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官太PK击毙百姓?
据人民网7月21报道, 针对网上报道的“厅官妻子被打”事件,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作出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
我不想谈这个处理到底是轻还是重,我只想说,打了官太才20天时间的涉事警察就受到了武汉市公安局的快速处理,我本应该为之叫好,可叫不出来。为什么,因为在某些地方,警察击毙无辜百姓,一拖好多年,都没见处理的踪影。
不信?我随手就可以举一个这样的例子。
2006年5月1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警署治安民警刘德勇越界办案、擅自私闯入丁发有、陈红夫妻家中搜查,无故殴打与其讲道理的女孩。刘德勇冲出民宅后,在无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掏出枪口顶住到姐姐走亲戚的陈军胸口,逼着赤手空拳的陈军后退十余米,然后向陈军开枪射击,他不但不去施救,反而一跑了之。陈军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盘水市司法机关不去向在场的30多名群众认真调查并取证,置事实真相与不顾,说陈军是聚众夺枪,一桩真相十分清晰的警察枪杀百姓案在当地司法机关的偏袒下,一直未能得到依法处理。
2009年3月5日中午,死者陈军姐夫丁发友再次到公安部上访,又被六盘水市截访人员罗安等人抓至真光路辱骂、殴打,将丁发友身上钱物、手机、上访材料全被收缴,押回钟山区少管所关押,至3月14日才释放。
2009年5月,丁发友再次为被当地警察刘德勇开枪打死的妻弟陈军上访伸冤。5月27日凌晨两点时分,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办事处干部张春等人把丁发友接回六盘水,刚下火车,即被黄土坡街道办事处守候在站台的十余名人员挟持,他们将丁发友强行拉到车上。此时,几个彪形大汉一拥而上,拳头雨点般击打在丁的头部,几次轮番殴打!
我为打官太的警察受到神速处理喊冤?
丁发友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们将丁发友送到家门口附近巷道,妻子陈红见丁伤势严重,质问为什么打人,拿出手机准备打“110”报警,也遭到这伙便衣人员的毒打,当即昏倒不省人事。丁发友、陈红被110警车送到六盘水市医院救治,丁的左眼青肿、视力减退、颅内淤血、左额部皮下软组织肿胀,神思恍惚,惨不忍睹;陈红的伤势也很严重。
2009年6月1日,丁发友对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办事处干部张春提出控告,请求:1、对被告张春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抢劫的犯罪事实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2、依法追回抢去的现金3千元和万事通手机一部。至今没有结果。
我实在想不明白,中国不是号称法制国家吗?为什么打了官太的警察被处理,而且是快速处理,而击毙无辜百姓的警察为什么能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偏袒,屈死者的家属要伸冤,不仅被堵死伸冤路,而且还遭到执法人员的殴打?难道就因为前者是官太,后者是无权无势的百姓?
难怪去医院看望被打官太的当地公安领导会情不自禁地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如此说来,打官太是“误会”,那殴打乃至击毙百姓就是理所当然?
这种以权为本的执法,到底是亵渎法律,还是羞辱民智?警察打官太快速追究,警察击毙百姓长年不追究,有这么执法的吗?将法律威严置于何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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