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必须纠正云南揭批查制造的冤假错案,给受害者以生活出路。
——致十一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第四次会议的
公 开 信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于2月19日开班,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
“社会管理及创新的目的,“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胡锦涛总书记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讲得多么好啊!他说:“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我们急切希望能在云南落实。”
根据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我们向“两会”呼吁: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必须纠正云南揭批查运动派性和权力相结合制造的冤假错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发(1982)9号文件,给揭批查受害者以生活出路,解决社保、医保等生存权利。我们对社会管理最最不满意的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对揭批查申诉案件“不受理、不复查、不纠正,错了也不纠正的‘三不政案’。
为了进一步使“两会”代表、委员了解云南揭批查制造冤假错案的情况,我们第13年向“两会”再报告如下: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李启明同志,1984年在《红旗》杂志第22期发表了《要敢于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文章指出:“有少数同志,包括高级领导干部,至今没有摆脱派性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带着派性观点看人处事;有的仍然热衷于搞派性,甚至陷了进去,不能自拔。
派性和权力相结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危害了党的团结统一,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得到贯彻。”李启明副书记是在揭批查运动期间,从外省调来的,目睹云南揭批查派性和权力结合的危害,发表了此文。
一
云南省委派性和权力相结合,把“文革”中的一派群众组织打成“帮派体系”,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
中共云南省委机关报《云南日报》1979年2月23日社论称:“云南清查、粉碎了‘以朱克家、黄兆其、刘殷农为头目,以把持军政大权的那么几个人为后台的帮派体系’”,《社论》明白无误地宣布了,云南不是清查有牵连的人和事,而是站在派性立场上,把“文革”中一派群众组织打成了有后台、有头目的“帮派体系”,以派划线,借揭批查运动之机,打击迫害从中央委员到基层工人、农民。用极其残酷的专政手段,实行派性报复、镇压。
云南揭批查不是清查有牵连的人,而是“一桩桩一件件地清查‘文革事件’”,据云南官方出版的《云南五十年大事记》第293页记载,云南“调了2万多名干部,用了八年多时间,清查了‘文革中发生的重大事件1816起’”。强加给一派,成为“帮派体系”的罪名。全省各地将150多万人弄进“学习班” 审查 ,交代‘罪行’,受到批判、斗争;使15万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开除公职处理;5万多人被判刑,其中判死刑2人;审查中被打死、逼死、逼疯达1000多人。
例如:
单位名称 |
共有干部职工数 |
判刑人数 |
开除人数 |
玉溪地区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
35人 |
5人 |
|
玉溪文化馆 |
10人 |
2人 |
1人 |
玉溪县烟叶站 |
22人 |
4人 |
1人 |
玉溪县商业局机关 |
16人 |
4人 |
1人 |
玉溪师范学校 |
25人 |
5人 |
2人 |
备注:其中玉溪师范学校校长林为淦,患肠癌刚手术后,不顾其病体,以“现行反革命”抓捕入狱,在狱中折磨致死。 |
二《云南日报》主编批判派性,被撤职。
《云南日报》主编夏雨同志,根据邓小平“文化大革命是错误的,‘文革’中的两派群众组织都是错误的”的讲话精神,在《云南日报》上发表了几篇《‘文革’中两派都是错误的》的评论文章。“文革”中省级机关的一个派头头,已成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长兼宣传部长的王兴田,看了火冒三丈说:“什么两派都是错误的,不是思想糊涂,就是别有用心。”王兴田拿了评论文章,找到省委副书记普朝柱,大发雷霆说:“要查一查,这些文章是谁写的,这个观点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省委副书记普朝柱到《云南日报》社,得知是主编夏雨写的,省委立即撤了他的职。夏雨同志把情况反映到新华社,新华社报告了中央,中央领导批示:“此人太出格了,不宜担任省委两部长职务。”本来是“三种人”,理应清除出领导班子,但派性和权力相结合的云南省委,把王兴田调到昆明市委当了市委书记。
云南省委始终坚持一派是正确,是清查运动的领导者,另一派是 “帮派体系”、 清查对象,这样的组织路线、思想路线的人把持了执政地位,势必变本加厉利地镇压不同观点、意见的干部、群众,巩固其窃取的权力,这也是云南社会矛盾长期以来,不能化解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三.强迫群众签名,“要求枪毙杨秀杰、罗庆明”。
云南玉溪揭批查运动中派性和权力相结合,残酷镇压群众的手段,是举世罕见的。
杨秀杰是解放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是玉溪地区江川县民政科干部,罗青明是中学体育教师,都是转业军人,都建立过军功。因为观点不同,揭批查被关押审查、刑讯逼供、严刑拷打,遍体鳞伤,批斗大会上都无法站立了。为了“粉碎”他们,派性和权力结合的县委出一“妙招”,“发动群众签名,《强烈要求枪毙现行反革命、帮派骨干杨秀杰、罗庆明》。
他们动用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权力规定:“凡在《强烈要求枪毙现行反革命、帮派骨干杨秀杰、罗庆明》的“万民折”上签名的,生产队分配及各户口粮照发,凡不签名的,就是支持现行反革命,不给口粮。”
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群众,在工厂劳动的工人规定:“凡不在‘万民折’上签名的,不发工资,停止工作,彻底交代、审查与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关系”。在此胁迫下,谁敢不签名啊!?江川县《强烈要求枪毙杨秀杰、罗庆明》的“万民折”,就成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依据”,杨、罗就死于派性和权力结合的“万民折”。
没有判决书,没有上诉期、没有核准等等法律程序,在枪毙杨秀杰的前一天夜里,县里派人到杨家,要求其妻子曾琼仙签字与杨秀杰离婚,曾琼仙不同意,县里的人威胁说:“不离婚,就要斩草除根,签不签?”,并规定说:“明天就要枪毙杨秀杰了,你们不准出门,也不准去收尸……”曾琼仙为保护其几个年幼的孩子(最大的仅13岁),只得忍辱、忍悲、忍气签下名。杨秀杰、罗庆明被枪毙后,至今家人都不知其尸骨何在。这是惊天的谋杀大案,死于派性和权力结合的法西斯专政。
四.从两份“判决书”,看云南执政、执法
中共东川市委文件
刑字(1979)185号
关于杨松年伤害案的处刑决定:
经中共东川市委常委会议1979年12月1日研究认为:杨松年在“划线站队”期间,殴打27人,其中3人致残,并利用权力,贪污公款960元,与伤害罪合并论处,据此,决定对杨松年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中共东川市委员会(公章)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四日
对反革命犯罗廷祖的决定
经县委常委会1978年4月21日会议研究决定:对现行反革命犯罗廷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中国共产党普洱县委员会(公章)
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这两份判决书的共同特点,所判杨松年、罗廷祖刑的,都不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而是当事人所在地的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党委。党委发“判决书”判刑,是违宪、违法、依党代法的违法行为。
撇开杨松年否定其犯罪的申诉,从中共东川市委刑字(1979)185号刑事“判决书”看,如此“判决书”,不是仅此一份的偶然,此“判决书”之前,已有184份,此判决书后又有多少?云南揭批查判刑的过程,是以单位成立的派性“专案组”搜查、拼凑、编造“材料”,党委判刑,法院盖章。
1979年12月,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在1980年实施的前夜,为了突击抢判,连法院盖章都来不及,由中共东川市委直接下判决书就更“便捷”了,大概就是这个“理由”吧?其执政低能、执法无知,镇压人民凶残。
从中共普洱县委的“判决书”看,“判决书”内容共计42个字,不要任何犯罪事实,普洱县委常委“任命”罗廷祖为反革命,马上判处六年有期徒刑。这就是普洱县委派性加权力相结合的“依法判处”。
五.派性和权力相结合,推翻党中央的决定
云南揭批查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很大,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中组部长宋任穷,把云南省委安平生书记、李启明副书记找到北京,对云南问题胡耀邦批评说:“云南的揭批查与党中央的做法不一致,中央已经在批判“两个凡是”了,云南还在搞揭批查;中央已经开展“真理标准”讨论了,云南还在搞揭批判,中央已经开展整党了,云南还在搞揭批查。云南搞揭批查,尤其是把一派群众组织打成帮派体系,是非常错误的,中央本来想下个文件,要云南省委纠正揭批查的错误,讨论考虑再三,还是把你们找来,由你们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比较主动。”
安平生、李启明回昆后,省委决定在连云宾馆召开省委扩大会(地书会)。安平生传达了党中央的指示和对云南揭批查的批评,并代表省委作了检讨。通过中央指示的学习,提高了认识,省委秘书长于佐同志发言说:“把一派群众组织打成‘帮派体系’的做法,省委是错误的”,他还揭发了一些问题;有的同志也作了检讨;有的人推卸责任;也有人顽固抵制;在快要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时,陷入派性不能自拔的人,搞非组织活动,偷偷将会议文件、发言、简报拿邓小平堂弟邓小初家,要邓小初立即拿着资料进京找邓小平,向邓小平讲述了会议情况说“云南要翻烧饼了”。邓小平听了说:“问题要解决,但不能翻烧饼”。
邓小初向省委汇报后,派性和权力相结合的省委,只传达了“不能翻烧饼”的一句话。传达贯彻中央精神、纠正云南揭批查错误而召开了40多天的省委扩大会,在没有人宣布散会的情况下,一轰而散,不了了之。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于佐同志,因在会上按中央精神讲了真话,揭发了省委的错误,立即遭到打击,撤掉了他的职务,领导找他谈话,给他两个选择:调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工作;或到中央党校学习,于佐选择到省人大财经委工作。报到时被拒绝说“我们人大不要‘叛徒’”。于佐同志欲哭无泪。省委又将他派到中央党校学习,学成回来后,省委一直不安排他的工作,直到离休。
派性和权力相结合的云南省委,贯彻党中央的决定的会议,竞敢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执行党中央决定的干部,就要遭打击迫害,全省那么多的干部群众受冤……。李启明副书记看透了云南省委派性和权力相结合危害性、严重性,写了《要敢于解决领导班子的派性问题》文章发表在《红旗》杂志上,与派性作坚决的斗争。不久,他也被排挤走了。
最后,我们要求全国人大、政协,敦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三不政策”,按中央政法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工作”,对揭批查申诉案件清理评查,做到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顺利完成信访结案清理、评查、终结程序。只有公平正义,才能和谐稳定。
我们要求全国人大、政协敦促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发(1982)9号文件,对揭批查受害的涉诉人员、双开、清退人员、被判刑、处理的农村干部、群众,给以生活出路,解决社保、医保的生存权利,只有解决生存问题,才能促进和谐稳定。
在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还清久拖不决的法律债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实际行动,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只有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才能和谐稳定。为2012年党的18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最近,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同志接受专访时指出:“ 一些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愈演愈烈,打着维权的旗号,借机插手人民内部矛盾,蓄意制造各种事端”,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我们恳切要求全国人大、政协,要切实加强监督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任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落实好党的各项政策,做好新形势、新时期群众工作,不要让西方反华势力有任何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的机会,否则,就会帮助敌人。
致信人:李树林 安矩祥 黄传华
包亚芳 马守良等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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