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铁山老师等同志们的又一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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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7-17 15:07 | : 骆玉涛
苏铁山老师等同志们又一壮举!
7月16日下午,苏铁山老师等几十位网友,到农业部大门前,要求向农业部递交由一部分网友代表部分中国公民签名的,关于反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推广的请愿书;并要求“公布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名单”和“撤销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安全证书”。受到农业部相关负责人的接访,进行了交流,收下了有签名的“请愿书”。
马克思曾经说过:一部实际行动远比一打纲领都重要!
今年以来,对于中国当前祸国殃民、灭绝种族的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种植,中国几乎所有有良知的、有表达能力的先进分子们,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种渠道,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特别两会期间,反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斗争达到了一个高潮。之后的斗争也是不间断的。那些暗中坚持和支持转基因主粮种植的人们,也进行了暗的和明的各种不同形式的丑恶表演。
斗争正未有穷期。坚持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推广的极少数人,绝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利益而立地成佛,他们必定作拼死地顽抗。但由于他们的倒行逆施是反人民和反民族根本利益的,终究是站不住脚的。最终一定会失败。
苏铁山老师等同志们的这次行动,是令他们难堪的,也令他们没有预想到的。这一行动对于他们的倒行逆施,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打击。这次行动,其影响不仅是非常广泛的,而且也是有深远意义的。人们可能会忘记人们写过什么文章反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推广,但决不会忘记这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实际行动!历史也将记下这一重要时刻!
向到现场的全体同志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战斗的敬礼!我们永远战斗在一起!
现将有关情况转载如下:
中国公民向农业部请愿,阻止转基因主粮的推广
东方红
2010年7月16日下午14:30,一群穿着统一服装、神色凝重的人来到了农业部的大门前。这群人有老人,中年人,还有年轻人。他们的身份不同,职务不同,但是此刻他们的目的是相同的。他们身穿印有“拒绝转基因”字样的T恤,来到农业部门前以后,动作麻利地把两幅条幅伸展开来,并向周围的人群宣传转基因食品的危害。他们此行的目的,是递交“中国公民就转基因主粮问题给农业部的请愿信”。红色的条幅上,一条写着“强烈要求撤销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安全证书”,另一条是“强烈要求公布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名单”,一展开就吸引了过往行人的目光,大家纷纷停留脚步,驻足观看。
亲手把“请愿信”交给农业部相关的负责人的同志叫苏铁山,已经六十多岁了,精神抖擞,面容慈祥。
苏铁山老师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
参加本次向农业部递交“请愿信”的同志们打出了横幅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热情接待”同志们
经过一番交涉,农业部的工作人员将前来递交请愿书的群众们请到了农业部院内的会议室里,农业部转基因安全委员会科技管理处的周萍处长与科教司的李波处长出面,与市民们座谈,听取群众们的意见。在场的几位年长的同志分别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与个人感受出发,结合自己的职业,从各个角度揭露了转基因主粮可能会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严重危害。说到动容之处,几近声泪俱下。在场人员时不时对老同志们精彩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递交请愿书的同志们和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交谈
苏铁山老师表示:“转基因主粮的贸然推广,将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希望农业部的相关领导,能够切实以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为人民把好关。你们的职务虽低,但是在百姓眼里权重于山。只有把转基因农产品的种植与推广实行严格的政府监管,才能切实有效地消除转基因作物对人体的危害,进而消除群众的不安与疑惑”。两位处长也坦诚地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并表示会将大家递交的信件上交给有关领导。
最后,苏老师将请愿信郑重地交给了周处长,并且代表今天前行的群众表达了自己希望农业部有关领导能够重视群众呼声,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转基因作物实行监管。
电视台进行采访
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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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向路人散发“反转基因”宣传单
过往群众关注递交“请愿书”的活动
中国公民就转基因主粮问题给农业部的请愿信
2010年7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暨韩长赋部长:
2009年8月农业部依据第三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了两个品种的转基因水稻和一个品种的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评价,并颁发了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公众的热烈关注,人们纷纷议论,将有颇大争议的存在安全风险的转基因技术应用于13亿国人的主粮,这是不谨慎的做法。同时,有诸多议论怀疑第三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中的不少人是应当回避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比如华中农业大学的张启发。人们多次呼吁农业部收回这两个品种的转基因水稻和一个品种的转基因玉米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公布第三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至今未见任何进展。
我们认为,农业部应当尊重社会公众拒绝转基因主粮的态度,社会公众有权利知道第三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果农业部对于社会公众的这一呼声仍然置之不理,那么只能说明这其中有鬼,农业部对国人不负责任。
另外,前不久冷颜同志和杨芳洲同志关于贵部回复冷颜同志关于转基因问题投诉的质疑中所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冷颜等原文附后),还望你们尽早给出答复。
人民供养了你们,你们是人民的公仆,你们看着办吧。
此致
敬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名附后)
2010年7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杨晓陆
苏铁山
曹幸仁
吴春雄
张化伟
李尚华
吕霙
张超
杨昌河
赵崑
牧川
孙又根
辛桂华
朱文琳
王晓红
马古林
秦珏
王建英
赵俊文
王德义
金微
刘珊
黎光寿
杨松
朱明
邱贻国
顾晓东
马婷娜
黄泽元
范景刚
王进府
沙维林
李晓辉
李顺
陈鸿
董泽秀
孙坦
董建
高宽
张二林
高亚彬
万山红
董明
冷颜
骆玉涛
李月
杨远祥
刘家全
康秀峰
肖琼
孔石红
许志坚
唐京波
刘守康
赵勇
李中华
万联平
张丹燕
邓荣伟
张光平
蒋学超
李小东
钟方妤
李依临
萧世宽
姚久民
丁兰珍
徐飞
赵德通
汉心
王钧临
洪亚泉等
附件二:5.20日投诉农业部颁发转基因主粮行政许可的信件 我的投诉内容:
{农业部的领导您好??
因不知道这封“投诉信”领导们是不是能阅读,故此使用了问号!
希望这封信,不被扫入回收站或垃圾箱。以上是对各位领导的问候,下面进行主题。
义正言辞,阐述几点:
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转基因食品是没有危害的。
我只知道,美国人从来不食用转基因食品的。(注:大部分如此)
我只知道,中国是第一个即将要商业化推广转基因主粮的。
我只知道,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没有经过任何的风险测评及小范围的种植测评,如果出现危险,谁能负责?谁将是千古罪人?
我只知道,人民还有很多不认识转基因食品是什么含义的,为什么就要让中国的百姓要接受呢?
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有权利选择自己即将实用的食品,那么在人民群众都反对的情况下,(中华网民意调查,97%反对推广转基因主粮)
您们是不是尊重一下我们的意见呢?
最重要的一句:我们不是猪,我们是人,不是你们想给喂什么就喂什么的猪。我们要自己选择食品的权利。
那么有很多网友,要求各级转基因精英试吃转基因主粮是一个一针见血的建议!世博会为啥要严查转基因食品的进入?这个建议如同一把钢刀一样,狠狠地插在转基因精英的要害上!
人为的逆天行事,破坏自然,只能是加快灭亡,不能贪图一时之利,殃及后代,那是得不偿失的,就像一个人不能牺牲自己的健康来赚钱。
农业部将转基因作物颁发安全许可,此等行径实属贻害子孙之大孽,残暴生灵,罪恶深重,天地不容!
愿反思,若逆民意而为,定会自食苦果!}
投诉人:冷颜
回复邮箱地址:[email=740134086@qq][email protected][/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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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6.10日农业部对冷颜关于转基因问题投诉的回复
冷颜:
你于2010年5月20日在农业部行政许可网上提交的投诉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依据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中国境内进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管理。
经过多年严格的安全评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认为: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和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Bt汕优63”与非转基因对照玉米、水稻相比安全等级相同。根据安委会评价结果,经严格审查,我部于2009年8月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在山东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以及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按照《条例》、《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转基因玉米和水稻还要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在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应用。
更多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信息已在中国农业科教信息网公开。查询网址:www.stee.agri.gov.cn/biosafety。
关于你提到的世博会严查转基因食品进入的问题,科技部为此做了专门说明,请上网查询。查询网址:www.most.gov.cn/kjbgz/20100419_76828.htm。
感谢你对转基因问题的关注。
农业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四:
对农业部回复冷颜同志关于转基因问题投诉的质疑
农业部领导:贵部6月9日对冷颜投诉的回复已收到。我们认为,此回复完全是对广大消费者兼纳税人的欺骗愚弄,难以令人接受。农业部在转基因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执法犯法问题,因此我们再次致信贵部对这些问题及你部的回复提出批评质疑。
我们的陈述如下:
一.你们在回复中说,“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和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Bt汕优63’与非转基因对照玉米、水稻相比安全等级相同。”你们这么说是轻率的,这需要足够充分而有效的事实证据才能证明。
不论是何等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评价,都必须以充分而有效的事实证据为基础。而你们的安全证书和安委会的评价恰恰缺乏能够使之成立的充分而有效的事实证据。
相反,能证明转基因食物不安全性的证据却大量存在。如:我国《科技日报》2006年11月14日就曾刊登该报记者张浩的文章《俄著名反转基因专家走马上任》,其中披露2005年俄生物学家叶尔马科娃博士做了转基因大豆喂食怀孕母鼠实验,一半以上的小白鼠刚出生后就很快死亡,幸存的40%也萎靡不振病病怏怏,其中有些也丧失了生育能力。
美国人杰弗里史密斯(Jeffrey M. Smith)在2009年7月的文章《医生警告避开转基因食品》中披露了大量转基因食物危害人畜的事实,如“印度在哈里亚纳邦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吃了转基因棉籽的水牛有并发症,如早产,流产,不育,并子宫脱垂。许多小牛死亡。在美国,大约24个农民报告说数千只猪吃了转基因玉米品种后成了不能生殖的,一些服用后出现假怀孕,有的生下袋水。奶牛和公牛进食了相同的玉米也成为不育。”
“当雄性老鼠喂食转基因大豆后,其睾丸实际上改变了颜色:从粉红色的正常色转至深蓝色。老鼠喂食转基因大豆就已经改变了年轻的精子。甚至是用转基因食物喂养的母鼠体内的胚胎的基因(DNA)亦有重大的改变。”“在印度,当有牧羊人让其羊群吃转基因棉花植株(内有Bt),数以千计的羊死亡。在德干发展协会的一个小的后续跟进的喂养试验行动中,所有喂过Bt转基棉植物的羊30天内全部死亡,而那些吃天然棉花植物的羊保持健康。
在安得拉邦一个小村庄,2008年1月3日,水牛首次吃了含有Bt棉花的植物后,所有13只水牛第二天便生病了,跟着3天内全部死亡。 Bt玉米也牵涉在德国母牛的死亡,和菲律宾的马,水牛,和鸡的死亡中。在实验室研究中,很多鸡喂了『自由链接』(Liberty Link)玉米死亡,20个中有7只喂食转基因西红柿的大鼠发展出胃出血,另外40只中有 7只两个星期内死亡。根据法国毒物学家G.E.Seralinil『孟山都』自已的研究亦证明,Bt玉米喂养的大鼠,其主要内脏有中毒的现象。”[注1]全世界类似这样的证据还有很多,举不胜举。
我们现在问农业部几个关于医学实验方面的问题:
1.对于新生物而且是众人要吃的,有没有经过医学上的试验?如:机能的改变,解剖上的改变,病理上的改变,病理生理学上的改变,细胞分裂及染色体上的变化是什么?内分泌上的变化?脑神经细胞及触突上的变化?二代三代四代和正常对照组有何不同?
2.试验动物除小白鼠外还有没有用兔、狗进行?
3.这些数据及科学实验人员均应公布,还应有别人重复进行此种科学实验后得出相同的结果才是可靠的,不知你们都做了没有?
4.有无公正人参与进行这些科学实验? 你们强行向亿万人民推广那些在自然界根本不存在的怪胎当作主粮,而不是老百姓要你们吃转基因,因此举证责任全在你们这一方。你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用足够严谨而充分的科学实验数据去驳倒全球大量证实转基因食品危害健康的研究报告,及所有对转基因食品的质疑。以对事实视而不见来否认事实是没用的,需要拿出真正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去证明这些事实是假的,错的。
你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充分严谨的实验数据无懈可击的去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绝对安全,并且这种安全是永久性的而非一时的。以缺乏充分有效的事实证据的“权威”认证当作转基因食品绝对安全的证据是悖理的,与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绝对长久安全所必须的足够充分而有效的证据要求相去甚远。这对十几亿消费者生命健康极不负责任。
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进口转基因粮食的时候,为了保证本国人民的安全和健康,规定转基因食品进口前要经过一段时间(约20个月)的安全评价期。所谓安全评价期,就是先让小白鼠吃一段时间,确定没有问题后再进口,所有进口国家无一例外。我国2001年5月2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2002年3月20日颁布的三个配套法案也同样规定:农业部在批准进口转基因食品之前,需要经过几个阶段的安全评价期。
可是,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却要求中国取消这个安全评价期,理由是会影响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资本周转,给孟山都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于是,如同农业部官员自己所言:“从中美贸易的大局考虑”,“为了不中断(孟山都公司)正常的贸易,农业部采取了临时管理措施。”所谓“临时管理措施”,便是取消进口美国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期,使中国成为当时全世界唯一进口转基因粮食不需要安全检测期的国家。[注2]
正因农业部取消了进口美国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期,且不履行对转基因大豆的标识管理职责,积极热衷于进口转基因大豆,才使这两年我国转基因大豆进口国门大开再无阻碍,仅去年就进口转基因大豆4249万吨,占到供应总量的70%(我国4亿城市人口平均每人100多公斤)。
今年进口比去年更是大幅增加。不仅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我天然优质大豆也濒临灭绝。请问农业部:到底是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重要,还是美国公司的利润重要?!为了美国人的利润竟可牺牲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你们是为中国人民服务还是为美国资本家服务?!你们是中国的农业部还是美国的农业部?!
三.我国现虽还未有一部专门的转基因法,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卫生部才是国家食品安全(包括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主责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一百零一条:“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因此,农业转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生产安全证书的发放,这个权力依法归卫生部承担“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函》中,在说到“安委会的职责”时说:“安委会是农业部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的技术咨询机构”。现在,由该“技术咨询机构”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风险评价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发放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缺乏法律授权。
因此,农业部批准三个转基因粮食品种安全证书严重程序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这三份“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当属无效证书,应该推倒。 四.既然农业部依据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中国境内进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管理。就应严肃履行其职责。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1月5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发布农业部第10号令,《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第四条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但农业部迄今仅公布了第一批17个品种的转基因标识管理目录,在这17个品种中仅有大豆油和菜籽油2个转基因品种作了标识,仅占第一批目录的11.77%,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市场销售的其它“农业转基因生物”和以“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比如大豆、豆浆和其它豆制品、番茄等等,全部不作标识,这是其一。
第二,自2003年3月公布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以后,历时七年,只见转基因食品增多(如木瓜、甜椒等),却不见农业部增加应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目前我获转基因安全证书的生物已达40多种,显然还有20多种应列入转基因标识管理目录而未列入。法律规定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名存实亡。
如此无视我们消费者兼纳税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转基因产品不作标识不声不响充斥市场,让消费者糊里糊涂买回去吃进去。这几年究竟有多少转基因食品偷偷摸摸非法流通,因农业部对其标识管理严重失职,人们根本无从知晓。对此,农业部该作何解释?对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应当进行标识这是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先把那些“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的转基因产品统统下架;或者对凡“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转基因产品立即进行标识,二者必居其一。否则就是执法犯法,严重渎职。 由于农业部无视国家法律,对转基因食物标识化管理严重渎职,剥夺了老百姓有关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我们广大消费者这几年在根本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不少转基因食品,导致我们许多人体质严重下降,疾病增多且病情加重。
对此,农业部有关责任人除应追究执法犯法渎职罪责外,还应对广大消费者付民事赔偿责任!
五.农业部既对农业转基因负管理之责,你们在回复中也说,“按照《条例》、《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转基因玉米和水稻还要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在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应用。”但目前南方许多省份转基因稻种非法流通泛滥已经失控,农业部为何对转基因稻种和大米的非法流通听之任之?不予查处纠正? 绿色和平组织4月14日在北京发布《中国九地区流通领域转基因稻米、米制品及转基因稻种调查报告》,湖北和湖南的种子市场上有转基因水稻种子的非法销售,其中就有“赣两优6号”、“培两优93”水稻种子,这些均系转基因稻种。近期一些媒体的深入调查也发现了类似违法转基因种子销售,这表明转基因水稻种子的违法销售并非个别现象。
绿色和平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间调查了广东、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浙江、江西、海南和香港等九个地区购买了43个大米样品和37个米粉样品,将其送至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调查发现,共有七个大米或米粉样品被检测出违法转基因成分,其中三个属于Bt转基因品系,其他则无法确定品系。
这七个样品中,有来自湖北、湖南和福建的四个大米样品,以及来自广东的三个米粉样品。“目前可能有不止一种转基因水稻流入市场”。绿色和平的报告说,“普通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够轻易地购买到违法产品。”“转基因稻米一旦污染食物链,想从食物链中完全去除是非常困难的。”
中国大规模出现转基因稻米已经引起周边国家和欧盟的高度警惕,2010年前3个月,欧盟发现已有12个中国出口的米制品含有转基因成分。此前,日本也发现出口至该国的大米含有转基因成份。 早在2004——2006年间,湖北就已出现违法种植转基因水稻事件。这些违法转基因水稻种子的来源与华中农业大学转基因水稻研发团队,包括主要研发者张启发均有不同程度关联。在最近调查中,湖南常德市市保河堤镇惠农农资超市工作人员称,其售卖的所谓“抗虫稻”种子正是从华中农业大学购得。而绿色和平最新的检测结果,转基因米及米制品和转基因种子品系均为Bt63,也即华中农大张启发团队研发品种。
但2004——2006湖北违法种植转基因水稻事件的相关科学家却并未受到惩罚,相反,该转基因水稻品种却在2009年获得了安全证书。 显然,农业部不仅放纵转基因稻种非法流通扩散而且对其给予鼓励,本身就不合法的安全证书,却极大地鼓励了转基因种子和食物的非法流通扩散。今日转基因稻种、大米及其它转基因食物之所以非法流通泛滥失控,无一不是农业部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的结果。
六.据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对转基因品种的研发支持是300个亿,而常规育种只有1.8个亿。”[注3]
相差竟达166倍。仅此即可见农业部欲以转基因全面取代天然物种之意图。将有限的农业科研资金如此孤注一掷向危险万分且已经破灭的转基因神话倾斜,这无疑是我国农业应用科学发展方向的重大失误。(这就是造成我制种业落后被外国全面控制的根源。我国几乎一切天然物种也因此笼罩在转基因巨大的威胁阴影中。)以转基因作为农业的发展方向,完全违背了党中央科学发展观倡导的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针。这个严重的方向性错误应当立即纠正!
“目前,中国正在研究和开发的各种转基因生物物种已超过100种,涉及动物、植物、微生物基因200多个,若干作物品种已具备了产业化条件。” [注4]
几乎已涵盖了人们的所有食物。由于农业部转基因食品管理中失职渎职执法犯法,所有转基因种子和食品(稻种、玉米、大米、蔬菜、瓜果等)进入市场的过程都是偷偷摸摸,除豆油、菜籽油外,全无转基因标记。因此,这100多个转基因项目的后续产业化运作也必然还会如此——偷偷摸摸,蓄意欺骗消费者。待到转基因食品大肆泛滥之时,人们就彻底丧失了不吃转基因的选择权。这已经不只是在推广转基因了,而是为了国内外某些人的转基因既得利益而剥夺天下苍生吃天然食品的权利——这一最基本的生存权。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总之,农业部主导的农业转基因发展方向及其转基因管理,已经把我们民族连同每一个消费者推向了生死存亡的险境。这么重大的历史罪责你们还打算继续背下去吗?!要作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吗?!
对以上极其严重的问题,我们期待你们做出认真坦诚的回答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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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医生警告避开转基因食品》杰弗里史密斯(Jeffrey M. Smith)2009-07-22原文查看:http://www.rense.com/general86/doct.htm)
注2:《孟山都:神秘的转基因推手》2010-04-30中国粮油网
作 者:杨超http://www.grainnews.com.cn/trend/hydt/2010/04/30_14484.html
注3:《种子产业:“狼”真的来了!》科技日报2010-03-07
本报记者:钱炜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 ... /content_162746.htm
注4:《中国正研发转基因生物逾百种专家呼吁推进产业化》2010-02-26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cj/news/2010/02-26/2141926.shtml
冷颜 杨芳州 2010年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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