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盛传的“吉林省决定开展转基因玉米水稻执法监管活动”,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这条消息是由中国政府网[2013年5月2日]发布的;二是首先承认“近年来,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三是强调“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吉林省决定在2013年开展转基因玉米和水稻执法监管活动”;四是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全程监管、主要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监督检查等三项工作,抓源头、查市场,消除未经安全评价和未经审定的转基因玉米和水稻品种(系)非法扩散的隐患,营造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用的良好环境”。
知名网友吕永岩5月3日说:“由于人们都知道的原因,美国孟山都已经在吉林插了一腿。这次农业部有要求,吉林开始转基因‘执法监管’。这从一个角度说明吉林转基因作物扩散情况比较严重。这种亡羊补牢的事后监管,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不过,毕竟开始查了,开始管了,开始‘销毁’了,也开始认账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了。这些都是好现象。从中科院学部主席团发倡议规范转基因专家行为,到吉林的执法监管,一系列针对转基因作物的严管行为表明,转基因作物的危害已经到了不严控不行的地步了。转基因作物已经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我同意他的看法。
必须指出,这里说的“反转”,不是一概反对有关转基因的科学研究,而是反对转基因主粮商品化,把人民群众当作试验的小白鼠。这里所说的“攻坚战”,是指在追究批准转基因主粮商品化、大量进口美国转基因大豆等方面负责人责任的斗争中,取得重大胜利。
今年定能打好“反转”攻坚战的理由是:
[一]由于多年来张宏良、苏铁山、杨晓陆、柴卫东、凌紫、高一文特别是这方面的专家蒋高明、顾秀林以及众多“反转”斗士的宣讲;党内健康力量如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的孙春兰的支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呼吁等等,现在相当多的干部群众已经知道了转基因主粮商品化的危害。
[二] 湖南爱国群众今年5月4日进行的一场围剿汉奸茅于轼并取得重大胜利的斗争,为“反转”运动开辟了道路。
[三]转基因主粮商品化的最大支持者已进一步陷于困境。
[四]习近平总书记的一些讲话;党中央部署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等等,给拨乱反正带来了一些有利条件。
[五] 今年是人民领袖120周年,从清明节开始,“怀念救星毛泽东,清除汉奸卖国贼”的群众运动越搞越大,这为打好“反转”攻坚战创造了多年来最好的政治氛围。
加上前面吕永岩所讲的有利条件,一共是六条理由。
转基因主粮商品化,直接危害着全国每个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因此那些纵恿、支持这一丧尽天良罪恶行径者,必然会激起众怒,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只要我们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发动群众,奋力拼搏,就一定能打胜这一仗。
吉林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 避免其非法扩散
近年来,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吉林省决定在2013年开展转基因玉米和水稻执法监管活动,通过开展全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全程监管、主要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测、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监督检查等三项工作,抓源头、查市场,消除未经安全评价和未经审定的转基因玉米和水稻品种(系)非法扩散的隐患,营造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用的良好环境。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全程监管
对经农业部批准在吉林省开展的转基因玉米、水稻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程、动态监管。督促研发单位做好自查的同时,在播种期、开花前、收获期和试验结束后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要求组织填报《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自查表》、《转基因植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工作表》和《转基因植物田间试验检查报告表》等材料,并在试验结束后对转基因繁殖材料和残存物进行销毁,严防活体废弃物进入环境。
主要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与监督
一是在长春绿园区、四平公主岭市、通化梅河口市等三个重要的玉米商品种子集散地,以吉林省2013年主推(栽)玉米品种为重点监测对象,开展玉米种子市场转基因成分抽查和检测监测。二是对参加2013年吉林省农作物生产试验的全部玉米和水稻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从源头加强监管,严防转基因玉米和水稻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三是把长春、四平、吉林、通化、延吉五个地区作为监测区域,以粮油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大型生活超市为抽样点,以玉米粉、玉米碴、玉米油、稻米、米制品为重点监测对象,开展2013年玉米和水稻农产品市场转基因民分抽查和检测监测。
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监督检查
对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的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教育、引导转基因研发单位切实担负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主动约谈相关专家,告诫其依法开展转基因生物研发工作,保管好转基因材料,严防出现新的扩散源。
同时,走访和检查从事常规作物育种的企事业单位,宣传和强调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督促其提高转基因生物安全意识,加强在材料引进时开展转基因成分筛查,避免在常规作物育种过程中引入转基因材料。(丁晓云)
转基因240亿经费或打水漂 实验室稻米流向市场
2013年04月18日 23:07 21世纪网
21世纪网讯 2008年,中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然而,面对着跨国公司的专利垄断,这些投入或许将“打水漂”。
根据绿色和平近日发布的调研报告,目前我国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基于孟山都等国外企业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而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包括学术和政治上的操控。”绿色和平农业项目部主任俞江丽向21世纪网表示。
这意味着,无论外界做怎样的努力,转基因的专利壁垒都难以被攻破,而一旦商业化之后,我国要交给国外企业与机构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机构的监管不力,转基因作物已经被有意无意的使用在食品当中(详情见21世纪网独家报道《南方食品(13.06,0.14,1.08%)豆粉被爆含转基因政策滞后知情权受阻》。更重要的是,在国家未批准商业化的前提下,本应在实验室环节存在的转基因大米已经在市场的流通渠道中出现,悄然威胁人们的餐桌。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
专利之网
在转基因作物的研发过程中,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2008年,我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
但是,目前我们所有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建立在国外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如果想要使转基因商业化,国外掌握的“专利使用权”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旦转基因作物涉及到国外专利,将逃不开“专利网络”的控制,其影响将远远超出20年的专利保护期。
以我国最著名的转基因产品“克螟稻”为例。“克螟稻”研究是由浙江农业大学(现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系,以及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生化系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室共同完成,对二化螟、三化螟等鳞翅目害虫具有抗性。
不过,根据绿色和平的报告,有10项国外专利与“克螟稻”相关,此外还有文献中没有提到的研发过程中所用方法等。因此,如将所有相关的基因、元件、技术和方法等都列出,那么该转基因水稻涉及到的专利可能达12项以上,均被国外生物技术公司包括孟山都、先正达、先锋等持有。
根据在转基因研究中广泛认可的《材料转移协议》的规定,基因或者转基因植物用于科研时可无偿使用,若希望用于商业目的,则需在商业化之前进行一次谈判并签署一份特别的协议以确保材料提供方能够获得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如果将“克螟稻”转为商用,那么最大受益者之一将是国外专利持有机构。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20年专利使用期”在转基因领域得到了规避。
据悉,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而延长的手段主要是对基因序列进行小范围改动和修饰,变为“新”专利。以核心专利US6,017,534为例,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核心专利US6,017,534所涉及的5个Bt蛋白,而要实现对该专利所有权的延期,孟山都只需在“新”专利中使用略微更改甚至完全一样的蛋白即可。
绿色和平的研报表示:专利保护的有效期远远不止20年,每一粒转基因水稻种子,也远远不只涉及到一两项专利,期待以专利过期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一厢情愿。对于中国来说,一旦受到了国外专利的控制,就会逃不出专利的陷阱,将长期受制与人。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
地下流通
花费巨资研发的转基因技术尚未突破国外的专利枷锁,然而研发过程中带来的问题却已在流通环节显现。
目前大量的非法转基因稻种、水稻和转基因大米已在种子市场、田间和产品中出现。
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表示:“前几年曾经在湖北进行过转基因水稻的实验性种植,当时管理没有跟上,像转基因种子就没有限制,什么人都可以买到。
由于涉及转基因技术的科研单位监管不力,操作规程控制松懈、后续监管不到位,转基因大米开始威胁人们的餐桌。
2009年初,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动植检实验室就曾在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多次检出转基因成分。当时的数据显示,2009年10月份到2010年4月份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检出的转基因成分为克螟稻的可能性较高。
2011年的1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出口大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采取紧急措施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欧盟27国将对中国25种米制品采取强制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
而根据绿色和平2012年的食品转基因检测结果显示,转基因大米产地多集中在安徽省,尤其是六安市寿县。其中,六安寿县的散称丰良优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周寨精制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丝苗米均被检测出含转基因成分。
对于目前种植和流通环节中的乱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仍显不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合作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过,当具体到各地方农业厅之后,其效果便大打折扣。
“各省农业厅是转基因的主要监管单位,不过由于资源有限或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就显得不足,这也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问题存在。”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21世纪网 戴闰秒 陆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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