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时政 > 时代观察

台湾省人民用消费合作社抵制转基因食品

wpdo · 2011-02-24 · 来源:
转基因主粮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台湾省人民用消费合作社抵制转基因食品

   

         打开这个网址:http://www.hucc-coop.tw/item.asp 我们就进入了“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网站。

 

 

                                        

对于转基因黄豆的危害,台湾人民也是清楚的,因此他们专门将非转基因黄豆作为消费合作社的主要产品:

      

我想,既然有了台湾省人民进行消费合作社以抵制转基因食品的成功经验,那么在我国以“安和四季绿色健康联盟(安盟)” 为代表的消费合作社是一定能够成功的。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合作社呢?我们来看他们自己的介绍:

   

缘起与沿革

   

「参与是一条长长的河……」[i]

   

从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到成立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有许多人曾经参与其中,这是一群人用生命、时间、承诺、不厌其烦的说明所交织成的轨迹。

   

潭墘小区合作社 一个4年的社造梦 (1993.10-1997.5)

主妇联盟基金会的一些义工妈妈开始在台北市南边的永和市开始「玩小区」,以陈来红的袋鼠妈妈读书会的方式聚集了小区的人气。带着孩子组妈妈读书会、开课、制做熟食等,小区合作社也热中「托老」、「老人赡养」、义工的「时间人力银行」的观念启发。 1994年5月代表共同购买组织与实体物流的「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成立于中和市,两社相距约5公里。

   

这个小区主妇的据点在尝试发展能自给自足的「熟食」等收费服务时遭逢法令阻碍(卫生、设备、执照),在经营规模受限的条件下,最后选择了关闭。

   

主妇的消费团结运动 —组织的轨迹

单纯的运动也需要有合法的组织来运作,打着「集结消费力量」共同购买的合作社也历经了几个不同的组织过程:

1994.5  成立 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 (Workers' Co-op)

1994.12 成立 生活者公司 (1994.12-95.12)

1995.7 台中成立 绿色生活共同购买中心,商号为 绿色生活小铺

1996.2 成立 绿主张公司 (1996.2-2001.10)

1997.9 台南绿的关怀协会成立班,开始「共同购买」,当时会员约150人

2001.11 成立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筹备期超过一年(2000.7第一次筹备

        大会)

2001.5.26 选举会议

2001.6.16 创立大会,创始社员1,799人

2001.9.19 合作社登记证核发

2001.11.1 合作社正式成立

2002.3 设立台中分社

2002.9 设立台南分社

2007 「共同购买」15周年,社员人数超过25,000人。

   

创立、集资过程

1994年 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 20人,每人出资2万元,共40万元

1995年 绿色生活小铺 (台中) 18人,每人2-10万,共出资85万

1996年 绿主张 (股)公司(台北) 18人,每人6万元,共108万元,增资两次

1997年 绿的关怀协会 (台南) 50人, 每人3000元

2001年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1,799人,总股金9,788,100元

2006年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20,568人,总股金61,477,570元

2007年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25,583人,总股金81,363,460元

2008年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28,898人,总股金98,831,560元

2009年 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32,271人,总股金114,984,010元

   

我们待过的窝

台北市汀州路131巷2号4F (主妇联盟基金会的档案室)

台北县中和市景平路80号1F (1994-1998)

台北市福志路14巷19号 (1995-1998)

台北县三重市顶崁街13-2号 (1998-2003)

台北县三重市重新路五段408巷18号(2003-迄今)

台中市梅川东路二段1号6楼之3(1994-1995)

台中市忠明南路 39-1号(1995/07/22-1999/04/30)

台中市忠明南路730巷1号(1999/05/01-2004/02/28)

台中市三民西路二段409-1号(2004/03/01-迄今)

(原门牌地址为:台中市三民西路401号)

台南市裕农路288巷15号( 1997-2002)

台南市永华一街42号( 2002/09/21-2007/7/12)

台南市东门路三段179巷107号( 2007/7/13-迄今)

   

我们的成长

   

总社

‧1995年的会员人数约在2,000人左右,订蔬菜约100多份,(台中约30份,第一个

  班为锦绣中国,目前的东山取货站)

‧1997年年中蔬菜每周订户已超过800份;空间严重不足,搬迁到三重顶崁街。

‧1999年基金会与共同购买中心的会员合并共有近4,000人

‧2001年筹备合作社时,会员人数维持在4,000~5,000人之间,蔬菜也在

  1,000~1,300份之间波动。

‧2003年搬至三重市重新路五段408巷18号。

‧2005年12月社员人数约近17,000人。

‧2006年12月全社社员人数超过20,000人。

‧2007年12月全社社员人数超过25,000人。

‧2008年12月全社社员人数超过28,000人。

‧2009年12月全社社员人数超过32,000人。

‧2010年2月全社站所周一到周五服务时间延长至晚上8点。

   

北社

‧1999年1月成立兴隆取货站。3月成立东门取货站。

‧2006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13,800人。

‧2007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16,600人。

‧2007年6月成立学府好所在。

‧2007年8月士林取货站为配合合作社化政策,转型为士林好所在。

‧2007年12月成立桃园好所在。

‧2008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18,600人。

‧2009年1月中坜好所在成立。

‧2009年10月竹北好所在搬迁至嘉丰六路一段96号。

‧2009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20,500人。

‧2010年7月板桥好所在搬迁至中正路1巷22号。

‧2010年8月淡水取货站转型为班。

‧2010年8月大直站成立。

‧2010年11月学府站搬迁至南大路175号。

‧2011年1月明德站改名为石牌站,搬迁至明德路331巷2号。

   

中社

‧1995年的台中会员人数约在400人左右,订蔬菜约30多份,第一个班为锦绣中

  国,目前的东山取货站。

‧1999年空间不方便使用,搬迁忠明南路701号。成立员林提货点。

‧2000年员林成立员林取货站。

‧2001年筹备合作社时,会员人数维持在600人之间,蔬菜也在100多份。三民好所

  在搬至三民西路。

‧2003年成立后庄好所在及东山取货站。

‧2004年成立丰原取货站及斗六取货站,当时社员人数2,700人左右,每月平均菜

  篮数约800份。

‧2005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3700人。

‧2006年8月丰原取货站转型为丰原好所在。

‧2006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4500人。

‧2007年10月成立彰化好所在。11月后庄好所在搬迁至敦化路480号。

‧2007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5600人。

‧2008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6200人。

‧2009年4月东海好所在成立。8月惠来好所在搬迁至博爱街111号。

‧2009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6900人。

‧2010年6月赖厝好所在成立。

‧2010年7月彰化好所在搬迁至中华西路165号。

   

南社

南社的成立时间最晚,是享受「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甜果,所以南社抱持着感激跟惜福。庆幸的是,社员的利用额蒸蒸日上社务也蓬勃发展,但毕竟能参与的活动还是「北重南轻」,寄望未来社员能多参与社务的营运,让后人也能享受我们种植的绿荫。

   

‧2001年4月成立绿的关怀取货站未再集资,约有50个绿关会员集体入社,蔬菜每

  周份数约10份。

‧2002年2月召开成立台南分社第一次筹备会议。

‧2002年9月于永华一街成立台南分社,社员约263人,蔬菜每周份数约30份。绿的

  关怀取货站同时转型为好所在。

‧2004年5月社员约711人,蔬菜每周份数约105-115份。

   

‧2004年5月成立高雄第一个好所在(为现在的苓雅好所在)。

   

‧2005年3月裕农好所在转型为裕农取货站。

   

‧2005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1600人。

   

‧2006年10月成立高雄第二个好所在—河堤好所在。

‧2006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2300人。

   

‧2007年3月成立林森好所在。

‧2007年7月台南分社搬迁至台南市东门路三段179巷107号。

‧2007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3200人。

‧2007年4月成立嘉义好所在。

‧2008年1月裕农取货站为配合转型合作社化政策,搬迁至卫国街106巷1号,并更

  名为「裕农林森好所在」。

‧2008年3月成立新营好所在。

‧2008年10月成立凤山好所在。

‧2008年11月成立永康好所在。

‧2008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4000人。

   

‧2009年6月苓雅好所在搬迁至苓雅一路21号。

‧2009年12月社员人数大约为4700人。

   

‧2010年1月成立南门好所在。

   

   

社务报告

1993年1月,一百多个家庭第一次以共同购买方式直接向农友订购米和葡萄,这是合作社的雏形。六年后,愿意每周向农家订购有机蔬菜的家庭超过一千户。2001年,由参与共同购买的会员合力集资成立「有限责任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2004年,社员更集资购地更换厂房,以更好的环境提供安全的食物与生活用品,一起共度美好的生活。

   

合作社成立以来,逐步调整作业流程,期望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以及更合理的价格来服务社员。2006年设定「计算机化」为重要目标,除取货站与好所在 POS系统全面上线,亦规划同步更新合作社网站。

   

原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网站,自 1997年8月8日于妇女论坛「开馆」后,以简单大方的模式提供信息。社员日增之际,为加强服务,2007年合作社进行了网站改版,以活泼生动的版面,规划了众多专题,包含了产品、合作与环保等主题,亦提供合作社的成立过往信息,此些丰富有趣的资源共享,期使社员能更了解属于我们自己的合作社。

   

我们期盼合作社的网站,能成为社员日常活动的取货站外最常拜访的地方,藉此虚空间共同携手创造属于社员的美好未来。

   

组织架构与章程

   

有限责任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组织结构   

      

有限责任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章程  

中华民国90年9月19日通过
中华民国91年5月20日修订通过
中华民国92年6月13日修订通过
中华民国93年5月25日修订通过
中华民国93年5月25日修订通过
中华民国94年6月5日第二届社员代表第二次大会通过修订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民国95年11月26日第二届社员代表第四次大会通过修订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民国97年5月4日第三届社员代表常年大会通过修订第五条
中华民国98年3月1日第三届社员代表常年大会通过修订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三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有限责任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  

第二条   

本社以置办环保、自然、安全等物品供社员之需要为目的,并基于互助合作与终身学习之精神,以改善及提高社员的文化与经济生活为宗旨。  

第三条  

本社为有限责任组织,各社员以其所认股额负其责任为限。  

第四条   

本社以台湾区为组织区域。  

第五条   

本社社址设于台北县三重市重新路5段408巷18号;台北分社社址设于台北县三重市重新路5段408巷18号;台中分社社址设于台中市西区三民西路61号;台南分社社址设于台南市西区永华一街42号。并得经主管机关核准在组织区域内设立其他分社。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   

本社社员以在本社组织区域内之个人或法人,认同本社理念以珍爱环境资源、支持本土农业、力行共同购买、实践绿色生活并加以推广及能发挥合作社精神者。  

一、  

个人社员需年满二十岁或未满二十岁而有行为能力,无吸食违禁品或其他代用品、宣告破产及褫夺公权之情形者为合格。  

二、  

法人社员需为公益或非营利法人,法人社员办法另订之。  

三、  

社员代表为法人社员时,其表决权由代表人行之。每一代表人有一表决权,每一法人代表人数为一人。  

第七条  

凡愿加入本社者,应先填具入社志愿书,经理事会同意,并于社员代表大会中报告。  

第八条   

本社社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出社:  

一、  

违反第六条所规定情事之一者。  

二、  

死亡。  

三、  

自请退社。  

四、  

除名。  

第九条   

本社社员欲退社时,应于年度终了前三个月,向理事会提出请求书,经理事会核准生效。  

第十条   

本社社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经社务会出席理、监事四分之三以上之决议,予以除名,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之人,并报告社员代表大会。  

一、  

不遵照本社章程及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履行其义务者。  

二、  

有妨碍本社社务业务之行为者。  

三、  

有犯罪或不名誉之行为者。  

四、  

将本社产品公开陈列售与非社员。  

五、  

因个人债务遭法院强制执行扣押全部股金并移转予债权人而未办理退社。  

第十一条   

出社社员得请求退还其已缴股款,股款之退还若有亏损,依提出申请之前两个月净值计算;若无亏损,则依原入股金额退还,但本社得以货物,偿付出社社员之退还股金。  

第十二条  

社员需每年缴交年费,依本社「社员资格作业规范」办理,若仍未缴交年费者,保留社籍但暂停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及产品消费权。  

第三章 社股  

第十三条  

本社社股金额每股新台币壹拾元,社员每人认股至少贰佰股,入社后得随时添认社股,但个人认股至多不超过股金总额之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社员认购社股,其股款需一次缴清。  

第十五条   

社员不得以其对于本社或其他社员之债权,抵销其已认未缴之社股金额,亦不得以其已缴之社股金额,抵销其对于本社或其他社员之债务。  

第十六条  

社员非经本社同意,不得出让其所有之社股或以之担保债务。  

第十七条  

凡受让或继承社股者,应继承让与人或被继承人之权利义务,受让人或继承人为非社员时,应适第六条及第七条之规定。  

第四章 组织  

第十八条   

本社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社务会。  

第十九条  

社员代表大会为本社之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代表组织之。  

社员代表名额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最高人数为一百九十九人。
社员代表之选举采候选人登记制并依据本社「社员代表选举办法」举行之。
前项社员代表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设理事九人、候补理事三人,监事三人、候补监事一人,均由社员代表大会就社员中选举之。  

理监事之选举采候选人登记制并依据本社「理监事选举办法」举行之。
理事会由理事组织之,监事会由监事组织之。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三人,由理事会于常务理事中推理事主席;监事会三人,互推一人为监事主席。候补理事及候补监事在递补前,不得出席理监事会议。
前项理事之任期为三年,监事之任期为一年,均得连选连任;理、监事主席连选得连任一次。  

第二十一条  

社务会由理事、监事共同组织之。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之职权如下:  

一、  

选举及罢免理、监事。  

二、  

审核并接受本社业务报告及会计报告。  

三、  

通过预算、决算及业务计划。  

四、  

制定或修订各种章则。  

五、  

规划社务进行。  

六、  

处理理事、监事及社员代表之提议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之职权如下:  

一、  

拟订业务计划。  

二、  

聘免职员。  

三、  

处理社员提出之问题。  

四、  

调解社员间之纠纷。  

五、  

处理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交办事项。   

六、  

处理其他理事、监事提出之事项。  

七、  

通过社员之入社出社。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之职权如下:  

一、  

监察本社财务状况。  

二、  

监察本社业务执行状况。  

三、  

当本社与理事订立契约或为诉讼上之行为时,代表本社。  

四、  

审查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所规定之书类。  

五、  

监事为执行前项职务,认为必要时,得召集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本社设总经理(于必要时得设副总经理),及设立业务、社务所需经理、文书、出纳及会计人员之聘任,由理事会任用之。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因业务之需要,得设分社经营,各分社设经理一人,由总经理提请理事会任用之,受总经理之督导,进行专司之业务。  

第二十七条  

本社于必要时得设各种委员会、小组及顾问、委员会委员、组员、顾问由理事会聘任之,各种委员会、小组及顾问章程另定之。  

第二十八条  

理事、监事、各种委员会委员、小组、组员及顾问,皆属义务职,但有必须公务费用时,由理事会之认可支付之。  

第二十九条  

本社出席联合社之代表,由理事会提出于社员代表大会推选之,其任期为一年,但出席联合社代表被选为理、监事时,以联合社规定之任期为任期。  

第五章 会议  

第三十条   

社员代表大会分常年社员代表大会及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两种。  

常年社员代表大会于每一业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召集之,临时
社员代表大会因下列情形之一召集之:  

一、  

理事会、监事会于执行职务上认为有必要时。  

二、  

社员代表大会全体四分之一以上,书面记明提议事项及其理由,请求理事会召集时。  

前项第二款请求提出十日内,理事会不为召集之通知时,社员代表得呈报主管机关自行召集。  

第三十一条   

社员代表大会应有全体社员代表过半数之出席,始得开会,出席社员代表过半数之同意,始得决议;但解除理事、监事之职权,须由全体社员代表过半数之决议;解散本社或与他社合并之决议,应有全体社员代表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第三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以理事主席为主席,理事主席缺席时,以监事主席为主席。  

监事会召集大会时,由监事主席为主席。  

社员代表自行召集大会时,临时公推一人为主席。  

第三十三条  

社务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理事主席召集之,其主席由理、监事互选之。  

社务会应有全体理事、监事三分之二出席,始得开会,出席理事、监事过半数之同意,始得决议。  

社务会开会时,经理、副经理、事务员及技术员得列席陈述意见。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监事会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由各该会主席召集之。  

理事会、监事会应各有理、监事过半数出席,始得开会,出席理事、监事过半数之同意,始得决议。  

第六章 业务  

第三十五条  

本社办理业务如下:  

一、  

消费:办理社员生活所需用品。  

二、  

办理社员休闲生态旅游。  

三、  

公用:开办育婴、托儿、托老、养老、丧葬等以服务社员。  

四、  

委托代办:接受政府或公益团体委托代办业务。  

第七章 结算  

第三十六条   

本社以国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业务年度,理事会应于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业务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财产目录及盈余分配案。于社员代表大会十日前,送经监事会审核后,连同监事会查账报告书,报告社员代表大会。  

第三十七条  

本社年终结算后,有盈余时,除弥补累积损失,及付股息(至多年利一分)外,其余数应平均分为一百分,按照下项规定办理:  

一、  

以百分之十作公积金,由社员代表大会指定机关存储,或其他确有把握之方法运用生息,公积金除弥补损失外,不得动用。公 积金已超过股金总额两倍以上时,公积金订为百分之一,余百分之九提拨为公益金。若超过股金总额百分之五十时,其超过部分,经社员大会决议,得用以经营合作 社业务。  

二、  

以百分之十作公益金,由社务会决议,做为发展本社组织区域内合作教育及其他公益事业之用。  

三、  

以百分之十作为理事及事务员、技术员之酬劳金,其分配方法由理事会决定之。  

四、  

以百分之二十作特别公积金,做为购置本社办事处所之用。  

五、  

以百分之五十作社员分配金,按照社员对社之交易额比例分配。  

前项余额,经提出社员大会决议不予分配时,得移充社员增认股金或拨作公积金。  

第八章 解散  

第三十八条  

本社解散时,清算人由社员代表大会就社员中选充之。  

前项清算人应按照合作社法规定,清理本社债权及债务。  

第三十九条  

本社清算后有亏损时,以公积金股金顺次抵补之。如有资产余额时,由清算人拟订分配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决定之。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悉依合作社法、合作社法施行细则及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呈准主管机关登记后施行  

合作社的本质  

什么是合作社?   


壹、什么是合作社  


贰、合作社的价值  

参、合作社的七大原则  

肆、合作社坚信的道德价值  

什么是合作社?

根据国际合作联盟(ICA)关于合作社本质的声明,合作社乃是基于共同所有及民主管理的企业体,为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需求与愿望,而自愿结合之自治团体。
简而言之,就是实践互助合作的法人企业。  

你知道合作社的价值有哪些吗?

合作社要遵守并且永远追求的理想,就是合作社的基本价值。
自立自强(self-help)
自我负责(self-responsibility)
民主(democracy)
平等(equality)
公正(equity)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solidarity)  

全球共通的合作社的七大原则

1. 自愿与公开的社员制
参加合作社是欢喜甘愿,只要有利用、愿意负社员责任的,不分种族、性别、政治、社会与宗教,一律平等、均可入社。

2. 社员的民主管理
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来经营,不是少数人来经营;合作社的未来也是由我们自己共同决定、共同承担,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利,并透过会议来实现。  

3. 社员的经济参与—出资与利用
出股金不是社员的权利而是义务,因为合作社的共同经营是要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并且按照社员每年利用额的比例,摊还结余给全体社员,这是公平分享的概念。

4. 自治与自立
合作社是社员管理的自治与自助组织,与其他组织或政府部门合作、或从外部募集资本时,一定要确保其独立与自治精神。

5. 教育、训练与倡导
教育倡导的目的就是让那些不了解合作社的人,透过了解、认同的过程提高他参与的意愿。当认同变成信仰,大家参与的力量便可众志成城。

6. 合作社之间的合作
合作社彼此之间经由合作壮大力量,使社员得到最佳服务,并强化合作运动。例如农业合作社透过消费合作社把他的产品销售出去;消费合作社也可以缩短食物里程、稳定取得新鲜的产品;彼此之间就有合作的空间。

7. 关怀地区社会
我们每一个决策及行为都要考虑会不会对小区造成不良影响,以经由社员认可的政策,为地区社会的发展而努力,为台湾催生公民社会。

(from:ICA 世界合作联盟)  

2004年亚细亚姐妹会年会中,台日韩三国姐妹共同承诺的第八原则

8.创造替代性社会
我 们的社员是以自己的生活为主体。举凡食物、性别平等、环境、小区,福利等生活领域各种事情,不是只有交给政府和资本市场去运作,为了创造一个能实现协调与 合作、平等价值的多元社会,我们以女性为主体聚集共同行动来实践。作为「从事生产的消费者」(意思是指能自主判断,并进一步积极要求健康安全环保的生活 材;有别于被动的购买者) ,与生产者一起产出生活材,透过共同预约购买集结购买力,来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消费这种构造的多元(Alternative)经济。  

全球的合作社员坚信的道德价值:

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关怀他人  

我们合作社   

壹、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贰、我们的原则理念  

参、合作社的业务  

肆、共同购买  

伍、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分别  

陆、结余分配  

柒、我们的合作社现况  

捌、我了解、我愿意…  

谢谢您对合作社的支持,欢迎您来了解『我们的合作社』

在成为我们的社员前,希望您能拨空仔细阅读资料,将能协助您初步了解「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理念与概况,希望藉此能得到您的认同与支持,并欢迎您的加入与参与:  

依据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一章第二条:
本社以置办环保、自然、安全等物品供社员之需要为目的,并基于互助合作与终身学习之精神,以改善及提高社员的文化、经济生活为宗旨。  

第二章第六条:
本社社员以在本社组织区域内之个人或法人,认同本社理念以珍爱环境资源、支持本土农业、力行共同购买、实践绿色生活并加以推广及能发挥合作社精神者。
一、个人社员需年满二十岁或未满二十岁而有行为能力,无吸食违禁品或其他代用品、宣告破产及褫夺公权之情形者为合格。  

第二章第七条:
凡愿加入本社者,应先填具入社志愿书,经理事会同意,并于社员代表大会中报告。
※ 加入合作社者,本社有义务主动提供相关教育与说明,以协助社员认同及了解并支持。(请一定要参与各分社站所为您举办的欢迎会,时间请洽站务人员)  

壹、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社员权利  

 一、理监事社员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罢免权。  

 二、书类查阅权。  

 三、结余分配权。  

 四、利用合作社的权利。  

 五、股金退还请求权。  

‧社员义务  

 一、遵守法令章程及大会决议的义务。  

 二、提供资金的义务。  

 三、每年缴交年费 360 元,退社时不得请求退费。  

 四、负担损失的义务。(在股金范围内)  

 五、忠实利用合作社的义务。  

 六、参加社务活动的义务。  

详见:有限责任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章程  

贰、我们的原则理念

1、珍爱地球资源,减少消费可能带来的生态破坏。
2、共同追求安全、健康、环保的生活必需品。
3、创造一个社员可以充分发挥的合作事业。
4、支持本土农业。
5、协助弱势族群。  

参、合作社的业务

本社办理业务如下:
一、消费:办理社员生活所需用品。
二、办理社员休闲生态旅游。
三、公用:开办育婴、托儿、托老、养老、丧葬等以服务社员。
四、委托代办:接受政府或公益团体委托代办业务。  

肆、共同购买  

      

伍、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分别  

合作社  

一般企业  

*社员共同出资(社员共同所有)
*社员共同利用
*社员共同经营
*不以营利为目的
*结余依社员个人年度利用额分配
*不论出资多寡,一人一票
*鼓励计划性、聪明消费  

*股东出资
*消费者利用
*雇用职员经营
*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
*盈余依照股份分配给股东
*依照股权多寡来决定票数
*用各种方法刺激消费  

陆、结余分配

依据章程第七章第三十七条:
当年终结算有结余时,需

1. 先弥补累积损失,
2. 再支付股息(以不超过银行利率为准),
3. 其余平均分成100份,依规定办理(如下图)。  

    

※当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结余不分配时,得移充社员认股金或拨作公积金。

※另外我们也可以思考:股息、结余分配金除了分配给个人之外,还可以作什么?  

柒、我们的合作社现况   

数据日期2011年1月31日  

‧社员人数:35,564人
‧理事主席:陈秀枝
‧总经理:黄仁栋  

‧出资金总额:超过1亿2仟万元(每人股金从2,000元到50万元不等)
‧员工人数: 超过200人 (含兼职)  

   

社  

社员总数  

班 数  

站所  

台北分社  

22,450人  

208班  

21站  

台中分社  

7,632人  

69班  

10站  

台南分社  

5,482人  

29班  

9站  

全社合计  

35,564人  

306班  

40站  

   

捌、我了解、我愿意…

★ 这个合作社是我以及所有社员─
     为了得到健康、安全、环保的生活材而共同集资成立
★ 我会忠诚利用合作社的产品,以保她能永续经营。
★ 本着合作社自立自治的精神─
     我关心合作社的营运,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及地区营运。
★ 为了更了解合作社,我同意
     先参加「入社说明会」后,再办理申请入社手续。  

选举办法  

主妇联盟合作社选举办法   

►理监事选举办法  

►社员代表选举办法  





理监事选举办法

中华民国93年01月29日第一次社务会讨论通过
中华民国93年03月06日社员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民国93年10月23日社员代表大会修正第六、九、十四条通过
中华民国94年06月25日社员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民国95年11月26日社员代表大会修正第六、八条、删除第七条
中华民国99年3月21日第三届社员代表常年大会修订  

第一条  

本办法依合作社选举罢免办法及本社章程之相关规定订定之。  

第一章 社籍清查  

第二条  

合作社应于理监事任期届满三个月前,由理事会推定理事若干人,成立社员社籍清查小组,并互推一人为召集人,依下列规定清查整理社籍:
一、查对校正原有社员代表名册。
二、通知不合章程规定资格社员代表,应于三十日内办理领取退社
        股金等手续。
三、通知死亡社员代表之继承人,应于三十日内办理领取出社股金
        等手续或申请入社手续。
四、前二款通知无法送达者,应予公告。经通知或公告后,注销其
        社籍。  

第三条  

合作社应于社员代表社籍清理完毕后,将合格社员代表、出社社员代表及保留社籍社员代表,分别列册,提经理事会通过后公告十五日,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备。
前项公告应于合作社选举投票日六十日前为之,对社籍有异议之社员代表得于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向合作社请求更正。  

第四条  

前条公告日后保留社籍之社员代表,经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亦不得行使当届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罢免权。  

第五条  

(删除)  

第二章 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告  

第六条  

 本社之理、监事候选人须为本社合格社员,且经由社员或社员代表三位以上之书面联署推荐(每一社员或社员代表联署推荐以一人为限),并具备下列资格者:
一、入社三年以上。
二、最近一年利用额达新台币五万元以上。
三、最近一年至少参与社内教育活动三次以上。  

第七条  

(删除)  

第八条  

本人、配偶暨其二等亲为本社职员、站务人员(含未合作社化前之取货站出资者)、生产者或担任其他公私团体与本社业务有互相竞争性之职务者,不得为本社理监事候选人。
凡登记为候选人者应签具切结书,保证无前项情形。  

第九条  

本社理、监事候选人,其资格审查由社务会指定社员或社员代表三人以上成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但候选人不得担任资格审查小组成员。  

第十条  

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应于登记截止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候选人。  

第十一条  

理、监事候选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社申请复审,以一次为限,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本社于复审完毕后,于选举七日前应将理、监事候选人名单、选举日期、时间、地点、选举方式等公告,并分别通知各社员代表及候选人。  


第三章 选举  

第十三条  

本社理、监事由社员代表直接选举,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选举。  

第十四条  

本社理、监事名额之分配,依本社章程第廿条规定办理。
本社设理事九人,后补理事二人;监事三人,后补监事一人,由社员代表大会就社员中选举之。
前项理事之任期为三年,监事之任期为一年,均得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本社理、监事之选举,应选出名额为三人以下时,采无记名单记法;超过三人时,采无记名限制连记法,限制连记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出名额之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本社社员代表选举理、监事时,应缴验身分证明文件或社员卡,经查对与社员名册相符后,于本人名下盖章或签名领票。  

第十七条  

理、监事之选举,以选举人过半数之出席为之。  

第十八条  

本社理、监事之选举,应于截止投票后当场开票,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  

第十九条  

本社应于当选人名单公告日起七日内通知当选人就任,如有不愿就任者,应于接到通知后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社,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第二十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之事宜,悉依合作社法相关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关于委员会  

理监事会报告、委员会介绍   

合作社是人们自愿结合的自治社团,运用共同拥有与民主管理的事业,以实现其共同经济、社会与文化之需求与愿望。   

社员的第三要务 —社员参与
加 入合作社成为社员,就不再是单纯的「顾客」,而是合作社真正的头家,同时具备所有权人、经营者与利用人三种身分,共同组织,经营这个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 体。「参与」则是合作社营运永续的动力,更是社员实践主权的重要方式。入社之后,请您持续关心社务运作,带领家人朋友参加合作社举办的各式活动。在消费利 用之外,与合作社保持互动,关心合作社的发展。社员,不仅仅是一位利用者,更是合作社重要的一份子。   

委员会介绍
「出 资」让我们共同创立合作社;「利用」维持了合作社的生存;「参与」是合作社营运永续的动力,也是社员实践主权的重要任务。 「选举」是社员参与合作社营运的初步,透过选社员代表、选理监事的授权,奠定合作社的民主制度。理事会再授权委任总经理和职员来服务社员,这是合作事业营 运的民主特色。除此之外,社员自发性的参与有下列途径:   

议题型委员会

中长期计划制定委员会
定期召开讨论,进行中长期计划制定并厚植组织执行中长期计划能力,以达永续营运目的。  

教育委员会
合作社最重要的工作是教育,社员需要教育,理监事需要教育,工作人员更需要教育。教育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关于合作社各种知能的学习,就是合作教育。除每月各分社定期之研习、讲习及读书会。  

生活材委员会
透过社员自主学习与调查,增进社员对生活材、产业及大环境的了解,照顾社员对生活材的需求,并协助产品自主管理制度之建立。   

任务型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
每月《绿主张》月刊规划、邀稿、校稿编辑等,透过刊物,让社员能够了解合作社现况及关切面向。

国际交流委员会
促进与姊妹团体的交流,规划互访计划与活动的执行,也负责其他国际团体的参访接待,并向社员传达国际交流的意义。

地区型委员会

地区营运委员会
2005年的区域发展委员会于2006年正式更名为地区营运委员会,主要在使社员能够在地、就近参与合作社的事务与活动;并深化合作社与在地小区的关系。  


 委员会简介  

中长期计划制定委员会  

 设置目的  

厚植组织执行中长期计划能力,以达永续营运目的。  

 设置功能  

1.确立合作社方向及作法。
2.确保本社创社理想并依据合作社原则执行。共同讨论本3.社未来蓝图,制定3-5年中长期目标及计划。  

运作方式  

定期召开讨论与规画会议。  

 可参与对象  

理监事、社员代表、职员   

教育委员会  

 设置目的  

1.加强职员专业训练,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
2.增进社员对合作社的了解,清楚合作社的经营与运作,共同为合作运动尽心尽力。  

 设置功能  

 透过学习我们相信:
1.合作社对于社会的民主参与是有贡献的。
2.一个具有活力的合作社,其特性在于社员的积极参与。
3.共同探索和社员沟通的各种可能性。
4.我们会认真地寻求各种机会,来实行各种社员参与的方法。
5.社员参与是我们合作社愿景的一个必要部分。
6.合作社是一个可以终身共同学习的组织。  

运作方式  

定期召开讨论会议。  

 可参与对象  

理监事、社员代表、职员、班长、社员、生产者、社友   

地区营运委员会  

    

设置目的  

1.使社员能够在地、就近参与合作社的事务与活动
2.深化合作社与在地小区的关系
3.推广合作理念及产品
4.加强社员间的互动及对合作社的认同
5. 增加新社员  

    

设置功能  

 对外可办组班说明会、教育倡导、参加小区活动做推广  

运作方式  

定期召开讨论会议。  

    

可参与对象  

1.对深入研读合作理念、推动产品教育倡导、 及结合小区组织发展有兴趣及意愿的社员。
2. 好所在或取货站。  


生活材委员会  

    

设置目的  

1.建构社员参与生活材开发之平台,落实民主参与及自治、自立的合作精神。
2.增进社员对消费行为与环境永续相关性的认知。  

    

设置功能  

1.全社产品及区会相关研讨议题之发起。
2.增进社员对生活材的认识,照顾社员对生活材的需求。
3.社员需求与产业现况信息的收集与了解。
4.透过社员自主学习与调查,增进社员对产业及大环境的了解。
5.协助产品自主管理制度之建立。  

运作方式  

定期召开讨论会议。  

可参与对象  

理监事、社员代表、职员、班长  


国际交流委员会  

    

设置目的  

 加强与国际之间相关团体之互动与学习。  

    

设置功能  

 他山之石可以攻错,互相学习、信息交流  

    

运作方式  

 开会与筹备活动  

    

活动及工作内容  

1.参加每年一次的台日韩姊妹会
2.参访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团体
3.接待友邦团体来访之访客
4.刊物及其他数据之翻译及研读  

可参与对象  

1.有兴趣的社员
2.懂日、韩文者更佳。  

编辑委员会  

    

设置目的  

 定期发行「绿主张」月刊  

    

设置功能  

1.每月5日出刊。
2.培植编辑、采访人才。
3.促进社内观念、经验与意见交流。  

    

运作方式  

1.召开编辑会议每月一次。
2.主办读友会推广共读。  

    

可参与对象  

1.理监事与社员代表、职员。
2.社员具有有文字、美编与兴趣之能力者。   

合作社产品  

    生产者用心、社员安心   

~坚持真实质量  严选优良产品~  

    

        

友善环境、触感柔细的有机棉织品
棉花是农药与杀草剂施用十分严重的作物,利用有机棉制成的织品,可降低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减少产生过敏问题,为〝乐活族〞(LOHAS)的最爱。  

      

   

低泡沫、省水易冲洗的洗衣粉
以橘子油精为主要成分,同时添加碳酸钠、硫酸钠等助洗成分,不含磷、氯与苯等有害环境的化学物质,不添加荧光剂,属于低泡沫、具有漂白功能,易冲洗,可达省水的洗衣效果。  

        

      

   

        

不漂白再生卫生纸
采用100%回收纸进行加工,兼顾纸质的韧性与吸水性。让我们共同爱护森林以及水资源。  

      

   

优质的水产贝类
提供野生捕捞鱼获、超低温水产、箱网养殖、固定养殖鱼场等安全优质水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药物管控。  

        

      

   

        

安全的肉类产品
猪肉 从饲养到屠宰全程管控的身分证化管理。不使用瘦肉精饲养且无抗生素残留;HACCP厂屠宰加工,具安全卫生优质的特点。
鸡肉 鸡舍空间大,鸡只健康良好;不滥用抗生素、延长饲养期,肉质佳无药物残留。  

      

   

非基因改造的豆类加工品及有机黄豆
豆腐、豆干、豆浆之原料系采用美国进口非基因改造的食品级黄豆,加工时不添加任何杀菌剂、防腐剂、色素;酱油亦使用非基改黄豆为原料,采传统酿造,不添加防腐剂。目前合作社亦提供契作自美国的有机黄豆。  

        

      

   

        

优良牧场的牛奶
鲜奶来自优良指定牧场,牛只管理良好、活动空间充足。在收乳后24小时内采用HTST(高温短时间)杀菌法加工,比一般鲜奶的UHT(超高温瞬间)灭菌法风味更佳、营养素保存更完整。  

      

   

新鲜无抗生素残留的鸡蛋
鸡蛋以最快速度由养鸡场直接送达合作社;鸡舍天然采光,通风良好,为鸡只提供良好的环境及营养,维持鸡只健康,以生产出无药物残留的健康鸡蛋。  

        

      

   

        

无药物残留的本土水果
台湾高温多湿的环境使得水果有机栽培不易,合作社精选理念相同的生产者,生产过程不使用杀草剂,并合理使用农药、遵守停药期规定,提供无药物残留的本土水果。可遇不可求的优质有机栽培水果,将不定期供应。  

      

   

当令有机蔬菜
坚持以安全、养分完整及无农药方式栽培、合乎时令种植,严格监控蔬菜硝酸盐残留量,重视菜的营养价值。欢迎社员定期共购「一篮菜」,品尝台湾四季的风味。  

        

      

   

        

来自洁净土壤的稻米
合作社的米来自水源、空气、土壤洁净的产地,直接与花莲、南投、宜兰、屏东等地生产者合作,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  

      

   

到目前为止,合作社共提供八百多个品项的食品与日用品供社员利用。原料优先使用本土生产、天然材质、再生材料,欢迎您一同加入,实践绿色生活!  

   

欢迎有兴趣讨论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劳动者联谊会,从而实现“劳动者的三个联合”的同志加入QQ群 26472672 一同探讨!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执中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这是一股妖风
  3.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4.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5.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6. 吴铭|舆论斗争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7.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8. 你要反“极左”,就必须得弄清楚这几个基本问题
  9. 熬鹰
  10. 经济工作会议全解读(一)当前的困难有哪些?国家的判断释放了什么信号?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5.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6. 这是一股妖风
  7.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8.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9.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10. 朝鲜领导落泪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欧洲金靴|“一切标准向毛主席看齐!” | 欣闻柯庆施落像上海福寿园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