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文
今年以来,房产税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而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的明确表态,更是引发了广泛热议。徐林表示,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所谓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实,国务院在上海、重庆早已启动房产税试点工作。据报道,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申报国务院,待批准后即将实施,目前是在选择和等待出台的最佳时机。
不过,在我看来应该首先搞明白为什么要开征房产税?一些“善良”的专家、学者解读说,政府推动房产税改革“从侧面显示出近期国家对于房地产的调控信号正在日益加强”。果真如此吗?这恐怕连国家发改委徐林司长都不相信,他说“这个税种的开征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显然,房产税只不过是政府增收的一个新财源。在各级政府“卖地财政”多年之后,继任的官员们可能面临无地可卖的状况,新增一个房产税将为他们打开一个永不枯竭的财源,这恐怕才是最终的目的。
这一点,从一位参与国家房产税改革研究的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番话得到印证。这位专家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思路,是从完善整个税制的角度出发,目标是合法、合理、公平地筹措财政资金,给地方政府培植财源。这是财税部门推进改革的第一动力,不是短期为了房地产调控。专家说,将房产税作为一种政策工具调控市场,这是派生出来的功能。
可见,房产税对房地产的调控,只不过是给老百姓看的一张牌。而如果房产税无差别推行,最终受害的肯定是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穷人。房价几经国家调控仍然没有刹住上涨势头,何况调控目的只是“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因此房地产降价只能是幻想,因为不仅开发商顽强抵制,更主要的是政府也不同意。国家统计资料显示,就是在国家调控房价的政策之下,今年以来中国70多个大中城市房价仍以1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百姓企盼的房价不仅降不了,又凭空蹦出来一个房产税。问题还在于房产税怎么个征收法?房产作为居民已经购买的财产,原本已经缴纳了所有税费,再增加一个房产税,这对纳税人来说无疑是额外负担。如果征收房产税成为不可避免,是穷富都挨刀?还是“杀富济贫”?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如果房产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以调控房产价格为辅,受害最大的肯定是穷人。即使房产税也按照电价改革那样的阶梯递进式征收,穷人们恐怕也难于承受。按照有关报道透露的房产税征收0.3%-0.4%计算,100万价值的房产每年将增加3000-4000元的成本。
如果国家执意要启动房产税,忠言强烈建议仿照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方式,设立一个起征点。国家可以规定一个免税的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人均居住面积50平方米以内免征房产税,或者一个家庭20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超过部分按阶梯递进式方法征收房产税。这样既可以增加政府财政税收,又可以抑制房产的非居住需求,阻止房产的类货币化。否则,有枣没枣打三竿,不仅起不到调控房价作用,更重要的是将大大降低广大民众的幸福感。
因为无差别的房产税是不管你房产主人是否失业、也不管你有没有收入来源,都要统统缴纳的。这对高收入的富人群体也许没有什么实质影响,但对于已经买了房的房奴们肯定是一个重大打击,而对于还没有买房子的无房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是不堪承受之重。因此,政府部门决不可见利忘义、只顾自己花钱便利,把房产税当成聚宝盆,而无视广大民众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生存困境。
“社会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样让百姓感动和期待的口号,不应只是当口号喊喊,更应该落实到具体的政策和制度设计中,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可见,房产税怎么征收,将考验政府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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