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论
内容提要:对于社会主义的问题,在社会和网络中,存在着很多的看法。就这个问题,我曾在2000年山东大学主办的《青年思想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是《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在这以后,我对自己的基本观点或者说在原则上并没有改变。当然,随着时间的延长,我也进行了一些修改。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性质
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是指生产资料(资本)由全国人民共同占有的一种思想、理想或者说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是指生产资料由社会成员或者说一个国家中的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的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共同占有,是在完全排除社会中单个自然人对生产资料的私自占有权力基础上的共同占有。而不是在单个自然人对社会中的一部分生产资料享有占有权力的基础上的联合占有,或者说以股份形式的联合占有。在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劳动者对生产资料(资本)共同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分配权、处分权、收益权,以及对收益的分配权等等权力。全国每一个劳动者都享有同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力。因此,在一个国家中由全民占有的生产资料在其国家中占据主导地位,或者是在全国的生产资料(资本)总量中占据半数之上,并建立起以维护全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主的社会制度以后,这个国家才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才能说其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是最科学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是排除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并最终消灭阶级的基本条件,是劳动者成为国家主人的基本条件,是劳动者在社会(国家)中实现劳动权力平等和依靠自身的劳动能力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也是劳动者享有自主独立生存和个性自由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是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的个人私有权利不受他人侵害,实现社会成员权利平等的基本条件。而且,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是保证劳动者创造的用于扩大和提高再生产的积累资金为劳动者占有,并为提高劳动者的消费水平服务的基本条件,也是彻底解决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中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的基本条件。因此,生产资料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制,是人类社会中最合理、最科学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
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消费资料私有制仍将长期存在。生产资料实行共同占有制,是劳动者为了排除阶级剥削和压迫或者说是为了维护个人的私有利益所产生的基本要求。从实质上讲,也就是劳动者为了个人的私有权力不受他人侵害,而不是为了消灭个人的劳动权力。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如果同时消灭消费资料私有制,也就必然会侵害劳动者的私有权利,违背劳动者建立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首要目的。
而且,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建立以后,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中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将必然存在,由此决定了消费资料私有制在这个社会时期内也就具有存在的必然性。因此,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消费资料私有制仍将长期存在,既是劳动者出于维护个人私有权利产生的客观要求或者说是社会客观要求,也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和消费资料私有制并存,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人类自脱离原始人群阶段以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五种社会制度。人类社会,由此呈现出五个社会发展阶段。在这五个社会发展阶段内,社会中的人们占有物质资料的方式,具体的讲就是占有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别。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都是以氏族为单位的共同占有制,具体的讲是母系氏族集体占有制。在父系氏族阶段中,生产资料是以氏族为单位的氏族成员集体占有制,消费资料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私自占有方式,或者说消费资料私有制。在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内,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都是私有制,既物质资料全面私有制。但是,在这三个社会阶段内,在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方式和其它重要的社会方面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例如,在奴隶制社会时期中,奴隶主是以占有劳动者的人身为主,同时占有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封建社会时期内,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基本上是对自然条件——土地的私自占有。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以占有资本为基础。这就使得这三个社会阶段具有重大的差别,或者说具有各自的基本特征。当然,在文化、宗教、政治制度等方面,这三个社会阶段也具有重大的差别。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由于消费资料私有制仍将长期存在,也就形成了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和消费资料私有制并存的社会状态,或者说物质资料公私并存的社会形态。从形式上看,这与历史上的父系氏族社会阶段有相同之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基础上,当消费资料也实行共同占有制(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是消费资料实现共同占有制的前提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消费资料按需分配以后(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是实现按需分配的前提条件),人类社会也就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由此可以认识到,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度不同,是社会主义与其以前的社会之间的基本差别。而消费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则是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基本差别。因此,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和消费资料私有制,或者说物质资料公私并存,是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的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至于劳动者在社会中的所处地位不同,则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决定的社会政治特征。
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制度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中,消费资料是实行私有制。在共产主义制度中,消费资料是实行共同占有制。消费资料私有制,作为社会中人们以个人或个体家庭为单位的对消费资料的一种占有方式,具有极强的独占性、排外性,尤其是在原则上排除斥人们的共同生存和发展,排斥社会成员享有同等占有和支配生活资料的权力。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消费资料仍然实行私有制,实质上是为了维护社会成员个人的私有权利。当然,劳动者建立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首要目的,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私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或者说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制度,乃是维护全体社会成员个人私有权利的一种社会制度。而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在原则上是为了社会成员的共同生存和发展。它排除了个人独立占有消费资料的权力,因而也就彻底否定了个人在经济方面的私有权利。当然,并不排除个人对一定消费资料的使用权、消费权,以及使用、消费在量上的不同权。这也就是说,消费资料私有制与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是性质不同和相互对立的两种社会制度。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制度,是有着根本差别的两种社会制度。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或者说过渡阶段。而是一个具有自身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时期。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社会历史时期。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建立,只是解决了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问题,而没有也不可能随之解决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中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也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基本矛盾,也是造成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根本差别的基本原因。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建立以后,劳动者的劳动不再是为非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而是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这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建立,是保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不断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个国家从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基本建立,到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中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得到基本解决,或者说再发展到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的基本建立,也就是共产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尤其是到世界各国基本实行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必然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社会发展时期。因此,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社会历史时期。尤其是当少数国家首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其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时期必然更加漫长。
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一个国家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到共产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在这个相当长的社会发展时期内,生产力的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文化水平以及道德文明的进步,并由此决定的生产资料全民共有程度的变化和发展,尤其是到消费资料共同占有制的基本建立,也就必然具有阶段性。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
劳动者自主经营,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之一,也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第一个特点。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资本),是为了发展生产活动,用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在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劳动者必然实行独立自主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必然在劳动者中由全体劳动者自主选举中产生。同时,劳动者具有随时罢免的权力。就是聘请的企业管理人员,也必然在劳动者的全方位的监督之下组织企业的生产活动。这是因为,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具有对企业管理层的任命或聘用、监督和罢免等权力所决定的。
实行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也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第二重要特点。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建立,排除了社会中的人们以资本多少为基础的竞争,同时为全体社会成员凭借自身的劳动技能公平竞争创造了基本条件。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建立以后,由于消费资料私有制仍然存在,决定了各个劳动者仍然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个体。而由此组成的各个劳动团体,也必然是具有各自独立经济利益的团体。而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各个劳动团体形成的生产单位或者说企业,在生产、交换、服务等方面,必然为争取本团体的最大经济利益而进行激烈的竞争。而且,也只有竞争,才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由此也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必然也只能是市场经济。(至于实现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只是实行市场经济和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愿望或要求,而非决定因素。)只有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或者说在社会生产的物质资料能够完全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需求以后,社会生产才能实行计划经济。也就是根据社会消费需求计划和组织生产,以避免超量生产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实行按劳取酬的原则,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决定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建立,在社会中排除了劳动产品首先以资本多少为基础的分配原则,从而为在社会中实行消费资料按劳取酬奠定了基本条件。当然,也为消费资料实行按需分配奠定了前提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消费资料仍然实行私有制,各个社会成员也就必然具有强烈的维护个人劳动权利和实现权利平等的基本要求。由此也就决定了消费资料的分配原则,只能是按劳取酬,而不可能是按需分配或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是在消费资料严重不足的基础上的按需分配的一种变态形式。)这是因为,如果实行按需分配或平均分配,既超越社会客观要求,也违背社会发展规律。
共有资金也应当实行有偿占用制,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基础上,各个劳动者对共有资金具有相同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但是,各个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占用的共有资金的数量不可能相等,或者说各劳动团体内的劳动者平均占用的共有资金数量并不可能相同。而各劳动团体占用共有资金的目的又是为了获得本团体的经济利益,且占有的共有资金多少不同对各劳动团体能够产出的经济效益多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基础上,共有资金只有实行有偿占用制,才能避免各个劳动团体因占用共有资金多少不同造成的经济利益差别。也只有实行有偿占用制,才能够实现平等的占有权利,也才能够使共有资金得到合理和充分的运用,或者说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当然,这也是不断增长共有资金总量,巩固和发展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一个重要措施。
实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制,能够完全避免社会倒退。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排除了社会中单个自然人以占有生产资料为手段,剥削、压迫他人的可能性,从而使劳动者个人的经济政治权力得到保障。劳动者也就必然反对生产资料再由非劳动者占有的产生。而且,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任何党派、政府、政治团体都无能力改变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社会制度。就是国家政府也没有权力改变全民共同的社会制度。如果某一届政府或者说国家最高机关,企图改变这种社会制度,必然在全国人民的反对和抗议之中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也就能够从根本上避免社会倒退。或者说能够完全避免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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