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最著名的人类学家之一吉尔兹开创了阐释人类学的理论传统,将对人类世界的认知问题推向了一个新的哲学高度,借助人类学的理论框架提出了一系列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发人深省又让人迷茫。其代表作《地方性知识》虽为论文集,但其各部分连接慎密,思维一贯,自成一体,尽管语言晦涩且思维张扬,却也算作大家风范。鉴于笔者领悟能力有限,本文将围绕该书的核心话题进行粗线条似的归纳和蜻蜓点水似的评析,权作对的一丝感谢!
《地方性知识》一书的英文版序言正是对收入该书的八篇文章进行的说明和联结。
第一篇文章《模糊的体裁:社会思想的重塑》主要针对学科分化和变化导致的知识主体的不确定性问题,最终得出认识——“它不只是理论或方法,或理论方法所改变的主题,而且是这一领域的总体性的变化”[1]。其次的《译释中的察知:论道德想象的社会史》一文紧紧围绕屈林的研究展开,提出了人们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塑造了不同的意识,各种文化阐释者所作的就是“译释”文化的概念。再其次的《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论人类学理解的本质》一文根据人类学的实地经验提出了文化阐释的视角问题,认为“它的实质是用‘我们的’语汇来攫住‘他们的’观念”[2]。第二部分的前两篇文章《作为文化体系的常识》和《作为文化体系的艺术》将常识和艺术纳入人类文化体系中进行解释,主张在它们的文化背景中进行理解和看待,即人类学的“翻译”。《核心、王者和魅力:权力符号的反照》一文追踪“魅力”的来源,探讨了君主制度下权力是如何借助象征意义得以实现的,其中“神秘性”是关键。《我们现在的思考方式:现代思想的文化人类学探讨》实质上是在沿着上文的思路分析当前人类思想的研究方式,即在单一性与多样化之间如何做出抉择。《地方性知识:从比较的观点看事实和法律》作为本书的最后一部分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在这里,借助对世界各地(主要是伊斯兰、印度的、马来西亚的)法律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地方性知识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用别人的眼光看我们自己可启悟出很多瞠目的事实”[3]。
沿着引导的思路,我登堂入室进入主题,但最终却发现自己陷入知识的海洋而不能自拔,浩繁的“地方性知识”和陌生的“名家名句”让人不知所措。最后为了逃避这种被围困的现实,我决定根据文章的三段式结构进行自己的理论梳理,虽然这很有可能背离的本意甚至做出风马牛不相及的解释,但为了真正能够进行思考也只好如此了。
第一部分的三篇文章连为一体实质上是在提出问题,即:当今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如何对世界进行认知成为了重要话题,以文化内部人的眼光来看待一种社会事实是可取的。“人们将如何去认知那些不为我们所创造和见证,但却对我们的生活深具影
响力的符号性游戏、戏剧或者文本,仍是摆在我们面前远未清晰的问题”[1]。为了弄清这些问题需要首先理解我们是如何对文化进行阐释的,去理解那些局部的文化阐释如何成为人类整体性财产的,“把人生中的意味隽永的奥秘纳入文化,去探寻为什么别人的创作能够既是那么彻底地是他们自己的所有物,而同时又那么深刻地成为我们的一部分”[2]。要理解不同的文化就要“严格以当地文化持有者的观点来看待事物的戒律”[3],“勉力搜求和析验它们的语言、想象、社会制度、人的行为等这类有象征意味的形式,通过这种研讨判析,来验证在每一个社会中人们是如何在他们自己人中间表现自己以及如何向外人去表现自己”[4]。 同时,“去研究别人的自我本位观念可以不依赖自愎地建立一种不同寻常的,抵消我族中心观念的能力”[5],也就是说以当地文化持有者的眼光进行文化研究并不需要一定克服自我意识,而是要有意识的融入当地文化背景中去理解当地文化,即使我们仍知道自己不是属于那个群体的“局内人”。这是一种技能,更是一种研究多种文化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的四篇文章集中探讨了常识、艺术、帝王魅力的文化内涵,指出这些内容的意义都是人在某种文化背景中制作出来的,“雌雄两性人也许是上帝造成的,但所有其他的结论却是由人设定的”[6];“艺术的理论同时亦是文化的理论,它不是一个自治的领域”[7];“语言作为媒介和作为符号是同等重要的”[8];“非神秘化的世界就是非政治化的世界”[9]。以上的一切言论无外乎在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理解一切似乎与文化无关的事物都需要带有“文化牵连”的意识,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当用文化阐释的眼界来观察和理解它们,以艺术为例,就是要“超越仅仅把符号认为是交际、待解的符码的观念,而应把它们作为思想的范式,当作文化语言的代码来解释”[10]。同样的,要理解帝王的魅力和特殊权力必须首先理解塑造帝王神秘性的文化,比如巡行、巡游等仪式的表演以及由此带来的象征意义。本部分的最后一篇文章提出了当前文化思考中的问题,并指出“我们其实都是持不同文化的土著,每一个不与我们直接一样的人都是异己、外来的”[11],也就是说我们要承认文化的相对性和相互理解,“我们认为我们扮演的角色使我们拥有我们应有的那些思想”[12]。那么面对多样性的文化领域,“整合文化生活的问题成为了一个使居住在不同世界的人们去拥有一个纯正的、互惠的、互相影响的可能性的问题”;但“现在,关于如何在有序地生活,或在特殊的学术的、教育的、创造的活动中去实现之我们对此知道得并不多”[13]。
第三部分是结论,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通过对三种文化类型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分析展开自己的论述,“西方传统致力于区分法律和事实并设计出相应程序以确保两者不相互干扰;而在伊斯兰世界却是致力于两者互相关联并设计出相应程序以深化这种关联”[14],这里利用比较方法彰显了法律事实受地方性知识影响的具体表现;同时还指出:既是在同一种文化环境中也存在地方性知识,比如“在印度世界里,法律是同一的,但其表达形式却是多样的”[15]。最后还从总体上分析了世界法律实践变迁中的问题,并认定:“虽然法律已经变得非宗教化了,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如此;甚至是以诉讼的方式进行,但还不是没地方性的”[16]。经过大量的事实铺陈之后指出:“将事件纳入文化背景对法律分析来说在任何地方都是至关重要的”[17]。沿着这样一个观点,提出更大的“世界认知”问题,“世界正呈现着杂乱的秩序,地方性知识与世界主义意向在其中如何能互相一致,或者又如何做不到这一点呢”[18]?其实这正是该书的核心关照,也是整个阐释人类学的基本主旨。最后展望未来,发出自己的感言:“如今人与人不再是不相往来而且也永远不会再复如此,对任何地方的任何文化机构来说,首要的问题是一切事情是否都会天衣无缝地合在一起,或者反之,我们是否都将固守偏见而老死不相往来呢”[19]。
从对文本的艰难咀嚼中走出来,重新回顾洋洋20万言所叙所述,发觉头脑一片空白,不禁想起了重读本书翻译者王海龙先生所作的两篇导读:《对阐释人类学的阐释》和《细说吉尔兹》。前一篇文章主要回顾了阐释人类学的理论渊源,狄尔泰、韦伯、福柯、海德格尔、迦达默尔、博厄斯、马林诺斯基、列维-斯特劳斯、赖尔成为吉尔茨的主要对话者,而吉尔茨开创的阐释人类学传统以及“深描”方法成为了挽救20世纪后半期人类学危机的主要武器,王还认为这种对“地方性知识的寻求是和后现代意识共生的”[20],即后现代主义天然地就具有“地方性知识”的特征。在后一篇文章中,通过对吉尔茨学术生命的考察和分析,发掘其理论思想的来源,其中认知人类学、符号人类学、语言和语义学、后殖民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被认定是阐释人类学的“相关物”;同时还对“深描”方法的产生和价值进行了探析,给予很高的学术地位。阐释人类的理念在本文中也被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这种译释观正是吉尔茨强调地方性、深度描写的精髓所在”[21];这种新的人类学“方法论”开创了整个世界人类学的新的春天。
读罢两篇导读,我仍然感觉处于浑然不觉之中,所能抓住的要点也仅仅是吉尔茨对“地方性知识”的那种热衷和所列举实例的真实性。“社会文化是多样的,不同文化是可以相互理解的,实现世界文化的整合与和谐关系是需要的”几乎成为我唯一的一点体会;“没有走进去,也没有走出来”,我感觉自己可以对格尔茨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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