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一下最近的李庄案报道就会发现,看起来动辄上万字的大篇幅报道,从头至尾却只有李庄一个人。这到底是媒体上搞评书连播,还是在做新闻采访?真相需要从不同的角度采访,才能还原出来,而不能把一个当事人讲的当成全部真相,因为媒体不是别人可以随意使用的传声筒、大喇叭。
稍微对媒体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操作时,平衡原则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业纪律。所谓平衡原则,就是说,记者在采访的时候,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核实事实,以免偏听偏信,被别有用心的受访者误导,被人家当枪使。
在媒体已经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一原则更显得重要,本应当得到更好的遵守。但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媒体为了片面地追求所谓“真相”,会偏听偏信事件中的一方当事人,而有意无意地屏蔽反对者的声音。在今天的中国媒体中,这大概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
最近的例子是李庄。
李庄是媒体红人,在重庆仍在打黑的时候,就已经很红了。后虽被重庆法院判刑,但刑满出狱后又红了起来,而且比之前更红,俨然已经成了反抗重庆“黑打”的法治英雄。
各路媒体纷纷跟踪采访,李庄也来者不拒,有问必答,不仅是关于他向最高法院申诉的情况,更多的时候都在谈重庆打黑的情况,好像他这一年不是在监狱里服刑,而是在搞秘密工作,去调查重庆唱红打黑的内幕去了。除了他自己的案子,甚至连此前重庆高层的情况都了如指掌,面对媒体,讲的绘声绘色,如同亲临其境。媒体也不惜笔墨版面,大写特写,李庄的头像也频频见诸杂志封面、报纸头版。两边配合得好不默契,观众看得也如痴如醉。
但稍微留心一下最近的此类报道就会发现,看起来动辄上万字的大篇幅报道,从头至尾却只有李庄一个人。李庄说他被刑讯逼供了,媒体就写他他被刑讯逼供了,李庄说重庆不是打黑,是黑打,媒体就说重庆是黑打,李庄说王立军是魔鬼,媒体就说王立军是魔鬼。这不免让看热闹的观众起疑心,这到底是媒体上搞评书连播,还是在做新闻采访?
就说李庄说他被刑讯逼供了的事情。谁刑讯逼供李庄呢?最有可能的当然是重庆警方。那么按照一般的媒体操作习惯,当然在听李庄说完之后,还需要找重庆警方核实,至少需要重庆警方做一个官方回应。
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是废话,警察怎么可能承认自己刑讯逼供呢?既然李庄已经向法院提起申诉而且法院已经受理,那么相应的检察机关应该已经着手进行调查,采访当然应该找相应的检察机关去核实情况。如果检察院只是打官腔说,调查仍在进行,目前不便披露具体情况,该怎么办呢?很简单,稿子先放着,不发,等事实更清楚的时候再发。
观众可能会说,我们要真相,等不及了。对不起,这没办法,只能再等等。因为这牵扯到司法,要讲程序,李庄案的关键不就是程序出了问题吗?殷鉴不远,应当尊重司法机关,这是法治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如果大家都认为司法机关不值得相信,那还搞什么法治建设?
经常有人讲,中国的司法不独立,党政领导经常干预司法。是的,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但反过来说,司法不仅应当独立于行政,也应当独立于媒体,媒体不能把自己的判断强加给法院,只要法院的结果跟媒体的判断不一样,媒体就说司法不独立。如果是这样,媒体要的不是法治,而是媒治。还有些所谓的法学界人士,也经常这样干,法院还没判决,他们就先在媒体上做结论,一旦结果出来了,只要跟自己的判断不一样,就批评法院。这些人嘴里说的是要法治,其实不对,他们要的是人治,只不过他想做这个人治里的那个人而已。
李庄说,重庆不是打黑,是黑打,文强有罪,但罪不至死。李庄说的有没有可能是真的?有,完全有可能。但是对不起,到底是不是真的,要等司法机关的调查,而不是只听李庄的一面之词。而且,重庆打黑涉及面很广,不光是文强,还有很多相关的证人。在打黑之前,文强和黑社会欺压过的人应该也不少,也可以听听他们的说法。
如果嫌采访这些人太麻烦,最起码应该问问重庆的老百姓,看他们到底是怎么看,在老百姓眼里,到底是打黑,还是黑打。老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但有意思的是,最近关于重庆、王立军和李庄案的报道中,重庆的老百姓都被忽略了,就像他们不存在似的。
以前,媒体报道一个人最喜欢用的方式就是做外围采访,如亲人、朋友、同事等,我们就经常看到媒体上报道一个贪官时会提到,妻子眼里是好丈夫,孩子眼里是好爸爸,同事眼里的好同事,诸如此类。但在李庄的报道中,我们连外围采访都看不到。比如说,重庆的律师同行是怎么看李庄案的,李庄原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怎么看待这个同事的,这些常见剧目都没有了,就只有李庄一个人在说。
新闻采访不能只采访一个人吗?当然能,但那是只讲个人经历的采访,不涉及其他人的情况下,可以这么做。原则上讲,只要涉及到其他人,尤其是涉及到对其他人不利的消息的时候,媒体一般都应谨慎处理,不仅记者要做采访,编辑还需要再进行核实,以免出现差错,值班的报刊编委级管理人员还需要再进行把关审核。
李庄主要的攻击对象是王立军。王立军犯了错误,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应得的惩罚,这没问题。但是媒体在报道时,如果无法找到王立军本人进行核实,就应该本着谨慎的原则,暂缓发稿,而不应当只听李庄的一面之词。
媒体一直很喜欢讲真相。但真相是需要从不同的角度采访,才能还原出来,而不能把一个当事人讲的当成全部真相,尤其是在对立一方的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更应当对能够接受采访的当事人的说法保留一份怀疑。因为媒体不是别人可以随意使用的传声筒、大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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