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猫子:王公贵族
贵族的夜晚
……来,
让我们再痛痛快快地乐它一晚;召集我的全体
忧郁的将领,再一次把美酒注满在我们的杯里;
让我们不要理会那午夜的钟声。
威廉·莎士比亚,1606-1607[ 选自莎士比亚悲剧《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第三幕第13场。]年
中世纪后期,王公和骑士们自称夜晚属于他们。在漆黑的乡村里,一座座堡垒远远矗立着,犹如灯光边塞里的塔楼和矮墙在火炬光焰下闪烁发光。王公贵族们在夜晚寻欢作乐,互相炫耀自己的权力,成为一道辉煌的景观。节日的晚上他们在自家城堡内的大厅里纵情声色。在篝火、蜡烛和火炬的照明之下,伴有游戏助兴的大型的宴会,向世人尽显封建领主的奢侈。1389年,法国国王查尔斯六世(1368-1422)和侍从们一连四天都在庆祝圣但尼[ 圣但尼斯(?-258?)巴黎第一任基督教主教,法兰西主保圣人,在罗马皇帝瓦莱里安迫害基督教徒时殉难。]节。比武的日子里每晚都以跳舞和饮酒收场。一位历史学家说,在第四天晚上,“贵族们把夜晚当成了白天,尽情吃喝,醉了之后也不理会国王的威严,肆意亵渎神圣的宗教建筑,在里头胡作非为,乱搞男女关系。”
到了16世纪,随着贵族的出现,在上层社会的家庭中开始流行更为文雅的娱乐活动。由于强大的国家政权的出现,贵族之间停止了军事竞赛,开始模仿宫廷中文明的娱乐活动,培育知识性和艺术性的爱好。与此同时,城市的繁荣也减少了能够在夜晚寻欢作乐的私密场所。上层社会通过夜晚的灯火通明来展示自己的权力和财富,同样,贵族们也把夜晚当作私人娱乐的良机,用一位评论家的话说,黑夜“增加了他们的乐趣”。最初白天是宫廷娱乐的理想时机,但夜晚更增添了王室的情趣。有位德国作家写道:“别人睡觉的时候,他们熬夜,沉醉于各种娱乐活动之中。”正是娱乐活动才把社会精英与下层平民区分了开来,因为后者出于生存需要必须按时上床睡觉。有一个平民在《布伦福德的两位王后》(1721)中打趣道:“我们把夜晚献给了爱情和打鼾,没功夫大叫大喊。”与此相反,17世纪中叶一位观察家写道:“宫廷里的男男女女把白天变成了夜晚,把夜晚当作白天。”
在整个欧洲,从伦敦到维也纳,每当夜幕降临,贵族们在自己的庭院里上演各种奢华的娱乐节目。1661年,在佛罗伦萨大公宫廷后的一座花园里上演了一部名为《马舞》的歌剧。花园内点燃了一千多把火炬,“马队”在两百多把中提琴和小提琴的伴奏下列队行进。同去参加的英国人惊讶地感叹道:“真是难以言表。”当时,壮观的焰火表演十分流行,舞台上的演出也采用了灯光照明的新技术。最符合贵族阶层夜生活口味的是艾萨克·德·本塞雷德[ 艾萨克·德·本塞雷德((1613-1691),法国诗人,最著名的诗作为十四行诗《工作》。]的《夜芭蕾》。这部芭蕾舞是专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上演的,它是本塞雷德早期芭蕾舞中最奢华的一部。年轻的路易十四世亲自上台扮演了好几个角色,舞台背景是巴罗克风格,以奢侈的服饰和豪华的道具为特点。在最后一幕中,国王头戴饰有羽毛的帽子,其形象俨然是一轮初升的太阳,与他的身份刚好吻合。虽然剧中也有许多乞丐和窃贼,但《夜芭蕾》给人们提供了一幅杰出的夜生活的画面,在天空华丽的背景之下各种神祗随处可见。这部舞剧曾在几个地方上演,深得王室的青睐。
36/【P.212页图】 沃尔夫冈·海姆巴赫,《夜宴》,1640年
舞会、音乐会和歌剧是城市贵族夜晚娱乐活动的主要内容,他们安坐在舒适的马车上,由全副武装、手执火把的侍从护卫着。有一个作家描述为“演出、随从、宴会和舞会,十分壮观。” 17世纪后期,贵族们喜欢驾着马车在大道上兜风。著名的兜风景点有马德里的林荫大道和伦敦的圣詹姆士公园。1697年一位到荷兰海牙旅游的外国人提起这里的沃尔夫特大道时说:“每个人都想让别人羡慕自己的服饰和随从的数量。”到了18世纪初,各种高雅的娱乐场所纷纷出现,著名的娱乐场有伦敦的雷恩莱和沃克斯霍尔。斯摩莱特的《亨佛利·克林克》中一个目瞪口呆的家伙无比羡慕地惊叹道:“雷恩莱就像神仙居住的天宫,装饰着最为典雅的绘画、雕塑和镀金,上千盏金灯把室内照得金碧辉煌。”高雅胜过一切。一个名叫威廉·贝克福德的英国人应邀去参加巴勒莫[ 巴勒莫,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首府。 ]的一个晚会。他和同伴一时找不到马车,如果步行入场又势必招来众人的揶揄,为了保存脸面,他们的向导,一个名叫菲力普的西西里当地人一路上不畏艰险带着他们在“只有他一个人熟悉”的迷宫一样的小巷子里穿行。与此同时,从伦敦到莫斯科,到处都是有身份的人参加的各种聚会和晚会。1717年一位到巴黎旅游的人发现这里“每天晚上”都有聚会,另一位到海牙旅游的人也发现了类似情形。伦敦的一位作家宣称:“化装舞会、歌舞娱乐会、歌剧、舞会、聚会、戏剧演出、逛公园,以及各种夸耀身份的奢侈活动,都表明了人们对高雅生活情趣的欣赏。”
17世纪里,就连夜晚葬礼也因为庄严肃穆而倍受某些贵族家庭的青睐,成为人们炫耀财富和特权的场合。1730年一个伦敦居民嘲弄地说:“人的虚荣心有多大,就有多少浮华的举动。”1642年红衣主教黎塞留[ 黎塞留(1585-1642):法王路易十三的国务秘书兼御前会议主席、枢机主教,剥夺胡格诺派政治特权,镇压贵族叛乱和农民起义,对外参加三十年战争,扩张法国势力。]去世的时候,送葬的队伍里有两千多根蜡烛和火把。德国路德派教徒将夜晚举行的葬礼变成了对贵族阶层表示尊敬的仪式。1686年撒克逊长老法庭向选帝侯约翰·乔治第三(1647-1691)抱怨说:“越来越普遍的夜晚聚会……把基督教葬礼变成了卑劣的肉体展露。”
化装舞会
现在是最理想的快乐时刻
把夜晚当作白天,白天当作夜晚,
准备,激动人心的、午夜化装舞会就要到来
满足你欲望的活动成百上千。
纳撒尼尔·理查兹[ 纳撒尼尔·理查兹(1611-1660),英国戏剧家,代表作有戏剧《梅萨丽娜的悲剧》。], 1640年
近代初期,最流行的娱乐活动当数化装舞会。它在欧洲各大都市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在英国,自亨利八世(1491-1547)时期以来,化装舞会就是高雅娱乐的源泉。伊丽莎白时期的诗人托马斯·坎皮恩曾经描写过“充满活力的狂欢晚会、化装舞会和宫廷演出。”早期的化装舞会仅限于宫廷和贵族的庄园里,场面很富戏剧性,客人们都穿着戏装跳舞和表演。不久以后,跳舞和聊天成了化装舞会的重点,但必须配戴假面。化装舞会的关键是看不到人的面孔,每个人都用面具遮着脸。与正式场合的礼节相反,在这里寻欢作乐的人是不需要相互介绍的。
了解了贵族生活的种种约束就能明白为什么化装舞会具有如此广泛的吸引力了。宫廷侍臣的生活深受文雅和礼仪的束缚,言行举止都有严格的约束。要当一个成功的宫廷侍臣就必须有良好的节制和自我约束力,特别是在上司面前。个人行为的方方面面都受到约束,就连咳嗽和吐痰也不例外。不管礼仪行为如何虚伪,它都是宫廷侍臣晋升的标准。17世纪早期的行为准则书中就有这样的戒律:“宫廷侍臣对贵夫人和有身份的女士必须殷勤,对高级官员必须恪尽职守,在议员中间必须言行得体,对同事必须和颜悦色,对下级必须和蔼可亲,对所有的人必须彬彬有礼。”纽卡斯尔公爵夫人马格丽特·卡文迪什[ 马格丽特·卡文迪什(1623-1673),英国女诗人,代表作有《诗歌与幻想集》(1653)。
]把贵族的礼节与下层人民的“自然举止”进行过对比:“乡村农民相互见面都是真心诚意,落落大方,在一起可以尽情地欢聚,分手的时候可以恋恋不舍;而大人物见面时拘于礼仪,谈话时一本正经,分手时相互敌视。”简而言之,职务和地位依赖于戏剧性的“装样子”,宫廷侍臣扮演着极不自然的角色。
而化装舞会为人们摆脱近代宫廷里受压抑的环境提供了一个空间。它具有巴罗克风格的景观,其主要特征是将豪华的绫罗绸锻用作服装,以蜂蜡蜡烛作为照明的工具。在某些意义上,化装舞会与宫廷礼仪有着戏剧性的脱节。通过隐瞒与会者的真实身份,人们之间的阶级差别消失了,所有的人平等地欢聚一堂。在贵族的特权范围之内,这样的改变是很有意义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大的改变即将来临。到了18世纪早期,伦敦举办公开的深夜化装舞会,向公众出售门票,只要戴有面具,不带武器的人都可以参加。有一次,舞厅里燃起五百支蜡烛,妇女身着“各式服装”(其中许多人的衣着华丽)。显然,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一直都是十分壮观的娱乐活动,但是像这样消除社会阶级的差别却是史无前例的。当时一位参加化装舞会的人说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的确,出售门票的化装舞会也出现在了其他城市。1755年曼彻斯特一家报纸刊载了一位作家的文章,他预言这会产生可怕的后果:
化装舞会的会场毫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一个商店,任何顾客都可以买到从事伤风败俗、低级趣味、淫秽和各种邪恶的机会。以二十七个先令的低廉价格,最令人鄙夷的妓女、最放荡的浪子、或者最臭名昭著的骗子都可以买到与国内一流贵族和贵族夫人欢聚一堂的机会。
37/【P.215页图】 朱塞佩·格里森尼, 《国王歌剧院里的化装舞会》,1724年
最重要的是,因为隐瞒了真实身份人们享有了自由。诚恳和自然代替了做作和禁忌,人们在展露自己内心的同时掩盖住了公开的身份。在《化装舞会》(1728)一文中,亨利·菲尔丁写道“用面具遮盖面孔,就是袒露心灵。”在这里人们之间的谈话更大胆,更直率。用《薄雾周刊》里的话说,人们遵循的准则是“绝对的言论自由”。男女之间的调情更露骨,玩笑也开得更直率。身体亲密接触的各种手势动作取代了被典雅的礼仪弄得僵硬的规范行为。《绅士杂志》上有作家悲叹道:“在这里,任何下流的举动,任何奢侈、越轨和过分的言行都无损于你的名誉。”而批评者高声抱怨化装舞会中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亲密无间,不过他们更多地指责女人违反了传统规矩。有人说,女人们脱掉了“平常天真无邪、谦逊端庄的外衣。”此外,凉亭和花园成了男女私通的场所,甚至有人猜想,也许他们干那种事的时候仍然戴着面具。有位诗人曾经谴责道:“越轨和淫荡的行为四处蔓延,人们戴着面具随意地聚会,从事肮脏和可耻的勾当。”
再来说说跳舞穿的服装。穿上黑色丝绸长袍或者带有帽子的化装斗蓬,就给人一种释放感。有些伪装带有嘲弄意味,甚至把政府和宗教权威人士当作嘲弄的对象。不过,化装并不仅仅满足了个人的幻想,在某种程度上,戴面具的人完全陶醉在角色扮演之中。在同一个晚上,你既当了贫儿,又当了王子;既是魔鬼,也是天神。约瑟夫·艾迪生在《旁观者》中评论说,化装舞会让人们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着装。除了扮演亨利八世或者苏格兰的玛丽女王等历史人物之外,客人们还会身着一些很抽象的面具和服饰,比如扮演白昼和夜晚。最通常的是模仿社会下层劳动者的装饰。挤奶女工、牧羊人、妓女和士兵都是很受欢迎的角色。性别转换也十分流行。法国国王亨利三世(1551-1589)总是穿着领口开得很低的长袍,这样“可以露出他脖子上的珠宝”。而贺拉斯·华尔浦尔[ 贺拉斯·华尔浦尔(1717-1797)英国小说家,著有英国第一部哥特小说《奥特朗托堡》。]有一天晚上穿着老太太的服装来参加舞会。1722年有一位作家说:“女人,淫荡的女人,穿着男人的衣服,以便更肆无忌惮地向自己的同性宣泄下流的欲望;男人穿着女人的衣服可以进行肮脏、淫秽的对话。”
化装舞会让人们度过放荡的夜晚。时髦的娱乐活动只是对现实的暂时逃避——一年之中一次一次地把自己的幻想搬上舞台。此外,在奢侈地炫耀繁华和特权,展示华丽的餐具和蜂蜡蜡烛的时候,化装舞会并不能体现真正的平等主义精神。尽管引起许多批评家的担心,但化装舞会消除阶级差别的功能只是暂时的。贵族和贵族夫人坐着由成群结队的仆人护卫的马车来到舞会现场,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离开舞会。一位丹麦作家评论说:“仆人能与主人平等相处,但只能在舞会上。”
浪荡的贵族公子
哦,你夜晚宁静的黑暗
给了我绝望的勇气以及对天神的蔑视——爱出风头的人们
现在我赞美那些人选择这个时间
来饮酒吹牛,无视天上人间所有的威权。
托马斯·戈菲[ 托马斯·戈菲(生卒年不详),英国17世纪戏剧家,代表作有戏剧《俄瑞斯特斯的悲剧》。], 1631年
如果对上层社会产生直接影响的不是化装舞会的话,就应是夜晚所赐予的喧嚣和胡作非为的机会。上层社会的浪荡公子有各种各样的称谓——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帅哥、喧闹者、风流子弟。对于这些人来说,黑夜这个天然的面具远胜过织锦的面罩,给他们摆脱高雅生活的束缚提供了一个避难所。他们拥抱着夜晚这段具有无限自由的时间。青年们聚集成团,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同样地蔑视上流社会。几乎所有的欧洲大都市以及一些较大的乡镇都有一定数量的违法乱纪的贵族青年。到了18世纪中期,早期的美国城市涌现出一伙一伙的“花花公子”。1744年亚力山大·汉米尔顿博士[ 亚力山大·汉米尔顿博士(1583-1763),英国医生和旅行家,著有到美洲殖民地旅游的旅游日记《绅士的历程:亚力山大·汉米尔顿博士旅游记》。]到纽约访问的时候,碰到“三个年轻的浪子”公然“嫖妓”;在费城,他看到六个“身穿绅士服装的”小伙子把一个妇女按倒在地上,对她进行蹂躏。在17世纪英国王政复辟时期[ 指1660-1688年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在位时期。],这种人的数量剧增,任何历史阶段,都少不了这种风流浪子。
这些人的行为表现出强烈的个性,以及对伪善和追求财富金钱行为的蔑视。宫廷侍臣、神职人员和工匠们两种行为兼而有之,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奸诈和虚伪的礼节。对于时髦的绅士来说,骑士风度的个人荣誉早就让位给了卑躬屈膝、礼仪和对国王对祖国的忠诚。行为落拓不羁的英国诗人查尔斯·丘吉尔[ 查尔斯·丘吉尔 (1731-1764),英国讽刺诗人,著名的诗作有《鬼魂》和《饥荒的预言》等。]于1761年发表了一首放荡行为的颂歌,题为《夜晚》。他在诗中断言:
让奴隶去干活,那些没有灵魂的肉体
大自然隆隆响声中重要的空隙,
在白天强烈的光线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我们只要夜晚,它可以治疗和掩盖我们的烦恼。
这样的人“没有行骗的经验”,“意志坚决而不能容忍别人的侮辱”,“太高傲而不愿奉承,太认真而不会撒谎,太直率而不善于讨好”——至少在夜晚这个最不受压抑的时候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夜晚可以壮胆,让他们肆无忌惮地去追求快乐。感官的满足摆脱了各种社会的制约和束缚。《浪子》(1683)一诗的宣称:“把有关天堂的冗长故事讲给傻瓜听,/我们用寻欢作乐来摆平这个天平。”亨利·皮查姆[ 亨利·皮查姆 (1576?-1643), 英国作家、画家,代表作为《完美的绅士》。]对这样的放荡行为感到惊讶,他在《完美的绅士》(1622)一书中警告说“酗酒、骂人、嫖妓、赶时髦以及游手好闲是我们今天贵族阶级的特征和标志。”
在城市和乡镇,花花公子们总是白天睡觉,太阳一下山就开始饮酒、喧闹。有些人在贵族聚会的地方公开嬉戏,令行为检点的同伴惊诧不已。1706年在一个音乐会上,里士满公爵建议把所有的蜡烛都灭掉,这样客人们“可以随心所欲”,而那些头脑相对冷静的人则对此表示反对,因为“他们的家眷和亲戚都在场。”年轻的男性通常回避那些文质彬彬的娱乐活动,而更喜欢粗野的嬉戏,这样他们可以品尝妓院和酒馆里下层阶级的生活趣味。有一个批评家说,他们“把脑子喝光了,把财产当尿撒了出去”。塞缪尔·约翰逊把这些人称之为“街头绅士”,说他们“因为愚蠢、年轻和酗酒而满脸通红”。1730年伦敦的一份报纸强调说:“偶尔降低身份是一种快感。”
宣称对穷人不感兴趣的社会精英人物,其实普遍羡慕穷人“粗俗的乐趣”。根据现存的残篇来判断,理查德·斯梯尔[ 理查德·斯梯尔(1672-1729),英国作家,与艾迪生合办期刊,著有喜剧《葬礼》和《自觉的情人》等。]的喜剧《绅士》(17世纪)就是以此为主题的。剧中的哈里七世爵士某天晚上在去参加“下层社会”的娱乐活动之前告诉仆人汤姆·丁伯尔说:“我想你比我们这些当主人的要快乐得多。”1718年奥尔良公爵夫人对一个朋友吐露真言:“施威辛根和奥夫特希姆的农民过去总是聚到一起跟我拉家常,他们比坐在剧院包厢里的公爵夫人们要有趣得多。”查尔斯五世(1500-1558)是一个并不比罗马神圣教皇逊色的人物。据说他对农民鄙俗的言谈举止很感兴趣。一天晚上,他被迫在布鲁塞尔城外的农户家过夜。那个农民不知道查尔斯的真实身份,一边撒尿一边讲粗话,引得国王开心大笑。查尔斯故意责备他说:“你在放屁。”那个农民回答说:“没有哪一匹好马撒尿的时候不放屁的。”
38/【P.219页图】 威廉·贺加斯,《浪子的历程》(1735)。在这个酒馆房间的喧闹场景中,打破了的灯笼和棍子撂在年轻浪子的脚上,这是他殴打巡夜人获得的战利品。与此同时,他自己的怀表给两个妓女偷走了。
詹姆士·鲍斯韦尔,就是后来的奥辛拉克的主人,晚上不时地到街头去跟拉客的妓女鬼混,其乐无穷。他在日记中记录了在德国旅游时的情景。“到了晚上我跟在伦敦的时候一样,总是情不自禁地到街头去看那些拉客的妓女,从中得到乐趣。低级。低级。”低级的娱乐除了满足感官之外,还给鲍斯韦尔带来极大的乐趣,足以吸引他不断地化装出门。1763年6月,在伦敦庆祝国王生日的夜晚,他穿着一套黑色的破礼服,“一条鹿皮裤子和一双黑色的长筒袜。”他决定“冒充无赖,把所有的东西都看个明明白白。”在城里他一路上跟妓女鬼混,一会儿说自己是理发师,一会儿自称是当兵的,最后在白厅街碰到一个年轻的妓女时则宣称自己是强盗!他写道:“我回家的时候已经快两点了,累得筋疲力尽。”甚至有传教士违背自己的誓言跑到酒馆和妓院去寻欢作乐。在17世纪佛兰德的一个教长亨利·维格斯和教士阿诺德·克里特斯在“夜晚的游戏”中跑到酒馆去喝酒、赌博,还跳舞、吵架。一天晚上“卡罗纳”酒馆里吵起来了,教长对他那位正在吵架的朋友大声叫嚷道:“一剑刺穿了他。”到意大利一些城市旅游的人认为,街上不安路灯是因为那些高级教士要在黑暗中与女人鬼混。一位到罗马旅游的人主动告诉别人:“街头的黑暗是人为的,好像有什么不神圣的东西似的。”
有教养的妇女也无法抗拒夜晚的吸引力。平日里,除了上层阶级的礼仪之外,她们还受到家庭的束缚。与其他阶层的妇女相比,她们更受家庭的羁绊,体现个人价值和独立的机会更少。年轻的姑娘忍受强制婚姻的苦楚,有一首民歌题为《爱情的堕落》,女主角悲叹道:“如果我是一个干粗活的女娃,/或者是一个低贱的陪房,/我就不会那么害怕,/我就会去爱自己的情郎。”马格丽特·卡文迪什抱怨说:一旦结了婚,女人就得“永远戴着面具生活”,把真实的自我掩盖起来。在卡文迪什的《演说集》(1662)中,一位妇女说,男人“想把我们埋葬在坟墓一样的家里和床上。”接着,她抗议道:“我们对自己的无知,就像男人对我们的无知一样。”
【P.221页图】 威廉·贺加斯,《妓院》(《时髦的婚礼》之5),1745年。化装舞会之后,希尔威顿格律师和伯爵夫人一起来到一个臭名昭著的澡堂,结果伯爵夫人的丈夫尾随而来。在与律师的搏斗中伯爵受了重伤,奄奄一息。
尽管传统的清规戒律禁止妇女在没有男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但是在家拘禁了一个白天的上层社会的妻子和女儿们偶尔也会晚上跑出去。17世纪的一个故事中,一个妇女对另一个女人说:“既然他白天剥夺你的自由,那么晚上你就把自由抢回来。”薄伽丘的《乌鸦》(约1365年)中有一个人物对妇女晚上不惜长途跋涉跑去与男人幽会感到很惊讶,因为她们平时那么害怕“妖魔鬼怪”。据说一些主妇具有双重身份。伦敦剧作家乔治·查普曼在1599年写道:“这个镇里有一百个这样的女人,她们整夜与风流浪子们一起跳舞、作乐,天亮后跟丈夫上床时却像刚刚参加完洗礼的教徒一样纯洁无瑕。”据说,除了经常参加诸如化装舞会之类高雅的娱乐活动之外,贵族夫人们还从事赌博、狂欢和卖淫等活动。例如,巴巴拉·帕尔默,这位卡瑟梅恩伯爵夫人[卡瑟梅恩伯爵夫人(1641-1709),英国国王查尔斯二世的情妇。]在王政复辟时期的宫廷里有着各种淫秽的爱好。塞缪尔·佩皮斯对她一往情深。喜欢赌博的她曾经“一晚上就赢了15,000英镑,另一晚上又输了25,000英镑。”1683年4月的一个晚上,三名身着男装的“来自剑桥的贵族夫人”,砸碎人家的窗户,殴打行人。罗希隆伯爵曾经与妻子莫兰特夫人分居。据说这位莫兰特夫人跟同性恋情人一起“整晚哼唱淫荡的小曲”,并且在“长时间的宣淫”之后从巴黎家中“往窗户外撒尿”。就在文学作品大量描写了因为担心女人不贞男人所产生的厌恶女性的倾向的同时,夜晚却给不少妇女提供了个人独立的机会,不仅在家中是这样,有时,在外面也是如此。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思想家,主要著作有《论法的精神》等。]宣称,早晨是“丈夫一天开始之时,却是妻子一天的结束。”
有财产的人想要降低身份并不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夜晚的寻欢作乐,特别是在陌生的环境中,要冒很多风险,比如要在夜间穿过昏暗、污秽的街道。在一部名为《黑夜历险》(1679)的戏剧中,一位名叫亨利的角色悲哀地感叹道:“啊,夜晚出来闲逛真遭罪;完了之后找路回家遇到的麻烦比得到的乐趣要多上一倍。” 鲍斯韦尔酗酒之后步行回家,“全身肮脏不堪,鼻青脸肿。”即使是在上流社会的娱乐活动中,没有男人陪伴的女士也会受人讥笑和嘲弄。1748年夏洛特·约翰斯顿夫人和两个朋友壮着胆一起走进伦敦沃克斯哈尔花园“黑暗的小道”,这里是情侣深夜幽会的场所,臭名远扬。不管她们是出于什么原因来到这儿(也许只是出于对淫乱的好奇),最后却被当作妓女,遭到六七个酗酒的学徒的攻击。此外,身着流氓的服装是一回事,而做出流氓行为则完全是另一码事。伦敦有个学法律的学生,名叫杜德利·莱德,每次看见妓女走上前来就开不了口。他在日记中承认:“我碰到妓女就心慌意乱,焦躁不安,不知道怎样跟她们自由交谈。”虽然衣衫褴褛,但鲍斯韦尔跟妓女周旋的时候很难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后来他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写道:“尽管我的衣服破烂,别人还是把我看作乔装打扮的绅士。”
摩擦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爱尔兰人写道,文质彬彬的绅士在“跟自己讨厌的伙伴相处一整天之后”,晚上还要跟“讨厌自己的伙伴一起”干坏事。自称是“绅士和学者”的弗朗西斯·伍德马什,在伦敦的一家酒馆里喝醉酒后,操着拉丁语跟一桌子的工匠发生了争执。接着这些人对他进行侮辱谩骂——什么“蠢货”呀,“花脸贼”呀,“爱尔兰流氓”呀——最后伍德马什拔出剑杀死了他们中的一个。不过,其他花花公子似乎能跟下层阶级的人随意嬉戏,至少可以闹到发脾气的时候为止。一个“巡夜人”在报纸上讲述了一天晚上科文特花园一家酒馆的情形:
很奇怪,恶霸、妓女、老鸨、王八、浪荡子、阔公子、纨绔子弟、游手好闲之徒、骗子、歌手、舞者等等,都鬼混在一起。有时侯你可以看到一个贵族老爷跟一个男妓聊得眉飞色舞,一个下院议员在妓女面前夸耀自己的特权;一个老鸨小心谨慎地叫一个浪荡子不要闹事,妓女跟无聊的家伙在一起,阔公子跟屠夫在一起,然而这些人都嘻嘻哈哈,乐成一团;最后绅士喝醉了,接着恶霸、赌徒、妓女、老鸨、王八等等吵吵嚷嚷的,敲诈那些有钱的人。随后出现了惊人的一幕:刀剑、棍棒、帽子、假发等等到处飞舞;流着鲜血的鼻子、发青的眼睛、被打破了的头、破碎的玻璃和瓶子等等。
对于醉酒的公子哥来说,拿文雅举止或体面行为来取乐,一点也不过分。在利兹,“年轻的绅士”为了深夜把伙伴从床上叫起来去玩,谎称某某朋友或亲戚去世了。1676年6月,因为没有找到“一个妓女”,行为放荡的罗切斯特二世伯爵约翰·维尔蒙特跟三个伙伴一起把埃普森的一个警察狠狠地揍了一顿。在此之前,在附近的一家酒馆里,几个小提琴手因“拒绝演奏,被他们抛到一床毯子上”,吓了个半死。天快亮的时候,罗切斯特拔出剑怂恿巡夜人把他的对手杀掉。甚至像佩皮斯这样并不拘守礼仪的人偶尔也发现他那中产阶级的情感受到了震撼,比如,两位帅哥,一个是查尔斯·塞德利爵士,另一个是巴克赫斯特勋爵,据说“整夜光着屁股在伦敦街头逛荡,最后跟巡夜人打架。”另一个晚上,佩皮斯偷看到“两个阔公子和他们的男仆”使劲拽着“一个漂亮的小妞。”(他坦率地说:“上帝原谅我,要是换了我,我该有什么样的想法和希望呢。”)更不幸的是一个乡村旅馆的老板娘,她对“一群花花公子”的喧闹进行呵斥。结果这群人把她像扔家具一样从楼上扔下来摔死了。
对于那些试图挣脱文明社会的保护和约束的花花公子而言,暴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击剑和酒后吵架刺激了年轻人旺盛的精力,使得夜晚的胡作非为更富有英雄气概。罗切斯特伯爵[ 罗切斯特伯爵:本名约翰·维尔蒙特(1647-1680),英国诗人,代表作有讽刺诗《猩猩对抗人类》。]写道:“我要讲讲那些挨打的妓女,她们的丈夫呆在家里,/老鸨的宿舍惊动了,避难所给抢占:/窗户给砸碎了,巡夜人给打翻。”一个到里斯本观光的旅游者抱怨说,深夜里“一些无法无天的家伙吵吵嚷嚷,在街头四处寻衅闹事。”绝大多数暴力事件是些没有具体原因的故意挑衅。1693年12月的一个晚上,三名剑客招摇过市,他们从伦敦的萨里斯贝里大楼经过时声称“碰到谁就杀了谁,并且强调说会的,会的,我会的。”打砸抢的行为司空见惯,砸碎的窗户、门和街灯随处可见。年轻的姑娘们是首当其冲的受害对象,她们挨打受踢,有的甚至被人从床上拖起来,带到漆黑的街道里。受到攻击的还有巡夜人,他们是王室权力的惟一象征,因为年迈而倍受他人的蔑视。詹姆士·雪莱[ 詹姆士·雪莱(1596-1666)英国戏剧家,现存有大约40部戏剧,代表作有《海德公园》等。]的剧本《赌徒》(1633年)中写道:“花花公子在妓院里/喧闹,砸碎窗户,深夜里恐吓街上的行人,/甚至警察,有时侯/殴打无辜的更夫。”在参加完化装舞会之后,一帮公子哥把一个巡夜人打成重伤,这帮人里就有蒙茅斯公爵和里士满公爵,还牵连到当时的约克公爵、即后来登上王位的詹姆士二世(1633-1701)。1741年4月的一个晚上,两名法国贵族带着几个人先用斧子后改用大槌冲击利伯恩市长的前门。
在有些城市里,由公子哥和随从、仆役组成的夜贼团伙日益猖獗。这些乌合之众到处行凶,臭名远扬。在阿姆斯特丹,“该死帮”的成员夜晚习惯性地攻击无辜的行人,都柏林的“白垩帮”也是如此。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里,青年贵族和绅士组成的团伙堵塞街道。16世纪末在佛罗伦萨一个旅游者发现:
夜晚绅士们成群结队在街上行走,手中拿着双刃长剑和有罩的灯笼,我指的是一边亮一边暗的那种灯笼,他们把亮的那一边对着自己,这样可以看得见路,把暗的那一面朝外,这样别人看不见他们,如果一个团伙跟另一个团伙遭遇上了,他们就把亮的那一边朝着对方,以便看清对方的脸,认清是谁……如果碰到的不是朋友,吵架斗殴就在所难免。
40【P.225页图】 佚名,《科文特花园醉酒的浪子和巡夜人》,1735年
罗马画家卡拉瓦吉奥[ 卡拉瓦吉奥(1573-1610):意大利画家,著名的作品有《吹笛的人》和《圣女之死》等。]是某花花公子团伙的成员之一,这个团伙攻击妓女和结仇的剑客,他们的信条是“没有希望,没有恐惧”。1606年,在一次冲突中杀死了另一个团伙的一名成员之后,卡拉瓦吉奥被迫逃往那不勒斯。伦敦的“号角帮”成立于1623年,据说成员中有“酒馆和其他下流场所”的社会渣滓,为首的是“一些爵士、年轻的贵族和绅士。”在此后的一些年里,伦敦又出现了诸如“夜游帮”和“赫克托帮”之类的团伙,团伙成员割断自己的血管“喝自己的血。”说起罗彻斯特的狂欢者们,佩皮斯描写了某晚一群“年轻的花花公子”裸体跟妓女一起跳舞。最令人恐惧的是“莫霍克帮”,它在四位美国印地安易洛魁酋长访问伦敦之后成名。媒体曾对这次访问大加渲染。1712年一连好几个月,伦敦市饱受这个团伙的蹂躏。除了拿刀子割行人的脸之外,他们还把妇女倒立在地上,“用残忍的手段摧残她们。”有一份传单说,莫霍克帮气焰之嚣张,连巡夜人也不敢逮捕他们。乔纳森·斯威夫特出于安全的考虑,夜晚总是早早地坐马车回家。他写道:“这样他们不会割我的脸,我很满意,如果被那群狗打得瘫坐在椅子上,我每星期至少要花掉一个克朗来养病。”萨拉·柯伯感叹说:“印地安野蛮人的礼仪现在成了英国伯爵、勋爵和绅士们的才艺。”
在英国文学作品中,以寻欢作乐而闻名的莫过于哈尔亲王和他莽撞的同伴福斯塔夫[二人均为莎士比亚历史剧《亨利四世上篇》中的人物。哈尔亲王即威尔士亲王,英国国王亨利四世的儿子。福斯塔夫下面的那一段话引自该剧第一幕第二场。]了。在《亨利四世上篇》(1598)中,为了取乐他俩与其他暴徒一起合谋,在黑暗中拦截富裕的过路人。福斯塔夫对亲王说:“你这人毫无信义,既没有胆量,又不讲交情;要是这点勇气都没有,还算得了什么王家子孙?”现实生活中,据说这样的国王还有匈牙利农民出身的国王马蒂亚斯(1440-1490)、法国的弗朗西斯一世(1494-1547)和晚上伪装成小贩的米兰公爵弗朗西斯。此外,奥尔良公爵,也就是查尔斯六世的弟弟,“白天摆出一副虔诚的面孔,到了晚上却秘密地过着非常放荡的生活,”又酗酒又跟妓女调情。斯堪的纳维亚国王克里斯蒂安二世(1481-1559)在做亲王的时候,贿赂值夜的岗哨打开城堡的大门到哥本哈根的酒馆里去喝酒。另一位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1577-1648),像其他的年轻贵族一样在街上横冲直撞,砸碎别人的窗户。据说英国的亨利八世也是如此。他年轻时候的“漫游经历”被写成了著名的故事《国王和鞋匠》,并于17世纪出版。查尔斯二世(1630-1685)有一天晚上跟罗切斯特一起,穿着“平常的衣服”到“新市场”去逛窑子,结果身上的钱被一个妓女掏走了。干这种勾当最著名的要数法国的亨利三世。白天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晚上却到巴黎的街上去狂饮,身边通常跟着名叫“米娘”的侍臣。当时有人抱怨说:“侍臣们的职业就是赌博、骂人、蹦跳、跳舞、吵架、通奸、跟着国王四处乱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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