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报道北京一家银行与城管大队发生冲突,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肢体接触。城管队员以砖头、棍棒为武器对银行进行执法,致使该银行三个职工头破血流,被送进医院。开着行政执法的车子,打着法制的旗号,“把小刀绑在棍子上”,手握砖头,进行执法,不知道是对法律的藐视还是对迷信法制的决策者的嘲笑?
法律固不可少,但是没有哪一个朝代、哪一个国家的一切事情是完全靠法律解决的。果如是,就没有打架斗殴的了,就没有战争和革命了,更不会有朝代的更替了。你见过那个朝代的法律规定允许自己灭亡,让别人来代替的吗?
这原因也不复杂,一来法律总是代表少数统治者的利益,二来执法者的素质决定了执法的水平和公正程度。尤其是后者,当法律被随意玩弄的时候,也就绝没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了。与其等待无任何公正可言的法律来解决问题还不如自己用武力解决呢。于是就有了山西“英雄杀人法”胡文海,北京的杨佳,湖南的朱军,甘肃的刘汉黄,北京的城管执法大队等等。执法者暴力执法,以砖头棍棒为武器也并不特别可恨,因为他们明白:法律常常是靠不住的。
在声讨袁腾飞反动言论的过程中,有人对商务书局的人叫他去走法律途径时说“法律太慢”。我想他只说出了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法律不公”。在社会失良的时候,法律被权贵们完全操控,一有问题他们就摆出一副公正的、依法治国的文明嘴脸,曰:“通过法律来解决”。他们之所以胸有成竹,因为他们深知法律是怎样被执行的。这一点连农村的小村官都深谙其道,他们经常喊“我就治你了,有本事你告去!”可谓肆无忌惮。
袁腾飞公开违宪,逍遥法外;到处是躲猫猫、冲凉死、喝水死、嫖幼、强拆、佘祥林、赵作海……在这样血淋淋的现实面前,在这样一个法律被绑架的时代,你还指望靠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吗?北京执法大队的队员们都拿起了砖头!看照片上那城管队员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握着砖头,真是意味深长。
法律的偏向、执法的不公,造成了人民对法律的失信,从而迫使他们丢弃法律,拿起砖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现象,社会不能不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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