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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马克思 · 2008-10-0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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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马克思  

  我们不是那种心怀不满的人,不会在普鲁士新的书报检查法令公布之前就声明说:即使丹纳士人带来礼物,我还是怕他们。相反,因为新的检查令允许对已经颁布的法律进行讨论,哪怕这种讨论和政府的观点不一致,所以,我们现在就从这一检查令本身谈起。书报检查就是官方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因此,就很难把这种标准同批评分割开来,因为它们是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的。
  当然,对于检查令序言中所表述的一般倾向,每个人都只能表示赞同:
  “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国王陛下曾于本月10日下诏王室内阁,明确反对使写作活动受到各种无理的约束。国王陛下承认公正的、合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并授权我们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切实遵守1819年10月18日书报检查法令第2条的规定。”
  当然!既然书报检查是必要的,那么公正的、自由的书报检查就更加必要了。  

  可是,这里有一点马上就会使人们感到有点诧异,那就是上述法律的日期。该法律颁布的日期是1819年10月18日。怎么?难道这是一项由于时势所迫而废除了的法律吗?看来不是,因为现在不过是“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必须遵守这一法律。由此可见,这一法律1822年以前一直存在,不过没有实施罢了。正因为如此,现在才又提起它,“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
  尽管有了法律,但是新闻出版物到目前为止仍然受到种种未经许可的限制,这就是从上述书报检查令的序言中得出的直接结论。
  上面的话是针对法律,还是针对书报检查官呢?
  我们未必有理由能肯定说是后一种情况。在22年当中,保护公民的最高利益即他们的精神的主管机关,一直在进行非法的活动,这一机关的权力简直比罗马的书报检查官还要大,因为它不仅管理个别公民的行为,而且甚至管理公众精神的行为。在组织完善的、以自己的行政机关自豪的普鲁士国家里,政府高级官员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一贯的不忠诚的行为,难道可能发生吗?还是国家总是盲目地挑选最无能的人去担任最艰巨的职务呢?最后,也许是普鲁士国家的臣民已根本不可能起来抗议这种违法的行为吧?难道普鲁士的所有都如此愚昧无知,连与自己生存有关的法律也不知道吗?还是他们的胆子太小,竟不敢要求实施这种法律呢?
  假如我们把过错推在书报检查官身上,那么这不仅会败坏他们本身的名誉,而且会败坏普鲁士国家和普鲁士的名誉。
  况且,如果书报检查官二十多年来一直进行无视法律的非法活动,那就会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新闻出版需要的是别的保证,而不是给如此不负责任的人物发出的这种一般性的指令。那就会证明书报检查制度骨子里隐藏着一种用任何法律都无法消除的根本缺陷。
  可是,如果说书报检查官很中用,不中用的是法律,那么,为什么还要再度求助于法律去反对正是它本身所造成的祸害呢?
  或者,也许为了造成一种改善的假象而不从本质上去改善事物,才需要把制度本身的客观缺点归咎于个人吧?虚伪自由主义的手法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本身,即制度。这样就会转移从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
  对事物本身的愤恨就会变成对某些人的愤恨。有些人以为人一变换,事物本身也就会起变化。人们的注意力就从书报检查制度转移到了个别书报检查官身上,而那一伙专看官方眼色行事的卑劣,便放心大胆地反对那些不受宠幸的人,对政府却称颂备至。
  在我们面前还有一个困难。
  某些报纸的记者认为,书报检查令就是新的书报检查法令。他们错了,不过他们的这种错误是情有可原的。1819年10月18日的书报检查法令只应当暂时有效,即到1824年为止有效,如果不是现在的书报检查令告诉我们上述法令从来没有被实施过,那么直到今天它仍然是一项临时性的法律。
  1819年的法令也是一项过渡性措施,不过,当时规定了一定的起限——五年,可以期望颁布永久性法律,而新的检查令却没有规定任何期限;其次,当时期望颁布的是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法律,而现在期望颁布的则是关于书报检查的法律。
  另一些报纸的记者则认为,这个书报检查令是旧的书报检查法令的翻新。检查令本身将驳倒他们这种错误的看法。
  我们认为,书报检查令是可能要颁布的书报检查法的精神的预示。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严格遵循1819年书报检查法令的精神的,根据这一法令,邦的法律和命令对新闻出版具有同样的作用(参看上述法令第16条第2款)。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检查令。
  “根据这一法律〈即根据第2条规定〉书报检查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作严肃和谦逊的探讨,不得使受到无理的约束,不得妨碍书籍在书市上自由流通。”
  书报检查不得阻挠的对真理的探讨,在这里有了更具体的规定:这就是严肃和谦逊的探讨。这两个规定要求探讨注意的不是内容,而无宁说是内容以外的某种东西。这些规定一开始就使探讨脱离了真理,并硬要它把注意力转移到某个莫名其妙的第三者身上。可是,如果探讨老是去注意这个由法律赋予挑剔权的第三者,难道它不是会忽视真理吗?难道真理探讨者的首要义务不就是直奔真理,而不要东张西望吗?假如我必须记住用指定的形式来谈论事物,难道我不是会忘记谈论事物本身吗?
  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而且要它对谁谦逊呢?对它本身吗?真理是检验它自身和谬误的试金石。那么是对谬误吗?
  如果谦逊是探讨的特征,那么,这与其说是害怕谬误的标志,不如说是害怕真理的标志。谦逊是使我寸步难行的绊脚石。它就是规定在探讨时要对得出结论感到恐惧,它是一种对付真理的预防剂。
  其次,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性的形式。“风格如其人。”可是实际情形怎样呢!法律允许我写作,但是不允许我用自己的风格去写,我只能用另一种风格去写!我有权利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但是首先必须使这种面貌具有一种指定的表情!哪一个正直的人不为这种无理的要求脸红,而宁愿把自己的脑袋藏到罗马式长袍里去呢?至少可以预料在那长袍下面有一个丘必特的脑袋。指定的表情只不过意味着“强颜欢笑”而已。
  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适的表现;精神只准穿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花丛中却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精神的实质始终就是真理本身,而你们要把什么东西变成精神的实质呢?谦逊。歌德说过,只有怯懦者才是谦逊的,你们想把精神变成这样的怯懦者吗?也许,这种谦逊应该是席勒所说的那种天才的谦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们就先要把自己的全体公民、特别是你们所有的书报检查官都变成天才。况且,天才的谦逊当然不像文雅的语言那样,避免使用乡音和土语,相反,天才的谦逊恰恰在于用事物本身的乡音和表达事物本质的土语来说话。天才的谦逊是要忘掉谦逊和不谦逊,使事物本身突现出来。精神的谦逊总的说来就是理性,就是按照事物的本质特征去对待各种事物的那种普遍的思想自由。
  其次,根据特利斯屈兰善第所下的定义:严肃是肉体为掩盖灵魂缺陷而做出的一种虚伪姿态。如果严肃不应当适合这个定义,如果严肃的意思应当是注重实际的严肃态度,那么这整个规定就会失去意义。因为我把可笑的事物看成是可笑的,这就是对它采取严肃的态度;对不谦逊仍然采取谦逊的态度,这也就是精神的最大的不谦逊。
  严肃和谦逊!这是多么不固定的、相对的概念啊!严肃在哪里结束,诙谐又从哪里开始呢?谦逊在哪里结束,不谦逊又从哪里开始呢?我们的命运不得不由书报检查官的脾气来决定。给书报检查官指定一种脾气和给指定一种风格一样,都是错误的。要是你们想在自己的美学批评中表现得彻底,你们就得禁止过分严肃和过分谦逊地去探讨真理,因为过分的严肃就是最大的滑稽,过分的谦逊就是最辛辣的讽刺。
  最后,这是以对真理本身的完全歪曲的和抽象的观点为出发点的。的一切活动对象都被归结为“真理”这个一般观念。可是,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个人身上会获得不同的反映,并使自己的各个不同方面变成同样多的不同的精神性质;如果我们撇开一切主观的东西即上述情况不谈,难道对象的性质不应当对探讨发生一些哪怕是最微小的影响吗?不仅探讨的结果应当是合乎真理的,而且得出结果的途径也应当是合乎真理的。对真理的探讨本身应当是真实的,真实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在结果中是相互结合的。难道探讨的方式不应当随着对象而改变吗?当对象欢笑的时候,探讨却应当摆出严肃的样子;当对象令人讨厌的时候,探讨却应当是谦逊的。这样一来,你们就既损害了主体的权利,也损害了客体的权利。你们抽象地理解真理,把精神变成了枯燥地记录真理的裁判官。
  也许不必去为这些玄妙的玩意儿伤脑筋?对真理是否干脆就应该这样去理解,即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而探讨只不过是一种既多余又麻烦的、可是由于礼节关系又不能完全取消的第三者?看来情况差不多就是如此。因为探讨一开始就被认为是一种同真理对立的东西,因此,它就要在可疑的官方侍从——严肃和谦逊(当然俗人对牧师应该采取这种态度)的伴随下出现。政府的理智是国家的唯一理性;诚然,在一定的时势下,这种理智也必须向另一种理智及其空谈作某些让步,但是到那时,后一种理智就应当意识到:别人已向它让了步,而它本来是无权的,因此,它应当表现得谦逊而又恭顺,严肃而又乏味。伏尔泰说过:除了乏味的体裁之外,其余的一切体裁都是好的。但在这里,乏味的体裁却是独一无二的体裁,只要指出《莱茵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干脆恢复那美好的旧式的德国公文体裁呢?请随意写吧,可是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必须同时是对自由的书报检查机关的阿谀奉承之词,而书报检查机关也就会让你们那既严肃又谦逊的言论顺利通过。可千万不要失去虔敬的意识啊!
  法律强调的并不是真理,而是谦逊和严肃。因此,一切——严肃,谦逊,首先是真理,都会引起怀疑,因为在这种真理的不确定的范围背后,看来还隐藏着一种非常确定、非常可疑的真理。检查令接着指出:
  “因此,无论如何不应该按照某种心胸狭窄的、超出这一法律界限的意旨来实行书报检查。”
  这一法律首先指的就是1819年法令的第2条,可是检查令接着又援引了这个书报检查法令的总的“精神”。要把上面的两种规定结合起来是很容易的,因为书报检查法令的第2条就是该法令的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它的其余各条则是这种精神的更具体的划分和更详尽的规定。我们认为,对上述精神的以下几种表述最能说明这种精神的特征:
  第7条:“科学院与各大学到目前为止所享有的免受书报检查的自由,在今后五年内将被取消。”
  第10款:“本临时决议自即日期生效,有效起五年,起满之前,联邦议会应切实研究通过何种办法才能够实施联邦条例第18条中提出的有关新闻出版自由的各项统一规定。随后就应该对德国境内新闻出版自由的合法界限作出最后决定。”
  有这样一种法律,哪里还存在新闻出版自由,它就取消这种自由,哪里应当实行新闻出版自由,它就通过书报检查使这种自由变成多余的东西——这样的法律不能认为是有利于新闻出版的。上述的第10款也干脆承认,暂时用书报检查法来代替联邦条例第18条中提出的、可能有一天要实行的新闻出版自由。这种移花接木的做法至少表明,时势要求对新闻出版加以限制,法令就是由于不信任新闻出版界而产生的。为了替这种不得人心的做法辩解,甚至硬说这是一项有效期限只有五年的临时措施,可是,遗憾得很,它的有效期限竟达22年之久。  

  从检查令的下面一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检查令是如何陷于自相矛盾的,它一方面不允许按照超出法令界限的意旨来实行书报检查,但另一方面又规定书报检查应当超出这种界限:“当然,书报检查官也可以允许人们坦率地讨论国内事务。”书报检查官可以这样做,但不一定要这样做,因为这不是非做不可的。仅仅这种慎重的自由主义就已经非常肯定地不仅超出了书报检查法令的精神,而且也超出了它的特定要求。旧的书报检查法令,即在检查令中引用的第2条,不仅不准坦率地讨论普鲁士的事务,甚至也不准坦率地讨论中国的事务。检查令这样解释:“凡对任何国家中存在的图谋推翻国家制度的政党作赞许的叙述的一切企图,均属于这一范围”,即属于破坏普鲁士邦和德意志联邦其他各邦的安全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还允许对中国或土耳其的国内事务进行坦率的讨论吗?既然如此遥远的情况都威胁着德意志联邦的脆弱的安全,那么每一句对内部事务表示不满的话又怎能不威胁它的安全呢?
  这样一来,检查令在自由主义方面就超出了书报检查法令第2条的精神(超出的内容以后就会清楚,不过,既然这种超出被说成是法令第2条的结论,那它在形式上就是值得怀疑的,其实检查令只明智地引用了法令第2条的前一半,但又责成书报检查官按照第2条条文本身办事),而在非自由主义方面,检查令也同样超出了书报检查法令的范围,它在对报刊的旧有的限制之外又加上了新的限制。
  上述书报检查法令的第2条指出:
  “它的〈书报检查的〉目的是:与宗教的一般原则相违背的一切均应杜绝,不管个别宗教党派和国内允许存在的教派的见解和教义如何。”
  1819年,理性主义还占统治地位,这种理论把一般的宗教理解为所谓理性的宗教。这种理性主义的观点也就是书报检查法令的观点,可是这个法令太不彻底,它的目的是要保护宗教,但它的观点却是反宗教的。这种把宗教的一般原则同它的实际内容和规定性分割开来的做法,正是同宗教的一般原则相抵触的。因为每种宗教都认为,它同其他各种特殊的、虚构的宗教的区别,正在于它的特殊本质,正是由于它有这种规定性,它才是真正的宗教。新的书报检查令在它引用的第2条中省略了附加的限制条文,根据这一条文的规定,个别宗教党派和教派都不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不仅如此,检查令还作了如下的解释:
  “凡以轻佻的、敌对的方式反对一般的基督教或某一教理的行为,均不应容忍。”
  旧的书报检查法令绝口不谈基督教,相反,它把宗教同所有个别的宗教党派和教派区别开来。新的书报检查令则不仅把宗教改成了基督教,而且还加上了某一教理几个字。这就是我们那种已经基督教化的科学的滑稽产物!新的书报检查令又给新闻出版造好了新的枷锁,谁还能否认这一点呢?据说,既不能一般地反对宗教,也不能特殊地反对宗教。或者,你们也许以为,“轻佻的、敌对的”这几个字眼已使新的锁链变成了玫瑰花环吧?轻佻、敌对,说得多么巧妙啊!“轻佻的”这个形容词是要求公民行为端庄正派,这是一个对众人公开的字眼,“敌对的”这个形容词则是对书报检查官偷偷地说的,它是“轻佻”在法律上的解释。在检查令中我们还能找到许多玩弄这种巧妙手法的例子:对公众用的是一套主观的、使人面红耳赤的字眼,对书报检查官用的则是另一套客观的、使不禁脸色发白的字眼。盖有封印的上谕简直也可以用这种手法起成乐曲了。  

  书报检查令陷入了多么令人惊奇的矛盾!只有那种不彻底的攻击才是轻佻的,这种攻击只针对现象的个别方面,由于它本身不够深刻和严肃,因而不能涉及事物的本质;正是仅仅对特殊事物本身的攻击,才是轻佻的。因此,如果禁止对一般基督教的攻击,那么,只有对它的轻佻的攻击才是许可的了。相反,对宗教的一般原则,对宗教的本质,以及对特殊事物(就它是本质的表现而言)的攻击,都是敌对的。攻击宗教只能采取轻佻的或者敌对的方式,第三种方式是不存在的。当然,检查令的这种不彻底性只是一种假象,因为这种不彻底性的立足点就是这样一种假象:似乎对宗教进行某些攻击也是许可的。但只要不带偏见,一眼就可看出这种假象只是一种假象而已。对于宗教,既不能用敌对的方式去攻击,也不能用轻佻的方式去攻击,既不能一般地去攻击,也不能特殊地去攻击,这就是说,根本不许攻击。
  可是,如果同1819年的书报检查法令有明显矛盾的检查令要给哲学方面的书刊带上新的枷锁,那它至少应当表现得很彻底,能使宗教方面的书刊摆脱以前理性主义的法令加在它身上的旧枷锁。因为该法令曾宣布书报检查的目的也是“反对把宗教信条狂热地搬到政治中去,防止由此引起的概念混乱”。新的检查令虽然非常慎重,在自己的解释中对这一规定只字未提,但在引用法令第2条时仍然采纳了这一规定。什么叫作把宗教信条狂热地搬到政治中去呢?这就是说,要让宗教信条按起独特的本性去决定国家,也就是说,要使宗教的特殊本质成为国家的准则。旧的书报检查法令有权反对这种概念混乱,因为它允许批评特殊的宗教,允许批评这种宗教的特定内容。但旧法令依据的是你们自己所蔑视的、平凡而肤浅的理性主义。而你们这些甚至把国家的个别细小方面都建立在信仰和基督教上的人,你们这些希望建立基督教国家的人,怎么还能够提出要书报检查避免这种概念混乱呢?
  政治原则和基督教宗教原则的混淆已成了官方的信条。现在让我们来简单地解释一下这种混淆。如果只谈作为公认的宗教的基督教,那么在你们国家里就有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他们都会向国家提出同样的要求,就像他们对国家都负有同样的义务一样。他们会撇开自己的宗教分歧而一致要求:国家应该是政治理性和法的理性的实现。可是,你们却想建立一个基督教国家。如果你们的国家成了一个路德派的基督教国家,那么对天主教徒来说,这个国家就会成为一个并非他们所属、必然会被他们当作异端教会加以摒弃的教会,成为一个内在本质同他们正相抵触的教会。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们把基督教的一般精神说成是你们国家的特殊精神,那么你们就是从你们所受的新教的教育出发来决定什么是基督教的一般精神。虽然最近的事态已向你们表明,政府的个别官员划不清宗教和世俗、国家和教会之间的界限,但是你们还在决定什么是基督教国家。关于这种概念混乱,不应当由书报检查官作出决定,而应当由外交家去谈判。最后,如果你们把某一种教义当作无关紧要的教义而加以摒弃,那你们所持的就是异端的观点。假如你们把自己的国家称为一般的基督教国家,那你们就是以委婉的方式承认它是非基督教国家。因此,要么你们根本禁止把宗教搬到政治中去(但是你们不愿意这样做,因为你们想使之成为国家支柱的并不是自由的理性,而是信仰,对你们来说,宗教就是对现存事物的普遍肯定);要么你们就允许把宗教狂热地搬到政治中去,二者必居其一。让宗教按照自己的方式去从事政治吧,可是你们又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你们看来,宗教应当支持世俗的事物,但是,世俗的事物可不要受宗教支配。你们既然把宗教搬到政治中去,那么,企图按照世俗的方式规定宗教在政治中应当以什么姿态出现,这是不折不扣的、甚至是反宗教的狂妄要求。谁由于宗教的冲动而想和宗教结合在一起,谁就得让宗教在一切问题上都有决定权。或者,也许你们把宗教理解为对你们自己的无限权力和英明统治的崇拜吧?
  新的书报检查令的正统精神还以其他方式同旧的书报检查法令的理性主义发生冲突。旧的法令把制止“损害道德和良好习俗的行为”也列为书报检查的一项任务。检查令则把这一处当作法令第2条的引文加以引用。但是,如果说检查令的解释在宗教方面作了某些补充,那么在道德方面这个解释却漏掉了某些东西。对道德和良好习俗的损害变成了对“礼仪、习俗和外表礼貌”的破坏。我们可以看到,作为道德的道德,作为这个世界(它受自己的规律支配)的原则的道德正在消失,而代替本质的却是外表的现象、警察的尊严和传统的礼仪。谁该得到荣誉,就把荣誉给谁,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彻底性。道地的基督教立法者不可能承认道德是一种本身神圣的独立领域,因为他们把道德的内在的普遍本质说成是宗教的附属物。独立的道德要损害宗教的普遍原则,宗教的特殊概念是同道德相抵触的。道德只承认自己普遍的和合乎理性的宗教,宗教则只承认自己特殊的现实的道德。因此,根据这一检查令,书报检查应该排斥像康德、费希特和斯宾诺莎这样一些道德领域内的思想巨人,因为他们不信仰宗教,并且要损害礼仪、习俗和外表礼貌。所有这些道德家都是从道德和宗教之间的根本矛盾出发的,因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书报检查制度所进行的令人讨厌的革新,一方面表现为它的道德良心的减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它的宗教良心的大大强化;现在我们撇开这种讨厌的革新不谈,再来看看比较令人高兴的东西——让步。  

  “由此特别可以得出结论说,凡对整个国家管理机关或个别部门作出评价的作品,凡根据业已颁布或尚待颁布的法律的内在价值对这些法律进行讨论、揭露错误和缺点、指出或提出改进办法的作品,只要措辞合乎礼貌,倾向善良,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们不符合政府的精神而拒绝发表。”
  探讨要谦逊和严肃,这是新检查令和旧的书报检查法令的共同要求,可是,新检查令认为,措辞合乎礼貌和内容真实同样都是不够的。对于检查令来说,倾向才是它的主要标准,而且是它的贯穿始终的思想,但是在法令中甚至连“倾向”这个字眼也找不到。这种倾向究竟是什么,这一点新的检查令只字未提。可是,从下面一段引文中可以看出,对检查令来说,倾向是多么重要:
  “这方面必要的前提是,对政府措施发表的见解,其倾向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而是善意的。这就要求书报检查官具有良好的愿望和鉴别的能力,善于区别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与此相适应,书报检查官也必须特别注意准备出版的作品的形式和语调,一旦发现作品因感情冲动、激烈和狂妄而带有有害的倾向,应不准其印行。”
  这样一来,就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义的牺牲品,遭到了涉嫌的制裁。追究倾向的法律,即没有规定客观标准的法律,是恐怖主义的法律;在罗伯斯比尔执政时期,国家在危急情况下所制定的就是这样的法律,在罗马皇帝们在位时期,国家在腐败不堪的情况下所制定的也是这样的法律。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实际认可。与其把我要留胡子的想法当作剪胡子的标准,倒不如像那位俄国沙皇所做的那样,干脆让御用的哥萨克人把所有人的胡子统统剪掉。  

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由于我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法律在处置我时所应依据的唯一的东西,因为我的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受到现行法的支配。可是,追究倾向的法律不仅要惩罚我所做的,而且要惩罚我在行动以外所想的。所以,这种法律是对公民名誉的一种侮辱,是一种危害我的生存的法律。
  我可以随便挣扎,设法摆脱困境,但是事态决不会因此而有丝毫改变。我的生存遭到了怀疑,我的最隐秘的本质,即我的个性被看成是一种坏的个性,而且由于这种意见我要受到惩罚。法律之所以惩罚我,并不是因为我做了坏事,而是因为我没有做坏事。其实,我之所以受到惩罚,是因为我的行为并不违法,只是由于这一点,我就迫使好心肠的、善意的法官去追究我那非常慎重、并未见诸行动的坏的思想。
  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追究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是制造分裂的法律,不是促进统一的法律,而一切制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法律,而是特权。一些人有权干另一些人无权干的事情,这并不是因为后者缺乏什么客观品质(像小孩子不会缔结条约那样),不,不是这样,而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意图,他们的思想遭到了怀疑。即使公民起来反对国家机构,反对政府,道德的国家还是认为他们具有国家的思想。可是,在某个机关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举世无双的独占者的社会中,在同人民根本对立因而认为自己那一套反国家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当政集团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报复的法律,来惩罚思想,其实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追究思想的法律是以无思想和不道德而追求实利的国家观为基础的。这些法律就是龌龊的良心的不自觉叫喊。那么怎样才能使这种法律付诸实施呢?这要通过一种比法律本身更令人气愤的手段——侦探,或者通过认为所有写作流派都是值得怀疑的这样一种事先协定,由此,当然又要追究某人是属于哪一种流派的。在追究倾向的法律中,立法的形式是同内容相矛盾的,颁布这一法律的政府疯狂地反对它本身所体现的东西,即反对那种反国家的思想,同样,在每一种特殊的场合下,政府对自己的法律来说就好像是一个颠倒过来的世界,因为它用双重的尺度来衡量事物。对一方是合法的东西,对另一方却是违法的东西。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本身就是被这些法律奉为准则的那种东西的直接对立面。
  新的书报检查令也陷入了这种自身固有的对立之中。它在指摘新闻出版界时痛斥为反国家行为的一切事情,它自己全都照干不误,并且以此作为书报检查官应尽的职责,这样,它就陷入了矛盾。
  譬如,检查令禁止怀疑个别人或整个阶级的思想,但是同时它又允许书报检查官把全体公民分成可疑的和不可疑的两种,分成善意的和恶意的两种。新闻出版被剥夺了批评的权利,可是批评却成了政府批评家的日常责任。但事情并不限于这种本末倒置。在报刊内部,反国家的因素在内容方面表现为某种特殊的东西,在形式方面则是某种普遍的东西,即要交给公众评判的东西。
  可是,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现在,特殊的东西在内容方面表现为合法的东西,而反国家的东西却表现为国家的意见,即国家法;就形式而论,反国家的因素现在表现为一种普遍光芒照不到的、远离公开自由的发表场所而被赶进政府批评家的办公厅里去的特殊东西。又如,检查令想要保护宗教,同时又破坏了所有宗教的最普通的基本原则——主观思想的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检查令宣布,心灵的法官是书报检查官,而不是上帝。又如,检查令禁止使用侮辱个别人的词句和作出败坏其名誉的判断,可是它又使你们每天都忍受检查官作出的侮辱性的、败坏你们名誉的判断。又如,检查令想要消灭居心叵测或不明真相的人散布的流言蜚语,可是,由于它把判断从客观内容的范围硬搬到主观意见或任性的范围中去,它就迫使书报检查官相信并转而散布这种流言蜚语,相信并转而从事不明真相和居心叵测的人所进行的那种侦探活动。又如,国家的意图不应当受到怀疑,但检查令却正好从怀疑国家出发。又如,好的外表不应当用来掩饰任何坏的思想,但检查令本身就是建立在骗人的假象之上的。又如,检查令指望增强民族感情,但它本身却是建立在玷辱民族的观点之上的。有人要求我们的行为合乎法律,要求我们尊重法律,同时我们又必须尊重那些把我们置于法律之外而以任性取代法的制度。我们必须绝对承认人格原则,尽管书报检查制度有缺陷,我们还要信任书报检查官;你们却肆意践踏人格原则,你们竟不根据行为来判断人,而根据对人的行为动机的看法来判断人。你们要求谦逊,但你们的出发点却是极大的不谦逊,你们竟把个别官员说成是能窥见别人心灵和无所不知的人,说成是哲学家、神学家、政治家,并把他们同德尔斐城的阿波罗相提并论。你们一方面要我们把尊重不谦逊作为义务,但另一方面又禁止我们不谦逊。把类的完美硬归之于特殊的个体,这才是真正的不谦逊。书报检查官是特殊的个体,而新闻出版界却构成了类。你们命令我们信任,同时又使不信任具有法律效力。你们把自己的国家制度估计得如此之高,竟认为这些制度能使软弱无能的、平凡的人——官员成为神圣的人,能替他们把不可能的事情变为可能。可是,你们又非常不信任自己的国家机构,竟害怕私人的孤立的意见,因为你们把新闻出版界看成是私人。在你们看来,官员们在处理问题时完全没有个人纠葛,没有怨恨,不会感情用事,不会心胸狭窄,也没有人类的弱点。而没有个人纠葛的东西,思想,你们却加以怀疑,认为其中充满了个人的阴谋和主观的卑鄙意图。检查令要求对官员阶层无限信任,而它的出发点却是对非官员阶层的无限不信任。可是,为什么我们就不应当以德报德、以怨报怨呢?为什么我们就不应当认为这一官员阶层才是值得怀疑的呢?品格也是一样。同秘密行事的批评家的品格相比,公开说话的批评家的品格从一开始就应该受到不抱偏见的人们的更大尊敬。  

凡总的说来是坏的东西就始终是坏的,不论体现它的是谁,是私人的批评家还是政府任命的批评家;不过,在后一种场合下,这种坏的东西会得到批准,并被上面认为是为在下面实现好事情所必需的东西。
  追究倾向的书报检查和书报检查的倾向,这就是新的自由的检查令送来的礼物。要是我们对检查令的以下几点规定采取某种不信任的态度,那么谁也不会因此而指摘我们。
  “凡使用侮辱个别人的词句和作出败坏其名誉的判断的作品,均不得发表。”好一个不得发表!对侮辱性的、败坏名誉的判断作出客观的规定,倒要比这种宽大为怀好得多。
  “凡怀疑个别人的或者〈意味多深长的“或者”啊!〉整个阶级的思想的作品,使用党派名称和进行类似人身攻击的作品,也同样不得发表。”可见,划分等级、攻击整个阶级和使用党派名称的做法都是不能容忍的。可是,人为了要使一切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存在的,他就必须像亚当那样给它们都品个名称;党派名称对政治性报刊来说则是一种必要的范畴,因为:
  “正如扎萨弗拉斯医生所说的,为了能医好每一种疾病,我们首先就得给它其一个名称。”
  以上这一切都属于人身攻击。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攻击个别人是不许可的;同样,攻击阶级、一般的东西和法人也都是不许可的。国家不愿意容忍(这是正确的)任何侮辱和任何人身攻击;可是,通过“或者”这个不显眼的词,一般的东西也归入人身攻击之列。通过“或者”加进了一般的东西,而通过一个小小的“和”字,我们又终于看到,原来这里所谈的只是人身攻击。但这就极其轻易地造成了如下的结果:既不准报刊对官员进行任何监督,也不准报刊对作为个别人组成的某一阶级而存在的机构进行任何监督。
  “如果书报检查能按照这些根据1819年10月18日书报检查法令的精神制定的指令来实行,这将为合乎礼貌的、公正的公众言论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并能期望,这将引起人们对祖国利益的更大关注,从而增强他们的民族感情。”
  根据这些指令办事,就能为合乎礼貌的,即书报检查认为是合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提供非常足够的活动场所,这一点我们是承认的;“活动场所”【德文词。既有“活动场所”的意思,又有“游戏场所”的意思。】这个词选得十分恰当,因为这种场所是为以玩把戏为乐事的报刊预备的。但公正的公众言论是否能得到这种活动场所,公正是否能找到容身之地,那就只有让有洞察力的读者去判断了。至于检查令所表示的期望,那么民族感情自然能够得到增强,就像送来的绳索会增强土耳其人的民族感情一样。可是,既谦逊又严肃的报刊究竟能不能引起人们对祖国利益的关注,这个问题我们交给报刊本身去解决。服用奎宁养不胖消瘦的报刊。不过,也许我们已把上述引文的意义看得太严重了。如果我们只把它看成是玫瑰花环上的一个钓钩,也许会更确切地猜中它的意义。可能在这个自由主义的钓钩上挂着一颗价格极其含糊的珠宝。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一下。一切都要看上下文来决定。增强人们的民族感情并引起人们对祖国利益的关注,这是前面援引的重要条文所表达的期望,现在却悄悄地变成了一种隐藏着对我们那些可怜而虚弱的报纸施加新压迫的命令。
  “如果这样办,那就能指望:政治性著作和报刊也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使命,它们在获得更丰富的材料的同时也将学会使用比较适当的语调,今后将不屑于转载居心叵测或不明真相的记者在外国报纸上发表的那些内容贫乏的新闻,或去登载各种流言蜚语和人身攻击的议论,以投合读者的好奇心,——这是书报检查无疑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的趋向。”
  检查令指望,如果这样办,政治性著作和报刊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使命,如此等等。可是,更清楚的了解并不是通过发号施令就能做到的;这不过是一种期待中的成果,而希望只不过是希望而已。但检查令是非常讲求实际的,它不会满足于希望和善良的愿望。善意的检查令赋于报刊一种在今后改善自己状况的希望作为新的优待,但同时它却剥夺了报刊目前享有的权利。由于希望改善自身状况,报刊失去了在目前还享有的东西。它遭到了可怜的桑乔·潘萨的命运:侍医剥夺了他的全部食物,使他不致因消化不良而不能很好地去完成公爵交办的任务。
  同时,我们不应当放过机会,要号召普鲁士的学会使用这种合乎礼貌的笔法。上述引文的开头一句就这样指出:“如果这样办,那就能指望:……”一系列的规定都取决于这一冒号,譬如说:政治性著作和报刊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使命,它们将学会使用比较适当的语调,如此等等,它们将不屑于转载外国报纸上发表的那些内容贫乏的通讯等等。所有这些规定都还是属于希望的范围以内的,“这是书报检查无疑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的趋向”,可是,借破折号同上文连接起来的这一结束语,却免除了书报检查官去等待报刊得到预期改善的那种无聊任务,同时这一结束语还授权书报检查官毫不踌躇地删去不合他的口味的东西。截肢手术代替了内科治疗。
  “然而,为了接近这一目的,在批准新的报刊和新的编辑时务必谨慎行事,把报刊托付给完全正派可靠的人去主持,这些人的学术才能、地位与品格是他们的意图严正、思想方式忠诚的保证。”
  在开始详细分析之前,我们先来谈谈总的看法。对新编辑即以后所有的编辑的批准,务必“谨慎行事”,当然,这种批准是听凭国家当局即书报检查机关来决定的;而旧的书报检查法令至少在取得一定保证的情况下却把编辑的遴选交由出版者按自己的意愿处理:
  “第9条。书报检查总局有权向报纸出版者声明,如出版者提名的编辑不堪信任,应即另聘;或者,如出版者愿意留用原编辑,应为原编辑交纳由我们内阁的上述各部根据书报检查总局建议而规定的保证金。”
  在新的书报检查令中则出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深奥,可以说出现了一种精神的浪漫主义。旧的书报检查法令要求外在的、实际的、因而也是由法律规定的保证金,只要有了这种保证金做保,就是不受欢迎的编辑也能得到任用;检查令则剥夺了报刊出版者本人的全部意志。根据检查令的规定,政府的先见之明、当局的异常谨慎和洞察能力,都应当同内在的、主观的、不由外界决定的品质有关。可是,如果浪漫主义的不确定性、敏感的内心世界和主观的激昂情绪都变成了下面这种纯外在的现象,即外在的偶然性已不再表现为它那种实际的确定性和局限性,而表现为某种奇妙的灵光、表现为某种虚构的深奥和壮观,那么,检查令也未必能逃脱这种浪漫主义的命运。
  报刊(整个新闻业都属于这一范围)的编辑应当由完全正派可靠的人担任。检查令首先指出“学术才能”是这种完全正派可靠的品格的保证。至于书报检查官究竟能不能具有对各种各样学术才能作出判断的学术才能,检查令对这一点没有提出丝毫怀疑。既然在普鲁士有这么一批政府所熟悉的万能天才(每个城市里至少有一个书报检查官),那么,这批博学多才的人物为什么不以的身分出现呢?要是这些因人数众多、更因博学多才而显得声势浩大的官员们一旦崛起,用自己的声势去压倒那些仅仅用某一种体裁写作、而且连用这种体裁写作的才能也未经官方验证的可怜们,那么,这就会比用书报检查更快地消灭报刊中的一切混乱现象。这些老谋深算的、像罗马的鹅一样只要嘎嘎叫几声就可以挽救卡皮托利诺山的人们,为什么一声也不响呢?这些人实在太克制了。他们在学术界无声无臭,但是政府了解他们。
  可是,假如这些人真正是一些哪一个国家也找不出来的人才(因为任何国家都没有见过完全由万能的天才和博学的才子组成的整个阶级),那么,挑选这些人才的人所具有的天才又该比他们高出多少啊!为了证明在学术界无声无臭的官员们的确有万能的学术才能,这些挑选者又该具有多么神秘的法术啊!我们在这种博学多才的官僚的阶梯上登得越高,接触到的人物也就越令人惊奇。一个拥有一批完善的报刊作为支柱的国家,是不是值得把这些人才变成一批有缺点的报刊的看守人呢?使一种完善的东西沦为对付不完善的东西的工具,这样做是不是适当呢?
  你们所任命的这种书报检查官的人数越多,新闻出版界改进的机会就越少。你们把自己军队中身强力壮的汉子抽调出来,使他们成为不健康者的医生。  

  只要你们像庞培那样跺一下脚,从政府的每一幢大厦中就会跳出一个全副武装的帕拉斯·雅典娜来。孱弱无力的报刊在官方报刊面前就会化为乌有。只要光明出现,黑暗就会消失。让你们的光放射出来吧,不要隐藏。我们不要有弊病的书报检查制度,因为甚至你们自己也不相信它是十全十美的,请给我们一种完善的报刊吧,这只要你们下一道命令就行了;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提供这种报刊的范本。
  然而,使学术才能成为报刊唯一的和必要的条件,这正是精神的使命,而不是保护特权,又不是要求遵守惯例,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这种条件不正是事物本身的条件,而不是特定人物的条件吗?
  遗憾的是,书报检查令竟打断了我们对它的称颂。除了学术才能这种保证之外,它还提出了地位和品格方面的保证。地位和品格!
  品格这样紧跟着地位,就好像是从地位中派生出来的一样。因此,我们首先就从地位谈起。地位被紧紧地夹在学术才能和品格之间,使人几乎要怀疑这种做法的居心是否纯正。
  学术才能是一般要求,这是多么明显的自由主义啊!地位是特殊的要求,这是多么明显的非自由主义啊!把学术才能同地位扯在一起,这又是多么虚伪的自由主义啊!既然学术才能和品格都是极其不确定的东西,相反,地位却是一种极其确定的东西;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得出结论说,根据必然的逻辑规律,不确定的东西要依赖确定的东西,并从它那里得到支持和内容呢?由此可见,如果书报检查官在解释检查令时说,地位是学术才能和品格借以在社会中表现出来的外在形式,尤其因为书报检查官本身的职位就保证他们的这种观点就是国家的观点,难道这样一来他们就算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吗?而不这样解释,至少下面的一些问题就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学术才能和品格还不能作为的充分的保证呢?为什么地位是第三个必要的保证呢?可是,如果书报检查官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如果这些保证之间很少有联系,或者甚至从来互不相干,那他们又应该怎样进行选择呢?可是,选择是少不了的,因为总得有人来担任报纸和杂志的编辑工作啊!书报检查官可能认为,没有地位保障的学术才能和品格都是成问题的,因为它们都是不确定的。而且,学术才能和品格离开地位而单独存在,这当然会使他们感到奇怪。相反,要是有了地位,书报检查官是不是还可以对品格和学问表示怀疑呢?在这种场合,书报检查官更多的是相信他们自己,而不是国家的判断;在相反的场合,他们更多的也是相信,而不是国家。难道书报检查官会这样不识事体、居心不良吗?当然,不能这样设想,而且,肯定谁也没有这样设想。因为遇到疑难时,地位是决定性的标准,所以总的说来,它也就是绝对地起决定作用的东西。
  因此,如果说过去检查令是由于自己的正统信仰而同书报检查法令发生冲突,那么现在它则是由于自己的浪漫主义而同书报检查法令发生冲突,因为浪漫主义同时始终是带有倾向的诗歌。保证金这种实际的真正保证变成了一种观念上的保证,而这种观念上的保证又变成了一种具有神奇的虚构的意义的、完全现实的个人的地位。保证的意义也起了同样的变化。现在已不是由出版者来选择那种需要他向当局担保的编辑,而是由当局替他选择向当局本身担保的编辑了。旧法令关心的是由出版者的保证金作保的编辑的工作;新检查令则不谈编辑的工作,而只谈编辑的身分;它要求的是体现为身分的特定的个性,而出版者的保证金就应当使它获得这种个性。新的检查令像旧的法令一样,也具有外在的性质。不过,旧的法令按照自己的本性宣布了某种实际上确定的东西并对它加以限制,而检查令则赋予纯粹的偶然性以空想的精神,并以普遍性的激情宣布了某种纯粹个人的东西。
  但是,如果说浪漫主义的检查令在编辑问题上使最外在的确定性具有最亲切的不确定性的语调,那么,它在书报检查官问题上就使最暧昧的不确定性具有法律上的确定性的语调。
  “在任命书报检查官时也应采取同样谨慎的态度,务使书报检查官一职确由那些经证明思想可靠和能力合格的人去担任,即由完全无愧于该职务所要求的那种光荣的信任的人去担任;这种人既慎重,又有洞察力,他们善于区别事物的形式与本质,当作品的内容与倾向本身已证实没有必要加以怀疑时,他们又善于十分得体地抛开怀疑。”
  在这里,不再谈向要求的那种地位和品格,而是提出经证明思想可靠,因为地位本来就有了。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向要求的是学术才能,而向书报检查官要求的则是不附加任何规定的能力。除了政治问题以外,全部贯串着理性主义精神的旧法令,在第3条中要求的是“有学术修养的”、甚至是“开明的”书报检查官。在检查令中,这两个附加语都不见了,同时,它向书报检查官要求的并不是如人们所理解的那种特定的、已发展并变成了实际能力的的才能,而是才能的萌芽即一般的能力。由此可见,才能的萌芽对现实的才能应起书报检查官的作用,虽然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分明应该是颠倒过来的。最后,我们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对书报检查官能力的实际内容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因而这种能力的性质当然是模棱两可的。
  其次,书报检查官一职应由“完全无愧于该职务所要求的那种光荣的信任”的人去担任。这种规定强调必须选择受人信任的人去担任书报检查官的职务,即认为这种人要完全无愧于(将会无愧于?)别人寄予的那种光荣的信任(而且是完全的信任);关于这种累赘而虚伪的规定,就用不着详细分析了。
  最后,书报检查官应当是这样的人:“这种人既慎重,又有洞察力,他们善于区别事物的形式与本质,当作品的内容与倾向本身已证实没有必要加以怀疑时,他们又善于十分得体地抛开怀疑。”
  可是恰恰相反,检查令在前面却是这样规定的:
  “与此相适应〈即与追究倾向相适应〉,书报检查官也必须特别注意准备出版的作品的形式和语调,一旦发现作品因感情冲动、激烈和狂妄而带有有害的倾向,应不准其印行。”
  这样一来,书报检查官就必须时而根据形式去判断倾向,时而又根据倾向去判断形式。如果说作为检查书报标准的内容以前就已经完全消失,那么现在形式也正在消失中。只要倾向是好的,形式的缺陷就无关紧要了。即使作品并不十分严肃和谦逊,即使它们看起来感情冲动、激烈和狂妄,也没有关系,——谁会害怕这种粗糙的外表呢?必须善于把形式和本质区别开来。因此,规定的任何外表必然都被抛弃,而检查令最终必然是完全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用以辨别倾向的一切东西,反倒要由倾向来确定,而且反倒要用倾向来辨别。爱国者的激烈就是一种神圣的热情,他们的感情冲动就是一种恋人的激情,他们的狂妄就是一种自我牺牲的忠诚,这种忠诚是无限的,因而不可能是温和的。  

所有的客观标准都已消失了,人身关系成了关键,能称之为保证的只有书报检查官的得体的处事方式。那么书报检查官能违反什么呢?能违反得体的处事方式。而处事不得体并不是犯罪。的什么东西遭到了威胁呢?他们的生存。哪一个国家曾经让个别官员的得体的处事方式来决定整个阶级的生存呢?
  我再说一遍:所有的客观标准都已消失了。从方面来说,倾向是向他们要求的和给他们规定的最后内容。倾向作为一种无定形的意见,在这里表现为客体;倾向作为一种主体,作为关于意见的意见,则被归结为书报检查官的得体的处事方式,而且是他们的唯一规定。
  可是,如果书报检查官的专横(承认独断意见的权利就是承认专横的权利)是被巧妙地伪装成客观规定的逻辑结论,那么检查令则完全有意识地表现了无条件享有信任的总督府的专横,而这种对总督的信任就是报刊的最后保证。由此可见,书报检查的一般本质是建立在警察国家对它的官员抱有的那种虚幻而高傲的观念之上的。公众的智慧和良好愿望被认为甚至连最简单的事情也办不成,而官员们则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
  这一根本缺陷贯穿在我们的一切制度之中。譬如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可是,官员是超乎心理学规律之上的,而公众则是处于这种规律之下的。不过,有缺陷的国家原则还是情有可原的,但当它不够正直因而表现得不彻底时,那就是不可原谅的了。官员的责任想必比公众的责任大得无可比拟,正如官员的地位比公众高得无可比拟一样。正是在唯有彻底性才能证明原则的正确并使它在自己的范围内具有法的原则的地方,原则被抛弃了,也正是在这里,采用了截然相反的原则。
  书报检查官也就是原告、辩护人和法官三位一体的人。书报检查官被委任去管理精神,然而他是不负责任的。  

假如书报检查受普通法庭的支配(诚然,这在还没有客观的书报检查法以前是不可能的),那么它就只可能有暂时忠诚的性质。可是,最恶劣的手段却莫过于把书报检查又交给书报检查机关去评判,例如,把它又交给某一个总督或最高书报检查委员会去评判。
  我们在报刊和书报检查的关系方面所谈的一切,同时也就说明了书报检查同最高书报检查机关的关系,说明了同最高书报检查官的关系,虽然在这里也插入了一个中间环节。但这是同样的一种关系,只是处在较高阶段上而已。要使事物保持原状,同时又企图用更换人员的办法使它具有另一种本质,这真是荒谬绝伦的做法。如果一个实行高压的国家想成为忠诚的国家,那它就会自己取消自己;那样一来,每一级都要求实行同样的压制和同样的反压制。最高书报检查机关也必定会受到检查。为了不致陷入这种恶性循环,人们就决定采取不忠诚的态度,于是,在第三级或第九十九级就会发生不法行为。由于官僚国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它力图要把不法行为的范围至少抬到人们看不见的高度,这样就以为不法行为已经消失了。
  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各种制度却比人更有力量。我们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不正确的,不过无论如何,新的检查令终究会使普鲁士的要么获得更多的现实的自由,要么获得更多的观念的自由,也就是获得更多的意识。
  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

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

 

马克思

   

  几年以前,当在印度施行的可怕的刑罚制度在议会中被揭露的时候,极可尊敬的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之一詹姆斯·霍格爵士曾厚颜无耻地硬说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可是后来的调查证明,这种说法有事实作根据,而且这些事实对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来说应当是十分清楚的。因此,詹姆斯爵士对于东印度公司被指控的那些可怕的事情,只有或者承认是“有意不闻”,或者承认是“明知故纵”。看来,英国现任首相帕麦斯顿勋爵和外交大臣克拉伦登伯爵现在也处于同样的窘境。首相在市长不久前举行的宴会上的演说中,企图为施于中国人的残暴行为进行辩护,他说:
  “如果政府在这件事情上赞同采取无理的行动,毫无疑问,它走的就是一条应受议会和全国谴责的道路。但是相反地,我们深信这些行动是必需的和至关重要的。我们认为,我国受到了严重的欺凌。我们认为,我国同胞在地球的遥远地方遭到了种种侮辱、迫害和暴虐,对此我们不能默不作声。(喝采声)我们认为,我国根据条约应享有的权利已遭到破坏,而在当地负责保护我国在世界那个地区利益的人员,不仅有理由而且有义务尽量利用他们所能采取的手段来表示对这些暴行的义愤。我们认为,如果我们不赞同采取那些在我们看来是正确的、而且我们设身处地也会认为自己有责任采取的行动,那我们就是辜负了我国同胞对我们所寄予的信任。(喝采声)”
  但是,无论英国人民和全世界怎样为这些讲得头头是道的解释所欺骗,勋爵大人自己肯定不会相信这些解释的真实性,要是他认为这些都是真的,那就暴露出他是有意不去了解真实情况,同“明知故纵”几乎同样是不可原谅的。自从英国人在中国采取军事行动的第一个消息传来以后,英国政府报纸和一部分美国报刊就连篇累牍地对中国人进行了大量的斥责,它们大肆攻击中国人违背条约的义务、侮辱英国的国旗、羞辱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如此等等。可是,除了亚罗号划艇事件以外,它们举不出一个明确的罪名,举不出一件事实来证实这些指责。而且就连这个事件的实情也被议会中的花言巧语歪曲得面目全非,以致使那些真正想弄清这个问题真相的人深受其误。
  亚罗号划艇是一只中国小船,船员都是中国人,但是为几个英国人所雇用。这只船曾经取得暂时悬挂英国国旗航行的执照,可是在所谓的“侮辱事件”发生以前,这张执照就已经满期了。据说,这只船曾被用来偷运私盐,船上有几名歹徒——中国的海盗和走私贩子,当局早就因为他们是惯犯而在设法缉捕。当这只船不挂任何旗帜下帆停泊在广州城外时,缉私水师得知这些罪犯就在船上,便逮捕了他们。要是我们的港口警察知道附近某一只本国船或外国船上隐匿水贼和走私贩子,也一定会这样做的。可是因为这次逮捕妨碍了货主的商务,船长就向英国领事控告。这位领事是个就职不久的年轻人,据我们了解是一个性情暴躁的人。他亲自跑到船上,同只是履行自己职责的缉私水师大吵大闹,结果一无所得。随后他急忙返回领事馆,用命令式的口吻向两广总督提出书面要求:放回被捕者并道歉,同时致书香港的约翰·包令爵士和海军将军西马糜各厘,说什么他和英国国旗遭到了不可容忍的侮辱,并且相当明显地暗示说,期待已久的向广州来一次示威的良机到来了。
  叶总督有礼貌地、心平气和地答复了激动的年轻英国领事的蛮横要求。他说明捕人的理由,并对因此而引起的误会表示遗憾。同时他断然否认有丝毫侮辱英国国旗的意图,而且送回了水手,因为尽管这些人是依法逮捕的,但他不愿为拘留他们而招致这样严重的误会。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使巴夏礼领事先生感到满意,他坚持要求正式道歉和以隆重礼节送回被捕者,否则叶总督必须承担一切后果。接着西马糜各厘将军率领英国舰队抵达,旋即开始了另一轮公函往来:海军将军态度蛮横,大肆恫吓,中国总督则心平气和、冷静沉着、彬彬有礼。西马糜各厘将军要求在广州城内当面会商。叶总督说,这违反先例,而且乔治·文翰爵士曾答应不提这种要求。如果有必要,他愿意按照常例在城外会晤,或者采取其他不违反中国习惯与相沿已久的礼节的方式来满足海军将军的愿望。但是这一切都未能使这位英国强权在东方的好战的代表称心如意。
  这场极端不义的战争就是根据上面简单叙述的理由而进行的——现在向英国人民提出的官方报告完全证实了这种叙述。广州城的无辜居民和安居乐业的商人惨遭屠杀,他们的住宅被炮火夷为平地,人权横遭侵犯,这一切都是在“中国人的挑衅行为危及英国人的生命和财产”这种站不住脚的借口下发生的!英国政府和英国人民——至少那些愿意弄清这个问题的人们——都知道这些非难是多么虚伪和空洞。有人企图转移对主要问题的追究,给公众造成一个印象:似乎在亚罗号划艇事件以前就有大量的伤害行为足以构成宣战的理由。可是这些不分青红皂白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英国人控告中国人一桩,中国人至少可以控告英国人九十九桩。
  英国报纸对于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在英国庇护下每天所干的破坏条约的可恶行为真是讳莫如深!非法的鸦片贸易年年靠摧残人命和败坏道德来填满英国国库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经常贿赂下级官吏而使中国政府失去在商品进出口方面的合法收入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对那些被卖到秘鲁沿岸去当不如牛马的奴隶、被卖到古巴去当契约奴隶的受骗契约华工横施暴行“以至杀害”的情形,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常常欺凌性情柔弱的中国人的情形以及这些外国人带到各通商口岸去的伤风败俗的弊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我们所以听不到这一切以及更多得多的情况,首先是因为在中国以外的大多数人很少关心这个国家的社会和道德状况;其次是因为按照精明和谨慎的原则不宜讨论那些不能带来钱财的问题。因此,坐在家里而眼光不超出自己买茶叶的杂货店的英国人,完全可以把政府和报纸塞给公众的一切胡说吞咽下去。
  与此同时在中国,压抑着的、鸦片战争时燃起的仇英火种,爆发成了任何和平和友好的表示都未必能扑灭的愤怒烈火。  

   

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  

1853年7月22日星期五于伦敦  

在这篇通讯里,我打算归纳一下我对印度问题的意见。
  英国在印度的统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大莫卧儿的无上权力被他的总督们摧毁,总督们的权力被马拉塔人摧毁,马拉塔人的权力被阿富汗人摧毁;而在大家这样混战的时候,不列颠人闯了进来,把他们全都征服了。这是一个不仅存在着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的对立,而且存在着部落与部落、种姓与种姓的对立的国家,这是一个建立在所有成员之间普遍的互相排斥和与生俱来的排他思想所造成的均势上面的社会。这样一个国家,这样一个社会,难道不是注定要做征服者的战利品吗?就算我们对印度斯坦过去的历史一点都不知道,那么,甚至现在英国还在用印度出钱供养的印度人军队来奴役印度,这难道不是一个重大的、不容争辩的事实吗?所以,印度本来就逃不掉被征服的命运,而它过去的全部历史,如果还算得上是什么历史的话,就是一次又一次被征服的历史。印度社会根本没有历史,至少是没有为人所知的历史。我们通常所说的它的历史,不过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入侵者的历史,他们就在这个一无抵抗、二无变化的社会的消极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帝国。因此,问题并不在于英国人是否有权征服印度,而在于我们是否宁愿让印度被土耳其人、波斯人或俄国人征服而不愿让它被不列颠人征服。
  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相继侵入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不久就被印度化了,——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不列颠人是第一批文明程度高于印度因而不受印度文明影响的征服者。他们破坏了本地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崇高的一切,从而毁灭了印度的文明。他们在印度进行统治的历史,除破坏以外很难说还有别的什么内容。他们的重建工作在这大堆大堆的废墟里使人很难看得出来。尽管如此,这种工作还是开始了。
  使印度达到比从前在大莫卧儿人统治下更加牢固和更加扩大的政治统一,是重建印度的首要条件。不列颠人用刀剑实现的这种统一,现在将通过电报而巩固起来,永存下去。由不列颠的教官组织和训练出来的印度人军队,是印度自己解放自己和不再一遇到外国入侵者就成为战利品的必要条件。第一次被引进亚洲社会并且主要由印度人和欧洲人的共同子孙所领导的自由报刊,是改建这个社会的一个新的和强有力的因素。柴明达尔制度和莱特瓦尔制度本身虽然十分可恶,但这两种不同形式的私人土地占有制却是亚洲社会迫切需要的。从那些在英国人监督下在加尔各答勉强受到一些很不充分的教育的印度当地人中间,正在崛起一个具有管理国家的必要知识并且熟悉欧洲科学的新的阶级。蒸汽机使印度能够同欧洲经常地、迅速地交往,把印度的主要港口同整个东南海洋上的港口联系了起来,使印度摆脱了孤立状态,而孤立状态是它过去处于停滞状态的主要原因。在不远的将来,铁路加上轮船,将使英国和印度之间的距离以时间计算缩短为八天,而这个一度是神话中的国度就将同西方世界实际地联结在一起。
  大不列颠的各个统治阶级过去只是偶尔地、暂时地和例外地对印度的发展问题表示兴趣。贵族只是想征服它,金融寡头只是想掠夺它,工业巨头只是想通过廉价销售商品来压垮它。但是现在情势改变了。工业巨头们发现,使印度变成一个生产国对他们大有好处,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就要供给印度水利设备和国内交往手段。现在他们正打算用铁路网覆盖整个印度。他们会这样做。其后果将是无法估量的。
  大家知道,由于印度极端缺乏运输和交换其各种生产品的工具,它的生产力陷于瘫痪状态。尽管自然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交换工具而使社会非常穷困,这种情况在印度比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要严重。1848年在英国下院的一个委员会的会议上曾经证明:
  “在坎德什,每夸特粮食售价是6—8先令,而在布纳却高达64—70先令,那里的居民饿死在街头,粮食却无法从坎德什运来,因为道路泥泞不堪,无法通行。”
  铁路的敷设可以很容易地用来为农业服务,例如在建筑路堤需要取土的地方修水库,给铁路沿线地区供水。这样一来,作为东方农业的必要条件的水利事业就会大大发展,常常因为缺水而造成的地区性饥荒就可以避免。从这样的观点来看,铁路有多方面的重要性是很明显的,因为甚至在高止山脉附近地区,经过灌溉的土地也比面积相同而未经灌溉的土地多纳2倍的税,多用9—11倍的人,多得11—14倍的利润。
  铁路可以缩减军事机构的数量和开支。圣威廉堡司令沃伦上校曾在下院的专门委员会中作过如下的说明:
  “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要用几天甚至几个星期才能从这个国家的边远地区收到情报,而是用几小时就能收到,如果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把命令连同军队和给养一起送到目的地,其意义将是不可估量的。军队可以驻扎在彼此距离比现在更远和更卫生的地方,这样就可以免得使许多人因疾病而丧生。仓库里的给养也用不着储存得像现在这样多,因而就能避免由于腐烂和天气不好而造成的损失。军队的人数也将因效率提高而相应地减少。”
  我们知道,农村公社的自治制组织和经济基础已经被破坏了,但是,农村公社的最坏的一个特点,即社会分解为许多固定不变、互不联系的原子的现象,却残留下来。农村的孤立状态在印度造成了道路的缺少,而道路的缺少又使农村的孤立状态长久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公社就一直处在既有的很低的生活水平上,同其他农村几乎没有来往,没有推动社会进步所必需的愿望和行动。现在,不列颠人把农村的这种自给自足的惰性打破了,铁路将造成互相交往和来往的新的需要。此外,
  “铁路系统的效果之一,就是它将把其他地方的各种发明和实际设备的知识以及如何掌握它们的手段带给它所经过的每一个村庄,这样就将使印度世代相传的、领取工薪的农村手工工匠既能够充分显示他们的才能,又能够弥补他们的缺陷。”(查普曼《印度的棉花和贸易》)
  我知道,英国的工业巨头们之所以愿意在印度修筑铁路,完全是为了要降低他们的工厂所需要的棉花和其他原料的价格。但是,你一旦把机器应用于一个有铁有煤的国家的交通运输,你就无法阻止这个国家自己去制造这些机器了。如果你想要在一个幅员广大的国家里维持一个铁路网,那你就不能不把铁路交通日常急需的各种必要的生产过程都建立起来,而这样一来,也必然要在那些与铁路没有直接关系的工业部门应用机器。所以,铁路系统在印度将真正成为现代工业的先驱。何况,正如英国当局自己所承认的,印度人特别有本领适应完全新的劳动并取得管理机器所必需的知识。在加尔各答造币厂操纵蒸汽机多年的本地技师们表现出来的本领和技巧,在布德万煤区看管各种蒸汽机的本地人的情况以及其他许多实例,都充分证明了这个事实。甚至受东印度公司的偏见影响很深的坎伯尔先生本人也不得不承认:
  “广大的印度人民群众具有巨大的工业活力,很善于积累资本,有清晰的数学头脑,有长于计算和从事精密科学的非凡才能。”他还说,“他们的智慧是卓越的”。
  由铁路系统产生的现代工业,必然会瓦解印度种姓制度所凭借的传统的分工,而种姓制度则是印度进步和强盛的基本障碍。
  英国资产阶级将被迫在印度实行的一切,既不会使人民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但是,有一点他们是一定能够做到的,这就是为这两者创造物质前提。难道资产阶级做过更多的事情吗?难道它不使个人和整个民族遭受流血与污秽、蒙受苦难与屈辱就实现过什么进步吗?
  在大不列颠本国现在的统治阶级还没有被工业无产阶级取代以前,或者在印度人自己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完全摆脱英国的枷锁以前,印度人是不会收获到不列颠资产阶级在他们中间播下的新的社会因素所结的果实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满怀信心地期待,在比较遥远的未来,这个巨大而诱人的国家将得到重建。这个国家的人举止文雅,用萨尔蒂科夫公爵的话来说,甚至最下层阶级里的人都“比意大利人更精细更灵巧”;他们的沉静的高贵品格甚至足以抵销他们所表现的驯服态度;他们虽然天生一副委靡不振的样子,但他们的勇敢却使英国军官大为吃惊;他们的国家是我们的语言、我们的宗教的发源地,从他们的札提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古代日耳曼人的原型,从他们的婆罗门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希腊人的原型。
  在结束印度这个题目时,我不能不表示一些结论性的意见。
  当我们把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本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在故乡还装出一副体面的样子,而在殖民地它就丝毫不加掩饰了。资产阶级是财产的捍卫者,但是难道曾经有哪个革命党发动过孟加拉、马德拉斯和孟买那样的土地革命吗?当资产阶级在印度单靠贪污不能填满他们那无底的欲壑的时候,难道他们不是都像大强盗克莱夫勋爵本人所说的那样,采取了凶恶的勒索手段吗?当他们在欧洲大谈国债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难道他们不是同时就在印度没收了那些把私人积蓄投给东印度公司作股本的拉甲所应得的红利吗?当他们以保护“我们的神圣宗教”为口实反对法国革命的时候,难道他们不是同时就在印度禁止传播基督教吗?而且为了从络绎不绝的朝拜奥里萨和孟加拉的神庙的香客身上榨取钱财,难道他们不是把札格纳特庙里的杀生害命和卖淫变成了一种职业吗?这就是维护“财产、秩序、家庭和宗教”的人的真面目!  

对于印度这样一个和欧洲一样大的、幅员15000万英亩的国家,英国工业的破坏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是令人吃惊的。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这种作用只是整个现存的生产制度所产生的有机的结果。这个生产建立在资本的绝对统治上面。资本的集中是资本作为独立力量而存在所十分必需的。这种集中对于世界市场的破坏性影响,不过是在广大范围内显示目前正在每个文明城市起着作用的政治经济学本身的内在规律罢了。资产阶级历史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普遍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对自然力的科学统治。资产阶级的工业和商业正为新世界创造这些物质条件,正像地质变革创造了地球表层一样。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波斯和中国  

  英国人在亚洲刚结束了一场战争【1856—1857年英国对波斯的战争。——编者注】,现在又开始进行另一场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编者注】了。波斯人对英国侵略的抵抗和中国人迄今对英国侵略所进行的抵抗,形成了值得我们注意的对照。在波斯,欧洲式的军事组织被移植到亚洲式的野蛮制度上;在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古老国家的腐朽的半文明制度,则用自己的手段与欧洲人进行斗争。波斯被打得一败涂地,而绝望的、陷于半瓦解状态的中国,却找到了一种抵抗办法,这种办法实行起来,就不会再有第一次英国对华战争那种节节胜利的形势出现了。
  波斯的状况与1828—1829年俄土战争时土耳其的状况相同。英国的、法国的、俄国的军官曾先后尝试组织过波斯的军队。各种办法相继采用,但是每一种办法都行不通,因为那些本来应在这些办法的实施下成为欧洲式军官和士兵的东方人忌妒、阴险、愚昧、贪婪而又腐败。新式的正规军从来没有机会在战场上考验一下自己的组织性和战斗力。它的全部战绩只限于对库尔德人、土库曼人和阿富汗人的几次征讨,而在这几次征讨中,它只是作为波斯的数量众多的非正规骑兵的某种核心或预备队。实际作战的主要是非正规骑兵,而正规部队通常只是利用它那表面威武的阵势来吓唬敌人而已。最后,同英国的战争终于爆发了。
  英军进攻布什尔,遇到了虽然无效但却勇敢的抵抗。但是在布什尔作战的并不是正规军,而是从住在海滨地区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中征召兵员编成的非正规部队。正规军当时还正在大约60英里以外的山区集结。最后,他们向前挺进了。英印军队与他们在中途相遇;虽然波斯人很熟练地运用了自己的大炮,并按照最佳原则排列了方阵,但是仅仅一个印度骑兵团的一次冲杀,就把整个波斯军队,无论警戒部队还是战斗部队,完全扫出了战场。要想知道这些印度正规骑兵自己作战的本领如何,只要看看诺兰上尉写的一本关于骑兵的书就够了。英印军官认为他们无用已极,远不如英印非正规骑兵。诺兰上尉找不出一个能说明他们表现良好的战例。可是600名这样的骑兵竟能打跑1万名波斯军队!波斯正规军如此心寒胆裂,以致从那以后,除炮兵外,他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进行过一次抵抗。在穆罕默腊,他们远远地避开危险,让炮兵单独防守炮台,炮台一被打哑,他们就立即撤退;当英军为了进行侦察,派300名步兵和50名非正规骑兵登陆时,波斯全军即行退却,把辎重、军需品和枪炮都留给了——侵略者,不能把这些英国人叫作胜利者。
  但是不应根据这一切来指责波斯人是懦夫的民族,也不应由此认为不能教东方人学欧洲式战术。1806—1812年的俄土战争和1828—1829年的俄土战争提供了许多这方面的事例。抵抗俄军最力的都是非正规部队,这些非正规部队的兵员既有从设防城市征召来的,也有从山区省份征召来的。正规军只要一上战场,就立刻被俄军击溃,并且常常刚一听到枪炮声就逃跑;而一个由阿尔纳乌特人编成的非正规连,竟在瓦尔纳的一个深谷中成功地抵抗俄军的围攻达几星期之久。但是在最近的那场战争中,从奥尔泰尼察和切塔泰到卡尔斯和因古里河,土耳其的正规军每次交战都击败了俄军。
  事实是:把新的军队按欧洲方式来加以编组、装备和操练,还远不能算是完成了把欧洲的军事组织引用于野蛮民族的工作。这只是第一步。采用某种欧洲式的军事条令,也是不够的;欧洲式的军事条令不能保证培养出欧洲式的纪律,就如同一套欧洲式的操典本身不能产生欧洲式的战术和战略一样。主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主要的困难就在于:需要造就一批按照欧洲的现代方式培养出来的、在军事上完全摆脱了旧的民族偏见和习惯的、并能使新部队振作精神的军官和士官。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一定还会遇到东方人的愚昧、急躁、偏见以及东方宫廷所固有的宠辱无常等因素的最顽强的抗拒。只要士兵在检阅时可以列队行进,在转换方向、展开队形和排成纵队时不致乱成一团,那么土耳其苏丹或波斯国王就会很容易认为自己的军队已经无所不能了。至于军事学校,由于它们收效很慢,所以在东方政府不稳定的情况下,很难期望收到任何效果。甚至在土耳其,受过训练的军官也很少,土耳其军队如果不是有大量的背教者和欧洲军官,它在最近那次战争中就根本打不了仗。
  到处都成为例外的唯一兵种是炮兵。东方人在这方面太无知无能了,他们只好把炮兵的管理完全交给欧洲教官。结果,在波斯也像在土耳其一样,炮兵比步兵和骑兵强得多。
  英印军队是所有按照欧洲方式组织起来的东方军队中最老的一支,也是唯一不隶属于东方政府而隶属于纯粹欧洲式政府、并且差不多完全由欧洲军官指挥的军队。很自然,在上述那种情况下,这样一支军队,又有大量英国后备部队和强大舰队作后盾,是不难把波斯的正规军击溃的。挫折越严重,对于波斯人越有好处。正如土耳其人已经懂得的那样,波斯人现在也会懂得:欧洲式的服装和阅兵操练本身还不是一种护符;再过20年以后,波斯人可能就会像个样子了,就像土耳其人在最近的各次胜利中所表现的那样。
  据说,攻克布什尔和穆罕默腊的军队将立即调往中国。在中国,他们将遇到不同的敌人。抗击他们的将不是依照欧洲方式部署的部队,而是大群亚洲人摆成的不规则的战阵。毫无疑问,他们将不难对付这种队伍。可是,如果中国人发起全民战争来抵抗他们,如果野蛮人毫无顾虑地运用他们善于运用的唯一武器,英国人又怎么办呢?
  现在,中国人的情绪与1840—1842年战争时的情绪已显然不同。那时人民保持平静,让皇帝的军队去同侵略者作战,失败之后,则抱着东方宿命论的态度屈从于敌人的暴力。但是现在,至少在迄今斗争所及的南方各省,民众积极地而且是狂热地参加反对外国人的斗争。他们经过极其冷静的预谋,在供应香港欧洲人居住区的面包里大量地投放了毒药(有几只面包送交李比希化验。他发现面包的各个部分都含有大量的砒霜,这表明在和面时就已掺入砒霜。但是药量过大,结果一定是变成了呕吐剂,因而抵销了毒效)。他们暗带武器搭乘商船,而在中途杀死船员和欧洲乘客,夺取船只。他们绑架和杀死所能遇到的每一个外国人。连移民到外国去的苦力都好像事先约定好了,在每一艘移民船上起来暴动,夺取船只,他们宁愿与船同沉海底或者在船上烧死,也不投降。甚至国外的华侨——他们向来是最听命和最驯顺的臣民——也进行密谋,突然在夜间起事,如在沙捞越就发生过这种情形;又如在新加坡,当局只是靠武力和戒备才压制住他们。是英国政府的海盗政策造成了这一所有中国人普遍奋起反抗所有外国人的局面,并使之表现为一场灭绝战。
  军队对于采取这种作战方法的民族有什么办法呢?军队应当在什么地方进入敌国,深入到什么地方和怎样在那里坚守下去呢?这些把炽热的炮弹射向毫无防御的城市、杀人又强奸妇女的文明贩子们,尽可以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作卑劣的、野蛮的、凶残的方法;但是只要这种方法有效,那么对中国人来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英国人把他们当作野蛮人对待,那么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他们充分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长处。如果他们的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卑劣行为,那么这些文明贩子们就不应当忘记:他们自己也承认过,中国人采取他们通常的作战方法,是不能抵御欧洲式的破坏手段的。
  简言之,我们不要像道貌岸然的英国报刊那样从道德方面指责中国人的可怕暴行,最好承认这是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场战争充满这个民族的目空一切的偏见、愚蠢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野蛮,但它终究是人民战争。而对于起来反抗的民族在人民战争中所采取的手段,不应当根据公认的正规作战规则或者任何别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而应当根据这个反抗者民族所刚刚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衡量。   

  这一次,英国人陷入了窘境。直到现在,中国的民族狂热似乎还只限于南方未参加大起义的几个省份。战争是否将以这几个省为限呢?这样,它就不会得到任何结果,因为中国的一切要害地方都不会受到威胁。而如果这种狂热延及内地的人民,那么这场战争对于英国人将是非常危险的。广州城可以被整个毁掉,沿海能攻占的一切据点都可以被攻占,可是英国人所能调集的全部兵力都不足以攻取并守住广东和广西两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再干些什么呢?广州以北到上海、南京一带的地区都掌握在中国起义者手里,触犯他们,那将是下策;而南京以北唯一可能在袭击后收到决定性效果的地点是北京。这样就得在海岸上建立既有防御工事又有守备部队的作战基地,进军途中要克服一个一个的障碍,要留下分遣队以保证同海岸的交通,而且要以大军压境之势抵达这座与伦敦一样大、离登陆地点100英里远的城池之下。可是所需的军队在哪里呢?另一方面,对京城的示威行动如果成功,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中华帝国本身的存在,就会加速清王朝的倾覆,就会给俄国而不是给英国铺平前进的道路。
  新的英中战争形势极为复杂,使人根本无法预料它将如何发展。在几个月内兵力不足以及在更长时间内缺乏决心,将使英军不会有什么行动,只有在某个不重要的地方或许出现例外,在目前情况下广州也可以算是这样的地方。
  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旧中国的死亡时刻正在迅速临近。国内战争已经把帝国的南方与北方分开,看来起义者之王在南京不会受到帝国军队的危害(当然不能说不会受到他自己手下人阴谋之害),正如天朝皇帝在北京不会受到起义者的危害一样。广州迄今是在独自进行着一种反对英国人、也是根本反对一切外国人的战争;正当英法两国的海陆军向香港集结之际,西伯利亚边界线上的哥萨克缓慢地但是不停地把他们的驻屯地由达斡尔山向黑龙江沿岸推移,俄国海军陆战队则构筑工事把满洲的良好港湾包围起来。中国的南方人在反对外国人的斗争中所表现的那种狂热本身,似乎表明他们已觉悟到旧中国遇到极大的危险;过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的垂死挣扎,看到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  

   

共产主义原理

 

恩格斯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共产主义?
  答: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无产阶级?
  答:无产阶级是完全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而不是靠某一种资本的利润来获得生活资料的社会阶级。这一阶级的祸福、存亡和整个生存,都取决于对劳动的需求,即取决于生意的好坏,取决于不受限制的竞争的波动。一句话,无产阶级或无产者阶级是19世纪的劳动阶级。
  第三个问题:是不是说,无产者不是一向就有的?
  答:是的,不是一向就有的。穷人和劳动阶级一向就有;并且劳动阶级通常都是贫穷的。但是,生活在上述条件下的这种穷人、这种工人,即无产者,并不是一向就有的,正如竞争并不一向是自由的和不受限制的一样。
  第四个问题:无产阶级是怎样产生的?
  答:无产阶级是由于工业革命而产生的,这一革命在上个世纪下半叶发生于英国,后来,相继发生于世界各文明国家。工业革命是由蒸汽机、各种纺纱机、机械织布机和一系列其他机械装备的发明而引起的。这些价钱很贵、因而只有大资本家才买得起的机器,改变了以前的整个生产方式,挤掉了原来的工人。这是因为机器生产的商品要比工人用不完善的纺车和织布机生产的又便宜又好。这样一来,这些机器就使工业全部落到大资本家手里,并且使工人仅有的一点薄产(工具、织布机等)变得一钱不值,于是资本家很快就占有了一切,而工人却一无所有了。从此,在衣料生产方面就实行了工厂制度。机器和工厂制度一经采用,这一制度很快就推行到所有其他工业部门,特别是印花业、印书业、制陶业和金属品制造业等部门。工人之间的分工越来越细,于是,从前完成整件工作的工人,现在只做这件工作的一部分。这种分工可以使产品生产得更快,因而也更便宜。分工把每个工人的活动变成一种非常简单的、老一套的机械操作,这种操作利用机器不但能够做得同样出色,甚至还要好得多。因此,所有这些工业部门都像纺纱和织布业一样,一个跟着一个全都受到了蒸汽动力、机器和工厂制度的支配。这样一来,这些工业部门同时也就全都落到了大资本家的手里,工人也就失掉了最后的一点独立性。除了原来意义上的工场手工业,手工业也渐渐受到工厂制度的支配,因为这里的大资本家也在通过建立可以大量节省开支和实行细致分工的大作坊,不断挤掉小师傅。结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文明国家里,几乎所有劳动部门都照工厂方式进行经营了,在所有劳动部门,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几乎都被工业挤掉了。于是,从前的中间等级,特别是小手工业师傅日益破产,工人原来的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产生了两个逐渐并吞所有其他阶级的新阶级。这两个阶级就是:
  一、大资本家阶级,他们在所有文明国家里现在已经几乎独占了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原料和工具(机器、工厂)。这就是资产者阶级或资产阶级。   

  二、完全没有财产的阶级,他们为了换得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资产者。这个阶级叫作无产者阶级或无产阶级。
  第五个问题:无产者是在怎样的条件下把劳动出卖给资产者的?
  答:劳动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也是一种商品,因此,它的价格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格一样,也是由同样的规律决定的。正像我们在下面将看到的,在大工业或自由竞争的统治下,情形都一样,商品的价格平均总是和这种商品的生产费用相等的。因此,劳动的价格也是和劳动的生产费用相等的。而劳动的生产费用正好是使工人能够维持他们的劳动能力并使工人阶级不致灭绝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工人的劳动所得不会比为了这一目的所必需的更多。因此,劳动的价格或工资将是维持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额。但是,因为买卖有时清淡有时兴旺,工人所得也就有多有少,正像厂主出卖商品所得有多有少一样。如果把旺季和淡季平均起来,厂主出卖商品所得既不多于他的生产费用,也不少于他的生产费用,同样,工人平均所得也是既不会多于这个最低额,也不会少于这个最低额。大工业越是在所有劳动部门占统治地位,工资的这一经济规律体现得就越充分。
  第六个问题:在工业革命前,有过什么样的劳动阶级?
  答: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劳动阶级的生活条件各不相同,劳动阶级在同有产阶级和统治阶级的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也各不相同。在古代,劳动者是主人的奴隶。直到今天在许多落后国家甚至美国南部他们还是这种奴隶。在中世纪,劳动者是土地占有者贵族的农奴,直到今天在匈牙利、波兰和俄国他们还是这种农奴。此外,在中世纪,直到工业革命前,城市里还有在小资产阶级师傅那里做工的手工业帮工,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也渐渐出现了受较大的资本家雇用的工场手工业工人。
  第七个问题:无产者和奴隶有什么区别?
  答:奴隶一次就被完全卖掉了。无产者必须一天一天、一小时一小时地出卖自己。单个的奴隶是某一个主人的财产,由于他与主人利害攸关,他的生活不管怎样坏,总还是有保障的。单个的无产者可以说是整个资产者阶级的财产,他的劳动只有在有人需要的时候才能卖掉,因而他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只有对整个无产者阶级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有保障的。奴隶处在竞争之外,无产者处在竞争之中,并且亲身感受到竞争的一切波动。奴隶被看作物,不被看作市民社会的成员。无产者被承认是人,是市民社会的成员。因此奴隶能够比无产者生活得好些,但无产者属于更高的社会发展阶段,他们本身处于比奴隶更高的阶段。在所有的私有制关系中,只要废除奴隶制关系,奴隶就能解放自己,并由此而成为无产者;无产者只有废除一切私有制才能解放自己。
  第八个问题:无产者和农奴有什么区别?
  答:农奴占有并使用一种生产工具,即一块土地,为此他要交出自己的一部分收益或者服一定的劳役。无产者用别人的生产工具为这个别人做工,从而得到一部分收益。农奴是交出,无产者是得到。农奴生活有保障,无产者生活无保障。农奴处在竞争之外,无产者处在竞争之中。农奴可以通过各种道路获得解放:或者是逃到城市里去做手工业者;或者是交钱给地主代替劳役和产品,从而成为自由的佃农;或者是把他们的封建主赶走,自己变成财产所有者。总之,农奴可以通过不同的办法加入有产阶级的队伍并进入竞争领域而获得解放。无产者只有通过消灭竞争、私有制和一切阶级差别才能获得解放。   

第九个问题:无产者和手工业者有什么区别?
  【在恩格斯的手稿中,以下是半页空白,没有答案。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有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同于无产者的所谓手工业者,上个世纪几乎到处都有,今天还散见各处,他们顶多是暂时的无产者。他们的目的是自己获得资本,并用它来剥削其他工人。当行会仍然存在,或者当经营自由还没有导致按工厂方式经营手工业、还没有导致激烈的竞争时,他们往往还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一旦手工业采用了工厂制度,竞争非常盛行时,这种前景就消失了,手工业者就日益成为无产者。因此,手工业者获得解放的道路是:或者是成为资产者或进入中间等级,或者是由于竞争而成为无产者(现在多半是这样),并参加无产阶级的运动,即或多或少自觉的共产主义运动。”——书后注释】
  第十个问题:无产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有什么区别?
  答:16至18世纪,几乎任何地方的工场手工业工人都占有生产工具,如织布机、家庭用的纺车和一小块在工余时间耕种的土地。这一切,无产者都没有。工场手工业工人几乎总是生活在农村,和地主或雇主维持着或多或少的宗法关系。无产者通常生活在大城市,和雇主只有金钱关系。大工业使工场手工业工人脱离了宗法关系,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财产,因此而变成无产者。
  第十一个问题:工业革命和社会划分为资产者与无产者首先产生了什么结果?
  答:第一,由于在世界各国机器劳动不断降低工业品的价格,旧的工场手工业制度或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工业制度完全被摧毁。所有那些迄今或多或少置身于历史发展之外、工业迄今建立在工场手工业基础上的半野蛮国家,随之也就被迫脱离了它们的闭关自守状态。这些国家购买比较便宜的英国商品,把本国的工场手工业工人置于死地。因此,那些几千年来没有进步的国家,例如印度,都已经进行了完全的革命,甚至中国现在也正走向革命。事情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今天英国发明的新机器,一年之内就会夺去中国千百万工人的饭碗。这样,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到处为文明和进步作好了准备,使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因此,如果现在英国或法国的工人获得解放,这必然会引起其他一切国家的革命,这种革命迟早会使这些国家的工人也获得解放。
  第二,凡是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的地方,工业革命都使资产阶级及其财富和势力最大限度地发展起来,使它成为国内的第一阶级。结果,凡是完成了这种过程的地方,资产阶级都取得了政治权力,并挤掉了以前的统治阶级——贵族、行会师傅和代表他们的专制王朝。资产阶级废除了长子继承权或出卖领地的禁令,取消了贵族的一切特权,这样便消灭了特权贵族、土地贵族的势力。资产阶级取消了所有行会,废除了手工业者的一切特权,这样便摧毁了行会师傅的势力。资产阶级用自由竞争来代替它们;在自由竞争这种社会状况下,每一个人都有权经营任何一个工业部门,而且,除非缺乏必要的资本,什么也不能妨碍他的经营。这样,实行自由竞争就是公开宣布:从今以后,只是由于社会各成员的资本多寡不等,所以他们之间才不平等,资本成为决定性的力量,从而资本家,资产者成为社会上的第一阶级。但是,自由竞争在大工业发展初期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只有在这种社会状况下大工业才能成长起来。资产阶级这样消灭了贵族和行会师傅的社会势力以后,也就消灭了他们的政治权力。资产阶级在社会上上升为第一阶级以后,它也就在政治上宣布自己是第一阶级。它是通过实行代议制而做到这一点的。代议制是以资产阶级的在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承认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这种制度在欧洲各国采取立宪君主制的形式。在这种立宪君主制的国家里,只有拥有一定资本的人即资产者,才有选举权。这些资产者选民选出议员,而这些资产者议员可以运用拒绝纳税的权利,选出资产者政府。  

第三,工业革命到处都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以同样的速度发展起来。资产者越发财,无产者的人数也就越多。因为只有资本才能使无产者找到工作,而资本只有在使用劳动的时候才能增加,所以无产阶级的增加和资本的增加是完全同步的。同时,工业革命使资产者和无产者都集中在最有利于发展工业的大城市里,广大群众聚集在一个地方,使无产者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其次,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随着挤掉手工劳动的新机器的不断发明,大工业把工资压得越来越低,把它压到上面说过的最低额,因而无产阶级的处境也就越来越不堪忍受了。这样,一方面由于无产阶级不满情绪的增长,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力量的壮大,工业革命便孕育着一个由无产阶级进行的社会革命。
  第十二个问题:工业革命进一步产生了什么结果?
  答:大工业创造了像蒸汽机和其他机器那样的手段,使工业生产在短时间内用不多的费用便能无限地增加起来。由于生产变得这样容易,这种大工业必然产生的自由竞争很快就达到十分剧烈的程度。大批资本家投身于工业,生产很快就超过了消费。结果,生产出来的商品卖不出去,所谓商业危机就到来了。工厂只好关门,厂主破产,工人挨饿。到处出现了极度贫困的现象。过了一段时间,过剩的产品卖光了,工厂重新开工,工资提高,生意也渐渐地比以往更好起来。但这是不会长久的,因为很快又会生产出过多的商品,新的危机又会到来,这种新危机的过程和前次危机完全相同。因此,从本世纪初以来,工业经常在繁荣时期和危机时期之间波动。这样的危机几乎定期地每五年到七年发生一次,每一次它都给工人带来极度的贫困,激起普遍的革命热情,给整个现存制度造成极大的危险。
  第十三个问题:这种定期重复的商业危机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第一,虽然大工业在它的发展初期自己创造了自由竞争,但是现在它的发展已经超越了自由竞争的范围。竞争和个人经营工业生产已经变成大工业的枷锁,大工业必须粉碎它,而且一定会粉碎它。大工业只要还在现今的基础上进行经营,就只能通过每七年出现一次的普遍混乱来维持,每次混乱对全部文明都是一种威胁,它不但把无产者抛入贫困的深渊,而且也使许多资产者破产。   

因此,或者必须完全放弃大工业本身(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或者大工业使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成为绝对必要的,在这个新的社会组织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单个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所有人的需要来领导。
  第二,大工业及其所引起的生产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由此可见,在现今社会中造成一切贫困和商业危机的大工业的那种特性,在另一种社会组织中正是消灭这种贫困和这些灾难性的波动的因素。  

这就完全令人信服地证明:
  (1)从现在起,可以把所有这些弊病完全归咎于已经不适应当前情况的社会制度;
  (2)通过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来彻底铲除这些弊病的手段已经具备。
  第十四个问题: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应当是怎样的?
  答: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将消灭竞争,而代之以联合。因为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竞争不过是单个私有者经营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是分不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所以共产主义者完全正确地强调废除私有制是自己的主要要求。
  第十五个问题:这么说,过去废除私有制是不可能的?
  答:不可能。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私有制本身就是这样产生的。私有制不是一向就有的;在中世纪末期,产生了一种工场手工业那样的新的生产方式,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超越了当时封建和行会所有制的范围,于是这种已经超越旧的所有制关系的工场手工业便产生了新的所有制形式——私有制。对于工场手工业和大工业发展的最初阶段来说,除了私有制,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所有制形式,除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不可能有其他任何社会制度。只要生产的规模还没有达到不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产品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就总会有支配社会生产力的统治阶级和贫穷的被压迫阶级。至于这些阶级是什么样子,那要看生产的发展阶段。在依赖农业的中世纪,是领主和农奴;在中世纪后期的城市里,是行会师傅、帮工和短工;在17世纪是工场手工业主和工场手工业工人;在19世纪是大工厂主和无产者。非常明显,在这以前,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能以足够的产品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还没有发展到私有制成为这些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和障碍。但是现在,由于大工业的发展,第一,产生了空前大规模的资本和生产力,并且具备了能在短时期内无限提高这些生产力的手段;第二,生产力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里,而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变成无产者,资产者的财富越增加,无产者的境遇就越悲惨和难以忍受;第三,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私有制和资产者远远不能驾驭的程度,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荡。只有这时废除私有制才不仅可能,甚至完全必要。   

第十六个问题: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
  答: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共产主义者很清楚,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他们很清楚,革命不能故意地、随心所欲地制造,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但他们也看到,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尽一切力量引起革命。如果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因此最终被推向革命,那时,我们共产主义者将用行动来捍卫无产者的事业,正像现在用语言来捍卫它一样。
  第十七个问题: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
  答: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第十八个问题:这个革命的发展过程将是怎样的?
  答: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转变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越来越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这也许还需要第二次斗争,但是,这次斗争只能以无产阶级的胜利而告终。
  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这些作为现存关系的必然结果现在已经产生出来的最主要的措施如下:
  (1)用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强制公债等来限制私有制。
  (2)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  

(3)没收一切反对大多数人民的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  

(4)在国家农场、工厂和作坊中组织劳动或者让无产者就业,这样就会消除工人之间的竞争,并迫使还存在的厂主支付同国家一样高的工资。  

(5)对社会全体成员实行同样的劳动义务制,直到完全废除私有制为止。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
  (6)通过拥有国家资本的国家银行,把信贷系统和金融业集中在国家手里。取消一切私人银行和银行家。
  (7)随着国家拥有的资本和工人的增加,增加国家工厂、作坊、铁路和船舶,开垦一切荒地,改良已垦土地的土壤。
  (8)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都由国家出钱在国家设施中受教育。把教育和生产结合起来。
  (9)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  

(10)拆毁一切不合卫生条件的、建筑得很坏的住宅和市区。  

(11)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2)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  

自然,所有这一切措施不能一下子都实行起来,但是它们将一个跟着一个实行,只要向私有制一发起猛烈的进攻,无产阶级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全部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国家手里。上述一切措施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将使国家的生产力大大增长,随着这种增长,这些措施实现的可能性和由此而来的集中化程度也将相应地增长。最后,当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在国家手里的时候,私有制将自行灭亡,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生产将大大增加,人将大大改变,以致连旧社会最后的各种交往形式也能够消失。
  第十九个问题:这种革命能不能单独在一个国家发生?
  答:不能。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紧地联系起来,以致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到另一国家发生的事情的影响。此外,大工业使所有文明国家的社会发展大致相同,以致在所有这些国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成了社会上两个起决定作用的阶级,它们之间的斗争成了当前的主要斗争。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马恩为人所诟病的一点就是他们没有想到革命会在落后的俄国首先发生,似乎是他们的理论推导出了问题。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人们对于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在俄国发生的革命,严格来说更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美国共产党的一位经济学家甚至并不称苏联和中国为社会主义国家,而是称为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的国家,认为这些国家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没有达到。从前面的内容来看,马恩认为消灭私有制的不是政治手段,而是大工业自身的要求。既然当时的俄国和中国的大工业都不发达,那么这些国家就很难真正地消灭私有制,而消灭不了私有制就完不成共产主义革命。前苏东地区的剧变和中国的改革都说明马恩的论断仍然有其强烈的历史逻辑。新民主主义革命由于没能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让工人而不是领导干部成为国家的主人以及按协商的结果而不是按少数人的意见来进行计划),而对这些国家无产阶级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今天的中国过于依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体的世界市场,因此在中国单独进行共产主义革命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余斌老师批注}
  第二十个问题:最终废除私有制将产生什么结果?
  答:由于社会将剥夺私人资本家对一切生产力和交换手段的支配权以及他们对产品的交换和分配权,由于社会将按照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定的计划来管理这一切,所以同现在的大工业管理制度相联系的一切有害的后果,将首先被消除。危机将终止。扩大的生产在现今的社会制度下引起生产过剩,并且是产生贫困的极重要的原因,到那个时候,这种生产就会显得十分不够,还必须大大扩大。超出社会当前需要的生产过剩不但不会引起贫困,而且将保证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将引起新的需要,同时将创造出满足这种新需要的手段。这种生产过剩将是新的进步的条件和刺激,它将实现这种进步,而不会像过去那样总是因此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摆脱了私有制压迫的大工业的发展规模将十分宏伟,相形之下,目前的大工业状况将显得非常渺小,正像工场手工业和我们今天的大工业相比一样。工业的这种发展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现在由于私有制的压迫和土地的分散而难以利用现有改良成果和科学成就的农业,将来同样也会进入崭新的繁荣时期,并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这样一来,社会将生产出足够的产品,可以组织分配以满足全体成员的需要。因此,社会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相互敌对的阶级就是多余的了。这种划分不仅是多余的,甚至是和新的社会制度互不相容的。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现在这种分工将完全消失,因为要把工业和农业生产提高到上面说过的水平,单靠机械和化学的辅助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相应地发展使用这些手段的人的能力。当上个世纪的农民和工场手工业工人被卷入大工业的时候,他们改变了自己的整个生活方式而成为完全不同的人,同样,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人来,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才能的一方面而偏废了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螺丝钉精神就是甘于这种束缚,而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具有这种精神的人来进行。——余斌老师批注}就是现在的工业也越来越不能使用这样的人了。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因此,现在已被机器破坏了的分工,即把一个人变成农民、把另一个人变成鞋匠、把第三个人变成工厂工人、把第四个人变成交易所投机者,将完全消失。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将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教育将使他们摆脱现在这种分工给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文理科的分工和学科专业的分工也造成了每个人的片面性。——余斌批注}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于是各个不同的阶级也必然消灭。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容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建立本身为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手段。
  由此可见,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单从纯粹物质方面的原因来看,这也是共产主义联合体的必要条件。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这种状态是一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户籍制度加剧了这种障碍。过去的学生要学工、学农、学军;现在只军训即学军是不够的。——余斌批注}这一点现在人们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了。
  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景象。——余斌批注}
  第二十一个问题: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对家庭将产生什么影响?
  答: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之所以能实现这一点,是由于这种社会制度将废除私有制并将由社会教育儿童,从而将消灭现代婚姻的两种基础,即私有制所产生的妻子依赖丈夫、孩子依赖父母。这也是对道貌岸然的市侩关于共产主义公妻制的号叫的回答。公妻制完全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现象,现在的卖淫就是公妻制的充分表现。卖淫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它将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因此,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
  第二十二个问题:共产主义组织将怎样对待现有的民族?
  ——保留原案。【这是说答案应当维持恩格斯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的答案,即“按照公有制原则结合起来的各个民族的民族特点,由于这种结合而必然融合在一起,从而自行消失,正如各种不同的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由于废除了它们的基础——私有制——而消失一样。”——书后注释】
  第二十三个问题:共产主义组织将怎样对待现有的宗教?
  ——保留原案。【这是说答案应当维持恩格斯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的答案,即“迄今一切宗教都是单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而共产主义却是使一切现有宗教成为多余并使之消灭的历史发展阶段。”——书后注释】
  第二十四个问题: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社会主义者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封建和宗法社会的拥护者,这种社会已被大工业、世界贸易和由它们造成的资产阶级社会所消灭,并且每天还在消灭。这一类社会主义者从现今社会的弊病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应该恢复封建和宗法社会,因为它没有这种种弊病。他们的所有建议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了这一目的。共产主义者随时都要坚决同这类反动的社会主义者作斗争,尽管他们假惺惺地表示同情无产阶级的苦难并为此而洒出热泪。因为:
  (1)他们追求一种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2)他们企图恢复贵族、行会师傅、工场手工业主以及和他们相联系的专制君主或封建君主、官吏、士兵和僧侣的统治,他们想恢复的这种社会固然没有现今社会的各种弊病,但至少会带来同样多的其他弊病,而且它根本不可能展现通过共产主义组织来解放被压迫工人的任何前景;
  (3)当无产阶级成为革命的和共产主义的阶级的时候,这些社会主义者总要暴露出他们的真实意图。那时他们马上和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反对无产者。
  {过去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中有很多这样的社会主义者,而且还占据了这些国家的领导地位。——余斌批注}
  第二类是现今社会的拥护者,现今社会必然产生的弊病,使他们为这个社会的存在担心。因此,他们力图保持现今社会,不过要消除和它联系在一起的弊病。为此,一些人提出了种种简单的慈善办法,另一些人则提出了规模庞大的改革计划,这些计划在改组社会的借口下企图保存现今社会的基础,从而保存现今社会本身。{凯恩斯主义者就是这样,尽管他们未必承认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余斌批注}共产主义者也必须同这些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作不懈的斗争,因为他们的活动有利于共产主义者的敌人,他们所维护的社会正是共产主义者所要推翻的社会。
  最后,第三类是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和共产主义者同道,他们希望实现×××问题【手稿此处空白,指的是第十八个问题。——编者注】中所提出的部分措施,但他们不是把这些措施当作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而是当作足以消除贫困和现今社会的弊病的措施。这些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或者是还不够了解本阶级解放条件的无产者,或者是小资产阶级的代表,这个阶级直到争得民主和实行由此产生的社会主义措施为止,在许多方面都和无产者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共产主义者在行动的时候,只要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不为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效劳和不攻击共产主义者,就应当和这些社会主义者达成协议,这时尽可能和他们采取共同的政策。当然,共同行动并不排除讨论存在于他们和共产主义者之间的分歧意见。{孙中山先生和后来的某些共产党人是如此。——余斌批注}   

  第二十五个问题:共产主义者怎样对待现有的其他政党?
  答:在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态度。在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英国、法国和比利时,共产主义者和各民主主义政党暂时还有共同的利益,并且民主主义者在他们现在到处坚持的社会主义措施中越接近共产主义者的目的,就是说,他们越明确地坚持无产阶级的利益和越依靠无产阶级,这种共同的利益就越多。例如在英国,由工人组成的宪章派就要比民主主义小资产者或所谓激进派在极大程度上更接近共产主义者。
  在实行民主宪法的美国,共产主义者必须支持愿意用这个宪法去反对资产阶级、并利用它来为无产阶级谋利益的政党,即全国土地改革派。
  在瑞士是激进派,虽然他们本身是个成分极其复杂的政党,但他们是共产主义者能够打交道的唯一政党,其中瓦特州和日内瓦州的激进派又是最进步的。
  最后,在德国,资产阶级和专制君主制之间的决战还在后面。但是,共产主义者不能指望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以前就和资产阶级进行决战,所以共产主义者为了本身的利益必须帮助资产阶级尽快地取得统治,以便尽快地再把它推翻。因此,在自由派资产阶级同政府的斗争中,共产主义者始终应当支持自由派资产阶级,只是应当注意,不要跟着资产者自我欺骗,不要听信他们关于资产阶级的胜利给无产阶级带来良好结果的花言巧语。共产主义者从资产阶级的胜利中得到的好处只能是:(1)得到各种让步,使共产主义者易于捍卫、讨论和传播自己的原则,从而使无产阶级易于联合成一个紧密团结的、准备战斗的和有组织的阶级;(2)使他们确信,从专制政府垮台的那一天起,就轮到资产者和无产者进行斗争了。从这一天起,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所采取的党的政策,将和在资产阶级现在已占统治地位的那些国家里所采取的政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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