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歌
人无尊严如朽木,国无尊严是奴才。黑龙江方正县为日本“满洲开拓团”逝者立碑。此等行为已经让我一个八零后的、爱国的、中华民族的热血青年人痛彻心扉,在此危难之际,我也不得不再一次的如鲠在喉,不不吐不快,我想但凡还有点血性的国人都会如此,因为我们遭受日本的侵害实在太多、太多。。。
此新闻不是各大报纸头条,方正县也不是享誉盛名的牛X县,也许你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在此事报道之后,我询问了我家住黑龙江省的同学,连他也说不太知道有这么一个县,足以见得,此县确实不怎么样,而却在全国的一片责骂声中走红,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当然,或许这也就刚好的方正县那帮脑残的领导人需要见到的结果,因为不管怎么说,他确实是跑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他确实一举成名,声入万家。我确实想不明白决策者的这一目的的内涵,但是我觉得三岁孩童都知道,人人痛恨汉奸。我假设方正县所做之事,和情理顺民心,但是为何确是漫天的责难和愤慨。我在多个地方强调过,我辈青年人应该理性看待一切,尽量的理性爱国,但是我就不明白了,难道全国就没有一个人是理性的吗?当一件事得到的是观众群起的愤怒,至少就该反思不光是观众的问题了吧。
按照方正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王伟的解释:“和所属国家无关,死去的日本人也有他们的名字,我们是带着反省历史祈愿和平的想法立碑的。” 说得好,至少站在一个人性的高度在说这句话,我也觉得我们其他人也应该带着虔诚对待历史、对待曾今妄图覆灭我华夏的恶魔,因为这叫中华民族的大度,这是我中华民族之气魄。然而我想说的是:我们该以这样的方式吗? 为了对敌人表达人性,而让我们所有的亲者悲痛;让受到过欺辱的长者悲痛;让整个中华民族伤痛。难道对待自己的亲人,对待自己的苦难同胞,对待自己的血肉弟兄,我们就该以这样的人性高度??在他们的伤口上撒满毒药,真是岂有此理。足见其言不攻自破,何其歹毒!!!
中国出名的县很多,就算一个南街村也比你出名,但人家是行正道,走大道。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打出的一片天地,不管你是为了经济也好,还是别的不为人知的什么也好,面对你这样弱智的人,我都不想知道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至少没有什么高明的。你的这种方式扇的不光是你们作为领导者的耳光,你出卖的的你的同胞,你刺痛的是全国人民。你要做的是脚踏实地,而不是自取灭亡。
我翻看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我以一个业余的法律爱好者,我想告诉你: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背叛国家罪】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为你们的行动已经完全的背叛了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不管你们有什么样的动机,事实和法律都摆在那里。
我真的不想对你们的愚蠢行动做理性的分析,但是我真的不得不怀疑这就是一个日本人干的事情,一个遗留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后裔做的事情。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出,作为一个受到日本侵略者伤害最深,持持续时间最久的东北大地,怎么会有这样的中国人,我怕实在想不出厚重的黑土地能养出来这样的人。
我真的像对你发出我最大的疑问,如果你的母亲被歹徒强奸之后,你是否还会庆幸和包容,甚至到了人性的高度,认为你多了一个弟弟。你的家人被屠杀和蹂躏之后,你是否还会为罪犯立碑颂德i,因为按照你的逻辑,他们也是有名字的,他们至少也为中国的刑法案件提供了案例,他也是做出贡献的。这是多么混蛋的逻辑,我都不得不为此而感到恶心。也许收到伤害的不是你的直接亲人,但是作为中国人,作为炎黄子孙,你不该如此,你不该这样毫无人性,毫无良心。
我最近一直冥思苦想,为何官场上的怪事层出不穷,接二连三,伤害着自己的同志和人民,我实在不想认为是朽高居庙堂所至,因为,在我看来,我们的党还是先进的,大多数还是好的,而你们却也真的争气,一次次让做好的鲜美的汤里尽现螺丝,最终让人不光不想喝,而是见到就想吐。
悲哉,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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