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美国背景的《每日经济新闻》的写手叶檀女士在7月15日发表文章说,“要解决土地违法,关键不是问责土地,而是把地方政府攫取土地的手拿开,让他们通过公开的税收生存,而税收必须遵循法治原则,从根本上让地方政府回到守夜人的身份认同上来。”
自己自设的问题是:土地问责的关键是什么?结果在文章给出的答案却是:关键不是问责土地。这是一篇整体呈语病状态的中学生式作文,如果按照标准的阅卷模式的话,这种跑题的文章只能的零分。
有着美国背景的《每日经济新闻》的写手叶檀女士在这篇文章里,为她的读者和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贡献的有价值的东西其实非常有限,不过就是“华盛顿共识”的叶檀风格的重复表述,虽然时常用一颗“良心”来遮遮掩掩、但本质上却次次都开出了冷酷无比的自由市场经济的药方子。
本次中央进行土地问责,处置的是违规进行土地操作的官员,按照叶檀给自己列出的题目来说,其答案也应该是法治建设领域的话题,在这篇文不对题的文章里,几乎直到文章的末尾,叶檀女士才抛出她最想表达的一个观点:“由土地拥有者对地方政府问责显然成本更低、成效更高。如果土地制度发生变革……”
难怪要如此文不对题!
叶檀女士痴迷于政府的“守夜人”的角色而不能自拔,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视为经济出现问题的根源,这也是她的经济评论文章的主要特点之一。尤其是近期,守夜人这个词语几乎成了她在很多文章中的口头禅。因此,如果叶檀女士此时不能很好地对她心目中的“守夜人”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她的众多粉丝来说,又干了一件不负责任的事情。
对于一个经济学知识水平只停留在亚当·斯密的女博士来说,让其承担在中国进行“华盛顿共识”的推销工作,的确是一件非常勉为其难的事情,不管她的作文水平有多么好。
由于国内主流西方经济学家刻意地一次次歪曲,亚当·斯密在绝大多数西方经济学知识贫乏的读者眼中,因其那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而成了“自由放任经济”之祖,国内众多鼓吹“小政府模式”的政经杂交学者也把“政府守夜人”的发明权因此安在了这个可怜的苏格兰老头身上。但事实是,凯恩斯在其著名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中对亚当·斯密的评价是:“从亚当·斯密、李嘉图或马尔萨斯的著作中也找不到‘自由放任主义’这个词语。甚至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不曾以一种教条主义的形式表达过这一思想。当然,亚当·斯密是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和18世纪诸多限制贸易措施的反对者。然而,他对航海法令和高利贷法律的态度又表明他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甚至他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著名段落也更多地反映了佩利的哲学而不是自由放任主义的教条。正如西季威克和克利夫·莱斯列所指出的,亚当·斯密所宣扬的‘天赋自由的简明制度’,更多地是源于他对世界秩序的有神论的和乐观主义的看法——正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而不是来自于任何政治经济学的陈词滥调。”
亚当·斯密也当然不是“政府守夜人”的发明者,早在1690年,洛克在其《政府论》中就断言,“人类在无政府的自然状态中享有种种天然的权利,但是很少有人能长期在这种无约束的状态中长期共同生活。在这种状态中,由于人人都有惩罚他人侵权行为的权力,而这种权力的行使既不正常又不可靠,会使每个人随时遭受不利,这就促使他们寻求政府和法律的保护,希望以此使他们的财产有所保障。这种需求使他们甘愿放弃各自可以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力,而将这种权力交给由他们选定的中间人来专门行使,而且要按照社会公认的或由大家授权的代表一致同意的规则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来源,也是政府和社会本身存在的意义所在。由于人们将自己在自然状态中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交给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动机和目的,是出于每个人都更好地保护自己以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因此,立法机关和政府的权力就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由此,洛克认为,立法机关和政府的职能应当仅限于三项之内而不得超越:1、按照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来裁判纠纷;2、搞好公共福利;3、保障本国不受外国侵略并防止外国损害本国利益,向外国损害本国利益的行为进行索赔。”这与亚当·斯密在1776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中对小政府职能的描述一致,即“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每个社会成员,使其不受其他社会成员的侵害或压迫,即设立完全公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或公共设施,因为公共事业、公共设施收益极小,私人机构对建设或维护这些事业、设施不感兴趣,只能由政府建设和维护。”亚当·斯密的小政府理论不过是对洛克的理论进行再叙述而已,如同洛克对这一理想政府形态的设想做了大段前提性的辩解一样,亚当·斯密对这一理想模型进行再强调时,也是有其前提条件的,即:“当所有优惠或限制的制度被完全废除以后,最自然、自由的简洁制度就会自然而然建立起来”,这里所说的“所有优惠或限制的制度被完全废除”的制度条件,就是亚当·斯密所主张的真正实现全面的、各国一致遵循的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制度时代。
如果这一制度前提不存在,亚当·斯密的小政府理论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正如梅育新博士所说的,“不必过度相信亚当·斯密或哈耶克描述的那种政府仅仅充当“守夜人”角色情形,更不要以此为标准来对中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评头品足,因为那种情形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在中国尤其不可接受。拥有强大行动能力(虽然未必轻易动用强力)的强政府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盛世不必可少的要素”,世界银行在发展报告中也指出:“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不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有效的政府包括哪些内容,这在不同的国家及不同的发展阶段相差极大。比如说,在荷兰或新西兰有效的作法,在尼泊尔就未必如此。即便处于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在国家大小、民族构成、文化和政治体制上的差异也使得各个国家各不相同。”
欧文 ·E·休斯在其《公共管理导论》指出,“一个关于政府角色的实效主义的新时代正在萌发。人们不再单纯地坚持最好的政府应该是规模减至最小的政府,而是把政府看做一个重要的、强有力的机构”。英国的Skinner教授谈到亚当·斯密的政府干预思想概括为“守夜人”是否恰当时,认为,这是不准确的。他认为,对于任何一个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政府干预是必不可少的,干预的目的是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因此,凡是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利的干预行为,都是可取的。对于某一项政府干预是否适当,则要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没有永远适用的一般原则。比如,亚当·斯密曾就政府货币发行问题、政府是否应该修建从爱丁堡到里港的运河进行了辨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见,政府的大小强弱,在亚当之后的200多年的实践中,早已在认识上发生了更深刻的变化,各国学者对此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认识,绝对不会象叶檀博士一样整天躺在亚当·斯密的身上做着教条式的大梦。
叶檀等人对政府干预经济的结果,出于对所谓“经济学原理”的迷信,从而武断地就得出效率为负的结论,并以此来欺骗她的读者和粉丝。但根据克拉维斯·萨莫斯和赫斯顿等人在1984年对115个国家进行了大量的计量样本统计调查,对大量跨部门的经济数据进行了二十年的定量分析,得出了政府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方向是正的,政府规模对其他经济部门的(边际)外在影响也是正值的,与其他部门相比,政府部门的要素生产力更高一些等基本结论。实证上,德国政府干预市场力度很大,但仍保持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因此,现在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相信政府规模过大,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经济组织就会缺乏活力,整个经济就会丧失活力,但适当规模的政府仍然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政府规模必须有一个适当的度,过大,过小都是不经济的。
可见,叶檀女士用“守夜人”来试图约束住政府的手脚,只能说其学术功底的不足,其对经济史也缺乏足够的了解,当然,我宁可从善意的角度来理解,叶檀在博士研究期间,其经济史的学习是到亚当·斯密而止的,这也就难免使人感觉她是在戴着一个200多年前的古董眼镜来解读现代和当代的世界经济现象,如同用托勒密的理论来给现代人上天文课,也就难免给人一种时空错乱之惑。
这就必须要弄清楚土地财政产生的真正原因,这其实是一个用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话题,只是网络舆论领袖们总试图借着此话题想贩卖太多的私货,而故意把事情复杂化了。事权与财权的不统一,导致地方政府在履行其职能时出现了钱荒,因此才打起了卖土地使用权的主意。公务员要养活、义务教育要持续投入、社会保障也需要钱的持续保证、城市基础设施要建设、文化建设要投入、中央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地方政府拿出配套资金……等等,当所有这些开支都压在地方政府,而没有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的时候,财政就会出现缺口,卖地、变相发行地方债就成了地方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选择。在当前城市化、社会保障大投入的背景下,即便把政府的“三公消费”压缩为零,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依旧必然会出现巨大的缺口。
在当前一片减税呼声的背景下,叶檀女士为了自圆其说,不得不逆潮流而提出了征税的思路,这只能说明其书斋式的写作习惯没有得到根除,她笔下的民意是一种有选择的民意。
破除土地财政,要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而不是像叶檀女士所说的,变成了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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