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让夜晚告诉我们真实的自我,让白昼告诉我们理想中的自我。
托马斯·特里昂,1691
本书为工业革命之前西方社会的黑夜历史。我关注的重点是,天黑后,在面对来自真实世界和超自然世界的种种危险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虽然有过对犯罪和巫术的深入研究,但夜晚很少引起关注,这主要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认定,除了犯罪和巫术活动外,在夜间,不会有任何其他重要事情发生。詹姆士一世时期的诗人托马斯·米德顿曾写道:“(夜晚)除了睡觉、吃饭和放屁外,无所事事。”他的这番话也许最能代表这种传统观念。除了某些富有创新精神的欧洲学者外,历史学家们一直——特别是在近代以前——忽视了白昼到黑暗这一古老的过程。夜晚一直是无关紧要的未知领域,是人类生活被遗忘的另一半,尽管家家户户都在黑暗中度过漫长的时光。让-雅克·卢梭在《爱弥尔》(1762)中写道:我们的生命有一半都在黑暗中。
其实,近代的夜晚既不是白天生活的闭幕,也不是大自然的一个间歇,它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有着许多属于它自己的习俗和仪式。在英国和美国,黑暗常常被称为“夜的季节”,这足以说明其特殊性。黑夜与白昼当然有着共同之处,只在某些程度和强度上有所差异。但是,随着饮食、健康、衣着、交通和通讯方式的改变,许多重大变化都在发生:人际关系、工作节奏和公众道德观念乃至人们对待魔法、性行为、法律和社会等级的态度。因此,本书不仅对夜间活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而且力图再现与白天的现实截然不同的一个丰富多彩且充满活力的文化,再现一位英国诗人所称的“另一个王国”。不仅如此,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黑暗在提供了日常生计的一个避难所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让人们在夜色渐浓的时候表达他们内心的冲动,使他们实现清醒时或睡梦中的各种被压抑的欲望。从本质上说,夜晚是解脱和更新的时候,可以让善良的人和邪恶的人无拘无束,可以让日常生活中善与恶的力量自由展示。有句谚语证实道,“夜晚不知耻辱。”尽管危机四伏,普通百姓还是从落日中汲取到了新的力量。
《黑夜史》共十二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死神的阴影中”,主要介绍夜晚的种种危险。人们在身心两方面所面临的威胁到了夜间会变得更大、更强。很可能,在西方历史上,夜晚从未呈现得如此可怖。第二部分“自然法则”,主要论述官方和大众对夜晚的反映。最初,教会和政府针对夜间活动所采取的各种压制措施,如宵禁和巡夜。直到17世纪末,大小城市的夜晚的公共场合才被有限地归还给民众。普通人,无论是在家还是出外,都必须借用魔力、宗教和自然知识来抵御都市和乡间的黑暗。这种由流行习俗和信仰构成的母体为日落后在黑暗中进行的种种社会活动创造了舞台。第三部分“黑暗王国”,探讨了人们劳作和娱乐的风俗习惯。不为外人所知的家庭生活削弱了社会约束,为家人、朋友和恋人创造出了亲密的氛围。如果夜晚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个人获得自由的时刻,那么,对于社会最上层和最下层而言,它更具吸引力。随后的几章考查了夜晚在多个方面对贵族和庶民的重要性。天黑后,权力从权势阶层手中转到了弱势群体身上。第四部分“秘密世界”,分析了就寝的仪式、睡眠的困扰、以及由来已久的会使工业化之前一家人半夜三更醒来的各种睡眠情形。人们会醒来小便、抽烟、甚至拜访近邻;还有人在半夜里做爱、祈祷、回忆梦境——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梦境至关重要,是安慰和自我意识的重要来源。本书的尾声“黎明”部分,则分析了18世纪中叶以后黑夜在大小城市中的非神秘化过程。在那时,给个人安全和自由带来深远影响的现代“24小时/7天制”社会,就已打下基础。
在这本描写夜间生活的图书里,我研究的主要地区是英伦三岛,但所描述的整个地域覆盖了从斯堪的纳维亚到地中海的整个西欧,有大量资料来自欧洲大陆各地。此外,我还引用了早期美国和东欧的资料。本书的时间跨度也很广,从中世纪后期一直到19世纪初,重点在近代(约1500-1750年)。为了进行比较与对比,我偶尔还会提及中世纪和古代社会的古老习俗和信仰。虽然本书所探讨的大多现象仅见于近代,但仍有例外。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对工业化之前的夜间生活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想。
同样,从亨弗利·奥沙里文、埃米尔·居劳明和其他对19世纪乡村生活进行过密切观察的学者那儿,我也有所受益。我非常认同某些历史观,认为在19世纪末交通和商业发展之前,欧美许多乡村的价值和传统一直没有很大的改变。正如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1891年)中所写的那样,苔丝和她母亲的世界观“相差了两百年”——“她们在一起时,詹姆士一世时代便和维多利亚时代凑到了一起。”
在近代社会里,无论年代和地域怎样变化,人们的夜间生活都非常相似,而且这种共性常常大于其差异性。虽然夜晚的生活并非铁板一块,毫无变化,但在态度和习俗方面,人们的相同点要更多。正如生活在工业化以前的人都会在天黑后产生恐惧一样,他们也会作出相同的反应。这一认识,除了促使我以主题来组织书稿外,还加深了我对夜晚重要性的认识。这一自然更替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常常超越了时间和文化上的差异。夜间生活上的明显变化(如在求爱或人工照明方面),我都会在书中探讨。不过,夜间生活直到18世纪才明显变化,而且主要发生在城镇中。事实上,在这以前,除了城乡差别外,社会地位和性别所带来的夜间生活差异要大于时间和地域的影响。
为了研究这一包罗万象的课题,我自然会借助各种资料,其中最有价值的是那些私人文件——书信、回忆录、游记和日记。尽管本书涉猎广泛,但基本上都是围绕人的生活展开。尤其是日记,能使我对中层和上层社会的生活进行具体地描述。除了少量日记和自传外,涉及到社会下层百姓的资料还有大量的法庭记录,其中,最珍贵的,是一份描写市井生活的小册子——记录了18世纪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审判情况的《老贝利开庭报告》。至于传统信仰和价值观念,则来自词语汇编、词典以及谚语集。法国一位专事谚语创作的神父写道:“农民的信条已经融入了他的灵魂深处。”为了探究不同阶层的思想,我研究了大量“高雅”和“低俗”的文学,不仅有诗歌、喜剧和长篇小说,而且有民谣、寓言和小本故事书。我在使用这些资料时慎之又慎,一再指出虚构文学作品与社会现实的不同。布道说教文字也非常有用,主要都是传道、宗教小册子以及规劝性的手册。同样有意义的,还有18世纪的报刊,医学、法律和哲学论文,以及农业方面的小册子。为了更能说明问题,我还借用了医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最近出版的一些著作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从大众文化到失明症,可谓应有尽有;此外,还有论及夜间生活某些方面的专著(出于对主题统一性的考虑,我没有研究夜晚战争的相关资料)。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我多次论及了夜晚对日常生活的影响这一问题,包括黑暗是否是造成社会稳定或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但这并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希望本书能促使人们更深入地研究黑夜历史。
罗杰·埃克奇
弗吉尼亚州罗安诺克市塔糖山
2004年11月引子:
黄昏:关门闭户
所有的牧羊人啊,美丽的少女啊,圈起你们的羊群吧,
因为夜雾就要变浓,因为太阳早已走完了它的行程。
约翰·弗莱彻[ 弗莱彻(1579-1625):英国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剧作家,主要作品有《菲拉斯特》、《少女的悲剧》等。],约1610年
对于善于观察的人而言,夜幕不是降临,而是渐渐升起。黑影首先从山谷出现,慢慢爬上山坡。渐渐黯淡的光线被称为“阳光吸管”,光亮仿佛被吸走了一样,向上消失在云层中,积聚着等待着新的一天到来。牧场和林地陷入了阴郁之中,而此时,西方的天空,即使在太阳沉到地平线下后,也仍然闪烁着光亮。尽管农夫听随老天的安排,仍然可能继续耕作,但越来越浓的夜色仍会驱使他尽早回家。乌鸦重新现身,牛羊低吟,兔子急急忙忙地奔跑着寻找栖息之地。仓鸮展翅飞过荒野,像谋反的刺客一样呼啸着,引起老鼠和人类的警觉——很早以前,老鼠和人类就知道要对这尖声的预示着死亡的不祥之兆心存畏惧。日光渐渐淡去,五彩缤纷的田野也随之失去色彩。灌木丛变得更大、更模糊,融化成了灰色的一团。这便是黄昏,爱尔兰人所说的人和灌木看似相同的时刻,或者,用意大利先哲更恐怖的口吻来说,这是猎犬和狼横行的时刻。
夜晚的黑暗很明显。夜色不是“到来”,而是“渐浓”。离家的人仿佛“身陷”在黑色的雾霭之中,这黑暗,不仅能清楚看到,还能真切地感觉到,就像《圣经·旧约》中降落到法老时代埃及上空的黑暗一样。人们普遍认为,日落西山后,天上会降下有害的烟雾——即“夜雾”和“毒烟”——冰冷、阴寒、潮湿。在普通人的想象中,这时,夜晚已经降临。空气不再透明、无味、令人舒适——不再沐浴着人们热爱的阳光。莎士比亚笔下的“日光病”,带着有害健康的湿气侵蚀着慵懒的乡间,传播着疾病和瘟疫。“快,”《一报还一报》中的文森蒂奥公爵提醒大家说,“雾蒙蒙的夜晚即将来到。”
薄暮、黄昏、傍晚、日暮、日落——英语中有大量词汇用来描述陷入黑暗这一过程,爱尔兰的盖尔语中也有4个词描述从下午晚些时候到天黑这一时段。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与黑暗降临相比,任何其他时段所占有的描述词汇都不会更丰富。对于工业化之前的平民生活而言,也确实没有比黑暗降临更重要的事。黄昏,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关门闭户”的时刻,也就是将门窗锁紧、将看家狗放出去的时候。因为夜晚——空气的恶臭,超自然的黑暗——滋生着危险,或真或假的难测的危险。说来也怪,除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外,西方历史上还没有一个阶段让人们如此害怕黑夜。
第三部分: 黑暗的王国
黑暗中的劳作:干活
夜间劳作
你能干什么?有什么用?能带来什么好处?
亨弗利·米尔,《论黑暗》,1639年
夜晚宣告着白天的辛劳终于结束。黑夜让无数体力劳动者不仅从社会监督中解脱出来,也从工作的惩罚性的时间中解脱出来。《约翰福音》上说:“夜晚到来,人们不再需要工作。”英国某些地区的“盲人的节日”这一说法,习惯上标志着夜晚的到来,此时天色太暗,无法工作。西班牙俗语也说:“太阳落山,工人们自由了。”
在中世纪的许多行业中,上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规定严禁夜晚继续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钟声前的几个黑暗小时里也不行。1375年,汉堡市政当局要求,在秋天“太阳变成金色”时以及冬季“夜晚到来时”,蹄铁工人必须停止工作。这倒不是说中世纪官员们非常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因为夜晚加班除了亵渎神灵外,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此外,将行业活动限制在白天,在制订税率和制订价格上便于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时间。工匠艺人发现,夜间烛光太暗,根本无法使用凿子、锉刀和其他精密工具,为了荣誉和利润,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说:“夜间干活是对白天工作的捣乱。”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的行会就严禁夜晚干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需要聪明才智、敏锐视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练行当。法国13世纪出版的一本《行业手册》严禁金匠和银匠在夜间干活,因为“夜晚的亮光无法让他们真正把活干好”。在法国第戎发生的一起街头骚乱中,有位刀具商就因为让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几刀。对夜间任何商贸活动,人们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怀疑,这不仅是因为黑夜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因为不知情的顾客只能听凭那些不诚实的店主的摆布——伦敦马刺行会就在1345年谴责过不法商人的“弄虚作假”。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
尽管如此,中世纪里,并非所有城市和村庄的工作都会在黄昏结束。例外的情况很多,如乡间一些必须赶快干完的活或不需要技术的活计。14世纪佛罗伦萨一家大型织布公司的帐本中就有“夜”这个词,表明工人们一直干到半夜。在圣奥梅尔,1358年规定的那些可以在钟声后继续劳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织布工。一位中世纪诗人曾抗议不愿意熄灭锻铁炉的邻居:“从未在夜间听到过这样的噪声,/无赖的叫声和叮当的敲打声!”就连裁缝和鞋匠偶尔也会借着烛光干一些粗活。他们通常都是为贵族赶制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许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上十点。那时,手套定单堆积如山,而且师傅们抱怨,如果不让学徒和仆人晚上干活,他们就会赌博。除了带来利润,劳作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不过,到近代,夜间劳作的现象开始呈现上升趋势。随着新市场和新生产商的出现,地方经济开始向四周扩展。尽管仍然担心引发火灾,行会和市政当局仍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产变得异常重要,啤酒商们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也一样。1573年某天凌晨两点被巨响惊醒时,沃尔特·雅科布森修士怀疑这是附近啤酒厂“将啤酒倒进大缸”的声音。但是,大多数行业的作息时间仍然与城市中产阶级的作息时间相同,一天的工作总在天黑时结束。严格地说,按照英格兰1563年颁布的《工匠条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劳工春夏两季的工作时间为早晨五点到晚上七八点钟左右,秋冬两季为黎明到黄昏(每天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在17世纪的法国,词语“白天干活的人”指那些从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对大革命前巴黎的生动描述中,记录了每天日落时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时的情形,街上会留下白色的石膏脚印。
总而言之,大量证据显示,工业化以前的夜间劳作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这段白昼最短的日子里。尽管黑夜里没有了亮光,无数人仍然在城市和乡间辛勤地劳动着。一位英格兰作家在1680年写道:“在这个时代,工匠们以及那些手头有活的人都养成了熬夜干活的习惯。”有些人只延长几个小时,而另一些人则一直干到午夜过后。17世纪的一句格言证实了这一点:“白天想干多少就干多少,晚上能干多少就干多少。”苏格兰也有一句老话:“如果晚上有活干,就赶紧让马进马厩,让妻子上床睡觉。”
劳动者
正如醉酒和酣睡能让人忘却艰难一样,
生活的艰辛也使大多数穷人忘记了夜晚干活是种罪过。
威廉·伯基特,1694年
都是谁在夜间劳作,为的又是什么呢?劳动究竟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无奈?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便是劳作时间的不固定。工人的劳动强度因为日期、时间而有所不同。安息日是休息的时间,其他日子里劳动者也没有严格遵守固定的作息时间,而是自己决定完成农舍、小作坊活计的速度,或者农场的劳作的速度。据E.P.汤普森说:“在他们掌控工作方式的地方,工人们总是时而猛干一阵子,时而闲散一会儿。”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人在当时劳动力中占多大比例,不过,显然许多人将本可以提早干完的活推迟到了晚上,不管晚上的节奏是不是也像白天那样慵懒。白天的时间不仅用来干活,还用来闲聊和喝酒。有些行业,如面包烤制业,由于行业特殊的要求,必须整夜劳动,另一些行业则会因为突然增加的定单而忙碌起来。当时商品都是按需生产。赫福德裁缝店的学徒约翰·戴恩,曾“一连熬了三个通宵”,因为他的师傅“必须赶制出许多军大衣”。玻璃工雅克-路易·梅内特拉整整忙了一夜,给旺多姆的一座教堂制作玻璃窗户,因为第二天他必须交货。1722年,一位伦敦鞋匠在店铺中一直干到将近午夜,“因为当晚他必须做好一双鞋。”
不过,生存压力——既不是个人好恶、干活的速度,也不是“工业化以前的道德伦理” ——才是夜间劳作最常见的原因。有句英国谚语证实了这一点:“白天的时间太短,要干的活太多。”夜晚让家境不好的人在一天的辛劳后仍能找到赚钱的机会。伊丽莎白时期的作家托马斯·德克尔[ 托马斯·德克尔(1570?—1632):英国剧作家,代表作有喜剧《制鞋商人的节日》等。]在一篇描写烛光的文章中问道:“你的身边有多少贫穷的工匠过着舒适的生活?” 伦敦的托马斯·隆一连干了两个晚上才“挣到钱”交房租。詹姆士·克莱顿牧师说:“一天当中最苦的活常常落在穷人身上,而且是在上帝和大自然分配的休息时间里。”同样,在弗兰科·萨切蒂14世纪所写的一则故事中,一个名叫伯纳米科的人问邻居:“你真的穷到非得在晚上干活吗?”
26/【P.159页图】 佩尔·希尔施特罗姆,《检验鸡蛋》,1785年
城市里的各种体力劳动者都是夜里干活的穷人。英格兰各个家庭里都有时刻听候主人使唤的仆人。有些家仆,如内侍和女仆,天黑后还要完成分派的活,比如锁门窗、铺床、剪烛花。一位荷兰作家说,如果有客人到来,家中的女仆可能一直要忙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睡觉。家庭之外,搬运工和送货工这样的体力劳动者偶尔也会忙到深夜。凌晨两点,伦敦工人约翰·汤姆逊被叫去将压舱货物运到泰唔士河旁的一艘船上,因为决定泰唔士河装货时间的不是亮光,而是潮汐,渔民也跟搬运工一样。夜晚的城市街头到处都是小贩,如每天晚上在巴黎出售蛋奶烘饼的年轻小贩。我们可以在贾塔诺·祖姆皮尼的威尼斯版画中看到,大人和小孩借着月光在叫卖一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如牛血和新鲜牡蛎。一个少年叫喊着:“快来买我的贻贝,非常新鲜。”在罗马,小贩们在夜间出售白兰地,以驱散夜间的“湿气”。 “拾荒的人”会出现在任何地方,他们在小巷中寻找遗落的破衣烂衫和可以卖给造纸厂的物品。有时塞缪尔·佩皮斯会在晚上回家的途中遇到一个提着灯笼“捡破布”的男孩——“有时他一天能捡三四蒲式耳破布,每蒲式耳可以卖三便士。”捡到的马粪也能带来小笔收入。有些人则在人群散去的市场摊位上翻找着,希望能找到面包、蔬菜和肉屑来卖钱。其他人则走街串巷地收集粪便,卖到乡间去做肥料。粪便也能变成钱。歌德在那不勒斯发现街头的男孩和农夫们“天黑后仍不愿离开”,因为“骡马的粪便”也是座“金矿”。
普通百姓会在夜间从事各种简单的技术活。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制衣业的需求,英格兰织布工会在织布机前一直忙碌到晚上十点,甚至冬天也是如此。欧洲大陆的情况也差不多,例如,里昂市的织布厂的男工、丝绸厂的女工会从早晨五点钟一直干到晚上九点。裁缝、鞋匠、制毡工和染工也是长时间工作。苏格兰有句谚语:“自由民睡觉的时间也是鞋匠们的晚餐时间。”在海牙,大卫·贝克1624年1月某晚九点钟回到住处时,他发现“裁缝亚布拉罕还在我家干活。”18世纪一本介绍伦敦各个行业的手册说,制作羊油蜡烛的人,“工作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只看季节是否允许,或者人们是否需要。”因患天花而双眼几乎失明的少年汤姆·庞达尔每晚都要为一个做蜡烛的人切割蜡烛芯。
石匠、木匠和其他建筑行业的工匠晚上干活是常有的事。在佩皮斯位于希辛巷的家中,干零活的工人们一直干到深夜。1660年圣诞前夕,佩皮斯家中的油漆匠一直干到晚上十点——如释重负的佩皮斯在日记中写道:“今晚终于将他们全都打发走了。”北安普顿的乡绅丹尼尔·伊顿在1726年写道,到了秋天白昼变短时,细木工人常常在烛光下干活。面包师大多都在晚上干活,为的是能在早晨给顾客提供热面包。梅西耶在描述巴黎的面包师时写道:“他为我半夜点灯干活。” 午夜过后啤酒商们开始辛勤地劳作,他们将麦芽碾碎,在水中煮开变成麦芽浆,再抽出麦芽汁,掺入啤酒花,加入酵母。
在玻璃炉和炼铁炉旁干活的工人常常分成几班,轮流工作在熊熊燃烧的熔炉旁。为了保持炽热的高温,熔炉24小时燃烧,炼石灰的窑以及用泥煤封住后炼焦炭用的柴墩也都24小时不断火。西莉亚·费恩斯曾经观察过海滨小城利明顿的工人们用大锅煮海水熬盐的情形。“只要炉膛里的火没有熄灭,他们就得日夜照料着……星期六晚上他们熄灭炉火后回家,星期一早晨重新将火点燃。照料炉火责任重大。”除了颁布了限制噪音规定的伦敦,其他城市的铁匠们常常干到深夜。为了充分利用风能和水能等自然力来驱动碾轮,磨坊也需要有人整夜干活。正如法国南部的橄榄油榨油厂会“日夜”工作一样,英格兰的磨坊会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约克郡一位农夫在1642年说:“只要有麦子,他们就会整夜让磨盘转动(由于常常在夜里干活,有谣传说磨坊工会使用魔法)。”矿区也通宵运作,因为在有矿灯照明的矿井中,有没有阳光根本不重要。瑞典中部的铜矿和弗莱堡城外的银矿就是这样。按照一位作家的说法,科恩瓦尔的“穷人靠日夜从地下挖锡和其他金属矿石来维持生计。”从近代欧洲的磨坊、锻铁厂和矿区这些刚刚起步的企业中,我们已经能看出,夜晚工作将对生产率的提高作出重大贡献。
对于大多数活计而言,熟练工人只要一点亮光就足够了,当然,有油灯和蜡烛会更好。马恩岛语言中的“arnane”一词即为“夜晚烛光下所干的活”。在瑞典,师傅们会在每年秋天把徒弟和熟练工请到家中来举行“lichtbraten(点灯仪式)”——这是标志借助人工照明的劳动季节到来的聚会。德国的工匠们则会通过聚餐来庆祝冬季黑暗的结束,英格兰的鞋匠们每年三月也会举行类似的仪式,称作“打湿鞋楦”。工业化以前的工人们也会借用灯芯草蜡烛、松明子、甚至月光来照明。人工照明的成本成为另一件需要考虑的事。伊丽莎白时期的一位作家谴责羊油蜡烛价格太高,“给那些夜晚干活的贫穷工人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不足一根蜡烛的钱”(不合算)这个常用语即表示报酬还抵不上蜡烛的费用。不过,对于多数工匠而言,利润还是高于成本。在《快乐的裁缝》这首颇为流行的歌曲中,一位裁缝说:“我们有肥皂和蜡烛,所以有亮光;/只要有了亮光,就可以干活。” 1760年《伦敦晚间邮报》报道说:“在冬季的几个月里,许多行业清早和夜晚都要工作,加起来要在烛光下工作七八个小时”——这家报纸说,尽管“要消耗掉大量蜡烛”。
27/【P.164页图】 德比郡的约瑟夫·赖特,《铁匠铺》,18世纪
最为辛苦的要数妇女。与通常在户外干活的普通男人不同,除了跑腿、干户外家务或去某位近邻家串门外,城市中的妻儿们基本上整天呆在家中。到16世纪后期,人们越来越反对妇女“挨家串门去听别人闲聊”——如《坎特伯雷故事集》(约1387)中的巴斯妇所言。贤惠的女人不能“外出”,而要“在家中干活”。女人是否贤惠关系到家庭的名声,毕竟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更为严密的监控之下。妻子虽说不上是一家之主,至少也是管家,她需要料理家中的一切事务。每天要做饭、洗涮和照料孩子。虽然大多数妇女起得比丈夫早,但白天休息的机会却比丈夫少。托马斯·图瑟尔在16世纪写道:“恶劣的天气能让丈夫休息,可妻子的活却永远没有尽头。”
夜晚也无法让妇女轻松。按照当时某人的说法,无非是一种活计换成了另一种。一天的辛劳之后,还有无休止的家务活。威廉·鲍德温在《当心猫》(1584)中写道:“称职主妇的蜡烛总是亮着。”1650年7月的一个深夜,马萨诸塞州的简·邦德做了一个蛋糕,还捡了柴火;伦敦的简·莫里斯则从下午开始补衣服一直到将近午夜。17世纪的民谣《女人的活永远干不完》家喻户晓,缅因州的接生婆玛莎·巴拉德一天深夜也在自己的日记中引用了它——她写道:“那些能保持旺盛精力直到一天结束的女人真是幸福。”当威尔特郡的斯蒂芬·达克[ 斯蒂芬·达克(1705-1756):英国诗人,最著名的诗作为《打谷者的劳动》。]于1739年发表他那首著名的诗作《打谷者的劳动》时,立刻引来了女诗人玛丽·科里尔的反唇相讥。“夜晚到来时,我们已精疲力竭,/连落到我们身上的活有多少已数不清。”科里尔反驳道,与男人们的辛劳不同,“我们的辛劳永远没有尽头。”
衣服永远也洗不完。这种活既不舒服又累人。水得一盆一盆用车运进家门,再烧热;衣服必须用力刷洗、上浆、熨平。由于没有肥皂,常用的清洁剂便是用冷水兑开的碱液、尿、甚至马粪。在富庶家庭中,女仆们承担了这类活。由于洗涮占用的时间太多,为尽量减少对白天家庭生活的干扰,只能在深夜做。某个11月夜晚回到家时,佩皮斯将家中的混乱称作“洗衣带来的狼藉”。贫困妇女常常靠在家或上门替人洗衣服为生。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凌晨两点,寡妇玛丽·斯托尔还得去利兹的一户人家洗衣服。伦敦的安·蒂姆斯说:“我靠给人洗衣服维生,晚上十一二点还在干活。”
妇女还要想其他办法来增加家庭收入——酿啤酒和做奶酪,这些都是晚上干的活。科里尔在提到酿造啤酒时解释说:“我们要是敢睡觉的话,煮开的麦芽浆会溢得到处都是。”更多时候,妇女们会在晚上纺纱、织毛衣、梳棉、织布。从14世纪起,欧洲许多地区出现了外派加工制度,城市中的商人会提供羊毛、亚麻和其他原材料,妇女们在家完成工作。纺纱织布是乡间和城市中许多家庭的主要活动。在漫长的冬夜,从瑞典到意大利半岛,母亲、女儿和女仆的手都忙碌在纺车或织机上。苏格兰一位地主的管家指示道:“只要女仆没在洗东西或干其他必须干的活,一定要让她们纺纱到晚上九点。”让·保罗回忆自己在巴伐利亚的童年岁月时说,挤奶女工“借着昏暗的松木火把坐在仆人房间的纺纱杆前”。这些活计都不需要太多的照明。至于编织,阿伯丁的一位牧师说许多教民“在冬夜借着泥煤微弱的火光就能编织衣物”。在德国的一些地区,纺纱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变卖所有家产来还债时,寡妇们惟一保留的财产就是纺车。根据1570年左右的人口普查,在东英吉利亚的诺威奇市中, 94%的贫困妇女都在纺纱织布。当家庭出现经济危机时,纺纱织布的收入能给家庭提供重要的支援。1782年苏格兰庄稼歉收,当地一位居民报道,妇女们“每天晚上熬夜干活”,在维持家庭生计方面“作出的贡献大于男人”。
最后,城市中还有一些只属于夜间的职业。从事这些职业的大多是些贫困又无法找到白天活计的人。对于这些人而言,夜晚不是休息时间,而是谋生的时刻。除了由公共开支维持的巡夜人外,还有一些私家“更夫”。这些人受雇于厂家和商号,保护商品不被人蓄意破坏、偷窃或者失火烧毁。他们还要保护作坊、清洁房屋和马厩。在佛罗伦萨,私家卫兵巡视着仓库。由于“常常有人偷煤”,伦敦一个煤场主人在1729年雇请了四名巡夜人。身兼数职的仆人也有晚上的职责。例如,爱丁堡附近的磨坊“晚上常常由仆人轮流照看”。在纽卡塞,肉店老板的女仆凯瑟琳·帕克晚上就在肉市“替他守摊”。还有一些人属于临时应召的看守,约翰·斯塔布雷在“老贝利”为一起盗窃案作证时说:“我负责看守钢场。”
“掏粪工”只有在夜间清空地下粪池——“粪坑”。每个粪坑的上方都有一个厕所,被称作“茅厕”或“方便屋”,一般位于地窖或花园中。图瑟尔建议道:“污秽的厕所现在必须被清理,/让夜晚遮挡住干这一行的人吧。”随着城镇的迅速发展,掏粪工在确保城市卫生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16世纪,纽伦堡市就雇佣了“夜间工人”来清理这座城市中的五十多个公用粪坑。当然,许多城市都允许人们晚上将粪便倒在大街上,然后(理论上)由一些被称作“清扫夫”的工人在黎明前打扫干净。不过,像伦敦这样考虑到公共健康安全的城市,不主张人们这样做,因而那些遵守社会公德的家庭便越来越依赖私家厕所。“夜晚的土壤”(粪肥)便是人们发明的一种委婉语,专指职业掏粪工用提桶运到运粪车上的污物。有些家庭,如佩皮斯家,与邻居公用一个粪坑,因而受益匪浅。塞缪尔在1663年7月写道:“该上床了,让他们穿过透纳先生家去清空楼下的粪池吧。我可以心满意足地上床了。”巴黎官员们除了要求夜晚清空粪池外,还在1729年规定掏粪工必须直接将污物倾倒掉,不能在半道上停下来吃东西。在英格兰,最初由乡村接收大部分的城市粪便,但随着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越来越大,粪便的运输费用逐渐高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与其他一些近代民族不同(如日本人主要用人粪施肥),西方家庭更喜欢用动物粪便作肥料。因此,伦敦只能将大多污物都倒进泰晤士河。
28/【P.166页图】 佚名,《掏粪工约翰·亨特的广告》, 18世纪
从给掏粪工的讥讽性绰号“淘金工”中,可以看出人们对一行的鄙视。在奥格斯堡,年长的厕所清洁工被称作“夜晚之王”。如果某座粪池久未清理,清理工作便会非常费力。费城伊丽莎白·德林克家后院的粪池整整42年都没有清理。1799年清理该粪池时,五个工人用两辆粪车一连干了两个晚上,而且每晚都干到凌晨四五点钟,才算清理完毕。德林克事后疑惑道:“如果有些人天天挂在嘴边的自由和平等真能实现,他们会给那些从事艰苦、为人厌恶工作的人们带来什么呢?”掏粪工还面临着各种巨大危险,包括进入粪池窒息身亡,因为他们的装备最多只有照明用的提灯。《绅士杂志》1753年7月报道了南沃克一家名叫“摇摇欲坠”的酒店发生的事:
第一个下去的人被臭气熏得喊了声“救命”便立刻脸朝下倒在粪池里;第二个人下去救他,结果也倒在了那里;然后第三、第四个人下去,但被迫立刻直接返回到上面。等粪池中的臭气大大散去后,他们将最先下去的两个人救了上来;但第二个下去的人已经死亡,而第一个下去的人获救时也是奄奄一息,下午便离开了人世。
处理人的尸体方法也与处理人的排泄物一样,大小城镇都将最坏的活留到了晚上。在流行病爆发期间,市政官员们会等到天黑后才处理尸体。按照当时的普遍想法,夜晚行人稀少,疾病传染开的风险也相对较小,引起公共恐慌的可能性也更小。在1665年伦敦大瘟疫期间,死亡人数多达六万五千人,每天晚上大街小巷的入口处都会停有“运尸车”,供人们处理尸体。巴伐利亚的市政官员还用破布裹住运尸车车轮,不让它发出响声。丹尼尔·笛福在《瘟疫年的日记》(1722)中写道:“所有必须干的活,那些承载着恐惧、充满了危险的活,都是在夜间进行的。”发生瘟疫时,夜晚也是焚烧死者衣物和床铺的时刻。17世纪中叶巴塞罗那爆发瘟疫时,当时的人写道:
如果有人死于瘟疫,人们会在夜晚将他和床垫、床单等一起埋葬在纳扎雷斯墓地,第二天再来焚烧木质床框、帷帐、衣物以及死者可能触及过的任何东西。
承担这些责任的是掘墓人,在英格兰被称作“晚祷工”,因为他们总是在夜晚(也就是进行晚祷的时候)干活。在意大利他们被称作“beccamòrti”——运尸者。为提醒别人,掘墓人有时身穿白衣举着火把。1764年当波士顿流行天花时,掘墓人被命令“在深夜”将每具尸体用涂了柏油的床单裹住后再放入棺材中,运送尸体时还得有一个人在前面“提醒过路人”。在1665年伦敦大瘟疫期间,佩皮斯减少了夜间外出的次数。有一天外出时,他“非常害怕遇到被送去埋葬的尸体”,他时不时地会发现“远处有火把光亮”(运送尸体的标志)。“感谢上帝,我没有遇到他们,”他在日记中写道。
农活
许多事情在夜间最顺利。
维吉尔[ 维吉尔(公元前70-19):古罗马诗人,代表作为史诗《埃涅阿斯记》,诗作对欧洲文艺复兴和古典主义文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公元前1世纪
新英格兰农夫希拉姆·哈伍德抱怨说:“这个行当让我度日如年,每天都得晚睡早起。”从早期美国的山麓到俄国西部的草原,有四分之三的人口都在土地上耕作,其中少数是拥有土地的农民、自耕农和种植园主,更多的是佃农、长工、仆人、农奴和奴隶。田地生产出了亚麻以及像燕麦、黑麦和小麦这样的谷物,也带来了干草和其他动物饲料。田地之外还有菜园和果林。在殖民地种植园中,主要作物为烟草、水稻、靛蓝植物、甘蔗等。对于生活在乡间的人来说,夜晚并不代表着劳作的中断,而是白天劳作的继续。许多人拼命劳作希望能养家糊口,像某位农夫那样“日夜操劳”来防止欠债和失去微不足道的土地(很可能只是租用的土地,而不是拥有的土地)。伦敦作家“农夫”在1770年代哀叹劳工们常见的困境:他们“为了维持生计”被迫为大地主“从凌晨四点干到晚上八点,只要还有一丝亮光”。不管经济上是否独立,耕田和种植的紧迫性总是压迫着农民。德国人雅科布·安德里亚斯·克鲁希乌斯在1660年说:“勤劳的教会济贫助理没有一个不熬夜。”在早期罗马作家科鲁梅拉的眼中,少睡觉,少饮酒,不“纵欲”,就是执家有方的前提。
夜晚还有农活要干,宰杀牲口、劈柴、摘苹果,这些都是可以在微弱光线下进行的劳动密集性工作。1665年5月,诺福克农夫托马斯·拉斯特砍了整整一天的荆豆后,再在夜里将这些柴火背回家。阿伯丁附近的农夫在夏夜砍出泥煤板当燃料。新汉普郡的阿布内·桑格会在夜晚修补篱笆、建猪圈、拉木材。1771年在花园里挖了整整一夜后,他写道:“我一直干到天亮。”从晚春到秋季,破土、播种、制备干草或收割庄稼,农活要一直到天黑后才能干完。一位乡村牧师在日记中写道:“夜里他们终于将干草堆准备好了。”在夏末和初秋时节,收割庄稼要占用大量时间,劳工们会匆匆赶来抢收成熟的庄稼。一位约克郡人在1691年8月满意地写道:“我们今晚把玉米都收割完了。”在欧洲的一些地区,葡萄收获季节也很累人。17世纪有人写道,在法国南部,“葡萄收获季节里人们一直从早忙到晚。”突如其来的暴雨会彻底摧毁夜晚没有来得及收割的成熟庄稼,而这也是小偷下手的好时机。一位造访苏格兰的人说,“晚上,任何收割下的庄稼都不会留在田里,而是运回家储藏在谷仓中。”一位庄园主1728年指示普鲁士村民,“在收获季节,马车队没有固定的劳作时间,完全由需要干的活来决定。”
家畜也需要精心照料。奶牛从牧场赶回来后,早晚都要喂饲料、喂水、挤奶。牛棚打扫干净后,需要铺上新鲜干草。马匹、猪和家禽都需要喂食并安顿睡觉。坎伯兰的仆人约翰·布朗在三月的一个夜晚一直忙到十一点才给主人的马“搬来干净的干草,让它睡觉”。家禽也会生病,而马或牛产崽时更需要长时间守候在牲口棚旁。早春刚出生的羊羔时刻需要照料。牛群会跑散,踩坏庄稼地和菜园。1698年一个春夜,约翰·理查兹的奶牛“红色贝克星顿”掉进了一条沟里。由于奶牛跌伤站不起来,只好整夜派人看护它。
有些农活特别适合在夜晚,比如消灭鼻涕虫和更换蜂窝。天黑后也是焚烧马蜂窝的最佳时机。夜晚借着灯笼和捕鸟网捕捉椋鸟、麻雀和其他“害鸟”,也很容易。虽然夜晚潮湿、凉爽的空气被认为对健康有害,但某些农业书籍的和农夫却认为它也有一些益处。迪·贾科姆·阿戈斯蒂内第就建议人们“在空气凉爽的夜晚”播种小米,“以利用夜间的露水”。于是1648年4月的一个夜晚,约克郡的亚当·爱尔便在菜园里撒下了芥菜和萝卜种子。夜晚也是浇水的好时机,可以避免水分蒸发。弗吉尼亚兰顿·卡特种植园的奴隶们会在夜间认真地给嫩烟苗浇水,让它们早一点成熟。这位富有的种植园主在日记中吹嘘道:“我们有足够的人手,可以立刻派到田中去。”埃尔姆斯维尔的亨利·贝斯特所写的农业书籍建议,在准备草屋顶时要在夜晚给干草浇水。
夜晚的天空,还能带来次日天气状况的征兆。天空中到处都是气象征兆,能够预示包括雷暴和霜冻在内的各种天气情况。正如《农活》的在1616年解释的那样,称职的农夫“虽不需要精通各种书籍,却必须掌握一些知识,以预测雨水、大风、好天气和其他季节变更。”虽然各种征兆四处可见,大多数人似乎更信赖夜晚的天空。一位伦敦人在他所写的《永恒的预兆》(1605)一书中说:“注意那些熟悉的星星。如果它们显得比平时更亮、更大,那么能看到它们的地方就会出现强风或强降雨。”
月光能够帮助人们完成许多农活。只要有可能,男人们就会借着月光锄地、播种和除草。贝斯特说,盖茅草屋顶的人“只要还能看得见就会在夜里一直干下去”。桑格会在冬季借着白雪反射的月光运送木头。一天夜里天上只有月芽儿,他将一蒲式耳黑麦送到磨坊去时,哀叹道:“晚上回家时我只能在泥泞中挣扎。”月光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时候是收割季节,这时田野中的农活最为繁重。在每年九月最接近秋分的几个夜晚,由于月亮轨道角度特别小,满月投下的亮光也比平常更持久。英格兰人将这称作“获月”,苏格兰人则将其称作“米迦勒节月亮”。大西洋两岸的农夫们都会借着这种月光来收割庄稼。杰斯帕·查尔顿在1735年写道:“人们整夜忙着收割玉米和秸秆。”同样受人喜爱的,还有接下来的十月份的满月——“猎月”。有位作家写道:“九月的满月让夜晚变短,十月的满月则是猎人的最爱。”
捕鱼将乡村居民们带到了夜间的户外。除了给家里增加食物外,晚上捕到的鱼还可以用来换取物品或者卖掉后贴补家用。有些鱼(如鳟鱼)天黑后比较容易捕获,尤其是在有火把做诱饵的情况下。在地中海,意大利农民划着小船用鱼叉捕鱼。在苏格兰的湖泊中,从夏末到早春都可以用渔网捕捞到大量鲱鱼。一位住在湖边的居民说:“鱼总是在夜间捕获,天越黑,渔民们越容易捕到鱼。”
在乡间的大部分地区,夜间活动的野兽常常给人带来危险。男人们在看门狗的陪伴下守护着果园、田地和牲畜。在德国萨克森的各个地方,因为担心鹿和野猪会啃食他们的庄稼,村民们轮流“整夜”摇铃来吓跑这些不速之客。挪威北部的农民们则要保护庄稼和牲畜免遭熊的袭击。最可怕的是狼。法国农民为了保护羊群,甚至会动用魔法。牧羊人携带枪支和曲柄杖,整夜点着火堆,既可以取暖也可以保护自己。万一看到或听到有狼群出现,他们就会大声提醒同伴(在意大利的平原上,牧羊人也会点燃一小堆火来“对付”夜晚的寒气)。狗对于保护羊群至关重要——最好是白狗,这样就不会被错当成狼。有些狗戴着装有尖刺的项圈。按照农学家奥古斯丁·加洛的说法,聪明的牧羊人“为了保护羊群不被狼或其他野兽袭击,必须修建羊圈,外加几只勇敢而具有威慑力的狗放哨”。据说,新英格兰的农夫们为了赶走狼,会在羊脑袋上涂上用火药和柏油调制的药水。
小偷带来同样的威胁。一位造访法国的游客发现,农民们为了保护庄稼不被偷走,整夜看守着,直到庄稼收割完后用车运回家。一个冬夜,被雇去看管一小群羊的彼德·巴特勒,在一块田中的树篱后看到四个小偷抓住了一只羊。当时月亮刚刚升起——“明亮得如同白昼”——巴特勒的枪没能打响。小偷们反而将他痛打了一顿后又捆了起来,然后扬长而去。1555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一对意大利兄弟巡逻时遇到的事在田头则比较常见。罗伦佐和吉亚科伯·伯卡蒂两人午夜起床,整夜在橡树林和几片田地中巡逻。兄弟俩没有兵分两路,而是为安全起见并肩巡逻。平常他们只是携带战斧和剑,但这天晚上他们带上了枪。他们制止了一些胡作非为之徒,还吓跑了几个故意将马放到他们家葡萄园中进食的打谷者。
最后,农夫还要将庄稼或牲口运到集市上去,而且必须赶在黎明前到,留出时间跟商贩们讨价还价。黑暗中,一车车装满了蔬菜和水果的马车往城市方向走着,旁还跟着一小群一小群的牛羊,个个脖子上挂着铃铛,以免走失。夜晚,乡村就这样涌进了城市。在威尼斯,从凌晨三点开始,农民们划着“装满了大自然所有产品”的小船纷纷到来,而一位造访里昂的游客则在凌晨四点被“驴叫声以及人们的嘈杂声”惊醒。出发时间取决于集市举办的日期以及是否有月光。平时固若金汤的城池会在黎明前打开城门。城市对食品的欲望永远都无法满足,露天市场从清晨一直开放到黄昏,甚至更晚。1750年有人估计,一个星期内,就有一千头公牛、两千头牛犊、六千只羊、三千只羊羔、三千五百头猪以及将近两万只家禽进入伦敦城。萨拉·柯伯感叹道:“一天究竟要干多少活,走多少路,夜晚动身,才能将这么多食品运进城!” 甚至遥远的吉索尔和奥玛勒的农民也会一路走去巴黎。梅西耶写道:“凌晨一点,六千农民带着这座城市所需的蔬菜、水果和鲜花赶到了这里。”他这样描述中央菜市场:
尽管几乎看不到一盏灯,嘈杂的人声却从未停息过;交易大多在黑暗中进行,仿佛他们是另一个人种,躲在洞穴中逃避着阳光。最先赶到的是卖鱼的人,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看见过日光,总是在黎明前街灯开始忽明忽暗时回家;不过,如果说黑暗里眼睛不管用的话,耳朵绝对管用;每个人都扯足了嗓子在叫卖。
一旦气温下降,乡间居民就进入室内干活。法国老话“冬天伴着炉火,夏天去田地森林”不仅适用于白天,也适用于夜晚。早在公元1世纪,科鲁梅拉就在《乡间》中写到“许多人工照明下的活计”。像城市中的家庭一样,乡间也会纺纱织布。一位造访瑞典的游客认为,到了夜晚几乎每个农民都成了织布工,有些农民穷得连蜡烛都没有,只能借着月光梳理羊毛。商业活动渗透到内陆地区后,农村妇女常常为当地的纺织品市场织布。乔赛亚·塔克1757年写道:“在约克郡的许多地区,小农场和有不动产的人家都进行羊毛生产。这些羊毛有的是自家产的,有的是收购的;妻子、女儿和仆人则在漫长的冬夜纺线。”
还可以在夜晚补衣服和鞋子,要么修理或磨快农具,可能还有亚麻要捶打或者有谷子要脱粒。另外,还可以在夜里捣碎苹果酿制苹果酒,碾碎麦芽酿制麦芽酒或啤酒。二月的某一天,伍德福德牧师凌晨三点起床来“酿制一大桶啤酒”。三天后,他又在凌晨一点前起床,酿制两大桶啤酒。雷斯蒂夫·德·拉·布雷顿在短篇小说《庄稼汉的妻子》中讲述了冬夜“男孩们一边聊天一边制作撑起葡萄藤用的篱笆桩,女孩们则剥亚麻皮或纺纱”。除了自家农场的活外,桑格还在夜晚为朋友和邻居干各种杂活,站在敞开的门口,借着月光剥玉米或劈柴。他在4月初的一天写道:“我整夜都在帮蒂利熬汁。”在切萨匹克殖民地,庄园主们偶尔会叫奴隶们借着月光或烛光给烟草去梗或者剥玉米。在南卡罗莱纳种植园中,奴隶们常常在冬夜舂米,一些奴隶便趁机冒着严寒逃跑。农村其他一些夜晚干活的人,甚至一些农夫,无疑也有过类似的逃跑念头。
纺纱聚会
夜晚干的活和白天干的活并非永远相同。
约翰·泰勒,1643年
白天劳累了一整天后,晚上再干活就会特别累。长时间的辛劳让人身心疲惫。在中世纪的法国,织布工们说工作到深夜“既危险又有害健康”。一位后世伦敦作家这样描述典型的农村劳动者:“虽然他也想休息,想继续活命,可他继续劳动着,最后伤了身体。他早早地衰弱,疾病缠身,最终步入年迈。”每年秋天到了打谷季节,法国奥弗涅地区的农民晚上“连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都没有”。在这种高强度的劳动中,意外受伤就不可避免,一些人因此失去四肢乃至生命。努根特夫人视察牙买加的一家糖厂时,发现厂里的设施配备中有一把斧头,专门用来砍断那些睡着后手指被卷进磨盘中的奴隶的胳膊——她写道,这是拯救生命的惟一办法。
同样糟糕的是那些专门“上夜班”的工人的命运。研究人员在针对当代夜班工人的调查中发现,夜班工人大多患有失眠、疲劳和肠胃紊乱的疾病。在黎明前的几个小时中,人体不应该处于清醒状态,更不应该大量进食。这两种情况均违背了昼夜节律,违背了人类多年来的进化规律。对于这一点,最清楚的要算夜班工人本人。1715年,巴黎面包师们在所写的一本佚名小手册抱怨道,“我们傍晚开始工作,夜间揉面,整夜忙个不停”,连打盹的时间都没有。这本小册子说:“夜晚是休息的时间,却也是我们受苦的时候。”当时的人们认为,夜晚干活造成面包师们脾气暴躁、随时喜欢动拳。
不过,在带来艰难、劳累、疲惫的同时,黑夜也给工人们带来了一些好处。至少,在炎热的夏季,夜晚不会让干农活的人感到酷热难当。劳工们可以在酷热的午后舒舒服服地睡一会儿,天黑后再开始劳作。工匠们和铸铁厂的工人也从夜间的凉爽中受益。某些行业对夜间工作管得不太严,纪律也相对松懈。在1728年,伦敦仆人弗朗西斯·比德尔受命“每两晚熬一次夜”保护主人的货物,他却利用这机会偷了三桶啤酒、两蒲式耳麦芽和三小桶麦芽酒。黑夜,更便于打工者们去工地行窃。大小城市的窃贼们最喜欢木材场和码头。停泊在伦敦和其他港口的船只是水上窃贼们的盘中餐。18世纪初,海军部初试图将皇家码头的工作限制在白天,就为了对付打工者们“天黑后所干的种种恶劣行径”。在夜间的威尼斯兵工厂,卫兵们不仅违反禁令与周边民众称兄道弟、亲密交往,而且还偷运出大量物质,用小船运给谋反者。
发生不端性行为的机会在夜间也要大得多。纽伦堡的洗衣妇们常选择小溪边的几个洗衣房发生不轨行为,1552年,当局不得不在日落时就关闭这些洗衣房,这样“洗衣妇们就没有地方干不干净的事”了。同样在夜间,当学徒约翰·戴恩独自呆在师傅位于伯克汉姆斯泰德街的店铺里时,“大多数人入睡后”,“一位女仆”来找他秘密幽会。虽然他们“在一起说说笑笑很开心”,但他还是勉强拒绝了她的请求。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埃瑟·伍德在1662年的一个月夜与玛丽·鲍威尔在外野合,当时她是被母亲派去帮他剥玉米的。
夜晚还意味着可以背着师傅干点私活。许多受雇于人的打工者都有小块租来的田地,在完成白天的活计后,他们会在夜里去耕作自己的田地。佃农们白天在大地主的田地上干活,晚上借着月光在自家的田地上劳作。由于厌倦了替人放羊,瑞士牧羊人乌尔里希·布雷克买了一小块地自己开垦。他写道:“白天我替父亲干活,但只要有空,我就会趁着亮光砍倒树木,然后借着月光将木材和灌木捆扎好。”无疑,许多人的愿望都是有朝一日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1800年有人在英国的农业杂志上撰文说:“一旦打工者自己拥有太多的土地,多得自己和家人在夜晚都耕种不过来,……其他农夫就不能再指望他来帮忙干活了。”家中受人赡养的人也在夜晚干私活。瑞士女仆安娜——托马斯·普拉特未来的妻子——“常常在深夜纺纱”,除了给女主人提供棉线,也为自己“缝制了很漂亮的衣服”。布雷克小时候住在祖父母家时,他母亲“为了背着他祖父母挣一些私房钱,会在夜晚点着油灯偷偷地纺纱”。
同样勤劳的非洲裔美国奴隶也会在得到的小块土地上种菜、养猪、养家禽,夜晚是干这些的最佳时间,种植园的管事们也不会来干预。这些土地的面积大小不等,既有小块沙地,也有大片荒地。切萨匹克镇1732年有人写道,这些园子可以让奴隶们在礼拜天和夜晚种土豆、豌豆和西葫芦。除了给枯燥乏味的饮食带来一些变化外,这些园子还给奴隶们提供了可以用于出售的农产品,卡罗莱纳的低地和西印度群岛的许多地方都是他们出售农产品的场所。有人报告说,安提瓜的一个集市吸引了“几百个黑人和混血儿”,提着“家禽、猪、孩子、蔬菜、水果和其他东西”来出售。狩猎和捕鱼也是奴隶们夜晚常干的事,哪怕需要翻越几英里崎岖的山岗。在南卡罗莱纳,自然学家威廉·巴特兰姆目睹了奴隶们带着“依靠火把”在沼泽中捕获“大量野鸽子”后回家的情形。在牙买加,夜晚捕获的陆地蟹给那些生活窘迫的劳工提供了一条财路。一位白人居民写道,“从附近种植园来的一群群黑人每天晚上带着火把和篮子从我家经过,去另一边的树林中捉蟹,然后在午夜满载而归。”
30/【P.177页图】 扬·阿瑟里耶恩,《夜晚捉蟹》,17世纪
夜晚模糊了劳动和社交之间的界线。与白天相比,黑夜使工作和玩耍融为一体。许多活计都由集体共同完成的,既增强了交际又加深了友谊。意大利的上层社会就曾指责农民们喜欢参加“无法无天的活动和被禁止的游戏”。妇女们会在夜间聚在一起洗衣。1760年某个夏夜,伊丽莎白和其他妇女在费城的德林克家中曾举行一个“洗衣聚会”。在苏格兰南部,尽管冬夜一片黑暗,捕捉鲱鱼仍然吸引了“一群群男女老少……提着用燃烧的木炭做的灯……伴随着竞赛、快乐和希望掺合在一起的叫喊声”。早期美国“剥玉米”的劳动也有着同样的气氛,而且像南方种植园上的“脱粒”一样,习惯上总是在夜晚进行。殖民时期新泽西的一个仆人形容道:“邻居们互相帮助将玉米的外皮剥掉,还有朗姆酒和饮料招待。”马萨诸塞的清教徒长老科顿·马瑟曾谴责“剥玉米时常常过于欢闹”。他规劝当地农夫:“愿你们寻欢作乐的夜晚变成恐惧。”
显然,许多人都乐于与邻居及家人分担枯燥乏味的杂活——他们的情谊还会因为酒精而加深。夜晚摆脱了白昼生活的种种限制,摆脱了压制着欢乐和嬉闹的种种规矩。夜晚其实就是一种心境。身处熟悉的面孔和帮手时,礼节、恐惧和堕落就被抛到了一旁。当朋友们在黑夜里一起欢笑、一起劳作时,各种禁忌都退到了次要的位置上。威尔士有句老话,早晨的“约翰”到夜晚就成了“杰克”。此外,集体干活还能节省宝贵的燃料,大家可以共用一根火把或一盏灯。为了躲避酷寒,男女老少会聚集在令人安慰的壁炉火光四周。温暖就能让人们聚集在一起,更不用说还能干完自己的活计了。在这昏暗、拥挤的环境中,夜晚也是亲昵和密切交往的时机。英格兰的一句谚语可以作证:“夜晚的话语不同于早晨所言。”
在当时这种聚会随处可见,多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共同从事的多种活计中,最主要的还是纺纱或编织,尤其是在冬季。这种聚会的形式多样,有法国的“聊天聚会”,德国的“纺车聚会”、“纺纱杆聚会”和“织毛衣聚会”,俄国的“缝制聚会”,以及塔斯卡纳的“维利亚”。在英国的根西岛上,被称作“维尔斯”的纺纱聚会常常举行,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13世纪的冰岛“克沃尔德瓦卡”,当时经常举行的一种活动。英国各地都能见到类似的聚会,如爱尔兰的“赛里德”或“埃尼安”,苏格兰的“纺纱杆节”,威尔士的“编织之夜”。早在15世纪中叶,未来的教皇庇护二世(1405-1464)埃尼亚·希尔维奥·皮科罗姆尼在英格兰北部旅行时,就看到过大群妇女整夜坐在火炉旁,边聊天边剥着大麻的外皮。甚至到了19世纪,英格兰其他地方已不大多见时,英格兰北方的纺纱聚会仍然非常普遍。威廉·霍威特这样描写约克郡和兰开夏郡的村民,“天刚黑,白天的活刚干完,小孩刚被安顿到床上睡觉,他们就会压灭炉火,披上斗篷,提着灯笼,带着要编织的东西去当晚轮到的邻居家。”
这些夜间聚会每周举行一到两次,有时持续到凌晨一两点。不过,大多数聚会晚餐后开始午夜前结束。参加这种聚会的通常有十多位邻居,有些甚至会在黑暗中打着灯笼沿着小径从好几英里外步行而来。有人写道,爱尔兰乡间的农民“常常会穿过沼泽,步行三四英里”。除了住宅和作坊外,马厩和谷仓也能作为聚会场所。在特别寒冷的夜晚,散发热量的家畜和冒着热气的家畜粪便也能带来一丝暖意。农舍中的炉火给劳作的人们提供了亮光和热量。活永远也干不完。男人们除了捶打大麻、剥玉米、剥核桃、编篮筐。妇女们通常更靠近炉火,因为她们的活计更需要亮光,纺线、织毛衣、织布、为自己或者朋友梳理羊毛。夜里,手和前臂取代了肩膀、大腿和后背,成为最重要的身体部分。
劳动时,除了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外,还会拿地方官员,尤其是那些宗教官员,开涮。一位抨击德国村庄中“纺车聚会”的人发怒道:“除了取笑和诋毁别人,什么都不干。”各种魔法故事也是流行的内容之一。作家雅科布·施图兹在瑞士小镇希特瑙长大,小时候他常在壁炉前听一位名叫巴巴拉·奥特的“纺纱工”讲述各种民间故事,这位奥特还声称自己曾经会飞。随着谈话声渐渐变小,讲故事就成了夜晚的主要消遣方式。传说、寓言以及妖魔鬼怪的事迹——见多识广、记忆出众的讲述者反复讲述着这些永恒的故事。苏格兰诗人詹姆士·麦克弗森[ 麦克弗森(1736-1796):苏格兰诗人,出版有《搜集于苏格兰高地的古诗片断》及长诗《芬歌儿》等,对欧洲浪漫主义文学运动有很大影响。]说,“在夜晚古老的传说伴随着我的心灵。”爱尔兰顿吉文的听众在听古代诗歌时非常专注,讲述者如果出了差错会被当场指出。有人评述道:“这种争论会交由在场的人公断。”
对于工业化以前的人们来说,黑夜特别适合讲故事。在西方和其他地区的文化中,讲述神话和民间故事早就带有神圣仪式的光环,这种光环传统上只属于深夜。黑暗将心灵与日常生活的世俗隔离了开来。丹尼洛·巴托里在《萨维奥的消遣》中断言,任何“神圣的仪式都需要黑暗和寂静”。近代家庭光线黯淡的房间让讲述的故事更具戏剧性。这类人在爱尔兰被称作“seanchaidhthe”,在威尔士被称作“cyfarwydd”。由于听众的注意力集中,讲述的声音在夜晚就会变得异常清晰。黑暗不仅激发了人们的想象,也激发了人们聆听的兴趣。文字,而不是动作,构成了心中的主要意象。声音将不同的听众聚集在一起,让人细心聆听,将人们拉得更近。故事与灯火或炉火的黯淡光亮结合在一起,营造出了非同寻常的亲密环境。黑夜也给当地一些故事,特别是鬼怪的恐怖故事,设置了戏剧性的背景。摩西·希普这样回忆自己童年时在来兰开夏郡听到的故事:“寒冷的冬夜,高沼刮来的大风在屋子四周呼啸,难怪那些此刻在壁炉前讲述的故事会在孩子身上产生如此影响。”无论在什么地方,女巫、鬼怪、幽灵都是故事的主角,外加遭遇强盗和小偷的种种危险经历。亨利·伯恩在1725年说:“乡村最常见的,就是全家人冬夜坐在炉火旁讲述妖魔鬼怪故事。”
虽然暴力、贫穷和自然灾害是这些故事永恒的主题,但这些故事中所含有的谚语、道德感知和聪明的计策都值得人们学习运用——这对于正视生活中的种种危险都是非常有用的教训,包括相信并练习魔法。在《吾父一生》中,雷斯蒂夫描述了在漫长的冬夜聆听具有教育意义的故事的情形,这些故事都带有“高尚的古代格言”。更典型的可能是一位劳动者讲述的某位“夜行者”遇到精怪的故事。这位夜行者被亮光吸引,由于他“清楚地知道那是条流进山谷的小溪流”而死里逃生没有淹死。如果说日常生活变幻莫测,那么激发人们想象力的故事却能如一位苏格兰牧师所说的那样“为冬夜涂抹上恐惧的色彩”。传说中的富人和有权有势者落得可耻下场,穷人却能战胜厄运。法国劳工罗宾·谢弗在他家举行的夜间聚会上,讲述各种各样的故事,既给大家带来消遣,又能给人以教诲。诺埃尔·杜·法尔在《雷昂·拉杜尔菲师傅的乡间谈话录》(1548)中描述道:
罗宾先让大家安静下来,然后开始讲述一个发生在动物能开口说话的年代的故事(好象就发生在两个小时前):列拿狐从鱼鹰那里偷走了鱼;列拿狐设计让洗衣妇痛打了试图学着钓鱼的狼;狗和猫结伴出游;阿丝内特躲藏了起来;仙女们的故事,罗宾本人常常和她们聊天,在晚祷时候穿过树篱时甚至看到她们在科米尔喷泉旁翩翩起舞,给她们伴奏的是一只红色的皮风笛。
31/【P.181页图】 让·雅克·德·博伊索,《乡间的夜晚》,1800年
许多故事取材于前辈们的斗争,讲述了人们熟悉的勇士们的伟绩。从冰岛的萨迦到俄国的传奇,似乎各个地方的听众对史诗般的传说都津津乐道。霍威特在评说约克郡的编织聚会时说:“在这里可以听到峡谷中所有的古老故事和传说。”在黑暗中,那些口才出众的讲故事的人把一颗颗易感的心带到了奇妙的王国,远离日常的艰辛。据皮埃尔-雅克兹·埃利亚斯说,他那专门制作木履的祖父在布列塔尼可谓家喻户晓,因为他能够“将聚集在农舍中的一群农民变成骑士和贵妇人”。埃利亚斯思索道,只有在这时生活在乡村的人才会忘却忧愁“小猪的价格、面包的价格或礼拜日的肉汤”。乔治·皮尔[ 皮尔(1556?-1596?):英国剧作家、诗人,主要有田园剧《帕里斯受审》和滑稽剧《老妇之谈》等。]在喜剧《老妇之谈》(1595)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某个冬夜,铁匠的妻子玛吉受邀在炉火旁给大家讲个故事,于是她说道:
从前有个国王,或者勋爵还是公爵,他有个美若天仙的女儿,世上没有人比她更漂亮;她洁白如雪,脸红如花;这个女儿被人偷走了,他便派所有的人出去寻找他的女儿 …… 当时有个魔法师,无所不能,他将自己变成一头巨龙,口中含着国王的女儿,来到了他用石头建起的城堡中 ……
在某些地区,常常可以看到带着纺轮或纺纱杆的一群群妇女聚集在邻居家。在法国的一些地区,每年冬季人们都会专门修建一个小屋,称作“小窝棚”。有些只能算是棚户,如埃蒂安·塔布洛16世纪描述的法国勃艮第地区的那些窝棚。靠酿葡萄酒为生的农民穷得没有钱给女儿们生火,无法让她们坐在炉火旁纺纱,只好用一些支杆在户外另建一个围篱,再给围篱糊上牛马粪和干土,“糊料搅拌得非常好,风根本吹不进”。在法国的香槟地区,后世的人描述说,这种“小窝棚”都“挖在地下”,顶上也覆盖着牛粪,将某位妇女带来的油灯吊在中间。“大家匆匆到来,带着纺纱杆(上面还装着纺锤),双手拿着编织工具和围裙,纷纷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这些场合使妇女们有机会在没有男人在场的情况下劳动和交际。白天妇女们相聚的机会非常有限,可能只会在集市和水井旁相遇,或者谁家生了孩子或者守灵这样的社区活动中才会相遇。纺纱聚会常常也是长聊的好机会。在气氛活跃的玩笑、逗弄和民谣中,妇女们相互交换各种信息。尼古拉斯·布雷顿说:“冬夜是闲聊的时候。”同时代的人说:“她们的私房话会涉及到孩子、表兄、邻居、亚麻、纺纱、鹅、鸭、鸡、鸡蛋、怎样做奶酪和黄油,可能还会涉及到某位歹毒的邻居造成的发霉的牛奶或挤不出牛奶的奶牛。”这些闲话决定着当地人对某个人和某件事物的看法。通过这些口头语言,普通妇女在自己的圈子里施展深远的个人影响,完全独立于已经确立的男人权力。意大利有句谚语:“女人动嘴,男人动手。”
妇女能从其他共同劳动的女人那里得到感情上的支持,她们的同情是对付男权主义家庭生活的一种平衡。“一些心头的重负,通过其他人的经验、分析、解释和世故得以化解。”妇女们在一起还讲述一些启发性的故事,比如《圣经》中一些女英雄(如犹滴[ 犹滴:古犹太寡妇,相传杀亚述大将霍洛芬内斯而救全城。]和以斯帖[ 以斯帖:犹太人,波斯王阿乌苏埃鲁斯之后。])的伟绩,或者交流一些世俗的信息,比如用魔法来构建家庭幸福。15世纪流传下来的《闺阁福音》中就含有一些秘诀,其中一个魔咒能让爱打骂妻子的丈夫脾气变温和。那些想报复丈夫的女人则可以用另一个秘诀:“夜晚在公鸡啼叫第三遍前起来撒尿时,她可以骑在丈夫身上,如果他的身体有任何部分硬起来,就告诉他只要她不做出相同反应,他身上的那地方就会永远软不下来。”此外,妇女们还学会了驱邪和怀孕的方法——如果想要女孩就在夜晚作法,如果想要男孩就在早晨作法。
这些阴谋诡计的温床让男人们很不安。16世纪的一位意大利道德家猛烈抨击妇女“整夜讲着龌龊的故事”,德国一位作家则写道:“男人们在自己忠贞的妻子离开家后倍感嫉妒”。更为糟糕的是,纺纱聚会很容易引起对女巫安息日的恐惧。有些社区曾经徒劳地试图禁止这种“可耻的”聚会。可是,一旦有男人贸然闯进去,就会受到严厉训斥,甚至被殴打。1759年,短工康拉德·胡格尔闯进了一个纺纱聚会,结果被妇女们用纺纱杆严重打伤。他整整躺了三个星期。这些女人说,胡格尔是“罪有应得”,因为他想调戏她们,而且“她们打得还不够利害”。
夜晚保全了白昼。这种聚会作为邻里之间的论坛,将积累了一天的压抑发泄出来。各种消息和闲言碎语被众人研究和讨论后散布到街头巷尾。这些聚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区的观念,而且还决定和修改着这些观念,完全不受社会精英观点与好恶的影响。从更大的意义上来说,这些聚会为古老的传统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渠道,保存并保护了工业化以前社区的口头遗产。苏格兰高地的一位牧师说:“夜晚每堆炉火旁的消遣活动就是反复讲述古老的故事。”最明显的一点是,冬季的聚会有助于减轻夜晚干活的疲乏感,允许邻居们分享往日的荣耀和目前的贫困。“劳动不再是一种辛苦,”一位造访爱尔兰的游客写道。随着炉火渐渐变暗,幸运的聆听者可能会被讲故事的人的魔力带到遥远的时空。在那几个宝贵的小时里,在那昏暗、透风的农舍里,农民们也可以成为富翁,甚至成为贵族和贵妇。当时有人说,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流行的故事、纺纱聚会期间听到的故事,给她们留下的印象远大于牧师们的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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