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村干部外部监督的必要性和措施
周玉平
2011年1月8日
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的集中换届工作,已于2010年12月基本结束。一些同志认为,现在按新办法选出了素质高、群众认可的村两委班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各项工作就此走上了正轨,可以松一口气了。但从近年来查办村两委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本次换届时信访举报大幅度增加、一些村选举中出现故障的情况看,我认为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新一届村两委的外部监督,促进其积极、廉洁履职,真正为村民服务。
一、需要强化对村两委外部监督的原因
1、任何公共组织人员的廉洁履职,都不能依靠自觉和自律,必须要有有效的外部监督。失去外部监督,很多看似美好的制度都会成为摆设。因为制度是人来执行的。
2、部分村两委人员参选目的不纯。并不是为了给村民服务,而是冲着大幅度提高的报酬、养老保障和其他权力而来。国家对农村的各种无偿投入、补助越来越多,大部分都需要村干部协助政府管理。这些人难以经受利益的诱惑,可能用公权谋取私利。
3、一些村的家族、宗族势力已经影响了村两委班子日常运行和选举。一些村党支部负责人只在亲朋好友中发展党员,其他村民中的优秀分子难以入党,导致支部书记换届时的家族垄断。一些村委会选举中家族、宗族影响明显。村干部可能成为家族、宗族势力的代言人,主要为家族、宗族谋取利益,而不是为所有村民服务;在分配公共资源、调解处理纠纷时,难以做到公正公平。还可能造成村内宗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4、一些村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不规范甚至贿选现象,影响了当选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而且选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还将影响村两委今后的工作。
5、一些村干部长期任职,优亲厚友、作风霸道,成了当地的“土皇帝”,群众敢怒而不敢言。乡镇干部明知其存在各种问题,却因其“有能力”、“镇得住堂子”,甚至与自己关系好、经常请吃请喝,而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任用。
6、导致村干部违法犯罪的一些机制性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虽然近年来逐步制定了村务公开、补助事项公示、村帐乡管等制度,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村干部仍不时发生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例如截留贪污政府无偿补助、虚报征地和房屋面积骗取政府补偿、虚报支出侵占集体资金、在申报补助项目和办理证明盖章等事务时向村民索取钱物等等。
二、加强对村两委外部监督的建议
1、乡镇党委政府和片区纪工委要发挥外部监督的主力军作用。村民的监督在现阶段还无法成为主力,因为他们受到外出打工谋生、邻里关系、宗族亲友关系、怕受打击报复、文化素质、信息来源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和纪工委则是国家机关,有监督威力、人力、财力。特别要高度重视发展、吸收优秀村民入党,杜绝村干部近亲繁殖、排斥异己现象。
2、继续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要迅速建立起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审计制度、评议制度。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将审计、评议、村务公开、公示、村帐乡管等制度落到实处。为此必须要由乡镇的联系干部、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3、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办案件具有治本功能,能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威慑和警示其他村干部。要摒弃对不良村干部的依赖心理,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村干部要果断处理。要相信村内能选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短期内可以派出乡镇干部代行职权。要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受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管得到他们。
4、相信群众,发动村民监督村干部。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村民有监督村干部的动力和现实需求。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村民才是最终的授权人和监督者。要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村干部的积极性,要畅通群众监督村干部的信息来源和监督渠道。要积极引导村民有序监督,逐步提高监督水平,最终实现全体村民授权和监督下的村两委廉洁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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