探索“人大监督机制”的改革
每年的“两会”开得是热热闹闹,每年的问题又是如此相似的反反复复,“两会”在形式上是年年有丰富,本质上看很多又是老大难,为什么类似于“几座大山”的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呢?是国家太穷解决不了,还是思想太顽固不想解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如果有专家硬是强调真的是因为没钱才导致这些老大难问题的,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骂他们是混蛋,是大大的混蛋,我个人丝毫没觉得国家没钱,而是钱太多了,撇开“三公消费”这个大问题不谈,就谈开个会还要发台“笔记本”,应当算得上世界上最富有、最奢华的开会,有谁比我们更富有?是美国还是英国?有哪个国家有我们发得那么“雷人”?
大家别以为我今天是要谈钱的问题,其实不是,我只是借这个事谈谈人民代表大会的改革,开会为什么能发“笔记本”?钱是哪里来的?财政预算就那么随便吗?人大是审批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政府预算有这笔钱吗?如果没有,这么大一笔钱从哪里来的?老百姓看到这样的“壮举”以后只有惊叹的份,可能永远都弄不明白其中的理由,我看全国各级人大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了,我们以前谈改革,讲行政层面的改革讲得比较多,没有太多人关注人大机构本身的改革,现在新的选举法出来了,据说在代表的公平性上会有所改善,这应当算是一个大进步,但是,我关注的不仅仅是代表平等性的进步,我更关注的是这些代表到底能干什么?有什么用?人大机构难道就只能是举手的地方吗?立法举个手,听完报告举个手,选举完了再举个手,我个人认为,除了举手之外,在目前条件下,至少可以从改革人大监督政府的程序、方式和范围等方面入手。
人大监督政府的程序、方式和范围到底该怎么改,我觉得用温总理最近提出来的“民主观”比较合适,温总理说:如果没有民主,会导致人亡政息。我相信温总理所指的民主肯定是人民民主,决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更不是官僚民主,当然也不是西方式民主,从广义的层面讲,人民民主应当体现在全国各族人民的所有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但从狭义的层面讲,更多的可能体现在人民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上,因为更多情况下,广大老百姓的利益要靠代表去争取、去保证,所以,各级人大代表的表现就事关他所代表的群体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代表就是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而且要监督好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工作。
温总理一直都强调民主,一直都强调要讲真话、听真话,所有的人民代表没有必要在讨论政府工作上面心存恐惧,不要担心温总理会怪罪你们,你们不敢提出新观点,新方法,新思路,温总理可能更怪你们没有创新精神,一个时时刻刻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大国总理是不可能反对人大代表正确的意见的,这些年来,有很多人大代表可能还没有完全理解温总理的良苦用心,现在,希望你们站在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尽快改变思维,尽快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务必要在监督政府工作方面有些创新,多为政府出谋划策。
我不是一个人大代表,但是,想为人大代表提些意见,提供一些思路,也算是为自己做点事,我想给“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提一个建议:
“人大”能不能定期要求同级行政首长或部门负责人就重大问题进行答辩(简称“答辩机制” )?
行政首长对自己所领导的一级政府负全部责任,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各级首长应当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是完全了解的,对自身政府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也是心里有数的,尤其是对一些老百姓反应强烈的问题也心知肚明的,定期由自己或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工作中的进展、成绩和不足作一个汇报是完全必要的,否则,一个没有责任担当的首长是很难有进步的,如果有“定期答辩制”,答辩过程中,不仅仅是政府官员一个人演讲,人民代表也有权质询、有权批评,双方还可以就有关问题进行争论,我相信这对某些问题的解决是有好处的,可以促使政府讲话言而有信,如果政府答应的某件重要事情没有做好,政府首长第一次可以讲理由,第二次还可以讲理由,第三次也还可以讲理由,但是,如果他永远都是讲不同的理由来遮掩,肯定没有人相信了,人民就会认定他们已经做不好了,那么,次次答辨、次次落空的负责人必定会考虑自己是否称职了,或者会想到自己不能再牢牢地占据那个位置了,现在有些地方官员,老百姓骂一万次,他们也装着没看见、没听见,为什么他们可以不在乎人民的反对声?为什么可以对老百姓和人大代表置若罔闻?因为他们身上根本没压力,根本无须对谁作出交待、作出承诺,如果“人大”定期要求他们陈述工作,你看他还敢三番五次地耍赖不?党和政府的各级负责人在网络上与民沟通是一个进步,但我个人认为意义不大,不解决实际问题,往往只能重复民间人士的看法,网友也好,其他人也好,在交流过程中都是被动的,在网上提出再多的问题,都只能是官员单方面演讲和答复,没有人能够与他进行辩论,更没有机会表达反对意见,如果想当面批评他们就更不现实了,“人大”是一个权力机构,应当有权对政府没做好的工作提出不满意见,人大代表应当有权力对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甚至是首长提出当众、当面辩论的要求,谁对谁错大家在辩论中看得清、认得明,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不是西方多党制国家的模式吗?我想不完全是,只是形似,但神不似,我个人是完全不支持中国实行多党制的,中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但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也还是可以创新模式的,并不是说“辩论机制”就是多党制的专利,我们的多党合作制照样可以使用,西方多党制的议会辩论实质上是党派之争,都是为各自的党派争取利益,而我们多党合作制下的人大机构是完全在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权力机构,完全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利益的,所以,不存在为谁争利的问题,辩论的目的只为了对真理、真相进行更好的探究,完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国人民,中国各时代领导人都强调过西方好的东西我们可以去学,学学多党制中形式上的良性成分也未尝不可。
“定期答辩”的好处在于:能够让官员有给自己上紧箍咒的主动性,谁都不想次次在答辩会上显丑,个个都想用自己的政绩向人大代表作出交待,通过人大的答辩监督,不但保证了政府执政的目标能有效落实,而且还维护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诚信形象,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温总理对民主的期待实际上也包含了广大老百姓对民主的期待,我们期待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时代有新的发展和创新,我期待从政府工作的民主作风开始起步,同时期待从权力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的良性互动开始把民主改革推向正确的轨道。
以上仅为个人建议,如有不对之处,请指正!
中南大学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10年3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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