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共空间对“中产阶级”的讨论失去了十年前的热度,以这个阶层为基础构建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期冀也越来越少地被提及。在这方面,社会现实的发展与公共空间的表达鲜有地达成了某种程度的步调一致。
现实中,所谓“中产阶级”逐渐褪去了曾自我赋予的道德光环,这个阶层通过自身的所作所为完成了对自我的祛魅,微博的普及加快了这个过程,他们将埋藏在内心深处的首鼠两端暴露在了阳光下。于是,那个本来希望由他们肩负的“中产阶级社会”梦想也就此无奈地黯淡下去了。
暧昧的命名
对中国“中产阶级”的命名和讨论可以追溯到1990年代后期,与之伴随的是一系列现代政治名词和理论,共同拼接成了一个对理想社会形态的意识形态建构。但“中产阶级”这个命名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内在问题,埋下了后来这个阶层在自身道德形象方面崩塌的伏笔。
Middle Class在西方语境中有两重主要的涵义。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随着工业革命在英国的肇始和发展,一个从事工商业的人群进入了历史的舞台,与少数贵族和庞大的贫民相对应,他们被称为Middle Class,即中间阶级。这是在智识和趣味上被贵族嘲弄为粗鄙的一群人,但他们迅速地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并且在舆论和政治上取得了优势,最终成为欧洲社会的统治阶层,爬上了金字塔型社会结构的顶尖位置。于是,他们,也就是资产阶级,后来成为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
另一重涵义是托克维尔所赋予的。十九世纪上半叶,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并写了《美国的民主》一书,宣告发现了美国民主体制的秘密:美国有一个菱形的社会结构,非常富有的人和非常贫穷的人数量上都非常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是处于中间状态的“中产阶级”,这些人遍布美国的城市和乡村,构成了美国民主体制的根基。由于政权要建立在绝大部分人之上,所以美国的政治体制既不是专制的,也不会滑向动荡不安。在托克维尔看来,“中产阶级”作为多数在美国的存在,确保了政治上的平等。
对中国“中产阶级”的命名显然了对这两重涵义进行了巧妙的拼接。原本,“中产阶级”不带有对财产占有量的衡量,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但到了中国,“中产阶级”却在财产上将西方标准进行了横向平移,用来特制一个特定的富裕人群,他们的共同点可以大致归纳为:生活在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主的城市,从事的职业一般是中小企业主或服务行业(机关、金融、媒体等)高收入的白领或金领,至少拥有属于一套自己的住房(可以是公寓,也可以是别墅),有私人轿车,在生活上讲究品质,懂得享受人生等。这是中国社会中的一小部分人,他们虽不是权贵和巨富,却是不折不扣的精英,在生活水准上远远高于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和城市工薪阶层。
与此同时,“中产阶级”窃取了托克维尔式的道德色彩,将作为少数的自己装扮成民主社会的基础。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中产阶级”有自身的独特利益和政治诉求,在诸多公共政策之中都可以发现对这个人群的倾斜。但是,“中产阶级”通过影响舆论的能力,把一个有独特利益的群体刻画为公共利益代表,把他们希望实现的社会形态等同与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形态。媒体把他们定型为品格上温和且坚定的一群人,因为有恒产,所以有恒心;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理解和尊重现代社会的规则;因为有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所以将推动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建立,进而成为中国向民主、宪政转型的基石。
“中产阶级”的自我祛魅
“中产阶级”的形象和房子紧密联系在一起,不仅因为拥有私有产权的住房是进入这个阶层的一个基本标志,也因为房子问题是“中产阶级”政治素养的训练场。买了房子的人就获得了另一重的身份——业主,为了跟开发商和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博弈,很多地方的业主们组织起来为自身的权益而不懈斗争。联合起来的业主们也尝试社区自治,比如罢免原来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重新聘请物业服务提供者等。有些业主的联合体尝试了创新的组织形势和治理结构,如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之间的分权和制衡。
这些实践一度吸引了媒体的大量关注,引起诸多讨论,业主和民主成了两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词汇,有人将此类业主组织行为视为民主的演习,也有人从中看到真正的公共领域的崛起。还有评论者煽情地说:当文人夸夸其谈民主的时候,业主已经上路。换言之,“中产阶级”不仅心向民主,而且因为利益攸关,倾向于行动,成为民主规则的实践者,他们的身上仿佛闪耀着契约精神、公民意识、法制理念等多重光环。
“中产阶级”是房地产泡沫的既得利益者,房价在过去几年里的飙升使购房者的财富急剧增加,如果一直持续这个走势,“中产阶级”将继续沉浸在名利双收的美梦之中。但宏观调控之下,房价开始调头走低,“中产阶级”(特别是刚刚购买了第一套房子的新晋“中产”)马上坐不住了,2008年发生过的“维权”事件在2011年大面积重演,一时间大江南北无数个售楼处被砸烂。一并被砸烂的还有他们平时在口头上所尊崇的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
……
“中产阶级社会”梦想落空
并非所有关于“中产阶级”的印象都是负面的,这个群体中的有些人所表现出来的公益精神仍值得称道。2008年 “汶川地震”激发了中国社会公益精神的崛起,奔赴灾区参与救助的志愿者包括不少典型意义上的“中产”人士,他们开着私家车在震后初期义务运送伤员和物资,成为值得记忆的历史片段之一。这种公益精神在事后并没有中断,随着微博的兴盛,“微公益”成为新的公益参与形式,体制内公益组织的信任危机更是促进了“微公益”的迅速发展,记者邓飞等人发起的“免费午餐”项目是最典型的代表,自2011年4月启动,大半年时间已经募集善款2000万左右。
需要区分的是,在参与公益的人士中,有很多是大学生和城市工薪阶层,他们的付出不应笼统地归结到“中产阶级”的头上。而一部分人在公益方面的贡献也不足以修补“中产阶级”的整体形象。若干年后来回顾,2011年将作为“中产阶级”道德形象破产的坐标写入历史。
以上回顾的种种“中产阶级”(即精英阶层)的作为清楚地说明了其本性:当市场波动不是给他们带来受益,他们就立即翻脸否认市场规则;当契约不能保证他们的资产无休止地涨价,他们马上可以把契约精神扔进垃圾堆;当程序为他们带来哪怕一点点不便利的时候,他们的心中立刻开始向往被他们百般唾弃的体制的特权;当民主不能产出他们想要的结果(无论程序上多么完美),他们立即开始咒骂“暴民”、“庸众”,暴露出反民主的真正底色。
“中产阶级”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群体,他们声言“从私利出发,向公益迈进”(杨海鹏语),却连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的勇气都没有。“中产阶级”非但不像其自我标榜得那样广博,而且想成为超越道德和法律约束的特权阶层,在他们看来,法律是应该用来规训他人的,如果他们自身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法制就可以不要,甚至可以公然“抗法”。
中国的“中产阶级”据说要肩负一个重大的历史使命,即随着群体规模壮大到占人口的一定比例,会形成一个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稳定的社会结构。这个理想基本上已经被证实为虚妄的,因为“中产阶级”本身就是社会贫富分化严重的产物,注定只能是一小部分人;“中产阶级”的自我确证是消费和生活方式(这是杨海鹏微博展示的主要内容),而不是对政治的独到见解和对责任的承担;“中产阶级”以玩世不恭的态度看待社会,无意也没有能力作为社会的道德和政治基础。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利益,不关注公共利益。他们代表不了任何人,只能代表自己。
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决定逃离中国社会了,已经移民了,或者正在准备移民。“中产阶级”是移民的真正主力,因为“裸官”也好、大企业主也好、演艺界人士也好,他们的根基在中国,即便拿了国外的身份,人还是要留在国内发展,“中产阶级”则通过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的方式永久性地移居海外。一个新型的中国社会,怎么能建立在华侨身上呢?
2002年,社科院研究员程巍先生发表了《模糊的“中产阶级”肖像》一文,在系统地分析“中产阶级”的历史和现状后,他做出预判:“中国新兴的‘中产阶级’在这一过程(指民主社会建立的过程)中处于什么位置?极有可能,它处于边缘的位置;甚至,如果这个过程触动了它的既得利益和未来利益,它就处于对立的位置。”近十年过去了,我们目睹了这个睿智的预言一步步地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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