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A 柯亨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之读书笔记(二)
/yuweiyuwei
柯亨在第二章第五小节,归纳出四种生产力的构成部分。
即
1工具性材料
2房屋
3空间
4供养劳动力的给养手段(不是供养人,严格区分之)
1工具性材料
首先要区分工具与原料。
柯亨所给出的判断命题之原话是:
“原料和工具的区别在于生产的目的是要改变前者而不是后者(原料在开采和运输过程中改变的是位置)。”
我们由此可以推出,生产工具独立于生产过程,原料只有在生产过程中才有意义。
但是实际上,这个判断也只是一个粗略的判断,比如我举一个例子,做小糖人的手工艺术家,把糖插在竹签上,手工民间艺术家左手拿竹签,右手拿各种其他工具如剪刀等,这个竹签按照这个定义,既是原料也是生产工具。
再好比,一个自动化生产线上的控制系统,一个自动化生产线的生产与调试厂家在卖出一条生产线的时候,必然编写并调试单片机或其它计算机控制的软件程序,如plc等。并且, 购买生产线的买家不仅买了生产线本身还附带买了软件。这个软件就既是生产工具也是原料。
当然,柯亨自己也承认,严格地区分工具与原料是很难的事情。
柯亨给的既是工具又是原料的例子是两块粗糙的石头互相摩擦打制成光滑的石头。
柯亨给的另一种情况是,一个既定的对象在一种情况是原料,在另一种情况下是工具。这个很容易理解。
再看一下燃料,马克思称燃料为“工具原料”。柯亨是这样分析的:
马克思所说的“工具原料”这个词非常含糊,即是工具也是原料。原料的变化是越快越好,越快则效率越高。燃料则反之。从这个特性来看,燃料不是原料,是工具。润滑油亦然。
马克思另一种所谓“辅助原料”,则是指涂到产品表面的染料等物品。这个容易理解。
2房屋
房屋是在其中生产的建筑或其他容器。比如四川大地震,如果有工厂在帐篷中生产,那么这个帐篷也可以当作房屋。
房屋是一种生产工具,参加构成生产力。
原因在于,房屋的所有权(这本书中的所有权全部是表示实际控制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使得房屋在一种经济结构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在产业发展中自然产生了生产价值。
不过要注意的是,用于生产的房屋,不是个人消费资料的房屋。
3 空间
空间是一特定的空间容量。土地(soil)则是包括了地面、空间,土地所有者拥有这两者。
柯亨认为空间是一种生产力,这听起来有点儿不可思议。
空间是一种生产力的原因和房屋在本质上是一样,即因为空间所有权在经济结构中有一席之地。
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所有权会使得空间也成为一种生产力。
假如从点a到点b一条高速公路,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运输货物。假设高速公路之上的空间以及地下空间为c,当c为某个人或某个群体占有的时候,那么,你要通过这条高速公路需要缴费给c的所有者,即使不需要缴费,你也必须要与c之所有者进行交涉,不能随意通过这条高速公路,也不能在高速公路之上建设一条n远的高架或其下打隧道。那么,运输的生产过程必然要具备c要素才能进行。因此,c的所有权使得c成为一种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但若c没有所有权,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也就不是一种生产力。
生产历史发展的,空间也是发展的。
1 空间的扩展,如美国开发西部
2 现存空间的改进,比如工厂中各种职能部门空间或机器位置的改变,设施规划就是研究这个。再如土地再分配,、相同的土地用于不同的用途,比如市中心的工厂空间改变为大卖场,种粮食的农用土地改为种经济作物等等。目前最常见的就是农用土地之征用。
4供养劳动力的给养手段(不是供养人,严格区分之)
柯亨把部分消费资料作为一种生产工具来看待。这个观点具有震撼性的。不过从其分析来说,确实是毫无漏洞。
比如说服装。便服肯定是普通的消费资料。但是用于特殊生产场合的专用工作服则是一种生产资料。
好比咖啡,如果工厂提供咖啡给雇佣劳动者以提神来提高工作效率,那么这个咖啡就是相当于给机器上的润滑油,这就是一种生产资料。再如企业中的艺术装饰品,偶尔提供悦耳的音乐等,都是属于生产资料。
这就相当于给马吃的草料,给机器上油等。
柯亨还给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好比,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干活的奴隶,奴隶主暴力强迫奴隶吞咽食物以保持干活的体力,这种食物就是一种生产手段,一种资料。
由于一般的工人食物给养,已经被资本家通过付给现金的手段,而不得不自己购买了,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从工人的消费资料中要剖析出哪些是生活资料哪些是为了保持工作能力的生产资料是困难的。
柯亨还提出一个人体上部分器官是维持劳动力的工具之观点,不过,我觉得他剖析得也太细致入微了吧!感觉太繁琐了。
他说,除去炊具以外,生产劳动力的工具有人的手牙齿等,但不包括消化系统。这里就不多分析了,这也太细了。
有关生产力发展的辨析
一个社会的生产能力就是其生产力在最适当的结合方式下活动(原文是工作,我估计英文原文是work,翻译成工作是不恰当的,应该是指一个社会系统运作、运行)的能力。
P58页 生产的发展就是这一能力的发展,
我估计少印了一个字,应该是 生产力的发展就是这一能力的发展。
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发展的原话:
“劳动生产力的增长仅意味着非直接的劳动是制造较多产品所需要的。”
按照马克思的讲话,使用价值的改变有2种:
1已知使用价值的新用途;
2新使用价值的发现。
生产资料也是具备使用价值的,马克思经常有一种表述的方式—— 一物a的使用价值即为a。那么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即生产资料的改进亦然:
1 生产资料的新用途,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二战时北非战场的隆美尔就用88mm高射炮打坦克,效果还真不错。
2 用更好的生产资料取代现有的生产资料。
在1的情况下,只有当改进生产资料用途的原则是新的时候,才算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改进生产资料的用途之原则是已知的,这种改进只是现存生产力的应用,不是生产能力的扩大。
这里要注意,目前生产力的使用效果是一个区间,不妨涉为[0,Max]。当现有生产力各要素之间的结合处于最佳状态时,生产力达到在现有知识与手段条件下,所达到的最佳状态。
因此,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力,并不是说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生产力最大限度的应用。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反过来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情况,这表示,目前的生产关系可以使得现存的生产力达到最大生产能力。换句话说,生产关系束缚了生产力,并不表明生产力发展水平就会降低,或者生产能力的程度下降。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可以表示为:
产品规模/生产所需的直接劳动的总和
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产品规模指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GDP/GNP的概念。剔除物价因素,实际GDP表示的是实物产出的指标。
但GDP的问题首先在于,实际GDP同时分离出物价水平的变动和汇率的变动是经济学家做不到的,将来也做不到。
从逻辑上看,
1 GDP统计中的各种产品是异质的,加总在一起表示实物产出在逻辑上根本是一个悖论。好比,我生产的CPU增长了20%,你生产的粮食增长了10% ,和大片怎么能够加总在一起呢?从实物的角度看,这完全是扯淡。
好比,,s1情况,生产xa1数量的a产品和yb1数量的b产品;s2情况,生产xa2数量的a产品和yb2数量的b产品。只有在xa1>=xa2,yb1>=yb2,或xa1<=xa2,yb1<=yb2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比较两种情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通常的GDP。
2 不同的产品组合如何比较?好比堂堂大清国GDP据说世界第一,还不是给八国联军打得屁滚尿流,北洋海军陆军在中国黄海还不是给小日本歼灭之。别人生产的是外太空舰船,你生产的是亿万双袜子,你说从价格计量上来说,他们的效用等之。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这是在放屁。袜子与外太空舰船在量上根本无法比较。简单的说,量纲就不同。所以现在很多人提出不仅要GDP的量还要其质。实际上,在我看来,GDP等同于放屁,经济学家创造的一种虚幻的神话故事。南开大学柳欣教授专门研究新剑桥学派经济学,新剑桥学派早就指出过生产函数的扯淡性,柳欣教授有本书,《资本理论与货币理论》通过研究罗宾逊夫人斯拉法等人的理论来谈经济学中的一些扯淡性,值得一读。
按照1的模式,看2的情况,s1情况,生产x1数量的a1产品;s2情况,生产x2数量的b产品。这原则来说是没有办法通过GDP来比较的。
3 今天我的生产力主要是制造武器s1,假如我要改变我生产力的使用目的,用制造s1的生产力转换到制造民用产品s2。这个转换是没有办法考察生产力是否得到发展的。
4各种意外的情况,比如突然来了一场大地震或者外星人攻打地球,等等,各种不确定的情况是难以完全区别一些问题的产生到底是生产力发展还不够的因素或是外部冲击因素之影响。
到底生产力的发展如何严格界定,这是很困难的事情。不过从经验来看,生产力在历史确实是在发展的。
第三章 经济结构
生产关系是所有权关系,换句话说,使人们生产力的有效权利(原文翻译成权力,但这一章后面的论述中用r表示所有权,用o表示对象,所以,我认为r为rights,o为object,因此,应该翻译为权利)的关系,不是单纯法律上的所有权之权利。
假设这个所有权为r,r为对一个对象o享受一系列使用和处置o之权利。包括特权、政治权利和豁免权等等。一般来说,所有权分为:
1 使用o之权利;
2 使用o获取收益之权利;
3 排他权或独占权;
4 毁坏o之权利;
5 转让o之权利。
……
我们现在不考虑r具体内容到底有哪些。仅仅是说,r包含了一定有限数量的权利,不妨设定可以分解为n种权力。
如果某个资本家拥有r中的权利减少,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资本家对其所占有的东西的权利减少,或者说占有成都降低。
r中n个权力,r1,r2,……,rn可以分配给m个人,x1,x2,……,xm。
这有4种情况:
1 xk全部占有对象o,拥有r;
2 xk部分占有全部对象o,但只拥有各种ri中的部分权力,ri也不是独占的;
3 xk全部占有o之部分,即拥有完整的西格马ry;
4 xk部分占有部分o,即ri中的一部分权力的一部分,比如r3/3+r6/5。
我们通过这种所有权关系来具体分析一下生产中的状况。
假设有劳动力L和生产资料M两个变量,
其中,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有不占有LF、部分占有LD、全部占有LA 3种情况,劳动者对生产资料也有不占有MF、部分占有MD、全部占有MA 3种情况。那么,总共是3*3=9种情况:
1 LF,MF,这种情况就是标准的奴隶制;
2 LD,MD, 奴隶制或农奴制下存在这种情况;
3 LA,MF,这种情况就是马克思笔下的标准资本主义,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劳动力,可以出卖之,但却没有生产资料;
4 LA,MF,比如独立的手工业生产者,或者没有地主完全由自耕农组成的社会,这最接近于美国建国之初期;
5 LF,MA,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的;
6 LD,MF,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出现;
7 LF,MD,历史上的奴隶制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奴隶拥有少许的生产资料;
8 LD,MF,这是无产者与农奴的一种过渡形式;
9 LA,LM,这最符合现实中的某些情况,拥有少许生产资料的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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