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的环卫工人不能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生活?
李定凯(2011.2.9)
2011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五)《北京晚报》第5版上有一条标题:“无牌奥迪撞倒环卫工人逃逸 无力负担治疗费用 家人含泪寻目击线索”,其新闻内容概要如下:
大年初一凌晨4点,千百万北京市民在享受了家庭团聚,丰盛的年夜饭,粗糙的“春晚”文化餐,璀璨的焰火和脆响的爆竹声以后,正沉浸在甜美的酣睡之中。就在此刻,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保洁队49岁的环卫工人季学才走出住处,推着保洁车开始了他新的一天,也是新的一年的工作。谁料想,也开始了他和他的家庭突然降临的灾难。
季师傅沿着“机电学院南门、白家庄西里社区、东大桥斜街……一扫帚一扫帚地将地面上的(烟花)爆竹皮清扫干净。”大约两个小时过去了,就在6时左右,季师傅扫到了三里屯南街。突然一前一后两辆黑色奥迪车从50米外向他冲过来。前面的无牌奥迪车开在逆行车道上,远光大灯照耀着路面。季师傅见势不妙,急忙躲到停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后面。说时迟,那时快,黑奥迪撞上了小轿车,紧接着,被撞的小轿车将季师傅撞翻在地,季师傅当场昏迷。黑奥迪司机不但不停车救人,“反而一脚油门逃离了现场”。
季师傅的爱人李大姐也是一名环卫工人,她大年初一清晨也出去扫街。当她扫完自己负责的路段骑着保洁车来找丈夫的时候,在三里屯南街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季师傅。在路人的帮助下,季师傅被送到朝阳医院。医生确诊他左腿多处骨折,还有其它多处受伤,住院接受治疗。
季学才住了5天院,李大姐东拼西凑交了1万5千元。医院通知李大姐,初六(2月8日)前必须交齐5万元押金。
5年前,季学才夫妇从安徽农村来到北京,以农民工的身份当上了环卫工人。他们两个人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只有2千多元,除了自己的生活开销,还要供养一双儿女上大学,哪里交得起这笔对他们来说好比天文数字的医疗住院费呢?
季师傅的女儿季蓉蓉从安徽赶到北京看望受了重伤的父亲,她说:“我们自己真的没办法承担治疗费用。”他们一家人含泪请求北京晚报的记者,希望找到当天目击这起车祸的好心人,帮助他们找到肇事司机。
报导里没有提到三里屯街道办事处,也没有提到保洁队,好像季师傅的受伤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如果交通警察找不到肇事司机,那么季师傅受伤住院只能由他一家人自己扛着。
按照我们常人的理解,季师傅是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了意外的伤害,而且受伤的责任不在他自己,当然算是工伤。治疗工伤与查找肇事司机是两件不同性质的事情,应该分开来处理。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是一级政府,政府应该担起为民排忧解难的责任。
现在北京市有数以万计的环卫工人大军,绝大多数都是各地来京的农民工。正是这些“农民工”环卫工人在祖国的首都默默地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保证了北京的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和社区的清洁卫生,支持着北京向“世界城市”迈进。按照国家新的劳动法,任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聘用了这些环卫工人,就要给他们发工资、交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从前面报导的情况看,好像季师傅没有享受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权利。为什么劳动法在北京市的环卫系统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是因为北京市的环卫系统没有钱吗?我想是不会的。北京市的财政收入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难道北京市的财政预算不给城市街道的保洁拨款?作为“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首都,连环卫工人的工伤保险都解决不了,我作为一个北京市民,感到惭愧和羞耻。
党和国家领导人曾经反复地强调要使劳动者体面地工作,有尊严地生活。其实,只要把新的劳动法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劳动者的“体面”和“尊严”就基本有了保障。如果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保洁队)为季学才交了五险,季师傅受了工伤,就能理所当然地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渠道解决住院治疗的费用,他们一家人何必还要犯这么大的愁呢?
我以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是否端正了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和态度。是把普通劳动者的利益看得很重,还是看得可有可无;是真心为群众谋求“体面”和“尊严”,还是只是说说空话甚至谎话,来敷衍塞责。
在上世纪50、60年代,北京有个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 — 掏粪工人时传祥。时传祥虽然是个小人物,但他受到过国家主席的接见。当年的人们能够想象,如果时传祥那一代环卫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了伤,会落入为医疗费犯愁的窘境吗?不会的,绝对不会的!因为环卫工人和其他职工一样,都能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何况还是工伤呢?对比时传祥一代环卫工人和季学才一代环卫工人的政治待遇和生存环境,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主流精英们天天扯着嗓子喊“以人为本”,他们究竟在以什么人为“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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