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理论学说与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
——南开大学柳欣教授之《货币理论与重建》摘录
导 论
一、问题的提出
劳伦斯•哈里斯(Laurence Harris)在其《货币理论》(1981)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提出,“在货币理论中总是不断地提出两个基本问题,而且,实际上在货币理论许多高深的发展背后,也存在着这两个问题。什么是货币?为什么要用货币?”(哈里斯,1981,中译本第1页)。
在主流经济学或货币银行学教科书中,甚至在更深的货币理论著作中,却很难找到对这两个问题作出的明确的定义和解释。流行的观点是,“货币就是货币所行使的职能(Money is what money does)”[1]。人们通常将货币笼统地表述为任何一种起着交换媒介、计价单位(或价值标准)和价值储藏作用的商品或法定凭据;在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货币的使用可以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或减少交易费用。
在梅耶等著的流行的货币银行学教科书——《货币、银行与经济》一书中概括了主流经济学中定义货币的两种主要方法,即归纳法和实证法(参见梅耶等,1987,中译本第229-233页)。归纳法首先寻求能使货币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单一特征,然后据此特征对货币下定义。由于交换媒介的职能对于货币是唯一的,因此归纳法把货币定义为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即M1。但是,按归纳法定义其实也是模糊的,例如价值标准的职能对于货币也是唯一的,但是却不能用它来定义货币,因为它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因此,下面这些问题,比如说,去年的价值标准是否以5%的比率增长,或者定期存款是否包括在价值标准中,都是没有意义的。
货币的归纳法定义侧重于本质特征方面,而与之相对立的实证法定义却强调“使货币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方面。弗里德曼认为,“要寻求货币的定义,就不要从原理出发,而要以是否有利于组织我们对经济关系的知识为依据。‘货币’就是我们通过规定的程序把它们选出来并指定为货币的这样一些东西……它是一个有待于我们去发明的还不确定的科学的构成物,就象物理学中的‘长度’或‘温度’或‘力’一样”(参见弗里德曼和施瓦茨,1970,第137页)。具体说来,货币对政策很重要:一是货币供给的变动对名义收入有主要的或主导性的影响;二是中央银行可以控制货币供给。既然经济学家对于政策深感兴趣,所以,对他们来说,政府可以控制的变量比其他变量,例如预期,更为重要。因此,货币的实证定义将货币定义为流动资产或者流动资产集合。货币的实证法定义实质上根据货币的“有用性”。但是,按此方法定义的货币“会反复不定地变动”,因为既要考虑到货币度量与名义收入的关系,又要考虑到政策的可控性,因此,在不同观点的经济学家那里的货币是各不相同的,货币可以是M1,或M2,M3 ……或者,货币什么都不是,因为在后凯恩斯主义者那里,货币供给并不是中央银行可以完全控制的;而新古典的“新货币经济学”和真实经济周期理论,则主张干脆取消货币,代之以“精密的物物交换”。
正是主流经济学对货币的定义和性质的认识的模糊和混乱,使货币理论一直以来成为经济学中高度争论的领域,甚至涵盖了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发表以来主流经济学的几乎全部的争论和发展[2]。这些争论的基本命题是:货币是交易媒介还是价值贮藏,抑或计价单位?货币是存量还是流量?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变量(如价格总水平)?货币是中性的还是非中性的?货币是内生的还是外生的?[3]
二、货币争论的基本命题
第一, 货币是交易媒介还是价值贮藏,抑或计价单位?
在古典和早期新古典货币数量论中,货币作为交易媒介起作用,它的使用是因为物物交易非常困难而且效率低下,使用货币可以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或减少交易费用,货币是润滑剂;凯恩斯的《通论》则强调货币是资产,即货币的价值贮藏职能。在这一点上,凯恩斯以后的主流经济学,或者说,新古典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和早期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如新古典的迭代一般均衡模型)沿用了凯恩斯的这个传统。但80年代两个新的主流经济学派——新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真实经济周期理论,重新强调了货币的交换媒介和(或)计价单位职能;特别是新古典“新货币经济学”的“BFH”体系则主张取消“货币”(但保留了货币的计价单位的职能),称货币交换终将为“精密的物物交换(sophisticated barter)”所取代。
第二,货币是存量还是流量?
不仅如此,强调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则通常将货币作为“流量”来处理(即所谓“飞翔的货币(Money on the wing)”);而强调货币的价值贮藏职能,则将货币作为“存量”处理(即所谓“栖息的货币(Money sitting”)。因此,货币是流量还是存量,也是货币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有流量和存量,就涉及到货币均衡究竟是流量均衡还是存量均衡问题。按照传统货币数量论的表述,货币是一个流量;罗伯特森的可贷基金理论也强调了货币的流量性质。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出关于货币需求的流动偏好理论,以反对古典—新古典货币数量论;而作为流动偏好的货币存量是要表述资产的流动性。因此,在学院派经济学家中间,存在着可贷资金理论与灵活偏好理论之争或存量与流量之争(参见蒋硕杰,1989)。
第三,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变量(即价格总水平)?
同样,与货币的交换媒介、价值贮藏和计价单位或价值标准(金属货币理论)职能有关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有没有价值,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价格总水平)?这个问题与“两分法”有关。“两分法”有两种密不可分的含义:一种是货币领域与真实领域的两分法;另一种是价格两分法,即把价格区分为相对价格(个别价格)与价格总水平(绝对价格)。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价格论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价格理论中,相对价格是微观经济学相关的微观价格;而价格总水平是和宏观经济学相关的宏观价格,它是一个总量问题[4]。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中,价值是要表示特定社会关系的总量计量,与表示技术关系的新古典相对价格是完全不同的。那么,货币究竟要表示什么,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价格总水平?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说法,在实物经济中,货币的作用是为了媒介物品的交换,因为物物交换存在着不便利或交易费用高,而使用货币就便利了,因此货币表示的是一个相对价格,这个货币可以是任意一种商品[5]。同样,按照“两分法”,一边是真实领域,是由实物生产函数来表示,另一边是货币领域。货币没有别的作用,它就是为了表示价格总水平。而实物生产函数就涉及到总量问题,即这个实物究竟是总量还是一篮子商品,或者说,是单一产品还是异质品。在单一产品模型中没有相对价格问题(如李嘉图的谷物模型),如果是一个稳定状态增长模型,也没有相对价格问题(如目前主流经济学基础的拉姆赛—索洛模型)[6]。关键是异质品模型怎么去表示一个价格总水平,或者说,异质品模型能不能加总出总量变量?帕廷金在《货币、利息与价格》(1965)这本书里他证明了一个命题:如果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中加入货币,则瓦尔拉斯定理的齐次性假设就不能成立;换言之,货币不可能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7]。帕廷金通过实际余额效应,把货币作为一个实际变量引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也就是说,不能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里任意选择一种商品作为货币。这样,相对价格就是相对价格,总量就是总量。由此可以推论,货币不可能同时执行两个职能:即货币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因为按照货币作为价值标准和交换媒介的性质,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商品作为货币,但是它不能同时执行表示价格水平的职能。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里,根本不需要价格总水平,有相对价格就够了,后者是表示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选择指数。
历史上的货币数量论和现代货币理论,最大的混乱是分不清货币表示相对价格还是总量。最早的如休谟,阐述的货币数量论是一个金属货币数量论,并引入了一个金属货币的国际流动机制来说明货币数量的变动而引起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来维持贸易平衡:如果贸易不平衡,本国价格水平高了,必然引起黄金流动带来的价格水平的变动和进出口的变动,通过黄金的回流起到平衡作用。但休谟接着又认为货币可以促进一国产业的增长,即有了货币就有了购买力,促进当地工业的发展(即货币非中性),这个观点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有点相似。当然,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实际上不仅仅是增加购买力,还增加了工场主的利润即货币增殖。当工场主的产出和利润用货币计量而不是用实物计量时,货币供应量的增加意味着货币增殖或利润。对此,休谟是不清楚。不仅他是不清楚的,作为货币数量论者李嘉图以及银行学派(例如图克)也如此。他们都认为货币数量论只说了价格水平,而货币实际上还与相对价格有关系。在古典经济学里的“相对价格”不仅仅是现在所谓的微观经济学中反映技术关系的商品交换比例,而是反映社会关系的,这种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劳动价值论,即总产出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参见罗宾逊和伊特维尔,1974,中译本第16-43页),显然它不是新古典经济学中反映稀缺指数的相对价格[8]。由此推论到现代经济学关于凯恩斯货币理论的争论会发现,IS-LM模型、弗里德曼的模型和卢卡斯的货币失察模型,如果货币表示价格水平,显然不会对产出和就业产生影响;如果货币要想影响真实领域,就必须影响相对价格,那么“相对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如果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体系中的相对价格,则货币对真实领域的影响只能通过不完全信息、货币幻觉(或卢卡斯的货币失察)以及预期的方式;如果影响到的是总量变量,比如货币工资率、名义价格、名义GDP等货币变量,从而影响产出和就业,其含义就根本不同了。两分法从根本上混淆了相对价格和总量变量,由此导致了理论分析上的逻辑矛盾。8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新的新古典主流宏观经济学派——真实经济周期理论,某种意义上就是要解决这样的逻辑矛盾。它从个人最优行为、理性预期和持续市场出清假说出发,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作为为选择性微观基础,主张取消货币,因为货币冲击(总需求冲击)没有真实效应,从而替代了卢卡斯的货币失察模型;认为对生产函数即供给方的随机的技术冲击,使得理性个体改变他们的劳动供给和消费决策回应相对价格的结构变化,造成了产量和就业的随机游走波动,从而否定了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和新古典均衡货币经济周期理论(即所谓的理性预期学派)需求冲击的经济周期模型。这种模型认为,经济是沿着索洛(1956)的新古典模型描述的反映潜在的趋势增长率的轨迹演进,而围绕趋势线的短期波动主要是由需求冲击决定,而这种对趋势的偏离是暂时,因为偏离来自于经济行为人的不完全信息、货币幻觉和预期方式等。这样,新古典经济学彻底在理性预期、完全灵活性价格、完全信息和货币中性的瓦尔拉斯真实世界里,建立一起一套真实经济的“宏观理论体系”。在这个真实经济体系中,名义变量并不影响实际变量,产量和就业完全是由决定生产函数和生产要素供给的真实因素决定的,货币数量和价格总水平并不影响总产出或就业。这个通过取消货币、彻底改变了“两分法”的真实经济周期模型的“总量”又是如何加总的呢?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在作为“思想实验”的“BFH体系”里,可以找到类似李嘉图的“不变的价值尺度”作为加总的依据。显然,真实经济周期理论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第四,货币是中性的还是非中性的?
在货币与经济活动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货币中性或货币非中性之争。“货币中性”是货币数量论的一个基本命题的简述,即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仅仅影响经济中的价格总水平,而不影响真实产出水平和相对价格[9]。因此,货币中性与非中性问题实际上又涉及到了“两分法”,即货币领域和真实领域之间,或相对价格与价格总水平之间的关系问题。古典—新古典货币数量论和货币主义、以及新凯恩斯主义主张货币长期是中性的,即从长期来看货币只是经济活动的润滑剂或面纱,但又不否认短期的非中性即货币扰动(帕廷金,1987b)。正如弗里德曼( 1970a ,第23-24页)所说:“在短期内,如5-10年间,货币变动会主要影响产出;另一方面,在几十年内,货币增长率则主要影响价格。”货币是非中性是凯恩斯主义货币理论的基本特点,即货币部门和真实部门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根据IS-LM模型的解释,在存在失业的情况下,价格总水平并不随货币数量的增加按照相同的比例增长,由此造成实际货币余额的增加而导致利率下降,从而使投资和国民收入水平增长。因此建立在IS-LM分析基础上的凯恩斯主义货币非中性仅仅是由于存在“刚性”价格或工资率,从而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特例,因而凯恩斯主义的货币非中性也可理解为新古典货币中性的特例。另一方面,新古典的货币经济均衡周期理论(即理性预期学派)则主张货币在短期和长期都是中性的(即所谓的货币超中性),只有未被预期到的货币因素才对真实经济产生扰动影响,即引起经济周期现象;新古典真实经济周期理论否定了新古典“货币失察”模型,认为经济周期现象是由真实部门因素的冲击决定,与货币无关,甚至要求取消货币;也不需要周期理论,主张新古典增长理论和周期理论的融合。
第五,货币是内生的还是外生的?
如果承认货币与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那么,这种联系有没有因果性?即所谓货币的外生性和内生性问题。从货币理论的发展来看,货币的内生性与外生性问题,在历史上就由于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在论战中各执一端而贯穿于货币理论史。但早期的争论是围绕货币数量论展开的,如19世纪中叶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的争论、本世纪20、30年代关于信用周期理论的争论。外生货币供给假设是现代主流货币理论的基石。凯恩斯本人以及建立在新古典主义基础上的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综合派(如托宾)、货币主义(如弗里德曼)、新古典均衡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如卢卡斯)和新凯恩斯主义,均主张货币是外生性的,即由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和利率;他们虽然在货币和产出两者之间关系本质和强度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相对有效性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但观点各异的所有经济学家都认为货币现象对于经济波动研究是关键性的。货币和产量呈现正相关关系,而货币领先于产量变动的经济计量检验被大部分人看作是从货币到产出的因果关系的有力证据。而在与新古典综合派和货币主义论战产生的后凯恩斯主义,不仅主张货币是非中性的(借用“超中性”概念即为货币“超非中性”),而且认为是内生的,他们认为货币和产出之间有着与货币数量论反向的因果关系[10]。新古典真实经济周期理论虽然主张货币数量和总价格水平不影响总产量和就业,但一些真实经济模型(比如金和普洛瑟,1984)却把货币和产量之间的历史联系解释成货币对产量的内生反应。金和普洛瑟(1984)的模型以法马(1980)和布兰克(1987)的成果为基础,认为“货币服务是私人部门生产的中间产品,其数量随着真实经济的发展而上升和下降”;他们将金融部门嫁接到生产和消费的一般均衡模型中,阐明了真实产量、信贷和交易服务(即金融部门提供的便利市场交易的会计服务流)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暗示内部货币(银行存款)将随产量正向变动,银行储蓄成为经济周期的领先指数,强调了储蓄对计划产量运动的内生反应。因此,在货币内生性方面,新古典真实经济周期理论和后凯恩斯主义结成了一个不合理的同盟。新古典“新货币经济学”(布兰克—法马—霍尔体系)和后凯恩斯主义内生货币理论被称为20世纪80年代最具革命性的两个货币经济学流派(斯密森,1994)。
三、货币理论的争论:小结
以上货币理论的争论充分表明,“货币理论的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斯坦利·费希尔,1975,转引自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编,1979,第1辑,第200页)。目前主流经济学的做法是,或者为凯恩斯经济学寻找一个微观基础(如新古典综合派,货币主义,以及克洛尔、莱琼霍夫德、贝纳西等非均衡经济学,以及新凯恩斯主义),或者,在新古典理论基础上建立宏观经济学(如新古典货币经济周期理论和真实经济周期理论)。但正如萨缪尔森所说,“我们的确没有完全合适的,可将货币经济基础囊括在内的理论体系”[11]。
实际上,主流经济学围绕凯恩斯货币经济理论争论所缺失的微观基础正是价值(和分配)理论,或者说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货币理论与价值(和分配)理论的正确结合。在价值(和分配)理论方面,以生产函数和消费时间偏好的技术关系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价值(和分配)理论即相对价格理论,与反映社会关系的古典—马克思价值理论和剩余理论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在古典—马克思经济学中,价值、剩余价值、利润、工资等都是反映资本主义各个阶级之间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的货币关系,因此可以作为总量理论和货币理论的基础,工资率、利润率、国民收入或GDP无一不是反映社会关系的货币变量和总量变量;与此相反,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体系为核心的新古典理论中,相对价格是指导稀缺性资源有效配置的选择指数(这也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选择性微观基础的内在含义),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中货币也并不存在,也就不存在统一的利润率或一般利息率,其模型中所谓的“货币”只是起着计价物功能的真实商品。以新古典理论为基础的宏观经济学把经济分析建立在反映技术关系生产函数基础上,在异质品模型里加总出“总量”生产函数,然后假定一个外生的货币供给和货币数量论,由此导致了宏观经济分析体系中严重的逻辑矛盾。应当指出,正如阿罗和德布鲁等一般均衡理论家已经证明了的,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的新古典理论中,相对价格作为反映稀缺资源配置和消费时间偏好的选择指数,其均衡不仅是存在的、稳定的和唯一的,因此本身不存在逻辑矛盾,其逻辑矛盾来自于对凯恩斯货币经济的现实世界的解释。因此,梳理货币理论的争论,阐明货币的性质和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实现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的正确结合,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正是本书研究的目的所在。
马克思经济学作为一种“总量的货币经济理论”的基本特征和内在逻辑。这个“总量的货币经济理论”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一是在扬弃古典的价值和剩余理论基础上发展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二是以统一利润率为核心的古典—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三是马克思的“货币经济的宏观分析体系”。马克思价值和分配理论表明价值决定与技术关系无关,而取决于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生产的雇佣劳动性质决定了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利润即实现货币增殖。马克思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价值和分配理论揭示了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货币与资本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他的以货币量值表示的价值理论具有总量变量的性质,是他的总量理论和货币理论的基础,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建立起一种完全排除技术关系的宏观经济理论体系,来表明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利润率下降和经济周期理论,都是建立在这种与技术无关的总量关系基础上的。以统一利润率为“重力中心”的古典—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具有与以反映实物经济的技术关系的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完全不同的性质。我们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的价值和分配理论和古典—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揭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价值与分配并不是取决于技术关系上的边际生产力,而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利润率支配的;只有这种一般均衡的价值和分配理论才能表明以货币量值为基础的货币金融体系的内在结构,才能作为凯恩斯货币经济理论的微观基础;以马克思经济学为基础重建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既符合理论的内在逻辑一致性,也符合解释卡尔多“典型事实”所表示的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所有统计变量所表现出来的规则性。
重商主义和前古典货币理论
重商主义一般是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出版前即17-18世纪的经济政策体系和经济学说[12]。这是以极度垄断和特许形式为特征的商业资本主义发展的时期。作为一种经济思想,重商主义统治欧洲长达两个多世纪,并且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到晚期重商主义的发展,但它们之间的跨越,尚不足以破坏重商主义思想的根本一致性。早期的重商主义倾向于把国民财富等同于金属货币,实际上是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并主张限制出口,以阻止货币流向国外;后期和更加成熟的重商主义者主要是试图分析贸易条件,以便能够确保国际收支的盈余和货币的净流入。
虽然被普遍公认的大部分重商主义文献在17世纪20年代至18世纪中叶出现在英国,其代表人物如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和爱德华·米塞尔登(Edward Miselden)等,而詹姆斯·斯图亚特(James Steuart,1712-1780)的《政治经济学原理》通常被认为是重商主义者的最后著作。虽然大多数重商主义者是生意人、贸易商或政府官员,他们就诸如贸易、储运、关税与产业保护的经济效应等实践问题发表见解,其主要问题是有关如何获得国家财富与权力问题(参见马格努松1993,中译本2001),但是对经济政策实践的争论并不能掩盖重商主义作为商业资本主义经济学说的思想光芒,特别是在货币理论的发展上。
重商主义的货币理论同样也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到晚期重商主义的发展。早期重商主义在货币问题上持有“重金主义”(Bullionsim)的观点[13],倾向于把国民财富等同于金属货币,实际上是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14];后期和更加成熟的重商主义者,尤其是约翰·劳(John Law,1671-1729)和斯图亚特关于信用货币的分析,以及斯图亚特对货币数量论的批判,却是极其深刻和极具创造性的。
一、货币与资本
在商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的资本主义早期,商品流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它的目的就是货币的积累。在早期重商主义者中,这个货币就是金和银[15]。因此,所有的重商主义者都重视货币。重金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林斯(Gerard de Malynes)说,“即使商品很丰富而且很便宜,如果缺少货币,贸易交往定会减少”(转引自罗尔,1973)。他们从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原始阶段——商业阶段——的观点出发来观察经济过程,因而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是“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初的理论探讨”(《全集》第25卷,第376页)和“资本的最初解释者”(《全集》第23卷,第177页)。
西班牙重商主义者路易·奥蒂斯(Luis Ortiz)被认为欧洲首位重商主义者。他将财富等同生产,而且将财富的增长等同于生产和出口的增加。1558年的回忆录开篇,反复重复:由于出售原材料给外国人,并给外国人用西班牙原材料生产的商品支付10倍于原材料价格的价格,西班牙使自己变得贫困。货币,因此不能用这种方式流出王国,而必须用于改善原材料生产,去建造运河和磨坊,尤其是制造业——以便把西班牙的原材料制成最终产品,在国内与国外市场出售。他指出,西班牙的困难归因于它无力将国内生产建立在其资本(原材料与货币形式)基础上。大量的也承袭了奥蒂斯的观点,结果是呼吁禁止竞争性外国产品的销售。奥蒂斯与其他人要求货币不应当流出王国,因此,完全不同于中世纪晚期真正的重金主义者所提出的要求的含义。因为它并不关心黄金被保持的数量,但只关注留下来投入经营的资本数量(参见科西莫·佩罗塔,1993,载马格努松1993,中译本2001,第31-33页)。特别在对外贸易方面,这种思想体现的最为显著,结果造成了重商主义者寻求出口剩余,其实质是渴望创造财富的剩余。
晚期重商主义的重要代表孟更进一步明确了货币与资本的关系。孟的代表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写于1630年,在他死后由他的儿子于1664年出版。在这本书里,商业资本主义的观点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把对外贸易称为使国家富足的工具。孟认为,“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孟1664,中译本,1965,第4页)孟采用了米塞尔登的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概念,此外又补充了一种更为重要并显示他对于商业资本主义的性质的洞察力的新概念,这就是“存货”(Stock)的概念。他不再单纯地谈到财富,也未将货币与资本混淆在一起。他把财富的一部分作了明确的辨析,这部分财富一般以货币形态出现并且必须作为“存货”来加以利用,换言之,用这样的方法去做以便产生剩余。而适合于那个时代和人的典型方法就是对外贸易。
二、货币、价格与总量关系
由于重商主义将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因此它并不是一种类似新古典经济学的实物经济分析。同样货币也不表示相对价格,而是一种总量关系即价格总水平。他们的共同信念是,一国货币量的增加对“交易”有利,这个词便是后来所谓的总支出、总收入或总产出价值。当然这种增加促进了就业的增加。重商主义也有对总产出价值、就业和价格水平决定因素的说明——它们很少受到古典经济学家的关注,但在20世纪初被再次发现。
重商主义者在货币与价格的关系上有些类似货币数量学说,这是由基督教经济学向重商主义过渡时期奥雷斯姆和博丹(Jean Bodin,,1530-1596)遗留下来,并再次出现在海尔斯、马林斯和孟的作品中。在其最为熟悉的形式中,便是对货币量、商品量与价格水平在它们处于长期均衡时三者的关系的解释。这种理论明确地区分了货币与货物(或货币与财富),但在它对总量分析的应用当中,它将货币量的变化同就业、收入、产出和资本存量的变化相联系。有关这些关系,现代经济学中已至关重要,在重商主义那里对此早已作出了重要论述。
尽管重商主义在关于价格的理论中,有许多隐晦之处和个别不一致的地方,还是贯串着一种共同的出发点。这个观点就是从商人的观点出发。什么是使国家富裕的最好方法?因为财富与商业资本是一样的(以货币为代表),答案是从销售中获利。利润只能来自让渡(upon-alienation),就是说,通过交易行为,卖主以高于其购入价格出售货物。重商主义者关于对外贸易的结论,以及他们对货币与价格之间关系的观点,都是这种研究方法的结果。
三、信用货币的内生性与货币非中性
早期重商主义关于货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金属货币即金、银上。在整个18世纪,商业资本的进步以及逐渐被工业资本主义所替代,一直伴随着新的非金属形式货币使用的迅速扩大的过程,虽然这些货币一般已具有某种信用关系。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对货币的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即信用货币的创造上。这种对货币认识的革命性转变,迄今仍是主流经济学,特别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争论的焦点所在。其代表人物就是劳和斯图亚特。
(一)劳[16]
劳(1705,中译本1986,第43页)认为,“国家的实力和财富,是由人口和国内外货物的储存量构成的。人口和货物储存量依赖于贸易,而贸易又依赖于货币。由此可见,要比其他国家富强,就要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货币,因为倘若没有货币,法律再好也不能使人得到雇佣,也不能使农业、制造业和贸易得到发展。”因此,劳明白无误地阐明了货币、贸易与就业、生产的关系。
问题在于怎样增加货币供应量。劳认为,金属货币的匮乏会导致生产与就业的不足。但他反对依赖出口剩余(由禁止进口造成)来取得丰富的货币供应。为了弥补这些不足,必须通过信用过程补充货币供应量,这意味着银行必须被创造出来,并以其储备为支持发行贷款。“利用银行来增加货币,是迄今所采用的最好的方法。”(同上,第25页);“扩大保证支付货币的信用,必须与所拥有的货币数量成一定比例。既然我们所拥有的货币很少,扩大信用也就很有限。”(同上,第43页)劳的货币理论中蕴含着一种为以后某些货币理论家所发展了的概念的起源。然而,劳的实际创新是关于银行必须以土地为抵押发行可兑换银行纸币的进一步讨论。这一过程必须让白银失去充当货币的资格,并使土地完全可以转变为一种可以让渡的商品。劳总结说:“我建议发行的纸币,其供给与需求将永远相等,因而人们将得到雇佣,国家的经济状况将得到改善,制造业将得到发展,国内外贸易将得以进行,财富和实力将得到保持。”(同上,第75页)这种建议在当时时常有人提出,虽然在内容上不太一致;而劳终于在法国付诸实施并得到了灾难性的结果(参见赫克歇尔1931,第2卷,第234-236页)。
劳的著作所缺少的,但最终成为他的“体系”崩溃的一个原因的,是对银行纸币的数量应如何加以限制并因此如何保护相对于金属货币和商品的银行纸币的价值的分析。土地上的财产并不是银行纸币发行限度的主要依据。 斯图亚特(1767,第4册,第141页)承认劳,并抢救了劳思想中的很多开创性的观点,他被迫去寻找信用的“实际的”而非“想象的”基础。斯图亚特(和他之后的斯密)的优势在于,他可以利用关于英国第一次国民信用体系讨论的著作。
(二)斯图亚特及其对休谟的货币数量理论批判
斯图亚特被称为最后一个重商主义者。其主要著作是176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他在货币理论方面已经超过了休谟(David Hume,1711-1776)[17],并且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进行了坚决的批判。因此这里先介绍休谟的货币理论。
休谟(1752)在经济思想方面作出的最令人感兴趣的贡献是关于货币、价格和利息问题。他写《论货币》的主要目的在于反驳这样一种观点:货币数量的多寡对一个国家是至关重要的。他的根据就是货币数量论[18]。和洛克一样,他把货币看成是虚构的东西。货币只是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在交换过程中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数量和用它来交换的商品的数量之间的关系。依此推论,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变化将影响货物的价格。他的货币观点使他认为商品的价格将永远是与货币数量成比例的。因此,货币的绝对数量就无关紧要了。尽管如此,他认为货币数量的变化是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这种变化可以改变人们的习惯。如果货币数量的变化而来的是影响贸易量和对货币需求的习惯的改变,价格也许不会有变化。可是,如果在货币数量增加了以后价格上涨,其影响将是有益的,因为那将刺激工业的生产。休谟对这一点的分析是特别透彻的。他步步追踪增加了的货币数量所走的途径以及货币逐步对于价格所施加的影响,使他发展了一种后来被许多经济学家所采用的价格—货币数量理论。
货币数量的增加之所以有益,仅仅是因为它的影响在表露之前还有一个时间间隔。“仅仅是在获得货币和价格上升之间这段间隔或中间的局面中,增加的金银数量才有利于工业。”各种商品的价格逐个地受到影响,在劳动的价格提高以前,货币的增加将加速每个人的辛勤劳动。(1752,第1卷,第313-314页,中译本第32-33页)换言之,休谟所描述的是后来凯恩斯所叫做的“利润膨胀”。由此他得出结论:“一个货币在减少的国家确实比当时货币虽不多却在上升的国家贫弱。”(同上,中译本,第34页)由此他从后门引入了重商主义的货币观,并与他的货币数量论之间产生了矛盾,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分析。
在休谟的论文《论利息》(1752,第1卷)里,一开始就提出了众所接受的理论:低利率是一个国家的贸易繁荣景象的最确切的标志。他追随配第、洛克和诺思,说明一个低的利息率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可是他比洛克更进一步,否定了那种认为低利息率是货币过多的结果的见解,虽然他承认两者是同时发生的。在决定利息率的各种因素中,他象诺思那样首先将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供给与需求加以区分。他认为“借款者需求的巨大”和供给那种需求的财富的缺乏将造成高昂的利息率。反过来这些又是工业和商业活动数量微少的结果。遵循诺思的资本具有创造利润的性质的见解,休谟补充了第三个利息率的决定因素——来自商业的利润。他认为利润和利息是互相依存的。“货物营运所得利润低就促使商人更愿意接受低的利息。”另一方面,在他能够取得高利息的情况下没有肯接受低的利润”,低利润和低利息是商业繁荣的结果。(同上,第320-330页)
休谟的货币观点很快受到了斯图亚特的批判。在斯图亚特(1767)看来,货币的作用基于分工以及人们在需求方面的不一致,也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对于货币的性质的认识,则类似于马克思后来提出的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的观点[19]。“我理解的货币是这样一种商品,它们本身对人没有任何以上提及的物质上的用途[20],然而从人对它的观念中,它却获得一种评价,变成了所谓价值的一般尺度,以及可转让的任何物品的一种适宜的等价物。”货币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促进了经济活动,“一旦货币这种想象的财富在一国大量涌出,奢华之风将跟踪而至;货币如果成为我们需求之物,人类便会变得勤劳,他们的劳动会转向那些促使富人偏爱的每种物品”。
在货币流通和货币与价格的关系上,斯图亚特对货币数量论直截了当提出了反驳。“人们抱怨物价上涨。这对许多物品来说无疑是确有其事。它同我们的原理不能相容吗?价格上涨事实上并不是因为国内有大量货币,尽管我承认国内货币多是事实,也承认这种情况同价格上涨不无关系,但是,影响价格以及总是调节价格涨落的直接原因,乃是需求的增长。既然在一定的金银量同一定的其他物品量之间应有一定的比例,所以,我看不出当金银同物品之间数量比例保持不变时,价格何以变更。不论一国的金属货币增减到什么程度,商品仍然会依照需求和竞争的原则涨落,而需求和竞争总是决定于那些握有财产或某种可以给付等价物的人的意图,而不是决定于他们所拥有的铸币数量。”(参见斯图亚特,1767,第2册)
斯图亚特进一步认为,货币流通是商品与货币相交换的一个持续不断的通道,这一过程代表着社会各大阶级之间的基本交换。如果在社会各阶级之间不存在这种相应的交换,消费将会受到限制,“勤奋”将会受到损害。因此,“政治家”必须监督经济活动。在这方面,金属货币是存在着问题的,因为只要人们没有消费的意愿,他们就会将货币储藏起来,并使其从流通中消失。换言之,金属货币会造成国内货币的不充足,实际上会阻碍工业的增长。为了刺激“勤奋”,“政治家”必须把储藏的金属货币挤出来。然而,值得庆幸的是,“政治家”可以依靠银行所创造的货币。斯图亚特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实物财富的融化过程”,即通过银行流动负债发行而取得的流动资产的数量。因此,地主阶级就会增加其消费并刺激工业生产。
他对休谟的数量理论有一个总结性否定(同上,第95页):“每一个国家的流通……必须永远与居民的产业、与能够进入市场的商品生产保持适当的比例……因此,如果一个国家的硬币降到可以用于售出的工业产品的比例以下,产业本身将会停止;或者一些创造物,例如符号货币,将会产生,为其提供一个等价物。但是,如果发现货币超过了产业的比例,它对价格上升将不会产生影响,它们不会进入流通领域,它们将在国库中被储藏起来,在那里,它要一直等到,不仅仅是财产所有者希望消费的呼唤,而且勤奋对于这一呼唤满意为止。”
这是一个建立在金属货币储藏、对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能够适应流通的需要以及货币非中性基础上的对货币数量论的毫不妥协的批驳。这些概念,比如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在19世纪上半叶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论战中,在20世纪20、30年代关于信用周期的争论中以及后凯恩斯主义与主流经济学的论战中一再出现;而货币非中性的概念在凯恩斯经济学的发展中至关重要。
在回答休谟关于流通中货币数量急剧减少只能导致价格下降的观点,斯图亚特(同上,第98页)认为,如果纸币被取消,产业将崩溃,直接交换本身会迅速代替被摧毁的货币交换。价格的确将下降,但不会维持其与货币数量的原始比例。而且,从广义上讲,在一个自由的功能健全的市场上,货币不是一个“商品的代表”。最后,斯图亚特认为,不可能根据货币数量任意变化的假设,得出关于价格的任何结论。货币数量的增加可能会变成消费者需求的扩张,而货币数量的下降必然会导致产业的下降和失业的上升。
在对休谟的批判中,斯图亚特运用了“符号”货币的概念,这一概念实际上是指信用货币:“银行纸币、银行信用、票据、债券和商人的帐目记录(同国内记帐给与获取的信用)是包括在符号货币”这一概念中的许多信用形式的几种”(同上,第39页)。
与货币数量论的支持者不同,货币数量论反对者一般对法币和信用货币进行区分,并试图找出信用货币在信用体系运行中的行为原则。然而斯图亚特并没有提供信用货币波动如何和银行政策相联系的理论分析。他主张实行完全的证券担保,但确没有在银行正常运行和工业资本家与波动之间建立联系。斯密(1776)为信用货币的回流提供理论基础(虽然存在很多谬误),该分析被后人称为真实票据说。
与休谟的水平的价格—铸币国际流动理论不同,斯图亚特(1767)认为,在商品和货币的国际流动中并不存在一个自动均衡机制。对于银行收支平衡,对外赤字,从资产项目而言,银行可能会失去一些黄金储备,并增加一些证券;从负债项目来看,银行会增加清偿银行负债的数量。这些变化本身并不能重新恢复国际收支平衡。
重商主义对前斯密古典经济学家的货币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这些前古典作家包括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21]、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和达德利·诺思(Dudley North,1641-1691)等。此后,休谟提出了一个金属货币数量论,但遭到了斯图亚特的批评;重农主义将注意力从流通领域转入生产领域(农业),从货币分析转入实物分析,建立了一个不同于重商主义的经济分析体系,在那里问题的中心是纯产品问题,货币从人们的视野里逐渐消失。
一、配第
在配第早期的著述中(如《赋税论》),他对货币的观点也是重商主义的。他特别强调了金银是财富的最理想形态。甚至在他的价值的分析中,他非常重视价值表现的货币形态——重金主义思想的残余。不过他自己的分析方法是经常地与这些流行的看法相抵触的。配第之所以能避免当时其他的通病,即把货币与资本混为一谈,就是得力于他的统计研究。他在研究爱尔兰问题时发现货币不过是那个国家每年总支出的零头;当他试图估算英格兰的国民财富的时候,他同样如此。在设法寻求一个国家的适当货币量的时候,他运用了货币的“流通速度”的概念;这个概念在以后的货币理论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讨论货币问题的最成熟的著作《货币略论》中,更前进了一步。他断然宣称,一个国家可能拥有过多或过少的货币,并且认为货币之所以需要,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和工业;他作出了货币需要数量的计算表,其中也暗示了流通速度的概念。他一再表示反对禁止金银硬币的出口以及限制利息和汇兑率的法律规定。假使一个国家的货币过多,它应该将硬币熔化,作为商品出口到有需求的地方去;或者在利息率高的地方按息贷出。如果货币过少,就应该设立一个“银行,这个银行要是计算的准确,就可以取得二倍于我们的铸币的效果”。
二、洛克和诺思
洛克和诺思是配第的直接追随者。他们从配第的地租、利息和货币理论中吸取了某些论点。
诺思是对资本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的第一个人,他把资本称作存货。他把那些由于没有能力利用或躲避麻烦将本行存货借出去的行为,说成是等于出租土地。贷存货的人所收的利息就是货币的地租。地主和“存货主”是一样的。他认为,没有人会因为他所有的一切财产以货币形式保存起来而能致富。只有那些总是把财产贷出或用以进行贸易而取得收入的人才会增加财富(诺思,1691)。没有人愿意保存货币;人人都渴望这样处理它以便获得利润。
在《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一书里,关于货币的论述作为《政府论》一书的引论。洛克使货币具有一种公认的纯粹假想的价值。不过在《后果》一书里,洛克进而给予货币一种“双重价值”。一种价值来自货币提供年收入的能力(近似地租);另一种是货币在交换中能得到的任何其他“必需品或生活品便利”的价值。因此,洛克因循了重商主义货币与资本观。但洛克强调的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他反对当时流行的重商主义的见解——认为低利率将会提高价格,他指出价格是由流通中的货币数量所决定。这个见解是以价格的供求理论为基础。
三、重农主义和实物分析体系的确立
以重农主义命名的经济理论体系发展于18世纪的法国,其代表人物有弗朗西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和安·杜尔阁(Anne Turgot,1727-1781)。重农主义具有与较先进的英国前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如配第和理查德·康替龙(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的长处,他们在最终抛弃了重商主义的想法——以为财富以及财富的增殖是来自交换,把创造财富和可能用作积累的剩余转移到生产的领域之内的同时,也放弃了重商主义的货币分析方法,他们分析的中心问题是探求这种剩余,即闻名的纯产品,转而建立了一种实物分析体系和讨论相对价格的决定。这种转变从根本上影响了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斯密的价格理论只是讨论相对价格,对总量关系没有进行探讨;而李嘉图把相对价格的决定与总量关系混为一谈。此后的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的新古典经济学仅仅讨论一个实物体系的相对价格决定问题,而把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彻底割裂开来;直到凯恩斯革命重新建立了一种货币经济的分析体系,恢复了总量分析方法,但这种分析方法仍无法与价值理论结合在一起,从而引发了主流经济学关于货币理论的争论。
诚如上述,重农主义实物分析方法的出现,从根本上开始动摇重商主义货币和总量分析方法;而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即“斯密式的革命”,则是对重商主义思想的致命的反击,把重商主义挤到了经济学发展中的“末流”地位。但进入20世纪后,重商主义思想又得到了某种升值(参见威廉·格拉普1993,载马格努松1993):一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提出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或真实领域与货币领域的“两分法”,即在早期古典经济学中被“遗忘”了的有关就业、总产出与价格水平的重商主义观点,与凯恩斯革命有某种相似性被重新发现;二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策略性贸易理论的发展,即莱斯特·瑟若(Lester Thurow)、詹姆斯·布兰德(James Brander)、芭芭拉·斯彭瑟(Barbara Spencer)与保罗·克鲁格曼竞争优势理论替代了古典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新古典的赫克歇尔—俄林定理,被贴上了“新重商主义”的标签(见比约·海腾1993,同上)。
20世纪以来有关重商主义或新重商主义的复兴的各种文献中,新重商主义与策略性贸易理论已融合在一起,但重商主义货币理论的价值却并未真正被提及和发现。实际上,被古典经济学和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所抛弃的重商主义关于货币的性质、货币与资本关系的认识、信用货币的内生性和货币非中性的分析,正昭示着重商主义与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某种联系。正是这种联系,在某种意义上指引了从凯恩斯革命以来主流经济学所没有解决的货币分析的基础的方向。
首先,重商主义从商业资本主义的本能出发,首先提出了货币即资本的认识,并阐述了一个货币经济的交换模型。正是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上,马克思(1867)使用商品和货币流通公式的变化来说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即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采用重商主义的交换经济模型,商人在贱买贵卖中必须拥有货币(资本)签订契约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货币成为一种履行契约的方式和保证。因为竞争是与商人可利用的信息和知识联系在一起,或者说与失败或破产联系在一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只能保证商人破产后的清算,而不能保证签约者履行契约的能力。因此,市场经济的博弈规则决定了货币契约的性质,即货币是最简单和直接的信用关系。商人占有货币或信用关系的能力决定了获取利润的能力。引入生产后,即是一个马克思使用货币契约的生产模型:资本家使用货币契约,即预付货币资本,雇佣工人和购买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出售产品获取利润。这是重商主义交换经济模型的一个延伸。这里作为信用关系的货币或货币资本依然是决定竞争能力或获取利润的关键。马克思(1867-1894)关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或资本是一笔预付的货币的观点,是对重商主义的货币即资本的观点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其次,与货币的交换媒介、价值贮藏和计价单位(或价值标准)职能有关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价格总水平)?这实际上是“两分法”问题,也是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焦点所在。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说法,货币的作用就是为了媒介实物的交换,因为物物交换存在着不便或交易费用高。因此货币表示的是一个相对价格,这个货币可以是任意一种商品。同样,按照“两分法”,一边是真实领域,由实物生产函数来表示;另一边是货币领域,货币没有别的作用,它就是为了表示价格总水平。但实物经济中必然涉及到加总问题,即一个异质品模型中怎么去表示一个价格总水平,或能不能得到一个总量呢?帕廷金(1965)证明了一个命题:即货币不可能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重商主义一开始就从总量关系的角度来探讨金属货币与一般价格水平的关系,而不考虑相对价格问题,具有某种自觉性和先进性。在休谟阐述的金属货币数量论中,同样存在着货币表示相对价格还是总量的混乱。休谟(1752)认为金属货币可以维持贸易平衡,如果贸易不平衡,本国价格水平高了,会引起进出口的变动,金属货币再回流可以平衡价格水平,这就是休谟的水平的价格—铸币国际流动机制;但休谟随后又认为货币可以促进一国产业的增长,有了货币就有了购买力(类似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促进当地工业的发展。按照重商主义的观点,有了货币应该还有利润(剩余),因为利润率是用货币来计量的,没有货币也就意味着没有利润。休谟在这儿是不清楚的,李嘉图也如此。在现代关于凯恩斯主义的争论中同样存在这个难题,即货币如果只表示价格总水平,显然不会产生对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即所谓的货币中性。目前主流经济学各种模型中无论引入货币幻觉还是其他的形式,都会发现货币影响到相对价格了,并对产出和就业有影响。相比之下,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即资本,货币表示的是总量关系而与相对价格的决定无关的观点,更具有逻辑一致性。
此外,劳和斯图亚特发展的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货币非中性分析,与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货币是外生的、而且是中性的分析体系也是完全不同的。从凯恩斯经济学发展起来的后凯恩斯货币经济学对后者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批判[22],对此,我们将在第七章进行详细的分析(有关文献的综述可参见哈缪达和哈考特(1988))。
古典货币理论
古典经济学通常是指从亚当.斯密(1776)的《国富论》出版起,至1848年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出版为止时期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这是欧洲以极度垄断和特许形式为特征的商业资本主义发展并最终让位于自然的和谐普遍存在的工业资本主义的时期[23]。古典经济学的研究中心是分析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生产、分配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本章将首先考察古典货币理论的分析框架,并重点考察斯密和李嘉图的货币理论,以及以这两位古典经济学的主要贡献者理论为基础的贯穿于19实际上半叶的金本位论战和“通货—银行”论战中的主要命题及其影响。
古典货币理论是整个古典价值理论与分配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古典经济学的两个主要代表人物斯密和李嘉图之间,各自的货币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货币和信用领域,可以区分两个明显不同的学派:一派经济学家以李嘉图为首,包括金块论者(金银本位主义者,即1810年金块通货报告的支持者)以及后来的通货学派;另一派包括反金块论者和银行学派,马克思曾有保留地赞成过这个学派的观点。
一、古典货币理论的共同基础
如上所述,尽管古典经济学家在货币理论和政策上存在分歧与争论,古典货币理论仍然有着共同的基础或理论框架:
首先,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自然的和谐普遍存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且这种和谐一直延伸至货币和信用领域。李嘉图和通货学派强调商品的产出总量和商品货币的总量的和谐均衡,并论证了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之中,均不需要政府的干预。按照这一观点,货币在资本主义交换中是次要的,是实际经济活动的面纱。银行创造的信用能够扰乱可能存在的和谐,并导致商品价格的波动。另一方面,反金块论者和银行学派则强调,只要银行贷款的支付以非投机性为原则,在商品产出与信用货币关系之间的和谐同样具有很大的可能性。
其次,与前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家关于货币性质的认识不同[24],古典经济学家却把货币看作“真正的商品”,这种商品可以可靠地用来购买其他商品,并可以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它的价值象其他商品一样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Petty,1963,v1,p33-34;Smith,1776,p24;Ricardo,1821,p85-86);而商品货币还是价值尺度,商品的名义价格显然是它们的交换能力的尺度。把价值和劳动联系在一起,是古典经济学的基石。
第三,古典货币理论主要探讨货币供应量变化与价格水平变化之间的关系这一实际问题,在这方面,交易方程式MV=PT为各种货币理论学说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参照点。因为它所表述的经济关系简单明了,而这些关系本身并不含有因果联系。这里,M代表货币供应量,V是流通速度,P是物价水平,T是商品交易量。这个方程式也可以写成MV=PQ,Q代表实际总产出,V为收入流通速度(格林,1987,中译本1992)。有争论的不是现实经济中两者的相关性,而是因果关系的方向问题。
面对新发现的美洲金银矿所生产的金银源源不断地流入欧洲,只是意味着单位货币的贬值,而不象重商主义提出的是增加财富的方式。休谟由此提出的货币数量论把遍及整个欧洲的价格水平的上涨完全归因于货币的扩张;而古典经济学家并不把价格革命的起因追溯为货币现象,而是归结为金矿生产成本的降低(内夫Nef,1941;欧斯威特Outhwaite,1969;维拉Vilar,1976,p343;参见格林,1987)。古典经济学进而认为,从长期看,在经济活动将受到长期因素制约的情况下,交易方程式中P的波动幅度将在价值理论基础上确定;由于萨伊定律和制度因素各自作用,Y和V都是固定不变的。因此P是方程中的自变量,而M则是因变量。商品(或货币)生产成本的变化所引起的P的任何波动,都对M具有相应比例的影响。这种“真实”经济部门货币总需求的决定以“古典两分法”著称,并构成了基本的古典流通法则(配第,1963;斯密,1776;李嘉图,1821;马克思,1867)。换言之,在古典经济学中,因果关系是从价格影响到货币,而不是像我们在传统的货币数量论和新古典货币主义理论中所看到的那种相反关系(伊特韦尔,1983;格林,198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可能运用的货币数量必须取决于其价值量”(李嘉图,1821)。流通过程中运用的货币采用何种形式,这并不影响上述论断,因为不论“货币的”数值大小如何,V将是确定不变的。
二、古典货币理论的分歧
如果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进一步扩大到长期经济因素的研究以外,那么本来不会产生古典经济学是否包含“货币数量论”这样的问题。当古典经济学家考虑短暂因素的作用时,外生变量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尤其需要作出解释。于是,在这一问题遇到了货币定义和金融组织性质上的麻烦。如果按萨伊定律保持Y不变,那么只剩下两种尚未确定的可能性:一是价格调整即改变P;或者二是数量调整即改变V(通过贮藏或不贮藏)。这正是两派古典经济学家之间分歧的实质。一派以李嘉图为首,包括金块论者(金银通货主义者,即1810年金块通货报告的支持者)以及后来的通货学派;另一派包括反金块论者和银行学派,马克思曾有保留地赞成过这个学派的观点。
占主导地位的李嘉图学派坚决主张Y和V都是始终不变的。因此,按照这种观点,所谓货币数量“理论”就根本没有理论,而只不过根据假设的萨伊定律所得出的推理结果。通货膨胀的过程被看作是用以纠正货币偏差的过渡机制:“我实际上假定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即商品价格的涨落会同货币收缩的升降幅度成相应比例”(李嘉图,1823,P93)。
另一方面,货币数量论的反对派在试图解释他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时,意欲放弃逻辑上的一致性。他们较流行的解释一般把调整的重点放在V上,虽然他们认为调整的幅度应根据M的组成情况而定——要看货币供应是金属货币、纸币还是信用货币。这种学说的缺陷是未能摆脱萨伊定律并提出一种储蓄—投资过程分析,也就是一种产出理论。
一、货币与交换价值理论
第一,在古典经济学家中,斯密(1776,上卷,第4章)对货币的起源进行了早期与全面的讨论。货币产生于交易与分工的发展。在一个复杂的劳动分工情况下,生产者必须用他们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同其他人的劳动成果交换。然而商品的直接交换常常“极不灵敏”,因为生产者的需求各不相同。这样一个“谨慎的人”就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同上,中译本,第20-21页)。贵金属由于其不易磨损性和可分割性而最适合这种要求,“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同上,第21-25页)。金属货币在开始阶段是根据其重量来计算,但是由于每次交换中产生的对金属的磨损和不可避免的搀杂使用,导致国家以重量为基础的铸币的出现;然而不久,硬币仅仅根据形式而不是重量进行流通,这样便建立起商品的名义价格。
第二,斯密从理论上把货币界定为一种商品,这种商品可以可靠地用来购买其他商品,并可以克服物物交换存在的问题。商品的名义价格显然是它们的交换尺度的能力。斯密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斯密认为“价值”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是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二是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即交换价值(同上,第四章)。
第三,斯密第一次权威性地阐述了古典交换价值理论,把价值与劳动联系在一起,从而奠定了古典理论的基石。“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与麻烦。”斯密虽然把硬币当作货币金属的习惯性划分,但他的劳动价值论使他能够以人类所付出辛劳的货币与商品生产为基础,断定商品与货币在交换中发生联系之前,它们就已经有了相同的标准,即“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
第四,斯密还区分了“真实”(价值)和“名义”(货币)价格(同上,第五章)。商品或货币的真实价格即劳动价格,但货币的“真实”价格是受其生产条件变化的影响,所以用来充当货币的金属不能成为这种固定不变的尺度;金属货币所能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建立“名义价格”,这种价格随着金属和货币中的金属含量的价值而呈反方向的变化。除了区分实际和名义价格外,斯密几乎没有涉及名义价格的计算体系,没有涉及它同货币价值和商品价值的关系。另一方面,斯密的价值分析中,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概念是相当含混的,特别是在物化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和在交换中被商品支配的劳动上更是如此。“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同上,第5章,中译本第27页)“等量劳动,对于劳动者,虽常有等量价值,但在雇佣劳动者的人看来,它的价值时高时低。”(同上,第29页)斯密交互使用这两个概念,在理论上没有准确的定义,而这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