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我所经历的改革决策过程》中的企改部分
非常高兴地看到了前深圳体改委主任徐景安的文章《我所经历的改革决策过程》,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材料,其中第七,第八部分比较系统地揭示了企业改制“权贵私有化”的思路历程。分析它,批判它,意义非浅。
一、 关于“消灭亏损”问题。
徐文:
一大批企业生产能力闲置、严重亏损,不能向社会提供有效供给,但照发工资。这是造成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
1992年又以市体改委名义下发了《在市属国营企业中“消灭企业亏损,消灭亏损企业”的通知》,提出企业连续三年经营亏损的,实行强制破产或产权转让。总之,你不消灭亏损,就消灭你。你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你消耗的是国有的资产啊!
评:
多有理啊!消灭企业亏损,消灭亏损企业,免得消耗国有资产;快刀斩乱麻,把国企一卖了之,又何其简单!可那些靠国企吃饭的广大职工群众怎么办?又,国企怎么亏损的?什么原因?主要是因为经营层的贪污受贿,完全是由一把手专权,缺乏民主监督造成的,职工何罪?!
更何况,改制到后来,已远远不是消灭亏损企业的问题,而是:整个儿中小企业统统卖光,而且还要“靓女先嫁“。多少年来,广大职工群众用自己交的税利建造的家底一个个都卖光了,得到什么呢?卖断工龄费。而且给得是那样杂乱无章,有的多,有的少,各企业都不一样,全由权贵说了算,总的是少得可怜。这也叫改革?亲爱的徐景安先生,你对自己制定的政策所造成的后果调研过吗?
二、 关于“不搞产权转让更会发生国有资产被非法剥夺”的问题。
徐文:
2004年郎咸平提出:要警惕国有资产被合法剥夺的问题,立刻停止国企的产权改革。前一句是对的,但是他根本没有分析国有资产被合法剥夺的根源。尽管有关部门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但谁来监督执行?又加上信息不对称,管理监督部门不可能比企业经营者更了解情况。因此,发生了国有企业贱卖,甚至被鲸吞的现象。根子就在于国有企业太多管不过来,更在于国有资产没有真正的主人。这本身就是国企产权改革的出发点。搞产权转让会发生国有资产被合法剥夺,然而不搞产权转让更会发生国有资产被非法剥夺。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猫腻更难监管。国有资产非法的、无序的、潜在的不断流失,正是下决心进行国企产权改革的动因。
评:
同大多数主流学者不同,徐景安一点也不否认国有企业贱卖,被鲸吞的现象,相反比其他人更了解发生这种情况的必然性:企业太多,管不过来。那为什么明知故犯呢?一句名言道破了天机:搞产权转让会发生国有资产被合法剥夺,然而不搞产权转让更会发生国有资产被非法剥夺。知道里边的内涵吗?“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猫腻更难监管。国有资产非法的、无序的、潜在的不断流失,正是下决心进行国企产权改革的动因。”即,经营层的贪污受贿已失去控制,国企一个个都烂掉了。啊!原来是内部的腐败迫使了企业的贱卖,被鲸吞。多可怕,腐败多厉害!是谁造成了腐败?为什么以前没有?为什么不动员内部职工群众起来反腐败?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群众?用牺牲群众利益的办法向腐败屈服,这代表了谁的利益?
三、 关于“信托责任”问题。
徐文:
郎教授要求停止国企的产权改革,能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吗?朗教授提出国企改革的思路是找职业经理人,并以法律来强迫承担信托责任。我觉得朗教授在微观上,尤其是企业财务的判断上比一般人聪明,但在宏观上,在全局问题的判断上却比一般人糊涂。企业应对的是动态万变的市场,只有对企业资产真正负责的人,才可能真正负责任地去找职业经理人,才可能对职业经理人作出客观的正确的业绩评价。正因为如此,企业需要资产所有者组成股东会、董事会来作决策,电脑再先进也替代不了。当年政府与企业谈承包基数,就非常困难,现在朗教授忽然要以法律来强化对经理人的约束,实在不明白这项法律怎么制定,是一个企业制定一法,而且年年修订,世界上有这样的法吗?
评:
先提出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从而否定信托责任,高举“自私人假设”的大旗是“权贵私有化”的核心理论。
但我们要问,这个世界没有信托责任行吗?
我们的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我们的各级干部不都背负着人民的信托吗?
我们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都背负着人民的信托吗?
世界上那么多企业的经营者不都背负着董事会的信托吗?
即使已私有化的企业中,每一个岗位的职工不都背负着老板的信托吗?
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无法确定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在哪里?厂内选举嘛,能人就在广大职工群众的心里。厂内实在没有,还可采用市场竞标的方式。
也实在搞不懂既无法确定职业经理人,倒反而可以轻易确定企业购买者?哪个关系更大?发什么后者好找,前者反而难找呢?不通之至!
四、 关于“保姆变主人”问题
徐文:
朗教授还以保姆变为主人的例子,来讽刺国企产权改革。如果只有几处房产,这种情况自然不会发生。但是朗教授,你有了上百处以上的房产,麻烦就来了。你挑来的保姆,经常报告各种意外情况,需要增加维修费用,你很难辨别真伪,当然你可以请人审计,但又得付费。后来你发现这么多房产,虽然在你的名下,但实际上是保姆在享用,而你还必须付管理、水电、工资等各项费用,“私有资产在不断流失”,这个保姆成了房产事实上的主人。所以,你下决心卖房子,而且想赶快脱手,折一点价算了。如果有一个发达的房地产市场,房产的价格又非常市场化,卖房子当然是件容易的事。但企业的转让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当保姆提出要购买你的房子,你也就欣然同意。这种情况下,贱卖必然发生。其中更有一件让你伤心的事,保姆用你的房产抵押贷款购了你的房,没有化一分钱成了真正的主人。怎么样,再聪明的你,也难避免这种愚蠢可笑的事。然而,作为一个私人,是不会莫明其妙地购置这么多房产的。但我国的传统体制就是购买了大量用不上、管不了的房产,现在要卖掉,就发生了种种让人愤怒的事。这是原来干的愚蠢可笑之事的成本。当然,要尽可能规范,尽可能避免再发生愚蠢可笑的事。但如果停止国企的产权改革,那才是愚蠢可笑的,那会带来更多更愚蠢更可笑的事。
评:
听!“你挑来的保姆,经常报告各种意外情况,需要增加维修费用,你很难辨别真伪,当然你可以请人审计,但又得付费。后来你发现这么多房产,虽然在你的名下,但实际上是保姆在享用,而你还必须付管理、水电、工资等各项费用,“私有资产在不断流失”,这个保姆成了房产事实上的主人。所以,你下决心卖房子,而且想赶快脱手,折一点价算了。”
多可怕啊!经营者腐败“逼宫”,逼买国企。还是那句话:是谁造成了腐败?为什么以前没有?为什么不动员内部职工群众起来反腐败?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群众?用牺牲群众利益的办法向腐败屈服,这代表了谁的利益?
结论:眼里没有职工群众
企业亏损了,消灭,没有想到靠此吃饭的群众;亏损由于“保姆”们腐败,不发动群众反腐败,反而牺牲群众利益,“甩包袱”,奉送企业给“保姆”,就是没有想到让群众选个中意的职业经理人,到后来,中小企业,不管好坏统统卖光,连好企业的职工也丢掉了身份,把职工群众当阿斗,当牺牲品,这不是彻头彻尾的愚民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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