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它牵扯了当下中国各个阶层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对薄案的处理方式及其最终判决结果,关系到这个正处在多事之秋的社会,是能够变得更加和谐,还是会被撕裂更加分裂;关系到中国在继续向前走时,能够凝聚多少支持力量,又将遇到多少阻挠力量。
因此,对薄案的处理和判决,不能不慎之又慎、精益求精。在此前济南审案中,官方出乎外界意料地采取了前所未有的透明方式,不但让薄熙来本人拥有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而且律师也不是服从官方意志,而是全心全意为被告代言。更可贵的是,济南法院首创了“微博直播”,使公众能够相当程度了解庭辩双方的具体表现,据此形成自己的判断。凡此种种,都体现了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欲“以理服人”、“取信于民”的良好愿望和前所未有的胆魄与自信;使海内外关注中国进步的人,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以及这一届政府主导下的中国前景,增添了信心。
在庭审过程中,伴随双方控辩进行,原本似乎清晰的案情,也呈现一些未解之谜。这些谜团和疑点,不但关乎案情本身是非曲直,还超出此案之外,影响到公众对当局反腐败和推进法治的看法与信心。因此,在此薄案之初审将判未判之际,有必要吁请有关部门就相关谜团进行澄清,以释民众之疑,不负国家领导人取信于民的良好初衷。
疑点一:1400万英镑疑云
在此前的谷开来案和此次薄熙来案中,都提到案情的一个重要源头:海伍德向薄瓜瓜索赔1500万英镑,进而威胁其安全。从薄熙来案涉及海伍德的部分看,别墅总价值不过才人民币2000万元。显然,海伍德不是因为变更别墅股份的持有人而向薄家索赔,而是另有原由。官方对此关键环节的一带而过和略过不表,加剧了公众疑虑。
一部分人据此认为,官方对薄熙来案是“抓小放大”,放过了更严重、可以对应于海伍德1500万英镑索赔的贪腐行为,将起诉仅仅局限在2000多万的范围内。他们进而怀疑官方反腐的诚意和决心,想象背后是否存在政治交易。
另一些人则据外媒报道认为,海伍德索赔1500万英镑,不仅不是薄熙来的罪状,反而是薄熙来的功勋:早在2004年,海伍德与其他高干子弟在重庆筹备了一个项目,为此海伍德前期投入一些资金,如果项目成功,据说收入将以十亿计。但在2007年薄熙来主政重庆后,认为该项目有损公肥私之嫌,遂下令终止。正因如此,海伍德开始对薄家产生怨恨。他在给薄瓜瓜的“威胁”邮件中,明确指出了此点:项目的中止,你们家要负责任——如果此事属实,则表明至少在这件事上,薄熙来是站在国家和公共利益的立场上的。
1400万英镑疑云不清,无论薄案如何判决,都难以让怀疑的人心服。判得再重,前一种人也会认为是“抓小放大”,放过了更严重罪行;判得再轻,后一种人也会认为混淆了基本事实,案中还有冤屈待伸,而且遗漏了其他贪腐分子。掌握事实真相的有关部门,只有直面外界质疑,将真相原原本本呈现出来,并在这种事实清晰、真相大白的基础上进行判决,才能取信于民、立信于世——如果事实证明这是涉及薄熙来的更大贪腐行为,就应该一并追究,从严治罪;如果事实证明薄熙来阻止了巨额贪腐行为,也应该让公众知道实情,并且不放过其他更大贪腐者。只有将事情做得坦坦荡荡,将事实弄得明明白白,怀疑的人才无话可说,公众才会相信官方反腐的城意和决心,相信司法的公正。
疑点二:王立军身份再确认
王立军究竟是谷开来杀人案的包庇犯,还是同案犯?在此前国内媒体的跟踪报道中,深入介绍了王立军先是与谷开来谋划以贩毒罪击毙海伍德,然后又怂恿谷开来毒死海伍德的全过程。而且,王立军还亲自开车送谷开来进入杀人现场,后来又操控重庆公安隐瞒海伍德被杀案情——如果国内媒体上述公开报道的情况属实,在某种意义上,王立军的罪行比谷开来更严重。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是包庇犯?
如果是因为王立军有特殊立功表现,必须从轻发落,那么也应该如实公布其立功情节,并据此减刑。而不能采取隐瞒其严重罪行、仅追究其次要罪行的方式。否则,官方的做法和当时掌握权力却隐瞒海伍德被杀案情的王立军相比,又有多少区别?
由于王立军是薄熙来案的重要证人,他在案情中的角色定位,极为重要。而且谷开来、王立军案是薄熙来案的前奏,三案一脉相承。如果前面的判决不能充分体现公正,人们又怎么能相信,后面会突然冒出来个公正呢?在不公正的土壤上,只能生长出被歪曲的果实。
结语
薄案非小,审判选择在此时此刻,应该成为这个社会的一剂强心针,而不应变成使身体更加虚弱的一副泻药。因此,有关部门不能一判了事,也不能满足于在官媒自弹自唱、自说自话。而应该认真面对质疑,澄清公众心中必然无法回避的相关疑点,真正把事实说清楚,至少要让人们能够自己说服自己“这件事确实就是这样的”,而无须将疑虑投向至今还遮遮掩掩的个别环节。只有这样,官民之间才能建立必要互信;政府的锐意反腐和推行法治的意志和决心,才能赢得民众的理解与信任;并最终将这种理解与信任,转化为关键时刻对政府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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