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以政代党”
公租房政策的推出不是共产党的权宜之计,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使群众住有所居,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政方针之一。着力体现着共产党的人民性,是共产党的本质要求。发展的方向是提出了,但落到实处必然要经过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责无旁贷,应该忠实履行党的决定,不能参杂自己的私货,使党的愿望在实际中被歪曲,群众的利益被抛弃,达到自己的目的。
政党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成立政党就是想推行自己的主张,代表自己阶级的利益。掌握政权是推行自己主张的前提,党必须管政,不然的话党的政策谁来实施?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如果成为利益共同体,成为特殊的集团,代表自己集团利益时,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抛出“党政分开”“以党代政”等主张,抛开党的领导和监督,鼓吹民主自由?在现在的条件下,如果按此路线,政府必定会成为资本力量控制下的“民主政府”,成为资产阶级及外国势力的代言人。
“单套建筑面积以40㎡为主”,这是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依据。我很气愤,一是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子不能够达到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家三口人两代人,学习、生活在一间房里完成吗?何况计划生育政策会一直不调整?国务院确定的养老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方针会变?二是这样的住房与居民的实际要求不符(这是故意的),势必会使公租房成为过渡性质的住房,造成巨大浪费。三是“租金标准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众所周知,市场租金是什么样的,是比中低收入者的月工资还要高出许多的,这样的租金能接受吗?为什么不按照收入水平确定呢?为什么不能把市场租金中的资本所的挤出呢?再辅以免税等措施?四是,由于房子的过渡性质,会造成住公租房的群众遭遇资本的双重剥削,一边交房租,一边攒钱买房。
为什么不能多盖十个平方米呢?就是一间小房呀!但就这一间小房,群众们住的是不是有了一点尊严和体面?是不是减少许多浪费?是不是少受一点资本的盘剥?是不是能够将仅有的一点钱由于学习和生活,以便提高一点自己?以便改善一点生活?十平方米哟,你将伪善的画皮在全国人面前剥的精光。
喽啰们开始欢呼了,报纸上、网络上都在欢呼这个高明的决策,有的说:“不能苛责舒适性”,我说这里谈不到舒适不舒适,是基本需求的问题,有的说:“这样权贵就不去占了”,我说权贵占不占不是这里考虑的问题,是反腐的问题,你家女儿长得漂亮不是强奸犯作案的理由!你也不必为此而责怪你的女儿,把她变作丑八怪!谁?谁能发出群众的呼声呀?
这样的政策表面上看是关于公租房的,实际上是全力维护官僚和资本家的利益,出卖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使共产党更受底层群众诟病,其心叵测如司马昭,路人皆知!这样的政策就是典型的“以政代党”行为,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吗?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