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会主义难有全科医生和公租房
司马平邦
前著名影星李秀明女士的成名作《春苗》,写了一个赤脚医生的事,那部电影虽然已经过去好多年,但仍然被上了年经的影迷们记得,它除了电影演得好,就是其中演到了文革时代的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出现的医学名词,是中共的中央政府为解救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的医疗改革措施,指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当时赤脚医生来源主要有3部分:一是医学世家;二是高中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三是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我还看到现在有许多关于赤脚医生的解释里有“未经专业医疗训练”的说法,这个解释并不准确,没有经过医学院校训练的未必就未经专业医疗训练,比如中医世家培养出来的那些年轻医生。
总的来说,赤脚医生的出现,主要源于当时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状况迫在眉睫,现实问题必须解决。
就在今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刚刚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要建立中国的全科医生制度,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建立全科医生制度,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的全科医生,一般是以门诊形式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症的多面手;社区全科医生工作的另一个特点是上门服务,全科医生常以家访的形式上门处理家庭的病人,根据病人的各自不同的情况建立各自的家庭病床和各自的医疗档案。
所以说,全科医生是21世纪的赤脚医生,或者说赤脚医生是20世纪的全科医生,二者确有性质的相同点,而不同的只是:
一,一个在是文革时代,一个是在改革开放30年之后的城市化高度发达的新时代;二,一个是面向农村,一个是面向社区――而在现在的城市化运动中,大量的农民人口正在转变为社区人口。
国务院的决定里还说,新的全科医生制度要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完善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路径,完善职称晋升办法。
这一点,朝鲜比中国走到前面了,去年我去朝鲜,有旅行团的团友生病,亲自体会了一下朝鲜的全民公费医疗,了解到,朝鲜的全科医生制度正是一个医生负责一定数量的社区或农村人口,他们所要做的,除了坐诊,就是上门访诊,为自己负责的社区或农村人口健康把关。
国务院会议要求,到2012年要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但,还需――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两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中国,国家大,人口多,这是不争的现实,但改革开放30多年,从前尚有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被全面放弃后,至今仍未建立起保障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中国社会里的穷人们最起码健康权利的全科医生制度(连国务院都说的还要再用几年,到底是几年?国务院也没担保),这算不算改革开放的一个耻辱呢?
实在有必要讨论一下。
当然,欣喜的是,这件事已经在本届总理任期将满之时提上日程。
我以为,国务院所决议的全科医生制度,有些类似叫嚷了多年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制度,所谓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所谓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无论是公租房,还是廉租房,针对的对象都是当今城市居民中的低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正如这些低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在健康方面没有诸如全科医生这样的医疗制度做保障一样,在更为起码的居住权利上,他们的保障更少。
所以,我相信,其实国务院刚刚说要建立的全科医生制度,其实与国务院早早就说的公租房、廉租房制度,要服务的对象是一群人――那群当今真正的低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
再欣喜于,国务院正视了这个人群的存在,并开始着手为他们谋划了。
但,我仍然怀疑,国务院这次所说的全科医生制度也可能和从前的公租房或廉租房制度一样,在当前社会下,遭遇到一样的困境。
比如,到底多少个人收入(有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吸引足够多的医疗人才留在全科医生岗位上?
改革开放30多年,医疗界的商业化是最为强烈之一,这缘于人命关天,不管有没有钱,人们都肯为生命买单,医生认钱,固然不好,但想轻易靠一纸决议就改变医生认钱的现状,亦似揣着明白装糊涂,虽然国务院决议里说要从激励机制和注册方式(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至2年的转岗培训;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等诸方面将全科医生设置为医疗改革的必须一环,但靠铁打的全科制度而流水的全科医生能不能真正保障所有低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的起码健康权利,这把握很大吗?
其实,全科医生制度的困难亦与之前公租房、廉租房制度所遇到的困难一样,年初国务曾下令全国开建的公租房指标到年中只完成了三成,原因在于公租房制度不能很快赚钱,而当今市场(银行)里的资本货币主要是朝着更快生钱的方向流动,国务院虽有明确的公租房建设指标,但若国家不能明确成为公租房建设的主体,你指望靠寻租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和国有或私有的地产商良心发现去盖公租房,太难了。
与此同,中国若想真正完成全科医生制度,不用国家手段在当前于商业之路上狂奔不止的医疗机制外再建一条可以独立成系统的全科医疗制度,并使之最大化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看靠行政命令执行下去,其成功的机率也会越来越小。
另,无论是全科医生制度,还是公租房、廉租房制度,其实它们在当前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里已不具有绝对的合理性和正义性,字面上,它多多少少体现的是平均主义和共同富裕的乌托邦式共产主义愿景,需要我们这个尚自称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政权在意识形态的最高层次对此做出合理性和正义性的保障,所以,若要真正达成全科医生制度、公租房和廉租房制度,真正让大量尚处在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层次人群(注:这里的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层次人群,不是相对概念,而是绝对概念,是指那些在现有社会里生活困难和生存条件难以维继的人群)得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尊重和保障,你还必须在社会制度性质上给出明确的标签不可――但不管怎么说,国务院年初的公租房建设的决心和现在的全科医生制度建立的决定都能让这个社会里一大批已经长期被忽视利益的人群看到些许快乐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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