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某地为“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制定了一套“办法”。
这套“办法”包含诸如“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干事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因深化改革、推进工作得罪人而遭到造谣中伤、甚至打击报复的,要大力保护,消除影响,给予关怀”等若干项。
经度娘一搜,类似这样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其他一些地方也并不鲜见。找出部分类似这样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做个对比,发现这些办法至少有二个共同点。
第一个是价值判断上草率武断,都认为改革有功、不改革是不作为、阻碍改革有罪。由第一个共同点,马上就产生第二个共同点,那就是修辞表述上语焉不详。拿上述某地来说吧,其制定的“办法”,从头到尾没有说明白与“改革”相关的一连串问题:全面深化什么样的改革、支持什么样的改革者、鼓励什么样的创新者、保护什么样的干事者、宽容什么样的失误者、推动什么样的工作、对得罪什么人的人给予关怀?进而,为谁干事创业、干什么事创什么业、如何干事创业?干事创业有没有底线、为谁而设的底线、还是为了维护黑心利益罪恶成果而无底线无节操?
二个共同点都免不了引人误解,让人一头雾水,这样理解可以,那样解释也不会错,看起来挺有道理,其实其中包含歪理,是为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特色语境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用阶级立场来作区分。
共产党的正确政策,应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表明包含其中、符合自身宗旨的阶级立场和阶级路线。反过来说,在那些遮遮掩掩、鬼鬼祟祟、引人误解的政策之下,必须警惕一些人以“干事创业”之名,行不择手段伤天害理之实。这同时也就是警惕以“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之名,行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蝇营狗苟、官官相卫之实。
缺失起码阶级立场和阶级路线的政策,同以改革为导向的“选择性反腐”有什么关系?恐怕要另当别论。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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