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了去年CCTV经济半小时报道陕西神木县从名噪一时的经济强县一夜之间变得萧条的消息,民间借贷的资金链断裂,大小敛钱者纷纷“跑路”,而债主们血本无归,求告无门,经济和生活陷入了困境。近年来,在中国,靠玩资本游戏、变着法子上演“财富神话”的“活剧”有点频繁,神木县的这一出并不新鲜,它的新闻热度很快就降下来了。不过,热不热是一回事,而它所反映的问题却是另一回事。神木县的“财富神话”背后有趣的地方有两点。一点是,一个处于黄土高原深处名不见经传的县,它的暴富神话是起因于它地下发现了巨量的煤炭,而正好赶上了煤炭价格一路走高,圈占煤矿,炒作煤矿,便是新的“噱头”;另一点是,想玩“钱生钱”游戏者,自己没有钱,银行又贷不到款,便打起了民间借贷的主意,许诺高利息,将一些手里有钱找不到怎么花的人,说动心了,于是,迅速诞生了一批从散户敛钱的人,这些人又加息,将钱借给许诺更高利息者,就这样,“雪球”越滚越大。那些最后拿到钱的人,简直不敢相信钱来的如此容易,也就飘飘然了,大手大脚,挥霍无度,到处投资,包括炒作房地产,“房姐”宫爱爱便是在这轮炒作风潮中“栽了”者之一。这种情景,与那个作为市场经济标杆的温州,如出一辙。
本人提这事,并非想模仿古代的杜牧,为秦国哀怨。我只是觉得,引燃神木县这次“财富神话”的那颗火星,即神木地下的煤炭,它在这次“活剧”或者“闹剧”中的角色却很少有人关注,而这却是最最应该分析分析的。为什么?因为那些煤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属于国家的,也就是全体国民的,不是单纯属于神木县的,神木的煤炭如何开采,收益如何分配,那是要经过全体国民讨论,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显然,神木县并没有走这样的程序,神木县的一些人随便挖煤,圈占煤矿,炒作煤矿,中国其他地方的人管不着,比如,我这个山东人,想依法对神木县的行为进行诉讼,却找不到哪个部门受理,因为没有“宪法法院”!有人热烈地宣称,中国基本建立了覆盖各个领域和层面的“特色法律制度体系”,还有人急慌慌地宣称,要将已经建立的法律永久化,目的是为了固定既得利益格局。但是,他们就是不提《宪法》如何落实,违宪行为如何处置。当然,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把《宪法》当做一回事,根据他们的逻辑,《宪法》如果妨碍了他们“致富”,妨碍了“财富涌流”,就先“冲破”它,先做起来,然后修改《宪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事后确认”就行了。——这就是整个改革的逻辑。
当然,《宪法》并非无懈可击,例如,虽然在《宪法》里没有规定空气或者领空属于全民所有,但大家肯定都同意,空气是不能被某人或某个集团霸占的,属于全体国民的。同样,《宪法》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也是有漏洞的。下面是2004年修改后的宪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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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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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在第一段的中间由分号“;”连接的两部分,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该段的前一部分说,XXX属于国家所有,而该段的后一部分却说法律可以规定YYY属于集体所有。请问,这个“集体”是指谁呢?在中国的哪个机构规定着XXX和YYY呢?例如水流,那是上天掉落的,不是哪个人制造的,与空气一样,本该属于全民所有,这是“天赋水权”;问题是,当水流经过滩涂的时候,那些被某些人(所谓集体)占据的滩涂,与水流如何分割呢?如果那个滩涂下面再发现了煤炭,滩涂与煤炭如何分割呢?这种复杂的关系,对于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属,也是存在的。更有甚者,当人们的认识水平越来越高的时候,某一块山林着火,污染了空气,损害了健康,那个山林与空气的关系,也骤然复杂起来。连某人靠近我放一个屁,或者口臭,都影响我,哪有什么纯粹属于个人或者小集团的东西?当人们认识不到位的时候,存在着自然形成的权属关系,某些东西属于某些人,这是正常的。例如,中国的领土范围就是因为中国人首先在此生活所形成的,其他后来者不得侵占。这不仅有中国的实际管辖,还有与周边国家的边界条约所体现。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资源所有关系,也是有法可依的,是白纸黑字写着呢,任何人,不管出于什么“创新”的理论和说法,也不管用什么花哨的意识形态,都不能改变这些清楚的事实。中国的资源权属,是有规定的,不是新发现的大陆,也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产权不明晰”,即使是国有企业,也不存在“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说法和做法,大家都清楚那些人的用心。
改革以来,违法违宪的事情屡屡发生,“改革失控”的事实是存在的。像资源开发这样的问题,在“有水快流”政策和意识形态的主导下,资源的权属问题似乎不存在了,资源一时间成了无主的东西,资源的开发权一部分就暗暗转移到了地方zf,地下的资源,在哪个行政单位的地下,就被哪个单位的领导控制,成了自家的提款机。某个省份声称,产自该省的煤炭,一斤也不许运出去,全部由本省控制,只有进行了深加工,提高了煤炭的价值之后,才可以卖给其他地区。在资源越来越稀有,资源的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成为资本追逐和炒作的“噱头”的今天,抢占资源,控制资源,越来越成为各个地区争相上演的游戏。
当某人随便喊出“国企垄断”成了中国经济下滑的罪魁祸首的时候,有人就随便决定“国企要向混合所有制方向发展”,什么意思?就是允许“民企”参股或者控股国企,至于这样做为什么就不“垄断”了,就不在某些人的考虑之内了,他们要的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什么“垄断”“不垄断”。这是大家都清楚的。我想说的是,这股“混合所有制”的风潮,其实波及的范围更大。某些省份,已经公开向当地的央企叫板,说上头号召发展“混合所有制”,你们央企要执行呀。怎么执行?想参股吗?嘿嘿,真糊涂,谁要你的股份呀?白给也不要。那你要什么?要你的地盘!你不是探明了油田可以开采50年吗?那多慢呀!先划出一半的油田,让地方企业来帮你采,名义上,这些地方企业挂你的牌子,但收益归地方企业和地方zf,这比单纯收你点资源税,要好多啦!要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优越性嘛!那么,贵zf所说的“地方企业”是谁呢?看看,看看,文件没有学好吧?现在是优先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难道还不是地方企业?嘿嘿,就这么定了,回头我请你到会所洗浴。
当地方领导与企业领导纵情洗浴的时候,我却高兴不起来,我分明感觉到,在这场财富分配的“盛宴”中,我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机会,参与分一杯羹。说白了,我就是一个穷光蛋。我的命运就是给别人打工的,领几个钱苟且糊口,哪一天头儿颁布一个新政,将我扫地出门,我是无法到那些红红火火进行资源开采和交易的企业和机构去申请法律上属于我的那份利益的,我更不可能到某个理论上也属于我的山洞去搭个草棚容身。我冻死街头,只好濒死体验一把“初级阶段的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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