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高管均称对国资转移“不知情”——广州4亿国企腐败案背后的“群贪”现象
新华网广州9月12日电(记者詹奕嘉、毛一竹、马晓澄)以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涉案资金近4亿元,是广州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受贿案。8月2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一手遮天群腐群蛀 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一稿,揭示了张新华借国企改制贪污受贿的“资本戏法”。
近日,除张新华外的白云农工商公司多名涉案高管陆续受审。然而,在法庭之上,高管们却不约而同地声称对2.8亿多元国有资产被转移“不知情”。
“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追踪调查发现,在金字塔形的国企管理体制中,“一把手”权力集中贪污腐败,高管人员要么被“威逼利诱”拉上“贼船”,要么“揣着明白装糊涂”参与合谋,最终导致“一腐俱腐”。
案发后“不知情”,“分赃”时很清楚
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的多份起诉书显示,张新华等人2003年擅自成立广田公司,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多项资产和债权非法转入广田公司名下,2006年又成立广州新雨田公司,并仅用45万元收购广田公司全部股份,由此将价值2.8亿多元的国有资产转移至新雨田公司。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告诉记者,此案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者除张新华外,还包括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党委书记张福来、原副经理陈宇航、原办公室主任邱一旋、原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多名高层管理人员。
引人关注的是,近日,这些高管在受审时异口同声地称“不清楚”公司改制中转移国有资产的问题,资产转移都是张新华的提议和策划。
张福来在庭上辩称,他虽参与过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的相关会议,但实际提议者是张新华。章国春则说:“转移资产和债权都是公司党政班子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没有考虑过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对高管们“不知情”的说法,旁听案件的不少该公司职工认为他们是“分赃时很清楚、案发后装糊涂”。一位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配件厂的员工说,这些高管与张新华一起开会、表决、签字,共同占有广田公司和新雨田公司价值不菲的股份,怎能说“不清楚”?
起诉书显示,张福来、陈宇航、章国春、邱一旋分别持有新雨田公司3%的股份,各价值853万多元。张福来一案的公诉人说,这些股份可以出让成为实际利益,“张福来在退休之后还不愿意退出股份,就是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可期待、可预见的利益。”
“成立公司、资产转移,都要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讨论,签名、决策的人将责任全部推到提议的人身上,这是不负责任的。”这位公诉人说。
不听话的人会被“搞掉”,一把手称高层有“拜把兄弟”
事实上,白云农工商公司的涉案高管们虽然共同涉嫌参与侵吞国有资产,但其中早有人意识到企业改制存在问题。
据检方透露,陈宇航在供述中说:“张新华做这些事情时,我感觉他动机不纯,绑架了整个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
张福来在庭审时也说,他曾提醒张新华要依法经营,但张新华对他“又瞒又骗”,说“公司运作经过挂牌交易,也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评估,还有法院的依法裁定”。
章国春说,在广田公司最后一次董事会上,他曾提出如果要把广田的资产转到新雨田公司,应评估广田的资产,“但没人听我的,因为都是张新华一个人说了算。”
“上了贼船哪有那么容易下得去的?”白云农工商公司退休员工任权告诉记者,公司基本上是张新华说了算,“和他一起拍板的人,都不能阻止张新华的运作。不听张新华话的人会被‘搞掉’,所以他们知道也不敢告发。”
白云农工商公司部分老员工提到一个细节:“张新华开会时,常把他在高层有‘拜把兄弟’挂在嘴边,总是说即便有人告到中央、告到北京,材料也会转到他手上的。”
威逼利诱下,难免有人为求自保被裹挟其中,如白云农工商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邱一旋。邱一旋在庭审时自称很早就意识到白云农工商公司的资产转移不合理,“但我身体不好、有糖尿病,企业转制很多人要下岗分流,我在体制内干了几十年,哪里找得到别的工作养家?有疑虑也只能装作不知道。”
邱一旋说,在相继参股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后,他越发担心,曾委托朋友去向上级反映情况,但结果被张新华等人说他“出卖公司”,从新雨田公司总经理被降职成普通员工。
探索国企“垂直监督”,防范管理层“腐败集团化”
对于导致“一腐俱腐”的“裹挟式腐败”,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分析说,国企内部纪检负责人通常是党委副书记兼任,财务、审计部门是企业内设机构,行政上都受企业“一把手”领导,极易形成金字塔形管理体制,如果处在塔尖的企业家私欲膨胀,很有可能逐渐将整个管理班子“腐败集团化”。
广东部分纪检干部建议,在监督层面要破除“企业家长制”格局,如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实行大型或特大型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直接任命,一般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由省国资监督部门直接任命,省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由集团公司逐层委派并垂直管理。
“国企负责人往往是国资委或地方政府任命,这种体制内选拔的可操作空间非常大。如果不改变这种选人用人机制,很难根治国企腐败。”毛昭晖说:“不能把国企负责人锒铛入狱当作其自身问题,这其实是监管机制出了问题,还是要从制度设计上去解决,否则类似问题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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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粤最大贪污受贿资本戏法: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
2014年08月24日 来源:新华网 :马晓澄 毛一竹 詹奕嘉
一手遮天群腐群蛀 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
——揭开广州“最大贪污受贿案”中张新华的“资本戏法”
打着国企改制的幌子,私设公司偷偷转移国有资产;捏造债务,让自己“掌管”的国企向自己非法牟利的私企“还钱”……
在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多年来闪转腾挪、空手套白狼,将2.8亿多元之巨的国有资产收入囊中。此外,还涉嫌大肆收受民企贿赂9780万元人民币、238万元港币,总共近4亿元的涉案金额创下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案是国有企业在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暴露的制度漏洞值得深思。
“乾坤大挪移”,侵吞国有资产近3亿
公开资料显示,张新华曾“掌管”的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是市属国营农场系统最大的一个综合性企业。该公司的前身是广东省、市党政干部试验农场,1980年体制改革后成立公司,拥有土地总面积2.5万多亩,遍及白云区、越秀区、天河区等主要发展地段。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的契机,张新华开始由国有资产的“掌舵人”蜕变为“盗窃者”,大变“戏法”,谋取私利。
——私设公司,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法庭上,张新华证实,自己未经上级同意,于2003年私自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由原白云公司一些干部出资持股,并将白云公司多处资产转至该公司名下。2006年,张新华又擅自成立完全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与广田公司合并,使得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
——左右互搏,自己跟自己打官司。白云公司下属的元下田果园场老员工张某反映,拥有电镀厂、钓鱼钩厂、摩托车配件厂等工厂的元下田果园场,经营效益一直很好。但在2004年5月,广田公司突然汇款1600万元到元下田,刻意使其“欠债”。一个月后,元下田又把这笔钱转给白云公司。之后,原广田公司法人代表、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状告由自己担任经理的元下田,要求元下田将2万多平方米物业“以物抵债”抵押给广田。兜兜转转一番,由张新华实际控制的广田公司侵吞了国有资产、元下田2万多平方米的物业及土地。
——低买高卖,赚取巨额差价。据白云公司原财务人员李某透露,张新华通过低息资金的方式,转借5000万元给江门农药厂收取利息差,获得丰厚差额,成为其被提拔的主要政绩。但到1999年,江门农药厂经营亏损无力偿还债务,使得白云公司成为债权人。
张新华庭审时证实,此后广田公司出价1400多万元购买江门农药厂地块,随后就以1.5亿元的价格转卖给江门市蓬江区形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察机关指控,在此过程中,张新华还收受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梁傍远贿送的2700万元。
一手遮天制度成摆设,纳税大户“老子管不了”
近年来,不少国企高管贪腐案件都呈现出集体作案,以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窝案同样具有“群腐群蛀”的特点。
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除张新华之外,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董事长张福来、副书记黄银娣、副经理陈宇航、办公室主任邱一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高层管理人员,都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
“正是上述人员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动用手中权力互输利益,使得公司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才瞒天过海,侵吞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说。
多年来一直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老员工李粤兴告诉记者,自己曾在干部会议上直言公司经营诸多问题,之后却被列入下岗名单中的第一位。另一名工作人员也因反映问题而被调走。
李粤兴说:“白云公司这么大的国有企业,本来制度是很健全的。但在张新华当上一把手之后一手遮天,所有制度变成了摆设,公司内部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白云公司原主管单位是广州市农场局,但张新华仗着自己是纳税大户,态度蛮横,‘老子管不了长子’。2003年农场局撤销后,张新华更加肆无忌惮。”
内部监督无效,部分员工开始举报。早在2000年,就有员工举报张新华使企业负债累累。13年来,一直有职工坚持表达诉求,但多数举报都石沉大海。
严控国企改制风险点,建立“一把手”终身问责制
从1998年到2013年案发,张新华“闷声发大财”而无上级部门过问,折射出国企监管体制的不足。
有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要是举报早点得到重视,国有资产不至于如此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国企的监管部门并不少,上有国资委、外有纪委,内部也有纪检人员,但这些监督力量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国资委、央企或国企及其二级、三级企业,属于多层委托代理的监管模式。形式上看,国资委通过派驻企业负责人,对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兼并重组进行监管,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监督游离在企业运行之外,国有资产被国有企业领导人所掌握。
“我们过去有一个错误,就是国有企业的监管通过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实际上,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往往是低效或者失效的。”毛昭晖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等专家认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值此之际,白云农工商窝案敲响了警钟,在改革序幕拉开前,必须找准腐败风险点,通过建立改制的规则、办法堵塞漏洞。
业内人士建议,要严密监控国有企业改制转制的领域,加强改制过程中信息的披露,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把好决策程序、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容易造成国资流失环节,强调改制审计,特别关注巨额往来款项等重点科目。
此外,毛昭晖认为,对国企“一把手”要进行终身问责,既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经济责任。“一些国企干部出了问题,造成很多国有资产流失,判上几年、没收个人财产,威慑力还不够,还要加大经济惩罚。因为不少人早已把个人资产转移到国外,没有经济处罚,他们出狱后照样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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