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近些年来,围绕转基因粮食作物的安全性问题,曾引发了多轮广泛争论。
尽管《粮食法》给转基因种子戴上“紧箍咒”,既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现在的问题是,除转基因粮食在生产领域暴露出诸多问题外,转基因食品市场的混乱现状更容不得半点乐观。因为,自转基因食品问世以来,它的风险性,尤其是对公众健康有没有真正的危害性,以及危害程度有多大,争议从未间断过。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转基因食品面世时间较短,现有科学技术手段,还不能对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人身损害做出准确预判。好在国家层面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及时参照欧盟的做法,硬性规定,只要食品在生产过程使用了转基因原料,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就目前来讲,尽管食用大豆油领域的知情权是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际生活中,很多转基因食品,已经走上了我们的餐桌,可绝大部分消费者,却没有很好地知情。
一项统计显示,国家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大豆、玉米、油菜、番茄、马铃薯等。据专家测算,截至目前,进入中国人食物链的转基因食品起码超过了2000万吨。但这些原料到底制成了多少食品,吃进了普通老百姓的肚子,却成一笔糊涂账,没有人能说得清。譬如,我们吃的豆芽,有不少就难脱转基因的“嫌疑”,但却无人关注。
实际上,转基因食品并非“妖孽”,它已在很多方面给人类带来了福音。但在眼下安全没有定论的前提下,最好的方法是让公众获得最起码的知情权。
所以,国家有必要出台公共政策,强制规定所有含基因成分的食品,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标注;没有包装的,比如像含有基因成分的油菜、番茄、马铃薯等蔬菜品种和产地,监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包括媒体,进行权威发布,让所有消费者知晓。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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