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前政协主席冯立梅被调查,标志着曾经轰动一时的茂名窝案进入“第二季”。伴随着当前轰轰烈烈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再次回到公众视野。那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从中能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中国共产党到底应该走上一条什么样的治理道路呢?中国共产党的作风建设应该由什么来保障呢?在此提出,党的治理要走上依法治理的道路,依法治党迫在眉睫;建章立制并强力执行才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长远之道。
翻开还依然温热的历史卷宗,我们可以看到,在被调查的茂名市委主要党员干部名单中,大多数人都担任党政“一把手”其中包括:茂名两任市委书记(前任竟然还担任省委主要领导: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各县区委书记等,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涉案没有追究的5人)、县处级218人,还有160余人因涉案金额不足50万,堂而皇之没有追究;波及党政部门105个,辖区6个县区主要领导全部涉案;这些党的败类犯了哪些罪行呢?寻租权力、官商勾结、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向境外转移财产、裸官移民等等,罄竹难书,简直不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人间所有的罪行他们几乎都沾边。考虑到这些败类所担当的党内党外职务,涉案人数、财产金额,我们完全可以实事求是的讲,由他们主导的茂名市委已经沦落成为背叛党、背叛国家的“腐败王国”,他们治下的党员干部已经变质为侵吞国家财产、掠夺人民利益的“硕鼠”。
“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这里,基层党委、党组织的基层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已经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灰飞烟灭、土崩瓦解。
习近平同志曾经警醒我们,当我们面临敌对势力主要是西方国家比如美国在中东搞的“颜色革命”时,我们有多少党员干部能依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少基层党委、基层党组织能发挥“堡垒作用”?面对“茂名窝案”,我们觉得这样背叛党和国家、沦落为利益集团帮凶的党委,这帮丧尽天良、泯灭党性、灭绝人性的党员干部,能顶住敌对势力的攻势吗?能发挥先锋作用、堡垒作用吗?几乎可以肯定预见的是:他们必然是率先背叛党、背叛国家人民的“先锋”;我们的“堡垒”必然率先被这些败类拱手相让、从内部攻破。如果他们继续在位,列宁同志讲的“一切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不幸将被他们验证。
面对他们犯下的罪行,人间一切话语都显得苍白。可喜的是,“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在新一届党中央强力反腐的态势下,“第一季”漏网之鱼终渐“回网”,接受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置。“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拭目以待。
在此,我们回首就会发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逢其时。美中不足的是,没有把依法治党纳入其中。因此,要将“茂名窝案”作为“反面典型”,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客观、准确的总结“茂名窝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教训,并制作专门教材,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让各级党委、党员干部牢记“茂名模式”,时刻警醒自己,严格按照《党章》、宪法办事,在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中发挥先锋作用、堡垒作用,率先实现依法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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