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上的国家向何处去?
“谁也不能阻挡中国人民享受现代生活!”今天的中国终于也能自诩为“车轮上的国家”了,“赶英超美”的梦想在这一层面似乎是迅速达到了。
在中国从农村到城市,步行的人确实比十年前少了很多,人们出行几乎都在车轮上。火车、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尤其是电动车,这里所说的电动车是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两轮电动车,这种电动车的保有量高达1亿2千万辆,2009年生产许可证申领企业达到2千4百家,从业人员达5百万以上,年产销规模2千5百万辆,产值约5百亿元,备受广大中下层群众的认可,目前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出行方式,无论是上班、购物,还是接送孩子、走亲访友,电动车已经取代自行车成为普通中国人的主要交通工具,可称为“车轮上的国家”的最大一个车轮。
比较四种出行方式的能耗和碳排放,以每人10公里计算:坐家庭汽车耗0.544公斤标准煤,排放1.15公斤二氧化碳;骑摩托车耗标准煤0.272公斤,排放0.575公斤二氧化碳;坐城市公交耗标准煤0.11公斤,排放0.23公斤二氧化碳;骑电动自行车仅耗标准煤0.043公斤,排放0.082公斤二氧化碳。可以看出,能耗方面电动自行车只不过是约为公交的1/3,碳排放最低。
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世界各国讨论全球环境问题,为降低全球碳排放量争吵不休,国内却纷纷扬扬传闻在2010年1月1日要执行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标准”)。该标准规定: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根据工信部规定,获得摩托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千万元。能满足这样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企业不足20家,即99%的企业要面临退出,数百万人将因此失去工作。
按照《电摩标准》目前正在使用和正在生产的电动车90%以上需要按摩托车管理,1亿车主必须上牌照、买保险,尤其是涌入机动车道增加出行风险。顿时民怨沸腾,声讨之声四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被迫于12月16日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整个事情像鬼魅一样,来也无踪,去也无踪。
一个被称为“世界工厂”的国家,工业化的成就足以遮人耳目,现代化的表象足以混淆视听。然而,仅从这个电动车国家标准的事件中,就能明显看出中国正在一个泥潭中,表面上看似乎是激情四溢的奋斗,实际上是左右危难的挣扎。
北京的政策与标准制定者在无奈之下向天津市政府发送急件,要求报送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以及该行业对电动摩托车国标的意见和建议。之所以向天津发文,是因为天津是国内最大的电动自行车产销基地,整车与配套企业500多家,产销量占全国市场30%。在这个车轮上的国家,从北京乘坐城铁到天津不到30分钟。为何“闲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
无论是以闪电般的速度抛出《电摩标准》,还是更快地仓促收回,都明白无误地表明在市场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对财富争夺已经到达了忘乎所以的程度,而不顾专制政府的丝毫颜面,这是在体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与时俱进”,难道仍然是“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应当说这正是“用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以惊人的力度,向全体国民表明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口口声声“不折腾”,但所作所为真是“上下其手,无所不用极”。
这种“和谐”是利益争夺不下,出现的短暂相持局面,这种“和谐”是唯恐引发不可预想的事变,掠夺的暂时收敛,这种“和谐”更是广大民众在寻找出路之前的蛰伏,这种“和谐”显然是巨大动荡和危机来临之前的死寂。
已经官僚资本主义化的专制政府,行政职能就是协调鲸吞民脂民膏的恶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就是“与时俱进”。压制民众的反抗,消磨民众的意志,引导民众“认清形势,站稳立场”,到达心甘情愿被盘剥的状态,就是“和谐社会”。所以,从始至终也没有倾听一下1亿2千万使用电动车作为出行工具的普通民众的想法,也不允许他们有发言的机会。他们的目标就是为资本家提供追逐利润的可靠市场,保障资本家这“危险的一跳”万无一失。“规范市场,引导消费”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
在以“改革开放”为幌子的新自由主义泛滥的30年中,采用“饥饿”和“幻想”强迫广大民众组成了全世界最强大的人力资源,对国内本就有限的物力资源滥用和对穷国的能源材料的掠夺汇集成巨大的物力资源,形成了庞大的生产能力,中国成为世界工厂。
电动车的生产能力也是在这种“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式的人力和物力消耗的基础之上,迅速膨胀成今天的规模,随后,不可避免的销售困境就形成了,资本家的危险到来了。此时,专制政府出面了,制定国家标准,规范市场行为,行使国家权力,其目的是帮助资本家顺利获得利益。
首先是舆论普遍抗议的表面现象:为摩托车增加市场份额,解救江河日下的燃油二轮摩托车的困境。所以,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制定此次“新国标”的核心主持单位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中心,参与起草的9家单位中,包括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等几家国内大型摩托车生产企业,此外还有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其中,没有电动车的主要厂商。
据此,人们普遍认为《电摩标准》的目的就是将电动车培育的巨大市场切出一大块,拱手让给摩托车。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确切说是一种遮人耳目的烟幕。
在全球范围内石油资源日益匮乏的大背景下,燃油摩托车是没有前途的昨日黄花,单从运行费用上考虑,普通民众最终也会继续选择电动车,并且能像摩托车一样缴纳税费和购买保险,对于这一点整个事件的最高决策者是很清楚的。
《电摩标准》事件的本质是数目众多的民间小资本共同培育的庞大的电动车市场业已成熟,到了投入资本就能获利的阶段,对大的资本而言收益丰厚风险微小,大资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清理市场,这称为“为重点企业保驾护航”。
政府将民间小资本汇聚的行为称为“非法融资”,被列为重点防范和打击的对象,严防死守官僚资本的垄断地位,不能让其它形式的资本发展壮大出现任何端倪。小资本显然缺少话语权,靠着对当地的地方小官僚实施各种形式的贿赂,不足以影响国家中央政府的行为。尽管各地危害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但不可能与中央专制政府抗衡。一旦大资本或官僚资本看好了某件事,就能动用更强大的手段,影响甚至支配上一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采取政府行为,从更高的层面为其谋取利益扫清障碍。
《电摩标准》事件就是这种状态,如果新标准顺利实施,能够顺利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自然原有的资本庞大的摩托车厂商和极少数大型电动车厂商。大资本的利益在小资本破产的基础上得到了保障。依靠贿赂获得影响政府行为,进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思路。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在正常条件下经营某种行业所需要的单个资本的最低限量提高了。因此,较小的资本被挤到那些大工业还只是零散地或不完全地占领的生产领域中去。在这种资本的竞争中垮台的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他们的资本一部分转入胜利者手中,一部分归于消灭。”对于小资本而言,在这种资本积累的竞争中是没有出路的。他们最终会将从工人那里剥削来的财富统统交给大资本或官僚资本,自己最终逃脱不了破产的命运,
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约束苍白无力,道德只能在本阶级内部发挥作用,“不能逼得我们没有活路”的叫嚣或乞求都是没有意义的。跨阶级的普适道德并不可存在,直接面对弱势工人,穷凶极恶地压迫和剥削工人的所谓民营企业家们发展越快离灭亡就越近!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