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都不妨称为哲学。问题在于,作为意识形态的世界观,如何与现实世界接轨,如何认知客观辩证法。这些均依赖于实证科学进展的程度。受教育的机会(包括学校教育及非学校教育)是接触实证科学的前提。
作为系统的人/大写的人,无意识形态可言,整体无意识。意识散见于每一个具体的人,而对其整合又是系统的必须,整合意味着集中全人类的智慧。换个角度,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一般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这又是由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决定的。
反过来讲,集中全人类的智慧,又受到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的制约。北京、上海、深圳与穷乡僻壤在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上反差很大;集中全人类的智慧的可能,同样反差很大。
以哲学为职业的,可称之为专业哲人,近六十年,专业哲人在弘扬唯物主义方面,表现几乎是不及格的,对马、恩等先哲所开启的理念囫囵吞枣,未能切实消化。看来,只有当哲学不再是谋生的手段时,方可蜕去那身不由己的马甲。恩格斯认为,哲学作为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总科学,随着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深入发展,已不再具有现实的意义而成为多余,哲学所剩下的,只有思维逻辑和辩证法。
恩格斯曾说过,科学愈是大公无私,就愈加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哲学也是如此,那种可以超脱于政治之外的面向全人类的哲学,不妨称之为大众哲学,思维辩证法正是这样的大众哲学。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哲学上第一位的根本性问题,大众哲学认为,思维与存在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对立的,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思维是否能够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对象。存在以客观信息为标志,意识形态以信息元或信息表达符号为标志,二者既使在统一的情况下,也完全是性质不同的领域,绝不能混为一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不管持何种世界观,都能走完生命的历程。有明明白白的一生,也可有稀里糊涂的一生,追求人生的质量,或许应从正确认识自己开始。先哲说过,人的性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那是从社会的运动形式来把握的。如果将社会学视为实证科学,恩格斯就其所作的探讨,是从系统的高度把握大写的人,而不象我们只把人理解为单数与复数的区别。恩格斯所作的破题,是否正是人重新观照自身的正确航标呢?恩格斯曾尝试打破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界限,提出了大一统的运动观,即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乃是所有运动的五种不同运动形式。或许沿着这个思路走下去,作为实证科学的社会学,总有一天会向世人展示出,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思维辩证法。
如果说在廿世纪仍不难找到个别原始生产方式的活标本,那么显然不意味着它们在时间存在上与现代生产方式站在同一起跑线。就国内范围而言,生产方式发展的不平衡乃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所有的人在时间起点上不可能是同步的。你我他作为相应系统的“原子”或“细胞”,各自的存在价值要以相应的系统实践或大写的实践为指归 — 相同的国籍并不意味着相同的存在价值,并不意味着相同的人性。其中的所谓优劣之分,取决于你我他与怎样的生产方式打交道。总而言之,就人性而言,个人所追求的完美,应该是与新生的生产方式萌芽相统一的那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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