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笔者对企业管理那套玩意不甚精通,也不愿废那些脑细胞去研究。然好赖也在国企做过工人、做过机关混了几年,对企业内部的管理也有切身的感受。当年的在党组织监督保证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理论上也没有排斥集体领导嘛,另外还有个“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嘛,叫喊了30年的现代企业制度,实际执行的怎样,恐怕人人心知肚明吧?那些官气十足的老爷们也都成了独断专行、为所欲为的“土皇帝”了吧?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也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更令人匪夷所思,行政领导犯了错就“发配”去做书记,这不是对党的莫大讽刺又是什么?“三重一大”强调集体领导是好事,不过你说是为了“防止专权、专断”就未免太轻描淡写了。看看企业内部的官场现实,仅仅说是“防止”?首先就存在认识上的问题。目前的状况不是什么“防止”的问题,而是要坚决纠正、坚决杜绝的问题!如何纠正?如何杜绝?当然是需要制度创新。那么,出台了“三重一大”那个“厂长(经理)负责制”还算不算数?没有明确说明啊?再说,过去讲企业重大问题需要经过职代会的讨论通过,而这个“三重一大”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说“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此就叫人不解,《工会法》还算不算数?职代会的各项职能还算不算数?笔者绝不是吹毛求疵,私下认为,既然出台了新的制度,就不要模棱两可,就应该对过去的制度啊法规啊有一个修正的说明嘛,不要留下政策、制度和法规上的空隙,也好让我们的官员操作起来有个“把手”30年来,我们的官员正确理解上级文件精神的能力不见提高,钻法律、制度、文件空子的本事到是人人都是高手!不信就去问问那些上访的老百姓,那些官员要么不接待你,接待你了就有的是话对付你,这个法呀那个文件呀,一套一套的,几句话就叫你哑口无言,就把你支出大门外,就让你东奔西跑好几年也没有个结果。他们个个都是道貌岸然、口若悬河、精确领会上级精神的好公仆!
不容置否,“三重一大”绝对是一个推进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好举措,重要的还是能不能执行下去的问题。也不是笔者放什么冷箭,也没这个胆量。就目前官场的状态而言,我看悬。他们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指鹿为马弄虚作假这一套玩了30年了,想叫他们有所收敛也是很难。笔者始终认为,任何法律、法规、制度的推出和执行,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氛围,就像种庄稼,你就必须选择“芒种”这个最好的季节,才能有所收获。如果你非要错过这个机会,非要在大冬天玩玩,我不敢说你是弱智,也只能说大概你有了不起的本事呢!那么,也许有人要问:你说“三重一大”何时推出好呢?笔者P民,不知其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党风没有一个根本的好转,对堕落、腐败的势力集团没有一个根本的动摇,你就是有再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也不过是一纸空文!所以,笔者坚持认为,当务之急还是反腐败的问题,不对腐败分子痛下杀手,不对他们的官僚习气彻底整治,不让他们体会到“伸手必被捉”的痛楚,最好就不要出台什么制度了,没用,“52”高压线就是最好的佐证!
“三重一大”好,好的很。那么,就让我们再做一次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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