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岩:强烈要求金龙鱼就“祸国殃民”一文作公开说明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
鉴于万众瞩目的“两会”召开在即及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鉴于金龙鱼指控将《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逮捕,为了维护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为了让中国消费者对金龙鱼转基因食用油有一个全面了解,我们强烈要求金龙鱼就有关事项公开进行说明。
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中有关于商品“产地”的明确规定。因此要求金龙鱼公布其生产的转基因大豆油和转基因菜籽油的原料产地。说明其来自哪个国家,其采用的转基因原料植入的是何种基因,其生产过程中采用过何种杀虫杀草措施,这些植入的基因及其它措施是否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二、鉴于金龙鱼转基因油其说明中关于“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和“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字号太小,多数消费者很难发现,因而被误导误食。因此要求金龙鱼将“转基因”字样像其他厂家所标“非转基因”那样,采取大字号,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
三、鉴于《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一文中有“金龙鱼大豆油是化学浸出法!这种工艺的优点是出油率高,企业能降低成本,缺点是产生两种物质: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这两种物质是强烈致癌物质,不次于金浩茶油!!!而金龙鱼调和油70%的基油都是转基因化学浸出油”的内容,我们要求金龙鱼就是否采用了“化学浸出法”,这种浸出法是否能产生“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是否属于“强致癌物质”等作出公开说明。
四、鉴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中有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悉“生产者”的权利,而国内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晓生产金龙鱼的“生产者”是何种性质的企业,其主要生产地在哪里,因此要求金龙鱼厂家就“生产者”具体情形公开进行说明。
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中的所谓“知悉”,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消费者在不明了商品情况时有权主动询问,了解其所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二是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真实地记载或说明该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不经消费者询问即使消费者一目了然。金龙鱼的产品“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和“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虽然有标示,但因字号太小,没有做到像“非转基因”标示那样“一目了然”,致使中国多数消费者很难发现,有相当的人被误导误食。因此,中国所有因金龙鱼转基因食用油标示没能做到“一目了然”而误买误食该油的广大消费者,都有保留和随时追究金龙鱼的权利。
附:
评《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被逮捕
王震
这是广州日报的消息:
大洋新闻 时间: 2011-02-18 来源: 广州日报
该为北京某营销管理咨询公司策划总监
本报深圳讯 (记者仇日红 通讯员 傅学 君)一篇《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自去年下半年起在网络上曾闹得沸沸扬扬,该文称金龙鱼 食用油利用“有害的”转基因大豆,“毒害”国人的身体健康,呼吁网民抵制金龙鱼。
记者昨日从深圳南山警方获悉,这起事件是一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案,南山警方已于去年10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林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已被南山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记者昨日通过网络搜索,仍能搜出1,900,000篇名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的帖子,该帖称金龙鱼食用油中含的转基因大豆在欧洲和日本是“绝对禁止人民食用的”,“因为对我们的儿孙身体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除非你想让你的孙子成为侏儒或者你自己想得癌症!”
南山警方昨日通报,去年10月11日,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接到辖区企业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有人针对其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食用油产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接到报案后,南山分局相关单位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并于 2010年10月23日 在北京将嫌疑人郭某林(男,30岁,辽宁人,北京某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抓获。疑犯郭某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已被南山区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案依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上述报道,揭露金龙鱼油由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来的以害商业信誉罪被逮捕了,我们要问:
金龙鱼油是不是由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来?有没有转基因大豆的成分?食用转基因大豆对人体有没有所说的危害?深圳南山、南山区检察院你有没有权威性的实验分析报告证明金龙鱼油没有任何转基因大豆的成分?就是有转基因大豆的成分也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因为,警方已经证明,食用转基因大豆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仅仅因为有人报案,仅仅因为有这样的观点,就假以罪名进行逮捕?于法律是否公允?
因此,我们强烈声援:深圳南山警方、南山区检察院,在没有弄清上述事实之前,应尽快撤销逮捕决定,无罪释放!
并严正提醒,作为社会公器的有关方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要沦为资本的鹰犬!因为,如果那样,与中央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是没有益处的!
附:
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
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 看了下面的文字,如果说金龙鱼罪孽深重,一点都没有轻判! 金龙鱼打出来1:1:1的健康概念,蒙骗了13亿中国人,在中国取得了400多亿的销量,几乎垄断了中国食用油市场,这个外资品牌的产品实质是什么呢?是他宣传的健康概念吗?还是最近宣传的深海鱼油食用油,不得不佩服,金龙鱼肮脏的产品居然能策划出一个个经典的概念!首先,金龙鱼靠什么成功,就是靠一条全球转基因大豆产业链!金龙鱼在南美等地拥有转基因大豆和菜籽油种植基地,并通过国际期货交易赚钱,然后把这些转基因食品运到中国加工成油饼,卖给中国的饲料企业,赚完这两个环节的钱,剩下的副产品——转基因大豆油和转基因菜籽油倾销到中国的千万家***市,然而,中国的消费者从来不看金龙鱼食用油的配料表!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和日本是绝对禁止人民食用的,因为对我们的儿孙身体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吃转基因食品的害处,只能在儿孙身体上才能实现!驴和马交配生产来的是骡子,而骡子丧失了生育能***,你琢磨一下转基因食品的害处有多大吧! 第二、金龙鱼的转基因食品成本极低,在中国的倾销彻底摧毁了中国农业的大豆产业链,东北原来的非转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摧毁了,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沦陷,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我们每天喝的豆浆基本上都是转基因大豆制成的!第三、金龙鱼大豆油是化学浸出法!这种工艺的优点是出油率高,企业能降低成本,缺点是产生两种物质: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这两种物质是强烈致癌物质,不次于金浩茶油!!!而金龙鱼调和油70%的基油都是转基因化学浸出油,然而消费者从来不看配料表,被金龙鱼的花俏概念蒙在鼓里,包括金龙鱼的新品种“深海鱼油调和油”,实质上仍然是“化学浸出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体成分!金龙鱼,卑鄙的大品牌,祸国殃民啊,中国的汉奸们在祸害国家和人民,戕害着国人的身体,摧毁着中国的大豆产业链! 这就是这个外资品牌的卑劣!!你还买金龙鱼调和油吗?你还敢吃吗?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请大家一定要转发到你所有的群,告诉大家真相,不要让这种垃圾油再祸害我们的同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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