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子尿风暴看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
黎阳
2014.5.11.
真该感谢闾丘露薇,她煽动“童子尿风暴” 时得意忘形说走了嘴,歪打正着撕掉了伪装,捅出了一个大秘密——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其核心内容有三:
第一,香港法律保护香港人——“优先保护纳税人的利益”(闾丘露薇:“香港人怎么了?”);
第二,香港法律保护外国人——“包括印度人在内的非华裔在香港有《种族歧视条例》的保护”(德斯蒙博客:“香港人为何不歧视印度人?”);
第三,香港法律不保护大陆中国人——“虽然香港制定了‘种族歧视条例’,但是内地游客算不上另一‘种族’,和许多内地来港的新移民一样,实难找到条例的保障”(闾丘露薇:“排外”)。
历史上美国的排华法案、纳粹德国的排犹法案都是公开的明目张胆——直截了当明文规定剥夺华人和犹太人的人权。而香港法律党的“排华法案”则是隐形的“能做不能说”:不直截了当明文规定剥夺中国人的人权,只是不把大陆中国人列入法律保护对象名单——一个用白纸黑字直接说,“你不受法律保护”,一个用“行为艺术”间接说, “受法律保护的人里没有你”。二者的实际效果其实没本质区别,都是剥夺大陆中国人的人权,只不过后者隐蔽一点,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更可爱的是闾丘露薇惟恐大家看不透这“曲线排华”的真面目,特地举例说明:“美国来的朋友感叹,有很多的用词,在西方是不可能出现在媒体上的,比如‘蝗虫’论。”“必须看到,香港目前并没有法律可以制裁这类歧视性言论”、“这样的言论不违法”。(闾丘露薇:“排外” http://dajia.qq.com/blog/279084087014333)
看见没有?闾丘露薇专门以“蝗虫论”为例明白无误地告诉全世界:在香港公然歧视内地中国人合法——任何其他人的人权都受法律保护,唯独内地中国人的人权不受法律保护——“虽然香港制定了‘种族歧视条例’,但是内地游客算不上另一‘种族’,和许多内地来港的新移民一样,实难找到条例的保障”——既然“实难找到条例的保障”,那内地中国人在香港自然不受法律保护,可以随便欺负,而所有这些肆意侮辱欺负却都能够“找到法律条例的保障”,完全合法。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香港专门针对内地中国人的欺负侮辱排华行为会司空见惯愈演愈烈——为什么“港独”气焰那么嚣张?为什么香港报刊舆论界如此公然如此普遍地把内地中国人称为“强国人”以显示“香港人不是中国人”?为什么公然组织“港卫兵”上街批斗羞辱内地中国游客、围攻大唱“蝗虫歌”?为什么公然发起“驱蝗行动”、公然叫嚣“中国人滚出香港”?为什么公然在报刊上登“蝗虫广告”?为什么在香港社会拼命煽动对内地中国人的仇恨?为什么公然欺负侮辱内地中国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前乒乓国手陈佑铭在香港被导游强逼购物猝死”、“香港导游李巧珍辱骂内地游客购物不多”、“内地赴港游客被强迫购物与香港女导游发生争执打斗涉案3人各罚款1000元港币”、“被导游安排到一家珠宝店逗留超过2小时,没有游客购物,导游便用脏话谩骂他们‘狗’、‘穷’、‘带了整箱方便面天天来吃’、‘小心一点,不小心就回不了深圳’、‘没有为香港作出贡献’”……为什么对不幸车祸遇难的在港内地留学生公然一片拍手叫好?为什么在香港讲普通话就要遭白眼、问路买东西爱答不理、故意怠慢、故意缺斤少两?为什么“香港人带‘粪便’道具进入尖沙咀海港城,高喊口号不满内地游客来港购物,并在商场内蹲下,在地上放置大便道具模仿幼童便溺”、百般辱骂内地中国人,而香港警察却任凭他们肆意撒野,最后仅仅以“未登记集会”的名义驱散了事而不予以任何惩罚?……因为所有这一切在香港都是合法的,仅仅是“称不上具有现代公民素养”,不那么“高雅”而已——“不妥”归“不妥”,但仍属“合法”,仍受香港这个“法律健全”的“法制社会”的“法律保护”。香港当局虽然表面上不免来几句装模作样的口头谴责,但实际上绝对不采取任何有效行动切实制止,更不予以惩罚——用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行为艺术”告诉全世界:在香港煽动港独、煽动反华仇华合法,受香港法律保护包庇,而内地中国人的人权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在香港被歧视被侮辱被欺负完全是活该。
香港既然号称“法制社会”,那就是说,掌握实权的是香港“法律党”。香港既然“法制健全”,那上述种种就足以证明香港法律党实行了“隐形排华法案”——如果是名副其实法制健全的法制社会,岂能容忍歧视侮辱内地中国人的行为“没有法律可以制裁”的“法律真空”状况长期存在?如果当真不容忍反华排华,那对“强国人”、“蝗虫论”、“蝗虫歌”、“蝗虫广告”、“驱蝗运动”之类煽动族群仇恨、侮辱歧视敌视内地中国人的种种言行必然一冒头就予以严禁严惩,决不可能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更不可能愈演愈烈——香港法律党对“双非儿童问题”、“奶粉问题”能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可见他们对真正反对的东西从来不含糊。既然如此,那在香港歧视内地中国人“没有法律可以制裁”状况长期存在这一事实本身就是“行为艺术”——以“没有法律可以制裁”的名义包庇肆意煽动反华仇华歧视侮辱内地中国人,用实际行动实现“隐形排华法案”。
香港的“隐形排华法案”是“潜规则”,是“不成文法”。虽然香港公开的法律文件只字不提,但实际的立场、实际的效果却早已把一切暴露无遗。
乌鲁木齐火车站爆炸案后,维吾尔族学生谴责恐怖分子的公开信一发表就立即获得中国社会的高度赞扬,迅速广为流传,而煽动对维吾尔族仇恨情绪的言论则一出现就遭到官方民间一致抵制,从来不见广泛传播。由此可见如果不想激化矛盾火上加油,就必然对有助于缓和矛盾的积极因素大力宣扬,对有利于矛盾激化的消极因素自动抵制。而香港呢?“童子尿风暴”发生后,香港有私人开发出了“香港公厕指南”软件。但香港官方和报刊舆论对此高度一致地视而不见,提都不提,更不用说大张旗鼓大力支持大力推广了。与此同时主流舆论最热衷、连篇累牍大肆报道的全是“香港人带‘粪便’道具进入尖沙咀海港城,高喊口号不满内地游客来港购物,并在商场内蹲下,在地上放置大便道具模仿幼童便溺”、“香港官员呼吁港人包容收到粪便包裹”之类——对有助于缓解矛盾的事件自动封锁,对有利于火上加油煽情激化矛盾的事件大肆宣扬——这本身就是用“行为艺术”证明其真正的立场就是惟恐矛盾不激化,惟恐仇恨不强烈。
“童子尿风暴”后,香港从官方到报刊舆论一致开足马力把问题归咎于“文化差异”、“素质差异”、“文明差异”……这一切都是转移视线、推卸责任。真正根源是香港法律党蓄意制造的“隐形排华法案”产生的恶果,就象当年纳粹德国治下出现的社会性反犹狂潮的真正原因不是文化差异、宗教差异、欧洲反犹传统、犹太人自身的问题,而是纳粹法西斯制定的排犹法案一样——当年德国一切反犹仇恨大疯狂都是纳粹党纽伦堡排犹法案的产物;如今香港一切反华仇恨大疯狂都是香港法律党“隐形排华法案”的产物。
香港“公知振振有词地说:“你去别人家作客,能在别人家里随地大小便吗?”
表面看这似乎很有道理。然而实际呢?——如果你请别人来家作客,却把自家厕所都锁了起来藏了起来让客人实际用不成,那出现“随地大小便”究竟是别人无礼不文明,还是你不怀好蓄意设圈套?如果你家里的厕所只够一两个人用,却请成百上千人到家里来而不采取任何临时措施,那不是实际上逼人家在你家随地大小便又是什么?当年香港闹“非典”把外国游客全吓跑了,这才专门求中央政府开放内地中国人到香港旅游。由此可见内地中国游客完全是香港专门请来的。香港地区人口七百万,2013年内地中国人赴港旅游已达3500万人次,是当地人口的5倍——考虑到这3500万流动人口全部集于在香港最热闹繁华的地方,考虑到季节性,可以肯定香港繁华地域高峰期的流动人口密度增加额不止5倍。就算只有5倍,那么香港当局请来了5倍以上的流动人口,增添了5倍以上的公厕没有?没有,没有,一个也没有。不仅没有,连编印散发“香港公厕指南”这类完全属于政府部门最起码责任范围之内的事都没干。“童子尿风暴”之后香港有人自发编出“公厕指南”——官方的事官方不干私人干,私人自发义务干了官府的活已经够丢人的了,而香港“有关当局”连宣传“公厕指南”这种举手之劳都不干。如果有丝毫解决问题、消除矛盾的意愿,会如此行事吗?
北京马拉松赛时许多外国选手当众“尿红墙”——北京因举办马拉松赛而增加的流动人口肯定不到北京常驻人口的5倍;北京举办马拉松赛期间照例在比赛路线上修筑了大量的临时厕所。“流动人口增加不到5倍”、“有临时厕所”都不能满足公厕需要,都出现了“当众尿红墙”;那“流动人口增加到5倍”、“没有临时厕所”自然更不能满足公厕需要、更要发生“当众尿红墙”。如果北京天天办马拉松赛而不增添任何临时厕所,则“当众尿红墙”必成为北京常态,必引起北京居民的强烈反感。北京如此,香港岂能不如此?请5倍于当地人口的内地中国人赴港旅游却不增添任何临时厕所、连编印散发“公厕指南”之类的事都不干,这只能解释为蓄意逼迫他们在香港“当众尿红墙”——如果香港人连这点常识都不懂,连解决社会公厕需要的本事都没有,那还有什么资格“港人治港”?如果明明知道这种结果却故意如此,那不是故意制造冲突、故意通过逼迫内地中国人在香港“当众尿红墙”引起香港人的反感和民愤又是什么?
从北京马拉松赛时许多外国选手当众“尿红墙”一事可以举一反三:到香港“自由行”的3500万内地中国人中必然不知有多少人被香港“请5倍于当地人口的人到最繁华的地方、却又不增添任何临时厕所的”的阴谋诡计所暗算——北京马拉松赛时公厕供需条件比香港那么优越尚且有那么多外国成年人忍不住当众“尿红墙”,难道中国人的生理结构跟外国人不一样、可以超正常“坚持不懈”?香港“自由行”的公厕供需条件既然比北京马拉松比赛的严峻得多,那内急而憋不住“尿红墙”的人也必然比北京马拉松比赛时多得多。但迄今为止没见过任何关于成年内地中国人在香港随地大小便的报道。由此可见这些内地中国人全部“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把自己的裤子当成了“红墙”,悄悄尿在裤子里拉在裤子里,宁肯“克己复礼”自己活受罪,也不敢有丝毫声张。这证明内地中国人就整体而言不仅不是“不文明”、“素质低”,而且是“很文明”、“素质很高”,高得超越人性本能,高得“舍己为人”——宁可牺牲自己的人权,也不肯污染香港环境破坏规定。迄今为止,内地赴香港“自由行”的中国人已达上亿人次。这么多年来,在香港公厕供需条件如此严酷的情况下,上亿人次中在香港憋不住而街头便溺的只有几个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什么比例?这证明内地中国人“素质低劣”还是“素质优秀”?要说“素质低劣”,蓄意逼人“尿红墙”的人才是真正的“素质低劣”——岂止“素质低劣”,干脆就是灭绝人性——人有“三急”是不是人的天性?请来5倍以上的流动人口,却连1个临时厕所都不增加,连“如厕指南”都不给,故意刁难人的“三急”天性,这难道不是灭绝人性?难道不是反文明的野蛮?上亿人次仅仅几个孩子没能忍住,然而香港“公知”、法律党们连这只占亿分之几的小孩子都不肯放过;对上亿人次在香港的忍辱负重视而不见,对两岁孩子的憋不住死死咬住不放,挑不出大人的毛病就专挑小孩子的毛病,硬把一泡童子尿变成一场政治大风暴:
1.当事的香港警察选择性执法——同样是非执法人员,同样动了手,保护孩子的内地母亲“涉嫌袭击被捕”,而“拉住婴儿车,不允许大陆夫妻离开”的香港流氓安然无恙,碰都没碰。
2.香港官员直接出马给事件定性:“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26日说:‘香港有法例禁止在公众地方随便丢弃垃圾或随便便溺,这些都是法例所不容许的。’他补充说,有执法人员见到有人随处便溺,一定会执法”。“高永文说,理解部分家长临时找不到厕所让小朋友使用,但只要备便壶,便可避免尴尬”——以官方身份把问题定性为“蓄意违法”,连“12岁以下儿童有‘合理因由’”的法律规定都推翻了。换句话说哪怕两岁小孩憋不住也不行,也“一定会执法”,要怪也只能怪内地中国父母不长脑,不带着便壶到处跑。
3.以闾丘露薇为代表的香港“公知”们开足马力大造舆论从各个角度全面丑化内地中国人,惟恐任何香港人对内地中国人存有任何同情心:
——小孩便溺家长违法、不属于“合理因由”——“即便大家觉得街头便溺可以理解,但在香港确实是违法行为”、“有人说,法律也允许在合理情况下有例外,那这次在旺角闹市街头是否属于合理情况呢?因为手头没有更多细节,我无法判断”(闾丘露薇:“两地之间,平心静气谈一谈”)
——家长不让孩子被尿憋死是不爱孩子不负责任不文明的表现——“父母有责任不让孩子的身体暴露在公众场合”、“这是对孩子负责任和爱的表现”、“父母有责任从小培养孩子的文明意识”、“只要父母用心有心,都做得到”。(闾丘露薇:“两地之间,平心静气谈一谈”)
——香港流氓拍摄孩子私处合法——“对于拍摄行为:因为在公共场合,可以批评拍摄者不良善,但是在香港不违法” (闾丘露薇:“两地之间,平心静气谈一谈”)、“个人的肖像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在香港法律下,本次事件中王某拍摄该幼童便溺的举动,并不构成对该儿童的隐私的侵犯”……
——香港流氓欺负内地妇女儿童合法,内地中国人抗争非法——内地孩子私处被擅自拍摄就属于“在香港,再有道理,动手一定违法”、“抢夺记忆卡以及推撞别人”、“涉嫌袭击被捕”;香港流氓“拉住婴儿车,不允许大陆夫妻离开”、公然绑架妇女儿童不但不属于“在香港,再有道理,动手一定违法”,反而属于“看不过眼报警,并且阻止夫妻离开”、“见义勇为”、“MK青年大战强国人”……
——内地中国人到香港“自由行”不是对香港的优惠,而是香港对内地的恩赐,内地中国人在香港被歧视被侮辱是自找的,活该——“任何地方,只要外来人不尊重当地文化,摆出一副我花钱,我就说了算的姿态,不仅不守规矩,甚至想要改变规则,都会引发排外情绪”(闾丘露薇今日话题 第2709期:《大陆人的“恩主心态”从何来》)、“指骂游客是蝗虫,当然是歧视行为,资源空间遭到挤压,出门右转是政府。但也无需所有人对游客感恩戴德,各取所需,相互尊重最重要。”(闾丘露薇今日关注焦点2014.2.18.)、“去往哪个旅游地,买哪些东西,是自己的选择。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宁愿自己吃亏也要来解救香港。正常人一定认为有得到,所以才会付出。有些为了体验不同的环境,有些为了美食,有些为了货真价实的商品,有些则为了便宜的物价。把自己当成消费者,明白各种服务的边界和规则,自然买卖双方关系平等,就算做不到相互尊重,也不会顾想太多。而如果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看不到自己的所得,那自然盛气凌人,走到哪里都惹人厌烦”、“香港人如此精明和现实,好的生意机会自然不会放过。然而,有人不想做这样的生意,做与不做也都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闾丘露薇:“排外”2014.2月23日)
……闾丘露薇们说了那么多,意思只有一个:内地中国人在香港不管做什么都非法,香港流氓对内地中国人不管怎么欺负都合法。结论:歧视你活该。
鲁迅说:“无论是谁,只要站在‘辩诬’的地位的,无论辩白与否,都已经是屈辱。更何况受了实际的大损害之后,还得来辩诬。”——那对内地中国夫妇带着孩子找厕所排不上队,给孩子用纸巾把尿受尽侮辱,为保卫孩子被强行绑架,孩子受尽惊吓,被警察单方面逮捕吃上官司……受了如此之多的“实际的大损害之后,还得来辩诬”——闾丘露薇们精心编制的无孔不入的诬蔑:蓄意犯法、使用暴力、不爱孩子、“不尊重当地文化,摆出一副我花钱,我就说了算的姿态,不仅不守规矩,甚至想要改变规则”、“引发排外情绪”……
为什么要如此不择手段搞“隐形排华法案”?为什么要如此不遗余力煽动对内地中国人的仇视歧视敌视情绪?
香港法律党的政治需要。
只要立法“禁止歧视中国人”,那就可以用来禁止任何敌视中国、背叛中国、分裂中国的言行,而这就在某种程度上落实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法律党一直坚决反对落实这“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他们在2003年7月1日组织了号称50万人参加的“反二十三条立法七一大游行”,迫使当时的特区首脑董建华无限期搁置了对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如今香港已回归17年,《香港基本法》50年的有效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仍然是空中楼阁。因此严格讲,《香港基本法》已因香港法律党的公然对抗而实际被撕毁了,香港现行特区政府实际是非法的——香港特区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香港基本法》,而《香港基本法》最核心的东西就是这第二十三条。没有这“第二十三条”,《香港基本法》就形同虚设,《香港基本法》成了一纸空文,靠《基本法》维持合法性的特区政府当然无合法性可言,从技术讲上当然非法。
香港法律党拼命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就是为了反其道而行之——就是要包庇保护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就是要包庇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包庇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隐形排华法案”不过是他们反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这“一盘很大的棋”中的一步。
事实上香港法律党和香港“公知”已经把香港变成了分裂中国、煽动叛乱、颠覆中国的基地:
——他们对煽动仇视中国、刊登“蝗虫广告”、发起“驱蝗运动”、叫嚣“中国滚出香港”、“香港回归英国”等猖狂反华倒行逆施一概包庇纵容,从不禁止。
——他们公然把香港变成煽动“颜色革命”的大本营:年年借口纪念六四大肆反华,到处煽风点火惟恐天下不乱,乌克兰的街头政治都闹成了内战,他们还拼命宣扬一切都是因为“颜色革命”闹得还不彻底——“凤凰卫视22日《新闻今日谈》栏目,凤凰卫视记者、评论员闾丘露薇对乌克兰局势进行点评:乌克兰乱局恰恰证明民主得还不够”(注:乌克兰的街头政治得国家分裂了还嫌不够,还要闹成啥样才够?彻底解体?)
——他们公然对抗《基本法》,公然推翻了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解释,制造出“双非儿童居港权”的问题,然后反咬一口,借口“大陆双非孕妇到香港生子掠夺香港人资源”拼命煽动香港人的反华情绪;
——他们唆使、援助一个老太太无端生事,控告大陆向香港单方面输送利益的“港珠澳大桥”工程该大桥的环境评估有问题,导致工程至少延后好几个月,浪费65个亿;
——他们公然包庇港独分子冲击军营——先是香港“公知”跑出来说,别当回事——“认真你就输了”(闾丘露薇,2014.1.2.),然后鼓吹“冲击军营未必有罪”——“警方拘捕了几名闯军营的人,政府官员也表示谴责。这是政府和警方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如果告上法庭,罪名是否成立,还是由法庭裁定。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础。”(闾丘露薇:“聊聊香港”2014.1.5.http://t2.qpic.cn/mblogpic/08e8ca1759bbde6dd1fc/460)——你看看闾丘露薇们的违法标准:两岁孩子街头换尿巾一定违法,孩子父母抗争一定违法,而港独分子冲击军营反倒不一定违法:“罪名是否成立,还是由法庭裁定”——“两岁孩子街头换尿巾”居然比“冲击军营”更有罪。而香港警方的处理居然跟闾丘露薇们不谋而合——“冲击军营”跟“童子尿风暴”中的内地孩子的母亲同等处置,都是先保释,再审判——冲击军营居然与“两岁孩子街头小便”同等待遇,究竟是“冲击军营”不算罪,还是“两岁孩子街头换尿巾”跟冲击军营一样罪大恶极?“港独分子公然冲击军营”已经发生了快半年了,迄今依然没有处理,肇事者依然逍遥法外气焰嚣张四处活动,这不是公然包庇冲击军营又是什么?这不是用“行为艺术”公然包庇支持港独又是什么?说“把香港变成了分裂中国、颠覆中国的基地”,冤枉吗?
——他们反掉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还不满足,如今又公然反对中央政府对特区首脑候选人的提名权——中央政府规定特区首脑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香港法律党公然对抗说,不行,中央政府说了不算——香港律师会:“爱国爱港标准难量度”;“律师会会长林新强表明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都违反《基本法》”“中央要求特首‘爱国爱港’的要求较抽象,目前无法以有效机制证明一个人是否‘爱国爱港’”、“大律师公会早前一边否定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一边不点名逐点反驳京官,指出「爱国爱港」在法律上备受质疑”“林新强指‘爱国爱港’是抽象词,不容易以现有的法律条文或机制去辨别,而拒绝个别人士被提名,他相信全香港的人都应该是爱国爱港”“他同时指出,《基本法》已列明特首要向中央政府负责,‘是否他(中央)认为你不‘爱国爱港’,根本你就不可以做(特首)呢?这个法律没有写清楚”、“政改谘询:律师会指无机制判断何谓‘爱国爱港’”“香港律师会就政改提出意见,会长林新强表示,要求特首必须“爱国爱港”比较困难,目前并无法律机制判断何谓‘爱国爱港’,强调法律上可要求特首要廉洁及有能力等,因法庭可就该等能力作判定,但法律上没明文规定特首要‘爱国爱港’”……
香港虽然已经回归,但人心并未回归,司法机构等刀把子仍掌握在香港法律党手中,中央政府能依靠的人仅从一个小圈子选出的一个特首和几个行政官而已。中央政府只能以“爱国爱港”为底线确保特首提名委员会的实质提名权,才能防止二○一七年的特首普选不被用来把香港变成分裂中国、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的大本营。香港法律党则以要求所谓“真普选”来废掉这个筛选机制,让自己人能够顺利“入闸”参选,通过一人一票选举,合法夺取香港的治权,公然撕毁《基本法》,公然制造“港独”。
为什么香港法律党如此不顾一切拼命制造“港独”?
台湾网友YST说:“香港是一个非常畸型的社会,七百万人口的大都会没有农业、没有工业、只有服务业,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例子。”“我们必须有确切的认知,七百万人口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在全世界235个国家中排名第97,高于寮国(100)、以色列(101)、约旦(103)、丹麦(108)、芬兰(111)、挪威(115)、新加坡(116)等知名的国家。请问:上面哪一个国家是只有服务业、仅靠服务业为生的?回答:没有,一个也没有,也根本不可能有。事实上,如果连新加坡都可以有工业,香港比新加坡地大又人多,香港没有任何理由不从事工业生产。香港人的虚荣从不愿意从事实际生产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香港2010年的个人平均GDP是三万美元,是大陆四千四百美元的七倍,这是一个笑话,也是一种财富分配的不公平,基本上是大陆政府劫贫济富的政策所造成的结果。这种既违反资本主义更违反共产主义纯粹是政治导向的经济政策不可能一直继续下去。香港这个国际政治所塑造的经济烂摊子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想想看,即使是世界首富的美国也不可能养一个不事生产、人口素质也不高、人口数量却达到惊人的七百万的城市过三万美元一年的生活。这是国际政治操作下的扭曲经济,是英国人临走之前挖掘的经济大坑”;“YST一再强调香港单靠服务业是不可能维持三万美元的个人所得这样的高收入的,这是世界级的笑话。看看香港的导游,如此质量的服务也配拿三万美元一年吗?笑死人了,香港人以为自己是甚么东西?”
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连解决公共厕所的本事都没有的香港法律党能有什么本事“港人治港”?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让中国大陆重新处于被西方国家封锁保卫的与世隔绝状态,从而使香港重新变成左右逢源的“自由港”,仅仅靠转口贸易就能轻轻松松发大财。
如何使中国大陆重新处于被西方国家封锁保卫的与世隔绝状态?煽动分裂,制造“港独”,制造“香港六四”,逼迫中央政府武力镇压,由此引发西方国家象六四之后那样制裁中国、封锁中国——这就是香港法律党的如意算盘、“一盘很大的棋”。只有这样才能明白为什么香港法律党如此丧心病狂,为什么如此不择手段制造“隐形排华法案”,为什么如此不顾一切拼命煽动香港居民对大陆中国人的反感和仇恨。
“童子尿风暴”不仅暴露了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也暴露了大陆法律党的卑鄙无耻——大陆法律党整天“宪政”、“人权”、“依法治国”不离嘴,却对剥夺最基本人权的“童子尿风暴”一声不响。为什么?如果没看出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那就证明他们徒有虚名,法律知识为零;如果看出了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那就证明他们跟香港法律党同流合污狼狈为奸,专门欺负中国老百姓——东莞扫黄,他们跳出来大喊大叫:“南娼起义”、“东莞你好”、“不要害怕嘲笑”、“不要害怕质疑”、“不要害怕污蔑”、“不要害怕批判”、“不要害怕轻视”、“不要害怕诋毁”、“我们不会出卖灵魂”,“同时展现不同行业、不同特色的‘莞式服务’”、“充满了自强自立的道德光辉”、“舆论对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的揶揄和反弹,不仅是对报道本身的不满,更是对权力僭越要管住公民下半身的恐惧的本能反应”(南都评论)、“性都东莞扫黄惹众怒众多网民支持东莞”、“央视无情,人间有爱,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今夜,我们都是嫖客”、“平安东莞!!!天佑东莞!!!”、“东莞加油!”、“为东莞祈福”、“挺住东莞”、“多难兴莞”、“组团去,拯救东莞!”、“你们去,被抓后我会坚决声援”、“万众一心挺东莞,CCAV迎新春”、“今夜满屏皆东莞,中国的性工得到更多人的尊重”、“充满了自强自立的道德光辉”、“天堂里没有央视”、“中国春梦一定要实现”、“若东莞的小姐里出个小凤仙,北伐指日可待”、“卖淫嫖娼是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打击卖淫和计划生育一样,都是暴力侵犯基本人权,须立即停止”、“官方是在通过抓嫖娼整人”、“一个有自由的国家,一个公民有权利的国家,一个尊重财产权的国家,一个想繁荣的国家,一个人与人互相尊重的国家,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一个好国家,色情业必然应该合法化。成年人有卖淫嫖娼的自由,在进行性交易时,不用担心任何人的打扰”、“卖淫嫖娼就是一个人不可侵犯的主权,十分正当,不容侵犯”、“剥夺一个人卖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让此人陷于永远贫穷”、“娼不可笑,禁娼才可笑。禁娼还埋下了公权力肆意敲诈的伏笔,既可以通过卖淫嫖娼违法定点打击不顺从的人,也可以对从业者收取保护费”、“千年一觉嫖娼梦”、“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爱好嫖娼的民族”……东莞工人维权罢工,他们个个装聋作哑一声不响;如今两岁孩子撒尿的人性都被侵犯、孩子母亲保护孩子的权利都被剥夺,整天“人权”、“人性”、“普世价值”的大陆法律党们却个个当了缩头乌龟,这难道不证明他们是一群专门祸害老百姓的法律骗子、毫无廉耻的法律讼棍?
为什么香港法律党的“隐形排华法案”能得逞?为什么他们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对抗基本法、把香港基本法变成一张废纸、使“港独”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愈演愈烈、使内地中国人在香港到处受气?有人里应外合——“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没有家鬼,引不来外鬼。没有大权在握者的配合,香港法律党一群癞蛤蟆再蹦哒,又能掀起多大风浪?关键是有人被香港法律党“五十万人大游行”的嚣张气焰吓走了魂——对内“维稳高于一切”、“维稳经费超过军事开支”、“菜刀实名制”,对外“和谐”、“把东海变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决不延续中日仇恨”,对香港则至少犯了渎职罪,默认了废除基本法——你搞反二十三条大游行,我开放香港“自由行”,掌权十年、干了两届,居然仍不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而且丝毫不着急,等于撕毁了基本法。撕毁了基本法,结果就是“港独”——乱邦小人纵容出了藏独疆独,其徒子徒孙再接再厉纵容出了港独,也算前赴后继,一脉相承。
小洞不补,大洞叫苦。对于这帮一肚子坏水、专门捣乱、专门对抗基本法、专门推行“隐形排华法案”的香港法律党,你不不严厉收拾他们,他们就要严厉收拾你,整个中国都迟早要被他们收拾——如果继续“和谐”,继续无限期搁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甚至把到香港卖弄英文看得比落实基本法更要紧,那香港“隐形排华法案”变成公然排华法案、香港大乱、公然对抗中央只是早晚的事——50年的有效期已经过了三分之一,《香港基本法》还能有多大权威性?再不当机立断,香港真要飞了。如果连到手的香港都能飞,那还谈什么钓鱼岛、南海诸岛、台湾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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