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政治经济学研究综述
胡家勇 裴小革 于长革
2007年,我国政治经济学界主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经济转型道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产权理论等问题展开讨论,取得了理论进展。下面对一年来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学术讨论进行简要综述。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经济转型问题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析论述是2007年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理论热点,但不同学者的分析角度和侧重点是不一样的,从中可以看出不同的学术观点。苏云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①]
刘国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新东西,不能像有些人污蔑的那样,说我们现在还在搞“斯大林模式”、“毛泽东模式”、“传统社会主义模式”。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也吸收了“传统社会主义”中好的东西,排除了它的不好的东西。一些同志不知“转轨国家”一词的内涵,把中国改革和苏东剧变等量齐观,不知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是坚持社会主义的,而苏东转轨是转到资本主义那里去了。[②]
高尚全提出,判断社会主义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而不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恩格斯早就批判过那种把国有化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人民社会主义,它有五个特征,即以民为本、市场经济、共同富裕、民主政治和中华文化。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人民社会主义;从政策取向上看,人民社会主义就是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从根本目标看,人民社会主义又是给人民带来福祉的社会主义,因而也就是为老百姓所喜欢的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国家社会主义则是政府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作为创造财富主体。人民社会主义就是老百姓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为创造环境的主体。[③]
卫兴华则指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只包括公有制经济,应同时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否则就没有“中国特色”了。但不能就此推论,非公有制经济既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当然应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特色”,就是不搞那种“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主义经济,允许和鼓励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私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共同发展。[④]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激发了学者们对民主社会主义的激烈争论。谢韬指出,瑞典虽是小国,瑞典社会民主党虽是小党,但它是民主社会主义的典范,它的经验具有普世价值,是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在民主宪政框架内,瑞典社民党依靠自己政策的正确,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得以连选连任、长期执政的经验;在经济建设中把效率和公平统一起来,实现同向分化、共同富裕的经验;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调动工人和企业家两个积极性,实现劳资双赢的经验;有效地防止特权阶层出现,杜绝官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长期保持廉政的经验,为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借鉴。[⑤]
杨启先认为,在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了两种颇具代表性的模式,这就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和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苏联和瑞典都曾在推行国有化后遭到严重挫折。瑞典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认真总结经验,在对马克思理论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搞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主要并不在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公有化,而在于分配的社会化,从而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安定。这就证明,瑞典模式的调整,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和比较科学、比较成功的。而苏联模式的调整,是不够科学和不那么成功的。应当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既不同于以国有制为主的苏联模式,又不同于以私有制为主的瑞典模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较好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⑥]
另一些学者强调,对于民主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能简单照搬。杨承训指出,有一种思潮特别值得警惕,即用欧洲社会民主党的“社会主义”(又称“民主社会主义”)偷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其要害在于经济上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政治上取消共产党的领导,用“福利国家”的模式改造中国。实质上是想把中国蜕变为带有“保护色”(或灰色)的资本主义,用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用再分配实现一定限度的“公平”取代按劳分配制度和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国近代史和苏东剧变后的事实证明,在现今既定的国际格局下,走“社会民主主义”之路同样会变成西方的附属国,必定陷入历史的灾难,到头来只能满足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利益,连真正的民族独立都不能保持。我们必须清除这种鱼目混珠的错误思潮,认真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绝对不能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⑦]
时值改革开放30年之际,对中国改革开放道路的分析也是2007年的一个理论热点。靳涛、周冰认为,从对中国模式的怀疑到提出“北京共识”,西方主流学者肯定中国模式,并认为中国模式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这本身就说明了中国走有自己特色的路子是正确的,是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唯物历史观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中国模式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转型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模式,是寻求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不断持续推进的有效模式。[⑧]
刘国光把改革的正确方向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改革必须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三是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四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五是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⑨]
王振中提出,综观俄罗斯及东欧诸国,经济转型直接导致了以下后果:一是长期经济衰退,社会生产力、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二是通货膨胀加剧,失业率居高不下;三是少数人在私有化中暴富,贫富分化加剧;四是大量资金集中于工业集团,形成了金融垄断寡头。与其相反,中国的经济转型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一时期的经济转型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后果,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经济转型的研究不能再仅仅停留在改革的模式、路径和速度等问题上,切实需要对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特别是以下三个理论问题不容回避:一是改革方向的差异;二是指导思想的差异;三是政策效应的差异。[⑩]
王永钦等人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特点是政治集权下的经济分权给地方政府提供了发展经济的动力,尤其是完成了地方层面的市场化和竞争性领域的民营化。但是,内生于这种激励结构的相对绩效评估又造成了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和公共事业的公平缺失等问题。中国经济转型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下一步改革方略应该包括地方层面的放松管制、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能力和改革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11]
于金富提出,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实质上是生产方式变革的过程,中国经济改革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归根结底是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必须深化改革,进一步实现生产方式的变革。[12]
孔泾源认为,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13]
二、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问题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利益关系和财富增进的科学。近年来,党和政府反复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7年,政治经济学领域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刘树成分析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要求的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好”与“快”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举世瞩目,但也积累了不少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经济的快速增长将难以为继。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不仅要在“快”字上做文章,而且更要在“好”字上狠下功夫。“又好又快”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好”字放在首位,决不是不要“快”,而是要好中求快,使“快”更能持久。为什么还要好中求“快”呢?我们不能忘记,还有一个重大的、基本的国情没有改变,那就是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目前,我国经济总规模虽然已经较大,位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收入水平仍很低。为了继续提高我国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为了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中缓解就业压力,为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为了增加国家财力以加快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都需要我们继续保持一定的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14]
卫兴华、侯为民提出,在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不同的技术和制度特点。从现实国情看,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增长的投资驱动阶段,资本密集型产业是主导力量,经济增长仍然是以资本投入作为主要驱动因素,经济效率依然低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当前正处于重要的经济转型期,适应了要素数量投入型增长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制度安排还在顽强发挥作用,客观上加大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难度。因此,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应从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两方面入手,在通过科技进步提高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逐步扭转粗放型增长的局面,引导和推动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方向的转型。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体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证。[15]
张晓强论述了着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随着我国向下一阶段发展目标迈进,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已难以为继。一是仅靠投资拉动难以持久。我国这些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投资拉动。但过多依靠投资拉动增长,既影响国内消费,也易造成投资效益下降。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条路正越走越窄;二是靠低端产品打天下的局面难以维持,这种状况往往容易引发贸易磨擦;三是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可能永远保持。长期以来,丰富的低成本劳动力一直是我国的产业竞争优势之一,但目前这种优势正在逐步削弱。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根本出路还是依靠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大幅提高科技要素对GDP增长的贡献率。[16]
卢中原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把各方面的发展转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上来,改革财税体制和完善财税政策极为重要。目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仍然存在一些导致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体制诱因,不利于政府职能转换,也不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了提高发展质量、转变增长方式,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财税体制,健全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保障,加强财政杠杆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导向和支持作用。[17]
张宇研究了更加关注社会公平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他认为,对于社会公平的新认识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相联。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就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一般来说,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有相互冲突的一面,也有相互促进和互为条件的一面。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不同的领域与环节中,二者的关系各不相同,应当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加以讨论。在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公平与效率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我们应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优越性,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努力推动公平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基础上的社会公平。[18]
在研究如何促进科学发展问题的同时,很多经济学家也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程恩富指出,和谐社会具体体现在政治、法律、文化、体制、社会和生态六个方面的文明状态。当前不仅要看到社会不和谐的种种现象,而且要找到其深层根源,更要寻求缓解它的机制和制度,以便塑造社会主义“制度和谐”或“本质和谐”。就奠定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来说,当前迫切需要构建社会主义的“四主型经济制度”,即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以及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19]
顾海良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不应是一个物质贫穷的社会,更不应是一个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应该是一个充满进取活力的健康发展中的社会,又应该是一个人民生活日益富足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财力物力日益雄厚,为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创造条件。因此,要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20]
裴小革指出,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追求的“共同富裕”,不应是只有单一、片面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共同富裕,而应是融进个人财产,实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兼顾结合的共同富裕。即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是国家富裕、集体富裕和个人富裕并存的共同富裕。或者说,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对所有三种财产都不能舍弃,而是要同时追求,以创造、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共同繁荣。改革开放以来,正因为我们比较科学地处理了这三种财产的关系,才有效激励了全国人民的财富创造活动,使广大人民有了为民族的世纪性复兴奋斗的强大动力和能力。[21]
田国强指出,和谐社会构建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高度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保障,市场制度是不可能运行良好的。当前市场化改革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一方面是改革过程中不可完全避免的,但另外一方面,不少问题是可以避免的,至少我们可以减轻问题的严重程度。社会不公和结果不平等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机会不均等问题造成的。许多人所反对的并不是结果不均,而是对机会不均、政府官员寻租行为泛滥的不满。机会不均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运作根本背离,而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恰恰要求机会均等。同时,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经济活动必须以诚信为本,否则不可能长期生存下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为了追求利益,相互竞争,使得经济充满活力,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中产阶级占主体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它能较好地解决社会安定有序问题。[22]
三、产权理论问题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此相关,产权理论研究是2007年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热点。
吴易风指出,在我国,近十多年来流行着一个说法:科斯有产权理论而马克思没有产权理论,甚至认为,在马克思著作中,连产权这一用语也没有。这一断语,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实。马克思既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创始人,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法经济学的创始人。一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经受住了逻辑检验、历史检验和实践检验,已经被证明并将继续被证明是社会科学史上的第一个系统的产权理论,而且是迄今为止社会科学史上真正科学的产权理论。[23]
陆南泉研究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问题。他认为,对于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各国都有自己的选择。但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是什么?他认为,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只有做到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者有个人财产权,实现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被资本家剥夺了个人财产权,只是雇佣劳动者。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搞了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劳动者仍是无产者,仍然没有个人财产权,只能领取工资,没有权力参与利润的分配。作为生产者主体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生产的积极性,不可能出现生机勃勃的创造性,而是疏远生产资料,所以必然出现人和劳动之间的异化、人和劳动成果之间的异化,最终导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异化。因此,改革产权必须解决劳动者个人拥有产权问题,这是大方向。也就是要让企业职工从单纯的劳动者向既是劳动者又是投资者方向转变,从无产者变为有产者,这样才能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真正的共同富裕,也才符合马克思对“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的设想。[24]
钱颖一则论述了对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重要性。他指出,《物权法》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保护各种财产。平等保护,就意味着私人财产免于其他私人的掠夺,也免于政府的掠夺;同时,公有财产免于私人的掠夺,也免于其他公有单位的掠夺。尽管不太可能一步到位,但从过去的公有权利优先到现在的平等保护,这已经是建立“好的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中的一个显著进步。在中国,财产平等保护还有其特殊意义。中国改革的起点是计划经济,政府决定一切经济活动,没有私人财产可言。改革后虽然逐渐有了私有产权,但没有法律来保障它的安全。政府权力天然地大于个人权利,几十年的思维惯性也导致人们对私有产权的歧视。对尚未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中国来说,财产平等保护原则的意义也就更为重要。[25]
左大培主张,物权法必须限制从占有到所有权的推定。他指出,如果把保护占有的现状、由占有的现状推定所有权视为死板的教条,而对其不加任何限制,虽然可以在当时当地暂时性地起到维护社会安定、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但从长远看,恰恰是这种教条破坏社会的安宁与和平,降低经济效率。[26]
除了以上理论探讨之外,2007年,在政治经济学学科体系、政府转型、“三农”问题等方面,也有比较深入的探讨。总之,2007年是政治经济学领域学术争论比较活跃的一年,其中的许多争论将延续到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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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访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苏云》,《理论动态》(第1759期)2007年10月30日。
[②] 刘国光、杨承训:《坚持基本路线必须澄清错误思潮——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与杨承训对话》,《经济学动态》2007年第5期。
[③] 《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追述》,《南方周末》2007年5月19日。
[④] 卫兴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的认识》,《新视野》2007年第1期。
[⑤] 谢韬:《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的前途》,《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
[⑥] 《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追述》,《南方周末》2007年5月19日。
[⑦] 杨承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辨析》,《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⑧] 靳涛、周冰:《经济转型研究的政治经济学回归》,《经济学动态》2007年第8期。
[⑨]刘国光、杨承训:《坚持基本路线必须澄清错误思潮——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与杨承训对话》,《经济学动态》2007年第5期。
[⑩] 王振中:《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11] 王永钦、张晏、章元、陈钊、陆铭:《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经济研究》2007年第1期。
[12]于金富:《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在于生产方式的变革》,《河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13] 孔泾源:《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十一五时期的经济改革》,《财经界》2007年第3期。
[14] 刘树成:《论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研究》2007年第6期。
[15] 卫兴华、侯为民:《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与转换途径》,《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
[16] 张晓强:《实施“十一五”规划 全面开创高技术产业工作新局面》,《宏观经济管理》2007年第2期。
[17] 卢中原:《完善财税体制和政策促金鸡奖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学动态》2007年第3期。
[18] 张宇:《全面深入地理解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方针》,《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7年第7期。
[19] 程恩富:《和谐社会需要“四主型经济制度”》,《江汉论坛》2007年第1期。
[20] 顾海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1期。
[21] 裴小革:《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产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经济经纬》2007年第2期。
[22] 田国强:《和谐社会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完善》,《经济研究》2007年第3期。
[23] 吴易风:《产权理论:马克思和科斯的比较》,《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24] 陆南泉:《转轨国家改革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科学社会主义》2007年第2期。
[25] 钱颖一:《<物权法>的经济逻辑》,《财经》2007年第7期。
[26] 左大培:《必须限制从占有到所有权的推定》,载刘贻清、张德勤主编《“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大讨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2月,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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