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凌晨,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北京市公安局调集15个消防中队,63辆消防车,共300多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灭火,8个小时后大火被扑灭。在这场与火灾的搏斗中,石景山区消防支队参谋长,35岁的刘洪坤少校,石景山区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副队长,28岁的刘洪魁中尉不幸牺牲。12日,公安部授予二人“烈士”称号,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据了解,当天凌晨,并没有在值班的刘洪坤主动赶到火灾现场协助指挥。他得知商场四楼的餐饮区有大量煤气罐,而四楼的西侧、北侧都是居民楼,便带领包括刘洪魁在内的8名战士携带装备前往四楼侦查火情。早上6点10分,电台里传来刘洪坤的声音:“烟太大了……迷路……派人联系……”这是人们刘洪坤最后的声音。几分钟后,商场西侧爆出一股浓烟。中午11点左右,火被完全扑灭。一墙之隔的很多居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火灾,没有群众伤亡。然而,人们找不到刘洪坤和刘洪魁。直到下午三点,消防战士在四楼发现了他们二人的遗体。据推测,商场四楼当时发生了局部坍塌,刘洪坤和刘洪魁因烟大而没能脱身,他们的遗体距离四楼的出口只有几米。
当刘洪坤、刘洪魁的遗体被抬出来时,刚经历了与火灾搏斗的消防官兵跪了一地,哀痛的哭声撕心裂肺,令人闻之动容。刘洪坤的同事说:我为有这样的战友而自豪。刘洪坤是山东滕州人,夫妻两地分居,有一个女儿。得知丈夫牺牲后,妻子石丽来到北京,她说:我为他感到自豪。刘洪魁是山东曲阜人,今年1月刚领了结婚证,6月办了婚礼。新婚不久的妻子门樾来到北京,重复着一句话:“他是我的骄傲”。13日,石景山消防支队一楼大厅里摆设了两位烈士的灵堂,数百位市民自发来到这里吊唁。一位大妈含着泪说:我来送送他们,记住他们的长相,把他们的事迹讲给孩子们听。一位山东老乡说:他们是我们的亲人。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他们是真正的英雄。当天下午,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也来到灵堂前送别两位烈士。石景山区各界群众,包括喜隆多商场的个体店铺业主自发为两位烈士的家属捐款。著名慈善家李春平说:“我当过9年兵,所以对战士们感情特别深厚”。李春平赶到两位烈士家属在石景山的临时住地,跪谢了烈士的母亲,给每位烈士的家属各捐赠30万元。首钢集团也给烈士家属捐赠了60万元慰问金。得知刘洪坤烈士5岁的女儿有先天心脏病,北京和山东的多家医院表示要为她提供免费治疗。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追赠刘洪坤、刘洪魁“山东青年五四奖章”。
左为刘洪坤,右为刘洪魁。
谁都不愿遇到死亡,但死亡总会发生。当面对死亡,总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职责,无所畏惧地献出自己的生命,人们称他们为“烈士”。“士”是中国文化中特有的一个概念,原意是指下等贵族,后来发展成对社会上某类人的专门称呼。如知识分子,有学士、硕士、博士等;如军人,有武士、壮士、勇士、战士等。从源头上说,儒士与武士、文士与战士原先是不分的。关于“士”,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话出自《战国策》。书中描述了一个名叫豫让的人,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赴汤蹈火,义无反顾,刚烈决然地慷慨赴死。书中记载了豫让说过的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成为那个时代很多豪杰的人身准则,如聂政,如荆轲。
在那个年代,“士为知己者死”是有局限性的,它常常只是指个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一种令人感动的纽带——没有瑕疵的高度信任。一方对“士”无比信任、尊敬有加;另一方则重然诺,一言九鼎,乃至不惜生命,以死相报。这种关系既像一个契约:高度信任,绝不违背;但又不完全是一个付出和回报对等的契约: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以至于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因此,这样一种因信任而连接的纽带被后人继承并上升到新的高度。如今,“士为知己者死”其中的“知己”不再是指某个具体的人,而是指一种理想,一种大义,一份天职。它既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人民,或者只是与己无关的他人的利益。
西历1944年,毛泽东为纪念张思德烈士而发表《为人民服务》一文,其中引用了司马迁《报任安书》中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文中说到:“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中的“知己”便是人民,人民的利益。这样的人如果牺牲了,他们就是崇高的“烈士”。军人之所以被称为战士,就是因为他们肩负着保家卫国、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并且为此责任随时准备付出生命。这是军人与人民之间一种崇高的精神契约,它同时成为战士的自觉和人民放心的基石。
人民与战士的这一“知己”的关系,在刘洪坤、刘洪魁两位烈士的生前生后都得到了体现。消防战士不同于普通军人,他们不需要与拿着武器的敌人拼杀,他们的对象是火灾或其他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他们同样是人民的守护神。当社会把消防的重任交给他们时,当119电话响起时,这一信任没有其他人可以代替。他们是特殊情况下,民众唯一的信任。为了对得起这份沉重无比的信任,当民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消防官兵必须毫不犹豫地面对危险。以至于在某些时候,他们不得不以自己生命为代价来兑现对人民的承诺。他们是烈士,他们说到做到,他们值得尊敬,值得人民记住他们,值得人们用其他方式给予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
“知己”是双方的,因为信任是互相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与“军队战士的尊严不容侵犯”是共存的。毛泽东将这种关系称为“鱼水之情”,是非常正确的描述。当今有些人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蓄意丑化军队和战士,破坏军队与人民之间的信任,危害极大。战士为了能够对得起人民的托付,言行举止应该受到外部约束和内心检点。如果个别战士发生违背人民利益的事情,也的确应该受到惩处。但这绝不是抹黑军队、丑化军队的理由。中国历了几十年的和平,拿着武器与敌人拼杀的事情已多年没有发生。然而,在和平年代,在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我们都会看到战士的身影。各种自然灾害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和平时代的战争。他们流血流汗,甚至付出生命,没有犹豫,没有怨言。因为,他们知道,这是自己的天职。他们值得我们尊敬。
与战士相比,原本同一个起源的另一种“士”,即知识分子,以前有文天祥、史可法、李大钊等实践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承诺,如今呢?还有多少读书人能够承担这份信任?事实上,人们对于知识分子并不需要他们面对付出生命的危险,只需要他们承担“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当今知识分子这些“文士”,还有多少能够与民众建立那一份信任?如今的知识分子有多少人陶醉于个人主义的美梦,全然没有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崇高。面对那些战士、那些烈士,同样受民众供养的知识分子的确应该扪心自问。
谨以此文向刘洪坤、刘洪魁烈士以及所有为了人民而献身的烈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