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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企业理论研究

学者 · 2008-10-2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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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企业理论研究  

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及其启示——兼论与西方企业理论的契合处... 1  

马克思关于企业所有权的观点与现代企业理论的比较... 6  

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现代拓展论纲... 12  

论劳动合约——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企业理论的再探讨... 18  

谢富胜: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企业理论演进... 26  

马克思企业理论是最科学的企业理论——从方法论角度的认识... 33  

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发展... 39  

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及其启示——兼论与西方企业理论的契合处  

马克思与当代西方的企业理论之间除了不同和对立外,有没有共同之处?两者究竟有没有可以共生共存的空间和地带?如果有的话,那么这种空间和地带是什么?中国企业研究能否以及如何利用这种空间和地带,来带动中国特色的企业理论及实践前进?换言之,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及其与现代西方理论的契合之处对中国企业有无裨益?特别是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有无裨益?为此,本文希望通过重新认识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探讨它与西方企业理论的契合点,并揭示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最终解答这些问题。

一、企业性质:资本生产、被生产的机制

目前,对马克思企业理论的讨论已经相当深入。其大体遵循着两个思路,一是继续运用马克思的方法来阐述,二是积极借鉴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来重新认识。后者姑且不论,就前者而言,主流观点是马克思眼中的企业只是一种进行分工合作的生产组织,而资本主义企业则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组织。比如有学者提出,对企业的研究,马克思是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两个方面着手的:从生产关系上看,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就是资本支配劳动;从生产力方面看,企业只是一种分工协作的生产形式,是有别于市场关系的等级结构。[1]笔者认为关于马克思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尚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在揭示当时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时候,马克思并未明确地把企业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而是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谈及企业问题。进言之,他不是在流通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内论及企业的。马克思说:“让我们同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还可以看到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2]在马克思看来,企业就是资本进行生产和被生产出来的机制。他认为资本是一种运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就是一个资本直接生产、流通和分配的运动过程,资本的直接生产和被生产是其中的本质部分,也是总过程的起点和归宿,而资本的直接生产和被生产都是在企业这个组织内完成的,企业便成为资本运动总过程的一个部分、阶段和机制。

企业首先是资本进行生产的机制。《资本论》第一卷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资本的生产问题,资本的生产是在企业内完成和实现的。换言之,企业的生产、运营则是由资本来组织完成的。马克思在论述协作时指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3]在企业起点处,组织生产的是“同一资本”或单个资本。他说:“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4]可见,资本进行生产的机制不仅表现在雇佣劳动力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上,而且表现在对生产过程的管理上。他进一步论述:“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因而也是由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决定的。”[5]这样,既揭示了企业的一般性质,又进而将资本主义企业的实质概括为资本支配劳动。

如果企业是资本进行生产的机制,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为什么是资本而不是由劳动来组织生产?或者说为什么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马克思认为,“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6]他所说的自由具有两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7]所以,资本之所以出现并进行生产的条件是: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力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工人除了自己劳动力之外,并不拥有其他生产要素。在当代资本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工人不只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也拥有了一定财富,并非一无所有。认识资本雇佣劳动的问题显然要求更为宽广的视野。

其次,企业也是资本被生产的机制。资本生产过程一方面是资本家消费、使用劳动力的过程,另一方面作为再生产过程,剩余价值又重新转化为资本,通过不断的资本积累、积聚和集中,再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前者是资本进行生产的机制,后者是资本被生产出来的机制。对于追求剩余价值的企业来说,不仅要进行资本的生产,资本的再生产,更重要的是进行资本的扩大再生产,即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追加资本,从而使生产规模得以扩大的再生产。因此,企业既是资本生产的机制,也是资本被生产,即剩余价值重新转化为资本的机制。只有在不断的资本生产和被生产中,企业才能不断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马克思指出资本是一种运动,也是一种关系。“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8]这意味着,资本不但为价值生产和被生产,还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生产和被生产,而企业既是价值生产和被生产的机制,也是生产关系生产和被生产的机制。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从资本的直接生产角度,分析了剩余价值怎样从资本产生和资本怎样从剩余价值产生这两个基本问题,提出资本是特定的生产关系,即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在剥削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直存在重大分歧和争论。无论问题实质何在,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作为资本被生产的场所和机制,企业的繁荣发展便是资本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持续和扩大的被生产。如马克思所言,资本是一种历史的生产关系,所以资本和企业都不是凝固不变的,它们随着时代和生产力的进步而变化,进而企业所体现的资本的生产和被生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的。

其实,企业的性质客观上是多重内涵在历史中的统一,对企业性质的考察自然也表现为相互迥异甚至对立的理论观点。不过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各种观点的多元共存、相互理解显得尤为重要。而马克思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思路,他对企业在历史、动态和制度上的认知无疑也是我们研究企业性质不可多得的思想资源。但马克思对企业的论述都内含在他对资本生产关系的论证之中,这样就为我们概括他的企业理论带来了困难。此种情况下,各种对马克思关于企业性质的阐发都将是一种对马克思本意的一种诠释,只是或深或浅,或偏或全,或近或远而已。笔者认为,把马克思对企业的认识归结为资本生产和被生产的场所、机制,与他本人以资本范畴来审视、揭示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初衷是一脉相承的。如果企业是资本生产和被生产的机制的话,这就为沟通马克思和西方企业理论提供了可能的通道。因为资本及其生产已经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而是能够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范畴。

二、劳资关系:对立抑或和谐

在企业的性质之外,马克思对企业内部结构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企业内各种成员之间如何分配责权利,或者如何安排内部治理结构,是各种企业理论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之一。其中,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一直处于企业内部结构探讨的突出甚至核心地位。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以下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二是为什么是这种关系,而不是其他关系?三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自愿自由的,还是强制对立的?毋庸讳言,马克思与同时代及其后的“庸俗经济学”即西方主流经济学对上述三个提问有着不同的回答。

首先,如何看待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性质。在马克思看来,劳资关系的实质是资本对剩余劳动的支配权。他说:“资本不仅象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是对劳动的支配权,按其本质来说,它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9]然而,当代西方经济学认为劳动与资本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缔约各方根据各自的要素贡献来决定报酬形式和数量。可以说,资本和劳动作为分工合作的两种生产要素,在企业剩余的生产和创造中都有着贡献和作用,在剩余分配中应该得到相应的体现。但在如何认识企业剩余来源,如何分配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等方面,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存在重大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不仅与它们的研究方法、角度有关,也与各自的立场、观点和价值观相关。由于历史和意识形态等原因,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上述分歧根深蒂固,要想找到两者的共同基础和交集有相当难度。笔者认为,关于劳资关系若能达成如下共识,就为这项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契机:其一,劳动和资本都是创造企业剩余必要且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二,劳动和资本的作用与地位不仅体现着不同生产力条件下的生产技术特点,还反映着各自背后的主体即人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其三,如何认识劳资关系的性质,如何认识资本所有者与劳动所有者关系的性质既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决定于社会发展程度,即政治、文化发展程度对两种所有者的接受情况。

其次,决定劳资关系性质的原因是什么。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之所以雇佣劳动者而不是相反的原因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而劳动者则除了自身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与他同时代的古典经济学则认为,资本家雇佣劳动者只是因为这种雇佣关系是一种自然秩序,而不是社会制度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物。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也没有给出符合现实的解答。为此,近年来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系列假说和模型,他们所指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解决谁掌握剩余控制权问题;保证有效率的生产要素流动;显示经营企业的能力;打破团队生产的预算约束;防范信贷市场上的道德危害;专用性资产的投资者使其准租最大化。[10]有学者指出,西方学者不是从现实的生产关系及其意志表现上去看待资本雇佣劳动的问题,而是从契约原则和效率出发来解释这一关系。而且,如果不存在利益对抗,如果不去揭示权威服从关系的社会性质,他们的观点也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也是可取的。[11]可见,马克思与当代西方企业理论在此的分野不是简单的对与错,而是研究范式或视野的区别。实际上,决定劳资关系性质的原因不会是单一的或单向度的,而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如果只是为了规范而不是实证的目的去看待这些原因,自然仅仅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原因,不会看到事物的全部。

再次,资本与劳动之间是自由和谐的,还是强制对立的。马克思认为资本与劳动,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是对立的。他说:“这种剩余劳动是资本未付等价物而得到的,并且按它的本质来说,总是强制劳动,尽管它看起来非常象是自由协商同意的结果。……只不过它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象在奴隶制度等等下一样,具有对抗的形式,并且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完全游手好闲作为补充。”[12]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批判资本的原罪的同时,也肯定了其进步的一面:“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3]根据唯物辩证法,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资本与劳动之间亦是如此。后者的统一性是指作为同一生产运动中的两种要素,资本与劳动之间有着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存在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趋势。对此,马克思所谓的“庸俗经济学家”们却论证颇多。代表人物法国经济学家巴师夏曾发表著述《和谐经济论》,来阐明其所有合法的利益都是和谐的思想。他说:“资本和劳动,两者谁也不能离开谁。他们永远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妥协安排是经济学家所能观察到的最重要、最有意思的事务之一。”[14]固然如马克思所言,“庸俗经济学对于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感到很自在,而且各种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越是隐蔽,这些关系对庸俗经济学来说就越显得是不言自明的(虽然对普通人来说,这些关系是很熟悉的)。”[15]但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既定的前提下,谈论劳资关系的自由和谐难道不与探究它们的利益对立同样重要?在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层面上,强调劳资关系的和谐合作难道不更有利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格局?

简言之,马克思对企业内部结构的考察不仅揭示了劳资关系对立矛盾的一面,也认同了其依赖合作的一面。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尽管在范式上存在重大差异,但并不能阻碍我们探寻两者对企业认知的共同基础和契合之处。只要我们致力于坚持理论研究的规范化、理性化和科学化,就一定能在尊重马克思和西方企业理论的本意的基础上,构筑起两者沟通、交流和学习的通道。

三、对国企改革的启示

应该说,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上述有关企业性质和内部结构的观点无疑不能代表其企业思想的全部,却为我们诠释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当代内涵,揭示其现代启示提供了可能的基点。虽然已经过去了130多年,马克思的企业思想依然散发着青春和活力,对于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第一,应该重视资本及其制度基础的作用。如前所述,根据马克思的理论逻辑,企业的性质可以归结为资本生产和被生产的机制,故此资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自不待言。然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表明,我们对资本及其条件的认识和理解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和高度。也许更为尴尬的是,无论现代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对资本的深层次内涵都有着相应的阐述。拉美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及其研究小组进行过大量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发展中国家和非西方国家根本不缺少资产和企业家精神,缺少的只是表述所有权和创造资本的过程与机制。索托指出,“这套机制是藏在他们的所有权系统内部的固有法律基础——所有权仅仅是冰山一角。冰山的其余部分由复杂的人为过程构成,这个过程能够把资产和我们的工作成果转化为资本。因为它不是从模子里做出来的,也不是用虚有其表的小册子描绘出来的,所以它的起源模糊不清,但它的重大影响就深深地藏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潜意识之中。”[16]不言而喻,这里的表述与马克思对资本本质及其背后制度基础的揭示有着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

资本不仅是一种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是一种生产、流通的运动,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社会生产关系,也是一种依赖于社会整体制度和结构的经济制度。就后者而言,一个经济体要想建成完善通畅的资本生产、流通机制,蓬勃活跃的企业创生、发展局面,必须首先或同时建成一个坚实有序的制度运作、践行的社会基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亦不例外。国有资本的创造、流通和交换,企业融资结构的多元化,中小企业的改制等等改革举措,无疑需要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现代产权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经济法律制度,等基本制度强有力的体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见证和表征着经济体制改革,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进程。

第二,应该重视劳动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价值论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代表和维护劳动和劳动者的利益,继承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并创立剩余价值理论的马克思自然将这种价值观推至极致。其实,西方经济学并不完全排斥劳动和劳动者的利益,只不过是将企业剩余视为多种要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每种要素包括劳动和资本都有贡献,都可能是剩余索取权的享有者。从当代实践上看,英美的员工持股,法国的自我管理,德国的共同决策,日本的终身雇佣,西班牙的蒙德拉贡,以及以色列的基布兹等等西方雇员治理模式和产权制度无一不啻为关注劳动者利益的一种尝试和努力。虽然这些制度设置分布范围大小不一,影响程度深浅不同,成败得失此消彼长,虽然创立它们并非全是自觉的行动,仍然间或有为资本谋利的功利色彩,但其中所彰显的对劳动利益的维护,劳工权利的保障,员工地位的提升,却是西方历史上最好的体现,甚至与当代社会主义企业相比,某些方面也不为逊色。

不论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就企业问题存在如何分歧,可以肯定的是,劳动和劳动者在企业治理与剩余分配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企业管理日益成为艺术,分工合作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科技劳动者、管理劳动者以及服务劳动者在企业运营的作用愈来愈大,创新劳动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对劳动权益的关切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繁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不意味着排斥资本所有者及其他产权主体的权益。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各种产权主体的权益同等重要,不可偏废。而依据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规定,各种劳动者不仅是自己劳动成果的自然分享人,也是国有资本收益的合法索取者。这样看来,积极探索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机制和形式,既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

第三,应该重视劳资关系的和谐合作。如前所述,劳资关系的和谐合作也并不代表劳资关系的全部,不过是劳资对立的另一面。但抽象地谈论劳资关系两面性的意义是不大的,有意义的是何时何地强调劳资关系对立的一面,何时何地强调和谐的一面。历史和实践证明,当生产关系处于上升阶段时,就会更多关注劳资关系的合作;当生产关系处于下降阶段时,就会有揭露劳资对立的可能。或者说,在既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下,占主流的应该是维护阶级和谐合作的意愿,而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之外,总有要求变革现有生产关系的边缘或外围的呼声。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如何扫除体制性和观念性障碍,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就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

实际上,劳资关系的和谐合作不过是尊重资本和尊重劳动的逻辑后果,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既尊重资本又尊重劳动的话,那么它必然也尊重劳资关系的和谐;如果它只是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两者本身,或者有所偏废的话,那么就不能从根本、源头上真正解决劳资对立面的问题。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面,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无论是股份制,私有化,还是鼓励职工管理企业,都必须遵循一个重要的原则:同时兼顾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惟有如此,才能有助于实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11] 李石泉,王炜. 马克思的企业理论[J]财经研究,1998,(7).

[2]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199.

[3]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358.

[4]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367.368.

[5]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368.

[6]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193.

[7]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192.

[8]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920.

[9]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584.

[10] 余永定,张宇燕,郑秉文. 西方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757-765.

[12]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925.

[13]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25-926.

[14] [法]巴师夏. 和谐经济论[M]王家宝,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378.

[15]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23.

[16] [秘鲁]赫尔南多德·索托. 资本的秘密[M]王晓冬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37.  

马克思关于企业所有权的观点与现代企业理论的比较  

       一、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与人力资本说

    马克思首先定义了劳动力,他把劳动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并指出“劳动力只有表现出来才能实现,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作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然后马克思十分清楚地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他指出“谁谈劳动能力并不就是谈劳动,正象谈消化能力并不就是谈消化一样”(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力的表现中才实现。因此,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时间上是相互分开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

区分劳动和劳动力是马克思对整个经济学的杰出贡献,这不仅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区别于马克思之前的古典经济学,从而奠定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而且对现代企业理论颇有启发。因为激励问题是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问题,而激励问题的根源是人力资本不同于财务资本或物质资本的产权属性,因此可以说现代企业理论是建立在对人力资本的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的,“人力资本天然属于其所有者”(注: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这个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命题与马克思的劳动力不等于劳动的观点一脉相承,甚至可以说是马克思观点的翻版,而正是从这个命题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人力资本只可激励不可压榨”(注: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并建立起关于激励的现代理论体系。

在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之后,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劳动力买卖契约事实上的不平等,并揭示了这种契约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他说:“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会出现;而单就这一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从这个关于资本产生的前提条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虽然还没有系统的现代契约思想,但却已经具有了初步的契约环境思想,这是很可贵的。从现代企业理论的观点来看,正是有了对契约环境的准确揭示,马克思才能正确地描述一种在当时普遍存在(甚至现在也大量存在的)特殊契约,但是,由于马克思未能区分企业合约中的两种非对称性(注:企业合约中的第一种非对称性是由对企业中的要素的定价成本和风险成本不同引起的企业所有权配置的非对称性:企业合约中的第二种非对称性是由要素短缺方权力引起的企业所有权配置的非对称性。),所以他并没有全面和准确地揭示劳动力买卖契约中存在事实不平等的原因,他实际上是以企业合约中的第二种非对称性来定义企业所有权的。现代企业理论则更强调企业合约中的第一种非对称在配置企业所有权中的作用,根据两种非对称的思想,劳动力商品的自然属性“不卖出去就等于零”(注:西斯蒙弟.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并不是造成劳动力买卖合同不平等的最根本的原因和永恒理由,时代的发展最终昭示了异质性人力资本才是市场上真正的短缺方。

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与队生产分析方法的比较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产品的总价值超过产品的形成要素的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就是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超过原预付资本价值而形成的余额。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称为不变资本。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称为可变资本。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的过程的角度看,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0、194、196、197、193、235-236.)。这样马克思说明了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资本本身的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执行的不同职能。

    进行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划分是古典经济学分析现代生产方式的了不起的尝试,这种划分阐明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不同作用,从而从原理上正确揭示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个道理。这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比在他之前的包括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在内的其他一切劳动价值论都更深刻、更接近科学。在缺乏现代分析工具的条件下,马克思以其天才和勤奋,将古典经济学推向了所能达到的最后和最高的高度。此外,划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做法实际上就是边际分析思想的具体运用,而边际分析是现代经济学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所以在方法论上马克思对现代经济学的启发很大。

    然而,划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毕竟还只是是一种边际分析思想,由于时代的原因所造成的分析工具上的落后,和其他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一样,马克思也缺乏系统的边际分析方法。所以从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划分虽然简明但却过于简单,据此得出的有些结论就难免比较简单、粗糙。更重要的是,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划分实际上是边际分离的思想,而现代企业理论中队生产学说的基本思想是边际不可分,即由于测度成本的存在,要完全区分不同要素在队的产出中的贡献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我们把这一思想概括为监督悖论(注:监督悖论的含义是监督作为队生产中解决激励问题的基本手段,只能有限地接近而无法很好地达到其目的。),因此,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是不可分离的,最优的分配是对生产产生最大激励的分配(风险问题我们留到后面讨论)。所以从队生产理论的观点来看,用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划分的方法来解释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虽然在原理上是正确的,但失之于简单;而当马克思用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划分的方法来解释分配问题即他所说的“企业主收入”和“资本的权利”时,其结论就难免失之于偏颇、甚至是错误的了。

三、“资本所有权”与风险收益

    关于资本收益,马克思有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论述。马克思指出货币必须在运动中才能保存自己。他说:“货币所有者把货币让渡给第三者,它在运动中保存自己,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已经实现了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资本必须在运动中才能发挥资本的作用即实现价值增殖的功能。他指出,利息最初表现为、最初是、并且实际上不外是利润即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如果产业资本家或商人只使用自有的资本,利润的这种分割就不会发生。如果资本的所有者亲自把资本用于再生产过程,他们也就不会参与决定利息率的竞争。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地说,才创造出利息的范畴;并且,只有这两类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才创造出利息率。只要资本还在再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资本家以私人资格支配的,就不是资本本身,而只是他可以作为收入来花费的利润。只要他的资本已经贷出去,从而作为货币资本发生作用,它就会为他带来利息,即利润的一部分,但他不能支配本金。如果他把资本收回,他也必须不断重新把它贷出去,才能使资本对它发挥资本的作用(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中肯地批判了庸俗经济学的资本(货币)可以自行增殖的武断观点。他指出,如果象某些庸俗经济学家那样,把货币资本看作普遍现象,甚至把它当作利润的原因,那当然是荒谬的。全部资本都转化为货币资本,这当然是荒唐的。如果大部分资本家愿意把他们的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那么,结果就会是货币资本大大贬值和利息率惊人下降;许多人马上就不可能靠利息生活,因而会被迫再变为产业资本家。(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但是,马克思也未能对资本(货币)所有者何以分享价值增殖进行有说服力的研究,而冠之以“资本所有权”并加以否定,所以现在轮到现代企业理论对他的这些观点进行批判的批判了。他说,从质的方面来看,利息是单纯的所有权提供的剩余价值,是资本自身提供的剩余价值,虽然资本的所有者一直处于再生产过程之外;从量的方面,利息率表现为在任何变动中都是固定的、一致的、明白的、总是既定的量(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一般利润率同确定的利息率相比,表现为模糊不清。利息率的大小固然也会变动,但因为它对所有借款人来说都一样地发生变动,所以它在他们面前总是表现为固定的、既定的量。(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在现代企业理论看来,将利息看作“单纯的所有权提供的剩余价值”而加以否定,原因在于没能看到资本收益后面的风险因素、监控风险的复杂劳动和信息收益;相机治理机制则使资本的所有者不可能“一直处于再生产过程之外”,并不得不直面风险;信贷配给模型(斯蒂格里兹和温斯,1981)能更好地回答利息率相对固定的问题(注:关于信贷配给模型的详细介绍请参考张维迎(1996)。);风险和货币的时间价值可以解释资本在“它只为消费而借的时候都会提供利息这个事实”(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下面阐述关于资本收益的风险观:一笔钱被消费了是不产生收益(注:注意不要把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效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所说的使用价值与这里所说的收益混同起来,效用和使用价值都是经济学中的概念而收益是财务上的概念。)也不产生风险的,而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则产生收益,依据收益来源的不同分为时间价值和风险收益。从生产的角度来看,时间价值是生产系统中包括商业资本等在内的生产资本的平均增长率即无风险利率;从消费者效用的角度看,当期消费P与未来消费P′是等价的[P′=P(1+r[,0],r[,0>0,r[,0]即是生产资本的平均增长率或无风险利率或货币的时间价值]。如果没有任何风险和不进行任何监控风险的劳动,纯粹放贷人的收益就只是把当前消费推迟为未来消费的时间价值,而没有风险收益。但实际上资本无论以何种方式在生产中发挥作用,都是有风险的,与风险对应的收益称为风险收益,风险收益的背后是监控风险的劳动及其收入——如果作为股东(通过董事会)监督经理,是资本家在直接监控财务资本的风险;如果通过银行把钱贷出去即资本家把钱存入银行,则是借助银行专家间接监控财务资本的风险。假定=r[,0]+r[,σ](注:r[,0]是上面定义的无风险利率,r[,σ]>0是资本的风险收益,r[,σ]等价于监控风险的劳动的收益即专家收益或企业家收益——在这里我们把能够通过自己的监控劳动降低财务资本风险的银行经理和工商企业经理等专家统称为企业家,是有风险状态下的资本收益。),在资本家直接监控财务资本风险的情况下,全部收益归资本家所有;在资本家通过银行经理和企业经理等专家间接监控财务资本风险的情况下,作为存款人的资本家比作为股东的资本家少获得的即下降的那部分收益转化为的专家收益或企业家收益,即作为存款人的资本家获得r[,0],银行经理利企业经理的专家收益或企业家收益为r[,σ]。当然,也存在由于经营失败,作为股东的资本家的所得少于作为存款人的资本家的所得的存款利息、甚至作为股东的资本家亏本的可能性,不过在常态下,r[,0]>0,r[,σ]>0。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货币所有者,把货币让渡给第三者,…,当货币流回来时,已经实现了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用上述的观点来看,这个过程就是货币寻找能力,从而使货币发挥生产力的过程。因为在某一时点上,社会的货币存量既定,货币所有者把货币让渡给不同能力的人经营,生产率显然是不一样的;换句话来说,即资本家以不同的方式贷出资本将面临不同的风险—收益匹配(为简单起见,我们假定这种匹配是一种线性关系):第一,如果资本家因为有特殊信息而不怎么费力地就找到了理想的经营者(注:张维迎(1995)曾指出,某些资本家低成本地找到了理想的经营者是因为他们通过特殊渠道获得了关于经营者能力的私人信息,比如通过经营者的朋友。),从而产生了一个与资本面临的风险相比更大的总收益r=+△r=r[,0]+r[,σ]+△r[,1]+△r[,2](注:△r=△r[,1]+△r[,2]是资本家与经营者合作产生的总租金,△r[,1]>0,是资本家获得的租金,△r[,2]>0,是经营者获得的租金。),从而资本家的总收益也大于均衡状态下与他面临的风险相匹配的收益,他所获得的超过他承担的风险的收益为△r[,1],这个看似与风险不匹配的收益△r[,1]实际上是资本家的信息租金,即△r[,1]是资本家曾经拥有的有价值的信息的资本化。而信息租金是与信息成本相对应,因为无论信息成本是不是由获得信息租金的资本家支付,它总是存在的。另一部分租金△r[,2]可以看作有能力的管理者幸运地遇到了为他提供资金的资本家而获得的能力租金,因为如果遇不到这样的资本家,他的能力可能就只能与更小规模的资本结合而产生不了这部分租金或者只能产生少得多的租金。第二,如果资本家是因为有胆量把资本贷给某个他并不是很了解的经营者而幸运地获得了更高的收益△r[,1],这时候由于不存在信息租金,则他获得的这个△r[,1]仍然是风险收益,这时△r[,1]表明他曾经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并获得了回报,资本家的收益与风险是匹配的(注:关于这点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杨瑞龙、杨其静(2001)的风险资本家与企业家合作产生创业租金的故事。)。第三,如果资本寻找能力的过程是通过银行实现的,正如前面说的那样,其中很大一部分收益就会归银行专家所有,资本家所获得的将是与有限的风险相对应的有限的收益(注:因为把钱存银行也有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是系统风险。)再加上货币的时间价值。系统风险的存在表明纯粹贷款人也将面临某些风险,这时

,企业家不能再独享r[,σ],如果说r是银行贷出资本的平均价格,则可以(0<λ<1)表示银行借入资本的平均价格也即纯粹贷款人的收益,且=r[,0]+rδ[,σ](0<δ<1),即纯粹贷款人的收益由货币的时间价值r

[,0]和与系统风险相对应的风险收益占δr[,σ]两部分组成,而企业家的收益为r[,σ]-δr[,σ]=δ(1-δ)r[,σ]。把前两种情况下的资本收益与第三种情况下的资本收益相比较,得出的结论就是积极的资本家获得剩余收益,消极的资本家获得合同规定的市场利率,而积极的资本家获得剩余收益就是财务资本所有权的一个简略表述。(注:关于财务资本所有权的一个比较新的见解是杨瑞龙和杨其静(2001)认为虽然企业的财务风险仍然由特定时点上资本家的集体共同承担,但发达的资本市场使得资本家在竞价购买企业股权的过程中自动显示自己对该股权的保留报酬信息,结果资本家表面上获得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但是实际上却只是一个不包含组织租金的保留收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被雇用者”。)

四、“企业主收益”与监督劳动

    马克思对监督和指挥有精辟的见解,他指出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孤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在现代企业理论看来,监督是一种为队生产提供充分激励和降低队生产风险的复杂的生产性劳动,在队生产中,计量+指挥+按计量结果支付报酬=监督,监督+经营=管理,指挥是监督的一项子功能。在这一理论看来,马克思对监督的理解还是比较狭隘的。并且由于时代的原因,马克思比较强调监督的对抗性质,他说:“不过它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这是一种生产劳动。另一方面,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就越大。”(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指挥和监督劳动,只要它不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特殊职能,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所引起的职能,这种由奴役直接生产者而产生的职能,经常地被人们用作替这种关系本身进行辩护的理由”(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这些观点虽然带有很强的时代烙印,但还是颇具启发性。马克思对监督的理解的致命问题在于他没有为监督找到“寄主”,他的监督是建立在空中而不是建立在地上的。所以他说“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管理人员已经多余了。”(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这表明他忽略了无论对监督进行怎样的细分并将诸如指挥等职能委托出去和无论经过多少次委托—代理,风险最终只能由资本家来承担,并且正因为此,才有了真正有效率的监督。为了在理论上充分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重温一下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霍姆斯特姆(1982)以及麦克阿菲和麦克米伦(1991)等的经典论述:只要想一想在另一种生产组织方式下即生产资料公有的方式下。由于不存在最终的风险承担者——资本家,从而没有来自于在资本家督导下的有效监督而导致的企业财务资本或物质资本被糟蹋一空和生产劳动者工作敷衍了事的情况,这个观点在实践上就比较容易被接受了。正是由于不理解资本家与监督的这种关系,所以马克思也不能理解他所说的企业主收入的真正来源并对之加以否定,他说:“资本家指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对生产劳动的剥削也要花费气力,在他看来,他的企业主收入是作为劳动者执行职能的结果。在资本家的脑袋里必然产生这样的观念:他的企业主收入本身就是一种工资,是监督工资。”(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出于同样的由于,马克思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在股份公司中资本所有权和指挥劳动的分离、职业经理阶层的形成,但他却不能理解股份公司内部的权利结构。因此他说:“股份公司,在实际的经理之外,出现了一批董事和监事。他们的管理和监督实际上不过是掠夺股东、发财致富的一个借口而已。”(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为了证明资本家、董事和监事之不必要,马克思还举了一个例子,“根据英国各工人合作工厂公布的帐目,在扣除经理的工资、支付了比私营工厂主更高的利息之后,利润大于平均利润,原因是不变资本的使用更节约。”(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84、415-416、424、423、413、422、431、433、435、427、438、436-437.)。

我们认为,在阶级之间的激烈对抗成为生产率的主要障碍时,在小型劳动合作型企业中在短时间内这完全是可能的,但詹森和麦克林(1979)表明,一旦企业规模大了、时间长了劳动合作型企业一般是无效率的。

    总之,由于马克思无法正确理解股东和债权人在现代生产方式中的作用,所以他将他们的风险收益和监督劳动收入名之为源于剥削的资本所有权和企业主收入而加以否定;毫无疑问现代企业理论绝不是为原始形态的资本和早期惟利是图的资本家辩护,而是在提倡一种可以保护企业各方参与者,尤其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的现代产权观。有趣的是马克思为了解决资本家的问题而诉诸于队生产,现代企业理论则为了解决队生产的问题而诉诸于资本家。

五、结论

    从形式上看,与杨小凯和黄有光(1993)相反,我们认为马克思的理论虽然没有现代经济学理论那样的形式化表述,但其体系是高度内恰的。从内容上看,一方面,马克思的许多重要思想对现代企业理论启发至深,或者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直接渊源,或者是现代企业理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起点,这足见马克思的伟大——如果一个人在一百五十年以前的成就可以与一百五十年以后一群杰出人物的成就比肩,这个人的伟大怎么形容都不过分,而马克思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另一方面,从现代企业理论的观点来看,马克思关于企业所有权的某些观点过于简单、甚至是错误的,这些分歧来源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核心范畴“剩余价值”与现代企业理论的核心范畴“剩余”存在本质差别,剩余范畴包含着更先进的分析工具和经济思想——但这丝毫无损于马克思的伟大。现代企业理论借以建立的博弈论等先进分析工具和信息经济学等先进经济思想出现在马克思逝世后的一百年,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超越时代,哪怕像马克思那样的天才加勤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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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Oliver Williamson,1985,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Firms,Markets and Relational Contracting,New York:The Free Press.

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现代拓展论纲   

(一)问题的提出

1、一个流行的误解引发的思考

企业理论是微观经济学中以研究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起源、企业的运作及其结构、形态演变规律为主要内容的重要基础理论。当前“经济学的研究者和观察家们极少否认这样的说法:企业理论已成为当代经济学家们最偏爱的迷人事物。”(Foss,1999)它已成为了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最富有魅力和最具有挑战的领域之一,一大批经济学家如科斯、张五常、威廉姆森、阿尔钦、德姆塞茨、杨小凯、黄有光、哈特、詹森、青木昌彦、张维迎、杨瑞龙等沉浸其中,乐此不疲。由于融合了博弈论、契约理论、激励理论、信息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菁华,当代企业理论(the theory of the firm)向纵深不断拓展,由“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到“边界或一体化”、“最优委托权安排”,再到“多任务委托代理”、“权威分配”、“合谋或勾结”以及“文化或声誉”等问题,不断地对现实企业问题进行不懈的探索。然而在追溯现代企业理论的起源时,大多数的学者包括我们国内的一些学者中间却存在这样一个流行的误解:现代企业理论始自科斯。他们认为在科斯1937年发表其经典性论文《企业的性质》以前是没有真正的企业理论的,科斯因此登上了现代企业理论“鼻祖”的宝座。不可否认科斯《企业的性质》的发表以及交易成本范畴的提出,的确在企业理论发展史中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作用,但是要说在其之前没有真正的企业理论的这样的断语则未免过于武断了。说得严重一点,这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偏见。其实早在科斯之前近一个世纪,马克思就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运行和演进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相对西方企业理论来说更科学、更完整、更深刻的企业理论,尽管其中若干观点甚至分析方法不免含有时代的局限。正如程恩富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所有读过马克思《资本论》的正直学者都会承认,即使不谈其他著作,也完全可以说《资本论》早已形成了关于企业的起源、本质、规模和治理结构等一整套较为系统的学说,而且十分深刻”(程恩富:《西方企业理论的意义、误点及与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比较》,《韶关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8期)。甚至可以说《资本论》就是一部企业理论的巨著,其内容之博大、论述之深刻、结构之严密,没有一部企业理论的著作可出其右。这是我们研究企业理论必须挖掘和继承的宝贵精神财富。马克思企业理论中真理的光芒不应为误解所遮蔽。在此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认识长期内也存在偏差。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由于受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影响,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仅仅局限在生产关系的领域内;并且简单地看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原理,认为两者之间是直接发生作用的。这样一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就被吸引到宏大叙事的层次上来,微观领域的企业理论问题就被长时间的悬置起来。由于离开了这一微观基础来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抽象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被从现实割离出来,变成了无法“直面现实”的经济学,有关理论就带有了某种程度的“拜物教”性质。其实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并不是直接发生作用的。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基本的中介:生产方式。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以及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都是通过这个中介实现的。(吴易风,1997)企业是生产方式的微观实现形式,是近、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主流形式,离开了对企业理论的深入研究,是无法深刻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是运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这样一个三段式原理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演化的。在第一版序言中,他就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2004,第8页)。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就偏离了这一正确的研究轨道,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抗性的研究上,强调的是劳动价值理论的本体论研究和抽象地探讨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样的研究由于未能直面现实而遮蔽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光芒。上述理论研究的倾向使得对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研究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使很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者也认为马克思是没有企业理论的。以至于我们在进行企业改革的时候,很多人直接从西方经济学的仓库中去寻宝。因此才有不少专家深刻指出,建立完整的马克思企业理论是实现马克思经济学创造性转化的关键环节(孟捷,2002)。

2、企业理论研究中“言必称西方”倾向

牵动的忧虑推进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国际竞争力是新世纪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这需要以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而以怎样的企业理论指导我国的企业改革实践,是一个理论上的大是大非问题,事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域指导地位的稳固与否,事关企业改革方向的正确与否,并最终决定企业改革的成败和企业发展的成效。其问题的核心在于以怎样的经济学范式来主导企业理论研究。经济学范式是一种经济学体系研究经济问题的基本立场、范畴和方法的总合,是经济理论体系的灵魂。主导企业理论研究的经济学范式不同,研究的结论可能会完全不同,而指导理论选择上的错误很可能将我国的企业改革引入死胡同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在企业理论问题的探讨上,现在学术界有一股风潮,言必称西方,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西方经济学家、交易成本等基本范畴不离口,以西方企业理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主导的研究企业问题的论文遍布我国各大核心期刊,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的论文也被看作“经典”充斥参考文献之中,而以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为主导的研究企业问题的论文则相对较少,笔者依据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1992—2002年)的查询结果粗略估计,后者的数量不足前者的1/10。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势头强劲、咄咄逼人,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受到严峻挑战,很多人甚至认为马克思没有企业理论。这种情形任其发展令人堪忧: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指导地位将受到巨大冲击;二以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为主导的企业理论来指导的我国的企业实践会不会“水土不服”,会不会产生“淮橘为枳”的结果,这样的企业还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的微观基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穷庙富方丈”、部分地区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缺失甚至人权屡屡受到侵犯等似乎已显示出了某些征兆。比如一些人借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借助企业改革、改制之机,大肆侵吞公有资产,大肆侵吞工人利益,大肆逃废债务特别是银行债务等手段和行为造成的。这成为一些人一夜暴富的手段和机会。更有甚者,企业改制之后,又通过各种手段,成为上市公司,然后,在股市里再捞一把,再去掠夺广大股民利益。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弄虚作假,虚造帐目,虚造利润,欺骗股民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一些公司老总,一看情况不妙,卷款出逃国外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改制企业员工只有面临下岗、失业的命运,造成普通股民血汗钱血本无归。使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严重两极分化,贫富悬殊急剧拉大。盲目崇拜西方经济理论,贻害无穷。前苏东转轨陷入锁定状态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我们认为我国的企业理论研究必须以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为指导。马克思尽管没有专门和重点研究企业问题,但是他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源、运行和演化的研究中实际上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企业理论研究框架。尽管其中的部分观点已经“死去”,但就其总的经济学范式而言仍有顽强的生命活力,至今显示着真理的光辉。比如林岗、张宇教授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相关阐释概括出的马克思经济学的五大方法论命题: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在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制约中分析个体行为;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确定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和说明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等等(林岗、张宇:《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在上述方面强调个体选择、比较静态分析、缺乏历史分析的西方经济学主流范式显然是无法与之争锋的。西方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卢卡奇深刻指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是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哪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它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信念,即辨证的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只能按其创始人奠定的方向发展、扩大和深化”。(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9页。)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工,我们不应该妄自菲薄地拜倒在西方企业理论的脚下,仅仅充当西方企业理论的批发商,尽管其中不乏科学的成分。我们应当回到马克思那里,不是去为实践寻找细枝末节的理论依据,而是要从其经济学宝库中挖掘出其研究企业问题的科学方法作为我们研究企业问题的出发点和指南,联系变化的实际发展马克思的企业理论,科学地回答企业改革和演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回击对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各种藐视、非难和攻击,拓展出适应时代需要的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新形式,从而坚定地捍卫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范式在企业理论研究中的主导地位。这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我们必须肩负的时代使命。

3、“郎旋风”激发的反思  

要说2004年中国经济学界最为轰动的事件,非“郎旋风”莫属。一个香港教授在中国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众多的学者参与了热烈的讨论,各大媒体纷纷响应,以至于普通公众对之也能品评一二。“郎旋风”的真正意蕴何在?人们见仁见智。窃以为这本质上不是一场纯粹的经济学的专业学术讨论。在辩论中,经济学家并不仅仅对自己的同行说话,而是对公众说话,对政府说话。学者们希望通过诉诸这些可能影响和决定公共政策走向的群体,使自己的意见影响甚至左右未来的公共政策。因此,这是一场事关重大的公共政策辩论。该辩论之所以如此轰动,并不在于朗教授的观点多么高深、多么出人意料,正如他自己所言,“只是在一个适当的时机,一个正确的时候,说了一些话,一些让人比较触动的话,然后让这个社会产生很大的反思,仅此而已。”反思的核心问题就是:我国的企业改革向何处去?路在何方?主流学者所主张的现行企业改革模式是绝对的真理吗?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走向,大多数的学者的看法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西方流行的股份公司制尤其是美英的股份公司制。这也就是说,中国的企业制度应该是何国际接轨,更确切一点是向欧美国家接轨。完全可以这样讲,公有企业的民营化,非公有企业的欧美化,几乎成了中国主流经济学者的一种所谓的“政治正确”(Politics correct)。笔者认为这样一种主流看法会误导我国的企业改革实践,并不利于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可能会带来若干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首先,按照这样的方向改下去,我国的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究竟怎样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角度来考虑,还是从倍受西方思想界推崇的哈耶克社会秩序二元观角度的考察,社会主义的微观基础都不可能与资本主义的微观基础是同质的。其次,成功的企业制度是否可以移植?在国外起作用的制度安排,我国拿来之后,是否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这是不是有点制度万能论之嫌疑,并且从现实看,世界范围内成功的企业制度也是多种多样的,美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只是其中的一种,从理论上很难说这一制度就是具有最高效率的企业制度。第三,在西方尤其是美国,以股份公司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尽管是仍然是企业制度的主流,但其弊端日益显露,就连资本主义的有识之士,也直言不讳。一般认为其有三大弊端:一是股东至上逻辑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的高昂。二是短期利益至上与普遍的诚信缺失。近年来,随着安然公司的轰然倒塌,西方国家接连出现大公司财务丑闻,暴露了现代企业制度专制性的弊病。高级经理们利用手中获得的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从事非法交易,为自己谋取暴利;通过做假账,把大笔公司财产据为己有,对劳动者和社会大众造成严重危害。三市场导向的生产模式与环境资源的破坏、浪费等等。作为一个后发国家,以这样的企业制度作为我们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可能是这一制度的优点我们没有得到,收获的却是它的缺点,从而成为杨小凯所说的后发劣势,很有可能使我们的经济陷入既缺效率,又无公平的“锁定状态”,使我们的经济在除培育了一批“为富不仁”的富人之外,再乏善可陈。“郎旋风”事件中广大网民90%的支持率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国企业改革的总体方向是什么?这是企业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关系改革成本的高低和我国的经济发展。而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能仅从现实中那一企业制度占主流中寻找答案,而是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从研究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起源和企业形态的演化等企业基本问题入手,探询企业发展演化的一般规律,从而为企业改革指明方向。为此,就需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既继承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精华,又借鉴西方经济学家的有益探索,使马克思企业理论在与时俱进中增强活力、生命力和影响力,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并为我国的企业改革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二)研究的意义  

 一是将马克思关于企业问题的论述梳理、整合起来,从而形成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下的企业理论西方企业理论自科斯以来,就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起源和企业形态的演化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基本上形成了现代企业理论的框架体系。马克思尽管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但是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是散见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批判这一宏大主题之中的,并未象西方经济学家那样专门著述企业问题。由此,某些学者特别是西方学者才误以为在科斯发表论文《企业的性质》之前,是不存在真正的企业理论的。将马克思关于企业问题的论述梳理、整合起来,将之系统化、体系化,形成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下的企业理论,从而改变企业理论研究中言必称西方的错误倾向,增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学术研究以及企业运行和改革实践中的话语影响力。

二是根据新的实践拓展马克思企业理论,充分体现马克思经济理论与时俱进的科学品质马克思经济学是与时俱进的科学,马克思企业理论也不例外。马克思是以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纺织工业的业主制企业为模特来研究企业问题的。他从生产性、交易性等多个层面深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揭示了企业的起源,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剖析了资本主义企业演化的一般轨迹,并对未来社会主义企业的一些问题作了天才的预测,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科学的企业理论。马克思逝世后的一段时间内,直到二战,资本主义企业的演化情形基本印证了马克思的分析,充分表明了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正确性。二战后特别是随着20世纪50年代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兴起,资本主义企业的演进出现了新的特点,内容之广泛,变化之深刻,影响之强大,前所未有。比如企业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总体上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不少企业的组织结构由H型转变到U型并逐渐转变到M型;大企业在不断发展,兼并浪潮风起云涌,跨国公司发展迅猛,小企业的发展势头也很强劲;企业的治理结构方面发生了在所谓的资本革命、经理革命和创业革命等“三大革命”;企业中劳资两极的简单对立为多元经济主体构成的复杂分工体系所取代等等。马克思以业主制为原型的企业理论的部分结论已被现实所否定,如大企业将越来越多,小企业越来越少等,其理论和时代上的局限性初步显露。同时,一些国家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基础上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的企业问题显然与马克思当时的设想的情形大不一样。对我国这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方法的。当前企业理论研究中重西方企业理论、轻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现实是与长期以来我们不能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发展马克思企业理论是有很大关系的,结果是相关的研究成果变成了文献考据,严重脱离实际,文章读起来死气沉沉,严重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大众中的亲和力。与时俱进的实践呼唤与时俱进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就是“历史性科学”(恩格斯语),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日新月异的企业运行变化面前,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只能拓展,而不能固守已有的结论,正如唯物主义要随着自然科学领域的每一个划时代的发展而必然要改革自己的形式一样,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也只能与时俱进,否则,在企业改革领域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就真要被“劣币”驱逐了。这显然是我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工的失职,是每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工所不愿看到的局面。

三是用新的企业理论对资本主义企业演化的新态势和我国企业改革的轨迹、走向进行新的解读对于马克思逝世后,资本主义企业运行发生的新变化,西方经济学家发展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进行解读,如企业的契约理论、企业的能力理论等,并由此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已由对抗转为合作共赢。他们的理论在方法论存在重大缺陷,对于这些新变化的解读,往往只在问题的表象上兜圈子,而难以抓住问题的实质。需要运用拓展的马克思企业理论进行新的解读,从而使人们对资本主义的运行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轨迹和走向的解读,占主导地位的是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这样的解读,使人有生搬硬套的感觉,毕竟现代企业理论以契约型的理论为研究对象,并且以一定的宏观制度背景为前提。这种仅就企业来谈企业,而忽视企业背后的制度的解读,难以使我们对我国企业改革的演进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很容易将我们的企业改革引入歧途,现在学术界如清华大学的候若石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批判以及朗咸平对公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质疑等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问题。  

四是为我国企业改革提供理论的借鉴,减少盲目性。公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公有资产流失、内部人控制、工人权利受到侵害等等,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对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得的不够,如公有制企业的性质是什么?企业中的权利应该如何配置?企业运行的目标是什么等等认识存在偏差,是理论认识的偏差导致了实践上的迷误。非公有企业运行中出现了劳资关系紧张、“民工慌”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非公有企业的竞争力,和谐劳资关系亟待有效对策。经济改革虽然是一个探索过程,但不可能也不应该长期缺乏基础经济理论的指导。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之所以尚有活力,除其内在因素外,与他们在坚持私有制这个理论前提下的理论探索和创新也有直接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进企业改革,急需以新的理论指导我国企业改革的实践,否则我国的企业改革就很有可能陷入既缺效率,又乏公平的“锁定状态”。 

(三)研究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在坚持以马克思经济学基本范式为主导的原则下,依据新的实际拓展马克思企业理论,笔者以为至少应从下几点着力:

1、“回到马克思”通过重读原典从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梳理出马克思的企业理论。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企业问题,他对企业问题的研究是包含在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研究之中的。这就需要我们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运行和演化的研究中,特别是从《资本论》中梳理出马克思研究企业问题的时代背景,马克思关于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起源、企业的规模、企业的运行和企业制度演化的有关论述,并着重考察马克思某一观点提出的假设前提、推理过程和适用范围等,整理出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并以此清除我们传统认识中对马克思关于企业问题若干观点的教条主义甚至是歪曲的理解。今天我们强调这一点,现实针对性很强。因为长期以来,统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者头脑的是所谓的“前苏联范式”。这一范式的有二大突出特点:一是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意识形态色彩;一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带有乌托邦式的幻想。在这范式的影响下,人们对马克思企业理论有很多的误解、误套、误用。如将公有制等同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认为公有制就是取消个人的所有权;其实,马克思在论述公有制的时候,反复强调,公有制并不是取消个人所有权,而是要确保个人所有权,这个所有权不仅包括消费资料所有权,而且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还包括劳动者个人劳动力的所有权(刘永佶,2004,212页)。再比如,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举的雇工8人的例子作为私人企业的性质的认定标志;再比如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所设想的严格的工资等级制,当作一般的理论照搬到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形成了以“大锅饭”和“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所谓“按劳分配”。这一系列的误解、误套、误用,不仅是对马克思的不尊重,而且还严重窒息了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活力,降低了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价值。我们现在原原本本地回到马克思那里,弄清马克思有关论述的本来含义,实现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正本清源,意义十分重大!这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拓展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思想起点。

2、依据变化的实际分析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合理内核”与时代局限经济理论是经济实现的反映。拓展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我们不应该回避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经济学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的局限,马克思企业理论也不例外。马克思逝世后的100多年来,特别是二战以来,资本主义企业运行与演化的实际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在全面地、完整地分析这些变化的基础上,以实践为检验尺度来重新审视马克思的企业理论,看一看那些分析方法和那些观点依然有效,而那些方法和观点已经过时,从中找出其合理内核和时代局限。在此问题上,我们有太多的教训。正是长期以来很多人们将马克思的著作当作了应急用的“锦囊”,认为马克思已经穷尽了真理,试图省却自身的努力而向马克思的著作寻求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才导致了马克思经济学包括企业理论在日新月异的现实面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前车之鉴,后世之师。这是我们拓展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关键环节。

3、批判性借鉴西方的企业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开放的经济学,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与它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的批判和借鉴密不可分的。拓展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我们也必须批判性地借鉴西方的企业理论。西方的企业理论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在分析、解决资本主义企业运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运行的一般规律,比如威廉姆森关于企业组织结构变迁的分析,有其科学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它作为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主要体现着资本家阶级特殊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具有辩护性的一面,马克思之所以把19世纪30年代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称为庸俗经济学原因即在于此。在对待西方企业理论的问题上,完全排斥与照搬照抄都是不科学的。我们既不能因为其辩护性而忽视其科学性,也不能因为其科学性而忘记其辩护性。科学的方法只能是批判其辩护性、借鉴其科学性。通过对西方企业理论深入地研究,批判地借鉴,从而为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现代扩展注入新的动力。  

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笔者特别强调以下两点:一是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与整体主义分析方法相结合在企业理论的研究中,从基础方法论的角度看,也就是从哲学层次方法论的角度看,主要有两大分析方法:一是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一是整体主义分析方法。对于前者,按照卢瑟福的看法,其关键假设或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陈述:

(1)只有个人才有目标和利益;

(2)社会系统及其变迁产生于个人的行为;

(3)所有大规模的社会学现象最终应该只考虑个人,考虑他们的气质、信念、资源及相互关系的理论加以解释。(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转自《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12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这一分析方法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开创的西方经济学的分析传统,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意识形态。

在企业理论的研究中,他们也是以此作为分析起点的。对于后者,按照卡莫恩的观点,包含以下三个基本命题:

(1)部分的简单加总不等于整体,因此社会制度等整体范畴不能简单地还原为个体心理等个体范围;

(2)社会整体的性质及相互关系决定个体存在的本质,个人行为的内涵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

(3)形成社会力量的各种整体范围不但决定着个体利益的内容,还决定着个体行为的结果。(转自,林岗等《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36页)。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谱系中,占据核心地位的分析方法就是后者。正如卢卡奇所说:“在历史的解释中构成马克思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根本不同的不是经济动机的首要地位,而是整体观。”(转自《沃勒斯坦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94页)在马克思看来,尽管“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的目的人的活动”,但个人的行为和选择并不完全是自由意志的产物。“不管个人在主观上超越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12页)。因此马克思研究企业理论不是从孤立的、抽象的个人出发,而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企业中的个人作为经济活动者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他们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组成企业的,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制约下推进企业制度演化的,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并拓展自身利益、改造自身的。在笔者看来,在新时代条件下,研究企业理论必须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一,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尽管与人们的常识相吻合,但是往往却把历史和时间排除在企业理论的分析之外,从而忽略了历史和时间对个人的型塑作用,最终使理论变成中看不中用的逻辑推演游戏;其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尽管对经济问题的分析比较深刻和全面,但是往往会因缺乏分析的中介而变成哲学层次上的“诡辩论”,无济于解决现实问题,并因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而降低了理论掌握群众的力量。两者结合起来,既可以分析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下人们的行为选择,又可以分析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演化中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二是比较静态分析方法与动态演化分析方法相结合从具体方法论的层次看,在西方经济学的企业理论研究传统中,占主导地位是比较静态的分析方法。他们的分析是在假定其他背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现实中不同的资源配置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然后看那种组织形式更有效率。这样的分析方法无论是在揭示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起源还是企业形态的演化等方面均有较大的缺陷。比如在企业的起源问题上,西方企业理论中一种主流的看法认为,企业的产生是因为市场交易存在着交易费用,而企业的产生是对交易费用的节约。其一,这本质是一种技术选择论;其二,这种分析仅能揭示企业真正是如何产生的,历史的向度显然被搁置了。正如周业安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制度安排的比较静态分析仅仅告诉我们,在给定某类条件下,哪种制度安排更有效或更好,至于一种制度安排为何会变成另一种制度安排,其实并没有答案(周业安,2001)”。近年来,随着演化经济学的发展及其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的批判,比较静态的分析方法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挑战。马克思在研究企业理论时更多地则是运用动态演化的分析方法,因此,马克思也被称为经济演化思想的先驱者。马克思对企业的起源和企业形态的演化等问题的分析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但是由于受到时代的限制,马克思的动态演化分析方法现在看来还是比较粗糙的。比如马克思就没有很好地研究企业形态演化分岔的问题。西方演化经济学近年在此方面有较大突破,发展出来一套解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报酬递增、正反馈机制、路径依赖、混沌和多重均衡等现象的分析方法。将这两者结合起来,用前者分析较短时期内的企业运行问题,用后者分析较长时期内的企业演化问题,从增强企业理论的解释力量。

论劳动合约——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企业理论的再探讨   

一、引言:两个重要问题

(一)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重建的核心。从这种意义上讲,一方面,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重建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企业理论本身的重建也具有实质的理论意义。因此,在展开全文的总体叙述之前,有三个似是而非的“命题”需要先行地予以明确和破除:(1)马克思有无真正或“完整的企业理论”(孟捷,2003)。要破解这样的命题,必须真正理解什么是企业,破除《资本论》的研究重点和中心与企业理论无关的理论偏见;可以肯定地讲,马克思主义经济体系具有严整的关于企业演化发展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观,马克思关于生产力的论述、分工的论述,关于劳动条件或生产条件的论述,以及关于劳动协同的形式的论述,无疑是在总体的意义上完成了对现代企业理论内涵的奠基(韦伟、许光伟,2004)。

(2)马克思企业理论的主体内容是否就是“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分析”(左大培,2001)。恩格斯(1970,第144、147-148、210页)说过:“马克思的整本书都是以剩余价值为中心的”,那是因为经典作家努力将《资本论》与其所一贯致力于的研究任务相紧密联系在一起,但他们任何时候亦未放弃对创建“广义的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所作的不懈努力,所以,恩格斯同时也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要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全面地进行这样的批判,只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形式是不够的”,以及“到目前为止,总的来说,只有马克思进行过这种研究和比较”,等等。

(3)总合上两者,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研究出发点是否仅仅在于“资本雇佣劳动”。如果现在就申明“劳动雇佣资本”是马克思企业理论中的不可或缺的内容组成,或许是超前的“理论臆想”。但是,从理论的出发点而不是从逻辑的出发点来看,整部《资本论》毫无疑义地正是由劳动价值论开始的,从劳动价值论到企业理论是《资本论》第一卷的潜在逻辑,尤其是该卷的第十一章“协作”、第十二章“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企业理论中的“经典之作”,因为在该章中马克思实质上已经提出了“总体劳动和协同劳动创造价值”的非凡创见及思想(许光伟,2004a)。由此,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研究出发点,溯本正源,从逻辑而言应是劳动范畴本身,而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则又是整体主义方法论性质和意义的劳动范畴,即劳动实体。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甄别。

随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重建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企业理论重建的理论任务的提出,使整体主义方法论本身的“重建”显得尤为迫切,于是,甄别问题的提出既在情理之中又为问题的解决提供独特的视角和途径。

(1)哲学。如果说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实证主义哲学概括两大方法论体系的根本分野是适当的,则分别以马克思哲学、黑格尔哲学、中国老庄哲学的术语结合叙述根本分野的具体方面同样是适当的。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结合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话语则是:“一”规定实体的尚未展开或存在本身,包括实在和实存;“二”规定实体的直接展开,包括本质和现象;“三”规定实体的间接展开,包括个别、特殊和一般。由此,由个人实体出发两大方法论体系有了第一个根本分野:即后者没有局限于规定的表象,而是将个人实体作为“实在”界定为“劳动能力”、作为“实存”界定为“劳动关系”,将个人的本质实存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将现象实在、实存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诸种形式或社会形态本身,并且将二重性本身始终看作是由矛盾性所规定的结果和表现。

(2)逻辑学。哲学决定逻辑学。根据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哲学和逻辑学思想,老子的“万物生成”的思想在逻辑上有两个决定的环节,即“一生二”和“二生三”,实质又是矛盾性的辩证法的展开的过程,亦即,矛盾性对二重性的外部规定的展开过程和矛盾性对二重性的内部规定的展开过程。具体而言,整体主义方法论强调:本质和现象只是个人实体从而也是劳动实体作为矛盾体——基于劳动(生产)过程和劳动(生产)方式的劳动力(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体——的直接的外部规定的展开,两分法研究在概念上的暂时性决定此时的“本质”范畴还只是“本质的展开”、缺乏对应物存在,同样,“现象”范畴也只是“本质的展开”的诸种形态、缺乏相应的对应物,进而决定个别、特殊和一般诸范畴必须要有相应的“实在”、“实存”的内涵蕴存,亦即,二重规定性最终还必须是由矛盾规定性在事物的内部加以展开。由此,两大方法论体系的第二个根本分野是:凡是前者简单规定个别、特殊、一般的地方,后者对应蕴存的是条件(条件本身)、实相、实体(实体本身),从而,我们看到了“本质”的对应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看到了“现象”的对应物的存在——实相,同时也看到了二者的“中项”——条件本身。

(3)数学。逻辑学决定数学。简言之,“个人-产权-社会”生成的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逻辑,“劳动-所有制-社会”生成的是整体主义方法论的逻辑,两大方法论体系的第三个根本分野于是在数学建模上表现出了相“决裂”的态势,即由效用价值论走向的是西方经济学——所谓的以“主流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总称,而由劳动价值论走向的是政治经济学——以马克思经济学为传统的经济学总称。但是,无论如何后者对于前者的“否定”并非纯粹的,而是扬弃性质的,即由“恩格斯的劳动故事”与“马克思的劳动故事”所界定和凸现的劳动与个人(劳动力)的差异和不等同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亦即,形式化等式只是问题的表象的本身,而“参照系意义”的背后是所有制与社会性质的暗流涌动,换言之, 的量值正是特定的社会系统的内在尺度(韦伟、许光伟,2004)。                   

二、劳动实体:作为社会实体的劳动

(一)劳动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体劳动,作为社会实体,即劳动实体,首先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体”,从而扬弃了个人实体在此意义项下的全部内涵。于是,我们其次一方面看到的乃是“实体”范畴本身内涵的变迁:从一切社会关系之总和到其本身的对应物——人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看到劳动二重性由于矛盾性的规定而在劳动矛盾体内部的序列地展开,亦即存在:劳动个别(各种各样的劳动或私人劳动)→劳动特殊(生产商品的劳动或协同劳动)→劳动一般(人类一般劳动或社会劳动);从而,劳动特殊——从层级结构意义看的作为社会实体的劳动实体——本身即表现为劳动实相(总体劳动或协同劳动),其具有的二重性质无疑是条件劳动——与私人劳动相联结的协同劳动和实体劳动——与社会劳动相联结的协同劳动(韦伟、许光伟,2004)。由此,我们得到的更为一般意义的结论是:本质对现象的直接的展开可界定为矛盾性对二重性的外部规定,而实体本身借助于条件本身(劳动条件、生产条件或社会条件)对实相的间接的展开可界定为矛盾性对二重性的内部规定,所以,也正是从这点意义上讲,劳动二重性由劳动矛盾体本身的规定性所规定而非由商品体的二重规定性规定。

(二)效用内含于劳动之中 “效用内含于劳动之中”是劳动价值论扬弃效用价值论的第一要义。包括两层涵义:

(1)净效用最大化。恩格斯(1965,第605页;1970,第305页)天才预言: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依据恩格斯预言及整体主义方法论,可以设立劳动对效用关系的基本模型: ,其中,N代表净效用、U代表正效用、L代表负效用或劳动的本身。显然,仅仅从商品价值来自于“净效用”的事实看,效用或所谓的正效用正是从负效用或劳动之中分割、派生而来的,而进一步地“社会中个人”追求净效用最大化的结果是“边际社会劳动”等于“边际社会效用”,使得劳动生产力的社会表现或实体劳动生产力本身找到了相对核心或极致的实现形式。

(2)商品实体。接着上面的思路:劳动二重性不由商品二重性所规定,恰恰相反,商品二重性乃是劳动二重性的对象化,故“效用内含于劳动之中”首先是体现于商品实体之内的。亦即存在商品的三段论式的逻辑序列:商品个别(满足个人需要的商品或使用价值)→商品特殊(满足交换或市场需要的商品或交换价值)→商品一般(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或价值)。由此,商品体的二重性应是具体有用性和社会等一性,而非使用价值和价值本身,这也是马克思(1975a,第47页)在《资本论》开篇处慎言“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根本原因所在。从这样的视角看待,效用实质乃是一种测度。因为所谓协同劳动创造价值,实质是作为劳动协同单位的企业组织创造价值,而在市场中实现价值,即交换价值成为价值的直接的实现(表现)形式,相应,使用价值成为价值(交换价值)的物质载体。但是,我们来看这是什么样的载体?就使用价值本身而言,在企业中体现的只是其潜在的形态,在市场中体现的却是其实现的形态,因此,与其说使用价值与效用的关系是主客或因果的关系,不若说效用是对使用价值的测度,或更准确地说,是对使用价值本身满足需要程度的一种测度。因此,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从量的层面看,完全体现于效用测度与劳动尺度的对立统一之中,这或许也是劳动对效用关系的另外的内在涵义。

(三)个人实体内含于劳动实体之中 “个人实体内含于劳动实体之中” 是劳动价值论扬弃效用价值论的第二要义。借助于马克思(1979b,第104页)和哈耶克(1997,上册,第14页)的相反相成的说法,个人实体本身的演化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两种阶段形式:不断生成中的个人实体的演化发展形式与不断分解中的个人实体的演化发展形式。

(1)生成的实体。如果说个人实体并非社会的真正实体,那么,我们应该探究的是在个人实体不断地生成的历史阶段,劳动实体又是如何演化的,这因此需要将“恩格斯的劳动故事”即“ ”加以放大和扩展地理解。第一,马克思之所以称此阶段的个人的发展是“依赖形态”的,并且,马克思(1979b,第470-498页)使用频率最多的一个术语是“共同体”,那是因为在此历史阶段劳动协同仅仅处在自然的状态之中,用马克思(同上,第474页)的话语说则是:“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附属物,或者是实体的纯粹天然的组成部分”,或者“以共同体作为第一个前提”,等等。第二,按条件劳动的组成内容看,初始形态的条件劳动的演化发展是共生替代形态的,即作为共生的形态,只是依据主导作用的不同发挥而生成相应的替代序列: → → ,还是用马克思(同上,第470页)的话语界说,即它还只是应该被历史本身所否定的“孤立劳动”。

(2)分解的实体。马克思接着说道:“被否定的孤立劳动,实际上是被肯定的社会劳动或结合劳动。”因此,进一步地,如果说可以用“劳动协同的完成形态——协同劳动的签约与再签约的过程”来界定市场中的企业组织的话,则市场中的家庭组织应该就是“劳动协同的未完成形态——协同劳动的一次性的签约过程”,显然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或可称之为“亚企业组织”,同样,市场中的政府组织(国家组织或自治组织)也可以相应被界定为是“劳动协同的非完成形态——协同劳动的永久性的签约过程”,显然又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或可称之为“超企业组织”。这样,只要将“马克思的劳动故事”即“ ”试图加以扩展,则广义的企业组织概念就会出现,我们不妨确定它为:一种协同劳动组织,它的对立面是市场组织,显然是“未能形成协同劳动”的一切组织的总称,而介于它们两者之间的各种中间组织,我们又不妨称之为“准企业组织”,以求得概念本身的完整性。这样,一方面,“独立形态”的发展使条件劳动的次生替代形态本身意义的生成成为可能,亦即存在替代序列: → → ,另一方面,“自由形态”的深入发展使得共生替代形态与次生替代形态的交互作用或混合演化博弈不断地成为可能,又使得真正意义的企业组织——无论历史意义还是逻辑意义、无论实体意义还是概念意义——得以真正地第一次生成。(韦伟、许光伟,2004)

三、合约条件:作为社会条件的合约

(一)合约是技术与制度的统一体如前所述,基于层级结构的意义而言,社会本身是社会实相,所以,社会实体——劳动实体——的展开本身也必须借助于社会条件——合约本身——进行,因此,合约的本身或合约条件又表现和成为了合约的实相。合约条件作为实相,它的二重性直接由合约矛盾体规定,而最终由劳动矛盾体规定,依据这样的原理,我们又可以写出合约的三段论的序列:合约个别(各种各样的个人合约或私人合约)→合约特殊(合约本身或劳动合约)→合约一般(人类一般的合约或社会合约),显然,这里所有的合约的形态实质都是直接作为充当展开劳动实体的手段而存在的,即都是首先体现为劳动的若干要素的不同组合和比例关系或均直接体现技术层面与制度层面的两重性质,因此,我们干脆称合约本身的统一体为“技术与制度的统一体”。这样,我们看到了劳动实体借助合约条件展开的实相形态:劳动合约,即一方面作为两种不同“张力”的聚合,另一方面,其本身的性质或二重性质——技术性质、制度性质——集中地由劳动二重性决定和体现。亦即,既然劳动是“由质与量双重因素构成的条件劳动与实体劳动的统一”,那么,基于质与量的统一体来看,所谓条件劳动又是异质劳动与劳动的量的统一体,而所谓实体劳动又是同质劳动与劳动的量的统一体(韦伟、许光伟,2004)。因此,在设立“生产函数内含于治理结构之中”的数学模型时,似涉及这么三个不可或缺的考虑步骤:第一是要将财富创造生产函数完全转型为条件劳动生产函数来研究,即将技术层面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关系表征为诸条件劳动之间的组合比例关系,以全面考察异质劳动的数量变动关系和规律;第二是要将价值创造生产函数完全转型为实体劳动生产函数来研究,即将制度层面的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表征为诸实体劳动之间的组合比例关系,以全面考察同质劳动的数量变动关系和规律;第三是最后将条件劳动生产函数与实体劳动生产函数实施对接研究,以全面考察劳动整体或劳动本身的数量变动关系和规律。显然,这样的研究尚有待于开发,但它的理论意义足以令其充当“劳动价值论扬弃效用价值论的第三要义”,当然同时也将会是终局性的“要义”。

(二)实体-条件论

如上所论,究竟何谓实体-条件论,是理解两大方法论体系的关键和必要的理论中介。本文以这么三点(辅以图解)明确。

(1)劳动实体。独立地将劳动实体范畴从个人实体、商品实体及需要实体等范畴的背后抽象出来,从而将社会实体最后地归结为劳动实体。所以,我们这里可以来进一步首先规定个人合约与劳动合约的范畴规定,即在图中我们看到,所谓个人合约只是劳动合约的个别表现,亦即,前者只是对应于本身作为整体主义方法论本质范畴的后者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形式范畴。由此可以看到,合约本身的两分的表现以及两者之间的差别本身又是由不同张力的聚合来予以一体,而归根结底是由“实体-条件”来予以一体,并集中以“形式-本质范畴”规定的形式体现出来。

(2)合约条件。相应将合约条件从个人条件或个人本身的条件(劳动条件)及商品条件(生产条件)等范畴中抽象出来,从而将社会条件集中地体现和归结为合约条件。所以,我们可以其次来规定二重范畴之间的关系,即基于社会层级结构的意义,劳动既是实体(规定的本质)范畴又是实相(形式)范畴(如图所示的劳动实体或劳动实相),同样,合约范畴也是二重的,既是条件(本质的规定)范畴又是实相(形式)范畴(如图所示的合约条件或合约实相),从而,表现出规定与被规定的复杂对立关系。简言之,这种范畴规定的二重对立,一方面说明合约由劳动规定,即马克思(1975a,第102页)所指出的,“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以及“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另一方面说明劳动本身又由合约本身规定,因此,马克思(1975c,第985页)又说,“在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订立契约时,这是前提,并且,不管相对的数量关系在各个场合发生多大变动,这个前提总是正确的”、“互相对立的各个价值部分采取的确定形式是前提,因为这个确定形式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以及“它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又因为它不断地成为前提”,等等。

(3)劳动合约。马克思(1975b,第281页)说:“契约范围随资本主义生产的范围和规模一同扩大。”从而,我们最后能够来总结和规定劳动合约本身。并且,将这一规定直接地同正确处理劳动实体与合约条件的辩证关系相联结起来,即一方面将劳动合约看作是两种实相——作为协同劳动单位的劳动实相与作为合约本身的合约实相——的不同张力的聚合,另一方面,又强调劳动合约本身实质是合约条件基于劳动实体本身的进一步地展开或劳动实体本身借助于合约的社会条件的矛盾性对二重性的内部规定意义的展开。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劳动合约的最终展开,本身作为“展开的展开”,其表现最后地只能落到个人合约之上(图中所示的从“内圆”到“外圆”),即个人合约作为劳动合约本身的个别表现,具有普适的意义,从而更有可能使我们将社会实相本身最后地归结为劳动合约。

(三)作为实体-条件论的劳动合约  进一步来规定合约的矛盾体和二重性。合约作为矛盾体是个人(私人)合约与社会合约的对立统一体,由此,我们看到了与劳动矛盾体的“对应”关系,即一方面私人劳动作为协同劳动的个别表现,它的展开就是“个人合约是劳动合约的个别表现”的命题本身,另一方面,社会劳动作为协同劳动的一般表现的本身使得社会合约从根本的意义上扬弃了“社会契约”,使得“社会合约是劳动合约的一般表现”固定为劳动合约本身的命题,两大命题进而在“二律背反”的意义上完成了对自身范围内的各自的否定和扬弃,生成结合的合约即合约矛盾体本身。更进一步地,“对应关系”的本身亦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范围和规模一同扩大”,使得合约本身的二重性即关于技术与制度的二重性质本身产生了“裂变”:一方面,劳动实体的实在(生产力)和实存(生产关系)由于合约条件的展开而成为了各自相对“独立”的力量——形成生产方式的矛盾体——使得技术性质(条件劳动要素组合比例关系的表现)“独立”为技术、制度性质(实体劳动要素组合比例关系的表现)“独立”为制度,另一方面,技术性质由于与个人合约相联结使其本身直接被“异化”为交易或交易合约本身存在,而对应地制度性质由于与社会合约相联结使其本身直接被“异化”为生产或生产合约本身存在。

四、结语:作为劳动合约的市场中的企业

(一)时间因素、空间因素、技术因素的三维视角  迄今为止的企业视角是二维的,即将企业视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统一。时间因素、空间因素、技术因素的三维视角自笔者(许光伟,2003b)首次提出后,历经锤炼和发展(同上,2003a、2004a),我们认为,其作为研究企业合约理论的基本视角已成熟,从而,我们看到劳动与合约的联结一方面是如何被劳动与生产力本身的联结所决定,另一方面又如何直接地体现这种“决定关系”的。亦即,根本而言,张五常(1983、2003)所谓的关于企业与市场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契约安排”之间的关系的断言是“混沌的庸俗”,因为前文已反复阐明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作为“合约的内部的关系”本身只有在“实体-条件论”框架之下才能够得到讨论,进而将要说明的是,企业与市场也根本不是什么“二维”下的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三维”下的动态演化发展关系。具体而言,市场合约具有个人合约的根本性质,而企业合约则具有劳动合约的根本性质,所以,市场合约作为企业合约的个别表现,必然地一方面是劳动生产力本身不断历史发展的结果的凸现,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实体经由合约条件不断地演化发展为劳动合约从而使个别本身不断地上升和表现为特殊、一般的逻辑的再现。所以,我们这里最终看到了个人合约以及市场合约的不断发展——个别(时间因素)的不断发展以及个别本身的蕴存(时间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亦即“表现”本身的不断地发展,使得劳动本身的特殊、一般(劳动实相或作为社会实体的劳动实体本身)得以不断地演化发展出来,即通过“空间因素”、“技术因素”的不断发展以及两者本身的蕴存(空间生产力和技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使得“人的本质力量”最终得到完全地展开,从而,使得合约本身的特殊、一般(劳动合约或社会合约)得以不断地演化发展出来,一句话,“企业生成”成为了历史与逻辑的必然。所以,回归“劳动生而自由,劳动被迫而自由”的“二律背反”式的命题本身,“被迫”之义在扬弃卢梭的“契约”的意义上来理解,则是合约本身,从而,市场合约本身作为企业合约的表现或个别表现,多少是历史的“无奈”的选择,虽然是“必然”的,因为在这里“自由”根本上还不是直接地与所谓的“强制”相对立,而是直接地与“合约”本身相对立;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本身总是历史生产力的发展,它的展开,又总是“三维”的,即总是基于时间生产力、空间生产力、技术生产力的展开,由此决定劳动本身必然地要被分解,而“分解”的劳动本身又必然地要以“合约”的形式加以结合,从而,企业生产力本身就成为了企业合约展开为市场合约的总的“载体”,而后者本身则成为了表现前者的总的“舞台”。

(二)劳动协同下的企业性质的多维合约  

最后,还是要回归到马克思的批判上来。“生产”作为一般、“交换”作为特殊是一种联系,但是,是一种“肤浅的联系”;同样,仅仅肯定“劳动合约”是特殊、“个人合约”是个别,本身也逃脱不了“肤浅的联系”的窠臼,因此,还必须最后和进一步地挖掘“劳动合约”本身的内容上的“实在”与“实存”的规定以及形式上的总体规定。亦即,根据“个人合约”范畴的两重规定:交易合约或技术性质,可以规定其为“有条件的让渡”;而根据“社会合约”范畴的两重规定:生产合约或制度性质,可以规定其为“无条件的让渡”。两者可以看作是合约矛盾体本身的直接的内容规定——体现出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身的规定的东西(从“有条件的让渡”到“无条件的让渡”),那么,合约矛盾体本身所规定的二重规定性的内容规定又是什么呢?根据马克思(1982,第438-439页)的“经典叙述”:“我的劳动表现为全部社会劳动的独立部分”、“我的劳动是片面的,但他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其它社会成员的需要”,“因此,满足一种社会需要的劳动,是把这种劳动变成自己职业的一定的个人的特殊劳动”、“因此,总的来说,它们表现为分工,这种分工通过交换,表现为整体,表现为互相补充的各部分,表现为社会劳动体系的各个环节”,以及“这种在交换中表现为各种不同有用劳动的分工,有两个方面应该加以区别:与劳动种类相关的是它们的差异性,而不是它们的同一性,是它们的多样性,而不是它们的划一性”、“社会分工是多种多样劳动的整体,这些劳动正是由于它们之间的差别,由于它们的差异性而互相补充”,无疑,劳动合约可以最后地锁定在“差别的让渡”上。因此,根据这样的规定,市场中的企业就不只会仅仅表现为物质资本之间的合约,或者“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周其仁,1996),或者马克思(1975c,第390页)所说的“表现为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特别的法律契约”,甚或是多重资本形态的组合合约,而最终必然只会表现为一种统一的形式即“劳动合约”的形式,即作为不同劳动的要素——差别的劳动要素——之间的组合与比例关系。也因此,合约本身的总体形式规定必然地只能够是:“市场合约(产品交易市场、要素交易市场……)→企业合约(亚企业合约、准企业合约、超企业合约……)”,即以市场合约总体本身作为企业合约总体本身的个别表现或表现的本身,从而,劳动合约本身内在地具有了企业性质的“多维表现”,“差别的让渡”本身也相应有了“条件的让渡”本身的“多维表现”。这样,市场中的企业就不仅仅是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存在,换言之,市场就不仅仅是“签约”、企业就不仅仅是“执行或履约”,混沌的企业与市场的“表现与被表现”、“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将会得到根本和彻底地梳理,即一方是市场总体、一方是企业总体,前者构成对后者的表现、后者构成对前者的蕴存,从而,二重性(劳动协同下的协同劳动或企业总体本身)在矛盾性(市场总体本身)的这里也将会得到根本和彻底地展开,个人的本质将会完全地体现为劳动的本质。这样,市场中的企业就仅仅是同一劳动合约的基于两大方法论体系的不同表现或过程,或者说,市场就仅仅是劳动合约本身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表现”、企业就仅仅是劳动合约本身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蕴存”,从而,劳动的签约与再签约的过程的本身将会使得两大方法论体系的“斗争”最终划上圆满的句号,亦即,我们最终相信,劳动价值论能够真正地扬弃效用价值论于自身的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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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富胜: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企业理论演进   

马克思认为,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特定的历史过程必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变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动态的相互作用决定社会变迁的一般理论出发,结合当时英国工业革命的实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商品形式如何在适当的社会和技术条件下,成熟为资本的形式;并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动力——追求剩余价值的推动下,生产组织如何随着分工的不断发展从协作向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转变,又如何彻底地改变了技术,最终形成了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马克思之后,基于资本主义国家垄断生产组织出现的现实,晚年的恩格斯、拉法格、希法亭、布哈林、列宁分析了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布雷弗曼进一步从分工、技术入手,对垄断组织内部生产过程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杰出的分析;以马格林为代表的激进经济学者,将工厂制度的兴起归结为资本家对劳动进行剥削的工具;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学者开创的调节学派理论从调节社会中人们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关系出发,分析了资本主义积累的三种类型的演进,即简单协作型生产组织为主的外延积累制度、以泰罗制生产组织为主的没有群众消费的内涵积累制度和以福特制生产组织为主的伴有群众消费的内涵积累制度之间的相继演进,近年来调节学派的部分学者开始研究福特制向索尼制转变问题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生产组织理论

一、 马克思的生产组织变迁理论

马克思首先描述了一个均衡的市场交换组成的经济体系:所有的商品都按照其价值进行交换,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如果所有商品都按照价值进行交换,那么价值增殖来自何处?马克思通过对流通过程分析表明,流通过程并不能产生价值增殖,价值增殖来源于从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价值与其使用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异。通过工资购买工人的劳动能力,货币所有者获得了指挥工人在既定时间内进行生产的权力,其货币相应地转化为资本。资本所有者支配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超出生产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继续劳动就能占有雇佣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任何生产过程中,从投入到产出的转换需要人们计划和实施其自身的劳动能力与原材料、工具及机器的结合;在资本主义商品过程中,在工资和对厂房、设备、和材料的投资既定的条件下,劳动时间越长、劳动强度越大,劳动能力的利用程度越高,单位时间内将购买的投入转化为商品的数量越多,单位劳动成本和资本成本越低,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越多。在区分简单协作和分工、以及分工的各种形态等概念的基础上,基于劳动能力和劳动之间的区分,结合英国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发的历史经验,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将分工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组织的变迁结合起来,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内部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及其对劳动人口工作条件所带来的影响,描述了从工场手工业(包括简单协作和分工两个阶段)逐步演变为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的主导性生产组织演变过程,随着生产组织从工场手工业向工厂制度的演变,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也发生了从形式隶属到实际隶属的转变。

第一阶段,简单协作的工场手工业的出现 “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只是在一个工场主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在大规模进行的劳动过程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要求有广阔的市场的时候才开始的。”(马克思,1983,32页)在同一资本指挥下雇佣劳动者之间为生产同种商品而进行的简单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起点。同以往的简单协作相比,资本主义简单协作的工场手工业:(1)一开始就是以多数雇佣劳动者的集结和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资本形式下的积聚与集中为前提 ;(2)从属于资本的协作劳动所要求的统一指挥和管理的职能,表现为资本的特殊职能:资本家不仅是为生产而管理,而且同时是为剥削而管理;(3)雇佣工人的协作是在劳动过程中以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来进行的,这种协作中创造的新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

资本主义简单协作的工场手工业作为社会化的劳动组织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协作可以提高组织内部劳动生产率:协作抵消了各个劳动者在劳动技术上存在的差异,使每个工人的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节省了用于生产资料方面的开支;创造出的集体力量,大于他们单个劳动力量的机械总和;协作劳动可以激发个人的竞争心,有利于提高效率;协作可以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使劳动对象更快地通过劳动过程的各个阶段,或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从而缩短总产品工期,提高工作效率;协作可在较短的劳动期间内投入庞大的劳动量,突出完成紧急生产任务,避免经济损失;协作扩大了劳动的空间范围,可以完成单个劳动者无法完成的工作等等。

简单协作的工场手工业是建立在手工劳动这一技术基础上的,生产过程尚未发生技术变革,劳动者的手工熟练技巧,在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起着决定的作用,“在资本的开始阶段,它对劳动的指挥具有纯粹形式的性质和几乎是偶然的性质。”(同上,331-332页)

第二阶段,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的出现 简单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 :劳动者在手工劳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协作劳动的生产组织,这种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形式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由于“产品或者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或者是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同上,345页)工场手工业存在着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形成的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和以同种手工业的协作形成的有机的工场手工业两种组织形式。工场手工业的两种不同生产方式,都把原来独立的手工业者集中起来,通过其内部的分工 专门化,使工人专门从事一个部件或一道工序的操作,大大提高劳动者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减少劳动的非生产消耗,提高劳动强度;分工使复杂的工艺日益分解为许多个别的操作,工具的日益专门化使劳动工具大大改进;所有这些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认为,有机的工场手工业是工场手工业的完成形式 ,通过将原来分散的手工业者结合并实行有机联系的分工,生产的产品要经过相互联系的发展阶段和生产过程,缩短了各个特殊阶段的空间距离,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使不同的操作孤立起来,并互相独立,孤立的操作建立整体联系的必要性使劳动对象从一个过程转移到另一个过程,与后来的机器大工业相比,这种传递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浪费人力。在有机的工场手工业内部,“各种不同的互相联系的操作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同时进行,这种结合似的有可能大大增加一定时间内提供的商品量。”(同上,347页)这种同时性是通过分解手工业的活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创造出新的协作条件:分工造成的各种局部劳动之间的紧密联系使各项操作具有连续性、规则性和划一性,“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不同的操作需要不同的时间,因此在相等的时间内会提供不等量的局部产品”(同上,348 页),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不同的操作必须使用不同比例数的工人,即分工“为从事每种专门职能的工人的相对数或工人小组的相对大小,创立了数学上的固定比例。” (同上,349页)从工场手工业整体来看,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又会产生不同的工场手工业的结合即纵向一体化现象 。工场手工业的技术基础仍然是手工劳动,其内部分工使局部工人终身从事某一操作,而不同的操作又各有不同的要求,有的简单、有的复杂,局部工人的培养教育费用极不相同,其劳动力价值也极不相同,这样就出现了组织内部的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工资等级制度,工人被分为熟练和不熟练工人。

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劳动的社会结合,使增加工人人数成为技术上的必要,单个资本所必须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决定,进一步获得分工的利益促进了资本的增大,从而扩大了资本剥削的范围;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使工人长年累月甚至终身从事某种局部片面的操作,工人不仅丧失了进行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物质资料,而且丧失了独立制造产品的能力,雇佣劳动进一步依赖于资本,劳动对资本的隶属由形式隶属开始向实际隶属转变;“工场手工业分工使生产上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

工场手工业仍然是建立在手工劳动和手工工具的技术基础之上的,它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熟练工人使用数量上优势限制了非熟练工人、童工和妇女的使用,剥削范围受到了限制;局部熟练劳动力的培养费用和周期较长限制了剥削劳动的数量;由于“工场手工业的集体机构没有任何不依赖工人本身的客观骨骼”,(同上,371页)资本始终没有能够占有雇佣工人的全部可支配时间,不得不经常同工人的不服从行为作斗争。资本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要采取更新的生产力方法和生产组织形式来取代它。

第三阶段,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工厂制度的出现 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发展使生产工具专门化,在此基础上逐渐出现了生产复杂的机械装置的工场,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机器的发展、机器协作体系的出现,工场手工业开始向机器大工业阶段过渡。

“工场手工业中的劳动力和机器生产中的劳动资料是工业革命的起点,”(同上,373页)这种生产方式变革的关键在于确定机器和手工工具之间的区别,任何机器都是由发动机、传动机构和工具机组成的,其中工具机是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起点,“因此,作为工业革命起点的机器,是用一个机构代替使用一个工具的劳动者,这个机构用许多同样的工具一起作业,由单一的力来推动,而不管这个力具有什么形式。”(同上,378页)扩大工具机的规模促使了蒸汽机的发明,动力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被使用的工具机数量和传动机构,生产机构开始从机器的简单协作到以机器分工协作的演变 :整个劳动过程是客观地按其本身的性质分解为各个组成阶段 ,各个局部机器之间的协作也在各局部机器的数目、规模和速度之间造成一定的比例,各个特殊的过程之间连续性成为支配性的原则,以机器之间的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机器体系出现了:机器生产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社会劳动的组织和劳动协作的性质成了由劳动资料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

机器使用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劳动资料的投入却增加了;在机器的价值和机器每天的损耗中失去的并转给产品的价值部分之间的差额已定的条件下,产品由于这种转移的价值与产品的数量成反比,在工作机规模和范围已定的条件下,日产品的数量就取决于工作机作业的速度,因此机器的使用要求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就成为一种经济的必要 ;机器的采用既扩大了可剥削的劳动的范围、又提供了扩大剥削量的条件,通过采用劳动力价值较低的妇女童工劳动 、延长工作日、灵活付酬、改变劳动组织、加速机器运速度和提高工人看管机器的台数,资本家不断地将高固定资本投入转化为低单位成本的商品,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

机器体系的完全采用,出现了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工厂,工厂是“一个由无数机械的和有意识的器官组成的庞大的自动机,这些器官都受一个自行发动的动力的支配,从而为了生产同一物品而协调地不间断地活动”;(同上,423页)机器的分工协作要求工人被分配到各种专门的机器上,适应机器整齐划一、单调重复的活动,终身专门服侍一台局部机器,机器使劳动条件支配工人具有技术上的现实性,一方面大大减少了工人再生产所必需的费用,工人的手工技巧在生产中已日益不起决定作用,智力合并于资本变成支配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本身成了机器和资本的附属物;另一方面,“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集体劳动者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同上,428页)——工厂制度,监督劳动以及等级制度达到最终发展阶段。

以机器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工厂制度,逐步消灭了以手工为基础的协作和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进一步吞噬了家庭劳动,并深入到农业领域,使农民也逐渐融入雇佣工人行列。在生产组织变迁过程中,技术与组织、效率与剥削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减少生产商品必要价值以获取更多剩余价值的目的,从而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得以确立起来。

以提高集体劳动能力的生产组织的各种历史形式,是以一定的生产规模为前提并随着生产的扩大而不断变迁的;生产组织形式与资本积累的相互作用,不断提高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内部的劳动生产率;通过资本积聚和集中,借助于竞争和信用,出现了巨大的资本主义巨型企业,企业规模“在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中,只有在投入的全部资本仅仅成为唯一的个别资本时,集中才算是达到极限。在一定的社会里,只有当全国的资本仅仅成为唯一的资本家手中的唯一资本,或者唯一的资本家公司手中的唯一资本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 (同上,664-665页)

二、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垄断组织理论

19世纪70年代以后,内燃机和电力的方面与应用、西门子-马丁炼钢技术的推广与钢

的广泛采用、若干化学技术的突破等新的技术创新带动了一系列新兴工业部门如冶金、机器制造、电力、电机、石油和化工等重工业部门先后建立和发展起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大大加速了资本积累过程,生产规模和金融组织不断扩大,股份公司在德、美等国成为主要的资本组织形式,生产和资本日益集中到少数大企业手中。生产组织的变化,使垄断组织的分析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中心问题。

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从资本集中的研究中对垄断组织的产生做了科学的预见;恩格斯在晚年注意到垄断生产组织的出现,在编辑《资本论》第一、三卷时,以小注和增补方式 ,描述并初步解释了垄断组织的出现。1903年,拉法格发表了《美国托拉斯及其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一文,指出托拉斯利用经济手段“消除竞争,用有计划的生产组织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无政府状态。”(拉法格,1985,212页)这种生产组织是从实际的经济过程的矛盾运动中自发地产生出来的,“托拉斯的利益同银行的利益溶合在一起,”“托拉斯体系必须通过银行的统一组织将工业联系成整体,”“工业和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联合起来。”(同上,270-272页)通过分析托拉斯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影响,他认为“资本主义正在演变到它的最后阶段”。(同上,226页)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中,希法亭、布哈林和列宁对垄断组织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基于德国当时垄断组织发展的经验,希法亭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固定资本相对投入加大和加快,资本主义有机构成迅速提高,从而造成企业利润率下降,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便产生了通过联合和垄断以阻止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在此过程中,产业对银行的依赖使银行资本职能发生变化:从提供流动资本信用为主向以提供固定资本信用为主转变,股份制度所提供的条件、巨额“创业利润”的动力,使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结合为金融资本,进一步促使生产组织卡特尔化 。

在希法亭理论的基础上,布哈林指出,“资本家垄断组织的形成过程,是资本积聚与集中过程的逻辑的和历史的延续”,(布哈林,1983,57页)这个过程既有横向的同种生产部门的兼并,又有纵向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兼并,各生产部门组成一个垄断企业;这个过程既发生在生产部门,又发生在流通部门,发生在银行和工业之间 ;经过这样的兼并,国家与唯一一个垄断工业和垄断银行相渗透的垄断经济相结合,成为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在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内部,社会分工由托拉斯内部分工取代而完全消失 ,计划生产取代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商品生产和竞争完全消失;各个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之间的竞争会形成一个又工业国和农业国组成的自给自足的有机体。

列宁批判地吸收了希法亭、布哈林关于垄断组织的理论,指出“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列宁,1990,336页)竞争转化为垄断之后,生产以及技术发明和技术改进的过程都社会化了;与此同时银行之间通过兼并和重组,从集中走向垄断,银行开始监督、控制产业资本,垄断工业资本与垄断银行资本相结合而成为金融资本,银行成为万能的垄断者,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了金融寡头,通过经济上的“参与制”和政治上的“个人结合”,控制着国家经济和政治生活,资本主义演进到帝国主义阶段。在此基础上,列宁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后,“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的工厂。”(列宁,1995,202-203页)

二战后,斯威齐、巴兰和曼德尔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进一步分析了垄断资本的发展是否引起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作用的变化,着重探讨了垄断组织对资本主义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以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

三、 布雷弗曼的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

作为第一位重新将马克思对资本家控制劳动过程的分析应用于20世纪资本主义生产过

程的经济学者,布雷弗曼试图系统地探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过程的变化以及劳动人民的职业和工业结构的变化。其中心论点是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分工将劳动的概念和执行区分开来,以便保持并加强他们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来榨取更多的劳动。随着垄断组织的出现,科学本身转化为资本被系统地应用于生产,通过科学管理和工业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加深了组织内部分工,劳动者技能日益退化,越来越依附于资本。

布雷弗曼指出,为了在越来越少的劳动时间内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必须改进生产方法和提高机器的效率:“管理部门致力于分解工人所掌握的劳动过程,把它改组为管理部门所掌握的劳动过程,新生产方法和机器则是管理这种努力的部分体现。”(布雷弗曼,1978,151页)在生产组织内部分工使工人成为局部劳动者的基础上,科学管理运动通过工业工程师的动作和时间研究,把全部操作、一直到最细小的动作,都加以概念化,设计、测量,使适合各种训练和作业标准都原先定好,然后要求雇佣工人按照同机器规格最为相象的规格来适应生产上使用的机器的节奏,雇佣工人的劳动被分解为一般的、不断重复的各种标准化动作;流水线生产的出现使手脑的分离、概念和执行的分离达到了极为严格的程度,管理部门取得了对装配速度的绝对控制,工人的劳动强度达到了非常高的程度,劳动“成为管理部门所指挥的生产过程的一种客观要素”。(同上,152页)科学管理的实践是与机器演变相一致的,机器演变的关键因素是对机器运转的控制方式,机器从简单固定的构架取代人的双手去操纵工具的运动演变到整个工艺过程从头至尾不仅用机械而且用电力、化学和其它自然力来操纵,“逐步并尽可能地消除工人的控制职能,并把这种职能转移到由管理部门在直接生产过程之外尽可能地加以控制的一种装置上去。”(同上,190页)

“资本的社会化事业和把管理权叫给资本家阶级的一个特殊阶层,在年代顺序上是同管理活动范围无限扩大相一致的。不仅企业规模在高速度发展……而且管理的职能也非常迅速地得到扩大”。(同上,230页)生产活动通过科学管理和机器的发展进行充分改组以后,职能部门也必须重新进行划分,每个职能部门都有其主管的在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特殊方面:规划、设计、研发、计划、生产管理、质量检查、生产成本核算、工作研究、方法研究、工业工程、规定发货路线和运输、原料采购和管理、工厂和机器的维修、动力、人员的管理和训练等等;当基本工程技术需要得到保证以后,为了实现包含在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中的剩余价值,销售职能成为垄断组织的第一需要;与此同时管理部门也从一种单线组织改组为适合把职权再分为各种职能的各个职员组织的合成体,管理成为生产组织内部实现控制、类似于生产这种劳动过程而进行的一种劳动过程,其中也包含着各种对抗关系;垄断生产组织的巨大规模使其内部的计划实际上成了必要的社会协作计划的粗糙代替品。

垄断组织内部劳动过程的变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减少了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需求,管理职能的扩大、销售机构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成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销售机构的雇佣人员;与此同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展而创立的新工业、新服务业也吸收了大量劳动者。从整体上看工人阶级的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的简单化使劳动者技能水平下降,越来越成为资本的工具。

四、 激进经济学者的生产组织起源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工人对大规模生产组织内部极度分工的“不满情绪”如旷工、离职、罢工、生产中的破坏活动和玩忽职守等显著增加,劳动生产率出现下降的,这就涉及到如何看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劳动等级制分工问题。西方主流学者和模仿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前苏东国家的经济学者,都主要是从技术必要性来看待劳动等级制分工问题:在一定的技术背景下,通过工作分割和常规化提高生产率,最终使以劳动的等级制分工为特征的工厂制度取代了传统的劳动组织形式。以马格林、鲍尔斯、金蒂斯和柯亨为代表的激进经济学者,通过对工厂制度和大规模生产组织兴起的历史考察,指出工厂制度内部的劳动等级制分工并不具有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工厂制度和大规模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资本家用来剥削和更好地控制工人的手段。

马格林从批评斯密关于分工提高效率的三个原因入手,指出分工节省任务传递劳动时间只是在每一项操作持续很长时间时才是必要的,但节约操作转换时间在总操作时间内无关紧要;分工促进机械发明与分工使劳动者愚昧相矛盾而不具有说服力;分工提高了熟练程度,但当考虑一些需要长期时间的工作如外科医生、钢琴演奏家和歌剧演员时,这一点非常有限,而且早期工厂和生产中儿童、妇女和成年男性很快学会所有各种技能。因此劳动等级制分工并不具有技术效率上的优越性,劳动分工通过“分而治之”维护了雇主在财务上的支配地位和直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中介人的地位,在等级制组织中,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强迫加快劳动速度、使用妇女和儿童劳动以及工作分割分化了劳动者之间的团结和控制力量等大大降低了劳动力费用,最终使工厂制度成功地取代了传统的劳动组织。

鲍尔斯和金蒂斯在马格林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由于资本家拥有大量资金用于新机器的开发,为发明者提供了稳固而显著的市场,以获利为目的的发明者试图通过使自己的发明适应与工厂生产的社会关系相一致的各种生产方式来满足资本家的需要,最终使技术创新模式绝对地偏向于资本主义生产组织等级制的分裂的生产关系。他们以凯瑟琳·斯通关于美国钢铁工业发展的研究为基础,分析了“钢铁大王”们通过警察部队破坏联合的钢铁工会,打破劳动者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权,建立起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中大规模地引进新技术和新机器的过程,因而不是技术支配了生产的社会形式,相反是生产的是社会关系广泛地支配了技术。

通过对包买商制度向工厂制度转化的分析,柯亨指出机器生产的出现、中心动力源的存在和技术不可分性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资本家从只控制产出转化为控制整个生产过程,工厂生产使资本家既获得了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又获得了通过监督生产过程、榨取更多劳动的收益;因此生产组织是资本家创造地、能更好地对工人进控制和剥削的工具。

五、 法国调节学派的积累体系变迁理论

20世纪60-70年代发达国家经济滞涨局面与主流经济学政策上无能,以阿格利耶塔(Aglietta,M.)和布瓦耶(Boyer,R.)为代表的一批法国学者,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吸收了凯恩斯、卡莱斯基以及法国年鉴学派的理论,发展了一种研究资本主义经济长期发展理论框架,形成了法国“调节学派”。

调节理论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关于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怎样调节人们的行为以保证社会再生产(物质条件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理论,一定的制度形式和调节方式 之间的相互补充,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特定的生产和交换关系所组成的积累体系,制约着资本积累过程和经济发展过程。特定的积累体系的内部各方面相互协调使资本积累过程或资本主义再生产按该制度特有的规则性继续进行。当经济技术的发展或调节方式的不适应或不完善等原因破坏了积累体系内部各变量之间的均衡,资本积累过程就会出现周期性或结构性危机:前者是资本主义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不均衡而产生的,可通过现有积累制度自我调整解决;后者意味着积累过程的变化使得现有积累体系与资本积累过程之间存在矛盾,必须向新的积累体系转变才能解决。

利用上述分析框架,调节学派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积累体系经历了以简单协作的生产组织形式为特征的外延型积累体系向以泰罗制为特征的没有群众消费的内涵型积累制度;泰罗制积累体系内在的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使其在战后被以福特制为特征的伴有群众消费的内涵型积累体系所取代。福特制积累体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和技术体系的资本积累过程,是基于以下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形成的流水线作业及其相应的工作组织,通过大规模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劳资之间通过集体谈判所形成工资增长与生产率联系机制诱发了大规模消费,促进了大规模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资本家之间的垄断竞争使生产建立在对未来计划的基础上;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政策与福利国家制度,不断熨平经济周期和维持有效需求,调节着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消费的良性循环;美国支配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关贸总协定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积累过程顺利进行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国际环境。

20世纪70年代末,福特积累体系五个方面的内容都不再具有过去的属性,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良性循环已不复存在:生产组织内部极度地等级制劳动分工造成的激励问题,使通过劳动过程的科学化提高劳动生产率日益困难;投资项目庞大,延长了形成生产能力和赚取利润的时间并增大了风险;劳资之间寡头垄断局面使工资和价格下降的调节形式难以发挥作用;市场饱和以及消费模式向多样化转变,建立在标准化产品、长周期生产基础上的生产模式不再具有大规模生产的优势,福特制生产组织获取高额利润更加困难;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政策和福利国家制度不断增加的社会开支难以为继;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使各国经济面临更加不稳定的国际环境。

福特制积累体系面临着向新的积累体系如“后福特主义”或“索尼制”演变过程之中。布瓦耶描述了新积累体系已经呈现的部分主要特征:持续的产品/工艺创新,受终身雇佣的具备高技能和高归属感的雇佣工人;对剩余的折衷分配;生产组织通过多级分包网络来利用市场、产品和技术信息,并保持分包商之间的竞争;制造业、银行和国家分担技术创新的长期战略。(Boyer,R.,1991)

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生产组织理论的简要评价

结合英国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组织生产过程的特定方式,参与生产活动的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既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下产生,而生产过程的发展又是如何在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展开的。他对工场手工业向工厂制度变迁的分析,为生产组织变迁提供了所有的重要概念和方法。但是英国生产组织后来的发展与马克思对机器大工业的预测并不完全一致 ,原因在于:(1)马克思没有看到英国生产组织内部熟练工人影响技术的能力,熟练工人通过车间工会 巩固了他们对原子状生产组织内部劳动分工、非熟练工人的工作安排和流动以及劳动支出与工资的关系的控制能力,甚至还支配了新技术的应用,即马克思忽视了特定的劳资关系对生产组织应用技术和进一步分工的限制;(2)竞争和信用促进资本集中需要其它经济和社会、文化条件 :英国世界工厂的地位使其容易维持相当容量的市场以维持小规模生产组织的存在;商业银行偏好负债和中间业务,根本不重视资产业务如投资和长期信贷,产业资本家融通资金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借贷使股份制度在英国不占主导地位。

希法亭、布哈林和列宁依据当时德国或美国生产发展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垄断问题,但是他们着重分析的垄断资本形成所引起的经济关系变化和经济、政治矛盾的加剧,并把它与当时的帝国主义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任务联系起来,而没有分析资本主义垄断生产组织内部劳动过程的发展,他们对金融资本控制下的垄断生产组织发展到国家托拉斯直至消灭生产组织内部分工仅仅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推理:技术进步既提供了生产集中的可能,也有助于生产的分散化趋势,如第二次科技革命中的电力、多用机床、化学和卡车以及战后的各种新材料、新动力、电子技术等等;扩大生产产生规模经济要受到技术本身、管理能力、运输成本和各种风险的限制;(高峰,1996,31-38页)大规模生产所要求的专门化生产机器,不可能由大规模生产本身生产出来的工业二重性的存在;所有这些技术和经济因素都对垄断组织规模的扩大起制约作用。

布雷弗曼对垄断生产组织内部的劳动过程的杰出分析,进一步修正和拓展了马克思关于生产组织内部分工的理论,恢复了劳动过程分析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中心地位。问题在于他忽视了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制度建立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保证了资本家获得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和劳动力在等级制分工条件下的开发;同时他的理论也无法解释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产过程中雇佣工人劳动概念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的统一问题。

激进经济学者将生产组织的产生归因于资本家剥削的需要,强调了劳资关系在生产组织起源和兴起中的作用,是有启发意义的。但是激进经济学者混淆了等级制分工促进效率提高和等级制分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应用,割裂了技术与劳资关系之间的辨证作用,将生产组织的产生归结为资本家主观意志的产物,忽视了生产组织产生的客观技术基础;例如琼斯以1700-1870年英国丝绸业从包买商向工厂制度演变的历史经验证明,工厂制度的建立及其扩散是为了利用水力和更先进技术所带来的成本节约,而不是资本家控制劳动过程的需要;(Jones,1987)鲍尔斯和金蒂斯认为等级制分工的建立导致新技术的应用,其采用的历史材料难以证实:“钢铁大王”打破工会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使“美国的钢铁制造业的每个生产阶段都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其创新速度是以往所无法比拟的”(斯通,1974,66页,转引自威廉姆森,2003,327页)技术效率优势是等级制分工的客观基础,而不是相反。

法国调节学派通过积累体系和制度形式等中间概念,较为具体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演化过程,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但是其理论主要着眼于宏观角度和描述性比较分析,用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变迁还需要更为具体的概念,何况调节学派对20世纪70年代生产组织的描述才刚刚起步。

马克思企业理论是最科学的企业理论——从方法论角度的认识   

深入地研读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我们就不难发现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才是最科学的企业理论,其科学性的根源在于研究企业问题的科学方法,在这一点上西方现代企业理论是无法比拟的。下面,我们将从方法论角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精髓(改成)科学性:

一、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性质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倾向于从交易或交换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性质。科斯1937年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首开从交易的角度认识企业的先河。此后,沿着科斯开创的从交易角度认识企业的传统,张五常、威廉姆森、阿尔钦、德姆塞茨、杨小凯、黄有光、哈特、詹森等经济学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企业的认识。但总得看来,他们普遍认为,企业是一个有效率的契约组织,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为了各自的利益经过互动而形成的一个契约关系网络。这样的看法是非常片面和肤浅的,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将企业与其他组织区别开来;一是不能很好地解释契约为什么签订、签约人的利益来自何方、不同的签约人的契约权利和义务为什么不同等问题。

马克思则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角度,从生产和交易两个层面,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给出了完整、科学的认识。

(一)从生产力角度看,企业是以生产商品为首要职能、以劳动的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技术性组织

1、生产商品是企业的首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形态层面,马克思认为是生产决定交换,生产是第一位的,交换是第二位的。“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1] (p749)就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来说,生产职能也是其首要职能。马克思在分析资本总公式时指出,“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惟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决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2](p179)要做到这一点,资本家就不能只停留在流通领域,因为“流通或商品交换不产生价值”。要“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他就需要在流通领域 “用内行的狡黠的眼光物色到了适合于他的特殊行业(如纺纱、制靴等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2](p215--216)然后将他们投入“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生产场所”。在那里,资本家关心的是两件事情:“第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产品,商品。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了购买他们,他已在商品市场上预付了宝贵的货币——的价值总和”。[2] (p217)从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生产商品是企业的首要职能。交易职能是从属于生产职能的,是为生产职能服务的。针对这一点马克思早就深刻指出:“他说人们再也抓不住他的把柄了。以后他要在市场上购买现成的商品,不再自己制造。但是,如果他的所有资本家弟兄都这样做,他又怎能在市场上找到商品呢?而他又不能拿货币当饭吃”。[2] (p223)

 2、以劳动的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技术性组织

 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过程,首先便表现为一个劳动过程。从这个过程看,企业是一个以劳动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技术性组织。第一,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同时雇佣人数较多的雇佣工人,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不仅提高了个人的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生产力——“集体力”,这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第二,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厂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具有特征的形式。第三,在机器大工业阶段,劳动的分工、协作是围绕机器展开的,“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2] (p443)

3、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技术性的一面

在资本主义企业的劳动过程中要发生两类关系:一是人与生产工具的关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技术性的一面,反映着为劳动过程顺利进行的技术的要求。首先从劳动者的分工关系看,把劳动者分配在不同工序上,可以充分利用分工的好处。“如果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人共同劳动,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因而可以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2] (p380)其次从劳动者的协作关系看,劳动者的协作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2] (p382)“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2] (p379)最后从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关系看,为了协调劳动者的分工、协作,确保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顺利进行,需要资本家发挥管理、监督、调节的职能。“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2] (p384)“随着许多雇佣工人的协作,资本的指挥发展成劳动过程本身的进行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2] (p384)

(二)从生产关系角度看,企业是以契约为纽带连结起来的、具有科层等级结构特征的、反映资本剥削、压迫雇佣劳动关系的制度性组织

1、以契约作为联结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纽带

企业的运营过程是生产过程和交易过程的统一。“谋取利润无休止的运动”的资本家既不能只停留在流通领域,也不能离开流通领域,契约是他联结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纽带。在流通领域,一方面他作为特殊商品—货币的所有者同劳动力、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相对立,“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2] (p204)另一方面,他作为生产过程的成果—产品的所有者同市场上其他的货币所有者通过“具有契约形式的法的关系”,转让产品,回收货币。在生产领域,他执行契约,“着手消费他购买的商品,劳动力;就是说,让劳动力的承担者,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消费生产资料”,[2] (p216)将资本生产出来和再生产出来。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流通领域的这一系列的契约不过是为生产过程或价值增值过程做准备,将企业看作是契约关系网络的看法是非常肤浅的,是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决定这些流通领域的契约关系,而不是相反。

2、企业中人与人的之间的关系集中体现在科层等级结构上

企业虽然是以契约为纽带组织起来的,但一旦离开了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就变成了一个科层等级结构。其一,这种科层结构是由生产上的技术特性决定的。为了使劳动的分工、协作顺利进行,生产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权威协调,这样的协调不可能像市场上那样通过讨价还价的形式实现,而只能采取科层等级结构这样的形式。其二,处于这个科层等级结构顶端的是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2] (p359)“资本家对于只是作为他所拥有的总机构的各个肢体的人们享有绝对的权威”。[2] (p412)工人在资本家的指挥下劳动,生产的产品归资本家占有,工业上的最高权力成了资本的属性。其三,资本家通过各种途径维持和拓展这个科层等级结构。包括发展劳动力的等级制度和工资的等级制度;将原来属于自己的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特种的雇佣工人——经理和监工,让他们在劳动过程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通过强制性法律来实现它对自由工人的所有权等等。

3、人与劳动资料之间的关系具有反映资本剥削、压迫雇佣劳动的制度性的一面

在一般劳动过程中,人与劳动资料之间是使用与被使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但是在资本主义企业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的分离,人与生产工具之间的关系却被打上了制度的烙印,生产工具变成了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压迫工人的工具。在机器大工业阶段表现得尤为明显:其一,人依附于劳动资料。在工厂中,是“工人服侍机器”,是“工人跟随劳动资料的运动”,是“死机构独立于工人而存在,工人被当作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2] (p486)其二,劳动资料约束人和分化人。“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劳动体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2] (p488)并且这种纪律还使得监督劳动得到充分发展,还同时使“那种把工人划分为劳工和监工,划分为普通工业士兵和工业军士的现象得到充分发展”。[2] (p488)其三,劳动资料排挤人、压迫人。“劳动资料扼杀工人”,[2] (p497) “机器不是使工人摆脱劳动,而是使工人的劳动毫无内容”,[2] (p487)“一旦工具由机器来操纵,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就随同它的使用价值一起消失”。[2] (p495)这样机器就变成了一个强大的竞争者,随时可以使雇佣工人“过剩”,变成了“镇压工人反抗资本专制的周期性暴动和罢工等等的最强有力的武器”。[2] (p501)

尽管马克思是以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业主制企业为分析模板来认识企业性质的;尽管资本主义企业在演化过程中发生了所谓的“资本革命”、“经理革命”和“创业革命”,[3] (p9)企业运作中劳资对抗矛盾有所缓和,但他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的企业性质至今仍无本质的改变,所体现的都是资本主导的逻辑,西方现代企业理论所要阐释和维护的也正是这样一种逻辑。转贴

二、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起源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在分析企业的起源时存在两大突出的问题:一是以企业的功能来说明企业存在的原因,将企业的起源归结为交易费用的节约,认为若交易费用为零,企业就不会产生,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二以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的起源,强调了逻辑向度,而忽视了历史向度,从而被历史事实所否定。马克思则将这两个向度统一起来,给出了一个经得起推敲的关于资本主义企业起源的合理解释。

(一)历史起点和概念起点:以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的协作

协作是一种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的劳动形式。尽管这种劳动形式古已有之,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一方面大规模的协作比较少;另一方面,这些协作是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奴役关系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与之不同,它一开始就是以出卖自己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的,是同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认为这种以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的协作是资本主义企业起源的历史和概念的起点,“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资本同时雇佣人数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是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2] (p374)这种协作只所以成为资本主义起源的起点,因为这样的协作至少具有以下功能:(1)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2)节约生产资料;(3)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4)提高劳动的机械力;(5)激发个人的竞争心和振奋他们的精力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产生并不像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认为的那样,是因为交易费用的节约,而恰恰是因为生产费用的节约。

(二)现实条件:劳动力成为商品和最低限额的单个资本

  马克思认为,上述资本主义协作形式的形成,依赖于以下两大现实条件:一是劳动力成为商品,一是最低限额的单个资本。

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 ,[2] (p198)而要做到这一点,工人就必须具有双重的“自由”:一方面他是自由人,能够将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支配;另一方面他自由得一无所有,不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其中的商品。至于最低限额的单个资本,马克思认为,“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2] (p356)潜在的资本家要变成真正的资本家不是无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货币和商品占有者都可以成为资本家,这里有个最低限额的问题。他指出:“货币或商品的占有者,只有当他在生产上预付的最低限额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最高限额时,才真正变为资本家”。[2] (p357—358)只有超过了这一数值,雇主本身才能摆脱体力劳动,由小业主蛹化为资本家,才能使资本关系在形式上建立起来。这个最低限额不是静止不变的,“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而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们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 。[2] (358)正是由于这一点,资本主义单个的资本家才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变成了结合的资本家。

(三)起源的历史轨迹:从行会手工作坊到简单协作的工场手工业

上述这两个现实条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2] (p197)具体地说,在封建社会后期,主要是两大过程造就了这两个现实条件:一是经济上的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过程。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行会制度的束缚被逐渐打破,商品生产者之间开始互相进行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部分生产条件好、劳动生产率高的作坊主和行会师傅在竞争中获胜,积累了超过“中世纪的最高限额”的货币额而成为资本家;而在竞争中失败的作坊主和大量的行会师傅,最后沦为了雇佣工人。二是超经济的、通过野蛮、血腥的手段进行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如圈地运动等,使劳动者同劳动资料相分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最初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由此产生了资本主义企业。此时的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方式与行会师傅的手工作坊相比,“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较多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行会师傅的作坊只是扩大了而已”。[2] (p374)

三、将功能分析方法与动态、历史的分析方法相结合来探究企业形态的演化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在分析企业形态包括企业的规模、组织结构、治理结构等的演化问题时,采用两大方法:一是功能分析法,主要分析某一企业形态在节约交易费用上的功效;一是比较静态的分析方法,通过比较不同企业形态的功效差异,来说明企业形态演化的方向、演化的动力等等。这样的分析方法,只能是能静态地、逻辑地比较给定条件下不同企业形态下交易成本的差异,仅仅能告诉我们在给定某类条件下哪种企业形态更有效或更好,而不能从动态和历史的角度令人信服地说明这一企业形态为何和如何转变为另一企业形态的,这样的分析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技术选择论。[4] (p6)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这两种结合起来,成功地解释了资本主义企业形态演化的问题。因此,马克思也被称为经济演化思想的先驱者。[5] (p3) 鉴于篇幅,我们仅以马克思对企业规模演化的分析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一)企业规模扩大的功效

马克思在分析简单协作这个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时,就细致地考察了企业规模扩大的功效。他认为“即使劳动方式不变,同时使用人数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2] (p376—377)在比较结合工作日与同样数量的单干的工人工作日的总和时,他还分析了结合工作日提高劳动生产力的8种情形,并把由于采用规模生产从而进行协作劳动而产生的全部效果都概括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在对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进行分析时,他结合英国制瓶手工工场的例子说明了生产规模扩大的双重收益:一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劳动和管理,因为不管规模大小,某些工作都可以由同一些人来做;二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生产资料,从而使之得到“更经济的利用”。在对机器大工业进行分析时,他认为,“只有在大工业中,人才学会让自己过去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产品大规模地、像自然力那样无偿地发生作用”,[2] (p445)在机器生产的场合,规模的扩大的好处有节约生产条件、降低单位产品的价值量等等。在分析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时,他还强调指出,“生产的规模越是随着预付资本量一同扩大,生产的全部发条也就运作得越是有力”。[2] (p703)

总的看来,他认为企业生产规模扩大首先带来的是生产费用的节约,而不是交易费用的节约。正是由于企业规模扩大具有这样的功效,才使得工场手工业战胜手工作坊,使机器大工业战胜工场手工业,具有了经济上的可能性。

(二)企业规模扩大的动因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将交易费用的节约看作是企业规模扩大的唯一动因,这是非常片面的。马克思认为,企业规模扩大的原因是多重的,至少有:(1)资本家的本性。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谋取利润无休止的运动是他的生活本能。在企业规模一定的情况下,他只能靠延长工作日、提高劳动强度等手段来实现他的目的,但是这样做,会遇到劳动者的生理极限、社会的道德限制和劳动者的反抗等阻碍。为到达目的,他必须扩大企业的规模。一方面在生产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扩大可以剥削的工人的人数;另一方面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情况下,降低工人劳动力的价值。(2)技术上的要求。作为一种技术性的组织,企业规模的扩大要受到技术要素的影响。在分析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时,马克思指出:“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最低限额越来越增大,或者说,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资本,这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产生的一个规律”。[2] (p416)在分析机器大工业时,马克思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2] (p443)在分析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时,他进一步明确指出:“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2] (p723--724)(3)竞争的压力。企业作为生产商品的生产性组织,在其外部,企业与企业之间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的相互利益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而“竞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2] (p722)因此,在竞争的压力下,资本家就必须扩大自己企业的规模,通过“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2] (p683)

(三)企业规模扩大的边界

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规模的扩大是有边界的。他们采用边际分析方法,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在企业的边际交易费用等于企业的边际管理费用或行政协调费用的这一点上。这是一种静态的逻辑推演,缺乏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分析。马克思从资本主义企业运行的实际出发,动态地、历史地考察了企业规模的边界问题。就笔者的考察来看,马克思认为企业规模扩大的边界至少有四个:(1)资本家的自有资本和争夺资本的能力。在分析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规模时,马克思分析了单个资本家自有资本对企业规模的限制。他指出:“协作工人的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的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一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2] (p383)不变资本的情形也是这样的。“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是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2] (p383)在分析资本集中时,马克思还分析了资本家融资能力对企业规模的限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竞争和信用也发展起来。与资本积聚不同,“(资本)集中可以通过单纯改变既有资本的分配,通过单纯改变社会资本各组成部分的量的组合来实现。资本所以能在这里,在一个人手中增长成巨大的量,是因为它在那里,在许多单个人的手中被夺走了”。[2] (p723)资本家从其他资本家手中夺取资本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吞并这一强制的途径,一是建立股份公司这一比较平滑的办法。采取这两种办法,资本家必须具有夺取资本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大小决定着资本家集中资本的规模,也决定着这一资本家企业的规模。从一个生产部门来看,企业规模的极限是这一部门投入的全部资本溶合为一个单一资本时;从整个社会看,企业规模的极限是社会总资本合并在惟一的资本家或资本家公司手中时。(2)资本家及其雇佣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企业是一个以劳动分工、协作为基础的生产性组织。为获得分工、协作的收益,确保企业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资本履行一种特殊的职能——管理职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工人们的反抗加剧了,另一方面对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的必要性也增加了。所有这些都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随着大规模协作的发展,这种专制也发展了自己特有的形式”。[2] (p385)资本家将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了经理和监工等特种的雇佣工人。但无论资本家还是其雇佣的经理和监工,每一个人的管理能力总是有限的。一旦企业规模的扩大超出了他们管理能力的总和,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转,这也构成了企业规模扩大的一个极限。(3)资本的平均利润率。资本家为追求更多的利润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先在部门内展开。“竞争的结果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垮台,他们的资本一部分转入胜利者手中,一部分归于消灭”。[2] (p722)部门内的竞争推动了部门内生产的集中,形成了个别企业对部门生产的垄断并获得了暂时的垄断利润。这一部门垄断利润的存在,导致其他部门资本家的介入,竞争的最终结果是形成了一个资本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当企业扩张规模所带来的利润率低于资本的社会平均利润率时,资本家就会停止扩张,将企业规模退回到等于资本的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那一点上。当然,这是资本家通过多次的试错过程实现的。(这句话去)(4)社会对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从资本运动的总公式看,资本家要扩大自己企业的规模必须将自己在市场上实现的剩余价值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能否实现、实现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市场规模,而这一规模本质上是由社会再生产的内在规律决定的比例关系决定的,这一比例关系的直接体现就是社会对该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当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就可满足社会对该产品的最终需求时,这个企业的规模就达到了极限。从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扩大界限的一系列论述看,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国家、一定历史阶段上,某一具体企业规模扩大的界限是由上述四个条件的交集决定的。这比西方现代企业理论提出的“边际交易成本等于边际管理成本”的边界认识无疑全面地多、深刻地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vol.12).

     [2]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vol.1).

     [3]史正富. 现代企业中的劳动与价值[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4]邓宏图.组织、组织演进及制度变迁的经济解释[J],南开经济研究,2003,(1).

[5]盛昭瀚等.演化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转

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发展  

引言  

企业理论是现代经济学中的重要分支,也是近几年我国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然而,很多人提起企业理论言必称科斯、威廉姆森等新制度主义者,似乎他们才是企业理论的真正代表。不可否认,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相比,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具有进步性,他们使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回归到对人与人的关系研究上来。但必须指出的是,新制度主义者仍然是以个人主义方法论为指导,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抽象调社会生产关系,在自由契约的前提下,来研究企业性质和企业内部关系的,如产权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等等,这些理论在企业管理层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无法以企业为载体,揭示特定社会的制度结构和经济关系。比如,关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新制度主义的企业理论能够做出的解释就是私有产权最有效率、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也是“经济人”,因此改革方案只有私有化。但对私有化这种所有制变革带来的物质利益关系的变化和社会后果,则避而不谈,其实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再比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按照新制度企业理论的观点,企业就是自由契约的产物,劳资双方都是理性经济人,企业内部本身就是平等、自由、和谐的劳动关系,如果是有矛盾,也无非是“经济人”之间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利益冲突,与所有制没有关系,因此,这种冲突可以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他们显然回避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的本质区别,因为在私有制企业中,劳动关系本质上就是劳资关系,劳资双方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资本所有者通常在劳资关系中起主导地位;而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关系是建立在经济关系平等基础上的,企业内部不存在劳资对立,只存在劳动者之间分工的差异性。这两种性质的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思路显然是不一样,但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对此无法作出分析,因为他们的企业理论回避了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  

面对我国经济转型中出现的新制度学派企业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能够做出很好的解释。当然,要运用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来解释现实,首先必须梳理和挖掘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内容。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最先是由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资本论》中阐述的,对此,我国理论界已经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挖掘。但理论界对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发展,则少有系统的归纳和梳理,本文在此试图做这方面的工作,[1]以期为我们进一步运用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研究中国问题抛砖引玉。  

    一、股份公司理论的新发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垄断组织的出现使资本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以希法亭、列宁和布哈林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特征,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理论的发展。[2]  

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首先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进行深入研究的代表性人物是希法亭,正如斯威齐指出的:“马克思主义关于股份公司的学说,在鲁道夫·希法亭1910年发表的重要著作《金融资本论》中,得到阐明和发展。”[3]英国马克思主义者布鲁厄也指出: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对股份公司有过论述,“但希法亭对股份公司的论述确实是对这一重要主题第一次彻底的马克思主义的讨论。”[4]  

希法亭首先批判主流经济学对股份公司的描述,他指出:“迄今为止的经济学,主要仅仅从组织形式的区别和由此直接产生的结果中来寻求个人企业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区别。它指出两种企业形式的‘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时而把主观因素(经营者的直接利利益和责任的大小,企业控制难易),时而把客观因素(资本筹措的难易、积累力量的大小),作为区别的标志加以强调。但是它却忽略了对两种企业形式的基本的经济区别的研究,尽管这种区别对理解现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不理解股份公司的胜利及这种胜利的原因,就根本不能理解这种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5]  

他认为要对股份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必须坚持唯物史观,他认为“马克思在他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中信用的作用的天才概述(可惜,他没有详加论述)中,把股份公司的形成理解为信用的结果”。[6]并在这一基础上分析了股份公司的资本集中功能,以及由此引起的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变化的特征。循着马克思的方法,希法亭进一步强调从资本的经济功能(资本职能)的演变过程来研究股份公司的产生、经济实质。他从产业资本的运动过程入手,通过对资本循环中的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的运动及职能演变,剖析了股份公司的经济特征。  

1、股份公司不仅是一种资本集中方式,而且是一种控制力的体现  

股份公司是资本家投入资本而建立的,因此,每个资本家的表决权或支配权力自然也是依据他所付的资本量。一般说来,为了保持完全的支配权力,只需要他的一半资本,在实践中,足以控制股份公司的资本额通常还要小,只是资本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甚至比这个数目还小:而股份公司的控制者却支配别人的资本,就像他支配自己的资本一样。现实中,股份公司并非是单一的公司,而是金字塔式的公司,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组织结构,从经济意义上看,与股份资本的控制力直接相关。“随着股份制度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金融技术,它的任务是以尽可能的自有资本保证对尽可能大的他人资本的控制。”[7]资本权力的控制最终集中在一个拥有共同利益的少数人集团中,他们通过自资本的力量或作为他人资本的力量的代表,构成了股份公司的高层领导。从股份公司产生的实际过程来看,信用制度、金融交易技术和制度、银行作用至关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希法亭才指出:“因此,股份公司在它创建的时候,并不诉诸于执行职能的和有执行职能能力的资本家(他们必须把所有权职能和企业家职能结合在一起)的相对狭小的阶层。它从一开始就同这种个人的性质无关,而且只要它还存在就仍然如此。”[8]希法亭的这一结论批判了那种把股份制度看作是企业家个人能力的产物,或者是理性选择的结果的超历史的观点。  

2、股份资本内部经济关系的特点  

希法亭通过个人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对比,指出股份制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与个人企业面对市场的决策的差别。他认为这种差别首先不是来自个人能力或理性程度,而是来自客观经济条件。对于一个个人企业来说,因为其资本规模有限,市场上利润减少,他就会考虑收回资本,否则他的利润降低到一定程度,就会失去经营手段。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则不同,他们容易在市场上筹集到资本,所以,在公司管理层中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不像个人企业那么高,因为他们有经济实力,即使经营利润下滑,也不至于马上面临生存危险。个人企业一旦经营不利,个人资本减少,马上面临破产危险,这种约束是强制性的;但股份公司则不同,他们虽然也有市场的约束和强制,但只要纯利润减少,而没有消失,就可以继续存续。正是因为股份公司这种特殊的经济关系,为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的委托代理问题提供了经济基础。试想,如果股份公司中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像个人企业一样,没有很好的退出机制和强大的经济实力,企业自身自然就无法承担经营管理层的很高的管理成本。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经济基础,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才会在利益分割上产生矛盾。“对股份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所有对尽可能大和尽可能快地谋取利润的关心,在每个资本家心灵中潜伏着掠夺式经营的冲动,达到一定程度时,便退居到经营所提出的纯粹的技术要求之后了。”但作为经营者,为了业绩,“他们比私人企业家更为热心地装备企业,使陈旧的设备现代化,为征服新的领域进行竞争而不顾为满足自己的需要使股东遭受的牺牲。在管理他人资本时,表现出精明强干、合情合理以及不作个人考虑的特点。”[9]在希法亭这里,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显然不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经济人”行为假设的结果。也不是每个“经济人”都必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偷懒的动机。  

希法亭指出:股份公司的内在机制造成一种假象,就是似乎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雇员只要努力,就能上升为资本家阶层,股份制度的发展“使管理权同所有权相分离,使管理成为具有较高报酬的雇佣劳动者和雇员的特殊职能。同时,较高的职位变成势力强大和报酬优厚的职位,谋取这种职位的可能性似乎对所有雇员都是敞开的。对发迹的关心,对晋升的渴望(这种渴望在任何等级制度中都会产生),在每个雇员身上苏醒过来,战胜了他们的休戚与共的感情。”[10]所以,雇员最初仅仅看到这种利益的和谐一致。但产业和银行结成大的垄断组织,资本的控制力加强,它使雇员处境进一步恶化,雇员试图通过自由流动、升迁,改善自己的地位越来越困难,表面上的自由契约变成一纸空文,而围绕劳动契约进行的斗争则成为劳资关系的主题。希法亭把围绕劳动契约的斗争,归结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个别工厂主同各个工人相对立;第二个阶段,个别工厂主同工人组织进行斗争;第三个阶段,企业家组织联合起来同工人组织相对立。工会类似于组成劳动力供给的卡特尔,他们试图通过对劳动力供给价格的垄断,提高工资。  

3、关于股份资本与所有制的关系  

在对股份制企业内部关系做了深刻分析的基础上,希法亭进一步指出了股份制经济的实质:“随着股份制的扩大,资本主义的所有制越来越成为这样一种有限制的所有制,它只给资本家一种简单的剩余价值的要求权,而不允许他对生产进程进行决定性的干预。但是,这种限制同时也使巨额股票所有者对少量股票所有者施行无限制的统治。于是,极大数量的小资本家的所有制越来越受到限制,对生产的无限支配权被取消了,生产支配者的范围日益狭小。资本家们形成一个公司,在这个公司里,他们大多数人对管理是不容置喙的。对生产资本的实际支配权,落到那些实际上只付出生产资本的一部分的人的手里。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不再作为个人而存在,而是他们形成一个公司,从公司那里,个人只有对收益的相应部分的要求权。”[11]  

在交易所中,资本主义所有制在其纯粹的形式上表现为收益证书;剥削关系,对剩余劳动的占有,令人不解地转化为收益证书。所有制不再表现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是成为似乎同某种活动完全无关的收益凭证。所有制脱离开任何对生产、对使用价值的关系。任何财产的价值似乎都是由收益的价值决定的,是一种纯粹量的关系。数就是一切,物什么也不是。只有数才是现实的东西,而因为现实的东西不是数,所以相互联系就比毕达哥拉斯派的信念更为神秘了。一切财产都是资本;非财产,债务,像任何国债所证明的那样,同样也是资本。一切资本都相等,都体现在在交易所上下波动的印刷纸片上。实际的价值形成,是一个完全脱离所有者的领域并以极其神秘的方式决定他们的财产的过程。  

财产的大小似乎同劳动没有什么关系;劳动和资本收益的直接联系,在利润率概念中已经被掩盖,在利息率概念中则完全被掩盖。一切资本向带来虚拟资本形式的生息资本的表面转化,完全抹杀了对联系的任何认识。把不断变动并且实际上能脱离直接的生产过程而变动的利息同劳动联系起来,似乎是荒谬的。利息表现为资本财产本身的结果,表现为具有生产力天赋的资本的果实,“‘财产价值’(一个荒诞的范畴)随利息而变动,这种价值也像未来一样,显现为神秘的和不确定的。似乎是单纯的时间过程产生利润,庞巴维克就是根据这种假象创立了他的资本利息理论。” [12] 由此可见,股份资本的发达形式,使资本主义私有制进一步神秘化,一方面,资本社会化程度在提高,生产资料所有制似乎与价值增殖没有必然联系;另一方面,资本的经济控制力在加强,少量集中的资本可以控制大量分散的资本。  

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虽然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产权关系,但却不研究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因为在英文单词中“所有制”与“所有权”同一个词,即“Property”,所以,我国在翻译新制度经济学文献时,有时把“Property”翻译成“所有制”,其实是不准确的。本文认为在新制度经济学文献中应该翻译成“所有权”,即已经赋予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权利,它的权项的集合构成“产权”概念,即“Property rights”或“the right of property”,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因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制度(Institutions)是上层建筑层面的内容,不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研究的“所有制”理论。  

二、垄断组织的资本性质及企业边界  

1.垄断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理论  

希法亭时代,垄断组织已经产生,因此,对垄断组织问题进行研究,就成为经济学面临的新任务。在这个领域,除了希法亭,列宁、布哈林、拉法格等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做了自己的贡献。  

(1)资本主义企业联合的经济动因。布哈林曾明确指出:“资本家垄断组织的形成过程,是资本积聚和集中过程的逻辑的和历史的延续。”垄断形成的主要条件是生产集中,一般说,生产力越发达,垄断组织的力量就越强。在垄断形成方面,“股份公司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大大促进了对生产的投资,从而建立起规模空前的巨大企业。所以,在卡特尔运动中领先的,正是在世界市场上突飞猛进、名列前茅的两个国家——美国和德国,这是很自然的。”[13]企业联合的根本动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具体原因则不同,希法亭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方面是生产领域里阻止利润率下降。垄断组织是否形成,与经济发展态势、竞争中的利益协调密切相关。同一部门内部,在经济高涨时期,需求大于供给,企业之间通过联合抬高价格,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容易联合;相反,经济萧条时,供给大于需求,每个企业力求自己生存和发展,每个人都无情地进行反对其他人的活动。不同部门之间,产业部门间的利润率的不均衡,也会导致联合的出现,或者说,通过联合企业来克服这种利润率的差别。联合的根本动因是利润率差别,联合的方式主要有:向上联合,例如轧钢厂将高炉和煤矿并入自身;向下游联合,例如煤矿购进高炉和轧钢厂;混合联合,例如钢厂将煤矿和轧钢厂并入自身。希法亭认为,“概括来说,存在着这样一种趋势,即盈利价差的生产部门将盈利较多的生产部门并入自身之中。”[14]  

另一方面是在流通领域里减少流通费用,用现代企业理论的术语来说就是降低交易费用。在流通领域里联合企业的出现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合表明,在分散和独立企业的其况下,商业可以帮助产业资本家完成流通过程。但在联合的企业情况下,“在涉及同种商品(批量商品)的巨大集中的企业以及在一个企业的生产满足另一个企业需要的场合,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商业变成多余的了。商人及其利润可以被消除,并且商人也实际因这些企业实行联合之而被消除了。商业利润的这种消除是联合制的固有特点,它与同类企业的联合不同,在那里,当然不存在商业关系。”[15]当然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之间的联合就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它们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  

可见,马克思主义者对企业边界问题的认识不同于新制度经济学。在他们看来,新古典经济学是心理主义者,他们往往从主观上寻求对问题解释。但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从生产角度解释问题,所以,他们往往把问题归结为客观因素。同样道理,对企业问题的解释也是如此。新制度主义者试图把企业的联合、兼并归结为交易费用;而马克思主义者往往归结为客观经济规律——生产和交换的规律。  

(2)资本主义企业联合的组织形式。企业联合的组织形式可以有不同分类,希法亭主要从利益共同体和兼并的角度对企业联合的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垄断的利益共同体是卡特尔形式,而垄断的兼并形式则是托拉斯。希法亭把卡特尔、托拉斯看作当时的现代企业,而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被当作是古典企业。卡特尔组织松散,个别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破坏或逃避卡特尔的约束。但企业脱离卡特尔,必须要有自己的顾客群。为了从顾客群方面控制破坏卡特尔的行为,就产生了创新的组织形式:辛迪加。辛迪加对投机商人是一种束缚,它限制了投机者的自由。因为它必须按着辛迪加规定的价格从事交易活动。“消除商人投机的一个手段是签订长期合同。例如,煤炭辛迪加总是不变地确定它一整年的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偏离这个‘基本规定’。”[16]  

  新制度经济学用交易费用理论,把企业看作是对对市场的替代,与之相适应,企业规模扩大就会限制分工与交易。这一结论显然与事实不符,结果招来了众多批判。其实,新制度主义者的问题出在了没有区别社会分工和企业内分工,而这一区分恰恰是马克思最早阐释的[17]。希法亭坚持马克思的方法,把企业联合划分为同质联合和异质联合,兼并或利益共同体的结合发生在同一领域内,称作同质联合。如同在工业领域联合、同在商业领域联合。而不同领域的联合,如商业与银行的联合,工业与商业的联合,称之为“异质联合”。联合对社会分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会加快社会分工;相反,企业内部交易增加会使社会分工受到限制,但会使企业内部分工精细化。从经济意义上看,不是所有的联合都对分工和技术有好处,如卡特尔、辛迪加等组织形式,仅仅是由纯粹经济上的好处而产生的;但有些联合则是为了获得技术上的好处,或者为了垄断技术,或者为了创新技术。希法亭实际上已经把产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区别考察企业联合问题,我们今天所概括的福特生产方式、丰田生产方式,都是从企业内部分工角度看的;而我们所说的电力时代、电子时代、信息时代,则是从产业分工角度说的。这些解释比后来单纯的交易费用理论显然要深刻得多。  

 (3)企业形成的经济边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研究垄断组织的边界问题。布哈林比科斯更早地提出了企业边界问题,只不过他们两个人提出问题的角度正好相反:科斯是针对当时苏联社会主义大工厂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大工厂能够运行的很好,按照新古典理论这些工厂是不能运行的;而布哈林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问题:帝国主义不过是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之间竞争的表现,因此,这种竞争一旦消除,帝国主义政策的基础也就消除了,那些独立的“民族的”集团的资本就转变成一个统一的世界性的组织——一个与世界无产阶级相对立的全世界托拉斯。“如果抽象地从理论上谈问题,这样的托拉斯是完全可以设想的。因为一般来说,卡特尔在经济上是没有边界的。”[18]那么,为什么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垄断组织还有边界的呢?布哈林运用希法亭方法论证了这一问题。  

  从经济方面看,垄断组织的边界在于控制垄断价格。当经济处于景气时期,垄断组织的形成规模在于控制购买和销售价格,使价格不要下跌;在经济处于萧条时期,垄断组织的规模在于控制价格不要上升过快,以保证企业利润。由于垄断组织内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垄断组织的边界是不确定的,用希法亭的话说:“关于这个问题,不可能有适合于一切生产部门的一般答案。”[19]布哈林则进一步强调社会与政上因素的影响。他认为从经济政策角度看,即使在经济条件相差不多的国家之间,国际贸易要涉及资本与国家政权的结合,实力强的国家为它的工业争取最有利的贸易条件,帮助它的金融资本垄断销售市场、原料市场、特别是投资范围。“所以,很容易理解的是,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在估计世界市场上斗争的条件时,不仅要考虑斗争的纯经济条件,而且要考虑有关国家的经济政策。”[20] 这种对垄断组织边界的认识对我们今天理解跨国公司的边界问题,仍然具有启发性。  

   2.金融资本及其经济性质  

  希法亭对垄断资本主义企业组织考察一个重要贡献是对资本性质变化的研究,这集中体现在他提出的“金融资本”理论上。  

  金融资本是工业垄断资本与银行垄断资本的结合。希法亭指出:由于卡特尔化,银行和产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投资于产业的资本的支配权也同时越来越落入银行之手。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密切程度与产业资本本身的强大程度有关,也与股票市场的发达程度有关。在同一时期,英国产业资本对银行的依赖比德国要小,因为英国通过购买股票,存款不断地流向产业投资领域,不需要银行来作为融资的主渠道。随着资本主义及其信用组织的发展,产业对银行的依赖也加强。产业对银行的依赖,是财产关系的结果。企业规模的扩大,使产业资本家越来越依赖银行让别人的资本来执行自己产业资本的职能;银行也要把用于投机信用的资本变成产业资本,以支付稳定利息,于是,“银行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为产业资本家。我把通过这种途径实际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银行资本,即货币形式的资本,称为金融资本。”也可以说“归银行支配的和由产业资本家使用的资本。”[21]资本本身在其发展的最高阶段上变为金融资本,是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融合。金融资本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而发展,并随着产业的垄断化而达到它的顶点。其本质是银行资本投入产业资本。“很清楚,随着财产的日益集中,控制银行的虚拟资本的所有者与控制产业的资本所有者,越来越合而为一。”所以,“随着卡特尔化和托拉斯化,金融资本达到了它的权力的顶峰,而商业资本去经历了最严重的衰落。”[22]  

列宁批判地吸收了希法亭、布哈林关于垄断组织理论和金融资本理论,指出竞争导致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垄断的业资本与垄断的行资本相结合而成为金融资本,银行成为万能的垄断者,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了金融寡头,通过经济上的“参与制”和政治上的“个人结合”,控制着国家经济和政治生活。值得指出的是,希法亭关于金融资本的理论是以当时的德国垄断经济发展为例进行的考察,所以,他所描述的金融资本的特征主要是针对德国的经济现实作出的,而对于美国等当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并不完全适合,这也正是后来的马克思思主义者如巴兰、斯威齐、明兹等要进一步发展这一理论的原因之所在。然而,不管怎样,正如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者布鲁厄指出的:希法亭用他的金融资本概念概括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转变的重要特征,这无疑是他对马克思主义词汇最有名的贡献。马克思分析了划分为三个部分的资本:产业资本(生产性企业,包括资本主义农业企业),银行资本(银行和同样经营货币资本的资本主义企业)和商业资本(商人资本;买卖商品,而不是生产商品)。而希法亭则认为,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分离,这是竞争资本主义时代的特征,在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已经不存在,金融资本才更能反映这一时代的特征。[23]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开始研究垄断组织问题,而这一时期,西方主流经济学还沉浸在马歇尔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理论之中。直到20世纪30年代,垄断组织的发展使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解释力日趋下降,他们才意识到研究垄断问题,于是在1933出现了琼·罗滨逊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和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把垄断引入了对市场经济学分析中,但在企业理论上仍毫无建树。  

  三、战后现代公司理论的发展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产生于二战前,兴起于二战后,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企业进行理论考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巴兰、斯威齐、明兹、布雷弗曼等,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以美国企业为例进行考察的,下面就对他们的理论进行梳理。  

1.资本存在形式从金融资本转向了“集体资本”  

  二战后,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兴起,资本主义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一变化使得希法亭等人所使用的“金融资本”概念已经不能反映企业资本的组织特征。巴兰和斯威齐在他们著名的《垄断资本》一书中指出:恩格斯对十九世纪八十到九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垄断现象有评论,但“他不曾企图把垄断纳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希法亭虽然十分重视垄断,但他认为垄断只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量”的方面产生影响。在巴兰和斯威齐看来,这样的理论阐释在研究现代资本主义问题显然是不够的,就研究企业问题来说,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是:现代美国资本主义巨型企业的资本不是以银行资本控制为主要形式的金融资本,而是企业自有资本积累为基础的产业资本的控制。对此,波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明兹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指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希法亭所讲的“金融资本”不再是垄断资本的基本形式。“金融资本是银行垄断和工业垄断混合生成的资本……银行垄断获得了借助规模和作用空前庞大的信用来控制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可能性。”[24]但二战后的金融资本已不再像20世纪初到1929年年代那样占统治地位。明兹以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企业资本结构为例指出:美国企业已经不像是金融资本阶段那样依赖金融机构,企业自筹资金(利用利润投资)超过了股票筹集资本和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本。美国“利润在所有工业公司的全部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将近50%。在许多公司中,如同用汽车公司、福特公司,投资利润比重甚至超过全部资本的一般还多,而有实则超过80%。”他同时还列举了100家瑞典企业的财务状况,这些企业在1961年全部投资中约74%是通过自筹资金来弥补的,外部资金所占的比重相当小,仅为10%左右;发行新股票的收入约占16%。[25]由此,明兹得出结论:现代资本主义巨型企业越来越摆脱金融机构的控制,“在美国,不是银行控制工业企业,相反,“存在这样的跨国公司,它们在自己的世界体系中增殖那么多的资金,以至它们本身就成为自己的银行家。”所以,“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是,大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的作用扩大,因为这些公司本身就是工业资本日益发展的核心力量。”[26]  

   那么,金融资本之后的资本组织形式被称为什么资本?巴兰、斯威齐和明兹都没有具体概念,在巴兰他们那里称之为“巨型公司”的垄断资本;而明兹则称之为资本主义“集体资本”。相对于内容本身来说,概念本身的变化也需要次要一些。明兹之所以把现代资本主义的巨型资本称之为“集体资本”,体现了他对现代资本主义资本组织形式变化的认识。  

   在明兹看来,现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发生了重要变化,资本主义完成了从个人所有制向机构所有制的转变。其基本变化是股权分散在股票持有者之间(但实际领导权还是属于经营管理者)的这种公司作用日趋明显。这种公司分两类:一类是一群股东控制公司,他们掌握多数股票或所谓的股票控制额;所有权分散的公司,即任何一个股东或股东群都不掌握股票控制额。与之相适应,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如个人业主主企业、集体资本主义股份制、分散的资本主义股份制、国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等等。这其中,并不是所有的资本组织形式都决定社会的经济性质,而是占统治地位的垄断组织形式决定社会经济的性质,据此,明兹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性质是由资本主义集体所有制决定的,即“由此可将股权分散的公司所有制称为私人资本主义集体所有制,而资本主义集体所有制可分为私人所有制和全阶级所有制。”[27]这一过程是伴随股权分散化产生和演变的,同时这一过程也是利益集团化的过程,而不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的过程。  

实际上,明兹所谓的资本主义集体资本的性质就是巴兰、斯威齐所说的“公司所有制”或“机构所有制”,它一方面表明现代资本主义资本组织形式已经不是由个人或家族控制,而是通过股份公司在社会范围内筹集资本;另一方面也表明,现代巨型公司的资本以自有资本为主,而不像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样更加依赖金融机构的资本。所以,巴兰和斯威齐认为现代巨型公司特征有三个:第一,公司控制权掌握在经理部门,即董事会加主要行政人员手中。第二,经理部门控制。经理部门是一个内部循环的利益集团。他们并不是股东的产物,而是经理内部培养或从其他较小公司选拔而来。第三,财务独立。每个公司都企图通过内部资金的形成来达到独立,资金处于经理部门的控制之下。当然,与之相适应,企业内部的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    

    2.现代公司内部关系的变化  

    (1)现代公司行为模式的变化与“公司灵魂”说。明兹、巴兰、斯威齐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都同意伯利、米恩斯所提出的现代公司出现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这一事实,他们也认为钱德勒所描述的“经理的革命”这一现象客观存在。因此,一个基本事实是美国大公司的控制权在公司内部,而不是股东手里。股东要想发言,必须进入企业内部。基于这样的基础,公司的行为模式发生怎样的变化?  

巴兰、斯威齐认为,正统理论认为公司的行为模式类似于企业家行为模式,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这些的理论中,现代公司只是古典企业家的一个放大了的翻版。而伯利、米恩斯的名著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现代公司代表着同个人企业家这种较老的形式在质上的决裂,从现代公司应当期望看到根本不同的行为方式。巴兰、斯威齐同意伯利和米恩斯的观点,他们认为现代公司不再追求投资最大收益的所有者的代理人了,它把自己看作是对股东、雇员、顾客、一般公众。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公司是“有灵魂的公司”。  

在巴兰和斯威齐看来,“这个‘有灵魂的公司’学说的含义十分常深远的。事实是,如果接受了这个学说,全部传统的经济理论都必须放弃,”[28]因为没有最大化的假设,主流经济学家还有什么用?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假设试图挽救这一惨剧,结果这一假设成了主流经济学的救命稻草。巴兰、斯威齐并没有简单停留在认为现代公司不再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命题上。相反,在他们看来,问题不是现代公司追求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模式与一个不现实的假设连在一起:他们认为企业家的决策有完全的知识,即企业家是无所不知的,这个假设自然是荒谬的,它远远不是一个有用的抽象。“商号(是个人企业家还是公司,并无差别)总是发现自己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对于变化着的情况只具备有限的知识。”“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只能是追求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实现的最大的利润增长。”[29]  

在巴兰、斯威齐看来,现代公司有灵魂并不是他们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个目标是制度的产物,不是个人偏好的结果,所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司必然是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现代公司行为不同于早期企业行为在于,它们在获得利润最大化后,确实感到有责任从事社会性活动,如慈善事业、对高等教育的捐助、美化自然环境等等。这种“公司灵魂”的实质是“它从资本家人道主义的垂死的躯体中逃离出来,现在移居到了资本主义公司中。对整个制度来说,灵魂性并无丝毫增长。”[30]  

(2)公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巴兰和斯威齐认为,在他们的时代,公司由管理者而不是股东控制。公司经理人行为特征是关注工业过程的监督和调解,以“组织人”、“公司人”,而不是个人主义的身份而自居,现代经理是职业经理,他们更现身于公司事业,而不是少数人的发财。按照今天现代企业理论的说法,大公司的经理部门形成了某种单独的、独立的或者是‘中立的’社会阶级。但巴兰和斯威齐则认为这一基本观念是错误的,经理阶层是有产阶级中最活跃、最有影响的一部分。所有的研究表明,它的成员主要是从阶级结构的中层和上层补充进来的,所以,经理们是大所有者中的一员,由于他们出的战略地位,他们的作用是充当所有大规模财产的保护人和发言人。他们不是一个单独的阶级,而实际上凑成了有产阶级的领导阶层。经理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远远大于与大股东的冲突。这一点,在关于股息政策不同要求上有明显反映。一般说来,小股东倾向于高股息,而大股东则倾向于低股息,大企业财产。  

同时,经理利益与大股东利益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别性。由于现代公司实现了两权分离,所以,正统经济学中有一种假设:认为经理的目标函数与大股东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即经理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大股东追求现金收入最大化。巴兰和斯威齐认为不是这样,其实,经理和大股东在追求目标函数上有一致的地方,既考虑企业价值,又考虑现金数量。而较高股息支付率的压力往往来自于小股东。现实中的股息政策,往往是经理部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妥协的结果。现实中,少数富人或家族企业倾向于采取最低的股息支付,而大量小股东的企业则倾向于高股息政策。现实中,经理部门和大股东往往联合形成一种利益集团,处于金字塔的顶端。  

针对正统经济学把经理行为看作是“经济人”,巴兰和斯威齐认为这是一种依据心理学的假设,渗透十九世纪功利主义的思维方法,这种传统只会导致混乱和蒙昧主义。经济人形象是资本主义制度下,最高的成功形式在商业上的反映。所以,马克思认为经济人实际上资产者的形象。巴兰和斯威齐也认为,在垄断资本主义下,最高的商业形式是大公司。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青年人把成功定位在现身公司事业,提高自己的职位,追求公司高职位。经理在公司中追求名望、威信、荣誉等,因为个人形象与公司连在一起。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个人心理原因,而是社会结构使然。公司经营者要使公司有社会地位、自己有社会地位,必须确定公司发展的规模,这些目标是以利润率为标准和基础的。利润尽管不是最后的目标,却是达到最后目标的手段。是公司成功的尺度,公司合理性的试金石。  

巴兰和斯威齐针对经理人的行为,深刻地指出:公司经理人员是否追求薪金或个人收入最大化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目标,因为现代企业的经营者是公司制度下的产物,他们只是公司目标的执行者,而公司目标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不是个人目标的产物。他们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比如一个职业棒球运动员,可能完全为了钱而打球,也可能完全出于兴趣而打球,但不管个人动机如何,只要到赛场,什么动机已经不重要。因为比赛的制度规则会使棒球运动员表现出为名次最好而奋斗。这是比赛的规则使然。否则,违背规则,他就会被罚下。在棒球运动中,动机变的无足轻重,除非动机有助于行动效率,而这时动机又和其他因素,诸如体力、智力、技巧、训练等一道发生作用。斯威齐和巴兰借用马克思的论述指出:资本家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个人动机或人性,而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欲望并非出自人性,而是它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制度的产物。”[31]由此可见,垄断阶段的资本家不是个别商人,而是公司。所以,商人自己干了什么,他对个人收入的态度,与制度运行无关,重要的是他在他的公司干了什么,对待公司收入的态度。个人资本家由公司资本家所代替,构成了资本家职能的制度化。对公司经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巴兰、斯威齐引用杜邦公司总经理克劳福德·H·格林瓦尔特的话:“总经理职务的最好的类比,也许是交响乐的指挥,在他的手下,一百种左右高度专业化然而又极不相同的技巧变成了一种效能极高的单一的努力。”[32]这一说法实际上正是借用100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企业管理者的形象说法。  

巴兰和斯威齐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提出这些理论的,而这些理论后来却成了新制度学派企业理论中委托代理理论中的重要内容,不过新制度学派的委托代理论的出现已经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情了,而且他们的分析还是坚持“经济人”的那套逻辑,其理论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  

3.现代公司劳动过程的变化  

前文的分析表明,明兹、巴兰和斯威齐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主要是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本经营者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但对现代企业的劳动过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者的地位变化,并没有深入分析。正如巴兰和斯威齐在《垄断资本》一书中指出的:“我们特别意识到,像我们所使用的这种方法,结果是几乎完全忽视了在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研究中占据中心地位的一个题目:劳动过程。”[33]20世纪70年代,布雷弗曼在理论上填补了这一空白,斯威齐在布雷弗曼的《劳动和垄断资本》一书的“前言”中指出的:“现在,我们在这本著作中终于看到为弥补上述的大部分缺陷而作出的严肃认真的努力,我认为这种努力是完全成功的。这种努力‘试图系统探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特有的各种技术变化对工作性质和工人阶级的组成(与分化)所造成的影响’,”布雷弗曼“把马克思的理论应用到由于资本不停地扩大而造成的新方法和新职业上面去。”[34]  

 布雷弗曼主要从现代资本的技术变化带来的劳动过程的变化,研究了工人阶级职业、社会地位等发生的相应变化。布雷弗曼指出:劳动力的性质带有很大的潜能,有无限的适应性,这种性质一方面成为资本家赖以扩大自己资本的基础,另一方面,它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对资本家提出了挑战,资本家要利用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就必须在技术上加强管理,设法控制劳动过程。劳动过程的变化是由分工引起的,同时,“生产中的分工,是从劳动过程的分解开始的,这就是把生产劳动划分为各个组成部分。”[35]当分工和劳动过程联系起来考虑的时候,资本家得到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分工可以加强对劳动过程的管理。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的兴起,“就是要把一些科学方法应用于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企业中越来越复杂的控制劳动的问题。……它所研究的并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如何使劳动适应资本的需要。”[36]泰罗制度首先是劳动过程中的工人和技术人员分离开来,劳动过程从以技能为基础转变为一科学为基础。它的后果是“它要保证的是,当技艺下降时,工人会下降到适宜于做许许多多简单工作的无差别的一般劳动力水平,而科学发展时,它会集中在经理部门手里。”[37]由此可见,科学管理的兴起,对劳动者的影响不仅仅是让他们的劳动成为局部劳动,更重要的是,劳动技能更为下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分离。与之相给适应,工程师职业、管理劳动职业兴起。工程师的劳动是设计、规划、测量,把劳动过程分解成具有可控性,管理者负责对劳动过程的具体控制,于是,劳动者的劳动越来越隶属于资本增殖的目的。于是“劳动不再是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它转化为一种客体。管理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把全部操作、一直到最细小的动作,都加以概念化,设计测量,使适合各种训练合作业标准——这一切都是预先定好的。”[38]  

 现代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典型变化是“数字控制”,数字控制和其他许多控制系统在工业上广泛应用,是20世纪50、60年代的电子革命发生后的事情。劳动过程复杂程度提高,而工人技术水却反而下降。因为他们只需要简单训练就可以完成工作。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是生产过程处于管理部门的工程师的掌握之中,并使工人无需增加其知识或训练。同时,自动化机器还使生产资料吸收活劳动能够的数量减少。  

由于生产现代化和自动化,生产过程的重新分工,使得现代公司职业结构出现了三方面的重要变化:第一方面是销售管理人员的规模和地位提高。由于市场充满不确定性,公司为减少对其产品需求的自发性,增加诱导,增加销售活动。第二是管理结构的变化,现代管理由过去单线管理转变成把职能再分为各种职能的各部门的合成体,每个部门又增加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变成了行政部门,以控制劳动过程。最后,公司还有一种社会协调职能,他们要协调与政府、社会团体的关系。职业结构的这些变化,改变的只是雇用劳动的工作性质,而不是雇用劳动关系本身。在这些人中,少数人能够进入资本家阶级的阶层,是“由于他们为之服务的资本主义组织看中了他们的才能。”“然而这是一种例外情况,这不只是因为最高经理阶层通常来自这个阶级内部,而且还因为整个经理阶层并不是一个庞大的阶层。”[39]由此可见,新技术对劳动过程的确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对劳动分工和职业结构也产生了影响,但这并没有改变工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实质。相反,那些所谓的“服务经济”的发展,“它的使人失去人性的倾向,它使大部分居民只能从事低等的劳动。”由于服务经济大部分工人不参加工会,而且是从工人阶级最低层的贫困劳工中招来的,所以这些行业造成了工人阶级的新的低薪阶层,他们比机械化生产领域的工人要更受剥削和压迫。[40]  

布雷弗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有力地证明了在资本高度社会化和科学技术不断革命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雇佣工人的职业在不断变化,但他们的经济地位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这是对高唱“自由契约”赞歌的新制度主义者的有力回击。  

 四、跨国公司时代资本关系的新变化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跨国公司的研究,都是从资源配置和企业管理一般的角度进行的,而对跨国公司的生产关系则不予分析。然而,跨国公司发展的实践却表明跨国公司并不单纯是把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在国际范围内配置,商品在国际市场销售的国际性企业。跨国公司追求剩余价值的本质给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劳动者带来的副面影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不同,早在20世纪60年代,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就开始从生产关系的视角研究跨国公司,如前面提到的波兰的明兹、美国的斯威齐、巴兰等。  

1.跨国公司内部经济关系  

斯威齐和马格多夫在1969年10月的一篇文章中就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文章研究多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41]“多国公司指的是,在一国设有总公司并在其他国家设有各种各样子公司的那类公司。可是,这些著作中简直就没有一本是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写的。”[42]他们指出,多国公司不是为了按国家来分的各个企业单位,而是为了整体取得最大限度利润。跨国公司的产生是资本扩张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在自由竞争时期,资本的扩张主要是降低成本、增加投资、赚取较大利润,然后在资本积累;到了垄断时期,每个企业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单纯的降低成本、扩张生产能力等问题,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最主要的是保持垄断价格,并审慎地扩大生产能力,这样,资本扩张必然要求侵入新生产领域和新的市场,企业走向集团化和跨国经营。斯威齐等人对跨国公司的起源遵循了资本运动的内在逻辑,而“资产阶级经济学所谓的企业学说一直不适当地忽视了这种螺旋形成过程(资本-剩余价值-扩大的资本)的含义。”[43]所以,无法对跨国公司的出现做出科学解释。  

关于跨国公司的内部关系,斯威齐等指出:从管理的角度看,多国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属于同一国家,而不会与多国分享,在这个意义上,多国公司与国内公司没有什么不同。针对一些理论家指出的通过股票市场,多国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正在走向国际化,多国公司将成为“世界公民”的观点,斯威齐等指出,虽然欧洲人可能买美国公司的股票,但事实上,欧洲股东“通常对经营管理和政策方面不起什么影响,这就等于说,许多欧洲资本家并不把资本直接投资到欧洲企业,而是把资本交给在欧洲投资的美国资本家来处理。所谓所有权的‘国际化’就是这样变成了美国资本控制外国资本的许多途径之一。”[44]针对一些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雇用当地人属于分享控制权的说法,斯威齐等指出:这只是问题的表面,“因为控制权是原封不动地属于母公司的。如果母公司的董事会和最高管理机构也开始有很多外国人参加,那自然是个值得仔细分析的问题。”[45]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也有管理机构,也有经营管理者,这些人是跨国公司业务所在国当地资产阶级的重要部分,他们的利益如薪金、奖金、升迁等由母公司决定,所以这些管理者必须代表母公司行事,这样,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利益与它业务所在国的利益相互冲突。因此,跨国公司往往要把所在国的经营管理者“非本国化”,“这自然削弱了当地资产阶级,使得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更难于抵制来强国的要求和压力”。[46]  

2.跨国公司的国际经济关系  

米夏勒认为,跨国公司的本质特征不在于资本和劳动在不同国家的流动,也不在于资本输出,“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输出。世界范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由在国外建立子公司(以反对通过贷款的‘有价证券’投资,或购买作为纯粹金融资产的股份)的公司或金融集团的直接投资所创造的。大的垄断公司和金融资本的出现是海外子公司创立的必要前提。”[47]由此,米夏勒认为跨国公司主要是把生产组织移至落后国家,剥削廉价劳动力,然后把商品在世界范围内销售。  

斯威齐等人指出:从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看,资本没有国籍,但从资本带来剩余价值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角度看,资本是有国籍的,因为资本本质是一种生产关系,“资本的国籍不属于资本所在的那个国家,而是属于掌握这些资本的人。”可见,“资本虽然具有其量的方面,但基本上不是一种东西或物质,而是一种关系。……因此拥有资本纯粹是剥削工人的权利。所有资本家都有这样的权利。因此,资本家们在如何对待工人方面利益是一致的。”[48]然而,跨国公司还有其特殊性,那就是它使得一部分资本家拥有比另一部分资本家更优越的剥削权利,而这种特殊权利的存在经济上依靠强大的资本,政治上依靠强大的国家,所以,资本不可能没有国籍。事实上,跨国公司和它所在的业务国家之间存在深刻矛盾,而一些辩护者却认为合作是主要方面的,矛盾是可以调和的,他们认为跨国公司能够大力帮助不发达国家建立由他们自己控制的工业。斯威齐等人则认为,跨国公司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为母公司利益最大化行动,他们控制其他国家的资源、剥削劳动力、操纵当地政府、造成环境污染等,都是必然的。  

斯威齐引用保罗·巴伦的论证指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它的生产剩余额的大小和利用情况。我们现在来看一看,一个国家的经济被多国公司渗透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生产剩余规模的大小和其利用的控制权都操纵在不同国籍的外国资本所有者或其官员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多国公司虽说不算是东道国一切经济发展的敌人,只有那些丧失了国民性并供外国资本驱策的人除外。”[49]  

跨国公法国马克思主义者热拉尔•迪蒙和多米尼克•莱维也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两个金融霸权阶段,第一个“金融霸权期”是19世纪末~1933年,这个阶段资本特征就如希法亭所分析的那样;第二个“金融霸权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阶段。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最富有的资本所有者和金融机构对整个经济行使着权威和控制,当然这种控制实施的主体是跨国公司而不是金融公司,同时这种控制不仅在国内,更主要的是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作为中心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资本所有权,控制外围国家的资本和利润。他们指出:“在新自由主义盛行的年代,来自国外的资本收入流量达到了国内利润的80%!”[50] 当然,这种高利润率是跨国公司“通过强给劳动与管理之上的纪律,以及对剥削外围国家的刺激,即依赖其施加的达到历史记录的获利水平的压力,实现资本所有者收益和财富的恢复的。”[51]  

3.跨国公司中金融资本的新变化  

跨国公司最高的的管理机构越来越脱离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正如斯威齐指出的:“总公司关心的愈来愈是纯粹金融方面的事务。即利润和积累方针的决定,而把生产、工艺等等问题的处理权交给下属机构、子公司和负责生产甚至在更大程度上是负责公司许多产品销售的工厂经理。”因此,“简单地说,多国公司是二十世纪后五十年金融资本的关键体制。”[52]那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跨国公司的金融资本运动呈现出何种特征,法国马克思主义学者费郎索瓦·沙奈等在1996年出版的《金融全球化》一书中做了很好的阐释。  

该书们在中文版序言中指出:“本书是凯恩斯学派、调解学派和马克思学派之间对话的成果。”[53]它们认为在当今全球化时代,金融化全球对世界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在他们看来,当代资本主义的资本组织形式基本特征就是“金融全球化”。他们对当代资本主义特征的这一判断,似乎是对希法亭理论的回归。然而,从内容上看,并非如此,希法亭提出的“金融资本”理论强调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的结合,并且银行垄断资本占统治地位。而沙奈等人所强调的金融资本,是以工业资本为核心,同时工业企业中的金融活动构成了企业经济行为的最重要内容。如果说希法亭时代的金融资本是强调银行资本向工业资本渗透的过程,那么今天的金融资本则是工业垄断资本向金融领域渗透的过程。值得指出的是,希法亭的金融资本理论是以当年的德国为例作出的实证分析;而沙奈等人今天对金融全球化的分析则是以法国为例做出的实证分析。从活动主体上看,全球化条件下的金融资本不是由一般垄断组织,而是由大型企业集团来作为载体。他们指出:“我们清楚地看到,工业中占统治地位的大企业集团,在20年来逐步形成的全球化金融体系内表现活跃,并深深地改变了自己在资本增殖方式上的战略决策。实际上,它们越来越明显地变成金融集团。确实,它们仍以工业活动为主,但在经济前景充满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其生产活动方面的决策越来越经常地受到错综复杂因素制约,受到‘金融全球化’带来的种种机会的左右。这种行为表明,大企业集团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如各种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等)一样,为促进全球经济金融化发挥了重大作用。”[54]  

他们认为,现代企业集团以金融为中心,有诸多不同部门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整体中,资本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以生产设备等形式存在的、作为生产过程基础的资本;另一部分是所有权和债权构成的、并表明其所有者有权分享创造出来的价值的资本。于是,资本似乎具有了马克思所说的法律的和经济的双重意义的资本。而且,现象已表明货币资本在企业增殖中起主导作用。然而,沙奈指出:值得明确的是,这种增殖并不是来自货币固有的或天然的所有权属性,而是由于资本组成了一种社会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使资本得以占有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资本结构的变化,使得资本增殖在两种极端不同的形式下进行:一种是通过公司实现工业投资;另一种是在金融市场上纯粹金融投资行为。现代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所有者可以用这些工具控制别人创造的部分价值。金融全球化是使得大企业集团将其资本的增殖转向了金融市场,集团财务管理的性质发生了重要变化,他们不再是仅仅控制和分配利润,而是积极参与股市和外汇市场的投机活动。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者认识到,如果自己不去有步骤、经常性地干预这类市场以获取收入,他们可能将增加机会成本。所以,企业集团开始建立自己的银行,企业银行变成了利润中心。“1982-1989年期间,法国企业用于生产性投资份额从76%下降到47%,而其占有的金融资产则从2.9%上升到35%。新增加的这部分金融资产是由不动产(股票、债权)和金融投资(货币合同证券、证券投资机构)两部分组成,它们几乎各占一半。”[55]  

究竟该如何认识大企业集团中生产性和金融性投资之间的关系?沙奈首先批判了主流经济学中关于生产性投资和金融性投资的分析方法。他指出,金融资产模式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追夺效应的基础上的,该模式认为企业在每阶段都要根据资产预期收益和资产风险来决定选择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这一理论建立的假设是: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不存在任何障碍,而且,企业经营者有足够的理性能够判断出哪种资产收益更高。“然而,在现实中,人们不论是对投入到生产中的资本的预期收入率还是对金融资本的预期收入率都拿不准的。”所以,“我们认为,研究生产性与金融性投资间的关系,要求人们不能把二者单纯地看作是理性的个人根据掌握的收益预期作出的一种互换的、可替代的、相互排斥的选择。”[56]金融全球化的今天,企业集团追求的行为方式是先扩大资源,如股票、债权等,再把它们经过一定金融工具进行组合,形成各种金融资产。这一过程推动了有价证券的价格上涨,同时也增加了股息的分红比率。它导致的结果是企业集团中的虚拟性资成为主要载体,进而使资本的金融形式与生产性形式相脱节。尽管如此,但毫无疑问,它们固有的资本职能最终还是生产性行为。从实质上看,金融收益,是对生产过程中新创造价值的各种提取而生成的,从社会资本再生产来看,金融资本的本质属性仍然是寄生性的。  

现代金融全球化带来的资本组织结构的新特征,与企业所有者对企业施加的影响密切相关。作为股东,他们考虑的往往是股息和红利,所以,他们更希望自己的资本能够迅速增殖,至于公司是从事生产性投资还是金融性投资,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由于现代生产中技术进步很快,固定资本更新以及产品创新要求都很高,这无疑加剧了工业资本的不确定性,所以,按照股东的“短期主义”的逻辑,他们宁愿选择金融资本带来迅速增值。沙奈他们认为,金融全球化下的企业行为从“生产的逻辑”转向了“金融逻辑”,尽管这样会在短期内产生价值的增殖,但长期必将损害经济的物质基础,国际性的危机不可避免。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有其深刻性和解释力,同时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也是开放的理论和发展的理论,我们既不要妄自尊大,也不应妄自菲薄,而是努力去挖掘和拓展,以解决我们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 2005年4月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民大学谢富胜博士的专著:《分工、技术与生产组织变迁——资本主义生产组织演变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阐释》,从劳动过程的视角对马克思主义生产组织理论的发展做了开创性研究。也可参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生产组织理论的发展》,载《经济评论》2005年第4期,这些研究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在此深表感谢。

[2]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论述,理论界已经研究很多,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3] 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82页。  

[4] [英]布鲁厄:《马克思主义的帝国主义理论》,陆俊译,重庆出版社,2003,第90页。

[5]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第105页,1999。

[6]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第114页,1999。

[7] 同上,第120页。

[8] 同上,第123页。

[9]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130—131页。

[10]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402页。

[11]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131页。

[12]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160页。

[13] 布哈林:《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4页。

[14]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217页。

[15] 同上。

[16]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229、247页。

[17] 参见《资本论》第一卷,第393页。

[18]布哈林:《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07页。

[19]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222页。

[20]布哈林:《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08页。

[21]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252页。

[22]希法亭:《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9,第253页。

[23]布鲁厄:《马克思主义的帝国主义理论》,陆俊译,重庆出版社,2003年版,第113—114页。

[24][波]布·明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和发展趋势》,陈远志、李蕙华译,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59页。

[25][波]布·明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和发展趋势》,陈远志、李蕙华译,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60-61页。  

[25][波]布·明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和发展趋势》,陈远志、李蕙华译,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47、48页。  

[25][波]布·明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问题和发展趋势》,陈远志、李蕙华译,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60页。

   

   

[28]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7页。

[29]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32页。

[30]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1页。

[31]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47页。

[32]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2页。

[33]巴兰、斯威齐:《垄断资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4页。

[34]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前言第2、3页。

[35]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69页。

[36]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79页。

[37]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112页。

[38]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160页。

[39]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228页。

[40]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方生等译,1979年版,第248页。

[41] 在诸多马克思主义文献中,经常使用“多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从含义上看,这个概念与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是同义语。

[42] 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02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3]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11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4]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04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5]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04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6]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05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7] [英]布鲁厄:《马克思主义的帝国主义理论》,第266页,重庆出版社,陆俊译,2003年版。

[48]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06-107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49]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23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50] 热拉尔•迪蒙、多米尼克•莱维:《新自由主义与第二个金融霸权期》,载《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第10期,丁为民、王熙译。

[51]热拉尔•迪蒙、多米尼克•莱维:《新自由主义与第二个金融霸权期》,载《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第10期,丁为民、王熙译。

[52]斯威齐、马格多夫:《美国资本主义的动向》,第120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53] 沙奈等著:《金融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54]沙奈等著:《金融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7页。

[55]沙奈等著:《金融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8页。

[56]沙奈等著:《金融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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