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属于日本的领土
对钓鱼诸岛问题解决方向的思考
http://www.jcp.or.jp/akahata/aik10/2010-09-20/2010092001_03_1.html
光辉十月 译
2010年9月20日(月)「しんぶん赤旗」
本月在冲绳的钓鱼诸岛周边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发生冲突。在申明对钓鱼诸岛拥有主权的中国针对渔船船长被日方逮捕不断发生抗议。日本共产党在1972年发表过该诸岛归属于日本的见解,我们据此思考解决钓鱼诸岛问题的方向。
钓鱼诸岛在历史和国际法上都明确归属日本
钓鱼诸岛的存在尽管自古以来都被日本和中国所知道,但是只不过是不属于各国没有人定居的无人岛。该诸岛于1895年才被编入日本领土并延续至今。
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开始对钓鱼诸岛的探索,并与第二年向日本政府提出了对该岛的租借申请。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等在多次实地调查后其于1895年1月14日根据内阁决议将钓鱼诸岛编入日本领土。在历史上这是对钓鱼诸岛最早的领有行为。此后日本一直对其拥有实效的管辖。
在国际法上日本不仅有无主地先占依据而且还有实效的管辖。一直到1970年代,对于该领土75年间里没有任何其他外国提出异议。说钓鱼诸岛是日本领土十分符合“主权的持续和平的发现”这一先占原则要件,这在国际法上是非常正当的。
中国是从70年代开始对钓鱼诸岛提出领有主张
中国、台湾自70年代才对钓鱼诸岛提出领有主张。这是由于1969年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在公开发表的报告书中指出在钓鱼诸岛周边的海底可能存在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在继台湾于1970年对钓鱼诸岛提出领有主张之后,中国政府也于1971年12月30日在外交部声明中宣布对钓鱼诸岛拥有领有权。
尽管钓鱼诸岛确实在中国明清时代的文献中有所记述,但在当时该岛仅是作为中国通向琉球的航标而已。在中国的文献中也没有中国居民在钓鱼诸岛居住的历史记录。中国是在1992年才在领海法中把钓鱼诸岛写入中国领土。可是至今,在中国发行的地图中钓鱼诸岛却被划在中国领海的区域之外。
日本应该在国际上申明自己的大义并进行防止再发的外交交涉
日本共产党在1972年的《日本共产党对钓鱼诸岛问题的见解》中明确表明了钓鱼诸岛归属日本的立场。这是基于历史和国际法研究得出的结论。
此后即使对照各种历史资料该见解也没有必要去修改。
在国际法上领海是该国行使排他性主权的领域。在钓鱼诸岛附近的日本领海里,海上保安厅对处理中国等外国渔船的非法操作是理所应当的。
同时,围绕领土纷争“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是联合国宪章和海洋法的大原则。对于基于该精神的日本外交,第一、要在国际舞台上根据明确的国际法积极申明对钓鱼诸岛的领有权。
第二、为了防止像本次事件的再次发生要谋求进一步推进必要的交涉。
中国方面也需要基于事实采取缓和冷静的言行和对应措施。
(译注:日本对钓鱼诸岛称之为“尖阁诸岛”,本译文一律改为中国称谓。)
光辉十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gaochao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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