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是一家是专业生产6C产品及半导体设备的台资企业。1988年,投资中国大陆,在深圳开办了只有百来人的工厂,之后发展成为富士康龙华基地。由于深受国家与地方领导肯定和巨力支持,富士康在国内华南、华东、华北等地创建了八大主力科技工业园区。
2010年1月23日 凌晨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高坠死亡”,此为富士康第一跳。 2010年5月26日 23时在深圳市龙华街道富士康科技园C2宿舍楼,甘肃省庆城市人23岁的贺某跳楼死亡,此为富士康十三连跳中的第十二跳。 2010年5月27日 ,富士康员工陈某割脉,经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脱离危险。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一个私有制的企业,如此频繁地发生职工自杀事件,媒体却说什么“心理学专家分析是压力过大造成的”,什么“几十万员工的富士康,自杀率低于日美”,什么跳楼者“脑子不正常,都是精神病”等等。这显然是为富士康寻找开脱的理由。但用任何客观原因来解释、来敷衍唐塞都是通不过的!中国四十多年的公有制企业曾发生过如此的事情吗?!当年共产党如果这样草菅人命,他们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吗?!
《江西论坛》有一篇这样的提示信息:
信息标题:系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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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发表的帖子《富士康戳破袁腾飞》因接上级部门要求,从5月28日起不再讨论有关富士康事件而被移动帖子。
我们可以看出来,主流媒体与官员的不作为,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私有制的存在与发展,其目的是为了消除十三连跳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以维持他们所谓的“和谐”、“稳定”。但是十三条生命所反映出的实质,是私有制对工人的剥削与压迫;十三个血肉之躯所声讨的是当今社会对工人的生命的轻视与蔑视,这是永远抹杀不了的事实。
十三连跳发生了,中国的工人相继死去了。但的的确确富士康没有人为此受到追究,中国的官员也没有人出来为此承担责任,中国的政府也没有为此作任何的反思!人命如草芥!
2000年前的三国时代,丞相曹操兴兵讨伐张绣。行军之次,见一路麦已熟,曹操差人告示百姓,“我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百姓不需惊疑。”老百姓看到了官府的告示,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都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
曹操乘坐马车在行进中,忽然把麦田中班鸠惊起。那马慌乱,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说:“丞相岂可议罪?”曹操说:“我自制定法律,又自已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人急忙阻拦。大臣郭嘉说:“古《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怎么能自戕?”曹操沉吟良久说:“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我姑且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在地上说:“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说:“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曹操是历史上的奸雄,为政目的是为了曹氏江山,其奸诈之术屡屡得手,但曹操身居丞相一职,却从不渎职。曹操拼搏一生,从没有因为身居丞相一职,就可以傲视群雄,就可以视百姓如草芥,就可以不作为。恰恰相反,曹操而是志在千里、壮心不已。三国的曹操横扫天下,终成三国鼎立局面。
曹操坐骑践踏麦田事发后,他不是隐瞒不管,也不是以处罚驾车兵士代过,更不是看到被践踏的麦田流点泪,发点感慨,作个批示就可以过了,就可以继续得军了。他而是在处罚自己这方面下功夫,“割发权代首”!曹操所处的是封建王朝,所以就有“法不加于尊”之说,而“富士康13连跳”可不是处在封建时代,更没有那个“家天下”的存在,却怎么没有看到那个为官的出来表态应该负责任?
看到“富士康13连跳”,想到曹丞相的“割发权代首”,我们就可以比较出前者是处理事态“不作为”,后者是出了事情“要作为”;前者是视他人如草芥,后者是以身作则。一件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件只是践踏了一片麦田小事,却比较出二件完全不同性质的应对措施,终于我们可以找到当代“特色社会”为什么会人心涣散、贪赃枉法、危机四伏的原因了!!当代的精英们远不如2000年前封建社会官僚的为官之道。为政、为官、人品、心术,他们实在很差!
20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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