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译丛”总序
孟 捷
所谓“演化经济学”,是上个世纪70和80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界逐步形成的一股思潮,它不满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范式和过度的数学形式主义,试图为整个理论经济学的发展重新定向。到目前为止,“演化经济学”并没有产生出一致公认的代表性理论,但它已经有了自己的研究纲领,对于经济学在21世纪的发展有着不可轻视的意义。
演化经济学家还往往被称作新熊彼特派(neo-Schumpeterian),纳尔逊和温特是演化经济学的两位著名代表,他们在介绍自己的理论时曾这样说:“的确,‘新熊彼特的’这一名词是我们整个分析方法的适当名称,正像‘演化的’一词一样适当。更为准确的是,可以合乎情理的说,为了成为新熊彼特派,我们才成为演化的理论家。” [1]
有趣的是,许多演化经济学家,是在经济系以外开展学术活动的。著名演化经济学家霍奇逊曾就此指出:
“有很多促进了我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体系的理解的杰出而且仍然健在的经济学家,目前并没有供职于经济系。诸如W·布来恩·阿瑟(W. Brian Arthur)、克里斯托弗·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理查德·纳尔逊(Richard Nelson)、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和西德尼·温特(Sidney Winter)等著名的、富有创造性的人物,已在经济系以外的地方取得成功。他们的很多研究成果鲜见于最著名的经济学杂志,大多见诸商学院、技术政策、公共政策和国际关系之类的出版物。经济系已经成了应用数学家的天堂,而非研究现实世界经济的学生的乐园。令人遗憾的是,经济学系滋养了符号而非实质,成就了公式而非事实。”
他还说:“如果经济学还没有死亡,也是正在死去。经济学不管是在苟延残喘,还是已病入膏肓,在目前普遍流行的经济系框架之内,其复原的希望极为渺茫。”[2]
西方大学经济学教育的这种现状迫使大学生们起来反抗,例如法国的大学生们就在几年前发起了一个经济学改革运动,目前这个运动已影响到英美等多个国家。“造反的”学生们把新古典经济学称作autistic economics,意思是脱离现实、离群索居的经济学,把自己向往的经济学称作post autistic economics(超越脱离现实的经济学)。[3] 另一方面,在一些第三世界国家,随着以“华盛顿共识”为指导的经济政策的相继失败,新古典经济学的声誉受到严重打击。[4] 可以说,对一种新的、富于变革精神的经济学的期待,已经在世界范围里播下了种子。
从产生以来,演化经济学已经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文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根据魏特的概括,演化经济学主要在下述方面推进了经济学的进步:
1. 总量经济活动在可能是非连续的、但不断出现的各种创新潮流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
2、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在竞争性的创新斗争中的绩效,以及运用达尔文的概念来理解这个问题的适用性;
3、在进化的视野中理解市场的运作,以及历史中的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
4、社会规则以及制度的突现和变异,它们构成了经济互动赖以进行的不断变化的框架;
5、生产技术的变化以及它对人口增长和福利的长期影响;
6、在个人行为的层面上,所有那些造成变化的努力的基础是什么。[5]
随着“演化经济学”这股思潮的兴起,学者们也开始从思想史上为“演化经济学”寻找源头,不仅熊彼特、凡勃伦和哈耶克,甚至连马歇尔这样的人物,也曾被学者划归演化经济学的鼻祖之列。而且,演化经济学的含义也趋于多样化,个别学者甚至主张新古典经济学也应该包括在演化经济学的范畴内。[6] 英国学者霍奇逊就指出,在经济学文献中使用的“演化经济学”一词可以指涉以下不同的思想派别:
“凡勃伦主张一种‘演化的’和‘后达尔文主义的’经济学。凡勃伦和康芒斯传统下的制度主义者往往将他们的研究称为‘演化经济学’,虽然他们经常是将‘制度的’和‘演化的’这两个概念作为事实上的同义语使用,这从美国背景的制度主义的‘进化经济学学会’的名称中可见一斑。
“熊彼特曾有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形容为“演化的进程”的著名论断。而国际熊彼特学会出版的刊物名为《演化经济学杂志》,亦足以证明熊彼特的追随者们的研究也属演化经济学的范畴。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研究通常也被视作‘演化的’。我们可以从门格尔关于货币和其他制度的演化理论和哈耶克的后期著述——尤其是关于自发秩序的著述——中广泛使用的生物学的演化隐喻中窥其侧影。
“此外,斯密、马克思、马歇尔等百科全书式的大师的经济学有时也被认为具有‘演化的’性质。
“演化博弈论是数理经济学发展最耀眼的前沿领域,并且正在从理论生物学的相关数理研究中获取灵感。
“‘演化’一词有时又与‘复杂理论’——以应用包括混沌理论和其他种类的电脑模拟的美国圣达菲研究所的研究为代表——相联系。在他们的研究和类似的模拟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复制器动力学(replicator dynamics)、遗传算法、遗传规划等字眼。”[7]
因此,首先需弄清的是,我们要讨论的“演化经济学”,到底具有什么含义?
1、 什么是“演化经济学”?
霍奇逊根据本体论、方法论和隐喻这三个标准,界定了他所认同和主张的“演化经济学”。[8] 他的观点是有代表性的,基本反映了演化经济学的宗旨,兹介绍如下。
(1)本体论的标准:是否对以下假定给予充分的强调,即经济的演化过程包含着持续的或周期性出现的新事象(原文为novelty,又译新奇性,新事象是借鉴了日本学者的译法)和创造性,并由此产生和维持制度、规则、商品和技术的多样性。
(2)方法论的标准——是否反对还原论(reductionism):在社会科学领域,还原论可以表现为方法论个人主义,后者主张:“一切社会现象(它们的结构和变迁),原则上只能在个人的层面上——依据个人的个性、目标和信念——得到解释”。这样,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解释就必须被还原到作为元素的个体及其相互关系中。与此相关联的,是对寻找宏观经济学的可靠的微观基础的不懈努力。除了方法论个人主义之外,包括主张部分应该在整体的层面上得到解释的“整体主义”。 另一方面,反还原论的观点则认为,复杂系统在其不同的层次上呈现出突现的特性,每一个层次都不能被完全地归约到另一个层次、或在另一个层次上得到完整的解释。对更高层次的突现特性的分析,不能完全还原(归约)到基本的元素的层面上。霍奇逊指出,演化经济学应该是反还原论的。
(3)隐喻标准:即是否在理论上广泛使用生物学隐喻。他指出,使用生物学隐喻的动机在于取代支配着主流经济学的机械论范式。许多演化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在其性质上更接近于生物系统而非机械系统,对经济作生物学的隐喻更为恰当。不过,他也提到,也有一些演化经济学家不同程度地与采纳生物学隐喻保持距离。
霍奇逊根据这三个标准定义了他心目中的真正的演化经济学,他称之为NEAR演化经济学,这里的NEAR是“接纳新事象、反对还原论(Novelty Embracing, Anti-Reductionism)”这几个英文词的第一个字母。他还根据这三个标准绘制了图1,为各位经济学家划定了理论位置。图中处于阴影部分的人物,便是他眼中的演化经济学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标准中,生物学隐喻的标准是个“软”标准,因为霍奇逊最终在为不同经济学家分类时,只采纳了头两个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某位学者符合这两个标准,而不管他是否赞成采纳生物学隐喻,都被看作“NEAR演化经济学家”。
还可以参考其他演化经济学家对于什么是经济演化所做的定义,例如,斯坦利·梅特卡夫(Stanley Metcalfe)提出,经济增长的实质是经济的结构性转变(economic transformation),作为一种演化过程,经济的结构性转变包含着三个要素,或者说,是个“三阶段模型”:第一个阶段是行为的变异或微观多样性;第二个是将变异转变为经济变迁模式的选择过程;第三个阶段则是产生和再产生行为变异的发展过程。他特别强调,如果没有第三个阶段即发展过程,演化框架便有严重的缺陷,“演化不能简化为仅仅是变异和选择问题。正是通过发展
图1 :“演化经济学”分类
本体论的标准 方法论的标准 隐喻的标准 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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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 ‘NEAR’(接纳新事象、反还原论的)演化经济学
来源:Geoffrey M. Hodgson, Evolution and Institutions: On Evolutionary Economics and the Evolution of Economics, Cheltenham , UK : Edward Elgar,1999, p.135.
过程,我们才有了产品和生产方法的创新,通过选择过程,才有了不同经济活动相对重要性的连续变化。” 此外,“经济制度和组织也是演化的,它们也要经历变异、选择和发展的过程,所以,经济的结构性转变包括了制度结构内的演化和制度结构本身的演化。”
关于这里提到的选择过程和发展过程的关系,他还指出:“关键步骤是要认识到,任何选择过程都要摧毁其赖以存在的多样性,正如列万廷所言:‘演化消耗掉了它自身的燃料’。因此,演化理论不仅需要解释个体群中最初存在的大量的多样性,而且需要解释这种多样性的历时补充。如果没有新的多样性,演化过程将衰竭。发展过程为这一谜团提供了答案,于是演化就成为包括行为多样性的生成和毁灭在内的三阶段纲要。经济演化尤为如此,熊彼特对它的特征做出了简要的表述:‘创造性毁灭’,纳尔逊和温特以来演化增长理论的主要文献对此也表示认同。而且,正是选择过程和发展过程的相互依赖才构成了对演化增长内生解释的关键。选择过程的结果塑造了发展过程,反之亦然。”[9]
2、 马克思是演化经济学家吗?
那么,马克思是演化经济学家吗?在演化经济学家内部,对这个问题是有不同看法的。C·弗里曼和F·卢桑把马克思认作演化经济学的前驱,纳尔逊和温特也对马克思持有十分同情的态度[10],而霍奇逊则把马克思逐于演化经济学的大门外,据霍奇逊看来,马克思经济学不符合接纳新事象这个本体论的标准(见图1)。不过,总的来说,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就马克思是不是演化经济学家这个问题充分地展开讨论过。
要回答马克思与演化经济学的关系,可以从马克思经济学范式的“硬核”着手。在我们看来,马克思经济学范式的“硬核”即历史唯物主义、以及马克思对其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和演化经济学所强调的本体论原则并不是相互排斥的。
2.1 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或劳动概念与新事象标准
吴易风教授曾在1997年的一篇文章中令人信服地指出:在马克思的著述里有一个“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不幸的是,由于斯大林时代编纂的教科书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力,这个原理被广泛地遗忘了,并代之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在先前的论述中,我们曾试图进一步指出:问题不仅在于重新确立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还必须摆脱对这个原理的决定论解释,换句话说,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回答:为什么在大体相近的生产力水平上,中国的封建制和西欧封建制有如此之大的差异?为什么在现代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会产生出美国式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和丰田的精益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11]
根据“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生产方式是联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介。我们曾提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作为具有因果性质的规律,必须以设定目的的实践(这里是劳动)为中介。脱离这一中介,这种矛盾运动就沦为具有拜物教性质的规律。劳动范畴内含的目的设定因素,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仅具有决定论的色彩,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选择性。”[12] 生产方式就是“组织和进行劳动的方式”,正是这种在组织劳动的过程中存在着的可选择性,才在彼此近似的现代工业生产力的水平上,产生出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和精益生产方式的差异。
为了便于理解劳动范畴所内涵的选择性、以及与新事象的创生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回顾一下马克思对劳动范畴的规定。虽然在动物界也能发现一些动物进行劳动,但马克思自始至终强调了人类劳动所具有的目的论设定的特征。在比较建筑师的劳动和蜜蜂的劳动时,他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更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上的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13]
在这里,从观念中产生的目的论设定,在本体论上先于其物质的实现。另一方面,劳动中的观念因素与其物质上的实现,是只有在思维中才能相互隔离开来的活动。目的论设定,只有通过物质的实现过程,才能成为真正的目的论活动,否则只能是一种意愿。
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卢卡奇,在其晚年的本体论著作中发展了对劳动范畴的本体论分析,他的这个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演化经济学所倡导的新事象标准之间的关系。
卢卡奇指出,一个成功的劳动过程要求劳动者把自然界自在地存在着的因果规律转变为“被设定的因果性”,以便达到人的目的。他写道:“构成劳动的物质部分的那种独特的、靠目的论推动的因果系列,根本不会自动地、从自然存在的自在地发挥作用的因果系列中产生出来,……自然规律譬如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没有造出过轮子,尽管轮子的性质和功能完全可以归因于自然规律”。因果规律可以不依存于任何目的论设定而存在,而目的论设定却只有在与因果规律相互联系的条件下,在劳动的具体整体中,才能获得现实的存在。卢卡奇还引用了黑格尔的下面一段话来说明这一点:“人利用大自然自己的活动例如钟表发条的弹性、水、风等,在大自然的感性的此在中做出某种与大自然本来想做的完全不同的事情,大自然的盲目作为被人变成了合乎目的的作为,变成了大自然本身的对立面”,而且人“让大自然改变自己的面貌,自己在旁边观看并不太费力地导演着这一切……”。[14]
在劳动过程的目的论设定中,所谓新事象或新奇性出现于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设定目的,另一个环节则是确定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
初一看来,劳动的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因此,在需要和生产的关系上,似乎前者应该占据着先导的位置。可是,马克思曾一再指出,与动物的需要不同,人的需要是被实践活动设定和改造的对象,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需要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丰富的体系。即便是人的本能的需要,它的满足方式也经历了历史的变化。马克思以下面这些话深刻而简练地表达了这一点:“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15]
使人的需要和动物的需要区分开来的标志在于,人的需要无论从内容和满足的手段上看,都是劳动过程中的目的设定的产物。卢卡奇指出:“从总的趋势上说,劳动使人逐渐摆脱那些纯粹自发地起作用的生物学性质的需要,使人不再单纯从生物学的角度去满足这些需要,并且让目的论设定变成人的决定性的需要,而就其本性而言,这种需要立刻就获得了某种可选特征”。[16]
另一方面,新事象或新奇性还出现在确定手段的环节上。用卢卡奇的话说,一个成功的劳动过程,必须扬弃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异质性,促成“设定的目的”和“设定的因果性”之间的“同质化”,也就是“造成某种自身同质的东西:劳动过程以及最终的劳动产物”。卢卡奇指出,“人们不应忽略这样一个朴素的事实,即设定的目的能否实现,这仅仅取决于在确定手段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把自然的因果性转变成了——本体论意义上的——设定的因果性。目的的设定产生于社会的人的需要;然而为了使它成为一种真正的目的设定,对于手段的确定,即对于自然的认识,必须达到一定的与这些手段相适应的水平;如果这些手段尚未获得,那么目的的设定就仅仅是一项乌托邦工程,一种梦想。”[17]
在这里,知识的形成对于手段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前提:“确定用以实现所定目标的手段,必须包含对一定的对象性和过程的成因的客观认识,……在这方面,确定手段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它要揭示在相关的对象中不以人的任何意识为转移地自在地起支配作用的那种东西;另一方面,它要在这些对象中发现进行新的组合和执行新的职能的可能性,因为只有把这些可能性发动起来,才能实现在目的论的基础上设定的目的。……假如原始人拾取一块石头作斧子用,那么他必须认识到——往往是偶然产生的——石头的属性与石头的一定的具体的可用性之间的这种关联。……劳动越发达,这种情况就越清楚。” [18]
在这些论述里,卢卡奇极其清晰地揭示了,新事象或新奇性是劳动范畴所蕴涵的本质特征。必须指出的是,我们在此谈论的劳动范畴,是一种创造性的生产活动,而不是重复性的实践。这种创造性在卢卡奇眼里,构成了社会存在得以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用卢卡奇的话说,新奇性一方面是活劳动的对象化的产物,另一方面,“这种新的东西不仅客观地改造着社会存在,而且还把这种改造变成了人们有意设定的对象。”[19]
显然,在创造性的劳动中所包含的新奇性这个维度,把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概念与熊彼特所注重的“创新”联系了起来。按照熊彼特的界定,创新指的是“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这个定义,和卢卡奇对劳动中所产生的新奇性的阐释,在措辞上都是极其相似的,——正是由于在石头中发现了“进行新的组合和执行新的职能的可能性”,才出现了石斧等在石器时代具有伟大意义的技术变革。虽然在劳动范畴中产生的新奇性和技术创新之间在概念上还存在着差别(在熊彼特那里,创新还意味着发明的商业化),但这种新奇性构成了一切创新活动的基础。在《资本论》里,马克思频繁地使用了“变革生产方式”的提法[20],这与熊彼特采用的创新概念是近似的。
2.2 新古典经济学在对其研究对象的界定上排斥新事象原则
和马克思经济学不同,新古典经济学在对其研究对象的界定上,排斥了演化经济学所注重的新事象原则。
按照罗宾斯提出来的著名定义,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如何把各种稀缺的生产要素,在彼此具有竞争性的用途之间进行最佳配置。在这个过程中,以最大化为目标的选择是在偏好、技术、和资源禀赋给定的条件下进行的。
由于斯大林主义教科书一度产生的社会影响,在一些人眼中,新古典经济学似乎比马克思主义更重视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可是,正如美国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内尔所指出的,在新古典经济学的行为模型中,人的行为事实上被归结为由外部刺激而产生的合理化反应,是个“刺激-反应”模型,而这是对现实的人的行为的曲解。他这样诘问道:
“即便给定这种狭隘的合理性概念,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行为模式也是不可接受的。那种决定着在各种可选择变量间进行最优选择的最大化程序,同样会对各种给定的约束条件做出价值评价,这意味着,倘若改变这些约束条件,同样会发生哪些条件的变化会带来最大化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行为者不该质疑和挑战那些给定的约束条件呢?为什么不该去发明新生产方法、新产品、新战略呢?为什么他们不了解,同样的反应型行为只会使他们的日子跟从前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想过得更好,为什么不改变刺激的含义,重新调整其偏好呢?如果行为者是理性的,他们就拥有自由意志。他们能够选择,重新检视他们的环境。”[21]
在新古典行为模型中,经济行为本质上都是适应性的(adaptive),即对于给定数据的适应,这种适应性行为在理论上必定导致整个经济体系趋向静态均衡。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拘泥于对人的行为的这种理解,其实是要论证一般均衡这个先在的理念。而均衡这个来自静力学的隐喻,被借用来表达新古典经济学家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稳定性的信仰。这种信仰,作为熊彼特所说的“图景”(vision),存在与具体理论之先,而具体理论的构建,则是为了论证这个“图景”。熊彼特还坦率地承认,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的模型,无法在理论上解释创新行为以及由创新带来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动态现象。熊彼特想要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个缺陷,提出一个资本主义演化的理论,但他的努力最终以失败而告终。[22]
新古典行为模型中的选择作为对于给定条件的适应,完全不同于体现了自由意志的、真正意义上的选择。演化经济学家何梦笔,就“批评了经济人这种思维建构里的物质决定论。正象一种自动机或人工大脑一样,新古典的经济人在这种意义上是一种人工制品。”[23] 总之,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些内在缺陷表明,它与演化经济学所倡导的前述本体论原则是根本对立的。
2.3 如何看待生物学和经济学的关系
以纳尔逊、温特、霍奇逊等人为代表的一些演化经济学家,“从生物学那里借用了基本的思想”[24],力图把来自进化论的隐喻变成经济学的范畴。譬如,纳尔逊和温特把企业的各种决策规则称为惯例(routine),并将其比作生物学里的基因:“在我们的演化理论里,这些惯例起着基因在生物进化理论中所起的作用。惯例是有机体的持久不变的特点,并决定它可能有的行为”。[25]
在一篇发表于2002年的论文中,霍奇逊从方法论的角度专门讨论了经济学和生物学的关系,他说:“演化是一个多层次的过程,自然和社会经济层次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不是所有和生物学相关的机制都可运用于社会经济层面。但是,普适的达尔文主义的原理认为,达尔文的解释中的一些一般性特征,对所有层面都是适用的,只要多样性、选择和遗传的特征存在着。”[26] 这段话里包含着两个观点,第一,即他提出的所谓“普适的达尔文主义”(Universal Darwinism)的思想:“……达尔文主义不仅包含着解释特定生物学机制的特殊理论,而且,撇开特定的遗传或复制机制不谈,还包含着适用于所有演化的开放复杂系统的一般性理论。”[27] 第二,他又意识到,生物学在社会科学里的应用存在着界限:“达尔文主义并不能提供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足够的解释。……社会现象并不能被还原为生物学现象。”[28] 但事实上, 在他进行具体讨论的时候,却淡化了第二个观点,反而提出,人在社会中的选择和生物界的自然选择在本体论上没有质的区别。著名的老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对于在经济学中采用生物学隐喻持有不同看法,理由是经济现象是人为选择(artificial selection)而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为了反驳康芒斯的这个见解,霍奇逊写道:“正在选择的人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赋予人以特权凌驾于其他的动物。而且,别的动物也在选择。蚂蚁收集并保存活的蚜虫。一头老虎选择被捕食者。一头牛先吃最鲜嫩的草。”[29]
把人在实践活动中的选择和动物的选择等量齐观,可以说暴露了霍奇逊内心中的真实思想。卢卡奇曾经深入地讨论了以上两种选择在本体论上的区别,他指出:“就其直接现实存在而言,羚羊包含着——当然不是从目的论的意义上,而是从因果性、同时也是从必然性和偶然性上说——成为狮子的食物的可能性”。而另一方面,通过劳动把一根木棍儿变成烤肉扦,则与狮子选择羚羊的过程截然不同:“一根木棍儿虽然适于用作烤肉扦,但是木棍儿的自在之在却永远不会自己表露出这种适用性”,只有劳动的人才会发现自然对象(这里是木棍儿)的那些无法直接感知的属性和关系,“并将其变成实现自己目的的合适手段。”[30] 正如前文里提到的,在劳动(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包含的选择,出现于两个环节,第一是选择目的,人的劳动是设定目的并实现这一目的的活动;第二是选择可供实现这一目的的相应的手段。人的这种目的论活动,是社会存在所专有的内容。在对劳动过程的分析的基础上,卢卡奇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征,即社会存在的最终要素是人的目的论设定;社会存在是以观念的形式引起的人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质经济规律两者的辩证的总体。[31]
在其进一步的抗辩中,霍奇逊提出,人的目的论活动实际上并不是无因之因(uncaused cause),目的性(intentionality)本身必须通过因果过程来解释。[32] 在我们看来,这里包含着一对一错两个观点,一方面,在霍奇逊笔下流露出把目的性还原为因果性的意向,果如此,卢卡奇所强调的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征就将荡然无存,社会现象将还原为非社会现象,而这是霍奇逊自己也不愿看到的。另一方面,主观意识、为实践活动而设定的目的本身,的确有必要、也可能被解释。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经过卢卡奇那样的恰当解释后,可以为霍奇逊所力主的因果解释提供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
现在,让我们再看看马克思是如何看待生物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的。在达尔文发表其进化论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并将其运用于经济学研究。马克思并不排斥采用来自生物学的思想和隐喻,在了解了达尔文的思想后,他表示进化论可以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史基础。他还喜欢把社会比作有机体,并借用了生物学里的再生产概念。在《资本论》第二版跋当中,他以赞同的口吻引用了一位俄国的评论:“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他领域的发展史颇相类似……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规律和化学规律相比拟……”。[33]
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和霍奇逊等人的观点显然有着某些近似之处。社会存在领域和生物界的生命领域的确存在着相似性,但问题是,不应该把这种相似性片面地夸大,并用生物学的原理来解释社会发展的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史上,考茨基就曾这样做过,在他诠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晚期著作里,社会存在被归结为基本上是生物学的范畴,人类历史仅成为生物学历史的一个具有独特规律的特例。考茨基没有看到,两种存在类型在本体论上有着重大区别,而马克思强调了这些区别。卢卡奇在他的《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里,深刻地阐述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有关思想,他说:“在这两个存在领域中,再生产对于存在本身来说都是起决定作用的范畴。严格地来说,存在就意味着它如何进行自我再生产。” 这一点和物理学里的存在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要在本体论上正确地把握社会存在的再生产,那么一方面必须从这样的事实出发,就是具有生物学性质并处在生物学上的再生产当中的人,构成了社会存在再生产的不可扬弃的基础;另一方面还必须始终记住这样一点,就是再生产乃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中进行的,它的基础虽然就是大自然,但是这个基础越来越由于人的劳动、活动而发生变化,以致人的再生产在其中现实地进行的社会,也越来越不再在大自然中‘现成’地得到它的再生产条件,而是通过人们自己的社会实践来创造这些条件。” 与此相反,生物界生命的再生产基本上是对给定环境的适应。[34]
在我们看来,卢卡奇的这些论述,已经预先批判了霍奇逊等人由于过分强调生物学隐喻的重要性、把生物学规律以片面类比的方式移植到经济学中来而产生的方法论上的迷误。由于盲目地看轻马克思的贡献,象霍奇逊这样的学者也不适当地夸大了演化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原创性。事实上,是马克思最先开辟了一条能够解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法论路径,诸如新事象、选择、多样性等等,都应该作为社会存在的特有范畴来加以解释,而无须特别求助于生物学。还是卢卡奇说得好:
“生物学的存在领域和社会存在领域固然有这么多关联和类似,但我们依然否认这两个领域任何重大的、本质的相似性,它们两者的质的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我们已经在前面详细地阐述过了:劳动、产生劳动的目的论设定、在目的论设定之前必须进行的可选抉择,这些乃是对社会存在的范畴结构起推动和规定作用的现实力量,它们与自然现实的动力毫无相似之处。在社会存在再生产过程中,我们到处都可以揭示出这些特定的社会动力在本体论上的优先地位。”[35]
还应提到的是,在是否可能把生物学概念直接移植于经济学的问题上,许多演化经济学家并不同意霍奇逊、纳尔逊和温特的看法。在前引论文中,霍奇逊自己就为我们开列了一份持不同意见者的名单,其中包括彭萝丝、罗森伯格、威特等经济学家。[36] 以威特为例,他尖锐地指出:“把生物学的思想移植到经济学中来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关于经济现象如何演化的重要思想是独立地产生于达尔文主义启示之外的。”[37] 顺便指出,如果考虑到演化经济学内部的这些不同意见,国内对Evolutionary Economics的现行译法,即把它译为“演化经济学”,而不是“进化经济学”,便是更为恰当的,[38] 演化经济学”的提法淡化了与生物学之间过于机械的类比联系。
3、演化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综合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本质上并不排斥演化经济学所倡导的研究主题,但是若用演化经济学的标准来衡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确存在着若干未解决、甚至未曾由自身提出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想谈谈两个基本问题,这两个问题在当前中国经济学的话语中,显得格外重要。
3.1 经济演化中的“协调”
亚当·斯密较早地涉及了市场经济和分工条件下的协调问题。协调可以区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在《国富论》开篇的制针业工场的例子里,要实现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效率,需要企业对各种局部工人的生产率进行有计划地协调。但斯密更为关注的,是宏观层次的协调。正如纳尔迅和温特所指出的,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由各种分散决策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如何形成了整个经济中的秩序。[39]
马克思也思考了斯密提出来的这个问题,他曾批判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指出这个原理是独断论的信条,因为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完全可能带来对各自的妨碍。作为资本主义的病理学家,马克思强调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必然会产生危机。但是,处于经济思想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并没有从周期性危机出发,直接得出资本主义经济崩溃的结论。相反,他提出了危机必然发生、又必然渡过的看法。这意味着,马克思赋予了危机一种特殊的功能,即使整个经济中已经遭到破坏的内在联系强制性地被恢复。[40]
除了对危机功能的这种看法外,马克思还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里,发展了关于两类分工的区别和联系的思想。这些思想更表明,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尽相同,马克思并未完全否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达成某种秩序的可能性。[41] 读过《资本论》第一卷的人大概都熟悉马克思对工厂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所做的比较。承认两类分工的差别和对立,是马克思的出发点,但马克思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类分工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思想,这一点则不太为人所注意。
在《1861-1863年手稿》里,他做了这样的设问:“为什么那种通过商品交换互相补充成整个社会生产、并通过竞争和供求规律对这种社会生产的各个代表发生作用的社会内部的分工,会同那种标志资本主义生产特征、完全消灭工人的独立性并使工人变成在资本指挥下的社会机构的部件的工厂内部的分工,并行不悖地一起向前发展。”[42]
他进一步暗示:两类分工相互促进、相互产生的关系,可以使“自由的、似乎是偶然的、不能控制的和听凭商品生产者的任意行动的”局面不至陷于完全崩溃,并达成某种平衡或秩序。对于保持平衡和破坏平衡这两方面趋势的关系,《资本论》第一卷提供了以下重要的论述:
“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而在商品生产者及其生产资料在社会不同劳动部门中的分配上,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杂乱无章的作用。诚然,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一方面因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而这种需要的范围在量上是不同的,一种内在联系把各种不同的需要量连接成一个自然的体系;另一方面因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43]
很明显,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和“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反趋势,在这里被看作是一对具有互补性的矛盾,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是这两种趋势的不断相互转化。应该指出,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和一些现代演化经济学家的思想是惊人地一致的,让我们从先前的文章里摘引一段:
“纳尔迅和温特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方兴未艾的‘演化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们曾正确地指出: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由各种分散决策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如何形成了整个经济中的秩序。对于演化经济学来说,秩序并不等于均衡,秩序毋宁说存在于均衡和非均衡的互补性之中。以研究技术创新和长波理论而知名的弗里曼和卢桑,也在方法论上论述了与此相关的问题,他们使用了‘协调’这一概念(coordination),指出:‘协调概念解释了,为什么存在着非均衡过程,以及非均衡过程为什么会受到约束;……为什么结构性的不稳定性持续地存在着,但又不会驱使整个系统朝向爆炸性毁灭。’另一方面:‘存在着协调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就存在着和谐或均衡,不管均衡在意识形态的意义上指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般特征,或者在其精确意义上指的是市场体系所具有的持久的动态稳定性特征。’两位还写道:‘马克思已经预见到‘资本主义作为整体’的协调过程的重要性,并把协调解释为各种基本趋势和反趋势——也就是冲突——的结果。’”[44]
弗里曼和卢桑对马克思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必须强调指出的是,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协调”机制的思想,和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市场经济的评价之间是有矛盾的。在《反杜林论》里,恩格斯曾经提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45]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事实上不可能内生地形成“协调”机制,无法达成任何秩序,只能导致“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带来混乱和危机。这个观点日后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且不断被强化。到了第二国际某些理论家和后来的斯大林那里,问题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将以何种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或总危机。还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都是建立在把两类分工的对立绝对化的基础上的。以列宁为例,为了解决恩格斯所概括的矛盾,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将把整个经济变成一个大工厂的思想,这样一来,工厂内部分工和劳动的社会分工的区别、以及由这种差别所带来的矛盾就将消失。显然,如果今天我们还坚持这类传统观点不变的话,那就等于默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无法提供一个合理的理论,以解释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性。
我们强调马克思的思想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是在故弄玄虚。马克思在强调两类分工的相互作用和协同演进的时候,的确没有象恩格斯等人那样,仅仅从对立的角度来考察两类分工,也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市场经济在协调两类分工的关系、从而达成某种秩序上所起的作用。在经典作家的文本中,这样的思想是弥足珍贵的,它为我们在今天发展一种科学的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出发点。
图2形象地概括了,市场经济中分散的经济决策所可能产生的三种理论结果。由于传统马克思主义没有提出一个关于市场经济的正面解释,结果就给新古典经济学的传播大开了方便之门。与传统马克思主义彻底否定市场经济具有协调两类分工并达成某种经济秩序的思想相反,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市场均衡的概念在意识形态上制造了对市场经济的非批判的物神崇拜。相对于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范式,演化经济学所主张的协调论,在我们看来是解决问题的更可行的出路。
图2 从市场经济各主体的分散决策中所产生的三种理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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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经济学的具有辩护论性质的“一般均衡”论 |
还要指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没有取得一点成就。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已经在两个方向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协调论。首先应该提到的,是以阿格列塔(M. Aglietta)、利佩茨(A. Lipietz)为代表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调节学派”(regulation school),他们通过积累体制、调节方式和结构形式等理论概念,力图阐明在特定的资本积累体制下(如福特主义积累体制)达成协调的条件和过程。
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二战后经历的“黄金年代”,曾经迫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回答资本主义为何“垂而不死”的问题。标准教科书的解决方法是,把这个阶段命名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把资本主义能够获得发展的原因归于国家的外部干预。但是,这个解释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协调是通过纯粹外在的手段而实现的,和经济自身的运动规律缺乏有机的联系。“调节学派”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这个缺点,他们把分析的焦点重新放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上,并指出,随着福特主义劳动过程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建立在这一劳动过程转变基础上的阶级斗争的发展,实现了工人阶级消费方式的转变、以及工人阶级消费标准的确立。作为阶级斗争的产物,出现了象集体谈判等一系列制度化了的复杂的社会关系,阿格列塔把这些制度称作“结构形式”(structural forms),并指出,这些“结构形式”是从资本主义的基本社会关系即雇佣关系中发展出来的,是帮助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变、确保整个社会经济达成协调的中介。一种积累体制便是这些结构形式的总体。诸如集体谈判、年金制度等等是在福特主义积累体制下产生的结构形式,它有助于确立工人阶级的稳定增长的消费标准,进而有利于实现在大规模生产方式下生产出来的产品。阿格列塔还认为,关于结构形式的理论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奠定了基础。[46]
调节学派没有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性上,而是考察了在特定的资本积累体制下(如福特主义积累体制)达成协调的条件和过程,这是它区别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方。大概由于调节学派对福特主义积累体制下的社会协调机制的分析,它还被某些学者看作是演化经济学的一个流派。[47]
另一方面,现代资本主义给人以深刻影响的是,它是名副其实的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动机。技术创新及其引致的投资,是帮助资本积累克服其内在矛盾,推动经济增长和结构性变迁的重要力量。在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曼德尔曾对技术革命与资本积累的关系多有讨论,但在我们看来,他还是没有充分把握到产品创新对于资本积累的积极作用。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巴兰和斯威齐,甚至否认技术创新是影响资本积累的内生因素。[48]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乐意向读者介绍笔者本人和高峰教授力图把产品创新纳入资本积累理论的研究。[49] 在这一研究中,笔者曾得出了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如下结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有在一个不断扩容的分工体系中才能繁盛起来。产品创新及新兴产业部门的建立,在质上扩大了劳动的社会分工体系,使得‘劳动(从而剩余劳动)的质的差别的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样化,本身越来越分化’,由此扩大了既有的交换价值体系,为资本创造了对等价值的新的源泉。卢森堡在强调资本积累的地域空间的重要性的时候,忽略了分工和交换价值体系的内生性扩张。资本可以通过这种内生空间的创造,周期性地克服它在运动中、在时间中遇到的界限。”[50]
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那些内在矛盾还在起作用吗?我们的结论并不排斥马克思所揭示的种种矛盾,而是指出,存在着这些矛盾被协调的可能性。此外,矛盾也不仅存在于马克思所指认的领域,还存在着詹姆斯·奥康纳所谈到的资本主义的“第二重矛盾”,即资本积累和生产的诸条件(尤其是生态条件)之间的矛盾。[51]
和日新月异的现实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释力还亟待于发展。在十月革命时代,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显然认为,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已有了足够深刻的理解。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还有那样的自信了。对于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还存在着许多盲点。如果我们在认识上并没有足够深刻而全面地把握资本主义这个变动不居的对象,就无法过多地预测它在现实中被扬弃的条件。
3.2 资本主义制度多样性的问题
在《资本论》里,马克思力图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的分析,把握资本主义发展的动态的、历史的特征。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中,马克思对他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做了这样的说明:
“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但是,如果德国读者看到英国工农业工人所处的境况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以德国的情况远不是那样坏而乐观地自我安慰,那我就要大声地对他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
“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52]
美国学者拉左尼克曾经是著名经济史家钱德勒的同事,他也深受马克思的影响,在《车间的竞争优势》这本书里,他从方法论上批评了体现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里的观点。[53] 他认为,第一,马克思力图在英国经验的基础上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运动规律,没有提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可能存在多样性的问题。他写道:“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是以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国度的经验为基础的,所以马克思无法预见和比较十九世纪后期及其后不同国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崛起的状况,并从中提升出更深刻的理论。即使生产力都一样,当政治和文化背景不同的时候,生产关系也会不同。因此,资本主义企业的成败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有不同的表现,因为不同的政治文化背景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权力结构,而这又会产生不同的劳动与报酬分配关系。”“马克思把自己的理论看成是资本主义的决定性模型,适用于任何存在私有财产和雇佣劳动的地方和时代。”
第二,在马克思看来,英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发展得最为典型的地方,但拉左尼克指出,马克思对英国历史经验的理解存在着片面性,原因是,他受到了恩格斯和尤尔对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描述的影响,后两人强调了这个时期激烈的阶级矛盾。拉左尼克认为,在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工人在车间内部分工和技术的采用上拥有可观的权力,车间管理中存在着所谓技术工人控制的情况。资本家也普遍倾向于和组织良好的工人团体相和解。当时英国工业所占据的世界工厂地位,也有助于这一和解的实现。
诚然,在上述问题上也可以为马克思做些辩护:他所处的时代尚属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还来不及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不同的文化及政治背景相结合而产生的复杂性。在给俄国民粹派的回信中,马克思开始意识到,不能把他根据西欧经验而得出的规律无条件地应用于地球上的其他国度。[54] 但不管怎样,下述问题是存在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制度多样性的理论还有待于发展。马克思主义分析传统一直强调对资本主义历史演变的纵向分析,对于制度多样性的分析则显得十分贫弱。而资本主义的演化不仅是纵向的发展变化,也包括横向的制度多样性的创生,这一点和生物界的进化过程是类似的。就发达资本主义经济而言,就存在着盎格鲁-萨克逊模式、日本模式、莱茵模式等。[55] 以日本模式为例,在二战后建立的以终身雇佣制为典型特征的企业制度,便与马克思所分析的雇佣劳动关系有着重大的不同。这种“集体资本主义”企业(拉左尼克语)在以下几点上与经典的剩余价值论是相矛盾的:第一,以解雇工人为最终惩戒手段的雇佣关系不存在了,劳动对资本的隶属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双方的合作。第二,企业投资于工人技能的培训,而不是把消灭工人的技能作为控制劳动的手段。第三,工人和管理者在价值创造中不是零和博弈的关系,彼此有可能分享价值创造的收益。如何在理论上解释这种“集体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尚未妥善解决的难题。
3.3 简短的结论
演化经济学的崛起,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以及中国经济学的自主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笔者相信,未来的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的某种创造性的综合。
刚刚进入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学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在一些姑且算是天真的头脑看来,在制度上和美国“接轨”就会自动使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国家,而所有这类“接轨”的前提,是在观念上先和新古典主流经济学“接轨”。为此,必须在中国的经济学教育中进行“洗脑”,甚至研究生教育也是不必要的,大可把经济学博士生们全都派遣到美国去学习。在这种议论中,具有半殖民地色彩的、依附性的思维方式是清晰可辨的。[56] 就象坚持自主创新和发展自主技术标准是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绝对前提一样,在经济理论和意识形态领域,也需要有一大批屏弃了奴颜和媚骨,勇于为创立具有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的经济学而努力的经济学家。为此,笔者深为赞同陈平教授最近发表的意见,让我们引述于后,权作本文的结尾:
“中国人民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创造了新的发展模式,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效法的对象。但是中国不少经济学家的眼光还停留在推广西方经济学而非创新中国经济学的阶段。……希望在新的经济学革命中,中国经济学人能对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57]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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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尔逊和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47。
[2] Hodgson, G. M., Evolution and Institutions: On Evolutionary Economics and the Evolution of Economics, Cheltenham,UK: Edward Elgar, 1999, p.8, p.9.
[3] 参见相关网站:www.paenet.org, www.theothercanon.org等;以及富布鲁克(编):《经济学的危机:经济学改革国际运动最初600天》,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4] 参见陈平:“华盛顿共识的失败与经济学变革方向”,《文汇报》,2005年5月15日。
[5] Witt, Ulrich, Introduction, in Witt, U., ed., Evolutionary Economics, Cheltenham,UK: Edward Elgar, 1993, p.xiv.
[6] 如Vromen, J.J., ‘Evolutionary Economics: Precursors, Paradigmatic Propositions, Puzzles and Prospects’, in Reijnders, J., ed., Economics and Evolution,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1997.
[7] Hodgson, G.M., op cit, pp.127-128.
[8] Ibid, pp.131f.
[9] 以下均见梅特卡夫:“个体群思维的演化方法与增长和发展问题”,收于多普菲主编:《演化经济学——纲领与范围》,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页131,页 139。
[10]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有许多是演化的。……我们自己的某些思想与马克思的思想是很一致的,我们都强调,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界定一种动态的演化体系,企业的规模和利润的分布也必须从演化体系的角度来理解。”但纳尔逊和温特又说:“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最可能对我们的讨论挑毛病的地方,就是我们不能把关于矛盾和阶级的思想运用于建立我们的实证演化模型和我们的规范分析。”《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页52-53。
[11] 参见孟捷、杨志:“技术创新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评论》2004年第2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本节以下的内容采用了这篇论文里的观点。
[12] 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页56。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页。
[14]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362页,第16-1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9页。
[16]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13页。
[17] 《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第16页;第19页。
[18] 《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第16页。着重号是笔者所加。
[19] 《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第382页。
[20] 例如,马克思谈到:“……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350。
[21] Edward J. Nell, The General Theory of Transformational Growth, Cambridge: CUP, 1998, pp.115-116.
[22] 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可参见孟捷:“熊彼特的资本主义演化理论——一个再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23] 多普菲(主编):《演化经济学——纲领与范围》,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页14。
[24] 纳尔逊和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胡世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14。
[25] 纳尔逊和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17。
[26] Hodgson, G. M., ‘Darwinism in Economics: from analogy to ontology’, 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 2002 vol.12, p.277.
[27] Ibid., pp.273-274. 另有:“社会和自然有许多共同之处。特别地,它们都是开放的复杂系统,这些系统通过多样性、遗传和选择而演化,即便所涉及的各种机制的具体细节极为不同。为此,达尔文理论的某些一般方面既适用于自然也适用于社会。”(p.274)
[28] Ibid., p.278.
[29] Ibid., p.267.
[30]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重庆出版社1993年,下卷,第417-418页。
[31]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页411,页372。
[32] Hodgson, G. M., op cit., pp.268-269.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23。
[34]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页152-154。
[35]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页154。
[36] Hodgson, G. M., op cit., pp.260-263.
[37] 威特:“演化经济学:一个阐释性评述”,收于多普菲主编:《演化经济学——纲领与范围》,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页42。
[38] 日本学界目前采用了后一个译法,可参见八木纪一郎:“进化经济学的现在”,《政治经济学评论》,孟捷等译,2004年第2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9] Richard R. Nelson and Sidney G. Winter, ‘Evolutionary Theorizing in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Spring 2002.
[40] 《资本论》第4卷即《剩余价值理论史》的第2册第17章,是马克思危机理论的重要文本,在那里马克思说:“永久的危机是没有的。”“世界市场危机必须看作资产阶级经济一切矛盾的现实综合和强制平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页567页注释;页582。
[41] 此处及以下相关内容利用了笔者先前发表的论文,孟捷:“产品创新与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兼答高峰教授”,《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页309。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4页。重点号是笔者所加。
[44] 引自孟捷:“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不确定性”,《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弗里曼和卢桑的观点见于Ch. Freeman and F. Louca, As Time Goes By—from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information revolution, pp.120-121.
[45]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页624。
[46] Aglietta, M., A Theory of Capitalist Regulation, London: Verso, 1979, pp.186-189.
[47] 参见贾根良:《演化经济学》,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页135-145。不过,调节学派也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能自动地建立一种积累体制,以使资本积累顺利地进行。
[48] 参见巴兰和斯威齐:《垄断资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页207。
[49] 参看孟捷:“产品创新与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兼答高峰教授”,《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高峰:“产品创新与资本积累”,《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5期;Meng-jie, ‘Product Innovation and Marxist Theory of Capital Accumulation’, in: Kor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2, 2004. 孟捷:“产品创新与马克思主义资本积累理论”,收入张宇、孟捷、卢荻主编:《高级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50] 孟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页103。
[51] 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8。
[53] 参见Lazonick, W., Competitive Advantage on the Shop Floo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Ch. 2.
[54] 见马克思1877年11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
[55] 关于这些不同的资本主义模式的特征比较,可参看罗纳德·多尔:《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英美模式vs.日德模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56] 对类似这些观点的批评,可参见卢荻:“有感于‘中国经济学教育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关于‘中国经济学新规范’的某些观点”,2005年6月29日首次发布于中国政治经济学教育科研网(www.cpeer.org)。
[57] 陈平:“华盛顿共识的失败和经济学变革的方向”,《文汇报》200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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