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又一个“70%”的无奈和愚蠢
钟 声
《法制日报》 6月20日 刚披露“最高检材料显示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的消息,称“有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最高检副检察长柯汉民次日便辟谣说,“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泄露举报信息而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且最高检还发布新闻称:“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见《工人日报》北京 6月21日 电)。
针对第一个自相矛盾的“70%”,笔者曾撰写了《最高检和<法制日报>、专家到底谁在放屁?》的拙作(见毛泽东旗帜、和主人公等网)。而今,这第二个“70%”,即“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不仅给人以“最高检的专利”之感,而且甚觉其中的无奈和愚蠢。
按理,第一个“70%”即“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被媒体曝光后,辟谣更遭质疑,就不该造次,搞出第二个“70%”。这就是,“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看似是在体现群众举报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似可做遮羞布的“成就”,否定第一个“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之谣,实质却充分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贪机构和公检法部门的被动乏力、软弱无能、失职渎职及其存在的可有可无性。
“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再加上群众举报尚未立案、惨遭打击报复无法立案和被举报者身居要津、或保护伞过大而不敢立案的百分比,不觉得多年来几乎所有的职务犯罪——腐败案件都是群众举报的功劳,有关反腐机关及其官员除了无所作为、空耗国民钱粮,再就是不无庇腐之嫌,经常把一些举报信息反馈给被举报者以致“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说纯系事实,而最高检官员“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泄露举报信息而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之论才是真正的谣言,或闭着眼睛说瞎话?
事实上,最高检的官员根本无须为第一个“70%”辩解甚至辟谣,因为你们“最高检材料显示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原本就无可争辩。况且,长期以来实名举报徐州常务副市长李荣启的王培荣惨遭打击报复的腐败案件,全党尽知、全军尽知甚至举国无人不晓,你们如果能够坚决、认真、严肃而彻底地查处,给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或许要比你们刻意编造的愚不可及的“70%”说胜强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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