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记者:第一个问题,美国最近有一些措施,如果发现中国的出口有补贴的话,美国可以加税,请问中国商务部怎么看这个问题?会不会有什么反对的措施?第二个问题,现在很多人在说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够深,请问部长自己怎么看这个问题?觉得经济改革够不够深,如果不够深的话,应该在哪些方面继续改革?
陈德铭:美国指责中国不守规则和有补贴的问题。我确实注意到最近美国无论从总统先生、相关部长、国会议员以及有关方面对所谓“中国不守规则”的问题进行了横加指责,而且把指责的重点说是中国的“补贴行为”。
首先我想说明,中国遵守的是我们加入的那些国际组织的规则,比如在经济和贸易方面,我们作为一个新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十一年前加入了世贸组织,所以我们遵守的是世贸组织的规则,但我们没有义务去遵守某一个国家超出这些国际组织规则的内部法律和规定。
在遵守这些规则的同时,我们也是和世贸组织其他150多个成员要求互相共同遵守这些规则,而不能己所不欲、施于他人。
关于补贴的问题,世贸组织规则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绝大部分的世贸组织的成员都有各种不同性质的补贴,大家对补贴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含义。比如说经济危机发生以后,很多国家,特别是美国将一些政府财政的钱补贴给了企业,比如美国三大汽车企业,美国其他各种行业都有。中国因为恪守G20的元首们一再发出的呼声,就不在金融危机期间实行新的保护手段,所以我们并没有对这些现象加以指责和发起大规模的所谓反补贴的行动。
美国对中国政府的不断指责,往往包括现在我看到的就是一句“你不守规则”,至于在哪个具体方面、哪个范围不守规则呢,往往很少涉及到。我希望我们能就补贴问题和那些指责我们的国家进行对话,对个案存在补贴的理解问题可以进行沟通。我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各位记者,中国的中央政府没有禁止性的补贴,我们国家大、地域广,如果某个地方有一些补贴,我们是愿意进行商量的。
但是我非常不可以理解的是,美国从2006年开始对中国进行了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发起了31个案件,其中24个案件对我们收了双重的高额关税,阻止中国的商品到美国去。然后中国根据美国自己的法律而不是世贸组织的规则,向美国的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中国企业告了美国的商务部。2010年,美国的贸易法院判美国商务部输了。然后,美国商务部不服,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到2011年底还是判美国商务部输了。因为美国的法律禁止向非市场经济的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而美国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时候,我静等着美国商务部这个一直指责人家不守规则的部门会守规则来改正自己的错误。但事实上没有,就在这两天,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修正法案,规定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同时又规定这个可以追溯到2006年,但是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法律不允许追溯以往的。再同时规定,今后要举证,避免反倾销反补贴税重复征收,不是由申请方,而要由应诉方,也就是中国的企业来做。像这样的国会规定,这样的美国商务部的行为,我看不仅是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己的法律。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也向世贸组织提出上诉,世贸组织也判美国商务部是输的。所以我希望,指责人家不守规则、搞补贴的国家、部门、执法机构,自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改正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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