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自传》:不应该这样写
(无删节)
□李建军
【左岸特稿】
在所有样式的传记里,自传也许是最不好写的。因为,它所面对的,是一件戛戛乎其难哉的事情,即克服自己内心的自恋情结和自大倾向。由于人生来就有一种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和赞赏的心理需要,所以,人们在写自传的时候,就很容易将天下诸美皆归之于己,将世间诸恶皆归之于人,就有可能把自己写成佛,把别人写成魔,等而下之者,则拿自传当做泄愤的工具,雪耻的利器。
然而,自传不是复仇的战场,不是抽打别人的鞭子,而是对自我冷静的审视和严格的解剖,——它的刀锋总是指向自己,而不是别人。自传应该是一个人的忏悔录,而不是光荣史;应该写自己如何受惠于人,而不是写自己如何施恩于人;应该充满善念和感恩的心情,而不是充满恶意和报复的冲动。所以,在写作自传的时候,应该是克制的,而不是任性的;应该是谦卑的,而不是傲慢的;应该把自己当做一个见证者,而不是审判者;应该像歌德写《诗与真》那样,将焦点集中在对“人与其时代的关系”的说明上,或者像普鲁塔克写《希腊罗马名人传》那样关注“最重要的事情”和“值得铭记的事情”,而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微不足道的得失荣辱,或者怀着睚眦之怨必报的狭隘心态,不厌其烦地叙述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沾沾自喜地卖弄自己的聪明,炫耀自己的才华,显示自己的“光明”,乃是自传写作最大的忌讳和误区,是一切成熟的自传都不屑为之的。
之所以一开始就如此这般地对自传写作发了一通俨乎其然的议论,是因为最近系统阅读了王蒙的三部《自传》,乃因失望而困惑,因困惑思考,因思考而有了如是我云的看法。在我看来,自传也许有多种写法,但不应该像王蒙那样写。王蒙的自传写得太得意了,太随意了;太注重自己了,太漠视他人了。他立志把自己写成一个“吾心光明”的“正面形象”,但却事与愿违地给读者展示了一个矛盾而分裂的自我:自得而怨艾,自信而焦虑,慷慨而计较,清醒而糊涂,明察秋毫而不见舆薪,或者用《金瓶梅》里的一句俗话来说:隔五十里看见苍蝇拉屎,出门却叫大象绊了一跤。他在写“他者”的时候,似乎缺乏平常心和宽容态度。他对他人的态度和评价,往往以其与自己的利害关系做为衡量的尺度:对自己有恩的,即使他犯过大错、伤害过很多人,王蒙也“永远感激”;与自己有过节的,即使他深孚众望,即使他曾有文章惊海内,王蒙也要“深批猛揭”。在他的自传里,充满了做为“反面角色”和“对立面”的他者:有时是“一些无知小儿”,有时是“有些精英知识分子”,有时是“小贤弟们”,有时是“黑马”和“黑驹”,有时是“握手者”,有时是做为“左派”的“他们”,有时是做为老对手的“仁兄”、“您老”和底下加了一个“心”字的“他”。提到这些人的时候,他的皮里阳秋的暗讽,他的刻薄促狭的明刺,他的冷语冰人的挖苦,都给人留下非常不快甚至非常恶劣的印象。
王蒙的自我感觉实在太好了,他写到自己“才华横溢”的时候踌躇满志,简直到了飘飘欲仙、忘乎所以的陶醉的境地:“你不可毁灭我。我即使渺小软弱,仍然富足、丰盈、旺盛、通灵、透亮。文学的火焰,知识与才华的火焰呼呼燃烧,瞬息万变,千姿百态。用一位好朋友的话来说,浑身带电,到处放着火花。”(第三部,第68页)如此无遮无拦的自吹自擂,如此天花乱坠的自赞自诩,实在是足以让李白羞愧让曹植自卑的。他品评自己的作品,经常大段大段地引用,然后顾盼自雄地自我欣赏。自家的文章好,别人的老婆好,一个人有这种歪曲的感觉,虽然显得可笑,却也不算十分严重的问题。但是,如果他在道德和人格上同样自我欣赏,就令人有些替他难为情;如果这种自我美化是通过贬低别人来实现的,那就不仅令人脸红,简直要令人心寒了。遗憾的是,在王蒙的自传里,我们总是会看到这种令人费解和失望的文字。例如,在《九命七羊》的第十三章,他就连篇累牍地用自己惯用的泛滥而夸饰的言语来贬抑别人、美化自己:“……我必须提供一个完全不同的、开阔大度、高尚超拔、无咎无恙,永远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风格、性格、规格、品格。……我必须以我的快乐光明的样板形象来回答愤怒阴暗的您老。我必须用宽阔通达的样板世界来比衬您的鼠肚鸡肠。我必须用专心用功、源源不断的文学劳作来回应吾兄的笔枯文涩江郎才尽。……我必须用高明得多、善良得多、富有建设性得多、用功得多的劳作来回答您的念念有词、气急败坏、千篇一律、败坏胃口。”(同前,第137页)在王蒙的笔下,对这位我们不知其名姓的“吾兄”和“您老”以及众“小子们”的嘲弄几乎随处可见。即使在“为自己感动”的时候,王蒙也不忘加枪带棒地戏弄一下对手:“而且有关我的处境,我的四面开花,八面来风,使吾兄的‘一条筋’的明枪暗箭显得太不够使。使信口雌黄的小子们老虎吃天,无从下口。呵,吾兄,我的兄长,王蒙老矣,吾兄亦老矣,吾兄为何要那样格格不入,那样气不打一处来,那样恶声恶气?历史是伟大的,吾兄也随着历史而伟大过,行了,该知足了,不可能将历史钉在那里使吾兄的伟大成为永远。……”(同前,第341页)
在这里,你几乎看不到“吾心光明”,看不到“善良”,看不到“高尚”,看不到“建设性”,你所能看到的,只不过是王蒙先生所批评的“愤怒阴暗”,是“鼠肚鸡肠”,是“败坏胃口”,是“气急败坏”。我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如此淋漓尽致地发泄对一位老对手和诸位小对手的怨愤,究竟有什么意义?这种尖酸、刻薄的孩子气十足的话语斗争,到底能给读者,尤其是青年一代读者的精神生活带来什么有益的影响?别尔嘉耶夫在《人的奴役与自由》中说:“人受奴役,也许是因为人太沉溺于自己的那个‘我’,太专注于自己的状态。”对于某些经历了“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人来讲,放下“自我”,尽释前嫌,最终获得“自由”和“解放”,似乎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尽管他们也与时俱进地标榜“和谐”,尽管他们也煞有介事地提倡“宽容”和“费厄泼赖”,但他们无法救治“斗争时代”对自己精神的严重荼毒,所以,很有可能终其一生都是“斗争哲学”的牺牲品,都把“斗争”当做一件“其乐无穷”的事情。
自传写作是一种平静而温暖的叙说。对自传写作来讲,最可宝贵的态度,就是豁达,就是同情,就是慈悲。“回头却顾所来径,也无风雨也无晴”,一个人,只有当他进入事理通达、心气和平的成熟状态的时候,才可以来写自传。《马太福音》里说:“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是写自传者应该具有的最佳心态,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但王蒙写自传的时候,显然没有把自己的心理调适过来。他的内心有一团呼呼燃烧的无明火。无明火起,同情心灭。于是,他不惜利用简单化的写法,来写那些“反面角色”。甚至对某些死去的人,王蒙也缺乏应有的同情,也用纯粹“揭露”的方式来写。在《王蒙自传》的第二部《大块文章》中,他花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写“一位先生”,对其人其文大家贬损,以一种灭此朝食的决绝态度大揭其老底,显示出一种极度强烈的愤慨和不满。王蒙写这位“先生”爱说“大话”,写他“胡编乱造”,写他“投合了许多读者的弗洛伊德力比都”,写他的不被人待见,写他一个城市只能去一次,第二次就没法再去啦,去了就没人理睬啦,就成过街老鼠啦。也许王蒙自有如此写出的理由,但是,我以为这样单向度地来写一个人,写一个有多个性格侧面和多重人格镜像的人,既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对自己的这位当年共同罹文网的亡友,对这位很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作家,王蒙应该像鲁迅所提倡的那样“美恶一并写出”,——如果只写他的恶德和劣行,而不写其美德和善行,这是缺乏宽容心和仁爱心的。明人吕坤在《呻吟语》中说:“彰死友之过,此是第一不仁。生而告之也,望其能改,彼及闻之也,尚能自白;死而彰之,夫何为者?虽实过也,吾为掩之。”古人之风,山高水长,“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如果说,面对他人,传记写作需要一种与人为善的仁慈和热情,那么,面对历史和现实,则需要一种冷静而清醒的反思精神,需要一种批判性的言说精神,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成一家之言”,才能为读者认识人生和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判断,从而像太史公司马迁那样:“述往事,思来者”。
然而,王蒙的自传写作,似乎缺乏这种批判性的言说精神。他把历史和现实都遮蔽在“自我”的阴影之下。针对许多重要的问题,王蒙提供的答案要么是含混的,要么是缺乏深度的。他总是倾向于把许多不相容的东西调和到一起,从而取消它们之间的差别和分野。例如,他把宗教意义上的“弥赛亚”当做一场“金色恐怖”,把宗教信仰与世俗的迷信和造神运动混为一谈。例如,他谈民主、权利与“国情”的关系,就给人一种圆凿方枘、卯榫不合的印象。例如,龙应台目睹台湾的中国人没有社会责任感,不敢也不会与不文明现象作斗争,便写了一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的文章,卷起了一阵荡污化秽的“龙卷风”,对八十年代的台湾人和大陆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王蒙却说“万不可生气,已经生了气也不能自认生气”:“轻举妄动,意气用事,高调虚火,声嘶力竭,手舞足蹈,呼天抢地,唯我独革,只能害人害己,一事无成,丑态百出。……我们要用理性和智慧,用心胸,用文明和道德,用好心和善意,用永远的建设性态度去求其逐渐解决。”(第三部,第34页)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谁说“生气”就一定“只能害人害己”?谁说“生气”就一定不是“理性和智慧”的?谁说“生气”就不是“文明和道德”的?谁说“生气”就不是“好心和善意”?屈原不生气会写出《离骚》吗?司马迁不生气会写出《史记》吗?鲁迅不生气会写出《记念刘和珍君》吗?马克思说:“愤怒出诗人。”非洲诗人马亚·安杰罗说:“愤怒吧,做一个愤怒的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那是健康的标志。”所以,重要的是,为何生气与如何生气,而不是简单地否定它、拒绝它,——急公好义、勇于公战的富于理性精神的“生气”,就没有什么不好,就是我们应该鼓励和提倡的,也是需要在中国人身上耐心培养的现代公民素质。
这种抹平差别、搅成一锅粥的思维方式,与王蒙的“测不准原理”和“文革”参照系有关。王蒙对绝对的思想和原则持怀疑态度,而倾向于用相对主义的“杂色”的眼光看生活看人生。事情有可能是这样,也有可能是那样;有可能不是这样,也有可能不是那样:总之,在王蒙看来,一切都是不稳定的、“测不准”的。不可知主义必然导致否定主义和取消主义,必然要倾向于把“伟大”的东西降低到平庸的水平,王蒙对王朔的“躲避崇高”的击节称赏,他对鲁迅的“大师”地位的矮化阐释,都说明了这一点。王蒙喜欢用一种跨度极大、跳跃性极强的思维,将两件不相干的事情关联起来、进行比较,然后达到驳倒甚至否定对方的目的。他经常采用的方式,就是把一种观点或者一种现象,与“文革”来比较,——要否定它,就强调它与“文革”中的某些人或某些事的相似性;要肯定它,就说它是对“文革”的否定和超越(他为王朔辩护采用的就是这一策略)。在王蒙的自传和其他一些言论性的著作里,你经常可以看到“例如‘文革’”、“就像‘文革’”这样的句子。“文革”带给他的文化后遗症就是,一切哪怕仅仅在形式上跟“文革”相似的现象,都会引起他的过激反应。“文革”思维是简单的对立性思维,习惯于把一切都说得非此即彼、互不兼容。于是,王蒙便强调“中间状态”,认为凡事都说得“小葱拌豆腐一样一清二楚的”,皆不可信;“文革”相信“真理愈辩愈明”,因而提倡“大辩论”,王蒙此后便视几乎一切交锋、冲突性的“对话”为“好辩症”。他常常用“文革”作尺度来反驳别人的观点。例如,张承志提倡“清洁的精神”,王蒙马上“想到了清理、清污、清算、清洗这么一大堆与‘清’有关的词儿”(第三部,第172页),这么一联想一对照,一下子就使张承志的主张显得很可笑,甚至很可怕。其实,张承志提倡的,是做为一种人文精神或文化素质的“清洁的精神”,与王蒙所想到的可怕的“清算”和“清洗”风马牛不相及。这种以“文革”为参照的“低调化”思维,使得王蒙的自传缺乏积极的建构性,缺乏批判性的启蒙精神,顶多只能培养一种消极的怀疑能力和解构能力。
R·帕斯卡尔说,“自传不是一幅肖像画,而是透视里的变化过程。行为不仅仅因为发生过才被叙述,而是因为它们代表了成长的阶段……”是的,自传不仅记录着人格的发展过程,描述着心灵向上的升华过程,而且它的写作也实践着证明着这样的发展和升华。自传既意味着对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的尊重,也意味着对他人和真理的热爱。它是对逝去的美好时光深情的追忆,更是对世界和人们的感激与祝福。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蒙写作自传的时候,选择了一种不对路的叙述态度和不可靠的叙述方式,因此,他的洋洋洒洒一百万言的《王蒙自传》成了一部令人失望的著作——它缺乏春天般的温暖,缺乏照亮人心的光芒;它以夸张的方式凸显了自我,却失去了一个可以与他人共享的光明而美好的世界。
2008年9月18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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