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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唯物主义纲要(初稿)

曹曙 · 2008-02-17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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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宇宙世界没有停留在昨天,这是事实;宇宙世界也不会永远停留在今天,这是规律。因此我们要探讨宇宙世界的明天,掌握其发展的规律,用来指导我们的行动。

像历史上一切探讨的开始一样,我们这里只是最初步和最肤浅的探讨,以至于零乱不堪、漏洞百出。但这并不要紧,因为它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问题的探讨本身,它的意义更在于举起人类理想的明灯,冲破黑暗,使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沿着马克思式的道路继续前进。

像历史上每一次思想进步的开始一样,我们这里只是最初步和最肤浅的思考或假想,甚至于不着边际、幼稚可笑。但这也不要紧,因为它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问题的思考或假想本身,它的意义更在于举起人类思想的火炬,挣脱禁锢,使人们沿着唯物主义的道路继续前进。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从自己观察到的原版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别人整理和消化过的“事实”出发,来探讨事物的本质;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用(哪怕是以最朴素的唯物主义和最简单的逻辑武装着的)自己的头脑而不是别人的头脑来思考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要不惜从头想起。

本文献给在黑暗中共同摸索的人们;

本文献给全世界劳动者;

本文献给新的时代!

目   录

第一部分  现实观

第一章  官僚主义的实质

1 剥削问题    定义问题   存在条件问题   历史作用问题   消灭问题

2 官僚制剥削 私权 官僚制剥削的实质 剥削的起点和终点 官僚制剥削的主要特征

3 官僚主义社会  僚制生产关系的确立 官僚社会的本质 现代官僚社会的历史地位

第二章  官僚社会体系

1 官僚社会的阶级与阶级矛盾    官僚社会的阶级   官僚社会的阶级矛盾

2 官僚社会阶级概况    平无阶级   官僚阶级   非基本阶级: 一、残留资产阶级   二、残留无产阶级   三、个体劳动者阶级

第三章  官僚制社会运动

1 官僚制社会变革的过程

2 官僚制社会变革的内容和实质      内容     实质

3 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主义社会体系及基本结构  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及基本矛盾

第二部分  人类观(体系观和历史观)

第四章  人类社会体系

1 阶级社会   阶级体系  阶级  社会基本生产关系—基本阶级矛盾  社会基本阶级更替

2 国家的本质

3 文化和思想的本质

第五章  人类社会运动

1 社会变革的一般形式

2 社会形态的演进

3 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    关于社会形态演变具体过程的假想    关于私有制      关于对称中心

4 人类的存在

第三部分  宇宙观

引言

第六章  系统法

1 系统规律    独立    联系    系统——独立与联系的并存    系统—矛盾—元

诸范畴:  一、整体、要素和结构   二、层次    三、封闭和开放

2 体系运动规律    体系    运动    体系运动

3 质量并存规律    事物的质与量    质和量的体系运动   矛盾的质、量体系运动

第七章  系统辨证法

1 矛盾规律     矛盾——对立与同一的并存     矛盾系统: 一、矛盾的体系运动

二、矛盾的对立同一  三、矛盾质和量的体系运动     诸范畴: 一、原因—结果、可能—现实  二、必然性—偶然性、现实性—可能性  三、本质—现象、内容—形式    四、整体—要素、整体—结构、要素—结构

2 肯定—否定规律   一、矛盾的质差规律  二、矛盾的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3 对称规律    一、量差(即量的体系)规律    二、量变(即量的运动)规律

三、事物的对称中心——核心小事物或转折事物

第八章  唯物论

1 物质

2 时空    时空是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时空的系统性

3 主观物质    意识的本质    主观—客观物质系统

第一章  官僚主义的实质

1剥削问题

定义问题

什么是剥削?这个问题目前似乎是很清楚了,“剥削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118页,许涤新主编)这是目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对“剥削”的定义。

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定义的前半部分只是剥削的一种社会手段,而不是剥削的本质内容。如果像这样把剥削的某一特定社会手段也放进定义里去的话,则生活在奴隶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家就要把“剥削”定义为: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和对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人身占有,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不言而喻,到了封建时代,则政治经济学家就要修改定义了,即修改成:剥削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和对另一部分人或集团人身的变相占有(半占有),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则政治经济学家必须再一次修改定义,即修改成前述被目前的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对“剥削”的定义。这种我们假设的对“剥削”的定义不断修改的过程,恰恰反映了剥削的社会手段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很明显,这种把剥削的某一特定社会手段也放进定义里去的“定义”所定义的不是剥削,而是某一特定性质的剥削,是诸如“奴隶制剥削”、“封建制剥削”和“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等等,而不是剥削本身。

显然,目前人们所认识和定义的“剥削”是“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而不是剥削。

任何事物都是如此,其表现本质内容的任何一种特定形式都不等同于其本质内容。如果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不去区分它的表现形式与本质内容,而把事物的某一特定表现形式也看成是其本质内容的一部分的话,就会使我们对该事物本质内容的认识发生僵化,即僵化在这一特定的表现形式之下。对剥削的认识也是如此。

透析人类历史上诸如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雇佣制等等一切具体的剥削方式,抽象出他们共同的本质内容,就能暴露出剥削的真面目。奴隶主占有奴隶和土地,地主占有土地和变相占有农民,资本家占有厂房机器和以“饥饿纪律”束缚工人等等,都是为了达到占有他人劳动的目的;而历史上这一切剥削者对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占有、变相占有和间接占有,又都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社会手段。至此,我们应该能够看出,剥削不仅仅是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达到的。所以,我们对剥削的认识不应该僵化在“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这个特定的形式之下。

什么是剥削呢?剥削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一定的社会手段,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劳动。我们必须看到,剥削者所凭借的“一定的社会手段”是对(由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组成的)生产力的有机整体的拥有,而不是仅仅对生产力中个别要素的拥有。

存在条件问题

什么是剥削存在的条件?这个问题目前似乎也很清楚了,那就是: 1、剩余劳动的存在,生产力水平达到使劳动者在维持本身生存外,还能提供剩余产品; 2、(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使一部分人能凭借生产资料这种实物条件去占有别人的劳动。但是,当我们对剥削的认识从“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以后,我们发现,这两个条件只是“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存在的条件,而不是剥削存在的条件。

剩余劳动的存在,是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但不等于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本章开头引用的《政治经济学辞典》对“剥削”的定义中已经部分地包含了这一点。其中所说的“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表明:剩余劳动存在与否不必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

人们之所以把剩余劳动列为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因为担心剥削超出剩余劳动会使被剥削者无法维持本身生存而将整个社会毁灭掉。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人类的生存还享受着环境的补充(即来自大自然的恩赐)。

如何理解全部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呢?全部劳动应该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创造的全部劳动成果;必要劳动应该是指劳动者为维持自身劳动力的存在以及繁衍(至少等于自身劳动力的)新的劳动力所必须的劳动成果;剩余劳动则应该是指全部劳动和必要劳动之差。

人类文明社会的诞生是社会上出现剩余劳动的标志和反映,人类文明是剩余劳动的必然产物。我们把“会劳动”当作人类区别于猿的萌芽和开端、当作人类成为自然界的“异在”的萌芽和开端、当作生产力的起点,就能画出一个示意性的图来,帮助我们思考问题。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生产力水平越高,生产

( 1、劳动发展图)

劳动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就越多。当我们的目光逆着历史的长河向上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剩余劳动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在人类的今天,全部劳动大于必要劳动是司空见惯的。在人类的昨天,全部劳动约等于必要劳动,剩余劳动即将出现,这也是易于理解的。我们以前没有太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人类的前天,人类的

全部劳动曾经是小于必要劳动的,这个小于的部分是由环境补充的(即由大自然恩赐的)。正像大自然哺育了鱼虾鸟兽一样,大自然也曾哺育了人类。环境(即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始终存在着,当人类的全部劳动小于必要劳动时,大自然的恩赐是非常必要的;当人类的全部劳动大于必要劳动的时候,大自然的恩赐则变成剩余性的了。在人类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即全部劳动小于必要劳动的时代,人类的生存部分地依赖于自然环境的补充。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时的人类还不完全、还有动物性、还是“蒙昧”和“野蛮”的人类。只有生产力水平发达到全部劳动等于并超过必要劳动、即社会上出现剩余劳动的时候,完全的、脱离了动物性的人类和人类社会才产生了——人类文明及文明社会诞生了。展望人类的明天,剩余劳动在全部劳动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大,必要劳动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这种比例的变化是一种量的积累,而量的积累是迟早要导致质变的。这种比例的变化所引起的质变就是人类劳动由必要性的转变成剩余性的。当极度发达的生产力使剩余劳动在全部劳动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之大时,劳动从我们今天这种必要性的劳动质变成剩余性的劳动,全部劳动和剩余劳动虽然还有量的微小不同,但人们已无法从质上区别二者。从这个意义上说,那时我们今天这种剩余劳动已经不存在了,它连同我们今天这种意义上的劳动一起质变成了“新劳动”;我们今天这种文明也不存在了,它质变成了“新文明”;今天意义上的人类也不存在了,人类发展到更高一级去了。在那时的考古学家看来,我们又是他们眼里的“猿”了。总之,人类文明依赖于剩余劳动,文明社会的出现标志着剩余劳动的产生,人类文明是剩余劳动的产物;劳动的质变(即从必要性的变成剩余性的)将导致人类文明向更高一级转化。

当剩余劳动还没有出现、人类文明还没产生的时候,剥削就早已存在着了。

人们对史前史的研究表明,人类是经过原始群和氏族制后发展到奴隶社会亦即文明社会的。远在文明社会产生以前,“氏族首长及其他为氏族服务的如军事首领,巫师,利用自己的地位发财致富,首先就变成氏族贵族,成为富裕的家庭,逐渐地与一般氏族成员在财产分配上形成了不平等的状态。”(岑家梧遗著《中国原始社会史稿》第107页,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利用地位”与“发财致富”之间是怎样联结在一起的呢?这个联结在今天看来似乎简单得毫无研究的必要,因此就没有人去研究这个联结了。然而这个看似简单的联结中隐藏着惊人的秘密。

“利用地位”“发财致富”是人类最原始的剥削方式。“地位”既不是劳动工具,也不是征服自然的技能,因此,“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绝不是有地位的人向自然界索取了更多的物质资料,而只能是有地位的人从其他劳动者身上索取了更多的物质资料(劳动成果)。“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的实质是剥削,是这一特定方式的剥削,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地位”是氏族首长及其他为氏族服务之人的权力化身,它包含着某一特定方式的剥削的社会手段。我们知道,人类的劳动从一开始就是共同的和社会的,“人们当时为要在森林中采集果实,在水里捕获鱼类,建筑某些住所,便不得不共同工作,否则便会饿死,便会成为猛兽和临近部落的牺牲品。”(斯大林《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列宁主义问题》第650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中有着对协调、支配和指挥等等的需要,并且劳动复杂程度越大,这种需要越是必不可少。满足这一需要的绝不是什么超社会、超人类的东西,而只能是社会、人类自身的力量。人类满足这一需要的东西就是职权。职权是社会生产劳动的孪生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原始的“按需分配”中,掌握“职权”的人常常比一般劳动成员更能满足自己对劳动成果的需求。这时的“职权”充当了使少数人比一般劳动成员享用更多劳动成果的工具,充当了社会上一部分人无偿占用他人劳动的社会手段。这时,“职权”已不是原来的职权,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⑴职权变成了权力,超出了“职”的范围;⑵权力不完全是公有的、为劳动服务的了,它已经包含着(并逐渐增多着)私有、私用的成分;⑶权力的私有部分成为了最初的剥削手段;⑷权力已不再是群体赋予的,它越来越变成以暴力夺取和以暴力维护的了。包含在生产力要素或劳动成果的权力中的私有、私用成分,我们应称之为生产力要素或劳动成果的私权(简称私权)。简言之,职权发展到权力,就是在职权的机体上滋生出了私权。事实上,在人类的很大一部分历史阶段中,生产力要素或劳动成果的权力包含着两部分,一是满足社会生产劳动需要的部分,我们称之为职权;二是为个人或个人所代表的社会集团牟取私利的部分,我们称之为私权。“利用地位”“发财致富”,正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所掌握的私权,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

事实上,人类在发展到文明社会以前,就早已发展到了剥削社会。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当人类社会发展到社会上一部分人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的时候,其实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一部分人以所掌握的私权作为社会手段剥削他人的阶段。这时,社会中出现了两大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社会集团:氏族贵族和一般劳动成员;拥有私权进行剥削的人与没有私权而被剥削的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产生了。奴隶社会是人类的第一个文明社会,它的出现,才表明人类社会出现了剩余劳动。显然,剥削关系的出现表明人类发展到了剥削社会,这时的人类还远没有发展到文明社会,人类社会还远没有出现剩余劳动。

人类社会最原始的剥削的出现,远远早于剩余劳动的出现。这表明,剩余劳动存在与否不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是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但并不等于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

人类的私有现象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人类的私有现象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都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对应的,但是,生产资料的私有晚于私有现象的出现而出现、早于私有现象的消灭而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是人类整个私有现象存在过程中一定历史阶段的现象。当人类的全部劳动还小于必要劳动——剩余劳动还没产生时,由于环境的补充,出现个别的生活资料的剩余是完全可能的。正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由于个别的、偶然的和不连续的多余生活物质资料的出现,导致了人类私有现象及私有观念的产生。这时的“私有”,主要还是生活资料,如住所和日常生活用品等等。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当个体劳动成为可能时,人类“私有”的范围才逐渐扩大到了生产资料。随着生产力的更进一步发展,当剩余劳动出现时,人类的“私有”达到了完备的地步,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扩大到了劳动者的人身。当生产力发达到一切私有制都不能适应它的发展要求时、即当变相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官僚制)也消灭了的时候,人类还不能走出私有社会。这时,生活资料的私有还保留着,私有观念还广泛地存在着。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出现以前,人类早已进入了私有社会,生活资料的私有早已使剥削存在于世了。对史前史的研究表明,当绝大部分生产资料还不属于私有的时候,生活资料已经完全私有了;当绝大部分生产资料还不属于私有的时候;社会上一部分人已经“利用地位”“发财致富”了,已经使用他们掌握的私权剥削另一部分人了。由此可见,剥削的存在并不依赖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存在。

那么,什么是剥削存在的条件呢?

首先我们看到,剥削行为所针对的不是别的,是劳动成果,因此劳动成果的私有必定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当人类的生产力水平极其底下的时候,即使有丰富的环境补充,人们的生活资料也还是没有多余。这时,人类的一切物质资料都是公有的,私有现象和私有观念还没有产生,剥削是不可能存在的。当人类的生产力提高到一定水平时,虽然剩余劳动还未产生,但由于环境的补充,人们的生活资料已经略有剩余。这时,私有现象和私有观念产生了。这时的“私有”对象是包括劳动成果在内的生活资料。劳动成果私有现象的存在,使得人们与劳动成果的结合已不取决于需要与否而取决于“占有”与否,使得社会上一部分人“利用地位”“发财致富”有了前提条件。可见,劳动成果私有现象的存在,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

其次我们看到,在剥削的实现过程中,剥削者总是要凭借一定的社会手段使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相分离,因此,使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相分离的社会手段的存在,是剥削存在的另一前提条件。无论剥削者所凭借的社会手段以怎样的形式存在,它都是以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相分离为基础、为实质的。当生产力发展到出现私有现象的时候,人们逐渐看到,能否与劳动成果结合,不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劳动,不取决于是否有对劳动成果的需求,而是取决于是否“占有”,是否“所有”;剥削者看到,“地位”(即私权)能带来对劳动成果更多的“占有”或“所有”,进而能使自己与更多的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当生产力发展到使个体劳成为可能时,人们看到,不仅与劳动成果结合的多少取决于对劳动成果“占有”或“所有”的多少,而且“占有”或“所有”劳动成果的多少又取决于“占有”或“所有”生产资料的多少;剥削者看到,不仅“地位”能带来多余的劳动成果,而且“占有”或“所有”多余的生产资料也能带来劳动成果。关于这一点,“就云南几个少数民族的材料可以看到其中的情况:(1)由利用原始协作的形式剥削劳动力到雇工……(2)由借地耕种、分种到地租剥削……(3)放债……(4)分养家畜……。”(芩家梧遗著《中国原始社会史稿》第107页至110页,1984年版,民族出版社出版)。当生产力发展到全部劳动逐渐超出必要劳动、社会上逐渐出现剩余劳动时候,人们发现,劳动成果不仅是各种生产资料带来的,而且最主要的还是劳动着的人——劳动者带来的;剥削者发现,仅仅占有生产资料是不够的,占有了劳动者才是占有了创造劳动成果的“最完备的工具”。奴隶制应运而生了。

总之,剥削赖以存在的条件不是剩余劳动的存在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剥削存在的条件是:(1)劳动成果私有现象的存在,它使人们与劳动成果的结合不取决于需要与否或付出劳动与否,而取决于“占有”与否;(2)存在着把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的社会手段,使社会上一部分人能将他人的劳动成果化为己有。

历史作用问题

关于剥削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似乎很清楚了。“评定剥削功罪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剥削促进生产力发展时,要肯定其合理性,采取历史的容忍态度。”(参见胡培兆《剥削简论》,原载《中国经济问题》1988年第1期,引自《新华文摘》1988年第4期)也就是说,剥削在历史上有时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而有时又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果真如此吗?

这种认为剥削不但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观点,似乎在恩格斯那里找到过依据。恩格斯说:“当一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里吃了亏的那些人也会热烈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大工业兴起时期的英国工人就是如此。”(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8~189页)然而在恩格斯的着段话中,并没有关于剥削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含义。“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里吃了亏的那些人”之所以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其原因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是“这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也就是说,“这种生产方式”中新兴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某种生产方式处于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就认为(包括剥削再内的)这种生产方式中的一切都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在相应的分配方式里吃了亏的人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就得出剥削本身也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结论。

剥削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只可能象“革命行为”或“反动行为”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一样——要么是促进、要么是阻碍,二者不可兼属,而不可能象社会关系(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一样——相适应则促进、不适应则阻碍。如果剥削行为既能阻碍生产力发展,而有时又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则我们必定能找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剥削行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剥削行为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剥削行为。然而事实上,世界上只有一种剥削行为,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剥削行为。倒是剥削方式和剥削关系却有两种:一种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兴的剥削方式和剥削关系,另一种是不适应并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腐朽没落的剥削方式和剥削关系。

任何发展着的事物,都是包含着“动力”和“阻力”的矛盾同一体,并且正是由于事物内部“动力”和“阻力”的矛盾运动,造成了事物波浪式(而不是均匀地直线式)地向前发展。当新生的事物蓬勃发展时,是由于其内部的“动力”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其内部的“阻力”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而不是事物的内部只有“动力”没有“阻力”。当腐朽的事物相对地停滞不前时,是由于其内部的“阻力”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其内部的“动力”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而不是事物的内部只有“阻力”没有“动力”。“动力”和“阻力”这一矛盾以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方式运动着,因而事物总是以新旧交替的方式向前发展着。生产力的发展也是如此。

剥削是人与人之间(即人类中的一部分向另一部分)索取物质资料的索取行为,而不是人类向自然界索取物质资料的索取行为;它是人类对自然界进行征服和改造过程中的“内耗”行为。因此,剥削必然阻碍着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的提高和发挥,它必然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它总是属于生产力发展中的“阻力”方面。剥削就像是生产力中的“癌细胞”,人们不能因为少量的癌细胞在强大的免疫力面前并未危及健康就否认它对健康的危害性,更不能因为某种杀死癌细胞的治疗的副作用损害了健康就误认为癌细胞不能杀、就误认为癌细胞有时也还会有益于健康。

首先我们看到,剥削总是阻碍社会劳动力的提高。其一,剥削阻碍劳动者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由于劳动者取得劳动成果的多少不仅仅取决于所付出的劳动量的大小(和劳动的质的优劣),还要取决于被剥削与否和其量的大小,因此,剥削总是挫伤劳动者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并创造更多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反而提高“劳动者”与剥削的社会手段相结合、进而占有并享用更多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又由于剥削的存在,劳动者只能得到其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因此,剥削总是减少劳动者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技能的物质条件,而剥削者的奢侈和荒淫却正是建立在减少这一物质条件的基础之上的。其二,剥削阻碍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人类精神财富的积累。由于剥削的存在,脑力劳动者只能得到其脑力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因此,剥削不但挫伤人类进行脑力劳动的积极性,减缓科技进步的步伐,而且使一部分科技成果被剥削者无偿占有并进一步用于剥削,扩大着生产力的损失。也就是说,剥削的存在使得人类的精神财富不能全部用于继续不断地认识自然界,而使得一部分精神财富服务于人类内部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占有,因此剥削总是降低科学技术的进步速度、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

其次我们看到,生产力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生产体系的有序和运动的有序,而恰恰相反,剥削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生产体系的无序和运动的无序,它限制了生产资料的有效使用和效能的充分发挥。其一,就人类和自然界这两者而言,剥削是人类内部的“局部行为”和“短期行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诗)是人类剥削把局部的发展建立在全局的停滞甚至倒退的基础之上的行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则是人类剥削把暂时的发展建立在长期的停滞甚至倒退的基础之上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限制了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使用和发挥。其二,剥削浪费生产资料。由于剥削的存在,人类的一部分生产资料不能转化成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物质资料转化成了人征服人的工具或奢侈品,而不是投入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新劳动力的再生产中去。

再其次我们看到,剥削总是起着阻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作用。由于剥削者拥有的是社会生产力的有机整体,只不过是通过直接占有其中的某一部分来达到拥有整体之目的,因此,劳动者总是要首先以一定的方式与剥削者结合,然后才能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形成社会生产力。这说明,剥削的存在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能力受到了人为的阻碍影响。另外,剥削是人类寄生和荒淫的生活方式的根源,劳动者被剥削走了的那部分劳动成果常常不能用于物质资料和新劳动力的再生产,这更是直接地阻碍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然而,剥削关系与剥削(以及反抗剥削)发展的需要之间适应与否的问题,以及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的大小问题,值得讨论。

当一定的剥削关系适应剥削发展的需要时,减小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而当某一特定的剥削关系不适应剥削发展的需要时,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则会增大。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或阻碍作用,其中内含着剥削关系对剥削给生产力发展造成的阻碍作用的减小或增大。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在剥削产生以前,“人们”都是劳动者,“人们”中间还不存在剥削者;当剥削产生以后,“人们”中已经包含着越来越多的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了。因此在剥削社会中,生产关系不仅仅是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而且是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以及剥削者与剥削者之间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剥削社会中的生产关系是包含着剥削关系的范畴。在剥削社会中,当某一种生产方式处于上升阶段时,即新兴的生产关系较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新兴的剥削关系较好地适应了剥削的发展需要,减小了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反之,当剥削社会中的一种生产方式处于末落的阶段时,即腐朽的生产关系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腐朽而过时的剥削关系越来越不适应剥削的发展需要,增大了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确实证明了上述这一点。在历史上,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一部分表现为:剥削的发展需要决定着剥削关系。而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部分表现为:剥削关系适应剥削的发展需要并减小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反之,生产关系不适应并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部分表现为:剥削关系不适应剥削的发展需要并增大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

至此我们应该看出,剥削关系适应剥削的发展需要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剥削(在某种条件下)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大工业兴起时期的英国工人之所以欢迎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剥削关系适应了剥削的发展需要(即从封建剥削发展至资本主义剥削的需要)。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是“新兴”的、处于上升阶段,其原因在于: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在于:新兴的资本主义剥削关系适应剥削的发展需要从而减小了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自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括它的生产关系)象人类历史上一切生产方式一样,不可能永远是“新兴”的,当它的腐朽和末落充分地代替其“新兴”的时候,它必将被新的生产方式所代替。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剥削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始终存在着,只不过其阻碍作用经历了一个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由不明显到明显的过程罢了。

这很象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装的生产方式的列车,从“劳动的产生(一次质变)”这个始发站出发,向着深邃的宇宙间的一个目标驶去,这个目标就是“劳动的消亡(二次质变)”。当列车途径某一区间时载上了必然要上车的一些乘客,它们就是剥削方式。这些乘客的舒适与否,反映出列车的运行情况良好与否,而这些乘客自身的存在(即剥削)却只能或多或少的增加列车前进的困难。

消灭问题

剥削的消灭是一个过程,它既是生产力提高的客观过程,又是人们为了生产力持续提高(即健康发展)而不断变革社会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过程。

它首先是生产力提高的发展过程。这是因为剥削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互相对应,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遥远的过去,剥削的产生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在过去、现在和将来,剥削的成熟、过熟和消亡也同样是生产力更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一种方式的剥削都是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相对应的,这是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都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一方面,如果人们脱离生产力提高的发展标准去主观地“消灭”或“彻底消灭”(而不是真正的、科学地消灭)某种剥削,其结果是连同相当一部分生产力也被消灭了;人们若要修复这部分曾经被消灭了的生产力,则最终必须容忍与之水平相当的剥削的恢复。另一方面,如果人们脱离生产力提高的发展标准去主观地维持或扩大(而不是真正的、科学地消灭)某种剥削,任由其泛滥,其结果则是由于过度剥削的巨大内耗使生产力畸形“发展”到自我毁坏的境地;最终不得不以生产力的停滞或倒退为代价消除过度的剥削,以换取生产力的继续提高。这两方面已经被人类时至今日的历史所证实,人们不应再脱离生产力提高的发展标准而意气用事。

当剥削的内耗作用阻碍生产力提高时,人们很容易看清剥削的历史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脱离生产力提高的发展标准而把相当一部分生产力连同相应的剥削一起消灭的时候,或者当人们遵循生产力提高的发展标准而允许相应的剥削存在并获得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时候,人们便容易误认为剥削有时候是起着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作用的。

正是因为各种方式的剥削都是与其生产力水平互相对应的,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又是连续地向前发展的,所以人们不可能(通过某种变革)在一夜之间把剥削悉数消灭干净。事实上,无论人们在社会形态更替时的变革行为多么激烈、多么彻底,人们所能消灭的只是旧式剥削的统治地位,而旧式剥削还必然会以新的、非统治地位的、残留的形式与新式剥削共同存在于新社会形态的新兴和上升阶段(即前半段);当人们随着生产力发展把旧式剥削逐步消灭殆尽时,新式剥削的不合理性将因其取代合理性的主导地位而变得越来越明显了,这个曾经是新的社会形态开始走下坡路了(即发展到后半段)。这是生产力发展规律在剥削这个事物层次的表现,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如此,从封建社会到资本社会如此,从资本社会到后资本社会也是如此,直至剥削被最终消灭。

其次,与生产力提高的发展同时,剥削的消灭还是人们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生产力持续地提高(即健康地发展)而不断变革社会的实践过程。

对于剥削而言,社会是由剥削的获益者和受损者组成的(与社会剥削的损益平衡无关者当然可以暂且不计)。在剥削的产生和成熟阶段,剥削的获益者是社会的否定因素,而受损者则是社会的肯定因素,剥削的获益者不断地否定社会、扩大剥削,把剥削推进到完全成熟、开始走向消亡的地步。在剥削的过熟和消亡阶段,剥削的获益者是社会的肯定因素,而受损者则是社会的否定因素。在剥削已经过熟而走向消亡的一定社会形态中,似乎生活着三种剥削的获益者:旧的、占主导地位的和新兴的。但新兴的“获益者”实质上是该社会形态末期的受损者而下一个社会形态的获益者,因此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本质上是两种剥削的获益者:旧的和占主导地位的获益者,他们都是该社会的肯定方面。任何事物的肯定方面都不会自动前进。任何事物的前进都是由新否定方面推动肯定方面的矛盾运动造成的。因此,剥削的消灭是社会剥削中的受损者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顺着生产力健康发展和持续提高的方向与剥削的获益者斗争的过程,是人们按生产力发展标准不断变革社会,以求越来越共享生产力发展成果的过程。

用彻底的唯物主义武装起来的人们对剥削的消灭应该是这样的: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翻旧式剥削的统治,承认旧式剥削暂时适当存在和新式剥削暂时取代其统治地位的必然性;以社会法律手段保证劳动者分得生产力提高所带来的利益的比例高于剥削者,并且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受益比例;最终消灭剥削。总之,唯物主义对剥削的消灭既不是“积极”到试图以“彻底的革命”在一夜之间完成,也不是消极地等待其自行消亡,而是(随生产力发展同步地)站在被剥削者的立场上通过与剥削者的斗争而不断减小剥削、最终消灭剥削。即,唯物主义者要消灭的是剥削的扩大、相对扩大(即滞后于生产力提高地减小)和停滞,从而最终消灭剥削。

正如人们所知,无论是健康的人还是生病的人,体内都生存着病菌和癌细胞,只是健康的人体内的数量较少且免疫系统工作正常、很好地抵御着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而已;而人因为病菌和癌细胞的生病则是因为其免疫系统工作不正常或病菌和癌细胞过多以至于免疫系统无法承受所致。也正如人们所知,在人类目前的医疗科技水平下,要将人体内所有病菌和癌细胞尽数杀死的办法只能是将人体也一起杀死;而只有当人类的医疗科技水平发展到能够在不必杀死人体本身的情况下就能尽数杀死其体内的所有病菌和癌细胞时,通过尽数杀死体内所有病菌和癌细胞从而保持健康的方法才有可能被应用。剥削的存在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类似于病菌和癌细胞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剥削的消灭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系类似于病菌和癌细胞的消灭与人类医疗科技水平的关系。当生产力水平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在不伤及任何一点生产力本身的情况下就可以彻底消灭生产力(体内)所包含的剥削时,人们还只能(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不是消极地)允许剥削的存在,人们还只能依靠(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随时消灭过度剥削的方法而不是依赖一劳永逸地尽数消灭所有剥削的方法保持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当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发展到可以在不伤及任何一点点生产力本身的情况下就可以彻底消灭生产力(体内)所包含的剥削时,剥削真的会被最终彻底消灭了。

剥削的消灭是一个量变与质变交替发生的运动过程。这是因为人类的生产方式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着量变和质变的交替过程,剥削方式也与之随行。在剥削走向灭亡的过程中,一种剥削方式随着对应的生产方式的诞生而诞生;这一生产方式及剥削方式的发展表现为相应的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矛盾运动即双方的不断斗争,这种方式的剥削的消灭表现为量变;当这一剥削方式(及生产方式)发展到其“寿命”的尽头时,则表现为相应的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矛盾的解决即双方的同归于尽,这种方式的剥削的消灭表现为质变。这种剥削经过质变一大部分转变为新方式的剥削,另一小部分转化为残留的、失去统治地位的、和原来一样的旧方式的剥削——以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在这一质变过程中的连续性。剥削的消灭过程量变、质变交替发生,直至发生根本性的质变——与剥削的产生同等意义上的否定之否定,剥削才最终消灭掉。

总之,剥削的消灭是由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存在决定的、并通过人们的主观努力实现的使社会贫富差别越来越符合社会劳动差别的过程。社会贫富差别是由社会剥削和社会劳动差别共同造成的结果。在人类的后半段——即从奴隶社会中期开始到共产主义社会直至上升到更高一级去止,社会贫富差别将顺应宇宙世界的发展而缩小:一是剥削的逐步消灭,二是社会劳动差别的逐步缩小。社会贫富差别的缩小过程不会是均匀的、直线上升的,这是因为人们的主观努力总会围绕客观发展左右摇摆。社会贫富差别在缩小的总趋势下会呈现“缩小-增大-再缩小-再增大-再所小”的循环过程,直至彻底消灭。在这个人类自觉的实践过程中,过度缩小的社会贫富差别表现出人们对剥削的消灭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准,甚至表明人们的主观行动已超出了社会劳动差别的标准,这时,被伤害的生产力将对人们作出教训,使人们的主观回到客观上来。但是人们的主观与客观绝对相符是不可能的,人们的主观只能相对地、带有阶级局限地符合客观,人们对生产力发展水平标准和社会劳动差别标准的回归必然跑到另一端去。届时,过度拉大的社会贫富差别将表明人们对剥削的消灭出现了倒退,甚至表明人们从另一端超出了社会劳动差别的标准,届时,被伤害的生产力将在另一端对人们作出教训,使人们的主观再次从另一端回到客观上来。如此往复,人们一次比一次更精确,直至共产主义的实现。

剥削的彻底消灭将首先在一些小的生产组织单位内部实现。从剥削社会到无剥削社会的变迁是一个社会“相变”,因此它同样会遵循新相在旧相中形核、长大并最终完全替代旧相的相变规律。一些内部实现了无剥削化的小的生产组织单位就是无剥削社会在剥削社会中形成的一些“核”,这些“核”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就会把剥削社会最终排挤掉。“小的生产组织单位”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对于国家、民族或地区社会来说,一个企业、企业集团是一个“小的生产组织单位”;对于国际社会来说,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就是一个“小的生产组织单位”了。

剥削最终被彻底消灭正是这些内部实现了无剥削化的小的生产组织单位逐步增多和逐渐长大到充满整个社会而剥削被挤出社会的结果。

2官僚制剥削

我们前面已经探讨了关于剥削的四个问题,初步的结论是:1、剥削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一定的社会手段,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劳动;2、剥削赖以存在的条件是存在着(劳动成果)私有现象和存在着把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的社会手段;3、剥削对生产力发展起阻碍作用,剥削关系与剥削的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4、剥削的消灭是一个过程,一个量变与质变交替发生的运动过程。

对剥削问题认知的突破,能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官僚制剥削。

关于私有制,目前一般指生产资料归私人占有的所有制形式。在私有制社会中始终存在着剥削,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人们就说:私有制是剥削存在的根源。

然而问题是,私有制是不是剥削的唯一根源呢?也就是说,私有制是剥削存在的必要条件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在讨论剥削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弄清了这样一个问题: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是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但不等于是剥削存在的前提条件。当剥削刚刚产生的时候,生产资料私有制尚未产生,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不存在的情况下,剥削是可以存在的。

既然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不是剥削存在的前提(即必要条件)、既然生产资料私有制不是剥削存在的唯一根源,那么,我们就很有必要讨论一下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外的剥削方式了。

官僚制剥削,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外的剥削方式。关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产生以前的人类社会中的剥削,我们在讨论剥削问题时已经有所认识。当氏族首长和其他在氏族中有“地位”的人“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的时候,生产资料还不是私有的,“私有”仅限于生活资料。因此,当时的剥削不属于任何一种私有制剥削。在这种不同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剥削的剥削方式中,把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开来的社会手段是私权(或者说是寄生在公有的职权肌体上的私有成分)。故此,我们把这种剥削称之为“私权制剥削”或“官僚制剥削”。

私权

一、私权是寄生在职权中的、以职权为载体的,从私权产生起到私权消灭止,它都与职权一并存在着。

为什么剥削产生以后,权力便成为了人们的私欲呢?因为权力以圣洁的职权为掩护,包藏着肮脏的私权了。为什么人类发展到剥削社会时,“职权”也总是人们的私欲呢?因为“职权”实际上已超出职的范围,变成权力,寄生着充当剥削手段的私权了。

在私权悄悄地从职权的肌体上孳生出来以后直到私权从职权的肌体被消灭掉止,权力一直不是纯粹的职权,而是包含着私权和职权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从来没有“破碎”过,即私权从来没有游离职权之外而单独存在过。当人类最初那种“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的行为出现时,“职位”已不是完全由群体赋予的而是渐渐变成用暴力夺取和维护的了。剥削者要得到的是私权,争夺的却是表征职权的“职位”。可见,私权是寄生在职权的肌体上的,是以职权为载体的。在资本主义雇佣制下,资产阶级为了获得私权,必须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即必须占有职权。从来没有一个资本家只经营管理企业而不剥削他人的,也从来没有一个资本家无权过问任何投资和经营活动就能剥削他人的,这是私权寄生在职权中的最好说明。

正是因为私权寄生在职权中,以职权为载体,所以历史上一切剥削者的剥削行为都具有欺骗性。由于私权寄生在职权中,“利用地位”“发财致富”的阶级总是否认他们的权力中包含着私权,总是把他们的权力粉饰成纯粹的职权,这样,他们变成了百分之百纯洁的“社会公仆”,“发财致富”便是“劳动所得”了。由于私权寄生在职权中,资产阶级总是一本正经地说他的收入都是来自他的经营管理劳动,仿佛他们只有“经营管理”这种职权而没有剥削他人的私权、仿佛资本是由于社会分工造成的一样。

二、私权是一切私有制剥削手段的本质。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一切私有制剥削手段都表现为剥削者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占有和支配,它们的共同本质是剥削者拥有(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权。

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与对劳动成果的分配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二者对立于某一特定的劳动过程完成前后;统一于人类连续的生产劳动之中,构成人类生产劳动的存在方式之一。也就是说,对于“某一特定的劳动过程”来说,“支配和指挥”与“分配”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对于“人类生产劳动的存在方式”来说,二者没有区别,是统一的。“生产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是生产力构成中的‘物'的要素,是死的劳动;‘人'的要素虽然也包括在生产力的广义的‘物'的要素之中,但人是具有特殊能动性的活物,是活的劳动。”(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2版208页)“劳动过程是以下三个要素的结合过程:人类有目的的活动,即劳动;劳动资料,主要是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过程结束了,新的有用物(产品)被生产出来。”(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1980年3月第1版105页)可见,劳动成果是生产资料(死的劳动)和劳动力(活的劳动)相结合的产物。劳动过程是一个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质变之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彼此分离的“死的劳动”和“活的劳动”;  在这个质变之后,“死的劳动”和“活的劳动”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劳动成果。劳动成果的属性是从哪里来得呢?是从构成它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那里带来的,即是从构成它的“死的劳动”和“活的劳动”那里带来得。因此,劳动成果中包含着“支配和指挥”的属性但又不是以原来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以“分配”这个新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某一特定的劳动过程来说,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不同于对劳动成果的分配;就一般的人类生产劳动而言,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以及对劳动成果的分配属于“劳动的存在方式”这个统一的范畴,二者没有区别。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什么性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就有什么性质的劳动成果的分配。这是人们熟知的,它很好地说明了“支配和指挥”与“分配”的统一性。

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与指挥以及对劳动成果的分配这一劳动的存在方式,始终伴随着人类。可是在私权出现以后和消灭以前,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权以及对劳动成果的分配权是超出“职权”的,它包含着私权在内。

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掌握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一切私有制剥削者的必由之路,是构成一切私有制剥削手段的本质。在人类的历史上,存在着许多私有制剥削者,诸如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等等;也存在着许多私有制剥削手段,诸如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占有生产资料和变相占有佃农以及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等等。这些剥削者都必须获得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才能实现其剥削过程;这些私有制剥削手段都必须包含着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才能成其为剥削手段。以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为例,资本家只有掌握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才能成其为资本家;资本家之所以能掌握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因为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以饥饿纪律占有)无产者劳动力,所以能把这种占有“遗传”到劳动成果中去。如果资本家不是掌握着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而只是掌握着劳动成果分配的职权,资本家岂不成了社会的公仆了吗。资产阶级发现,在自己掌握的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和指挥权以及对劳动成果的分配权中,伤脑筋的职权实在没有自己亲手掌握的必要,况且自己还常常运用不好,而私权才是自己的命根子。于是,资产阶级把职权交给经理们去掌握,甚至还分一小部分私权给经理们作报酬,这就是现代经理制的本质所在。

在资本主义雇佣制中,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这种剥削手段只有包含着掌握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这一实质,才成其为剥削手段。如果资本家不掌握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则其剥削过程的最后环节便不能兑现,其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的行为就会成为无果之花,资本便失去了灵魂,不成其为“资本”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私权是资本的本质(即资本家从资本中获得的一种“经济权力”)背后的本质。

总之,对劳动成果的分配权是从对构成劳动成果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与指挥权遗传而来的。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生产方式中,谁掌握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支配与指挥权,谁就掌握对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物——劳动成果的分配权。

同样,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从对构成劳动成果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支配与指挥的私权遗传而来的。归根结底,人类历史上一切私有制剥削手段的本质都是私权。

三、私权既是一切私有制剥削手段的本质,也是人类历史上一种特殊的(非私有制)剥削手段。

如果我们把奴隶制剥削手段称之为“人身占有”、 把封建制剥削手段称之为“人身依附”、把雇佣制剥削手段称之为“资本”的话, 则我们应该把官僚制剥削手段称之为“私权”。

一方面,官僚制剥削手段既不能寄生在人(劳动者)身上,也没有寄生在物(生产资料)当中,而只能寄生在职权的肌体上,藏匿于权力的外壳内,因此我们把它称之为私权。

另一方面,在私权脱掉人身占有形式的外套、又脱掉人身依附形式的罩衣、继而又脱掉资本形式的内衣的情况下,它只能裸体行走于社会间。这大概也正是历来的纯官僚的“发财致富”较之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都羞于见人的原因吧。

现代官僚制剥削以私权代替了现代资本。现代私权的统治地位是从资本的统治地位发展而来的,是从人身依附的统治地位发展而来的,是从人身占有的统治地位发展而来的。回顾一下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能够看出,整个资本主义雇佣制剥削过程是由两步完成的。第一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第二步:资本家获得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权并把这一私权转移到劳动成果中去,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进而无偿占有雇员的一部分剩余劳动。第一步是手段,第二步是目的。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某种比资本家更狡猾的剥削者绕开第一步从第二步入手,不也同样能达到剥削他人的目的吗?也就是说,不用资本式的手段而是用别的手段去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不也同样能达到剥削他人的目的吗?是的,可以用私权这种剥削手段去“绕开”第一步、代替第一步,从而直接进入第二步,即直接获得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及其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完成剥削过程。一言以蔽之,只要获得私权,不当资本家也同样能剥削他人。这种剥削者不是别的,正是官僚;这种剥削方式也不是别的,正是官僚制剥削方式。现代官僚们用私权代替了资本。

官僚制剥削的实质

似乎应该这样定义官僚制剥削,即: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劳动。然而,这样的定义只能从理论上告诉人们什么是官僚制剥削,却不能从社会实际中告诉人们官僚制剥削是怎样一种剥削方式。因为这个定义没有告诉人们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怎样被掌握在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手中的。

我们已经知道,私权是寄生在职权中的、以职权为载体的,是与职权一并存在着的。

我们还知道,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从对构成劳动成果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支配与指挥的私权遗传而来的。

因此我们能够认识到,官僚制剥削的实质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在职权的掩盖下,凭借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权,掌握着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进而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劳动。

剥削的起点和终点

官僚制剥削是人类社会剥削的起点。

我们从剥削的产生中看到,剥削的手段首先是权力中的私有成分,即私权。在职权演变成包含着私权的权力以前,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是非社会性的,是随机的和偶然的,其社会总和为零。当职权演变成包含着私权的权力以后,社会上出现了私权这种占有他人劳动的社会性手段。私权的出现使社会上形成了固定的占有者和被占有者,剥削产生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了。

原始官僚制剥削是最简单的剥削方式,其后的任何一种剥削方式都是在这种最简单的剥削方式的基础上复杂起来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目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劳动者的目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劳动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占有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在这些不同的、更替着的剥削手段中,都包含着原始官僚制剥削手段——即私权这种最简单的剥削手段;在这些不同的、更替着的剥削方式中,都包含着原始官僚制这种最简单的剥削方式。既然从原始的无剥削社会到原始官僚社会、到原始雇佣制、原始封建制、到奴隶制,其剥削方式是从简单到复杂,那么,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到资本雇佣制、到现代官僚制,其剥削方式是不是从复杂到简单呢?不是。我们必须正确地认识到:这是从复杂到更复杂。首先我们看到,在剥削社会中的每一种社会形态,除了对应地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剥削方式外,总是残留着上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的剥削方式构成非基本的剥削方式。社会形态及其基本剥削方式越高级和复杂,则残留的剥削方式越多、“社会非基本剥削方式”这个大筐子里的货色越繁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社会、到现代官僚社会,各个社会形态中残留的上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的剥削方式是不是越来越多了呢?其“社会非基本剥削方式”的大筐子里的货色是不是越来越繁多了呢?正是这样的。这说明,各个社会形态的基本剥削方式是从简单向复杂发展了,而不是从复杂向“简单”发展了。其次我们看到,在剥削社会中,每一个后来的剥削方式都包含和发展了前一个剥削方式,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事物都是如此,旧的存在形式灭亡了,那是因为他所表现的旧内容质变了;新的形式诞生了,那是因为它所表现的新内容从旧内容质变而来了。当历史上一种剥削方式消失了的时候,消失了的只是“剥削”这一事物的某一形式,而不是内容。剥削者对劳动者的占有不是从复杂到简单甚至不占有,而是从复杂的占有到另一种更复杂的占有。从本质上看,地主的人身依附并不是减轻了奴隶主的人身占有,而是人身占有在发展中找到了新的然而也更复杂的形式——人身依附;资本家的饥饿纪律并不是消除了人身依附的占有作用,而是从人身占有发展而来的人身依附在发展中找到了更新的然而也是更进一步复杂的形式——饥饿纪律。总之,饥饿纪律比人身依附更复杂,人身依附比人身占有更复杂,只不过一个比一个更具欺骗性罢了。

官僚制剥削是人类社会剥削方式中最本质的剥削方式,是最能表现剥削本质的一种方式。剥削的本质是社会上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而一切剥削方式的本质,都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占有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由于占有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是一切剥削方式中最关键、最决定性的一步,是一切剥削方式中赖以完成剥削过程的必由之路,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说,官僚制剥削是人类社会剥削方式中最本质的剥削方式。在奴隶制下,奴隶主第一步先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本身;第二步是通过占有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权而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进而完成剥削过程。在封建制下,地主第一步是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劳动者;第二步与奴隶主相同,也是最后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而完成剥削过程。在资本雇佣制下,资本家第一步是占有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第二步则与奴隶主、地主相同,也是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而完成剥削过程。我们看到,在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雇佣制这三种剥削方式中,获得对劳动成果分配的私权都是其剥削过程赖以完成的基础,都是最关键、最决定性和最本质的。

正因为官僚制剥削是人类剥削的起点,所以它也必然是人类剥削的终点。

首先我们看到,剥削的产生是因为有了把劳动者与劳动成果分离开来的社会手段——私权。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雇佣制等等都只不过是在官僚制剥削的外表上多加了几层旧衣裳;人身占有、人身依附和资本等等,都只不过是比私权多了几层外壳。因此,当奴隶制剥削、封建制剥削和资本雇佣剥削被消灭了的时候,被消灭了的都是剥削的一些形式,剥削的内容并没有被消灭。只有当私权被消灭掉、权力再“回”到职的范围内时,剥削才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只有当人类社会中最后一个官僚制剥削行为被消灭时,剥削才算是寿终正寝、达到了它存在的终点。

其次我们看到,官僚制剥削是人类社会“剥削”大厦最底层的基础,其它剥削方式的一切繁华都是构筑在它之上的。从原始官僚制剥削产生到奴隶制的建立,社会每前进一步,“剥削”的大厦都会完善一层;从奴隶制的崩溃起,人们每拆除“剥削”大厦的一层砖瓦便向现代官僚制剥削接近了一步。最后,只有当历史将官僚制剥削抛弃掉时“剥削”大厦才算彻底消失。

再其次我们看到,官僚制剥削是人类社会剥削方式中最本质的剥削方式,是其它剥削方式的灵魂,因此,只有当官僚制剥削被消灭掉时,剥削才真正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才走到了终点。在宇宙世界中,一个事物产生了,那是因为它的本质产生了、由旧本质变化而来了。在宇宙世界中,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各自不同的表现,这是因为它那个相对稳定的本质在经历着从产生到灭亡的(量变的)过程。只有当一个事物的本质灭亡(即被新的本质所取代)的时候,这个事物才发展到了终点(或一个新的起点);否则,“灭亡”了的只是这一事物的某一形式,而其本质则仍然会在新的形式下继续存在着。剥削产生了,那是因为是因为将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开的社会手段产生了、从非社会性手段发展而来了。在历史上,剥削表现为奴隶制剥削、封建制剥削和雇佣制剥削等等,那是因为“将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开的社会手段”经历着它从产生到灭亡的过程。在人类存在的整个过程中,只有当“将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开的社会手段”灭亡时,剥削才发展到了终点,否则,“灭亡”了的只是剥削的某些存在形式而非剥削本身。“将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开的社会手段”的基本存在形式,正是私权。因此,只有当私权这个一切剥削方式中最本质的东西被消灭时,剥削本身才真正被消灭了。当私权连同官僚制被消灭时,结束了的不仅仅是剥削的官僚制方式,而是人类社会剥削的历史。

官僚制剥削的主要特征

官僚制剥削的表面特征是社会的腐败。在原始官僚制剥削存在的历史阶段中,原始官僚制剥削者占据社会统治地位,没有能够对其实施监督的社会群体,因此,在今天看来非常腐败的社会现象在当时看来是自然而然的东西,当时绝无“腐败”的概念。但是,当原始有产者、原始地主、奴隶主、地主、资本家等等逐次占据社会统治地位、官僚剥削者栖于社会非统治地位时,这些占统治地位的剥削者群体则时时监督着官僚剥削者,官僚的剥削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经——腐败;当官僚的剥削危害占统治地位的剥削者利益时,这些统治剥削者便惩治“贪官污吏”。当现代官僚剥削者悄然窃得统治地位后,社会再一次失去了对官僚剥削者的外在监督;只有当个别官僚的剥削危害到官僚剥削者整体利益时,才会由官僚剥削者内部的统治者对其进行惩戒。这大概是官僚制剥削在表面上显得比同时期的其它剥削都要腐败一些的原因所在。

官僚制剥削的本质特征是私权,它与其它剥削方式(如雇佣制)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由于私权寄生在职权中,所以在官僚制剥削中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占有隐藏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而并不直接反映到随后的社会消费中去。人们能够看到,资本家对工人的占有是公开地以利润的形式用于个人消费和扩大其资本额;而官僚对平无者的占有是隐蔽地以(社会生产)成本的、无所有权的形式用于个人消费和巩固并扩大其私权(甚至转化为资本)。

官僚制剥削的这个特征使其比其它方式的剥削都更具有欺骗性。由于官僚对平无者的占有隐藏在社会生产的“成本”和“管理费用”中而不暴露于“利润”中,所以人们无法象揭露资本那样找到官僚制剥削的罪证。官僚制下的社会成员收入的微小差别掩盖着实际享用社会财富的巨大差异,官僚们用其高含金量的低收入巧妙地欺骗着世人。

二、官僚制剥削比其它方式的剥削都更具有寄生性。这是因为在官僚制中,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占有不能投入(官僚制下的)再生产。对于一个具体的官僚来说,其剥削所得的去向共有三种可能:一是个人消费;二是用于巩固和扩大其私权;三是转化为资本——投入资本雇佣制下的再生产,但这依赖于合法的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的同时存在。第一种可能显然没有投入扩大再生产,第三种可能也没有投入官僚制下的扩大再生产,其扩大再生产的属性属于资本。那么,第二种可能——私权是否具有扩大再生产的属性呢?事实上,私权不具有扩大再生产的属性。私权的扩大无疑由相对和绝对这两个有机结合的方面构成,相对扩大是比例的加大,突出表现为剥削程度的加重;绝对扩大是广度、范围的加大,突出表现为剥削总额的增加。显然,私权的相对扩大不具有扩大再生产的属性。那么,私权的绝对扩大是否具有扩大再生产的属性呢?事实上也没有。官僚们的主观愿望是私权越大越好,无论是相对扩大还是绝对扩大,但(包括过度扩大导致缩小在内的)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会为其规定一个动态的实现程度,直至私权被彻底消灭。是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扩大为私权的扩大提供了可能,而不是私权的扩大导致了再生产的扩大。对于一个具体的官僚来说,其扩大私权的途径有二:一是社会私权的内部兼并和流动,二是社会私权的整体膨胀。这都是扩大再生产的结果而非动因。

现代官僚制剥削的主要特征表明,现代官僚制剥削对资本雇佣制剥削的取代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它是比资本雇佣制更高级和更进步的剥削制度。现代官僚制剥削的隐蔽性表明:现代官僚制对剥削的限制高于资本雇佣制,它已经不允许剥削以资本雇佣制那种程度公开地存在了。现代官僚制剥削的寄生性表明:现代官僚制对剥削行为的“奖励”远逊于资本雇佣制——现代官僚制不允许其剥削像资本增殖那样合法地累进。

官僚制剥削的主要特征表明,现代官僚制剥削已将剥削发展到了最高形式,剥削将要被彻底消灭了。

3官僚主义社会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因此,人们把这种“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参见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第70页,1980年3月版)。目前认为,它主要包括:“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㈡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㈢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94页。)目前认为:“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并且,“生产关系诸环节或方面之间的关系是互相的,就是说,生产关系的其他环节、方面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们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也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影响作用。”(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283页、28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5月第2版)

如何正确而深刻地理解“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呢?

我们首先能够理解的是,在生产关系中包含着人与物(生产资料)、人与人(交换和分配)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人与物的方面是基础,起决定作用;人与人的方面是延伸,起能动作用。

我们需要进一步理解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所表现的本质内容是人们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只是这个本质在经济生活表面上的反映,故而以“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所奠基的“生产关系”还不能从本质上概括人类各种生产关系的全貌。

复杂的生产关系包含着两类关系。一类是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由不同的劳动决定的,是劳动关系;另一类是剥削者与劳动者、剥削者与剥削者之间的关系,是由剥削与被剥削以及不同的剥削(如商业剥削、工业剥削)决定的,是剥削关系。

在人类社会最初的剥削产生以前,人们的各种结合关系都完全是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结合关系。例如,当时一般劳动者与对生产资料拥有职权的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对生产资料拥有职权的人也是完完全全的劳动者。结合在一起的劳动者们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便能够进行原始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了。

然而当人类发展到剥削社会以后,劳动者已不可能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了,因为这时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之间还横着一个剥削者。当人类最初的剥削产生以后,一般劳动者与对生产资料拥有权力的人之间的关系已不再是单纯的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了,已经包含着被剥削者与剥削者之间的关系了,因为权力已不再仅仅等于职权,而是还包含着用来充当剥削手段的私权了。在以私权为剥削手段的情况下,一般氏族成员不但要互相结合在一起,而且还要和氏族首长以及其他的如巫师、军事首领等结合成相应的关系才能进行社会生产;在私有的生产资料(以及人身占有、人身依附)成为剥削手段时,奴隶们必须先与奴隶主结合成相应的关系、佃农们必须先与地主结合成相应的关系、雇员们必须先与资本家结合成一定的关系,然后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进而进行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总之,由于剥削者所凭借的剥削手段是对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生产力的整体拥有,因此在剥削社会中,劳动者必须先与剥削者结合在相应的关系中,然后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

当人类还没有发展到出现私有的生产资料并以之充当剥削手段时,当人类发展到不再存在私有的生产资料并以之充当剥削手段以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便不能直接概括生产关系中的剥削关系了。在生产资料私有以前,生产资料是自然而然地属于整个社会(占有)的,人们对于生产资料无所谓“所有”与“不所有”;当人类发展到生产资料的私有被消灭以后,人们在社会上阶级地位的高低不再取决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与“不占有”。

可见,生产关系真正的基础,真正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人们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以“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看问题,是表面化的、不确切的。

官僚制生产关系的确立

官僚制剥削是一种独特的、与其它剥削方式有本质区别的剥削方式。我们知道,劳动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⑴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本身;⑵劳动资料(主要是劳动工具);⑶劳动对象。我们还知道,这三个要素的有机结合便是劳动成果。在原始官僚制剥削中,剥削者还不懂得直接占有发生有机结合以前的构成劳动的诸要素,他们只是直接占有劳动诸要素的有机结合物——劳动成果。因此,他们因为直接占有劳动成果而间接地占有构成劳动的三个要素。这是人类社会剥削的起点。从原始官僚制到奴隶制,剥削者从原来的间接占有逐步发展到直接占有了构成劳动的每一个要素。从直接占有构成劳动的诸要素这个意义上看,奴隶制是最完备的,剥削者除了占有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还同时占有人类活动的来源——劳动者。在剥削者看来,“奴隶是一种最好的财产,是一切工具中最完善的工具。”(亚里士多德语,李文澜著《社会发展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33页)从奴隶制到封建制、雇佣制和现代官僚制,剥削者以一个又一个更高级的间接手段逐步代替了占有每一个劳动要素的直接手段。他们以人身依附代替棍棒铁链、以饥饿纪律代替人身依附,最后则以寄生在职权之上的私权代替了饥饿纪律,达到对劳动本身的来源——劳动者的占有;他们以封建所有制代替奴隶所有制、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代替封建所有制,最后则以官僚主义所有制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达到对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占有。

作为人类剥削社会的起点和终点,原始官僚制和现代官僚制都是剥削者间接占有构成劳动的诸要素的社会,但这两个“间接”的意义不同。前者是只从占有劳动要素的有机结合物开始的剥削,是通过占有劳动成果而间接占有劳动要素这个意义上的“间接”,是初级的间接;后者是从变相占有劳动要素开始的剥削,是通过私权变相占有劳动要素这个意义上的“间接”,是更高级的间接。从封建制到雇佣制再到现代官僚制,剥削者完成了对劳动要素直接占有到更高一级间接占有的全过程,因而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官僚制也不过是间接的奴隶制而已。在官僚制下,剥削者的(占有)是变相的,是在所有制形式的表面上找不到痕迹的,这足以使官僚制剥削与其它剥削方式区别开来,成为人类历史上一种独特的剥削方式。

官僚制剥削关系的出现和建立,标志着官僚制生产关系的确立。

在官僚制中,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构成了对立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官僚制中,剥削者在生产体系中处于统治的地位,被剥削者则处于被统治的地位。在官僚制中,剥削者对生产资料拥有私权,这种私权不仅隐蔽地孳生在职权上,还常常被官僚制统治者以法律的形式在社会上加以固定;被剥削者不仅不拥有对生产资料的私权,而且还被虚构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受着种种虚幻的权利的欺骗。在官僚制中,剥削者在社会劳动组织中起着支配和指挥的作用,而被剥削者则被支配和被指挥,起着直接创造财富的作用。在官僚制中,剥削者以私权的方式支配超出自己劳动量的社会财富(私权方式与其它方式的区别就在于私权支配的社会财富不一定会表现为私有财产而其它方式必定表现为私有财产);被剥削者只领得和支配少于自己劳动量的社会财富。

在官僚制中,剥削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然而他们拥有包括私权在内的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因此他们是官僚无产阶级,即官僚阶级;被剥削阶级不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无产阶级的另一部分,而且也不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因此他们是平民无产阶级,即平无阶级。在官僚制中,剥削阶级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而被剥削阶级又是无产阶级的另一部分,那么,“产”跑到哪里去了呢?原来,官僚制社会是一个没有人占有生产资料而官僚阶级通过私权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在官僚制中,以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为标准是无法区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

在官僚制中,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相对,统一于官僚制生产关系中。“资产阶级”与平民无产阶级是不可能对应的,这是因为抛开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不可能存在,人们看到的“资产阶级”不再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也不再是无产阶级。人类社会中任何特定的剥削阶级都只能与相应的被剥削阶级相对,统一于相应的生产关系之中,否则,某一特定的“阶级”便不是原来意义的阶级了。在历史上,地主阶级和佃农阶级(或称农民阶级)相对,统一于封建制生产关系中,当佃农成为自由公民以后,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下的“地主阶级”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地主阶级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相对,统一于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中,当无产者成为“全民所有”制职工以后,官僚制生产关系下“新生的资产阶级”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了。

官僚制社会的本质

在官僚制中,掌握在社会上一部分人手中的(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权是这个社会中最本质的东西,是这个社会形态区别于其它社会形态的特征。

私权的实质并不是这样或那样的权力,而是官僚制剥削关系。虽然在官僚制社会的实际生活中私权表现为官僚个人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各种权力,但是私权的实质并不是权力。权力在私权产生以前就存在了,但那是纯粹的职权;权力在私权被消灭以后仍将继续存在下去,但那也会是纯粹的职权。权力只有在官僚制下才具有人剥削人的功能,可见,私权的外表是权力,而实质却是一种剥削关系——官僚制剥削关系。

私权的实质不仅仅是官僚制剥削关系,进而也是官僚制生产关系。因为剥削关系是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所以剥削关系又可以理解为与剥削者有关的那部分生产关系,即剥削者之间、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因此,剥削关系的变化总是体现着整个生产关系的变化。权力只有在官僚制生产关系产生之后和消灭之前才具有人剥削人的功能,可见,私权的实质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分配关系——官僚制剥削关系,更根本地,它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官僚制生产关系。私权是怎样体现官僚制生产关系的呢?它是通过人们与生产资料的官僚制结合形式来体现的。在官僚制生产关系中,官僚阶级变相地拥有生产资料,而平无阶级表面上也占有但实际上不拥有生产资料,私权正是这样一种(同生产资料)不平等的结合关系的具体体现。

故此,在以官僚制生产关系为基本生产关系的社会的标签上应该写着:“学名,私权主义社会;俗名,官僚主义社会;简称:官僚社会”。

“官僚主义”这个俗名的由来,缘于官僚是私权的人格化。社会塑造了每一个具体的、单个的人,而整个人类又不断地改造着社会。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相应的生活方式、决定着相应的社会意识。任何一个具体的、单个的人都不是脱离社会、脱离社会意识而存在的,任何一个具体的、单个的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之下、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之中的。因此,任何一个具体的、单个的人都是他哪个时代的社会塑造出来的产物。但是,整个人类总是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产力水平,总是不断地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改进社会意识——改造着社会。官僚制社会是私权主义的社会,它造就着官僚,同时也造就着平无者;官僚刻画出私权,与平无者共同表现着官僚制社会。官僚制社会按照私权的需要造就着每一个人。私权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载体、把自己人格化——使社会上的一小部分人成为官僚;同时,私权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生存的来源和承受对象、把他们人格化——使社会上的大部分人成为平无者。官僚们的一切行为都沿着私权的轨迹行进,从而把私权的各种性格都淋漓尽致地展示在人们面前;官僚们用自己的罪恶和平无者的苦难把一个活生生的官僚制社会表现出来。

现代官僚社会是私权从确立(统治地位)、成熟直至退出历史舞台的社会,人们总是在改造着这个社会。在它处于上升的时期,官僚与平无者的矛盾处于同一地发展的阶段。官僚阶级把资本的甚至是封建或奴隶的社会改造成私权的社会、把私权并不健全的社会改造成私权成熟的法律化的社会;与此同时,官僚阶级完成了把无产者甚至是佃农或奴隶改造成平无者的过程,官僚阶级完成了把一个幼稚和自发的平无阶级造就成一个成熟和自觉的平无阶级的过程。平无阶级则在官僚阶级的统领下,用历史的巨手摧毁着资本的甚至是封建或奴隶的社会,把官僚社会修筑得完美无缺;与此同时,平无阶级还把资产阶级甚至地主阶或奴隶主阶级的继承者抱进官僚制的摇篮,把他们(即官僚阶级)喂养到开始衰老的地步。在官僚社会处于没落的时期,官僚阶级噬空了私权社会的每一跟支柱,把官僚制的统治地位推向崩溃的时刻;同时,官僚阶级还把平无阶级培训成合格的官僚制终结者。已经成熟和自觉的平无阶级则用历史的车轮撞开一切枯梁朽栋,把官僚制的统治地位推翻;用时代的列车把官僚制运进新社会的一些小工厂,把官僚制中仍然残存的那些生产力提炼出来供新社会使用。至此,人们已经完成了对官僚社会的改造。在新的社会中,当官僚制中仍然残存的那些生产力在新社会的小工厂里逐步提炼干净的时候,官僚阶级的生活方式将被社会彻底清除掉;官僚阶级结束了其全部历史,平无阶级则完成了自己的最后使命。

官僚主义的实质

由官僚制生产关系构成的官僚生产方式是官僚社会的基础。从官僚生产方式中找到的答案显示,官僚主义既不仅仅是一种工作作风,也不仅仅是一种错误思想,它的实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会形态。

在官僚主义社会形态中,官僚阶级剥削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变相的,是介乎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的公然而完全的私有和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阶级的公然而完全的公有之间的“半私有”和半占有,因此,官僚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

在官僚主义社会中,不但生活着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这两大基本阶级,而且还生活着个体劳动者阶级;在其历史过程的前半段,还生活着资产阶级、无产阶级或地主阶级、佃农阶级等非基本阶级。

值得注意的是,官僚主义社会(简称官僚社会)与官僚制社会是两个不太一样的概念。官僚社会是一个混合而整体的社会生产关系概念,在官僚社会中不仅存在着基本生产关系——官僚制(即私权制)生产关系,而且还存在着非基本生产关系——资本雇佣制(或封建)生产关系和个体生产关系。官僚制社会是一个单一而局部(或元素)的生产关系概念。在官僚制社会中只有一种生产关系——官僚制生产关系;它是官僚社会的基本部分或基本元素。

现代官僚社会的历史地位

现代官僚主义(简称官僚主义)社会是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之后而处于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这是就整个人类而言的。认识整个人类社会的形态演变,决不能局限于某一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决不能孤立地从个别区域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中的出结论。因为决定某一具体国家或民族社会形态发展的因素除了其生产力水平外,还有通过(在该国家或民族占据主导地位的)先进社会意识直接表现出来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孤立地从个别区域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抽象出正确的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规律。故而,只有就整个人类的社会形态的演变来说,官僚社会是处于资本社会之后而处于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也就是说,就某个国家或民族而言,其官僚社会可能处于其封建社会之后,也可能不存在于其整个社会形态的发展历史过程之中。

在现代官僚主义社会中,私权的存在使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来构成(而不是资本主义那样由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非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来构成)。在这个社会中,官僚对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是通过私权这样一种变相的占有即半占有来实现的,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社会化程度比资本主义那种由资本家公开而完全的占有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要使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达到完全社会化的程度来适应生产的社会化,则必须消灭官僚阶级的私利——官僚制剥削,则必须消灭官僚制生产关系并改造建立其上的整个社会,则必须实现社会主义。

官僚社会在人类历史上所处的地位是由其自身特有的本质所决定的。在资本社会中,最本质的东西是资本——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即资产阶级)以资本的形式直接地占有生产资料和变相地控制着劳动力。在官僚社会中,最本质的东西是私权——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即官僚阶级)以私权的形式变相地占有生产资料和控制着劳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最本质的东西是没有资本和私权——是全体社会成员以社会的形式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自己控制着劳动力。上述三者的本质决定了官僚社会是资本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是处于两者之间的社会形态;是人类走出资本主义、迈向社会主义直至共产主义的前奏。

现代官僚社会不是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必须经历的社会形态。现代官僚社会处于资本社会之后而处于社会主义社会之前,是就整个人类而言的,是就整个人类的各种社会形态自身固有的特殊本质而言的,是就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必然性而言的。然而,就个别的具体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来说,就人类生产力发展的区域性不平衡来说,就先进社会意识对具体国家和民族的能动作用的偶然性来说,世界上任何一个具体的国家和民族都有可能不依次经历属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社会形态——只要人类的自觉性发展到了社会意识可以能动地作用于社会形态的阶段,当然也并非必定要经历现代官僚社会。

第二章 官僚社会体系

社会体系首先是一个经济的范畴,其次也是(诸如政治、文化、思想等)广泛的社会范畴,也就是说,社会体系的基础是一个经济的范畴。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体系的基础”这一经济范畴正是以阶级的形式直接展现在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和思想的人们面前。

我们不能把社会体系的基础与它的上层(即超出经济范畴以外的广泛的社会范畴)割裂开来,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或混淆基础与上层,否则,我们就可能犯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方面,当我们片面地强调社会体系的经济方面的时候,我们便会犯“唯成份论”的错误;而当我们片面地强调社会体系的超经济范畴时,我们便会犯抹煞阶级的错误。另一方面,当我们混淆了基础与上层的时候,我们便容易犯唯心主义的错误,便会陷入“血统”、“声望”、“知识”、“财富”、“行业”和“年龄”等等的迷惑而莫衷一是。

阶级是社会经济的范畴而不仅仅是个人经济的范畴,是直接与政治相接的、概括的最高经济范畴而不仅仅是基础的、个别的经济范畴。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也就是说,阶级是一定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不同集团而不是个人,尽管“集团”是由许多“个人”构成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不同的阶级、阶级利益、阶级意识等等。但是,不同的个人经济地位,却不是决定某一个人属于哪个阶级、拥护哪种阶级利益和拥有哪种阶级意识的唯一根据。我们知道,任何一个人,他的活动都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活动,他的活动都要超出经济的范畴,具有社会的意义,因此,任何一个人的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的、包括超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活动。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不断进行社会活动的个人来说,其个人经济地位(即其活动的经济意义方面)并不能完全说明他属于哪一个阶级。判定一个具体的、不断进行社会活动的人属于哪一个阶级,不仅要根据他的个人经济地位,还要根据他的超经济活动代表了哪一种社会经济地位的人们的利益。总之,面对社会,我们说: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不同的阶级、阶级利益和阶级思想意识;面对个人,我们说:个人的经济地位和个人的超经济活动,同时决定着他属于哪个阶级、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和拥有哪个阶级的思想意识。

1官僚社会的阶级与阶级矛盾

官僚社会的阶级

官僚社会是一个剥削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着基本剥削阶级和与之对应的基本被剥削阶级。在官僚社会中,新型的剥削阶级继承了旧有的剥削阶级的剥削内容并且发展成新的形式;新型的被剥削阶级也保留了原有的被剥削阶级的被剥削内容而发展成了新的形式。

在官僚制生产关系确立其统治地位之前,随着人民革命的胜利和这一胜利的巩固,旧有的阶级在人民革命的暴风骤雨中消失了。

资产阶级消灭了。由于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被逐步消灭,资本被逐步消灭了。被剥夺了资本的“资产阶级”不得不以新的、不同于资产阶级的生存方式出现在社会之中,因此,这样的“资产阶级”已不是资产阶级了。

地主阶级消灭了。由于封建制生产关系的逐步消灭,失去土地和佃户的“地主”不得不以新的、不同于地主阶级的生存方式出现在社会生活之中,因此,这样的“地主”已不是地主阶级了。

其它剥削阶级也相继消灭了,因为社会生产中没有它们得以存在的方式了。剥削阶级庞大的经济躯体被人民革命的重拳击昏,处于暂时的休克状态;而其文化和思想则顽固地盘踞在失败者的言表中和胜利者的灵魂深处,迅速而不可控制地繁衍和变异,并很快使其经济躯体以继承传统的和“勇于创新”的形式苏醒过来。

无产阶级变化了,失去了原来的意义。随着私有制和资本的消灭,“无产阶级”以社会的名义占有了生产资料;但是“无产阶级”中的每一个成员却都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占有生产资料。“有产”和“无产”失去了意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了既“有产”又“无产”的公民。这种既“有产”又“无产”的“无产阶级”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真正的无产阶级了。

贫雇农阶级变化了,失去了原来的意义。随着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崩溃和地主阶级的消灭,“贫雇农阶级”以社会的名义占有了土地;但“贫雇农阶级”中的每一个成员却都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占有土地。这种既是土地的“主人”而又不个人私自占有任何土地的“贫雇农阶级”早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真正的贫雇农阶级了。

其它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也都变化了,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因为社会生产中已没有他们原来那种存在方式了。随着人民革命的胜利及其变革社会的使命的完成,劳动人民获得了空前的、相对而短暂的解放,继之而来的是劳动人民被束缚在新型剥削者的鞍套下,于是,社会重新向人民提出新的变革任务,新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其酝酿、施行和完成前的漫长的过程。这是阶级社会的变革规律。

随着官僚制生产关系统治地位的确立,新型的剥削关系也确立了起来,官僚社会的各个阶级产生了。

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产生了。经过轰轰烈烈的革命时期。经过革命胜利后的巩固时期,官僚制生产关系逐渐代替了革命过渡时期的生产关系,革命过渡时期中那种从革命中保留下来的同志式的生产关系被代之以私权的生产关系 。随着官僚制生产关系统治地位的确立,私权取代了资本等旧剥削手段的统治地位,这时,通过是否占有生产资料这一标准已无法(从官僚制生产关系中)发现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了。凭借私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者已经不是地主、资本家了,尽管他们的头脑中充满了与地主、资本家同样肮脏的剥削思想;他们已经生活在不同于封建制或资本雇佣制的官僚制生产关系中了,他们是官僚。面对私权、受官僚们剥削的被剥削者已不是贫雇农和无产者了,尽管他们与历史上的贫雇农和无产者一样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们已经生活在不同于封建制或资本雇佣制的官僚制生产关系中了,他们是平无者。在官僚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新的基本剥削阶级——官僚阶级;相应地,也出现了新的基本被剥削阶级——平无阶级。

作为非基本阶级,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也逐渐形成了。官僚阶级在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的同时,也初步调整好了与其它剥削阶级的关系。在争夺统治地位的斗争中,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是对立的,表现出对抗性;在对劳动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中,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是同一的,表现出一致性。当官僚阶级的统治地位还不稳固并且受到来自资产阶级方面的威胁时,“对抗”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表现为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暂时的相互斗争;当官僚阶级的统治地位相对稳固并且未受到来自资产阶级方面的威胁时,“一致”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表现为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日益紧密的相互勾结。随着官僚阶级统治地位的确立和逐步巩固,官僚阶级发现自己与资产阶级并非水火不容,自己与资产阶级有许多共同语言;官僚阶级还发现,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为了对付劳动者消极怠工甚至公开的反抗、弥补自己剥削手段和统治力量的不足,必须得到资产阶级的协助。于是官僚阶级在官僚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为资产阶级确定了适当的合法地位,将一部分劳动者归入旧无产阶级的行列。这样,一部分资产阶级和旧无产阶级在官僚社会中被保留下来,他们与以往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是处于官僚社会的“缝隙”之中的,是处于官僚社会的补充地位的,因此他们叫做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由于社会变革与金属相变的类似,这个“残留”是借用了金属相变中的概念而不是少量的意思,例如“残留奥氏体”——一种高温状态组织经过从高温到底温的相变后总是会有一部分残留在低温条件下)

此外,在非基本阶级的行列中还存在着个体劳动者的队伍。自从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使个体劳动成为可能以后,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个体劳动者。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个体劳动者从最初占统治地位的“汪洋大海”缩入了社会的“缝隙”,个体劳动者后来一直处于非基本阶级的行列中。因为个体劳动者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凭借自己的劳动力从事生产劳动并且直接与自己的劳动成果相结合,所以在剥削社会中从事个体劳动是劳动者相对地摆脱各种剥削的劳动形式。在剥削阶级统治力所不及之处,允许个体劳动的存在,有利于其剥削和统治,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在官僚社会中,一部分劳动者出于摆脱官僚制剥削的目的、怀着对残留资产阶级的羡慕,加入了个体劳动者的行列;官僚阶级为了“繁荣”自己的剥削、稳固自己的统治,欣然赞同适量的个体劳动者的存在,以填充一部分官僚社会的“缝隙”。个体劳动者不可能完全摆脱统治阶级的剥削,其生产劳动形式也不代表生产力发展的方向。

总之,在官僚社会中,存在着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这两大基本阶级,主要存在着残留资产阶级、残留无产阶级和个体劳动者这三个非基本阶级。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存在于官僚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官僚制生产关系之中,其它非基本阶级存在于官僚社会的非基本生产关系之中,因而可以说,其它非基本阶级是存在于官僚社会的“缝隙”之中的(这个“缝隙”并不是小的意思)。

官僚社会的阶级矛盾

在官僚社会中,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的矛盾是社会基本阶级矛盾,是官僚社会各种阶级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它表现着官僚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

在官僚社会中,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的矛盾作为主要矛盾,贯穿于官僚社会的始终。当官僚制生产方式处于新兴和上升的阶段时,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的矛盾处于相对缓和的状态;当官僚制生产方式处于腐朽和末落的阶段时,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的矛盾处于反复激化的状态;当官僚制生产方式腐朽到极点的时候,正是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的矛盾最终解决的时候,也正是官僚制生产方式连同整个官僚社会迅速崩溃并获得新生的时候。

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的矛盾是官僚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总是表现为社会基本阶级之间的矛盾,官僚社会也是如此。官僚阶级是官僚制生产关系中的获益者,平无阶级则是官僚制生产关系中的吃亏者,因而在官僚社会中,官僚阶级始终是官僚制生产关系的维护者,平无阶级则始终是官僚制生产关系的反对者。在官僚制生产方式处于兴旺发达的时期,其生产关系能够较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官僚阶级对它的维护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平无阶级对它的反对也停留在盲目反抗的阶段。当官僚制生产关系腐朽末落了的时候,它不能继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了,它变成了生产力继续发展的障碍,官僚阶级对它的维护起着反动的作用,平无阶级对它的反对则逐步发展到改良和革命的阶段。

在官僚社会中,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个体劳动者阶级与平无阶级之间、个体劳动者阶级与残留无产阶级之间、残留无产阶级与平无阶级之间、残留无产阶级与官僚阶级之间、残留资产阶级与官僚阶级之间、官僚阶级与残留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都是非基本阶级矛盾,都是官僚社会阶级矛盾中的次要矛盾;这些矛盾不直接表现社会基本矛盾。作为非基本阶级,虽然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在官僚制社会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远小于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之间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处于从属的地位,是官僚制社会阶级矛盾中次要矛盾的一部分。

在官僚社会中,残留无产阶级的诉求已经包括于比他更先进、具有更高革命性的阶级——平无阶级的诉求之中,由于残留无产阶级的诉求不能直接而全面地代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而他们和残留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不能直接而全面地表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与官僚制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是,也正是由于平无阶级的诉求包含着残留无产阶级和其他一切被剥削阶级的诉求,因而残留无产阶级和其他一切被剥削阶级与相应的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都会影响着平无阶级与官僚阶级的矛盾,进而间接地表现着、影响着官僚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官僚社会中,各个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及各个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整个社会阶级矛盾中次要矛盾的另一部分。

官僚阶级与残留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与不占统治地位的旧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在残留资产阶级不威胁官僚阶级的统治地位时,剥削的一致性使这两个阶级携起手来,共同对付劳动人民;当残留资产阶级不满足于自己的被统治地位,问鼎国家政权的时候,官僚阶级便要与残留资产阶级作斗争了——他们粉碎残留资产阶级的进攻,消除残留资产阶级对政权的奢求,把他们的活动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残留资产阶级对官僚阶级所作的斗争,是比现代官僚制更陈旧的资本雇佣制向现代官僚制所作的斗争,虽然他们的斗争常常混杂在平无阶级对官僚阶级的斗争当中,但是他们的斗争不代表历史进步的方向。如果平无阶级把自己的斗争依附在残留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也举着资本雇佣制的旧旗帜,其结果必然是悲剧性的,必然是失败。然而,在平无阶级与官僚阶级的斗争中,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对平无阶级是有利的,平无阶级在斗争实践中有加以灵活利用的必要。

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甚至残留贫雇农阶级)之间的矛盾是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由于没有根本利益的对立,因而他们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虽然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整个社会阶级矛盾中的次要矛盾,但是它们对主要矛盾(即平无阶级与官僚阶级的矛盾)有着很大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这些矛盾的解决常常成为解决主要矛盾的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因素;官僚阶级常常利用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来掩盖他们自己与被剥削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的矛盾,借以愚弄被剥削阶级,以求稳固其统治。因此解决好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各种矛盾,在与官僚阶级的斗争中很为重要。

个体劳动者并没有游离于社会而存在,他们与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都有矛盾,他们是一个中间阶级。他们与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都有矛盾。一方面他们受官僚阶级的重重盘剥,与平无阶级有着利益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他们又以种种奸商手段侵害平无阶级的利益,与平无阶级有着利益上的相悖之处。一方面他们在官僚阶级的压迫下生活,与官僚阶级有着对立性;另一方面他们又间接地充当着官僚阶级剥削和压迫平无阶级的一种工具。个体劳动者与残留资产阶级、残留无产阶级的矛盾也大致如此。个体劳动者中的发达者成为残留资产阶级,而他们中的衰败者也往往加入残留无产阶级的行列。一方面他们与残留资产阶级有难以割舍的情感,另一方面他们又受残留资产阶级的排挤;一方面他们深深同情残留无产阶级,为残留无产阶级抱不平,另一方面他们又时时想着扩大自己的店面,将残留无产阶级置于自己的门下,使自己成为梦寐以求的残留资产阶级。

除了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外,在官僚社会各个阶级的内部,即一个阶级中的不同阶层之间、不同部分之间,也存在着矛盾。

在官僚阶级内部 ,存在着派系之间的矛盾和大小官僚之间的矛盾。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官僚阶级中的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之间往往存在着非阶级利益的不一致,这就是官僚阶级内部派系之间的矛盾所在。如行政官僚与企业官僚之间的矛盾、地方官僚和全国官僚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行业或地区的官僚之间的矛盾等等。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官僚阶级中的大小官僚之间存在着非阶级利益的不一致,这就是官僚阶级内部大小官僚之间的矛盾所在。一方面,小官僚是大官僚的附庸,是大官僚利益的维护者;另一方面,小官僚因其常常成为大官僚的牺牲品而反抗大官僚、因其利益长期受到大官僚的吮吸而抵制大官僚。

残留资产阶级内部也存在着矛盾。从不同资本中产生出来的商品之间的竞争反映于残留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例如,国际资本与国内资本的矛盾、官僚资本与非官僚资本的矛盾等等,都属于这类矛盾。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上面对有组织的无产者而使用着较高成本的劳动力以致其市场竞争力较低的那部分资产阶级与面对无组织的无产者而使用着较低成本的劳动力从而拥有较高市场竞争力的另一部分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正在被这两部分资本的融合而得到解决,其结果是这两部分资产阶级共同而均沾地压榨世界上那些毫无组织的、落后的无产阶级,同时又反过来瓦解那些有组织的、先进的无产阶级的经济斗争。这种资本的融合往往是官僚阶级在自身利益无损的情况下所默许的和在自身获利的情况下所怂恿的。值得注意的是,官僚资本的内部矛盾是附着在官僚阶级内部矛盾上的,反映着官僚阶级的内部矛盾。

在平无阶级的内部,存在着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之间的平无者之间存在着非根本利益的不一致。例如商业平无者与工业平无者之间、农村平无者与城镇平无者之间、普通平无者与平无阶级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等等,都是平无阶级的内部矛盾。

在残留无产阶级、个体劳动者内部,也都存在着这一部分与那一部分的矛盾,这些矛盾与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内部矛盾相对应、相关联。

总之,在各个剥削阶级内部和各个被剥削阶级的内部,都存在着非根本对立的矛盾。官僚阶级统治者总是利用和企图利用包括官僚阶级在内的各阶级的内部矛盾,来掩盖官僚阶级与其他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与平无阶级的矛盾,进而抹杀各阶级的存在(当然,官僚阶级还另有一套用来蒙骗被剥削阶级的“阶级”划分法),以维护他们的统治。虽然经过一定历史阶段的阶级斗争,平无阶级最终将获得(历史必然性的)胜利,但是在具体的阶级斗争实践中,平无阶级必须解决好自身的内部矛盾和自己与其他革命阶级之间的矛盾,并且充分地利用官僚阶级的内部矛盾以及官僚阶级与其它各反动阶级之间的矛盾,才能取得实际斗争的胜利。一个能够解决好进步阵营的内部矛盾和充分利用反动阵营内部矛盾的阶级,才是一个成熟的、接近胜利的阶级,才是一个脱离了盲目挣扎和反抗的、真正的革命阶级。

2官僚社会各阶级概况

平无阶级

平无阶级是官僚社会的基本阶级之一;他们与官僚阶级相对,是社会中主要的被剥削阶级;他们既不拥有私权,也不拥有资本,被压在社会的底层;平无阶级人数众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

在官僚社会前半期,在官僚制生产方式的大部分上升阶段,平无阶级是一个不成熟的阶级。首先,这时的平无阶级还没有建立起本阶级的完整的思想体系,也还没有掌握历史赋予本阶级的变革社会的理论。因此在官僚社会前半期,平无阶级是一个没有脱离盲目反抗的阶级。其次,这时的平无阶级还没有建立起本阶级的政党和经济斗争组织。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斗争,是从经济斗争开始,直至上升到以政治斗争为主、以经济斗争为辅的。政党是各阶级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因此,政党的建立与否标志着一个阶级的斗争上升到政治与否,标志着一个阶级成熟与否。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经济斗争是从自发斗争上升到自觉斗争的,是从以经济为目的的经济斗争上升到为政治服务的经济斗争的。虽然有组织的经济斗争不一定都是自觉的、为政治目的服务的,但却是自觉地为政治服务的经济斗争的前提条件。因此,一个阶级是否建立了自己的经济斗争组织,也是这个阶级是否成熟的重要表现。

总之,在官僚社会初期,平无阶级还没有自觉地形成自己的阶级队伍,还没有自觉其使命。但是随着解放斗争的发展,平无阶级必将摆脱自发状态,成熟起来,执行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平无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遗产(排在官僚阶级之后的)的第二继承者,因此,平无阶级在掌握并运用思想武器、政党工具和国家政权时必须先吃官僚阶级咀嚼过的东西,然后在(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人类一切革命思想、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的基础上另起炉灶。

平无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私权、埋葬官僚制。任何一个官僚都不是天生的,他只有在官僚制下才成其为官僚;任何一个平无者也都不是天生的,他也只有在官僚制下才成其为平无者。因此说,官僚制造就了每一个官僚和平无者,官僚制的产物就是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官僚阶级是官僚制中的既得利益者,而平无阶级是官僚制中的吃亏者,因此,当官僚制病入膏肓、行将灭亡的时候,埋葬官僚制的使命只能历史地落到平无阶级的肩上。任何社会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都是其合理性战胜旧制度、其不合理性从小到大逐渐取代其合理性的主导地位的过程,都是其内部的肯定因素确立主导地位、进而又让位于新的否定因素的过程。官僚阶级是官僚制中的肯定因素,他们的历史使命就是把官僚制确立起来、完善起来,使之成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当官僚制开始衰老的时候,官僚阶级的历史使命便已经完成了,他们对官僚制的维护便失去了进步的意义,他们便走向反动了,他们便具备了灭亡的必然性。与官僚阶级相对应,平无阶级是官僚制中的新否定因素,他们的历史使命就是把腐朽了的官僚制统治推翻、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当官僚制开始衰老的时候,平无阶级便肩负着他们的历史使命了,他们对官僚制的反对便不再仅仅具备为本阶级争取阶级利益的意义了,他们对官僚制的反对便具备了促进历史进步的意义,他们便具备了通过自身的胜利而终结自身的必然性。官僚阶级每镇压下去平无阶级的一次斗争,便使平无阶级成熟一步,最后,平无阶级被培育成官僚制的合格的终结者。于是,官僚制统治灭亡和新社会产生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都同时具备了。

在平无阶级的队伍中,由于经济地位的差别,因而存在着不同的阶层。平无阶级主要是由农村平无者、城镇平无者和科技平无者组成的,此外,还存在着如流氓平无者这样的特殊分子。

农村平无阶级是整个平无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农村平无者的经济地位较为低下,生活较无保证。农村平无者所属的生产力相对低下和落后,缺医少药,受自然的威胁较为严重;他们在生产中的联系较为松散,具有许多个体劳动的特征。农村平无者受教育的机会较少、科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因而阶级自觉性相对较差。农村平无者遭受的剥削和压迫较为残酷和野蛮,因而他们变革社会的愿望也较为迫切,但由于他们所属的生产力相对落后,他们变革社会的要求往往相对不高。在农村平无者中,科技平无者比普通平无者的经济地位略高,他们信息相对灵通,眼界相对开阔,凭一技之长吃饭,经济上较普通平无者宽裕,因而他们变革社会的愿望和要求也与普通农村平无者有所不同;科技平无者中的一部分演变成为残留无产阶级,而另一小部分则发迹为残留资产阶级。

城镇平无阶级是整个平无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城镇平无者的经济地位比农村平无者略高,生活较之稍有保证。城镇平无者所属的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医疗卫生条件相对稍好,受自然的威胁相对较轻;他们在生产中的联系较为紧密。城镇平无者受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多、科技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因而阶级自觉性相对较强,政治上较为敏感。城镇平无者遭受的剥削和压迫较为彻底,因而变革社会的要求较高。在城镇平无者中,科技平无者比普通平无者的经济地位略高,其中的一部分较易演变成为残留无产阶级,而另一小部分则发迹为残留资产阶级。

平无阶级知识分子整个平无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无阶级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或精神产品生产领域的平无者,是平无阶级中科技文化知识素质最高的部分。他们多数属于城镇平无阶级;他们从事各种研究、文化教育和专业技术工作,经济地位略高于普通平无者;他们的阶级自觉性最强,政治上最敏感;他们中的一部分是平无阶级的思想先锋。

流氓平无者是平无阶级内的一小部分特殊分子。他们既仇恨私权,也反对职权,其思想根源于无政府主义。他们是一切社会秩序的破坏者,既勇猛地破坏旧的社会秩序,也对社会变革中新秩序的建立危害不小。消灭私权、埋葬官僚制的社会变革运动必定是按照一定的政策、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的自觉的群众运动;而流氓平无者往往难以执行政策、没有远大目标,极易成为各种偏激行动和过火行为的制造者,给群众运动蒙上盲目和自发的阴影,给反动统治者以镇压群众的口实。流氓平无者与“破旧立新”的社会变革运动中的“破旧”的一致性和与“立新”的不一致性决定了他们必定是属于进步阶级阵营需要加以团结和改造的阶层。

随着平无阶级与官僚阶级之间社会经济地位差别的增大,随着官僚社会经济向着工业化、产业化的发展,平无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差别会相对地缩小。当平无阶级与官僚阶级在社会经济上的不平等发展到顶峰时,平无阶级内部各阶层的社会经济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都将缩小到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这使得整个平无阶级具备了空前地团结起来的客观条件。

官僚阶级

官僚阶级是官僚社会中的基本阶级之一;他们与平无阶级相对,是社会中主要的剥削阶级,拥有私权,并且常常和资本勾结在一起;他们占据着社会的统治地位,处于社会的最上层;他们人数不多,却享用着大部分社会财富。

官僚阶级是一个比平无阶级早熟的阶级。官僚阶级是官僚制中的既得利益者,是官僚制生产关系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官僚社会的肯定方面;而平无阶级则是官僚制中的吃亏者,是生产力发展要求贯穿始终的代表者和官僚制的反对者,是官僚制社会的新否定方面。因此,官僚阶级必然比平无阶级早熟一步。官僚阶级全盘接收了无产阶级领导广大劳动人民推翻资产阶级(或地主阶级)反动统治的斗争经验和革命理论,把这些斗争经验和革命理论“发展转变”,反过来用于维护他们的统治,愚弄和压迫平无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等被剥削阶级。这是官僚阶级较为成熟的主要表现。尽管社会实际中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僚们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处于剥削者的行列,虽然他们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他们形成了一个阶级,但是他们在内心里却不得不庆幸“权力”给自己带来了许多实惠,他们不得不意识到他们之间有许多共同的利益、有许多“互相都用得着”的地方。

官僚阶级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着政党工具,掌握和运用着他们能够得到的国家政权。官僚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遗产的第一继承者,因此,他在运用政党工具和国家政权时无需另起炉灶。象历史上的其它统治阶级(在当时)一样,官僚阶级所使用的政党和政权也都还保留着上一轮人民革命遗留下来的、曾经代表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政党和政权的所有名称,通过彻底地改变它们的性质来达到维护其剥削和压迫“长治久安”的目的。

官僚阶级形成了本阶级的一套完整的文化、思想体系,掌握了维持本阶级统治的完整的理论。官僚阶级的思想体系和统治理论象历史上的其他反动统治阶级一样,也是打着进步的和革命的旗号。他们把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变为无害的神像,即所谓把他们偶像化,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他庸俗化。”(列宁《国家与革命》第6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9月第七版)官僚阶级通过“发展”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和革命理论,通过把革命的主题转变成建设的主题,把具有巨大“破坏性”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和革命理论转变成颇具“建设性”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和“革命”理论,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官僚主义思想体系和统治理论。在官僚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统治理论中,革命领袖的学说变成了神圣的教条,变得玄妙难懂,必须经过官僚阶级统治者“详细”而又粗暴地“解释”后才能运用。在官僚主义的文化和思想中,“造反”一词只在遥远的历史上才有存在的必要,而在现今和将来,造反无疑是最邪恶可耻和不道德的行经,安定才是最正义和光荣的任务;造反永远是“人民群众”必须加以镇压的罪行,维护(官僚阶级性质的)社会“安定”被确认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和义务。官僚阶级继承了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文化、思想和统治理论,并且将这些旧文化、旧思想和反动理论发展到空前现代的程度、冠以进步的口号、隐藏于美丽时髦的新辞藻背后。

官僚阶级是官僚制中的既得利益者,因此无论官僚制发展到何等腐朽的地步,官僚阶级都是官僚制的维护者。

在官僚阶级内部,因经济地位的差别而存在着不同的阶层,分为大官僚、中小官僚和官吏。官僚阶级知识分子分布于各个阶层之中。

大官僚是官僚阶级的最上层。他们窃取着国家机器,代表着整个官僚阶级的利益;他们往往分成若干派系,代表着不同部分的官僚。他们拥有极大的私权,并不十分关心怎样继续扩大手中的私权,而是最最注重如何保持已经掌握的私权并尽可能地把私权传给其后代。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典型的贵族式的,较少接触社会的底层。他们是官僚阶级中较反动的也是灵魂的部分。

中小官僚是官僚阶级的中下层。他们自己既是统治者,却又充当着大官僚的附庸;他们既剥削和压迫平无阶级以及其他劳动人民、敲诈本阶级中的小官吏,又常常成为大官僚应付公众舆论、愚弄劳动人民的替罪羊或者大官僚派系斗争的牺牲品。他们拥有较大的私权,但是他们并不满足,时时想着爬上更高的职位,进一步增大自己的私权,因而他们之间的倾轧比大官僚更普遍、更频繁;他们也很注重提拔自己的子女,把私权传给自己的后代。他们过着典型的剥削阶级生活,但还不足以达到贵族式的程度,因而他们比大官僚更接近和了解下层劳动人民,有着愚弄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具体经验和知识。他们是官僚阶级中的骨干部分。

官吏是官僚阶级的底层。由于大官僚和中小官僚把大量的小职权压在官吏身上,使其只有相对很小的私权,因而他们常常抱怨受累太多、实惠太少;他们最高的崇拜是权力,他们最大的愿望是向上爬、增大自己的私权,因而互相排挤和倾轧是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的私权不仅很小,且最无保障,故而不容易遗留给后代。他们不仅受到大官僚和中小官僚的压迫,而且很容易成为统治者用于欺骗和“安慰”劳动人民的替罪羊或中小官僚互相倾轧的牺牲品。他们往往不是过着那种典型的剥削阶级生活,而是混迹于劳动者之中,非常接近和了解劳动人民。他们人数众多,是官僚阶级的基础部分。

官僚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或精神产品生产领域的私权拥有者,是官僚阶级中文化知识最高的部分。他们除了具有官僚阶级相应阶层的特点以外,还具有“知识”的特点。在自然科学领域,官僚知识分子直接剥削和压迫平无知识分子。在社会科学领域,官僚知识分子进行着各种理论研究,论证着官僚制的合理性,为官僚统治提出各种具体办法。在思想文化艺术领域,为官僚统治歌功颂德、渲染“歌舞升平”、麻醉和毒害平无阶级以及其他被剥削被压迫阶级。

在官僚社会刚刚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官僚阶级的统治仍然是暂时强大的。这个暂时的强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官僚阶级统治手段的残酷,二是平无阶级的不成熟和斗争力量的暂时弱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官僚阶级的统治会变得越来越外强中干、越来越虚弱,直至让位给成熟的平无阶级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新社会。

非基本阶级

官僚社会的非基本阶级包括残留资产阶级、残留无产阶级和个体劳动者阶级。

一、残留资产阶级

残留资产阶级是官僚社会中处于非基本生产关系(即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中的资产阶级,它是以资本为手段进行剥削的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理解,必须抓住“凭借资本来进行剥削”这一实质。资产阶级是“按资分配”的社会制度的产物,因此,对资产阶级的认识和理解如果仅仅停留在“老板”、“企业主”等等直观形式上,则其认识和理解还只是狭义的。事实上,社会上一切凭借财富(即资本)来猎取他人劳动的人都属于资产阶级,而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

残留资产阶级与残留无产阶级相对,是官僚社会中主要的旧式剥削阶级,是官僚阶级的主要伙伴;他们拥有资本但是不掌握政权,不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

残留资产阶级是一个过熟的阶级。顾名思义,残留资产阶级是在消灭资本的社会变革中残留下来的资产阶级,因此,残留资产阶级早就有一套完整的资产阶级思想体系及其统治理论。概括起来,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及其统治理论只有一句话:“钱能生钱,人治于人。” 残留资产阶级当然也不例外,在他们看来,任何社会财富都是“投资” 的结果而不是劳动的结晶、都是“经营”的结果而非劳动者的创造;在他们看来,是他们的投资给劳动者带来了就业的机会而非是他们攫取那些用于投资的社会财富的行为剥夺了劳动者劳动的物质条件;在他们看来,劳动者必须由投资者、经营者加以“管理”,加以“养活”,社会才得以存在和发展。

在残留资产阶级内部,因经济地位的差别而存在着不同的阶层。按照资本的性质,可分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和平民(自由)资产阶级,分别对应着官僚(垄断市场)资本和平民(自由市场)资本;按照资本的数量,可分为大、中、小资产阶级,分别对应着大、中、小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按照资本性质的划分与按照资本数量的划分存在着这样的交叉关系:即官僚资产阶级属于大、中资产阶级而平民资产阶级属于中、小资产阶级。

官僚资本是私权与资本的社会化合物,官僚资产阶级是官僚与资产者相结合的社会群体存在。由于资本与私权化合的途径不同,人们又习惯地把从私权以资本的形式投入再生产时附带着私权的那种资本称为官僚资本,把从市场垄断获得私权的资本称为垄断资本。这两者的实质是一样的:不受自由市场机制的制约、脱离自由市场调节机制,从而摆脱自由竞争,获取腐败利润和垄断利润。也正因为此,它不但对平无者和残留无产者构成剥削,对平民资本也形成了一层盘剥,因而享有最广泛的社会公愤,但是因为它掌握着官僚阶级窃得的那部分国家机器的一些使用的便利,所以包括最大的平民资产阶级在内的社会各被压迫阶级是敢怒不敢言的。官僚资产阶级是残留资产阶级中同时也是官僚社会中最反动的部分。

平民资本是未能与私权化合的资本,平民资产阶级是单纯以资本为剥削手段的社会群体存在。他们受自由市场制约,不能跳出自由市场调节机制;属于中小资产阶级。一方面,平民资产阶级受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阶级的盘剥和压迫,一有风吹草动(亦或逢年过节),官僚阶级政策的大棒就会挥向他们,打给公众看。另一方面,平民资产阶级在剥削残留无产阶级和坑害平无阶级上表现出特别的勤奋,克扣、拖欠、讹诈、诓骗等等无所不用,假冒伪劣齐上阵。他们努力积累资本,积极向大资产阶级靠拢;时刻不忘行贿,争取加入官僚资产阶级队伍。他们是残留资产阶级的骨干和基础部分。应该注意小资产阶级与个体劳动者的区别:小资产阶级是(用来剥削他人的)“大私有”中最靠近“小私有”的部分,个体劳动者是小私有者,其“小私有”并不用来剥削他人,仅供自身劳动而兼具避免他人剥削的作用。小资产阶级与个体劳动者有着较类似的社会表现,但性质不同。

二、残留无产阶级

残留无产阶级是官僚社会中处于非基本生产关系(即资本雇佣制生产关系)中的无产阶级,它是既被私权盘剥又被资本剥削的阶级。残留无产阶级与残留资产阶级相对,是官僚社会中主要的旧式被剥削阶级,是平无阶级的主要伙伴;他们所受的私权和资本的双重剥削和压迫尤为残酷,是社会中地位最低的阶级。残留无产阶级人数众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

残留无产阶级是被官僚无产阶级即官僚阶级出卖的阶级,同时也是被官僚无产阶级即官僚阶级偷走了思想的阶级。官僚阶级为了弥补自身经济治理能力的不足,必须请资产阶级帮忙。帮忙工作的要求是资产阶级不得问鼎政权,借用和租用都可以,但政权的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必须明确——归官僚阶级,总之,资产阶级只能做残留资产阶级。帮忙工作的报酬是:官僚阶级出卖继母所生的兄弟——一部分平无阶级,把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中获得的权益奉还给残留资产阶级。帮忙工作的目的是:通过把这部分平无阶级变成残留无产阶级来提高他们的社会劳动效率。帮忙工作需要处理的善后事宜是残留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革命中所继承的思想遗产问题。残留资产阶级不无担心地问官僚阶级:你兄弟的思想咋办?官僚阶级说:他出门的时候我偷走藏起来了,没让他带走。残留资产阶级仍不放心地问:被他发觉咋办?官僚阶级宽慰道:不会的,我刷成别的颜色了。于是,残留资产阶级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去了。

在残留无产阶级内部,因经济地位的差别而存在着不同的阶层。残留无产阶级主要是由普通无产者和技术无产者组成的,此外,还有一部分特殊分子——流氓无产者。普通无产者的经济地位较为低下,最具无产阶级的经济特征。他们从事技术含量不高、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体力的劳动。由于就业的压力(其实就是资本主义饥饿纪律的束缚),他们的许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按时领到(劳动力价格)工资、得到应有的劳动安全保护、享受起码的社会公益服务等等经常成为表明社会和谐的新闻。技术无产者的经济地位略高于普通无产者,这是由于其技术可以带来高额的剩余劳动而受到资产者的青睐。流氓无产者的特点与流氓平无者近似。

三、个体劳动者阶级

个体劳动者的社会本质是劳动者占有自己在劳动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既不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去剥削别人,也不因使用别人的生产资料而遭受剥削。个体劳动的形式不仅仅是自然的个人,也常常以家庭为单位或成员之间没有雇用关系的集体或半集体的形式出现。个体劳动者阶级内部的经济地位差异是由自然人的劳动力大小和社会分工对其劳动力发挥的影响造成的。

第三章 官僚社会运动

历来的反动统治者,都说过一句共同的话:现在的社会是最科学合理的社会。历来的反动统治者,都不厌其烦地向人民灌输一个共同的结论:我们已经把社会变革好了,现在的任务是建设,大家必须努力干活,忘我工作。历来的反动统治者,都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今后凡是造反者,都是反革命、反社会、反人类的。这句“共同的话”、“共同的结论”和“明确的判断”大概是目前能够找到的检验统治者是否已经走向反动的最好的试剂。

历史总是无情地违背着反动统治者的意愿,因为他们的意愿总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总是不符合宇宙发展的逻辑。

事实上,在人类(象从猿到人一样地)发展到更高一级去之前,人类的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不是反动统治者所宣扬的那种“最科学合理的”社会形态——即便是具体制度“有待完善”而基本制度“最科学合理”的社会形态也一样。否则,人类社会便会失去发展的动力和必然性,便会停止发展,便会真的按照反动统治阶级的意愿永远停留在他们占据既得利益者地位的那个“最科学合理的”社会形态中。

事实上,在人类(象从猿到人一样地)发展到更高一级去以前,人类任何一次社会变革都不可能是“最彻底的变革”。否则,人类便会由于一次“最彻底的变革”而进入一个“最科学合理的社会”并停留其中不再发展了。事实上,从来不存在什么“最彻底的变革”,社会变革也从未终止过,一次比一次更高级的社会变革始终伴随人类。

事实上,在人类(象从猿到人一样地)发展到更高一级去以前,人类的任何一个社会中都会有新的造反者,都会有广大劳动者奋起变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腐败制度的行动。因为在任何一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腐败社会现象中都有获利者和吃亏者,在任何一个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腐败社会制度中都有既得利益者和受害者,所以,任何消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腐败现象的行动都不会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致行动,都会是获利者与吃亏者之间的对抗行动,都会是既得利益者阶级竭力维持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腐败社会制度与受害者阶级坚决变革之的不可调和的斗争。与虎谋皮式的协商的“长期性”(即无期性)或东郭先生式的规劝的“有效性”(即无效性)是既得利益者的“最爱”。

1官僚社会的变革过程

当官僚制生产关系刚刚建立而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潜力还不能较好地发挥出来的时候,它就需要变革了;当官僚制的合理性和存在的理由尚存但开始丧失的时候,当官僚制的合理性和存在的理由丧失殆尽的时候,变革不可避免了。人们对官僚社会的变革将分为三个阶段:建设性改良阶段、变革性改良阶段和革命阶段。

当官僚制保护平无阶级利益使之免遭资本主义雇佣制的侵害时、当官僚阶级的剥削之害小于残留资产阶级的剥削之害时、当平无阶级还能感觉到官僚阶级的剥削轻于残留资产阶级的剥削并因此而在官僚制下还能享受到一丝经济上的安全感时,人们在官僚制下进行的社会变革就处于建设性改良阶段。

在建设性改良阶段,官僚阶级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其它阶级是社会变革的客体。在建设性的改良阶段,官僚阶级从无到有地形成自己的阶级队伍;把原本不确定的官僚制剥削关系确定下来,把与这种剥削关系相适应的政治、文化、思想迅速建立起来;调整好与残留资产阶级的关系,把一部分平无阶级出卖给残留资产阶级(充当残留无产阶级)以提高其劳动积极性;不断加重对平无阶级的剥削程度直至与被逐步缩减的残留资产阶级对残留无产阶级的剥削程度相等的地步。

通过上述改良,官僚阶级顺着自身利益的发展方向使生产关系不断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官僚制相对于资本雇佣制或封建制的优越性充分地挖掘出来,把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都提高到空前的程度、把经济的“活力”提高到空前的程度,创造出人类前所未有的经济成绩——在短短的十几年或几十年间就能完成资产阶级需要上百年或几百年才能完成的工业化的过程。

当官僚制不再保护平无阶级利益使之免遭资本主义雇佣制的侵害时、当官僚阶级的剥削之害与残留资产阶级的剥削之害相差无几并有超过之势时、当平无阶级再也不能感觉到官僚阶级的剥削轻于残留资产阶级的剥削并因此而在官僚制下再也不能享受到任何经济上的安全感时,官僚制走下坡路了,人们在官僚制下进行的社会变革进入变革性改良阶段。

在变革性改良阶段,平无阶级(同时也代表着其它被剥削阶级)成为社会变革的主体,官僚阶级及其它剥削阶级一起成为社会变革的的客体。从建设性改良到变革性改良的这种主体与客体的转变是悄然发生的,它被官僚阶级仍然占据着的统治地位掩盖着,但也必将被平无阶级的日益成熟所证明。

在变革性改良阶段,平无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的斗争代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官僚阶级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和扩大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越来越明显的阻碍作用。官僚阶级迫于平无阶级(及其所代表的各被剥削阶级)的斗争压力、为了维护官僚阶级的根本利益,不断地被迫放弃其暂时的、局部的利益,不断减轻对平无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以换取阶级矛盾的缓和;维持社会的和谐,延长官僚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寿命。变革性改良使社会矛盾得以缓和,社会经济继续取得显著的成绩,政治、文化、思想取得相应的进步。

当变革性改良由于官僚阶级的内部混乱而中途遇阻、进行不下去时,或者当变革性改良经过充分进行后即将触及官僚阶级的统治地位、继续进行的社会变革必须革除官僚阶级的最后一丝统治利益时,官僚制社会的变革将进入到最后的革命阶段。

当变革性改良由于官僚阶级的内部混乱而无法进行时,社会变革将中途导入革命的阶段;而由于社会矛盾的积聚,这时的革命将会呈现爆发的形式。变革性改良是官僚阶级为了维护其根本利益、被迫放弃暂时和局部利益的社会变革行为。当官僚阶级内部在这种变革中利益牺牲最大、最直接的部分(即官僚阶级反动派)不服从代表官僚阶级整体利益的统治者的统治,并在与其统治者的斗争中获胜时,官僚阶级的短视、贪婪和剥削的本性将使其处于利令智昏的状态。原先释放社会矛盾的闸门被关闭了。“能量”在火山的地下蓄积着。当惊慌失措的反动派企图催促统治者重启改良的闸门时,为时已晚了,社会变革的洪流由改良演化为革命——爆发式的革命。当(较高水平的生产力使)社会剥削程度不超越剩余劳动的范围、即官僚阶级的反动不致造成对被剥削阶级社会成员的生存构成威胁时,爆发式的革命会表现为非暴力的形式;反之,则会表现为暴力的形式。

当变革性改良进行得较为充分,而继续进行则必须革除官僚阶级的最后一丝统治利益时,官僚社会的变革不得不归为最后的革命。因为这时的革命在充分的改良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会采取非爆发式的、缓和的形式——“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24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9月第6版)

反对官僚制、推翻官僚制的统治,是否就一定是进步的行动、变革的行动呢?不一定。任何一个事物都有两个对立面,作为新事物,它与旧事物相对;作为旧事物,它与更新的事物相对。当一个事物的合理性的主宰地位刚刚让位给不合理性时,即当这个事物刚走下坡路时,人们往往还看不到更新的事物;人们为了推动这个刚刚走下坡路的事物前进,往往还会错误地站到旧事物的立场上去。也就是说,当一个事物刚刚成为不合理的事物时,人们对它的初期的(不成其为变革的)“变革”往往举着旧事物的旗帜,其结果只能是悲剧性的。这在历史上不乏例证。当资本主义雇佣制刚刚走下坡路的时候,就出现过“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这些“反动的社会主义”(参见《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46页至52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9月第6版)。在中国,当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病入膏肓时,人们起初也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来反对它。因此,当官僚制刚刚成为不合理的事物、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时,人们起初会很自然地举着旧的、资本雇佣制的旗帜来反对它,人们还看不到新社会的曙光,其行动的进步意义甚微,其“变革”的结果必然是悲剧性的失败。

“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毛泽东选集》1376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7月横排本)。人民群众起来“变革”了,那必定是因为他们不堪剥削和压迫了;人民群众最初的“变革”屡屡归于失败,那是因为他们还只能盲目地由于挣扎而反抗。失败迫使人民群众总结经验、寻找真理;迫使人民群众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掌握社会变革的理论;迫使人民群众觉悟起来、组织起来、武装起来。人民群众开始从失败走向胜利了,那必定是因为他们已经开始自觉地为了胜利而斗争了。于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新的一轮。人类的历史必将上演这样的新剧幕。起先,忍无可忍的群众愤怒地对官僚阶级反动统治者说:你们的统治这么腐败,不行!可是后者却若无其事地反诘道:我们这样不行,那你们说怎么才行?愤怒的群众一时无言以对。资产阶级乘机从旁喊道:雇佣制能行!资本雇佣制比官僚制强得多,我们历来反对官僚制,大家重建资本雇佣制吧!于是一些群众跟着资产阶级走了。甚至返乡的帝王后裔也带走了几个无知的人。可是这些群众很快就发现雇佣制的剥削和压迫比官僚制更甚,他们开始脱离雇佣制。官僚阶级幸灾乐祸地耸耸肩说:大家看看吧,反对官僚制不会有好结果的!回来吧。但这些走过雇佣制弯路的群众决不回到官僚制里去,他们会合了那些原本就不跟资产阶级走的群众,继续前进;他们要寻求一个新的社会。后来,这个新的社会终于被群众发现了,新的建设蓝图也初步完成。人民群众理直气壮地向官僚阶级反动统治者宣布:必须消灭生产资料私权才行!必须实现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上彻底的社会化来适应现今生产的社会化才行!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直至共产主义实现。历史轮到官僚阶级反动统治者无言可辩了。于是人民群众奋力革除生产力要素(或劳动成果)支配和使用中的私权带来的弊病,建设没有这种私权的社会。

2官僚社会变革的内容和实质

内容

官僚社会的变革首先是用私权的统治来巩固对资本的推翻,并逐步把残留的资本消灭干净,随后是更主要的人民群众推翻私权的伟大社会实践。

人类要发展到官僚社会就必须破旧立新。“旧”是资本,“新”是私权,因此在官僚社会的前半段,人们变革社会的内容就是建立和完善私权,以便把官僚制在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上更加社会化这一相对于资本主义雇佣制的核心优越性充分地发挥出来,使生产力的发展得到源源不断的促进。

在官僚社会的后半段,生产力的继续发展需要人们对私权实行缩减,为将来的某一天最终彻底摈弃剥削而做着量的积累,这一伟大的社会实践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逐步缩减私权直至推翻其统治,改良私权政治、限制私权文化和消灭私权思想。官僚社会后半段的变革是人民群众消灭私权统治的社会实践,而不是消灭职权的无政府主义运动,更不是笼统地消灭一切权力的社会大破坏。为了消灭私权,人们必然要遇到如何把私权从权力中逐渐分离出来——亦即把私权与相应的职权逐步分开的问题。这种分离或分开(私权并加以消灭)需要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必须由人民群众的斗争实践作出回答,而不是伟大的“天才”可以“科学地”预见出来的。这种分离出私权并加以消灭的社会实践的性质无疑是平无阶级领导的各被剥削阶级和各被压迫阶级广泛参加的社会主义运动,而其具体的制度只能根据不断消灭私权的原则在实践中逐步建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形态整体的两个方面,仅仅变革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一方面,经济基础对相应的上层建筑起着支撑作用,旧的、反动的、迷信的思想、文化以及旧的、反动的、专制的政治由于其经济基础的支撑而顽固地占据着历史舞台。另一方面,一定的上层建筑对相应的(哪怕是已经被暂时铲除了的)经济基础起着再生作用。因此,在不断消灭私权的经济基础的同时,还必须对专制的、特权崇拜的和尊卑等级的官僚主义政治、文化和思想加以不断地铲除。因为官僚制生产关系中剥削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封建制生产关系中剥削者对劳动力的占有都是变相的,所以,建立在对生产资料的变相占有基础上的官僚制有着与建立在对劳动力的变相占有基础上的封建制很类似的专制、特权和等级的特征。专制政治的核心是君权(皇权)和特权,前者据说是受命于天,后者则据说是受命于社会生产(工作)的需要;君权或特权文化的核心是忠君和服从,前者据说是天命令人们如此,后者则据说是社会生产(工作)的需要要求人们如此;忠君或服从的思想的核心是尊卑和等级,前者据说是“道”——天的行为规律,后者则据说是宇宙世界的客观逻辑。

二是创立新型职权及其政治、文化和思想,不断替换(包含私权的)旧职权及其政治、文化和思想直至代替其统治地位,为新社会的某一天最终完全替代旧职权及其政治、文化和思想做准备。在包含着私权的旧权力被消灭的同时,人们必须创立只包含着职权的新权力。否则,只能说明旧权力(即私权)还没有丝毫的消灭。新权力的运行是纯粹的职权运用,它应该同时遵循这样的原则:1、私权不能重新孳生(即社会进步的原则);2、人尽其能,物尽其用(社会效率的原则);3、顺着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不断缩小社会成员因社会劳动分工所造成的经济差别(即社会平等的原则)。否则,“新权力”便不是新权力,便不是纯粹的职权运用。新权力的具体形式需在实践中创立和完善,它将顺应人类社会越来越以整体的方式存在的发展趋势——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人类自从开始其自觉的历史以来,从未放弃过对于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社会有序(和谐)的追求。奴隶主阶级的社会有序(和谐)、地主阶级的社会有序(和谐)、资产阶级的社会有序(和谐)和官僚阶级的社会有序(和谐)都曾经在人类的历史上书写过辉煌的篇章,然而,以往这些社会有序(和谐)都是有着主观局限性即阶级局限性的社会有序(和谐)。只有在消灭了阶级以及半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能实现不带任何主观局限的、客观的和彻底的社会有序(和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内、外部)的平无阶级有序,共产主义的本质是社会(内、外部)的客观有序。社会的有序由体系的有序和运动的有序构成,社会体系的有序体现社会的发展能力,社会运动的有序体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了摆脱落后的、带有资产阶级偏见和官僚阶级局限的“唯生产资料论”(即人们一直以来称为“唯生产力论”的发展观),新权力完全有理由建立一套相应的社会发展指标系统来治理社会和监控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发展指标系统应该体现“唯生产资料论”与“唯劳动力论”以及“唯有序论”这三者的结合,应该体现真正的唯生产力论。例如,可以建立劳动力“GDP”指标来弥补传统GDP的偏见和局限,借以真正表现生产力的发展。又例如,可以采用付出同等劳动量社会成员的收入差别大小和同等收入社会成员所付出劳动量的差别大小、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等产品价格差别的大小以及不同行业的利润率差别大小等等来衡量社会经济体系的有序度,也可以用对同等案例的司法差异来衡量社会政治体系的有序度。

三是建设运用新型职权的物质基础——相应的经济管理手段、政治治理工具、文化和思想发展平台。一方面,相应的物质基础是新型职权创立的客观决定因素和前提条件。正是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社会把私权与职权分离开来逐渐变得可能了。试想,如果人们利用越来越发达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把社会上几乎所有的经济隐私消灭殆尽时,私权还有处藏身吗?另一方面,新型职权的建立是促进相应的物质基础建设的主观能动因素,它必将促使人们更多地、更自觉地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用于满足每一个社会成员监护职权健康的需要、向社会表达个人意愿的需要和交流文化思想的需要,把越来越多的先进物质手段用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有序度——体系的有序和运动的有序。

消灭私权的社会实践具有较大的广泛性、深远性和长期性。消灭私权除了覆盖经济领域外、还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领域。私权的生产方式是最现代同时也是最古老的生产方式,消灭私权需要铲除具有悠久历史的旧东西,同时也必将影响深远的未来。消灭私权是长期的变革实践,不可能一蹴而就,人们必须做好经历起伏、反复和挫折的准备。

实质

官僚社会变革的实质是人们不断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实践,即人们按照不断增强的生产的社会化要求而不断提高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社会化程度的社会实践。

当人类生产力水平提高到机器化的程度时,当时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劳动力的支配和使用也要实现社会化。这个任务是由资产阶级来完成的。他们把在劳动力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中获利的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推翻(把地主阶级限定在社会次要或补充的地位),把仅仅是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还完全非社会化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使生产力在这一生产关系的促进下得到长足的发展。但也正是这一长足的发展给资产阶级埋下了“祸根”——生产的进一步社会化要求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也要社会化。轮到资产阶级的统治被推翻了。这个任务是由无产阶级来完成的,确切地说,是由官僚无产阶级即官僚阶级完成一部分、由平民无产阶级即平无阶级完成剩下的最后部分。

当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完全非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调和不了而必须解决的时候,即当资本的矛盾无法继续调和而必须解决的时候,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会以半社会化来适应生产的社会化——即资本的矛盾被解决而质变成私权的矛盾。

官僚主义社会变革开始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治刚刚被推翻时,究竟以怎样的具体制度来替代它,人们一时无所适从。工人和农民不象理论家一样可以在研讨会结束时用“有待进一步探讨”来“解决问题”,他们第二天一醒来就必须得到关于干什么、怎么干的具体回答。于是人们“摸着石头过河”,对社会实行着建设性改良。官僚阶级挺身而出,他们领导着人们把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半社会化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巩固起来,并在这一生产关系的促进下使生产力获得比资本主义没落时期快速得多的发展。然而生产力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它一但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就把官僚阶级的恩情忘得一干二净——它竟然要求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逐步走向完全的社会化,而全然不顾官僚阶级在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中隐藏着的那一点点那怕是快要发展到了头的私权剥削的私利。生产力天生就是这副德性,其祖辈就打着人权的大旗造过皇帝的反,其父辈还揭发过资本剥削的秘密,而今它又要向社会举报私权剥削的合法罪行,还要把平无阶级推上历史舞台去与官僚阶级唱对台戏。没法子,人们只好对社会实行变革性改良。官僚阶级统治者审时度势,不但将残留资本的剥削逐渐缩减到最小直至最后消灭,而且还不断地对平无阶级作出让步,不断地牺牲官僚阶级私权剥削的利益而使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社会化程度提高起来,适应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在磕磕绊绊的和谐中向前发展着,走向官僚制的“寿终正寝”。届时,所剩无几的私权统治利益已经不值得官僚阶级舍命留恋,社会将迎来“皆大欢喜”式的革命,人们对官僚社会的变革随之结束。只有一种情况是人们都不情愿接受的,那就是变革性改良被中途打破而官僚制“死于非命”。这一般是由于官僚阶级中一些“性情刚烈”的人不甘于统治者的“软弱”而中止变革性改良造成的。他们一但在统治者中占了上风,就会在其(比官僚阶级的阶级私利还私的)私利驱使下中止提高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社会化程度,甚至加重私权剥削,置生产力发展于不顾,以致造成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在还没有充分调和好的情况下就非解决不可了——社会变革被突然从变革性改良的轨道上扳入革命的轨道。这时的革命是爆发式的,社会变革付出较大的代价;而且这种革命过后还要经过长时间的过渡才能达到官僚制“寿终正寝”时的革命的功效。

3官僚社会变革的归宿——社会主义社会

当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解决以后,人类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力(包括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非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被彻底地解决了,即人类相应水平的生产社会化与劳动力支配和使用的完全非社会化、半社会化、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完全非社会化、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被一一解决了,社会基本矛盾将发展到更高一级的水平。后官僚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是在生产力(包括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支配和使用的完全社会化的条件下展开的,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称其为社会主义社会。随着官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人类社会将沿着自身发展的脉络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官僚主义社会的必然归宿。

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一种思潮和一种人们有权选择的主观的社会运动,社会主义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形式。当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生产力的官僚主义形式或资本主义形式对其生产力的发展达到其顶峰时,其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便需要社会主义方向了;当其生产力的官僚主义形式或资本主义形式对其生产力的发展从其顶峰跌入谷底时,其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就必须接受社会主义了。谁不接受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就不接受谁。

社会主义的本质

什么是社会主义?目前没有什么问题的答案比这个问题的答案更庞杂、更五花八门的了。如下图所示,这些答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既不从原始社会主义出发并经过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这三个点,也不经过官僚主义和参考共产主义,而是仅仅从资本主义出发、仅仅经过资本主义这一个点来制定答案、来确定社会主义的历史位置。他们有时候仅仅把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面,因而就把各种各样的仅仅是非资本主义的东西塞进社会主义;只因为与资本

   (2、社会主义)

主义对立,甚至不惜把封建的东西也扯进社会主义。他们有时候还把社会主义臆想为“先进”的、因而也就能漂离其它社会形态而单独存在的社会,说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凡此种种,仅仅从资本主义出发甚至脱离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其它社会形态来认知社会主义,这是造成人们莫衷一是的根本所在。

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制社会这三者的根本区别是基于人们与劳动力关系的。在这三个社会形态中,生产资料都是由剥削者占有和被剥削者不占有的;而劳动力则分别是由剥削者占有和被剥削者被占有、剥削者半占有和被剥削者被半占有、剥削者不占有和被剥削者被迫出卖的——即剥削者对被剥削者施行的人身占有、人身依附和饥饿纪律。饥饿纪律把人们与劳动力的直接关系拉平,使社会成员获得了对劳动力的权力平等,人类进入了“平等”、“自由”和“人权”的时代,但是它所肯定的是由于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权力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对劳动力使用的不平等。资产者的劳动力可以直接使用,故可以完全给自己使用;而无产者的劳动力只能用于出卖且必须出卖,并且正是因为只能出卖且必须出卖,所以在这种法定的买方市场下只能低价出卖。结果是无产者的劳动力只能有一部分归自己使用,而另一部分不得不无偿地供资产者使用——剥削者“通过对物的占有达到对人的奴役”。

资本制社会、官僚制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三者的根本区别是基于人们与生产资料关系的。在这三个社会形态中,人们与劳动力的直接关系都是平等的,即都是自由社会或人权社会;然而,人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则分别是占有或不占有、变相地半占有或变相地不占有、共同占有。共同占有把人们与生产资料的直接关系拉平,使社会成员获得了对劳动力的使用平等和对生资料产的权力平等,但它所肯定的是由于社会分工加上社会成员劳动力的差别而引起的对生产资料使用的不平等。这是因为由(主要表现为科技水平的)人类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社会分工还不能为每一个具有不同劳动力的社会成员提供最适合其使用的(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工作岗位的)生产资料,因此也就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劳动力都得到同等的发挥,同时也就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都得到相对平等的使用。社会成员的劳动力不能得到同等的发挥使社会劳动力不能得到相对充分的发挥,而社会成员所使用的生产资料不能得到相对平等的使用造成社会生产资料不能得到相对充分的使用,这是社会主义的暗疾,为其日后必然让位于共产主义埋下了病根。

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在(对劳动力使用平等的前提下)对生产资料关系上的权力平等,它表现为按劳分配——即表现为剥削的彻底消灭和社会成员因劳动能力的差别引起的消费社会财富的差别。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以往社会(尤其是官僚社会或资本社会)的最基本的东西。其实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在对生产资料关系上的权力平等这个最基本的东西是非常明了的宇宙逻辑,然而,凭借人与人对生产资料权力的不平等获利的资产阶级和官僚阶级总是利令智昏,对这个非常明了的宇宙逻辑横加否认或“没搞清楚”。其实循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就很容易看出,贩卖和使用黑奴是人类处于社会成员对劳动力关系不平等的时代司空见惯的合法行为,但是当生产力的发展把我们带到社会成员对劳动力普遍拥有平等权力的今天来看,它如果依然存在的话,则是那么的荒谬、违法和摧残社会生产力。同理,对生产资料的买卖、占有和半占有在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关系不平等的今天(即资本社会或官僚社会)来看是天经地义的合法行为,但是生产力的发展及由其决定的人们对社会的改造总有一天会把人类带到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权力平等甚至使用平等的时代——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时代,届时,对生产资料的买卖、占有和半占有行为将与贩卖和役使黑奴的行为一样地可耻、违法和毁坏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的后半段,面对生产力的发展所孕育出的共产主义经济萌芽,社会主义经济将表现出它的局限性——在对生产资料权力平等中享有较高劳动效率的劳动者不愿意为提高社会整体劳动效率而放弃按劳分配、他们从自身的劳动利益出发而抵制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平等及其按需分配所带来的较高的社会整体劳动效率。

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是劳动者专政。它先表现为(包括残留平无阶级或残留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民主——一种以往社会形态中从来没有过的、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上的、由不“掌握”政权的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有效监督实现的“执”政;然后表现为在生产资料权力平等中获取较高劳动效率的劳动者阶层袒护自身劳动利益的专政。它的目的先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继续长大,迫使官僚经济或资本经济处于残留地位并按生产力发展的标准不断缩小,使生产力得以健康和持续的发展;然后是不顾社会整体劳动效率地维护一小部分(因牺牲其它劳动者的劳动效率而享有较高劳动效率的)劳动者的劳动利益,不惜牺牲社会的整体效率,用摒弃剥削的规则来阻挡生产力按需分配的发展诉求。

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是劳动至上、创造至上、剥削可耻、聚敛可耻。它的表现是把不直接“掌握”政权的劳动者的“执”政融化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从而保证社会成员能自发地履行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社会主义文化是劳动权力平等的文化,它先是为了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服从于摒弃剥削的公共规则、把劳动权力平等的情感肯定下来,然后则希望把在劳动权力平等中享有较高劳动效率的劳动者阶层袒护权力平等的愿望永久地保留下去。

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是与时代科技水平相适应的唯物主义——即不断发展的、比辩证唯物主义更彻底的唯物主义。它首先的表现是从不断发展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不断总结出实施并改进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权力平等直至使用平等的宇宙逻辑、劳动者专政的宇宙逻辑和劳动至上、创造至上、剥削可耻、聚敛可耻的宇宙逻辑,从而保证社会成员不仅自发、而且还能自觉地履行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它然后的表现是自封为人类的最高思想,企图从逻辑上阻止社会向着实现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平等迈进。

总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在(对劳动力关系平等的前提下)对生产资料关系上的权力平等及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文化和思想,它表现为按劳分配(即摒弃剥削和肯定劳动差别)、劳动民主、平等文化和科学思想。

可想而知,作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归宿,共产主义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在(对劳动力关系平等的前提下)对生产资料关系上的使用平等及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文化和思想,它表现为按需分配、自由政治、自然文化和自觉思想。对生产资料使用的平等把人类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效率——即社会生产力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对生产资料使用的平等抵销了在权力平等的条件下因社会成员劳动力大小不同而造成的经济差别,把人类的经济平等推上了一个顶峰,人类经济及其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将结束并重生了——将上升到更高一级去了。

可以想见,人类社会从社会主义发展到共产主义是大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与另一小部分(在对生产资料权力平等中享有较高劳动效率并且不愿意为提高社会整体效率而放弃这种权力平等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进行斗争并取得胜利的结果,而不是那种见物不见人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由物质生产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所带来的自然长入。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结构及社会体系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其劳动关系,即社会劳动分工造成的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社会体系是构成其劳动关系和剥削关系的总和。

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社会劳动分工、存在着不同的劳动阶层——上层劳动者、中层劳动者和下层劳动者。上层劳动者是在社会劳动分工中由于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而享有较高劳动效率的阶层,中层劳动者是在社会劳动分工中由于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而享有社会平均劳动效率的阶层,下层劳动者则是在社会劳动分工中由于对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而只能获得较低劳动效率的阶层。上层劳动者代表着社会主义超越官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下层劳动者的际遇则蕴含和体现着社会主义相对于共产主义的拙劣性。全体劳动者阶级与官僚剥削阶级或资本剥削阶级的斗争及其最终胜利,是社会主义取代官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直接动因;而中下层劳动者阶层与上层劳动者阶层之间的斗争及其最终胜利,则是社会主义让位于共产主义的直接动因。

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前期,不仅存在着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劳动者阶级,而且存在着残留剥削关系、存在着残留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残留官僚阶级和残留平无阶级或者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由基本的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劳动者阶级、残留官僚阶级和残留平无阶级或者残留资产阶级和残留无产阶级、(后半段的)各劳动者阶层以及不断进步的相应政治、文化和思想,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体系。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社会运动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前半段,还会存在着残留官僚经济或残留资本经济,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前半段还存在着社会主义经济与残留官僚经济或残留资本经济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经济与官僚或资本经济并存时,无论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占了多么高的统治地位,但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与官僚或资本经济之间还只能按官僚制生产关系或资本制生产关系的规则“玩牌”,所以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全体劳动者还会受到残留官僚阶级或残留资产阶级的间接而针对全体的剥削;残留平无阶级或残留无产阶级则更是受到其直接而针对各体的剥削。社会主义经济与残留官僚经济或残留资本经济的矛盾表现为全体劳动者阶级亦即全体被剥削阶级与官僚剥削阶级(即官僚阶级)或资本剥削阶级(即资产阶级)的矛盾。虽然在社会主义社会初期这个矛盾还会很尖锐、还是人们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但这个矛盾是阶段性的,它只表明而并不规定社会主义的性质。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与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使用不平等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为劳动者阶级内部非根本经济利益的矛盾,表现为上层劳动者与下层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中层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的前半段属于进步阶级,在后半段属于中间阶层。

社会主义的社会运动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它呈现为三个阶段,即孕育-产生阶段、建立―巩固―发展阶段和衰落-消亡阶段。那种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混为一谈(即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的观点和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向共产主义自然过渡的观点都是不符合辩证法的,都没有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而共产主义则肯定什么、否定什么,都没有清楚地看到从资本主义或官僚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以及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是肯定与否定的矛盾运动——是由经济利益决定的反动的人与进步的人之间、曾经进步而后则保守落后的人与更进步的人之间的斗争。

事实上,社会主义是生产力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存在形式,它肯定的是人们对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是按劳分配和劳动差别;它既否定人们对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权力不平等、又否定人们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平等,既否定剥削、又否定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限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支撑的政治、文化和思想水平,人们还无法完全彻底地区分社会上存在着的按需分配这种共产主义的经济萌芽和私权剥削这种官僚主义的经济反扑,因为共产主义的经济萌芽这个“发展的第三阶段”与官僚主义的经济反扑这个“发展的第一阶段”“有形式上的类同”——都表现为否认权力平等的某些特权,所以,社会主义的人们还只能依靠按劳分配来屏蔽官僚主义剥削但同时也给共产主义的经济萌芽带来阻碍。例如,由于在社会主义按劳分配这种权力平等条件下,按需分配和私权剥削都表现为特权,因而人们实在无法判定社会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的诸如医院领导使用特权救助的病人中哪些是为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而进行的按需分配、而哪些又是不惜浪费医疗资源而进行的私权剥削,车站领导使用特权帮助的旅客中哪些是为提高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而进行的按需分配、而哪些又是不惜浪费交通资源而进行的私权剥削……,因此,在这种无法判定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靠坚守按劳分配原则来消灭特权、摒弃剥削,同时容忍对处于萌芽阶段的按需分配形成的挫伤,以求社会效率达到所能达到的高度。

事实上,社会主义的孕育-产生和建立―巩固―发展是劳动者与剥削者斗争并获得胜利的结果,社会主义的衰落-消亡和让位于共产主义则是要求进步的劳动者与保守落后的劳动者斗争并获得胜利的结果。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将在官僚社会或资本社会中孕育

社会从人为的无序向着客观的有序的发展过程,是既得利益者和绝对既损利益者之间(维护和反对的)斗争的过程;社会有序度的每一点提高都是通过绝对既损利益者相应的斗争胜利来实现的。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官僚制生产关系或资本制生产关系的替代是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与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结果。在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与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以政府和法律的形式组织着的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对单个的平无者或无产者说:生产资料归我掌管、是我的,你要使用,就必须接受我的剥削。以工会或其它非法形式组织起来的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对单个的官僚或资本家甚至是组织着的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说:劳动力是我们的,你凭什么低价占用,你要和我们一起搞生产就不许你剥削我们。于是,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与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围绕着各自掌握的生产力要素展开。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与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的斗争形式归结起来有三种:一是消极怠工和消极罢工,二是积极罢工和赎买,三是强制剥夺具体私权和没收实物资本。

组织起来进行斗争,是一切社会性动物甚至昆虫赢得斗争的制胜法则。蚁群、蜂群如此,狮群、狼群、猴群如此,人类更是如此。单个的旅客难敌扒窃团伙,因为扒窃者组织起来作恶;但是扒窃团伙斗不过警察,因为警察的组织比他们的团伙组织大,许许多多看似单个的旅客正是以政府和法律的名义组织起来免遭扒窃的。面对有政府和法律组织的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对手,单个的平无者或无产者是无奈的,只能忍受剥削,否则便无法生存。面对有组织的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即使是也组织着的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也只能根据双方组织力量的较量结果,选择减轻剥削、减轻多少、或完全放弃剥削,否则便也无法(以剥削方式)生存。

消极怠工、罢工:这是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毫无组织或组织力量非常弱小一类型的斗争。

积极罢工、赎买:这是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组织力量较小、中等或与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政府组织力量相近一类型的斗争。

强制剥夺、没收:这是平无阶级或无产阶级组织力量比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政府组织力量相匹敌甚至更强大一类型的斗争。

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一经组织起来,则必将也必须利用未被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剥削走的那部分剩余劳动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主义企业。届时,社会中会并行着三种生产关系的生产组织的单位:官僚主义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以及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企业在内部践行着企业成员与生产资料的权力平等,对外则按社会成员与生产资料权力不平等的官僚制规则或资本制规则“玩牌”。这样,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胎儿”在官僚主义生产关系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羊水”中长大。

社会主义企业的利润对内表现为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积累,它体现了对生产资料的赎买;对外则表现为支持平无阶级、残留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对官僚阶级或资产阶级所进行的(如积极罢工等形式的)经济斗争,体现了对私权或资本的剥夺。

官僚主义企业的利润对内表现为官僚阶级对平无阶级的剥削,体现着官僚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变相占有;对外则表现为平无阶级和官僚阶级共同遭受资产阶级的剥削,它体现了资本对私权的剥削——对官僚阶级的直接剥削和转嫁到平无阶级身上的间接剥削。

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从内到外都体现着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

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单位的巩固和扩张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形式

官僚主义生产关系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熟、过熟时,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已经越来越难以从官僚主义生产关系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改良性的跟进中获得适应了——再跟进就会要了官僚主义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命。暴毙是个体或局部的规律,整体社会范围的官僚主义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死亡是从细胞开始的。旧生产方式体内无数个淘气的生产力和稳重的生产关系之间总是存在着许多大小不一的张力,在张力较大之处,这种张力会把旧生产方式的元素扯成新生产方式的微粒。

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些刚刚冒出来的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单位被吞噬了,另一些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单位又会从别处冒出来,趋势是越来越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些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单位会固定下来、巩固起来和聚集起来。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的、内在质量越来越高的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单位不断壮大,不断扩张,直至它们的“边缘”相抵,最后将官僚主义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排挤干净。届时,这一社会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让位于共产主义的过程开始了。生产组织单位是与社会范围相对的,相对国际社会范围,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便是一个生产组织单位;相对国家社会范围,一个行业、集团或企业便是一个生产组织单位。

当资本主义完成其全球化时,就是其让位于官僚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开始;当官僚主义完成其全球化时,就是其让位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开始;当社会主义完成其全球化时,就是其让位于共产主义或人类更高形式的开始。

人类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对官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替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类生产方式发展的不均衡性使这一过程呈现出社会主义、官僚主义和资本主义共存的景象。这一共存的景象加之过程的漫长往往使短视的人们对社会主义产生怀疑,但人们只要不怀疑资本主义、只要还能记起人类资本主义兴起时与封建主义和奴隶主义共存的景象,对社会主义的怀疑就会荡然无存。无论人类怎么折腾,历史都在默默地向社会主义前进。

第四章 社会体系

人类社会是宇宙世界中的一个复杂的子系统。因此,人类社会是运动着的体系,或者说,人类社会呈体系地运动着。

一方面,人类社会存在着体系及其结构——外部体系及其结构和内部体系及其结构;这主要表现为从宇宙世界深处到与人类社会表面的相互区别与相互联系及其区别与联系的方式,表现为人类社会从经济到政治再到文化直至思想(思维)的相互区别与相互联系及其区别与联系的方式。

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存在着运动及其结构——外部运动及其结构和内部运动及其结构;这主要表现为从无机物、有机物、生物、动物和猿群到人类社会再到更高级形式直至无限高级形式的相互区别与相互联系及其区别与联系的方式,表现为人类社会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一系列社会形态的相互区别与相互联系及其区别与联系的方式。

外在于人类社会的外部体系及其结构是人类社会内部体系及其结构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对内部体系及其结构起着决定作用;内部体系及其结构是外部体系及其结构在人类社会内部的延伸和表现,对外部体系及其结构起着能动作用。

( 3、社会体系运动塔图)

经济体系运动(简称经济)、政治体系运动(简称政治)、文化体系运动(简称文化)和思想体系运动(简称思想)分别是社会体系运动的基础范畴(第一范畴)、第二范畴、第三范畴和最高范畴。也就是说,凡是对人类社会体系运动起基础支撑作用的东西都可以属于经济的范畴;而政治则是指那些被经济直接决定、对经济起直接能动作用的东西;文化应该是由经济(通过政治)间接决定而被政治直接决定的、对政治和经济起直接和间接能动作用的东西;思想是由经济、政治间接决定而被文化直接决定并且对文化、政治和经济起直接、较直接和间接的能动作用的东西。(参见《社会体系运动塔图》)

经济体系运动最高表现为阶级社会和阶级社会的更迭,政治体系运动则最终表现为法律、国家等强制行为规范和规范机器及其演变,文化体系运动则表现为习俗、道德、艺术、宗教和文化知识等等非强制行为规范和规范工具及其进步,思想体系运动则表现为理论知识、哲学、信仰和世界观等理性逻辑思维及其发展。人类社会这四个范畴的各自的表象是十分丰富的,这给人们把握其本质带来了麻烦。我们不妨借助与化学分析类似的方法来求得这四个范畴各自的本质,对其进行简明扼要的定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人类社会视为由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这四种成分配制而成的溶液,当我们分别抽掉其中的一种成分而只用其余的三种成分配制成不完整的“人类社会”溶液时,我们可以从这种不完整的“人类社会”溶液所缺失的性质求得关于对应成分的本性的答案。

当人类社会不包括经济的时候,“人类社会”就会缺失社会财富,借此我们可以认定:经济的本质是社会财富,经济体系运动就是社会财富的体系运动。当人类社会不包括政治的时候,“人类社会”就会缺失强制和暴力,借此我们可以认定:政治的本质是强制和暴力,政治体系运动就是强制和暴力的体系运动。当人类社会不包括文化的时候,“人类社会”就会缺失情感(或感性逻辑),借此我们可以认定:文化的本质是情感(或感性逻辑),文化体系运动就是情感(或感性逻辑)的体系运动。当人类社会不包括思想的时候,“人类社会”就会缺失逻辑(或理性逻辑),借此我们可以认定:思想的本质是逻辑(或理性逻辑),思想体系运动就是逻辑(或理性逻辑)的体系运动。

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是构成人类社会系统的四个要素,其相互间的密切联系和强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经济除具有其社会财富的本质外,还具有政治性、文化性和思想性;政治除具有其社会强制和暴力的本质外,还具有经济性、文化性和思想性;文化除具有其情感(或感性逻辑)的本质外,还具有经济性、政治性和思想性;而思想则在具有其思维逻辑(或理性逻辑)的本质以外,还兼具经济性、政治性和文化性。

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这四个构成人类社会系统的要素不仅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且还相对独立地形成人类社会系统的四个子系统——四个相对独立的体系运动。就整个人类而言,经济总是走在最前沿,思想紧随其后,依次是保守的政治和懒洋洋的文化。这大概是因为经济和思想都更接近客观世界的缘故——经济殿后、抵挡追兵、保证生存安全,思想走在人类的最前沿,而政治和文化则都安处中军大帐,比不得经济和思想更接近和了解“敌情”。就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而言,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这四者之间出现任何的超前和滞后都是有理由的。

正是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这四个要素的性质和相互间的作用方式决定着社会系统的性质。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的意义上,人类的社会是一个10元函数(即4个要素和要素间的6个作用方式),人们完全有理由依此建立更加理性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以便采取更加自觉的行动。事实上,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的内部,还各自存在着若干个不同层次甚至相互交叉和重叠着的要素(如产业经济、行业经济、产业文化、行业文化等等),人们站在社会的层次将其视为亚经济、亚政治、亚文化和亚思想不足为奇。在亚经济、亚政治、亚文化和亚思想的意义上,人类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函数,任何过于简单的认识都必将导致违背社会实际的行动。

1阶级社会

人类社会的经济体系运动具体展开为经济社会,抽象概括为阶级社会。两个以上的多个社会元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应称之为社会关系;而两个社会元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应称之为社会矛盾;社会关系由多个社会矛盾构成。在经济社会中,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经济矛盾即生产矛盾,广义的生产关系或生产矛盾包括(狭义)生产关系或生产矛盾以及剥削关系或剥削矛盾。在经济社会中,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概括为阶级关系,经济矛盾(即生产矛盾)概括为阶级矛盾。

阶级体系

社会经济体系运动的最高形式是社会阶级体系运动(也可简称阶级),阶级是最接近政治并与政治直接相连的经济范畴。在人类社会经济体系中,社会成员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获取社会财富。目的是统帅,其它都是下属。集中和概括经济体系的,是社会成员获取和支配社会财富方面的体系——阶级体系。

阶级是经济的概括,亦即概括的“经济”,因此阶级不可能与其它经济范畴割裂而单独存在;其它经济范畴是阶级的展开,它们包含着阶级(即阶级性)。阶级与其它经济范畴的概括和展开关系常常迷惑着善良淳朴的人们,也常常被新老剥削阶级用来抹煞阶级,为剥削狡辩,抵赖他们的恶行。一方面,他们把阶级说成一种能够与其它经济范畴割裂而单独存在的纯粹的“阶级”,以便让人们在实际中找不到这种所谓的“阶级”,从而也就顺便否认阶级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们用片面夸大的其它经济范畴遮挡阶级、替换阶级,直接否认阶级的存在。

阶级是一种社会存在。因此,无论人们“讲”或“不讲”,阶级总是客观地存在着;也无论人们是这样“讲”还是那样“讲”,阶级总是以其固有的运动规律作用于社会大厦的每一层、直至楼顶。“不讲”阶级的经济活动是自发的、盲目的经济活动,是有利于剥削阶级的经济活动;反之,才可能是自觉的、明确历史方向的经济活动,才有可能为被剥削阶级服务。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是文化的根本,是思想的源泉。“不讲”阶级的政治是脱离或违背客观基础的政治,是有利于剥削阶级的政治;反之,才有可能是遵循和符合客观基础的政治,才有可能为被剥削阶级服务。“不讲”阶级的文化和思想是脱离根本和源泉的文化和思想,是有利于剥削阶级的文化和思想;反之,才可能是坚持根本和掌握源泉的文化和思想,才有可能为被剥削阶级服务。剥削阶级“不讲”是假,因为他们在做;被剥削阶级也跟着不讲,则因为他们不觉醒;被剥削阶级终究会讲,是因为他们必将讨回被剥夺的利益。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来,社会阶级体系运动一直是一个由若干要素(即子系统)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复杂系统。社会阶级体系的要素可以按其对一定社会整体的作用分为社会基本阶级和社会非基本阶级两类;还可以按剥削的得失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两类。社会阶级体系内部各要素(即阶级)之间的结构可以按是否处于同一经济内耗(亦即同一剥削)而分为对立和非对立两类。多个阶级之间的结构就是人们常说的阶级关系,两个阶级之间的结构或两个阶级之间的“阶级关系”就是人们常常说的这两个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来,社会基本阶级一直是由两个对立的、占社会多数的、代表社会基本生产方式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来构成。社会基本阶级处于社会主要地位,基本阶级矛盾贯穿于相应的社会始终,规定相应社会的根本性质。社会基本剥削阶级在相应的生产方式的新兴和上升阶段是领导阶级,在相应的生产方式的没落和衰亡阶段是统治阶级。领导阶级是其阶级利益的价值取向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通过引领众多被剥削阶级推动社会进步而同时使自己阶级利益最大化的阶级。从来没有仅仅无私地引领社会进步而不夺取自身阶级利益的“领导阶级”。统治阶级是其阶级利益的价值取向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并逐渐违背生产力发展方向、通过压迫众多被剥削阶级迟滞社会进步而同时使自身阶级利益得以维持的阶级。从来没有什么中性地、职业地管理社会而不偏袒自身(那怕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阶级利益的“统治阶级”。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来,社会非基本阶级一直是由多个对立的或非对立的、占社会少数的、各自代表其社会非基本生产方式的剥削阶级、被剥削阶级和中间阶级(即个体劳动者)来组成。社会非基本阶级处于社会次要地位,不影响社会的根本性质。

阶级

关于阶级,列宁说道:“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可见,阶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社会结构的含义,它指社会的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的不同;另一方面是社会本体的含义,它指“社会集团”、指处于类同经济地位的人群。

阶级是阶级体系中的要素(元素),阶级关系是阶级体系中的结构。阶级和阶级关系概括着社会经济体系其它方面的要素和结构。阶级是社会体系中的基础要素,阶级关系是社会体系中的基础结构;阶级和阶级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体系中各层(即政治、文化、思想)体系的要素和结构。

阶级是类存在,它是由同一类社会成员组成的“一些大的集团”。例如,无产阶级是指在资本主义雇佣制生产关系中因被剥夺了生产资料而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的一类社会成员,资产阶级则是指在同一生产关系中靠夺占他人生产资料而达成剥削的另一类社会成员。

类存在中包含着层存在,层存在是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阶级不仅是类存在,而且还是层存在。例如,在无产阶级中包含着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无产阶级工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社会分工造成的劳动量差异导致了其获得自己支配的社会财富的差异。又例如,在资产阶级中包含着大资产阶级和中小资产阶级,所占资本的多少导致了他们剥削量的差异。

阶级是不同类层社会成员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存在着差异的社会存在。这应该是阶级的第一个定义(基础定义)。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是不同层次的,因此对阶级的阐述也应该(按《阶级成因图》)在不同层次上展开。

首先,造成社会成员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出现差异的原因只有两个:他的劳动和他的剥削(或被剥削),这个差异的大小等于他劳动所得的差异与在剥削中得失造成的差异之和。因此,阶级是不同类层社会成员由于其劳动所得的差异和在剥削中得失的对立、得失的多少,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存在着差异的社会存在——类存在和层存在。这应该是阶级的第二个定义(原因定义)。

进一步,劳动所得的差异与在剥削中的得失造成的差异的原因何在?抛开剥削因素,造成劳动所得的差异的原因应该是付出的劳动量的差异。在剥削中的得失造成的差异,原因在于不同类层社会成员与其在社会生产劳动中所使用的生产力的关系的对立或不同——剥削者占有或变相占有生产力的各要素,被剥削者被占有或变相被占有劳动力、不占有或变相不占有生产资料。因此,阶级是不同类层社会成员由于其劳动中付出的劳动量的差异,由于其对劳动中所使用的生产力的关系的对立或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存在着差异的社会存在——类存在和层存在。这应该是阶级的第三个定义(根源定义)。

更进一步,不同类层社会成员在劳动中付出的劳动量差异是如何造成的呢?成因有两方面:一是社会成员自身的劳动力差异,即劳动者能不能干的差异;二是社会分工对社会成员劳动力发挥的差异,即在劳动力相同的前提下社会让谁干不谁让的差异或在劳动力不同时社会安排的劳动适合干和不适合干的差异。阶级是不同类层社会成员由于其自身劳动力的差异和社会分工对其劳动力发挥的差异,由于其对劳动中所使用的劳动力的关系的对立或不同、对劳动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关系的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存在着差异的社会存在——类存在和层存在。这应该是阶级的第四个定义(全景定义)。

广义地,阶级是社会成员由于其劳动量不同的原因和剥削(与被剥削)量的原因所引起的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的社会存在——类存在和层存在。狭义地,由劳动方式、劳动量不同的原因以及剥削的原因两者共同引起的时候,是完整的类存在,应该称之为(狭义的)阶级;而仅仅由劳动方式和劳动量不同的原因引起的,是不完整的类存在,应该称之为半阶级;而在类存在的内部仅仅由劳动量不同的原因或者仅仅由剥削(或被剥削)量不同的原因引起的,是层存在,应该称之为阶层。

社会基本生产关系—基本阶级矛盾

阶级关系是生产关系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即阶级社会)的特殊存在形式。当人类社会仅仅存在着社会分工和协作的时候,社会成员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的不同是完全由社会成员劳动方式和劳动量的不同决定的;这时,社会中只存在着半阶级,生产关系呈现半阶级状态。当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社会成员与其生产力(即社会成员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关系出现了不同时,社会成员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的不同不是完全由社会成员劳动方式和劳动量的不同来决定了,而更多的是由他们与其生产力(即社会成员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关系的不同来决定;这时,社会中不仅存在着半阶级(即阶层),而且存在着完整的阶级,半阶级被包含在完整的阶级之中,生产关系呈现阶级状态。当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发展到社会成员与其生产力(即社会成员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关系的不同被消灭、社会成员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的不同又重新纯粹由社会成员劳动方式和劳动量的不同来决定时,社会又重新只存在着半阶级,生产关系呈现新的半阶级状态。

社会基本生产关系概括为基本阶级矛盾,社会基本阶级矛盾展开为基本生产关系。因为基本阶级关系是两个阶级之间的阶级“关系”,所以按其本质应称之为基本阶级矛盾。

一方面,阶级社会中一定形态的生产关系总是以其相应的阶级关系外在地、直接地反映于政治,进而表现于文化和思想。在阶级社会中,任何形态的生产关系中都有既得利益者和受损者,因而任何形态的生产关系都会得到一定(既得利益者)阶级的维护和遭到另外(受损者)阶级的反对。这种对生产关系的维护和反对必然要站到生产关系的外面(而不是躲在里面)来进行,必然要越过阶级的门槛、站在阶级门槛外面的政治、文化和思想上来进行,因为阶级是与政治直接相连的“最高经济”。

另一方面,阶级社会中一定形态的阶级关系总是以其相应的生产关系为其具体的展开。阶级关系不会像空中楼阁一样悬在政治、文化和思想上,它原本就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计之中。阶级关系总是要把人与人之间老谋深算的思想、潜移默化的文化和血淋淋的政治落实为一张张的钞票,贯彻到每一笔交易、每一个面包的烤制和人们饮用的每一杯水中去。无论阶级关系已经上升到了多么高的思想领域,即使是哲学,也要回答这一餐饭由谁买单的问题——生产关系问题。

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

一定社会基本阶级矛盾的最终解决导致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表现出社会基本生产关系的更替。

人类社会发生过哪些基本阶级的更替呢?人们有理由认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发生过这些基本阶级更替:原始官僚阶级和原始平无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原始有产阶级和原始无产阶级所取代;原始有产阶级和原始无产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原始地主阶级和原始雇农阶级所取代;原始地主阶级和原始雇农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所取代;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所取代;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所取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基本阶级地位被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所取代。

阶级社会中对立着的两大社会基本阶级总是同时存在的,其中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单独存在于社会之中,更不能单独存在于新的社会基本生产关系之中。在阶级社会中,代表腐朽末落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在人民革命中被推翻了,进而这个阶级连同其腐朽末落的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也被推翻并被逐步消灭了,则另一个与之对立的、代表着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基本被剥削阶级也就在人民革命的胜利中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新的社会基本阶级矛盾(即“关系”)的形成。在阶级社会中,上一个社会形态的两个基本阶级总是通过相应地革命把他们各自的一部分特性(或属性)“遗传”给下一个社会形态的两大基本阶级,同时又通过这一革命获得相应的“变异”。例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即推翻资本统治并最终消灭资本的革命)把各自的一部分特性(或属性)“遗传”给了官僚阶级和无产阶级——官僚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平无阶级的被剥削和被压迫;同时,又通过这一革命获得了相应的“变异”——官僚阶级使用新的、私权的剥削手段和平无阶级挣脱了资本的锁链而又被束缚在私权之下。“遗传”往往使人们误以为新的生产关系中仍然存在着旧的对立阶级,而“变异”又常常掩盖着新的两大基本阶级的存在、掩盖着新的阶级的对立。

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变革的性质。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反映着社会基本生产关系的更替,而生产关系的更替是取决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因此,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所决定的。但是,生产关系的更替不会自然地实现,它必须通过(革命阶级)人的自觉活动才能实现。因此,表现着社会基本生产关系更替的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取决于社会变革的性质。有着什么性质的(众多革命阶级参加的)社会变革,就有着什么性质的社会基本阶级的更替,就有着什么性质的基本阶级的“遗传”和“变异”。随着反帝(反资)反封建的社会变革的完成,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将其许多特性“遗传”到官僚阶级身上,而佃农阶级和无产阶级也把自身的许多特性“遗传”到平无阶级身上;同时,这些阶级也发生“变异”——变成了官僚阶级和平无阶级。

2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政治的直接实现,其本质是强制的或暴力的政治。人们在生活中稍加留意便可看到:当政治走进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或思想领域的时候,它必须“入乡随俗”,必须买通关节、文质彬彬或以理服人——分别按经济规律、文化规律或思想规律办事。当政治回到自己家里、脱去经济的外衣、文化的外衣或思想的外衣时,强健的肌肉就会显露出来,言行也会变得直来直去——政治回到了自然状态即本质状态,这时,对于经济的人们、文化的人们或思想的人们来说,政治不过是外在的一部分自然界而已。像自然界只会以自然力与人类交往一样,(脱去经济的外衣、文化的外衣或思想的外衣时)自然状态即本质状态的政治也只会以貌似自然力的强制和暴力与经济的人们、文化的人们或思想的人们交往。强制和暴力是人类自制的“自然力”,是人类伪造的伪自然力,它经常依仗着(社会职能那)百分之五十的客观和公正,装出一副百分之百客观公正的样子。

国家的特点是具有经济性、文化性和思想性。也就是说,人类社会除了有强制和暴力的政治以外,还存在着经济形政治、文化形政治和思想形政治。国家从经济中来,用经济形政治为经济服务。国家的经济性由它的阶级性和职能性组成,阶级性是职能性的概括,它不能与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职能性是阶级性的展开,它包含着阶级性。反动没落的既得利益者阶级总是利用国家的阶级性与职能性的概括和展开关系来为自己狡辩和抵赖。一方面,他们把阶级性说成一种能够与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的纯粹的“阶级性”,让人们在实际中找不到这种所谓的“阶级性”,从而否认国家的阶级性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们用片面夸大的职能性遮挡阶级性,直接否认国家的阶级性的存在。当一个阶级成为领导阶级和统治阶级、成为社会的领跑者和维护者时,这个阶级除了获得阶级私利以外,还要肩负着相应的社会责任——从上一个统治阶级手中接过社会职能的接力棒。所以,任何阶级(性质)的国家都具有职能性。国家派文化形政治到文化中去,求得文化的帮助。国家越来越懂得社会强制和政治暴力在人们的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局限性,因而需要大量的、无孔不入的习俗、道德、艺术和宗教等等这些人们从不问为什么就会采用、就喜闻乐见、就会相信的潜规则的帮助。不仅如此,国家还驾思想形政治到思想上去,领取人类的最高认证。当人们对国家经济、国家政治和国家文化心存疑虑的时候,国家就会向人们出示其取得的最高逻辑证书,对人们提出的问题作出最具逻辑权威的回答。可见在这个意义上,思想不过是人类颁发给一定阶级的最高认证。

国家由硬件和软件有机结合而成。国家硬件就是人们日常所见的警察、法庭、监狱、军队和政府(政权)机关。国家软件则是法律系统。国家硬件是人们为了运行国家软件而制造的,因此在运行不同历史水平的国家软件时,历史上的国家硬件在规模、配置和功能等方面也会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以至于狭义的“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和凝固不变的——它只存在于人类的一定历史阶段。作为国家软件,法律不过是根据经济的需要以强制执行和暴力维护的基础文化和基本思想。也就是说,法律是经济安装并运行在国家硬件中的较底层的习俗、道德、艺术、宗教和思维逻辑等。在现代,为了更便于删除一些国家软件而又安装运行另一些国家软件,人们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但由于受衣食住行的影响,人脑在删除和安装运行国家软件程序时比电脑多出了一点点麻烦。

3文化和思想的本质

广义的文化包括(狭义)文化和思想。文化是广义文化中感性的部分,思想则是广义文化中理性的部分。

文化的本质是情感或感性逻辑。当人们把经济中的东西(诸如形形色色的惯例、不成文的行规等等)运出经济领域,然后把政治中的东西(如习俗、道德、艺术、宗教等)运出政治领域,最后把思想中的东西也运出思想领域以外时,人们会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块不同于思想、也不同于政治、更不同于经济的土地——文化领域。这时人们会发现他们所运出的这些东西已不同于原来,人们已无法辨别这些东西值钱不值钱、合法不合法,也说不出其美与丑、喜欢与厌恶的原因。这块土地被情感所左右,由感性逻辑决定一切,因为它是文化领域。

文化具有经济性、政治性和思想性。也就是说,人类社会除了有情感的文化以外,还有穿着经济工装的文化、带着政治徽章的文化和挥发成思想的文化。文化从政治蒸发而来、从经济升华而来,并穿戴上经济工装和政治徽章去为经济和政治服务。在阶级社会,文化的经济性和政治性都是由文化的阶级性和文化的职能性组成的,文化的阶级性是其职能性的概括,它不能与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而文化的职能性则是其阶级性的展开,它包含着阶级性。反动没落的剥削阶级没少利用文化的阶级性与职能性的概括与展开关系来愚弄人。有时候,他们把文化的阶级性说成一种能够与其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的纯粹的“阶级性”,让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找不到这种所谓的文化的“阶级性”,从而也就顺势否认了文化的阶级性的存在;而另一些时候,他们又用片面夸大的文化的职能性遮挡文化的阶级性,直接否认文化的阶级性的存在。事实上在阶级社会,当一定的经济和政治把一个阶级推上领导岗位或统治地位时,这种经济和政治中就会弥漫着这个阶级的情感。这种情感鼓舞着年轻的社会勇猛地向前推进,然后慢慢地变得踌躇满志、保守自恋,沉醉于搂着美貌的社会曼舞,最后则变得脆弱易怒,暴躁地想把受经济引诱和政治胁迫而“跑得太远”的社会拉回来。这种弥漫于经济和政治中的情感就是阶级社会依次上演的文化的一种。不仅如此,文化还举起思想,承载着思想的精灵。文化把从经济和政治中带来的阶级性和职能性传染给思想,使文化的思想性也分裂为两部分——阶级的文化思想和职能的文化思想。阶级的文化思想为不断地调和社会矛盾和一次次地最终解决社会矛盾提供逻辑,而职能的文化思想则为人类的衣食住行和其它一切享乐的制造提供知识。

思想的本质是逻辑(或称理性逻辑)。即使在逻辑(或理性逻辑)上添加很小的一点点情感或感性逻辑,那么它们所形成的“思想”就会越界而进入文化;即使在逻辑(或理性逻辑)上添加很小一点点权威的强制,那么它们所形成的“思想”就会越界而进入政治;即使是在逻辑(或理性逻辑)上添加半分钱,那么它们所形成的“思想”就会越界而进入经济。可见,思想的表象可以千差万别,但思想的本质只能是逻辑(或理性逻辑)。

思想具有经济性、政治性和文化性。也就是说,人类社会除了有逻辑的或理性逻辑的思想外,还有说着经济土话的思想、带着政治腔调的思想和说着文化语言的思想。思想从经济蒸发而来,从政治蒸发而来,从文化蒸发而来;思想渗遍整个经济、充斥每个政治角落、弥漫于所有的文化空间。在阶级社会,思想的经济性、政治性和文化性都是由思想的阶级性和职能性两部分组成的,思想的阶级性是其职能性的概括,它不能与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而思想的职能性则是其阶级性的展开,它包含着阶级性。思想的阶级性与职能性的概括与展开的关系常常被反动统治阶级利用来愚弄人。有时候,他们把思想的阶级性说成一种能够与职能性割裂而单独存在的纯粹的“阶级性”,让人们在社会中找不到这种所谓的“阶级性”,从而也就轻松地否认了思想的阶级性;而另一些时候,他们又用片面夸大的思想的职能性遮挡思想的阶级性,直接否认思想的阶级性的存在。对于人类社会,思想总是紧随经济的步伐,走在政治和文化的前面;与思想和经济的活跃好动相比,政治的保守和文化的惰性显而易见。在阶级社会,旧阶级的衰亡总是在经济中开始,经过相应政治、文化和思想的通力挽救无效而逝世;新阶级的两瓣幼芽也总是在经济中萌发,透过政治和文化的缝隙去呼吸新的思想,进而随着阶级思想的成熟和阶级经济的长大把政治和文化彻底改造一遍,实现整个社会的进步。

第五章  社会运动

1 社会变革的一般形式和过程

一、社会变革的一般社会形式

表面上看起来,社会变革的主体形式有两种——“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当剥削阶级处于自身的新兴阶段、其统治者适应被剥削阶级盲目挣扎反抗的客观形势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社会制度时,当剥削阶级处于没落阶段、其统治者以整体和长远为计、能够主动接受被剥削阶级的一部分变革要求时,社会变革表现为“自上而下的”改良;而当剥削阶级腐朽末落,利令智昏,其统治者不能主动接受(而只能被动接受)被剥削阶级变革要求时,社会变革表现为自下而上的革命。自从人类的剥削开始走向消亡以来,剥削阶级总是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贯穿始终的肯定因素,是这一社会发育成熟以后继续发展的阻力来源;而被剥削阶级是相应社会贯穿始终的否定因素,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来源。只有被剥削阶级,只有被压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真正动力;那些腰缠万贯的既得利益者阶级,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代表”者,只会拉着社会向后“发展”或者坚守现行社会“一百年不动摇”。“上”是事物的肯定方面,“下”是事物的否定方面;“上”不可能自己单方面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就像一个人不能自己揪住自己的头发把身体提起来一样,“下”才是事物向前发展的真正动力——它作用于“上”并最终推动了事物向前发展。可见,表面上的“自上而下”,其本质也还是自下而上的。不存在本质上“自上而下的”社会变革。“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2页,人民出版社第1版1966年7月横排本)

归纳起来,社会变革的途径或手段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改良(又称为变法、维新、改革等),即社会变革的量变形式;另一种是革命,即社会变革的质变形式。改良是社会变革的量变,它是社会矛盾的调和,无论这种调和完善到何种地步,它也无法等同于最终的质变,更不能免除必然发生的质变。例如,无论资本主义国家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程度调和到何种微小的地步,这两个阶级之间经济利益此涨彼消的数学逻辑关系不会改变。革命是社会变革的质变,它是社会矛盾的解决,无论这种解决来得多么温和、多么的不知不觉,它也必定要充当一系列量变的归宿,承上启下地存在着。改良的特征是渐变;革命的特征是突变——爆发式的(暴力革命或非暴力革命)和非爆发式的(非暴力革命)。没有经过充分的改良、而就在改良中途遇阻时猝然导入的革命,必定是爆发式的革命;经过充分改良后的革命,必定是非爆发式的革命。人类历史不乏此类鉴证。这大概是因为当矛盾的对抗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地释放时,积聚的对抗性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规定了这种对抗状态的矛盾在其解决时会形成爆发的方式;而当矛盾的对抗性经过了一次次小份额的充分地释放后,同一性占据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规定了这种同一状态的矛盾在其解决时会形成非爆发的方式。

革命是否会采取暴力这完全由革命的客体来决定。暴力具有自然性,它一方面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作用形式,水火无情;另一方面也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作用形式,人类不可能用语言制止猛兽的袭击,也不可能用语言而只能用鞭子驱赶羊群。因此,当人类自相使用暴力时,必定是人类的一部分将另一部分视为自然界而非人类,或者是人类的一部分受到了来自另一部分的自然界般的侵害。当剥削程度超越剩余劳动的范围并且这个超越的部分还大于环境的补充时,被剥削者的生存受到了威胁,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侵害已经等于或大于自然界的侵害,被剥削者变革社会的形式必定会采取作用于自然的形式,即采取暴力的形式。

改良总是分为建设性改良(或完善性改良)和变革性改良(或维护性改良)这两个历史阶段,两者的性质不同,主体和客体也截然相反。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从建立到它开始走下坡路之前的过程中,即在其相应的生产关系从较好地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到变得不适应和阻碍生产力发展之前,人们对这个社会的变革处于建设性改良阶段。建设性改良的性质是对包括新兴的生产关系这一基础在内的各项社会制度的完善;其主体是占统治地位的新兴剥削阶级,而客体则是残留的旧剥削阶级和各被剥削阶级。在建设性改良阶段,占统治地位的新兴剥削阶级要做两方面的事情,一是形成本阶级,把本阶级获利最大的经济制度和相应的政治、文化和思想建立和巩固起来,二是不断加强自己的剥削而限制和缩小旧剥削阶级的剥削、把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社会劳动效率提高到空前的程度,建立前所未有的经济功勋。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从开始走下坡路到它崩溃之前的过程中,即在其相应的生产关系开始阻碍生产力发展到被人们推翻其统治之前,人们对这个社会的变革处于变革性改良阶段。变革性改良的性质是对包括逐渐没落的生产关系这一基础在内的各项社会制度的变革;其主体是在这一社会相应的生产关系中利益受损的社会基本被剥削阶级(及所代表的其他被剥削阶级),而客体则是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基本剥削阶级和仍与之勾结在一起的旧剥削阶级。在变革性改良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基本剥削阶级只能做一件事:对被剥削阶级所代表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做出让步,延长自身的历史寿命。

当社会发展到变革性改良阶段以后,剥削阶级是社会变革的客体,是人类社会变革中的客观决定性因素;被剥削阶级是社会变革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变革中的主观能动性因素。剥削阶级的社会行为对被剥削阶级的社会实践起着间接的、决定的作用,被剥削阶级的社会实践对剥削阶级的社会行为起着直接的、能动的作用。因此,任何成功的社会变革,其形式都是由剥削阶级的社会行为决定的、由被剥削阶级在实践中创造的。离开了剥削阶级社会行为的客观决定作用,被剥削阶级的“创造”只会是幻想(即在革命势在必行时总还要幻想着改良、而在改良条件具备时却又时时幻想着革命到来),其对社会的变革实践只能是具有相应的进步价值的失败。离开了被剥削阶级主观能动性的创造,剥削阶级社会行为的“客观决定性”就失去了发挥作用的途径,原地踏步,人们对社会所谓的“变革实践”演变成意义甚微的改朝换代。

社会变革的形式遵循“成本”最低、代价最小原则,社会总是按“成本”最低、代价最小原则选择(变革性)改良或革命。

变革性改良是剥削阶级从其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的部分舍弃,它由“英明”的国家领导人和“尽职尽责”的国家(机器)来出面推行。变革性改良总体上是受大多数社会成员欢迎的,但也会受到剥削阶级内部剥削利益直接减少或减少较多的部分的反对,会遭受被剥削阶级中获益不直接或相对较少的部分的不积极支持。

变革性改良必备的客观前提是生产方式及其相应的社会制度处于过熟但还不至于死亡的阶段。否则,变革性改良根本不可能存在或根本无法进行。

变革性改良必备的客体实际条件是剥削阶级相对比较团结、其统治者能够较好地操控国家行政,进而推行对被剥削阶级所代表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做出让步的政策。否则,当剥削阶级自己混乱不堪、其统治者无法操控国家来有效地行政时,剥削阶级内部的混乱、短视和近乎疯狂的贪欲必将毁灭变革性改良实行的可能,将社会变革的车轮导向其统治者和被剥削阶级都被迫接受的革命的轨道,使社会变革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变革性改良的客观前提和客体实际条件都具备时,它是可行的、行得通的,是“双赢”的社会变革形式,它付出较低的变革“成本”即较小的社会代价;而此时的所谓“革命”是不符合客体实际条件的,是企图“单赢”的社会变革形式,将付出无谓的变革“成本”即社会代价。当变革性改良只具备客观前提而不具备客体实际条件时,它是行不通的,是主体违背客体实际条件的空想,是徒劳的行动,是帮助剥削阶级得以延长其寿命的“单赢”行动,同样只会付出无谓的变革“成本”即社会代价;而此时革命则变得越来越可行,变得越来越具有“双赢”的意义,变得随时可能发生。当变革性改良只具备客体实际条件、其客观前提因社会生产方式还处于没发育成熟的上升阶段而不具备时,所谓的“变革性改良”是根本不存在的幻想。当变革性改良的客体实际条件和客观前提(因社会生产方式濒死而)都不具备时,它是根本行不通的,是剥削阶级企图掩盖矛盾、愚弄被剥削阶级的“单赢”行为,以社会的停滞和倒退为代价;此时的变革已别无选择,革命成为以新的发展为社会带来“双赢”的唯一变革形式,巨大的收益将抵消高昂的革命“成本”即社会代价。

二、社会变革的一般思维形式

事实上,看着地图走路和“摸着石头过河”是人类在改造社会时交替采用的两种思维方式。在一个社会形态中,人们往往可以看着地图走路;但到了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的界河岸边时,人们就要准备摸着石头过河了;人们会一边过河,一边了望,一边勾画新的地图;一踏上新的彼岸,人们就会按照新的地图迅速前进,对地图不断地修改,直至到达新的界河岸边。这是人类社会变革的思维形式或认知形式。

三、社会形态变革的一般过程形式

在自然界中,物质状态和结构的转变过程总是呈现出形核长大的规律——新的状态和结构先在旧的状态和结构中形成一些小的核心(简称形核)、然后由这些新状态和结构的核心逐渐增多并不断长大来完成对旧状态和结构的取代。在自然科学上,“物质存在的某种状态和结构,通常称为某一相。”“相与相之间的转变称为相变。”(胡赓祥、钱苗根主编《金属学》第145页,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12月第1版)相变的过程总是呈现为新相先在旧相中形成一些小的核心而后由这些核心增多并长大来完成对旧相取代的过程。以金属溶液的凝固为例,“金属溶液在凝固后一般都以结晶状态存在,即内部原子成规则排列,故凝固过程就是结晶过程。”“……金属结晶时不断在液体中形成一些微小的晶体,它们能成为核心逐渐生长。这种作为结晶核心的微小晶体,称为晶核。结晶就是不断形成晶核和晶核不断长大的过程,图4-6是形核、生长过程示意图。”(同上书第129页)再例如钢的淬火,这种在通常情况下一瞬间就完成了的组织结构转变,

 

也要经过形核长大的过程。科学家对此现象的研究结果表明:相变由能量引起,由于在旧相各个区域中存在着能量的不均衡、即存在着能量起伏,故少量的新相首先在一些高能区形成,能量的进一步释放使形成新相的区域个数增多并且也使新相的区域长大,最后完全替代旧相。

我们暂且把自然界中这种关于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称为形核长大规律。社会变革的过程也不例外——也遵循着形核长大规律。

这给我们以非常有益的启示:社会“相变”的能量来自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相变”的动力决定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差距;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之间差距的大小不一、差距的不均衡、差距的起伏决定了新的生产关系(及整个新的社会)首先在小范围“社会”内诞生、决定了社会“相变”过程呈现形核长大规律。

通过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原理的“动力学计算”,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个定律。

第一定律: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普遍地存在着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这个动力时时存在、处处存在,从不为零。

第二定律:社会变革的动力与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成正比,即: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越大,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也越大,反之,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越小,则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也越小。

第三定律:总是存在着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的不均衡,既存在着“动力起伏”,新生产关系总是在一些“动力”较大的局部首先形成一些核心,然后增多并且长大,直至完成对旧生产关系的替代。

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人类一些新的生产关系没有首先出现在当时生产力较先进的地方。这是因为当时生产力较先进的地方生产关系也相对较先进,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较小——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也较小。反而当时生产力水平二流的地方生产关系大大的落后,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最大——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也最大。总之,新生产关系的诞生不仅仅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高低,而是取决于生产力水平和相应的生产关系水平这两个方面——取决于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差距造成的人们变革生产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动力。

2 社会形态的演进

古往今来,人类社会出现了许多社会形态。这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因此从根本上说,人类的生产力决定着人类的社会形态。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由于生产力是连续地向前发展的,因而人类的社会形态也是连续地(即呈单线地)从低级向高级演变的。

常常有一些政治经济学家考察了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发展史以后说,该国家、民族或地区不曾经历过人类的某种社会形态。于是,另一些政治经济学家便把这些政治经济学家的结论定为唯心主义的论调,并且反驳说,该国家、民族或地区是经历了人类的某种社会形态的“过渡”的。

政治经济学家们在辩论中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即: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与人类的社会形态是两个范畴。“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是“人类的社会形态”的具体化,而“人类的社会形态”则是“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抽象和概括。

无疑,决定“人类的社会形态”的是“人类的生产力状况”,那么,决定“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是什么呢?

一种观点认为,决定“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是“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状况”。很长时间以来,这种观点被人们奉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其实,这是一种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由于任何地方的生产力都是一步一步向前发展的、连续的,因此这种观点认为每一国家、民族或地区都必须依次经历诸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等等每一种人类社会中出现过的社会形态。这种观点孤立地、机械地、静止地看待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看不到外界的社会意识形态与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密切联系;看不到因时代的不同造成的某一社会形态及其变革时的不同。这种观点只片面地看到了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状况对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决定”作用,而看不到当时整个人类所拥有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形态对这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巨大能动作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决定“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仅仅是人类的社会意识形态,这实际上片面地夸大了社会意识形态对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社会形态的能动作用。这种观点忽视了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变革的要求对其社会形态所起的间接的、决定性的作用。在这种观点看来,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演变更象是一代代伟人们对百姓的愚弄。

这两种观点都包含着片面性,但又都看到了一定的事实。因此,必须从这两种观点中吸收正确的东西。

决定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决不仅仅是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状况。从整个人类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出发,去看待整个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无疑是连续的,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按其顺序存在于人类的历史过程之中。但是,如果从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出发,而又以整个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为标准去看待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的话,则有可能是不连续的,出现跨越(整个人类社会形态中的)某种社会形态的现象。

决定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因素除了其生产力状况以外,还有整个人类所拥有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形态。

生产力属于经济基础的、客观物质的范畴,它对其相应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作用是间接的、决定性的。生产力状况对其相应的社会形态的作用总是要通过它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它对社会形态的作用是间接的。生产力状况对其相应的社会形态的决定作用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代表着人类的、当时最先进的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状况生产力发展要求决定着人类当时最先进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形成,因而从根本上决定着整个人类当时当地形成和只能形成某种社会形态。另一种情形是,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着该国家、民族或地区接受和只能接受某种社会意识形态,从而在根本上决定着该国家、民族或地区形成和只能形成相应的社会形态。

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精神的范畴,它对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作用是直接的、能动性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是消极的、简单的,而是一个能动的复杂过程;并且这种反映还遵循着它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这就是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84年版第361页)由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直接作用于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直接导致该国家、民族或地区形成相应的社会形态,这已由大量的事实所表现出来。

区分“人类的社会形态”和“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这两个范畴,并且弄清相应的决定因素,才不至于用整个人类的社会形态演变的标准去错误地看待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才能正确地掌握社会形态的演进规律。

历史的机械唯物主义片面地认为决定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仅仅是其生产力状况,看不到人类先进的社会意识形态所起的直接的、能动的作用,得出了片面的结论:任何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都是单线演变的,即每个国家、民族或地区都会象整个人类那样依次经历诸如奴隶制、封建制和雇佣制等等社会形态。历史的唯心主义则片面地认为决定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的仅仅是社会意识形态,看不到生产力发展要求在社会意识形态背后所起的间接、决定的作用,得出了片面的结论:人类的社会形态是多线前进的,即人类的社会形态就象一些国家、民族或地区那样,历史地偶然选择了诸如奴隶制、封建制和雇佣制等等。

片面是个一分为二的东西,它并不与错误同义。一方面,片面有正确性,这是因为片面包含着对事物某一侧面的正确反映。另一方面,片有错误性,这是因为它以侧面代全面、以对事物某一侧面的正确认识代替对其它侧面的认识,从而包含着对事物其它侧面的错误认识。把不同的“片面”结合起来,去伪存真,就能对事物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

事实上,社会形态的演进是单线演变与多线前进的对立统一,是抽象与具体的对立统一。单线演变是就整个人类(社会形态)的抽象本质而言的,多线前进是就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社会形态)的具体现象而言的。单线演变寓于多线前进之中,是多线前进的概括;多线前进表现出单线演变,是单线演变的具体化。

就整个人类的社会形态而言,出现的诸如奴隶制、封建制和雇佣制等等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顺序过程。各种社会形态在其本质上是绝无并列可言的,都是以其独有的本质(关键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性质)相互区分、前后联系的。这就是单线演变。

就某一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社会形态而言,向前发展时并非必定依次经历整个人类的每一种社会形态,而是既可能依次经历,也可能“跨越”没有存在理由的整个人类社会形态之中的某一种。或者说,当不同的某两个(或多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的同一种社会形态因适应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发生变革时,由于时代(即整个人类已拥有的先进社会意识形态)的不同,由于各自所接受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不同,这些国家、民族或地区便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到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去。这就是多线前进。例如,处在中世纪的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奴隶制发生变革时,是发展到封建制中去的;但中世纪以后、处在人类已经拥有了资本主义或者官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时代的另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奴隶制发生变革时,便有可能发展到资本雇佣制或官僚制中去。再例如,推翻封建制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自从一九一四年爆发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和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在地球六分之一的土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以来,……却改变为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这种革命,已经不是旧的、被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毛泽东选集》第2卷628页、62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7月横排版)

按照整个人类的社会形态演变顺序过程中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的标准,去比较两个(或几个)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两个(或几个)社会形态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等等,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当古代的甲国从奴隶制发展到了封建制而现代的乙国从奴隶制发展到了雇佣制时,这种比较就显得明显的没有意义了,因为:按照雇佣制比封建制高级和先进来说,乙国现有的社会形态比甲国的高级和先进,但就同是从奴隶制发展来的而言,乙国和甲国现有的社会形态应是同级的。

只有就同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来看,比较其先后经历的两种社会形态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才有真实的意义。例如,就某一国家先后经历的雇佣制和封建制而言,必定是其雇佣制比其封建制更高级、更先进,必定是从其雇佣制回到其封建制构成复辟倒退、从其封建制发展到其雇佣制构成革命进步。

3 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

为了更好地看清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可以借助于社会形态演变图式。这是一个示意性的图形,这个图形中的所谓纵坐标表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私人占有程度,它反映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性质;而所谓横坐标表示生产力发展水平,它反映出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目前关于人类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演变过程,普遍地认为是到“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一部分国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84年版第313页),将来,人类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

根据目前这个认识,其社会形态图式(图式一)是这样的:第一,猿的简单活动逐渐发展、变化,质变成人的劳动;以简单活动为基础和特征的猿的“社会”消亡,以劳动为基础和特征的人类社会诞生。第二,人类社会演变的过程是经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社会,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其中原始社会是公有制社会,即社会成员按需支配(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同时也是劳动者自主支配(占有)自身劳动力的社会。奴隶社会是第一个私有制社

会,即它是由(奴隶主)剥削者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劳动力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封建社会是(地主)剥削者占有生产资料而不完全占有(农民)劳动力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资本社会是(资本家)剥削者占有生产资料而并不占有(工人)劳动力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公有制社会,即由整个社会共同占有(支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第三,共产主义社会以后的人类向何处去?没有答案。

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果真如此吗?

我们首先能够想到的是前面关于对官僚社会的探讨。在上述关于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过程的认知中,就不包括“官僚社会”。

社会形态的演进是单线演变和多线前进的对立统一,官僚社会所独有的特征决定了它处于资本社会之后和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同时,官僚社会象其它许多社会形态一样,不是每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所必须经历的社会形态。首先,在官僚制中,生产资料是名义上的全社会共同占有和实质上的一部分人占有(支配),是“理论”上的全民所有而实际上的官僚阶级所有。因此,在官僚社会中,官僚阶级与生产资料的关系非常类似于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与(佃农)劳动力的关系——一种变相的占有、不完全的占有。所以,我们在人类社会形态演进过程图式中完全有理由用与封建制中劳动力部分很类似的斜线来表示官僚阶级对生产资料变相的、不完全的占有。这样,官僚社会无疑地会处于资本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其次,由于人类先进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能动作用,一些国家、民族或地区的资本雇佣制终结以后,完全可能直接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必须经历官僚社会后才能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

把“官僚社会”加入上述的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图式一)中,就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图式二)。

这个较为完整的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图式二)已经完整地表述了人类社会形态演变的全部过程吗?没有。从这个图式上,把封建社会看作从奴隶社会到资本社会的“过渡”、把官僚社会看作从资本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图形还只是得到了初步的园整。

那么,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奴隶社会的“过渡”是怎样的呢?上述这个图形在表述事物发展时至少在数学意义上并不园整。看来,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奴隶社会之间,还存在着未曾被认识、未曾被深入研究和加以明确定义的社会形态。

人类剥削的产生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崩溃和奴隶社会建立这一漫长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剥削的产生过程反映了这个漫长过程中社会形态的变迁。原始社会史专家岑家梧先生关于剥削的一大段描述是这样的:“剥削的最初形态是多方面的。就云南几个少数民族的材料可以看到其中的情况:

“⑴由利用原始协作的形式剥削劳动力到雇工:云南怒族、傈僳族、独龙族普遍采用‘瓦刷’的形式进行这种剥削。如怒族:‘较普遍的是利用瓦刷形式来剥削劳动力。瓦刷(属傈僳族语,怒话叫棉八)是大家互相帮助的意思,是一种原始协作的习惯。农忙时亲戚邻居互相帮助干活,不计出工多少,也不付工资。主人只要煮一锅水酒或玉米稀饭,请大家喝就可以了。据说数十年前,瓦刷干完活后,大家就在地里喝酒、跳舞、唱调子,充分表现出集体劳动的欢乐。但是现在由于土地占有的不平衡,地多的人需要别人帮忙,地少的人就不需要或少需要别人帮忙。但传统的观念仍使这种习惯保持下来,实际上已成为土地多的人剥削别人劳动的工具。如普乐乡有一个上中等户,去年瓦刷了四次,村里的人共约帮他一百个工,而他只帮了别人卅多个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社会调查》第33页)又如碧江县的傈僳族中‘俄科罗乡二个富裕户,每年各瓦刷一百个工左右,瓦刷那天,田主在田边煮一锅酒大家喝,或煮一锅稀饭就可以了,不必付工资。而他们帮别人瓦刷则很少。’(同上书15页)又如独龙族:‘贡山第四区二村(乡)有一个头人,全家四口人,夫妻二人经常生病,主要靠瓦刷来进行生产,结果村里的人到了荒月都没有吃的了,而他们的粮食还有多余。’(同上书43页)

“海南岛的合亩也是如此。

“雇工剥削:利用某些原始协作形式来剥削劳动力是最原始的劳动力的剥削方式。进一步便发展为雇工,特别是短期雇工。类似现象在那些民族中都是很普遍的。如怒族:‘雇佣长工的很少,据了解,在二百多户中,(碧江县)解放前后雇佣长工的只有四户(两户富裕户,两户上中等户)。长工一般都是单身汉,没有一定的工资。一种是帮主人干若干年后,给他娶个老婆;另一种是除大部分时间在主人家里做活外,可以抽空种自己原有的小块土地,农闲时也可以外出“揹背子”(运输)或到山上挖黄连。自己地里所产的粮食及副业收入,归自己所得。雇短工的也很少,社会工资一般是一天一升玉米(折人民币0.4元)。’(同上书32页)傈僳族除了用同样方式雇长工外:‘地多的人家,在农忙时雇一些短工,有的一年雇三、四十个工,工资一般是一升玉米(5斤)一个工,有的还供一顿中饭,也有的是先放出一升玉米或一斤盐巴,农忙时还雇一至三个工。’(同上书15页)云南沧源县的佤族都是雇短工,‘卖工的绝大部分是贫苦户,因为他们生活最贫苦,缺乏口粮,在农忙季节志愿找上富裕家,要给他们帮工,经对方答应后即给他做工。’(《云南省沧源县佧佤族社会调查》第19页)

“⑵由借地耕种、分种到地租剥削:地租剥削不是一下子就开始的,在原始公社时代,首先是没有地的人向有地的人借地耕种。起初并没有什么报酬,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借地的人送一碗酒,给大家喝,或送一些礼物。如云南碧江县傈僳族‘还有借地耕种的习惯,很多人向亲友借地耕种。如俄科罗乡活米底村五十四户,有九户贫苦户向亲友借入二十一架耕地(一架约合二市亩)。借种的土地,地权仍属原主所有。有的每年给田主送一点礼物,如半开一、两元(云南的银币),或其他零碎的东西。这是出自人情关系,不能算作剥削。’(《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社会调查》第15页)从此又进一步发展为分种。在怒族、傈僳族都有这种关系。如傈僳族:‘一般是田主出种籽,佃方耕种耨草,双方共同收割粮食平分。’同上书15页)怒族:一般是一方出土地种籽,一方负责耕种耨草,收割时双方共同劳动、收成对分,也有按四、六分成的(佃耕者得六成),这显然已是租佃形式的一种劳动力剥削了。

“⑶放债:放债的开始是兄弟亲戚之间的互助,是没有利息的。只送一些礼物,债务也可以不还。如海南黎族同一个合亩之间的借谷,最初是不还的。或者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还,没有期限。后来才发展为债务剥削关系。如怒族,‘据说在四、五十年前,怒族内部没有债利剥削的现象,后来受了外来的影响,怒族里面也出现了族债的情况,如知子罗乡(碧江县)有两户富户每年都放出半开百元左右(实际币质只有铸文面值一半的硬币称半开——引者注),但这仅是靠近集镇地区的个别现象,也没有专靠债利剥削为生的人。……但借牛仍按习惯,要给一定的报酬。’(同上书33页)由此可见,在怒族社会中,除了受汉族地主放债剥削外,怒族社会里的族债还只是剥削的萌芽。但如傈僳族的头人族债剥削就已很明显了。傈僳族‘各乡都有个别户经常放债。较突出的如碧江二区南敖甲村氏族头人付阿乐(曾当过伪保长),解放前,每年约放出半开三百元及玉米十石左右,年利100%。其他一般是放出玉米一两石,年利50~100%,也有生活较富裕的人,在青黄不接时放出少量粮食或盐巴。农忙时叫债户以工抵债。也有乘人之急而进行高额剥削的,如括米底村一富裕户,曾三次以玉米五斗,用低于市场价四五倍的价钱买入贫苦户的三条大黄牛,另一上中等户在秋前贷给贫农普阿甲一斗玉米(约值3.5元),秋后给他砍了一百块盖房子的木板(值贰拾元)。’(15页)进一步便以土地抵债。如佧佤族则拉人抵债,成为债务奴隶的萌芽了。(《云南省沧源县佧佤族社会调查》第19页)海南岛黎族也是如此。

“⑷分养家畜:傈僳族‘分养母猪,生下小猪平分;有的贫苦户买不起小猪,分养猪,喂大后,杀掉平分,如一只十来斤的小猪,养了一年,长到80斤才分,各得40斤。但这种情况是不多的。’又怒族‘一种是没有母猪畜的,可以承养母牛或母猪,所生小畜主雇各得一半,母畜仍归原主所有。另一种是分养小猪,长大以后宰杀,除头蹄及内脏归养户外,肉双方平分。’(《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社会调查》1956年第15页、第33页)” (岑家梧遗著《中国原始社会史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07~110页)

我们稍加注意,就能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奴隶制产生之前的剥削形态与奴隶制以后的封建制、资本雇佣制下的剥削形态有如此惊人的相似呢?由此我们还能联想到:仅仅是剥削形态有前后的相似吗?整个社会形态就不存在前后的相似吗?实际上,剥削形态的前后相似完全可能是整个社会形态前后相似的一种表现。

恩格斯曾经精辟地指出了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那就是:“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的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的材料纯化起来,那么就是在此之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1页)

奴隶社会前后的剥削形态的惊人相似、官僚制生产方式、官僚社会等等——“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人类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演变的“方式”不中用了,需要有“新的说明方式”了。虽然在目前、在下面将要阐述的这个“新的说明方式”还“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还是假说,但是只要人们还没有“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则“新的说明方式”迟早会“纯粹地构成定律”。

一、

在人类的整个存在过程中,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演变过程具有对称性。人类从诞生起到发展至更高一级止,要依次经历原始共产(社会制)社会、原始官僚社会、原始雇佣社会、原始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雇佣社会、官僚社会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这九个基本社会形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上述社会形态的对称不是机械的、几何的对称,不是轮回,而是发展中的对称,是“螺旋式上升”的表现。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对称性反映了人类从自发存在到自觉存在的过程。也就是说,从人类社会诞生到奴隶制的建立,是人类社会的自发存在的过程;从奴隶社会到人类发展至更高一级去止,是人类社会的自觉存在过程。

二、

劳动、社会和意识不是一成不变的,象猿的简单活动转变成劳动一样,人类的劳动、社会和意识必将发展成更高一级的东西,这意味着人类发展成更高一级生灵——新人类。

按以上两点重新描绘社会形态图式,就是一个新的、园整的“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图式三,对称性图式)。

 关于社会形态演变具体过程的假想

从马克思起,人们懂得了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与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联——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继续发展的需要。但是,沿着马克思的发现具体下去、深入下去,继续研究人类社会形态演变与生产力发展关系的工作还进行得很不够。

事实上,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与人类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方面和劳动力方面构成的。生产资料私有和半私有(变相私有)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在局部的高效率导致了一些社会形态的存在,而在社会整体上的低效率则导致了这些社会形态的消亡。在生产资料私有的存在过程中,劳动力的私有和半私有(变相私有)在社会局部催生和利用剩余劳动的高效率导致了一些生产资料私有社会形态演化成完整和较完整的生产力私有的社会形态;而其对剩余劳动的利用在社会整体上的低效率(即其对社会劳动力的浪费)则导致了这些社会形态的消亡。具体来说,由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导致了从原始官僚社会和原始雇佣社会到现代资本社会和现代官僚社会的存在;而在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基础之上,由劳动力方面的关系导致了一部分生产资料私有社会以原始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形态存在。

当人类社会尚处于婴儿阶段时,迫于极其低下的生产力,人们必须在社会范围内共同劳动,自发地进行着原始社会化的生产。这大概是原始共产制(社会制)社会存在的主要理由。在原始共产制(社会制)社会中,微弱的社会生产力自发地由(依血缘、地缘而相对独立的)整个社会支配和享用,属于社会“公有”。这时的“公有”是自发的、本能的,不包含与私有相对的含义。由于不存在小于社会范围的生产劳动组织单位,因而生产劳动是原始社会化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类向着摆脱原始社会化的生产迈出了第一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渐渐地选择了效率更高的小于社会范围的生产组织单位,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一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尤其是生产劳动分工协作程度的提高使得自发的、以整个社会为唯一组织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不能更有效地运用社会生产力了;另一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给小于社会范围的集体生产组织形式提供了可能。原始共产制(社会制)生产关系失去了主导地位,原始共产制(社会制)社会失去了以统治地位存在的理由,它的存在理由经过否定,变成了“小于社会范围的集体化生产劳动”。这大概是原始官僚制以统治地位存在的主要理由。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一个一次否定。在原始官僚社会中,社会生产力部分地由社会上一部分人支配和享用——即生产资料由原始官僚支配和享用,但不明确地占有。在原始官僚社会中,人类第一次出现了剥削现象,社会分裂为根本利益对立的两大集团:原始官僚阶级和原始平无阶级。

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尤其是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生产劳动分工协作程度的提高,一方面,人们对较高生产效率的追求使得生产劳动组织基本单位不断缩小直至成为原始个体(或原始家庭)劳动;另一方面,生产力发展所达到的水平为原始个体(或原始家庭)劳动提供了可能。这时,原始集体化生产劳动失去了主导地位,它让位于更先进的、更具有高效率的原始个体(或原始家庭)劳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应运而生了。原始官僚制失去了占统治地位的理由,这个理由经过否定 ,转变成了占主导地位的以原始家庭为一般生产劳动单位的原始个体劳动。原始个体劳动的出现及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应运而生——这大概是原始雇佣制社会得以存在的主要理由。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二个一次否定 。人类社会由原始官僚社会发展到原始雇佣社会,社会上一部分人(剥削阶级)对社会生产力的支配和享用从原始私权发展到了原始资本——明确地占有生产资料。这时,社会上的剥削者已不再仅仅是有“地位”的人了,社会上不仅有了既有“地位”又有土地(生产资料)的人,而且有了占有很多土地借以剥削别人的人且这种人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时,社会的主要阶级矛盾成为了原始资本阶级与原始被雇佣阶级的矛盾。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类的全部劳动虽略小于必要劳动,但已很接近,人们的全部劳动稍加环境的补充便可超出必要劳动值,社会上经常出现暂时的、局部的剩余物质资料。这使得劳动力部分地、不完全地、变相地被他人占有成为了可能。这时,生产力越是提高,全部劳动越是接近必要劳动,社会上出现剩余物质资料的频率越大、数量也越多。社会上剩余物质资料越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越需要把散漫于社会各个角落的劳动力逐步地、一定程度地、按一定方式地集中起来,以便从一定规模的集体劳动中获得更高的效率。这个“一定方式”就是劳动力的变相他人占有。这样,原始个体劳动失去了主导地位,它让位于更先进的、更具有高效率的原始封建性质的集体劳动。在这样的集体劳动中,剥削者不完全地、变相地占有着劳动者人身。社会上暂时的、局部的剩余物质资料的出现,使得剥削者以不完全的、变相的人身占有的形式把雇佣的对象固定下来,进行着大于原始个体劳动规模的集体劳动,这大概是原始封建社会得以存在的主要理由。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三个一次否定。这时,社会上的剥削者已不再仅仅是有“地位”的人、既有“地位”又有土地(生产资料)的人以及占有很多土地借以剥削别人的人,而且有了占有很多土地并变相地占有固定雇佣对象(被剥削者)借以剥削别人的人,这种人占据着主导地位。原始封建剥削者之所以不能对劳动者施以完全的人身占有,其原因大概是人类当时的全部劳动还略小于必要劳动,剥削者还只能在占有劳动者的一部分劳动之后将劳动者推给(能够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料恩赐的)大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化程度是人类被迫的、自发的行为,这是人类文明社会即将诞生之前的漫长的准备阶段。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类的全部劳动终于等于并超过了必要劳动,剩余劳动出现了。“生产已经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人的劳动力所能生产的东西超过了单纯维持劳动力所需要的数量;维持更多的劳动力的资料已经具备了;使用这些劳动力的资料也已经具备了;劳动力获得了价值。”(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12月版177页)于是,奴隶制来到人间。当剩余劳动还没有出现时,无论剥削者聚敛了多少“维持更多的劳动力的资料”,也无论剥削者占有了多少“使用这些劳动力的资料”,他们都不会使用奴隶这种劳动力,因为奴隶这种被完全占有的、需要主人供给其维持生存的全部物质资料的劳动力无法为剥削者提供剩余劳动。在剩余劳动出现以前,剥削只能停留在占有生产资料和变相占有劳动者的形式上;剩余劳动出现以后 ,剥削完全有可能和有必要发展到对劳动者进行人身占有的形式。原始封建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经过否定,从“全部劳动略小于必要劳动”质变成了“剩余劳动的出现”。剩余劳动的出现,这大概是奴隶制存在的内在理由。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四个一次否定。在奴隶制中,社会上一部分人(即奴隶主阶级)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即奴隶阶级)本身的形式,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生产力。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基本阶级矛盾和主要阶级矛盾。从原始官僚制到奴隶制,人类的私有制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奴隶制是成熟了的私有制,它是私有制第一次发展到了最完全的地步。从此以后的所有剥削制度在本质内容上都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社会生产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表现形式上则越来越表现得和奴隶社会以前的各个剥削制度类同起来。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人类的全部劳动越来越多地超出必要劳动,人类劳动中蕴藏的剩余劳动增多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水平。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种水平,即劳动力中所蕴含着的剩余劳动无法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被充分地提炼出来,人们发现,由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即奴隶主)占有劳动者(即奴隶)人身的私有制形式对社会劳动力的摧残和浪费已经不能适应进一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的要求了。这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突出地表现为劳动力的解放,劳动者要求从奴隶制的变革中获得一定程度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给予劳动力一定的社会化程度以创造更多的剩余劳动是人类自觉的行动。这样,奴隶制丧失了(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经过否定,从“剩余劳动的出现”质变成了“劳动力中蕴含着相当可观的剩余劳动”。劳动力中蕴含着相当可观的剩余劳动——这大概是封建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封建制代替奴隶制,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四个一次否定的再否定(即二次否定),它使得封建社会与奴隶制出现以前的社会形态有着一些类似。在封建社会中,基本社会关系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即地主阶级)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地、变相地占有劳动者(即雇农)人身的形式,支配和享用社会生产力;地主阶级与雇农阶级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基本阶级矛盾也是主要阶级矛盾。在封建社会中,表面形式上劳动者比在奴隶制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而本质上劳动力的他人支配和享用与奴隶制下相同。也就是说,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劳动力这个本质从人身占有的形式发展到了人身依附的形式,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生产力这个本质从奴隶制的形式发展到了封建制的形式。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并不是私有制从完整的、全面的程度变得不完整、不全面了,而是已经成熟了的、发展至完整和全面程度的私有制在其继续向前发展时,呈现出它成熟之前的、完整和全面之前的类同形式。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并不是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剥削减轻了,而是当奴隶制剥削继续向前发展时呈现了剥削加重到奴隶制之前的类同形式。封建制不等于原始封建制,它是原始封建制的否定之否定。

随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它已经把人类的生产方式推到了机器化、社会化的形式面前,它的魔杖一下子使劳动力所蕴含的剩余劳动增长到前所未闻的程度,它急需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来适应它的发展需要。具体过程大约是这样的,衣袋里塞满了订单的资本家正在为雇不到工人而恼火,贫苦的佃农们悄悄地送信给他说,您许诺的那个工资数我们都很满意,我们都很想到您的工厂做工,但是我们的东家不准许;到了晚上,东家挥舞着皮鞭责问佃农们:我的活怎么还没给我干完?并咆哮着威胁道:你们是我的人、我的,懂吗!如果再发现谁偷偷去给资本家做工,可别怪我不客气啦!……佃农们揭竿而起了,拿着资本家发给的枪,高举着思想家新做的“人权”的旗帜,消灭了国王派来的军队,把东家、国王甚至皇帝送上了断头台,佃农们获得了解放,资本家雇到了充足的工人。就这样,封建制丧失了(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经过否定,从“劳动力中蕴含着相当可观的剩余劳动”质变成了“劳动力所蕴含的剩余劳动增长到前所未闻的程度”。机器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使劳动力所蕴含的剩余劳动增长到前所未闻的程度——这大概是资本雇佣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资本雇佣制代替封建制,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三个一次否定的再否定(即二次否定)。在近、现代的资本雇佣制下,基本社会关系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即资产阶级)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并由此产生的“饥饿纪律”)的形式,支配和享用社会生产力。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主要矛盾。从奴隶制到资本雇佣制,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劳动力这一本质从人身占有的形式、人身依附的形式发展到了饥饿纪律的形式;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生产力这一本质从奴隶制、封建制发展到了资本雇佣制的形式。资本雇佣制既不是完整的私有制变得残缺了,也不是社会上的剥削减轻了,而是已经完整了的私有制在其进一步发展时呈现了与原始雇佣制类同的形式,资本雇佣制剥削则是人类剥削在其进一步加重时呈现出与原始雇佣制类同的形式。和封建制不等于原始封建制一样,资本雇佣制也不等于原始雇佣制,它是原始雇佣制的否定之否定。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它把人类生产方式的电气化、社会化的程度推上了如此的高度——仅仅有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已经不能适应它的发展要求了,还必须获得生产资料的一定程度的社会化。这时,资本雇佣制丧失了(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经过否定,从“机器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使劳动力所蕴含的剩余劳动增长到前所未闻的程度”质变成了“电气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部分社会化”。电气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部分社会化——这大概是官僚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资本雇佣制发展到官僚制,这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二个一次否定的再否定(即二次否定)。在现代官僚制中,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即官僚阶级)通过私权的形式,支配和享用社会生产力。在官僚社会,官僚阶级与平无阶级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基本阶级矛盾也是主要阶级矛盾。从奴隶制到官僚制,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劳动力这个本质从人身占有、人身依附、饥饿纪律发展到了私权纪律的形式,而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生产力这个本质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雇佣制发展到了官僚制的形式,其中:支配和享用生产资料这个本质从明确占有的形式发展到了私权的形式——“私有”面目全非了,变成了“官有”。与封建社会、资本社会一样,官僚社会的一切都不意味着私有制的残缺和剥削的减轻,相反,它是(广义的)私有制变得更高超和更巧妙的社会,它是剥削更加强的社会。当然,官僚社会也是私有制和剥削发展到了最高阶段并行将就木的社会。现代官僚制不是原始官僚制的回复,它是原始官僚制的否定之否定。

随着生产力的继续提高,它把人类生产方式的信息化、社会化的程度推上了一个更新的的高度——仅仅有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部分社会化已经不能适应它的发展要求了,它还需要获得生产资料的完全社会化。这时,官僚制丧失了(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其(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经过否定,从“电气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部分社会化” 质变成了“信息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完全社会化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同样完全社会化”。信息化、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劳动力的完全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同样完全社会化,这大概是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以主导地位)存在的理由。社会(共产)主义代替官僚制,这将是人类社会形态的第一个一次否定的再否定(即二次否定)。在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由整个社会支配和享用;把劳动者和劳动成果的支配和享用相分离的社会手段被消灭了——剥削消灭了;社会集团之间的根本利益的对立消失了,完整的阶级消灭了,只剩下了一些正在逐步走向消亡的半阶级;社会成员获得了空前的平等,社会为每一个人提供着发展个性的良好条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原始社会(共产)制社会的否定之否定。

总之,一方面,人类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一连串的质变(即否定),构成上述九种基本社会形态;另一方面,在每一种基本社会形态阶段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形态发生着相应的量变,即人身占有、人身依附、饥饿纪律和私权纪律这四种基本形态在各自的历史中表现出逐渐的、一些形式上的改变。

关于私有制

我们从“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对称性图式)”中还可以看出,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都生活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私有制方面研讨得最多的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因此,在目前的政治经济学中“私有制”往往成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简称。在目前的政治经济学中,既认为“奴隶制所有制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占有生产工即奴隶”,又常常把奴隶制作为私有制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开端。事实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只是私有制的一种,而私有制却有官僚制、雇佣制、封建制和奴隶制这四种,这从“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对称性图式)”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奴隶制也是一种私有制,它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全面私有,它是人类最完整的私有制之一。

什么是私有制呢?

私有制所针对的对象是生产力。任何私有的最终目的都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物、都是生产力的运用结果——劳动成果。因此,任何私有制所针对的对象都不可能仅仅是孤立的生产资料或仅仅是孤立的劳动力,而必定是完整的生产力,只是形式不同、直接或间接程度的不同而已。总之,私有制所针对的对象“是在劳动过程中结合在一起和共同起作用的生产的物质因素的总体的能力”(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词典》,1980年版78页)

私有制的本质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剥削者)支配和享用生产力。任何“占有”、“所有”的目的都是支配和享用,占有(或所有)只是保证其支配和享用的手段和途径,因此,占有(或所有)不是达到目的的唯一手段和途径,还存在着变相的占有(或变相的所有)。我们知道,同一本质内容可以表现为许多不同的表现形式。明确地“占有”只是私有制中的一种形式,而“支配和享用”才是深含其中的内容,因此我们在认识私有制的本质时不能被“占有”或“不占有”、“所有”或“不所有”所迷惑。从“支配和享用”这个本质来讲,私有制不是一个确切的名词,我们现在只是沿用而已。

各种私有制对生产力中诸要素的支配和享用存在着程度的不同。从原始官僚制这种变相的私有制起到奴隶制止,人类(私有制)社会的发展逐步完成了生产力诸要素的私有化,因此原始官僚制、原始雇佣制、原始封建制和奴隶制这几种私有制存在着私有程度的不同。奴隶制是完备的私有制,奴隶制以后的几种私有制只是形式的不同而不存在完备程度的不同。

广义地说,私有制就是社会上一部分(剥削者)不同程度地支配和享用生产力的社会制度;狭义的私有制是指社会上一部分人(剥削者)以明确地占有的形式不同程度地支配和享用生产力的社会制度。人类从原始雇佣制社会起到资本雇佣制社会止,都处于这种狭义的私有制中。在原始官僚制社会和(现代)官僚制社会中,社会上一部分人(剥削者)不是通过明确占有的形式而是通过原始私权和私权的形式支配和享用着生产资料和生产力。这两种私有制是变相的,我们可以(与狭义私有制对应地)称之为官有制。因为官有制是“公有”的假象掩盖下的私有制,所以它常以“公有”的假面目来欺骗在这个制度下被剥削和被压迫的人们。

从“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对称性图式)”中还可以看出,奴隶制社会不是人类的第一个私有制社会,它只是人类第一个完整的(即发育成熟的)私有制社会。在人类发展到奴隶社会以前,人类已经经历了原始官僚制、原始雇佣制和原始封建制这些剥削社会。在这些剥削社会中,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剥削者)还都只是支配和享用生产力的部分要素,只是到了奴隶制,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剥削者)才支配和享用完整的生产力了。奴隶制的出现标志着私有制的发展进入了成熟、衰老直至灭亡的阶段。奴隶制以后的各种私有制虽然也采取了生产力部分要素私有的表面形式 ,但本质上都是和奴隶制一样的——剥削者明确占有生产力要素的一部分而用其它社会手段控制着另一部分。封建制是蜕化了的奴隶制,资本雇佣制是进一步蜕化了的奴隶制,官僚制是更进一步蜕化了的奴隶制。

关于对称中心

从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图式(对称性图式)中还可以看出,奴隶社会处于人类诸种社会形态的对称中心。那么,这个对称中心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

剩余劳动的出现,是人类走向自我否定的开端;是人类向更高一级发展(即实现自我否定)的真正原因。首先,人类生产力发展到出现剩余劳动(即全部劳动超出必要劳动)的地步,是奴隶社会得以出现的根本原因,奴隶制的建立标志着剩余劳动的出现。从奴隶社会起,人类社会形态的进一步发展总是采取了与奴隶制社会以前的社会形态相类同的形式,这说明奴隶制是人类社会走向自我否定的开始,剩余劳动的出现是人类走向自我否定的开端。其次,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是导致人类最终发展至更高一级去的真正原因。我们知道,从人类诞生到现在,劳动一直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劳动对于人类来说是必要性的,但是,剩余劳动的出现和存在使得劳动对于人类的这种必要性变得不那么纯粹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在全部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的剩余劳动不断地进行着一种量的积累,这种量的积累必然会在将来引起一个伟大的质变——劳动由今天这种必要性的劳动质变成将来剩余性的劳动。经过这个质变,劳动对于“人类”来说已经不是为了生存而被迫执行的一种任务了;它变成了一种需求,一种类似于今天我们人类的娱乐一样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人类的社会质变成了与这种需求相对应的“社会”,人类的意识也质变成了与这种需求相对应的“意识”。这些质变意味着“人类”已不是原来的人类了,意味着人类的自我否定。

社会剩余劳动的出现是人类自发存在与自觉存在的分水岭。奴隶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个文明社会,从奴隶社会开始,人类的野蛮消退,文明逐步建立。在奴隶社会,人类结束了自发的历史,思想家和哲学家出现了,人类开始了其自觉性的历史。

总之,“任何现象,发展到底,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但是因为新的,与第一个现象对立的现象,反过来,同样也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所以,发展的第三阶段与第一阶段有形式上的类同。”(《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第一卷635页)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也正是如此。宇宙世界的这种规律启示人们:对“第三阶段”的细心观察可以深化人们对“第一阶段”的认识;对“第一阶段”的深入了解可以启发人们对“第三阶段”的探索。探讨“对称性”的意义莫大于此。

人类对于环境以及自身的认识和思考总是以“现在”为原点,向着“过去”和“将来”无限地深入和扩展下去。“现在”迈动双腿,阔步前进,它带动着人们的认识和思考对“过去”的过去和“将来”的将来深入下去、扩展下去……。对“过去”的认识和思考,制约和影响着人们对“将来”的认识和思考;对“将来”的认识和思考又反作用于“现在”,使人们选择了“这”或“那”来构筑人们的“现在”。经过布满荆棘的崎岖小路的苦苦求索后,每当有人打开“过去”和“将来”的一扇新的山门时,人们都会象潮涌一般向着经济、政治、文化和思想(包括历史和哲学)等等许多个领域的未知迅猛前进……

4 人类的存在

人类的存在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诚如马克思所言:人类的存在应“理解为一个自然史的过程”(《资本论》第一卷《出版的序》,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页)。人类社会除了其自身的特殊性以外,没有任何“神圣”之处。

人类不是由于自身的某一活动(如劳动、意识等等)而“创造” 了自己,而是以其完整的存在方式区别于自身以外的宇宙世界(狭义的自然界)的。人们目前是怎样认识劳动、社会和意识等等这些人类存在方式的不同侧面的呢?首先,人们认为劳动之所以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本能活动,是因为“人的劳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的劳动是从制造和使用工具开始的”(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104页);人们并且认为:劳动从一开始便是共同的、社会性的。其次,人们认为社会是在人类的劳动中形成的,“劳动不仅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形成,而且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84年版第259页)。再其次,人们认为“意识和语言都是劳动和社会的产物。”(同上书第258页)显然,人们目前的这些认识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人们既认为劳动具有社会性,又认为社会是在劳动中形成的;既认为劳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又认为意识是劳动的产物;既认为社会是在“有意识的活动”(即劳动)中形成的,又认为意识是社会的产物……。这些逻辑上的矛盾,启发我们去追寻一个结论:劳动、社会和意识这三者不存在因果关系,谁也不是谁的“产物”,谁也不导致谁的“形成”;劳动、社会和意识是同时存在的,三者同属于一个不可分割的范畴——人类的存在方式。劳动、社会和意识是人类存在方式的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这已为大量的事实所证明。人们不仅能找到劳动不能离开社会和意识以及社会不能离开劳动和意识的例证,而且,人们还从“狼孩”身上找到了意识不能离开社会和劳动而单独存在的例证。

人类的存在没有任何神圣之处,它不过是宇宙间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历来的唯物主义都由于受到一定的历史局限,对人类特殊性的认识或多或少地越过了“特殊”的范畴而误入神圣的境地。即使是在目前,人们也还常常把(用来统一宇宙世界的)物质作为对立于和外在于人类意识的东西,从而在茫茫宇宙世界中给人类的意识(同时也是人类本身)确定了一块神圣的领地。然而,“世界是物质的!”这一唯物主义永恒的旗帜不断引导着人类思想的进步。人类——包括其意识和其它最最特殊的东西在内,统统毫无例外地存在于物质的范畴之内,这就是说,人类的存在是宇宙间的一种物质运动。

人类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式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当然也就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人们目前对“自然界”这个范畴的认识常常发生混乱。人们时而把自然理解为宇宙世界的不依赖性(即没有任何依赖地存在着),时而又把“自然”理解为主观性以外的客观性。这些混乱使得人们对人类自身的存在这一自然过程的认识也常常发生混乱。人们时而认为人类存在的自然过程是没有依赖的,人类“天生”就要这样存在,因而就要按人类自己“天生”的本性去改造周围世界;时而又认为人类存在的自然过程是决定于主观以外的客观世界的,从而竭力去寻找人类为什么要存在、为什么要这样存在的种种外部原因。为了摆脱这些理解上的混乱,我们应该确认:自然界是指统一的宇宙世界,自然是宇宙世界没有任何依赖的属性。事实上,人类存在的根本原因既不是森林面积的减少,也不是我们这种动物学会了据说是能使我们变成这个样子的“劳动”,而是宇宙世界存在的多样性或者说宇宙世界发展的多样性。

在人类存在的全过程中,是人类独特的存在方式使其与自身以外的那部分自然界区分开来。人类是以社会、劳动和意识的方式存在的生命物质。宇宙世界在其十分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但产生了以生命形式存在的物质,而且以生命形式存在的物质经过漫长的演变,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发展到以社会、劳动和意识的方式存在的地步。这种以社会、劳动和意识的方式存在的生命物质就是人类。除了社会、劳动和意识以外,使人类区分于自身以外的那部分自然界的东西是没有的,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人们对“有机物”的重新认识是很好的例证。在生理上,人类没有任何东西能使自己区分于其它动物,人类的语言器官和手的(生理上的)本领与其它动物比起来是十分平庸的。

人类的存在方式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固不变的,因此,人类的存在方式必然还要发生自我否定(即二次否定),人类的归宿必然是更高一级的生命物质——新人类。人类独特的存在方式与宇宙世界的其它事物一样,也要经历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当人类的全部劳动还不能超出当时的必要劳动时,人类还没有剩余劳动,人类的劳动还是完全必要性的劳动。这时,人类的社会还是野蛮的社会;人类社会还没出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人类的意识还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尚无分工时的意识。人类这种完全必要性的劳动、野蛮的社会和脑体分工以前的意识,构成了人类尚不成熟的存在方式。当人类的全部劳动超出必要劳动时,人类有了剩余劳动,人类的劳动就包含着剩余性了。这时,人类的社会已经是文明社会,人类开始有了进行纯脑力劳动的意识。人类这种包含着剩余性的劳动、文明的社会和有着纯脑力劳动的意识,构成了人类成熟的存在方式。当人类的劳动发展成完全的剩余性的劳动(很象今天的娱乐一样)时,当人类社会发展成我们今天几乎无法想象的文明程度时,当人类的意识发达到要产生一个飞跃时,人类的整个存在方式就要消亡了,就要向新的存在方式飞跃了,就要发生自我否定了。

人类的归宿是一种比人类更高一级的生命物质——新人类,而不可能是其它东西。不懂得人类的产生,就看不到人类的归宿。唯心主义认为人类的归宿是人类的毁灭,即肉体的毁灭,正是因为唯心主义认为人类的产生是肉体的“创造”而不懂得人类的产生是一种存在方式的产生。唯心主义认为人类是一夜之间“缔造”的,也就只能认为人类会在一夜之间(从肉体上)毁灭掉。不懂得人是如何从猿发展而来的,也就不懂得人会如何(象猿到人一样)发展而去。比人类更高一级的存在形式会不会是非生命物质呢?不会。因为人类是从猿这种生命物质形式经过一次否定而来的,所以人类经过二次否定以后的存在形式会与其一次否定之前的存在形式类同。人类存在方式的自我否定(二次否定)是其社会性、劳动性和意识性的否定,不是其生物(生命)性的否定。比人类更高一级的存在形式是人类存在方式中社会性、劳动性和意识性的否定的产物,其动物性仍然保留其中。

引 言

现在是将我们的现实观和人类观上升为宇宙观的时候了。

我们知道,唯物主义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体。然而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相对,在这个问题上分别走向两个极端,危害着人类的进步。“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它看成僵死的东西,这是教条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这就是修正主义。”(《毛泽东选集》第5卷417~418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版)

也就是说,否认唯物主义真理的相对性,片面夸大其绝对性,就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以僵化的形式起着反动的作用。

也就是说,否认唯物主义真理的绝对性,片面夸大其相对性,就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解除着人们的思想武装,以解除武装的形式起着反动的作用。

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是一切反动统治的两只走狗,是一切进步的两个敌人。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一个在后面用绳索捆住进步者的双腿,一个在前面把进步者诱入反动派暗设的陷阱。因此,一切进步都必须首先消灭这两个敌人,然后才能推翻反动统治,取得人类的进步。思想上的进步也不例外。

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1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4月版)。历史上的情况也正是如此。当比较完善的刚体力学跻身于世时,唯物主义便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形式一跃而变成机械唯物主义了;当细胞学、能量守恒定律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人类所掌握时,唯物主义便从机械素唯物主义的形式一跃而变成辨证唯物主义了。

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是科学技术大大发展了的崭新时代。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是新时代的思想武器。这个新时代的思想武器是什么?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新的唯物主义,是更加彻底的唯物主义。

第六章  系统法

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观察到了宇宙世界普遍存在的系统现象,有着自发和零散地运用一些系统方法的悠久历史。系统科学的发现促使我们把宇宙世界的系统现象高度地总结和概括起来,“加工制作”成相对完整的系统法则并且加以高度自觉地运用。

1 系统规律

统一的宇宙世界整体有着完整的固有属性,因此,宇宙间“这样”或“那样”的属性是宇宙世界完整的固有属性的不同方面。这些不同方面的属性有两类情形,一类是同层次的、并列的;另一类是不同层次的、非并列的。我们应将这两类情形暂且称之为并存和非并存。长期以来,宇宙世界许多属性的并存被视为自然而然的东西,因而使人们对宇宙世界的认识受到了局限。正是由于人们把独立和联系的并存视为自然而然的事,因而没能充分深刻地认识矛盾(即对立与同一的并存)以外的许多并存着的东西。

系统规律是独立与联系并存的规律。宇宙间的事物都是互相独立的,因而区分成了多样形式的宇宙世界;同时,宇宙间的事物也都是互相联系的,因而构成了一元的宇宙世界整体。独立与联系并存,这是宇宙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系统规律应该是关于这一基本属性的规律。独立与联系并存的哲学范畴,是我们所称的系统。

独立

对于宇宙间各种事物的普遍联系,人们目前已经有了较多的认识。但是,由于人们目前还没有把普遍联系作为系统法的一个构成方面来加以认识和掌握,因而人们目前还没有给予事物的独立以足够的认识。人们目前虽然能够认识到“联系”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固有属性,但是却把事物的独立丢在一边,视为自然而然的东西而不是视为与联系并存的东西。人们似乎还没有注意到:事物如果不是同时具有独立的属性,则无法具有联系的属性。人们似乎忘记了:两个或多个联系着的事物首先是“两个或多个”事物而不是笼统的一团。结果,人们不但没能掌握独立的观点,而且对事物联系的认识和掌握也不够充分,丢掉了联系的前提——独立;结果,人们没有能高度地概括身边的各种系统实体,抽象出“独立与联系并存”的本质。

宇宙间的事物都是互相独立着的,宇宙世界不是笼统的一团。独立是宇宙世界的区分(即区别和分离)的属性而不是某种具体事物的相互区别和分离,它既不是“原子”、“元气”,也不是量子、层子或夸克。独立应该是标志着一切区分的哲学范畴,它是从充满宇宙世界的一切具体区分中抽象出来的没有任何依赖的共同本质内容,它是宇宙世界固有的属性。

独立是相对的,独立不是形而上学的“孤立”。这里所说的独立的相对性是指它与联系的并存,如果离开了“与联系的并存”这个背景,“独立”便不再是独立而是行而上学的孤立了。如果有人在宇宙世界中发现了两个绝对“独立”的事物并且还认识到了这两个事物怎样地“没有任何联系”,那么这个人必须首先否认他自己的存在,其次再否认他对这两个事物的错误认识的存在,因为:他本人的存在以及他所持的“没有任何联系”之错误认识的存在,就已经构成这两个事物的一种联系形式了。

独立是普遍的。宇宙间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着的。联系的普遍性决定了独立也必然是普遍的。独立总是与联系同在,宇宙世界既然是一元化的整体,既然充满了联系,也就必然充满着独立。任何事物都是由许多彼此独立的小事物联系而成的,任何小事物又都是由许多彼此独立的更小的事物联系而成的;任何彼此独立的事物都是大事物的组成部分,任何彼此独立的大事物又都是更大的事物的组成部分。宇宙世界既是无限可分的,又是无限延伸的(只是当这种无限可分和无限延伸达到“非常”的程度时,将以不同于目前所认识到的形式存在而已)。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独立是双向无限的,无限可分和无限延伸。不可分的“最小粒子”是没有的,不可延伸的“边缘”也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宇宙世界的基本属性是没有“最小粒子”和“边缘”这两个范畴的,“最小粒子”和“边缘”是只限于特定具体事物的两个范畴。

独立没有任何依赖,它是宇宙世界的固有属性。如果“独立”有所依赖的话,则这个“独立”就不包含它所依赖的那个事物(即具体独立形式),则这个“独立”就不是从一切具体区分中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内容,这个“独立”也就不是我们所说的独立。宇宙世界中任何事物的独立都不是人为规定的,都是宇宙世界所固有的属性,人们头脑中的“独立”既是这一属性的反映,也是这一属性的延伸。

独立寓于无限多样的一切具体区别和分离之中,因此,我们在认识和改造宇宙世界的时候,必须掌握和运用独立的观点。独立性是宇宙世界系统性的一个方面,因此,独立的观点是系统法则的一个方面。

联系

宇宙世界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着的,宇宙不是“一盘散沙”而是系统的整体。联系不是某种事物之间具体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它不是信息,也不是场,更不是力。联系应该是标志着一切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哲学范畴,它是从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间的各种具体作用形式中抽象出来的没有任何依赖的共同本质内容,它是宇宙世界固有的属性。

联系是普遍的和绝对的。任何事物都是由小事物联系而成的,任何小事物又都是由更小的事物联系而成的;任何事物都和其它事物联系成大事物,任何大事物又都和其它大事物联系成更大的事物。宇宙世界是一元化的整体,它充满了联系。宇宙世界不存在绝对孤立的事物,更不存在没有任何联系的“断裂带”。那种认为宇宙间存在绝对孤立的事物和“断裂带”的错误观点,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只把联系的某些具体存在形式视为“联系”,而对联系的另一些具体形式却视而不见。

联系没有任何依赖。如果联系有所依赖的话(例如依赖于人的意志、依赖于“上帝”的创造等等),则这个“联系”就不包含“依赖”这种具体的作用形式,这个联系就不是从一切事物之间的具体作用形式中抽象出来的本质内容,这个“联系”就不是我们所说的联系。

联系寓于无限多样的一切具体作用之中,因此我们在认识和改造宇宙世界的时候,必须掌握和运用联系的观点。联系性是宇宙世界系统性中与独立性并列的另一个方面,因此,联系的观点是系统法则中与独立的观点并列的另一个方面。

把宇宙世界的独立性和联系性作为并存着的属性来加以认识和掌握,便能够更加充分地认识和掌握独立的观点和联系的观点。这样,相对完整的系统法则产生了。

系统——独立与联系的并存

宇宙世界决定并指导认识和实践的独立与联系的并存,就是系统法则。独立的观点和联系的观点是系统法的两个基本构成部分,是系统法则并存着的两个方面。独立和联系并存的观点,是系统法则的核心。

独立和联系是宇宙世界并存着的固有属性,是宇宙世界系统性的双重表现。首先,独立与联系不同。独立是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区分,是事物内部某一小事物与其他小事物的相互区分。事物的独立使这样和那样的事物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界限,使宇宙世界呈现为多样的要素。联系则与独立截然不同,事物的联系是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内部某一小事物与其他小事物的相互作用。事物的联系使这样和那样的事物统一起来,使宇宙世界呈现为统一的整体。其次,独立与联系是并存的。如果不首先确认事物的独立,则无法确认事物相应的联系;同样,如果不确认事物的联系,则无法确认事物的范围、界限的大小(即事物本身),也就无法确认事物相应的独立。总之,宇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有不同于其它事物的特性,都有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本质;宇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许多小事物且其自身又是更大的事物的一部分。只包含着独立性或只包含着联系性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可见,系统是标志着独立与联系并存的哲学范畴,它是从并存于一切事物中的具体的独立和联系中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必须注意的是,系统是哲学范畴和关系范畴,而不仅仅是某种系统实体。

系统—矛盾—元

在数学方向上,宇宙世界的系统性在不同的范围内各有其特殊性。

当事物系统中的要素为三个或三个以上时,并存于事物系统中的独立和联系具有分立和统一的意义。这就是目前人们常常应用的狭义的“系统”。狭义系统中的分立和统一不存在否定、排斥和依存的意义。一方面,对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肯定或否定,都不会等同于对其它任何一个要素的否定或肯定;另一方面,当任何一个要素不存在的时候,系统和其它要素依然存在,系统还是系统,其它要素还是要素。

当系统中只有两个要素的时候,或者对于(具有多个要素的)系统中的任何两个“要素”组成的“特殊的小系统”来说,并存于事物系统中的独立和联系具有对立和同一的意义。这种特殊的系统就是矛盾。这种特殊的系统性就是辨证性。它的特殊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当系统中的要素只有两个的时候,无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含有对系统从而对另外一个要素的否定意义和排斥意义。这是因为这时对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肯定都能等同于对另一个要素的否定,反之对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否定也等同于对另一个要素的肯定。另一方面,当系统中的要素只有两个的时候,任何一个要素都含有对系统从而对另外一个要素的依存意义。这是因为当一个要素不存在时,其系统和另一个要素都将不存在了——“系统”和另一个“要素”都将融为一团,既不是原来的系统也不是原来的要素了。

这种由于系统中只有两个要素而衍生出来的对其中一个要素的肯定或否定等同于对另一个要素的否定或肯定、以及两个要素的互相依存,大概是我们目前所能知道的宇宙世界辨证性的由来。这可以使我们对宇宙世界辨证性的认识从“知其然”向“知其所以然”迈进一步。

在系统中只有一个要素的情况下,该“系统”和这个“要素”既不是真正的系统也不是真正的要素,它是笼统的一团,我们应该将其称之为元——表示不分的哲学范畴。元是宇宙世界所固有的一元化的属性,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事物之中。元不是“整体”,人们不会把“整体”一词用在人们目前所能认识到的最小的宇宙粒子的身上,因为“人们目前所能认识到的最小的宇宙粒子”在目前具有明显的不分性。元没有内部和内部结构,也没有外部和外部结构;元没有大小、没有层次……总之,元没有矛盾和系统所具有的一切特性,它是深藏于每一具体事物之中的宇宙世界的一元化的固有属性。

系统、矛盾和元是宇宙世界所固有的基本属性在数学方向上的三个特例,它们分别表现为宇宙世界的独立联系、对立同一和一元化。

系统、矛盾和元是宇宙世界寓于一切事物之中的同一种固有属性的三重表现。当事物的(狭义)系统性被剥离掉时,事物的矛盾性会突现出来;而当事物的(狭义)系统性和矛盾性都被剥离掉时,深藏于事物中的元的属性就会独现出来。宇宙世界间“最大”的事物将大到哪里去而“最小”的事物又将小到哪里去?这是人们历来的哲学追问。按照宇宙世界的系统、矛盾和元这三重基本属性想来,“最大”的事物其实是被剥离了(狭义)系统性和矛盾性而仅仅具有元性的事物,“最小”的事物其实也是被剥离了(狭义)系统性和矛盾性而仅仅具有元性的事物,因此,“最大”和“最小”是不分的、融为一体的。也就是说,“最大”和“最小”虽然不能庸俗地划上等号,但是“最大”会大到“最小”那里去而“最小”则会小到“最大”那里去是有哲学根据的。当然,这是从各种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哲学观点;但是反过来,这一哲学观点是否预示着物理学家为了寻找宇宙世界的“最小”粒子而找到宇宙世界的“最大”存在——场那里去呢?是否预示着物理学家会找到一种“最小的粒子”同时也是“最大的存在”——既非粒子又非场、既有粒子性又有场性的存在呢?拭目以待吧。将系统、矛盾和元统统剥离后的所谓“事物”是否存在,有待于后人去发现。

诸范畴

人类对系统的认知有着与对矛盾的认知相类似的过程。人类对矛盾的认知是从矛盾的实体范畴开始的,逐渐上升到一些相对浅显的抽象范畴,如原因—结果范畴、必然—偶然范畴等等,然后才上升到对立同一这一基本法则。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类对矛盾的基本法则和诸范畴的认知还会不断地深入下去、不断地丰富起来。对系统的认知也是如此,人们先是从系统的实体范畴出发,认知了一些较为浅显的抽象范畴,如“整体—要素—结构”、“层次”等等,直至现在又上升到独立与联系并存这一基本法则。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人类对系统的这一基本法则及其诸范畴的认知必将更加深入下去、更加丰富起来。

在对宇宙世界的认知中,一些(如一些西方的)哲学家似乎更科学化,其结论也较为具体和繁琐;另一些(如一些东方的)哲学家似乎更哲学化,其结论则较为概括和简练。我们是否应该折中一些呢?

独立与联系并存的范畴是很丰富的。在实际中,系统规律从事物的许多方面表现出来,对系统范畴的认知有赖于人类实践的发展,不可能一步完成,现在还只能对几个浅显的、直观的、基础性的系统范畴加以探讨。

一、整体、要素和结构

整体是表示不可分割(或不可简单加和而得)的哲学范畴,要素是表示非全体(或不可简单分解而得)的哲学范畴,结构则是表示各个非全体部分之间的独立和联系的方式的哲学范畴。整体、要素和结构这三者的并存,是系统规律在“整体、要素和结构”这个侧面的表述,是宇宙世界中一切事物“由非全体的各种要素以一定的方式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固有属性的表述。

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概括了其内部的各个方面的性质而又不等同于任何一个方面的性质的,这个事实的存在表明:事物有“总的”性质,事物具有“整体”的属性,事物是以整体存在的。宇宙世界中较为一般的规律,总是概括了各种较为特殊的规律而又不等同于其中任何一种较为特殊的规律,这个事实的存在启示我们:宇宙世界有着“总的”性质,宇宙世界具有“整体”的属性,宇宙世界是以整体存在的。哲学存在和发展的悠久历史本身说明,人类很早就意识到宇宙世界“总”性质的存在、宇宙世界是以整体存在的了。整体的另一种表述是不可简单加和而得。任何事物的性质,都不等同于其内部的各个方面性质的简单加和,宇宙世界的较一般规律也不等同于其各个较特殊规律的简单加和,这是整体的另一种表述。

任何事物内部都具有非全体(或不可简单分解而得)的属性。任何事物,无论它多么完整、多么短暂,它的内部都包含着许多侧面(即非全面)的东西、都包含着许多阶段(即非全过程)的东西。事物内部侧面的和阶段的东西就是事物的要素,它即不等同于事物的整体,也不是由事物整体简单分解的结果。具有某一(整体)性质的事物总是包含着若干非全体的性质(即侧面的和阶段的性质),这是和事物的整体性并存的固有属性。

任何整体以及整个宇宙系统都包含着“方式”这个内容,即都包含着结构。任何整体都是由内部的诸多方面和各个阶段以一定的方式构成的。例如在战争这个整体中的敌、我、友这些方面和防御、相持、反攻这些阶段,就是以特定的方式构成的,如果方式改变,战争的性质和胜负也会随之变化。又例如“主观—客观”系统就是以“实践”这种方式构成的,如果“实践”改变了,则“主观—客观”系统也就随之变化了。

事物内部要素的性质是决定事物(整体)性质的一个方面,和这个方面相对应,事物内部各要素间的结构则是决定事物性质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事物的内部要素发生改变时事物的性质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而这个事物的内部要素不发生改变但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结构发生改变时,事物的性质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内部只有要素没有(要素之间的)结构的“事物”和没有要素只有结构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整体、要素和结构是相对的。在某一条件下的整体及其(外部)结构,在另一条件下便不再是整体及其(外部)结构而是更大的整体中的要素及其结构了;在某一条件下属于要素和结构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便不再是要素和结构而是事物的整体及其(外部)结构了。

整体、要素和结构的实际表述是非常丰富的。对于确定的事物来说,整体是本质性的、抽象(概括)性的、内容性的、必然性的、结果性的、现实性的、共性的、一般(普遍)性的、……;要素和结构则是现象的、具体的、形式的、偶然的、原因的、可能性的、个性的、特殊的、……;结构是各种现象之间的、各个具体之间的、各种形式之间的、各种偶然之间的、各种原因之间的、各种可能性之间的、每种个性之间的、各种特殊之间的、……。当由本质和现象、抽象(概括)和具体、内容和形式、必然和偶然、结果和原因、现实性和可能性、共性和个性、一般(普遍)和特殊等等这些要素两两组成系统(整体)时,这些特殊的系统恰恰是一些矛盾——恰恰是对立同一的诸范畴。可见,人们通过对系统性的认知向辨证性的“所以然”迈进了一步。

二、层次

层次是表示事物的等级和隶属的哲学范畴,它是系统规律在“等级和隶属”这个侧面的表述,它是存在于每一事物乃至整个宇宙世界之中的固有属性。

层次是普遍的。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是有层次的;任何事物都处在宇宙世界的不同层次之中。

层次是相对的。绝对“最大”、“最高”的层次和绝对“最小”、“最低”的层次都是不存在的;“较大”、“较高”的层次和“较小”、“较低”的层次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和有条件的。例如相对来说,本质性的、抽象(概括)性的、内容性的、必然性的、结果性的、现实性的、共性的、一般(普遍)性的事物是“较大”、“较高”层次的事物;而现象的、具体的、形式的、偶然的、原因的、可能性的、个性的、特殊的事物是“较小”、“较低”层次的事物。相对地,各种本质之间的、各种抽象(概括)之间的、各种内容之间的、各种必然之间的、各种结果之间的、各种现实性之间的、每种共性之间的、各种一般(普遍)之间的结构是“较大”、“较高”层次的结构;各种现象之间的、各个具体之间的、各种形式之间的、各种偶然之间的、各种原因之间的、各种可能性之间的、每种个性之间的、各种特殊之间的结构是“较小”、“较低”层次的结构。

三、封闭和开放

封闭是表示可划分的哲学范畴,开放则是表示可延伸的哲学范畴。封闭和开放并存是系统规律在“封闭和开放”这个侧面的表述,是每一事物乃至整个宇宙世界的固有属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可划分并可延伸”这个内容。一方面,任何事物都是可划分的,都是封闭的。任何事物都是独立于其外部宇宙世界的,存在着使自身划分出来的界限;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可划分出这样或那样的要素,事物就是由这些要素联系而成的。要素是无限可分的,是区别于事物外部环境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因此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都是封闭的。同时另一方面,任何事物都是可延伸的,都是开放的。任何事物都与外部环境联系在一起;外部环境是无限的,是区别于事物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因此,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延伸的。

封闭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开放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任何事物自身的独立都是相对的,事物总是有条件地与其外部环境区分开来;任何事物与外部环境的联系都是绝对的,事物总是无条件地构成宇宙世界整体。

封闭和开放并存于任一事物之中,事物的性质及其变化都必然要受到内部要素和结构以及外部环境的同时作用,一方面是事物内部要素和结构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是事物外部环境的影响(或制约)作用。只受外部环境作用而不受内部要素及结构作用的“事物”和只受内部要素及结构作用而不受外部环境作用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事物的外部环境有两样东西:一是事物外部的其它事物,二是事物的外部结构。因此,影响(或制约)事物性质及其变化的因素一方面来自事物外部的其它事物,另一方面来自事物的外部结构。

2 体系运动规律

我们上述已经探讨了一般系统规律,认知了系统规律的两个基本组成方面——独立和联系。为了较全面地认知宇宙世界的系统性,我们还必须认知系统的基本形式——体系和运动。

什么是体系?什么又是运动呢?

事物的独立包含着两重基本形式,一重是与周围事物的相互独立,我们可称之为分类独立(或简称分类);另一重是与新旧事物的相互独立,我们可称之为稳定独立(或简称稳定)。与事物的独立相对应,事物的联系也包含着两重基本形式,一重是与周围事物的相互联系,我们可称之为综合联系(或简称综合);另一重是与新旧事物的相互联系,我们可称之为发展联系(或简称发展)。

分类独立与综合联系的并存,就是体系。也就是说,分类与综合并存的关系就是体系关系。体系是系统的一重基本形式,它是系统的空间形式。稳定独立与发展联系的并存,就是运动。也就是说,稳定与发展并存的关系就是运动关系。运动是系统的另一重基本形式,它是系统的时间形式。

体系

事物的分类是相对的。任何独立的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因而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孤立的,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独立的,分类当然也不例外。任何分类的事物之间都有综合的关系;任何事物的分类都是有条件的。在某一条件下分类的事物,在另一条件下则综合成不分类的大事物了(如在一条件下分为动物和植物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则综合成生物了)。因此,事物的分类总是包含着综合性的分类,是有条件的分类、相对的分类。

事物的分类是没有依赖的——是事物乃至宇宙世界自身固有的本性。

事物的分类是普遍存在的,具有普遍性。

与事物的分类相反,事物的综合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与事物的分类相同,事物的综合也是没有任何依赖的、普遍的。

总之,分类与综合并存于每一事物之中,构成了事物固有的、普遍的体系性。

体系是系统的基本形式的一个方面。在广袤的宇宙世界中,系统的存在形式是无限多样的,体系和运动则是这无限多样的存在形式中的基本存在形式。一方面,任何一种系统的具体存在形式都表现为运动着的体系;另一方面,任何一个运动着的体系,也都是系统的一种具体存在形式。

系统的基本形式是空间—时间形式,空间方面和时间方面是系统的基本形式之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体系是系统在空间方向上的形式,是系统的基本形式的空间方面,是空间系统。

任何事物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因此,事物系统都是呈连续的体系的。这是体系运动规律的一个方面。

运动

和事物的分类相似,事物的稳定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任何事物都是存在于从一事物发展而来、且又必将发展到另一事物中去的“稳定”之中的;任何稳定着的事物都是由其内部一系列稳定的小事物发展而成的。

和事物的综合相似,事物的发展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任何稳定的事物都处在其内部小事物的不断发展之中;任何稳定的事物又都是从旧事物发展而来、向新事物发展而去,从而发展成大事物。

与事物的分类及综合相似,事物的稳定和发展是其自身没有任何依赖的、普遍的固有属性。

总之,稳定与发展并存于每一事物之中,构成了事物固有的、普遍的运动性。

与体系相对,运动是系统的基本形式的另一方面。运动是新旧事物系统,是系统的基本形式的时间方面,是系统在时间方向上的形式,是时间系统。

任何事物都存在于一定的时间之中,因此,事物系统都是呈不停地运动的。这是体系运动规律的另一个方面。

体系运动

把体系和运动这两个方面归结起来,就是完整的体系运动规律。任何事物系统都存在于时空之中,因而事物普遍呈体系地永恒运动着,或者说,事物是永恒运动着的普遍的体系。这就是体系运动规律。

系统的基本形式(即时空形式)是同时向空间和时间这两个方向延伸的,在空间方向上延伸为普遍的体系,在时间方向上延伸为永恒的运动;体系和运动是系统的基本形式的双重表现,“体系的运动”或“运动着的体系”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一方面,体系就是体系,它是以“同时”为基础的,是垂直于时间维的宇宙切片;运动就是运动,它是以“同地”为基础的,是平行于时间维的宇宙切片。虽然这两个切片的含义不同,但这两个切片的图案几乎相同,略有不同之处是运动切片图案在时间方向上的不可逆性。在体系中,“同时”是相对的,相对于某一运动而言;“彼此”是绝对的,不以运动而转变。在运动中,“同地”是相对的,相对于某一体系而言;“先后”是绝对的,不以体系为转移。

再一方面,体系和运动不可分割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相对论得出的结果是最明显的例证,在几何体系中“彼此”“同时”的两个事物可以转化为“彼此”“不同时”的两个事物;在机械运动中“先后”“同地”的两个事物可以转化成“先后”“不同地”的两个事物。这个转化呈现于我们的是:“彼此”缩小而“不同时”增多,一部分体系转化成了运动;“先后”缩小而“不同地”增多,一部分运动也可以转化成体系。

3 质量并存规律

事物的质与量

在目前,人们是怎样认识事物的质与量的呢?“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1984年5月版114页、116页)这种认识所包含的正确性是不容否认的,然而现在看来,就显得粗糙和不完善了,显得不够彻底了。

什么是事物的质与量呢?

我们已经知道,事物的质与量都是事物所固有的规定性,然而我们现在要知道的是这两种规定性的不同。系统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系统的,都是一个由其内部的要素以一定的方式构成的系统;事物系统的性质由要素的性质和各要素相互独立和相互联系的方式(即系统的内部结构)共同决定。既然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那么,质就应该是事物系统整体所固有的规定性。既然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要素,既然量还是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等”结构,那么,量就应该是事物内部各要素和结构所固有的规定性。这就是两种规定性的不同。

可见,事物的质就是事物系统整体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事物的量就是事物内部各要素的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结构。

质和量是相对的。对于一个特定的事物而言,它的质和量是确定的;对于无限的宇宙世界来说,质和量是相对的。宇宙世界不存在绝对的“质”或“量”。某一特定的事物作为更大的事物系统中的要素来说,该事物的质只是更大的事物系统的量的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则是该大事物体系中的其它事物及各事物之间的结构);对于事物内部作为要素的某一特定的小事物来说,事物的一部分量恰是这个小事物的质。质和量的相对性在体系运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质和量的并存是系统性在“质和量”这个侧面的表现。事物独立性(包括其内部各要素的独立)的存在,决定了事物质的存在;事物联系性(包括其内部各要素的联系)的存在,决定了事物量的存在。正是由于宇宙世界无限的“层次性”(即系统性),造成了事物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区分为质和量;也正是因为宇宙世界“层次性”(即系统性)的无限,造成了质和量的相对性。

质和量的体系运动

质和量是并存于事物中的两种固有的规定性,因而事物的体系运动呈现为其质的体系运动与量的体系运动的并存。

事物的体系运动呈现为其质的体系运动。一方面,事物的质在空间维表现为与其周围事物的质的独立与联系(即质的分类与综合),这就是质的体系。我们应该将质的体系简明为质差。质差是质在空间维的独立和联系,而不仅仅是质在空间维的独立。当我们发现“甲、乙两个事物没有质的区分(独立)”时,也就等于发现了“甲、乙两个事物不存在质的联系”,因为就质而言,甲和乙是一个事物而不是两个事物——当然无法联系。例如“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就事物的质而言,“鸡生蛋、蛋孵鸡”的定律使“鸡”和“蛋”没有区分,都是同一种生命物质的存在形式,是同一个事物,因而“鸡”和“蛋”也就不会存在“先有”或“后有”的联系。可见,“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是一句不成立的问话,它等于在问:先有甲还是后有甲?当然也就无法回答。同理,当我们一定要搞清“鸡”和“蛋”的先后联系时,则也一定已经先承认了“鸡”和“蛋”是两个有质的区别的两个事物(即已经排除了将两者混为一体的“鸡生蛋、蛋孵鸡”的定律),则我们必定会确定是“哪只鸡”和“哪枚蛋”,这样,两者的先后联系就很容易搞清了。另一方面,事物的质在时间维表现为该事物与其新旧事物的质的独立与联系(即质的稳定与发展),这就是质的运动。人们习惯地称质的运动为质变。质变是质在时间维的独立与联系——既不仅仅是质在时间维的独立,也不仅仅是质在时间维的联系。当我们发现“乙是从甲质变而来的”,也就等于先承认了甲乙之间的质的稳定独立并发现了“甲和乙之间存在着质的发展联系”。

事物的体系运动在呈现为其质的体系运动的同时,还呈现为其量的体系运动。一方面,事物的量在空间维表现为其内部各要素(即小事物)的质以及结构的独立与联系(即量的分类与综合),这就是量的体系。我们应该将量的体系简明为量差。量差是量在空间维的独立和联系,是具有同一质的某一事物内部各要素和结构在空间维的独立和联系;换言之,量差是具有共同本质的(缘于不同空间条件的“不同”)事物在不同空间条件下的独立和联系。量差不仅仅是事物内部各要素和结构在空间维的独立,而且包括他们的联系。另一方面,事物的量在时间维表现为该事物内部各要素(即小事物)及其结构与其新旧要素、新旧结构的独立与联系(即量的稳定与发展),这就是量的运动。人们习惯地称量的运动为量变。量变是事物内部的稳定与发展,是具有同一质的某一事物内部各要素和结构在时间维的独立与联系;换言之,量变是具有共同本质的(缘于不同时间条件的“不同”)事物在不同时间条件下的独立和联系。量变既不仅仅是量在时间维的独立,也不仅仅是量在时间维的联系,而是量在时间维的独立与联系的并存。

因为质和量是相对的,所以质和量的体系运动也是相对的。宇宙世界既不存在绝对的质差和量差,也不存在绝对的质变和量变。在一定条件下属于小事物质差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就可以属于大事物的量差了;反之,大事物的量差也包含着其小事物的质差。在一定条件下属于小事物质变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就可以属于大事物的量变了;反之,大事物的量变也包含着小事物的量变。

因为质和量是并存于事物之中的,所以质的体系运动和量的体系运动也是并存的、不可分割的。

从体系上看,事物的量差是质差的基础,质差是量差(在一定层次)的最高界限,超出这一界限,量差便是更高层次的量差了;质差体现着量差,量差决定着质差。在体系上,事物内部的要素表现为各个“方面”。有着质差的不同事物之所以是不同的事物,正是因为不同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和这些“方面”的结构不同,且正是因为这种不同超出了其(在相应层次)的最高界限——引起了事物整体的不同。事物(整体性质)的不同总是表现着事物内部诸“方面”及其结构的不同;反过来,事物内部各个“方面”及其结构有着怎样的不同,又决定着事物(整体性质)会有怎样的不同。

从运动上看,事物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最终结果;质变体现着量变,量变决定着质变。在运动中,事物内部的要素表现为各个“阶段”。任何事物在其存在过程中都要经历一系列的“阶段”;任何事物在经历了其全部的“阶段”之后,都必然到达其“阶段”的终点。从来就有和永恒不灭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有着怎样的“灭亡”,表现出事物曾经经历了怎样的“阶段”和这些“阶段”有着怎样的结构;反过来,事物经历了怎样的“阶段”、这些“阶段”有着怎样的结构,则决定着事物必然会有着怎样的“灭亡”(和新生)。

事物质和量的体系运动有若干类型,也就是说,质差和质变、量差和量变有着若干类型。

质的体系运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跨越性的质差和爆发式的质变;另一种是非跨越性的(或平移性的)质差和非爆发式的(或渐进式的)质变。量的体系运动则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要素(的质)和结构共同构成的量差和量变,第二种是仅仅由要素(的质)构成的量差和量变,第三种是仅仅由结构构成的量差和量变。

事物在什么条件下会存在和发生跨越性的质差和爆发式的质变、又在什么条件下会存在和发生非跨越性的质差和非爆发式的质变呢?我们知道,事物系统整体的性质(即质)是由要素和结构(即量)来决定的,质差和质变的基础是量差和量变,质差和质变是由量差和量变决定和引起的。因此事物的两种类型质差和质变是由事物的三种量差和量变决定和引起的。当事物的质差和质变是由第一种类型(即要素和结构共同构成)的量差和量变决定和引起的时候,事物的质差和质变便采取跨越性的质差和爆发式的质变。当事物的质差和质变是由第二种和第三种类型(即是仅仅由要素构成或是仅仅由结构构成)的量差和量变决定和引起的时候,事物的质差和质变便采取非跨越性的质差和非爆发式的质变。

矛盾的质、量体系运动

独立包括对立和分立,联系包括同一和统一;宇宙世界中普遍的独立与联系的并存包括对立同一的并存(即矛盾)和分立统一的并存(即狭义系统)。我们应该将事物对立同一的质称为矛盾的质,而将事物对立同一的量称为矛盾的量。

矛盾的质、量体系运动除了遵循质、量体系运动的一般规律,还有着其特殊规律。

矛盾质的体系即矛盾的质差,我们可以暂称之为反正面。构成矛盾质差(即构成反正面)的事物,其反面的反面即是正面。事物反面的反面之所以是事物本身,是因为空间具有可逆性。矛盾质的运动即矛盾的质变,就是人们常常说的否定。构成矛盾质变(即构成否定)的事物,其否定的否定是新的肯定,这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否定的否定之所以是新的肯定(而不是事物本身、只是有一定意义上的类同),是因为时间具有不可逆性。

矛盾量的体系就是矛盾的量差。构成矛盾量差的小事物总是充斥于反正面事物之间,也就是说,反正面事物之间总会存在着中间小事物。矛盾量的运动就是矛盾的量变。矛盾的量变总是在两次否定之间构成一个形式上对称的过程。形式上对称的过程是发展中的对称,不是简单的轮回和机械的对称。

第七章  系统辨证法

人类有着运用辨证规律的悠久历史。

当人们懂得“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时候,当人们能够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来概括历史现象的时候,人们已经能够自发和零散地运用一些辨证规律了。这是古代自发而朴素的辨证思想。

当黑格尔向人们阐述“思维”有着“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有着“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和“否定的否定的规律”的时候,人类对辨证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发展到了自觉的阶段。这是唯心主义辩证法。

当恩格斯告诉人们“实际上刚刚相反:头脑的辩证法只是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的运动形式的反映”的时候,人类对辨证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是唯物辩证法。

现在,当我们掌握了较为完整的系统法则并且能够自觉地运用它时,我们对辨证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就要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迈出新的一步了。

1 矛盾规律

什么是矛盾呢?矛盾是一种特殊的系统,是对立与同一的并存。

对立和同一分别是一种独立和一种联系。宇宙世界的独立可分为矛盾(双方的)独立和非矛盾(多方的)独立,矛盾独立即是对立,非矛盾独立即是分立。“同一是一种联系,但不是任何联系都可称为矛盾的同一性;只有统一体中的对立双方之间的联系,才具有同一的性质。”(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84年版第131页)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基本哲学范畴” ( 同上书130~131页)总之,我们应该明确:矛盾(双方的)联系即是同一,非矛盾(多方的)联系即是统一;对立同一即是矛盾,分立统一即是狭义系统,(广义的)系统包含着矛盾和狭义系统。

什么是矛盾规律呢?矛盾规律是一种特殊的系统规律,是对立与同一并存的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毛泽东说过:“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选集》第1卷274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7月横排版)毛泽东这里所说的“统一”就是我们所说的“同一”的意思。

矛盾——对立与同一的并存

宇宙世界的对立和同一都是普遍的和没有任何依赖的;并且,对立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宇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属性,对立是普遍存在的。首先,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立物。在体系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立面;在运动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立过程。其次,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至少一双对立着的两个方面;在运动上,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至少一双对立的阶段(如兴衰、增减、长消等等)。总之,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对立普遍地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它是宇宙世界的基本属性——亦即事物的普遍属性。

对立是宇宙世界的固有属性,因而事物的对立是没有任何依赖的。

对立是相对的。对立的双方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有着一定的同一(联系),对立不是形而上学的绝对孤立,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宇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同一的属性,同一是普遍存在的。首先,任何对立着的两个事物都是同一的。在体系上,任何两个对立面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同一(联系);在运动中,任何两个对立着的新旧事物都同一(联系)成一个完整的运动。其次,事物内部对立着的要素总是同一(联系)成完整的事物内部矛盾。在体系上,任何事物内部两个对立着的方面总是同一(联系)成一个完整的事物体系;在运动中,任何事物内部两个对立着的过程或阶段总是同一(联系)成一个完整的事物运动。

同一是宇宙世界的固有属性,因而事物的同一是没有任何依赖的。

同一是绝对的。无论对立的双方以怎样的形式存在、有着怎样的条件,这双方的同一(联系)都绝对地、无条件地存在着。否认同一的绝对性,就等于否认了联系的绝对性。那种认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暂时的”观点,其实是误将矛盾的缓和状态(或平衡状态)当作了矛盾的同一(联系)本身。

宇宙世界的对立与同一并存于宇宙世界的任一事物之中,矛盾是普遍的。首先是对立与同一的并存性。一方面,离开对立的“同一”会失去同一的真正意义。同一是对立双方之间的联系,如果这“双方”不是对立的而是分立的,则这“双方”之间的联系就不是同一联系而是非同一的联系(即统一)了,则这“双方”就不存在真正双方意义的同一了。另一方面,离开同一的“对立”也会失去对立的真正意义。对立是具有同一联系(即矛盾联系)的双方的独立,如果这“双方”不具有(诸如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等等的)同一联系而是具有非同一联系,则这“双方”的独立就不是对立而是分立了。其次是对立与同一并存的普遍性。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由于更容易接受(狭义)系统的普遍性而怀疑矛盾的普遍性。当人们把实际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当作(狭义)系统的要素来看待时,当然看不出这样的事物之间会有什么“矛盾”,于是便发问:桌椅板凳、水壶茶杯有什么矛盾?矛盾怎么会是普遍的呢?这正是因为人们既把这些桌、椅、板凳、水壶和茶杯自然而然地当作(狭义)系统的要素来看待却又要从中找出“矛盾”的结果。事实上,只有当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两件构成小系统——矛盾系统时,即当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件与另外一件成为两者构成的小系统(即矛盾系统)中的矛盾要素时,这两个要素的矛盾性便脱颖而出了。当仅仅由桌和椅构成“家具”小系统时,当仅仅由板凳和水壶构成“生活用具”小系统时,当仅仅由水壶和茶杯构成“饮具”小系统时,这些要素的矛盾性就显而易见了。

对立和同一是不可分割的,是并存于事物整体中的、相关联的属性。某种性质的对立存在之处,必定存在相关性质的同一;反之,某一性质的同一存在之处,必定存在相关性质的对立。

矛盾系统

系统性是宇宙世界较之辨证性更为一般的属性,辨证性从属于系统性,是一种特殊的系统性,因此,矛盾系统(简称矛盾)既遵循一般系统规律,又遵循矛盾自身的特殊规律。

一、矛盾的体系运动

矛盾的体系运动是矛盾遵循一般系统规律的表现。矛盾有层次大小之分。大矛盾中包含着小矛盾和小的(狭义)系统,小矛盾中又包含着更小的矛盾和更小的(狭义)系统;大矛盾又被更大的矛盾或更大的(狭义)系统包含着。由此构成了矛盾的体系运动。这象是一个混和着2进制的n进制系统(n>2,自然数),矛盾的体系运动则象是其中与2进制直接有关的部分。

事物的对立同一并存着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事物的“一分为二”、事物的对立同一,泛指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切矛盾。事实上,事物的矛盾有整体和要素之分。规定矛盾事物整体的本质的那一矛盾,即规定一事物的对立同一区别于它事物的对立同一而成为其自身的那一矛盾,应称之为整体矛盾。除此以外,事物内部交织在一起的其余矛盾,是规定矛盾事物内部这一方面或这一阶段区别于那一方面或那一阶段的矛盾,因此应称之为要素矛盾。毛泽东说:“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矛盾论》,《毛泽东选集》1966年横排本第一卷295页)“复杂的事物”就是事物系统。“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的矛盾就是“复杂的事物”这个事物系统的整体矛盾。“复杂的事物”中的各个小事物或“复杂的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是“复杂的事物”这个事物整体的要素。“其他矛盾”就是“复杂的事物”这一矛盾事物系统中的要素矛盾。

矛盾事物的整体矛盾与要素矛盾相互作用,并存于统一的事物系统中。一方面,整体矛盾是矛盾事物对立同一的综合,是贯穿事物始终的;整体矛盾决定矛盾事物对立同一的性质,概括着矛盾事物的一切要素矛盾;整体矛盾决定于各个要素矛盾及其结构(即独立与联系的方式)。另一方面,要素矛盾是矛盾事物对立同一的分类,是仅存于矛盾事物特定方面或特定阶段而非贯穿始终的;要素矛盾概括于整体矛盾之中,遵循着整体矛盾的规定;要素矛盾总是表现着整体矛盾,是整体矛盾的具体化、多样化。

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既是固有的,又是相对的。对于特定的矛盾事物来说,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是确定的;对于无限的宇宙世界来说,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是相对的。一个矛盾事物的整体矛盾对于包含它的更大的矛盾事物来说,它又属于要素矛盾了;一个矛盾事物中的某一要素矛盾对于其包含着的更小的要素矛盾来说,又是整体矛盾了。

矛盾事物的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在事物体系上表现为总体矛盾和局部矛盾,而在事物运动中则表现为贯穿始终的基本矛盾和阶段性的非基本矛盾(阶段矛盾)。

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是比目前人们所熟知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更精准的范畴。对于一个确定的矛盾事物来说,其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是固有的、没有任何依赖的(即所谓“客观”的),因而其整体矛盾既不能“下降”为其要素矛盾、也不能“上升”为另一更大的矛盾事物的整体矛盾;这个矛盾事物的要素矛盾既不能“上升”为其整体矛盾、也不能“下降”为另一更小的矛盾事物的要素矛盾。然而,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可以不断的“上升”、“下降”和“再上升”的,对于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的相对性来说,人们在实践中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既可以从一事物的整体矛盾转入该事物的要素矛盾、使整体矛盾“下降”为新的次要矛盾,也可以从一事物的要素矛盾转入该事物的整体矛盾、使整体矛盾“上升”为新的主要矛盾。必须注意的是,当某一主要矛盾“下降”为新的次要矛盾时,这一“下降”已经将人们的实践活动区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性质的实践活动了,按照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的固有性,这两个不同性质的实践活动存在着整体和要素(或要素和整体)的关系;反之,当某一次要矛盾“上升”为新的主要矛盾时也是如此。

过去,我们只知道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即所谓“知其然”;但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即所谓“不知其所以然”。现在,矛盾的系统性(即矛盾所遵循的一般系统规律)为我们向着“知其所以然”前进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既定的固有性告诉我们,“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一种矛盾是“主要的矛盾”,而哪一种矛盾是次要的矛盾——答案是:整体矛盾是“主要的矛盾”而要素矛盾是次要的矛盾。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的固有性还告诉我们,摆在面前的两个看似都处于激化状态的矛盾,为什么其中的这个矛盾会迅速地上升为主要矛盾而那个矛盾却会下降为次要矛盾——答案是:这个矛盾是整体矛盾而那个矛盾是要素矛盾。例如,在一个民族中原已激化的阶级矛盾面临因外族入侵而正在激化的民族矛盾时,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而阶级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的原因是:民族矛盾在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中是固有地高于阶级矛盾的整体矛盾而阶级矛盾则是包含于民族矛盾之内的要素矛盾。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的相对性告诉我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为什么可以相互转化——答案是:整体矛盾和要素矛盾在宇宙世界中是相对的。

二、矛盾的对立同一

矛盾的对立同一有着自身特殊的规律。

矛盾作为特殊的系统,它总是只有两个要素。任何矛盾都是由对立着的“双方”构成的,宇宙世界不存在“三方”或“多方”构成的“矛盾”。“三方”可以构成三个矛盾,“多方”也可以构成若干个矛盾(即m方可以构成 个矛盾),但是一个矛盾却总是只有两个要素。

矛盾作为特殊的系统,其内部两个要素的相互独立具有对立性,而两个要素的相互联系具有同一性。对立既包含着(诸如整体、要素等)独立的一般性,又包含着(诸如排斥、否定等)对立的特殊性。同一既包含着(诸如层次、结构等)联系的一般性,又包含着(诸如依存、渗透、一致等)同一的特殊性。

矛盾作为特殊的系统,其内部两个要素的相对地位总是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总是有一个处于主要地位的要素规定着矛盾的状态。毛泽东说:“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矛盾论》,《毛泽东选集》1966年横排本第一卷297页)这就是说矛盾的两个要素的地位总是不平衡的,不平衡是绝对的、永恒的,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状态是矛盾存在的基本状态。处于主要地位的要素应称之为矛盾的主要要素,处于次要地位的要素应称之为矛盾的次要要素;矛盾中的主要要素决定矛盾的状态。例如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即官僚阶级利益与资产阶级利益的一致与不一致)就是如此:他们利益的一致与不一致及其特殊的结构决定了这一矛盾是官、资性质(即私权与资本)的矛盾;当不一致占主要地位时或在不一致占主要地位的地方,就表现为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处于激化(斗争)状态,而当一致占主要地位时或在一致占主要地位的地方,就表现为官僚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勾结,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处于缓和(同一)状态。再以事物内部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之间的矛盾为例,当肯定因素处于相对主要的地位而否定因素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时,矛盾表现为兴旺状态,事物处于新兴阶段;反之,当肯定因素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而否定因素处于相对主要的地位时,矛盾表现为衰败状态,事物处于衰亡阶段;事物内部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之间的平衡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其对应的是矛盾的暂时状态,事物处于过渡阶段或相持阶段。

三、矛盾质和量的体系运动

矛盾质的体系运动(即矛盾的质差和质变)存在着反正面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矛盾量的体系运动(即矛盾的量差和量变)存在着对称规律。

诸范畴

对立同一的范畴是非常丰富的,矛盾规律从事物的许多方面表现出来。过去,人类对各种矛盾范畴的认知有着悠久的历史;现在,人们可以在系统法则的指导下,对各种矛盾范畴进行比过去更理性、更“知其所以然”的认知;将来,人们必将凭借新的实践——凭借由自然科学新的伟大成就催生出来的比系统法则更加高级的宇宙法则的指导,对矛盾范畴加以更深刻、更丰富的认知。

矛盾的普遍性决定了每一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诸范畴,借助下图的直观形象,会使得对

 相互交错的矛盾范畴的探讨更易于理解和更加明了,例如,A是B的原因,A'、A"和D"是现实A的可能等等。

一、原因—结果、可能—现实

宇宙世界的系统性决定了事物有原因与结果之分、可能与现实之分,决定了“原因—结果”和“可能—现实”这两双事物的矛盾。原因是一定层次中某一运动的旧事物;结果是同一层次中这一运动的新事物。可能是一定层次某一体系中的周围事物,现实是其中的某一事物本身。

原因是时间顺序的前者,结果是时间顺序的后者。

原因是与结果同一层次的旧事物,如果超出这一层次,原因便是大层次中大结果的“原因之一”或小层次中小原因的结果了。类之,结果是与原因同一层次的新事物,如果超出这一层次,结果便是大层次中大结果的“原因之一”或小层次的小原因的“发展结果”了。

原因是与结果同一运动的旧事物,如果超出这一运动,原因既是旧运动的结果,又是新运动的间接原因;类之,结果是与原因同一运动的新事物,如果超出这一运动,结果既是旧运动的间接结果,又是新运动的“原因”。

宇宙世界是一个运动的整体,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宇宙世界是无限可分的和无限延伸的,事物的“极始”原因和“终结”结果都是宇宙世界本身——这是因为:包括“极始”原因事物和“终结”结果事物在内的一切事物都深含着元的属性,当事物的系统性和矛盾性都被剥离后,元的属性就会显现,而“极始”和“终结”恰恰是对事物(狭义)系统性和矛盾性的统统剥离。宇宙世界的相对稳定独立决定了相差较大层次或较远运动的原因和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宇宙世界的绝对发展联系决定了“没有”因果关系的原因和结果是有因果关系的,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可能是空间维的多样者,现实是空间维的唯一者。

可能是与现实同层次体系的周围事物,如果超出这一层次体系,“可能”便是另一大层次体系中大现实的“可能之一”或者现实内部小现实的“不可能”了。类之,现实是与可能同层次体系的某一事物,如果超出这一层次体系,现实便是另一大层次体系的大可能的“现实之一”、“可能之一”或现实内部又会分化出小的可能、小的现实了。

宇宙世界是一个体系的整体,有可能必有现实,有现实必有可能;宇宙世界的无限可分和无限延伸决定了事物的无限可能和无限现实都是宇宙世界本身。宇宙世界的相对分类独立决定了相差较大层次或较远体系的可能和现实是“不可能的”和“不现实的”,“不”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宇宙世界的绝对综合联系决定了上述“不可能的”可能和“不现实的”现实,是可能的和现实的,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宇宙世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一事物相对于包括若干个周围事物的大事物体系来说,一个是现实事物本身,其余都是可能。人们常常据此推演逻辑矛盾,以纠正对事物的错误认识。一事物相对于只包含另一个周围事物的(矛盾)大事物体系来说,一个是现实事物本身,另一个是仅有的可能,人们便以“排中律”的形式运用逻辑矛盾。

二、必然性—偶然性、现实性—可能性

宇宙世界的系统性表现为无限延伸(或无限可分)的层次性,这决定了无论是原因还是结果、也无论是现实还是可能,事物总是包含着“必然性—偶然性”和“现实性—可能性”这两个矛盾。

事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本身(运动层次)相对于宇宙世界无限延伸(或无限可分)的运动层次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性。事物的必然性是事物相对于事物本身(层次)的运动以及事物内部的要素运动(即阶段)或更低层次的小事物运动所表现出来的确定不移的属性,是矛盾的一个方面;事物的偶然性则是事物相对于高层次或更高层次的运动表现出来的不确定的属性,是矛盾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表述为:事物整体相对于事物整体本身的运动或事物要素运动是确定不移的,存在着必然性;事物要素相对于事物整体的运动或更高层次的事物运动是(在整体或更高层次的范围内)不确定的,存在着偶然性;事物的必然性和事物的偶然性对立同一于事物之中。可见,同样相对于事物的整体运动,事物的整体(运动)本身是确定不移的、必然的,而事物的要素(运动)是(在事物整体运动范围内)飘忽不定的、偶然的。例如“(得)西瓜”这个事物(运动)相对于“种西瓜得西瓜”或“种无籽西瓜得无籽西瓜”这两个与事物(运动)同层次或较低层次的运动来说,是确定不移的、必然的,表现出它的必然性(“种无籽西瓜得西瓜”同样是确定的、必然的);而“(得)西瓜”这个事物(运动)相对于瓜农们“种瓜得瓜”或地球上“春华秋实”这两个比事物(运动)层次高或更高的运动来说,是(在“瓜”或“实”的范围内)不确定的、偶然的,表现出它的偶然性。可见,同样相对于“种西瓜得西瓜”这一事物运动来说,“西瓜”这个事物整体表现出必然性,而“大西瓜”、“小西瓜”“长一点的西瓜”、“圆一点的西瓜”等等事物要素(在西瓜范围内)表现出偶然性。

绝对夸大宇宙世界的必然性或绝对夸大宇宙世界的偶然性都是不成立的。当一部分人们似乎可以顺着宇宙世界的无限可分将“所有的偶然”演算成必然时,另一部分人们似乎也可以顺着宇宙世界的无限可分在刚刚完成的必然之下预见出新的偶然,可见,“最小的必然”总还是要娶“最小的偶然”为妻。如果有人找到了“真正最小的偶然”并即将把它演算成必然时,那他一定是到达了宇宙世界的不可分处,他即将与一个顺着宇宙世界的无限延伸蹬着“最大的必然”拿到了“真正最大的偶然”的冒冒失失的家伙撞在一起;他如果把“真正最小的必然”演算出来,则会立刻与“真正最大的偶然”强烈地吸在一起、融合在一起。这是因为“真正最小的必然”与“真正最大的偶然”都是被剥离了(狭义)系统性和矛盾性的事物,这样的事物只具备元的属性。

事物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是事物本身(体系层次)相对于宇宙世界无限延伸(或无限可分)的体系层次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性。事物的可能性是事物相对于高层次或更高层次的事物体系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事物的现实性则是事物相对于事物本身(层次)的体系以及事物内部的要素体系(即方面)或更低层次的小事物体系表现出来的确定性。也可以表述为:事物要素相对于事物整体体系或更高层次的体系是不确定的,存在着可能性;事物整体相对于事物整体体系或内部要素体系是确定不移的,存在着现实性;事物的可能性和事物的现实性对立同一于事物之中。可见,同样相对于事物的整体体系,事物的整体本身是确定不移的、现实性的,而事物的要素是(在事物整体范围内)飘忽不定的、可能性的。例如“瓜” 这个事物相对于“瓜”本身或“西瓜”这两个与事物同层次或较低层次的体系来说,是确定不移的、现实的,表现出它的现实性(“西瓜也是瓜”同样是确定的、现实性的);而“瓜”这个事物相对于“农作物”或“植物”这两个比事物层次高或更高的体系来说,是(在农作物范围内或植物范围内)不确定的、可能的,表现出它的可能性。

三、本质—现象、内容—形式

宇宙世界的系统性以其无限层次的事物的质和量决定了事物总是包含着“本质—现象”和“内容—形式”这两个矛盾。

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的质——即事物系统整体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它是矛盾的一个方面。事物的现象则是事物的外部结构,它是矛盾的另一个方面。只有本质没有现象的所谓“事物”和只有现象没有本质的所谓“事物”都是不存在的。绝对脱离现象的“纯本质”、“绝对本质”和绝对脱离本质的“纯粹现象”、“绝对标准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对于事物的本质来说,其现象是与其它事物本质之间的。这种通过事物的现象与事物的本质相连的其它事物应称之为表现对象。本质是现象的内在根据,表现对象是现象的外在依托,这两者共同决定着现象;现象是本质的外衍,它和表现对象共同表现着本质。

本质和表现对象共同决定着现象。帝国主义的本质决定了它的现象是侵略和战争以及最终失败,世界人民也决定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的最终失败。对于某一事物来说,其本质决定了事物与不同的表现对象之间会有不同的现象,而不同的表现对象之间的关系则决定了这一事物的不同现象之间的关系。事物本质的运动决定了它与宇宙世界中呈体系运动的无限多样的表现对象之间会有无限多样的现象;表现对象的体系运动决定了事物现象的诸如层次、片面、多变、流动等等体系性和运动性,而一些表现对象的对立则决定了事物与之相应的现象之间的对立,这大概也正是世间真象和假象的来历。正是事物周围那些相差180°的两个表现对象之间的对立,造成了事物真象和假象的对立。爱好和平的世界人民与帝国主义的战争机器之间的对立,部分地决定了帝国主义对世界人民高唱和平赞歌的假象和对其战争机器灌输威胁论的真象。公众与贪腐的对立部分地决定了贪腐者公开廉洁的假象和背地里贪腐的真象。

现象和表现对象共同表现着本质。“吃草”是羊和草之间的现象,它表现着羊的一些本质;“被狼吃”则是羊和狼之间的现象,它表现着羊的另一些本质。“吃树顶上的嫩叶”是一种动物和树顶上的嫩叶之间的现象,它表现着这种动物的一些本质;“被狮子吃”则是这种动物和狮子之间的现象,它表现着这种动物的另一些本质。因为“树顶上的嫩叶”不同于“草”,“狮子”也不同于“狼”,所以这种动物不是羊而是长颈鹿。可见,“草”和“狼”、“树顶上的嫩叶”和“狮子”这些表现对象也参与了对羊或长颈鹿的表现。

本质和现象是有层次的。一事物的本质相对于包含它的大事物来说,只是这个大事物中的一个要素的质——它是大事物内容的一部分。一事物的现象相对于包含它的大事物来说,只是这个大事物中的一个要素与其它要素之间的结构——它是大事物形式的一部分。

对于一事物的现象来说,其本质是唯一的;相对的。事物的本质相对于现象另一端的表现对象的本质而存在,宇宙世界的本质相对于具体事物的本质而存在。

对于一事物的本质来说,其现象是多样的。在包含若干事物的大事物的范围内,事物的现象是有限的,它以大事物的范围为限;在宇宙世界中,宇宙世界的无限性决定了事物现象的无限多样。直接现象是事物外部的直接结构,间接现象则是事物外部通过它事物的间接结构。人们通过对有限现象的观察能认识一部分本质,这是对本质认识的绝对性;人们通过对现象的不断观察会不断丰富和修缮对本质的认识,这是对本质认识的相对性。这种绝对和相对的对立同一以及现象的无限多样决定了人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上升和不可穷尽。

总之,把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从表现对象及其连带的整个宇宙世界系统的活体上切割下来放进研究室去进行孤立的研究,就会盲人摸象,莫衷一是。而把事物的本质和现象放回到宇宙世界系统的有机整体中去进行全面的研究,从而承认表现对象对现象的决定和对本质的表现,这是系统辩证法比以往的辩证法更加理性之处。

事物的内容是事物内部各要素的质简单相加的总和,是矛盾的一个方面。事物的形式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全体结构,是矛盾的另一个方面。事物的内容和事物的形式是事物内部基于量的整体的两个矛盾方面;内容和形式的实质区别是(各要素)质的总和与(各要素)结构的全体之间的区别,是类似于数学上组合与排列的区别,是类似于物理上的标量与矢量的区别;内容和形式是同一于事物整体的、不可分割的。

内容不等于本质,但与本质是相通的。内容是事物统一于内部的,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外部的;内容是总和的质,本质是整体的质,二者都属于质。形式也不等于现象,但也是与现象相通的。形式是事物内部的全体,现象是事物外部的单体;形式是内部结构,现象是外部结构,二者都属于结构。

事物的内容和形式共同决定着事物的本质,进而部分地决定着事物的现象。

内容和形式的平衡与事物的本质独立相对应,而内容和形式的不平衡则与事物的本质联系相对应。在体系上,事物的内容和形式的相对平衡使事物相对于其它事物存在着分类;而内容和形式的不平衡使事物与其它事物的本质区别缩小、直至综合成其它事物,构成宇宙世界的事物体系。在运动中,事物的内容和形式的相对平衡使事物相对于新旧事物保持着稳定;而内容和形式的不平衡使事物的本质向新事物靠拢、直至发展成新事物,构成宇宙世界的事物运动。在体系上,空间的可逆性决定了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平衡是可逆的,由于没有新旧之分,内容相同而形式不同的事物和内容不同而形式相同的事物都可以稳定地存在。例如内容相同的文艺作品即可以是小说形式、也可以是电影形式,而小说形式或电影形式都可以结合不同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的平衡与否决定着艺术作品的优秀与拙劣。在运动中,时间的不可逆性决定了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平衡是不可逆的,由于有新旧之分,内容相同而形式新旧不同的事物和内容新旧不同而形式相同的事物都不可能稳定地存在。至于同一内容的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会采取不同的形式,其实质是事物的“同一内容”被分成了不同阶段的不同小内容、“不同的形式”即是不同小事物的形式。在运动中,新内容而旧形式的事物和旧内容而新形式的事物都不会稳定地存在,只有旧内容与旧形式相对平衡的旧事物曾经稳定地存在而具备新内容与新形式相对平衡的新事物将会稳定地存在。可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是其“发展要求”对“改变和选择”的决定,是经过人的主观努力的“决定”、能动的“决定”,而不是自然而然的决定、机械的决定。在新内容抖落旧形式从而与新形式一起树立新平衡的过程中,旧形式总是不会跟随旧内容一起自动倒下,“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选集》1028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7月横排本)

内容和形式是有层次的。一事物的内容对于包含着它的大事物或更大事物来说,是大事物或更大事物的一部分内容。一事物的形式对于包含着它的大事物或更大事物来说,是大事物或更大事物的一部分内容;而对于包含于它的小事物或更小事物来说,它形式的一部分是小事物或更小事物的现象(直接现象或间接现象)。

对于一个确定的事物来说,其内容是唯一的;其形式是多样的。相对于有限的要素,事物的形式是有限多样的;相对于无限的小要素、更小的要素和更小更小的要素……,事物的形式是无限多样的。

四、整体—要素、整体—结构、要素—结构

“整体—要素—结构”是系统的范畴,而“整体—要素”、“整体—结构”和“要素—结构”却分别是三个矛盾的范畴。第一,整体和要素的矛盾是简单加和与简单分解的矛盾。一方面,在任何“整体和要素”的具体事物中都存在着明显的简单加和与简单分解的矛盾,这就象每个小学生都懂得的加减、乘除这些逆运算一样的简单明了。简单加和否定简单分解、简单分解否定简单加和;没有简单加和就没有简单分解,没有简单分解也就没有简单加和。另一方面,为什么任何“整体和要素”的具体事物都存在着一种不可简单加和与不可简单分解的属性呢?这是因为还有一个“结构”在作怪。一但加入“结构”,就是“整体—要素—结构”这三个要素了,就出现了系统的性质。正是由于“整体—要素”的矛盾背后总是横跨着一个“整体—要素—结构”的系统背景,所以任何表面上呈现为“整体和要素”的具体事物在本质上都存在着超出矛盾性的不可简单加和与不可简单分解的属性——系统性。“不可简单加和”与“不可简单分解”是分立的而不是对立的,“不可简单加和”既不否定“不可简单分解”,“不可简单分解”也不否定“不可简单加和”。例如在数学上,带有一定权数的加和既不是不带权数的分解的逆运算、也不是带有另一种权数的分解的逆运算;虽然带有一定权数的加和是带有同样权数的分解的逆运算,但这种相同的权数又使问题归回到简单加和与简单分解的意义中去了。第二,整体和结构的矛盾是本质、内容与现象、形式元素的矛盾,是事物内外质与事物内外系统方式的矛盾,是事物基于质的属性和基于量的属性之间的矛盾。第三,要素和结构的矛盾是联系主体和联系方式的矛盾。一方面,各个联系主体总是以一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而各种联系方式也总是联系着相应的联系主体;另一方面,在“联系主体和联系方式”中,对“联系主体”的肯定等同于对“联系方式”的否定,反之,对“联系主体”的否定又等同于对“联系方式”的肯定。

长期以来,“整体—要素”、“整体—结构”和“要素—结构”这三个矛盾范畴缠结在一起,干扰了哲学家的视线,以至于把“整体—要素—结构”的系统范畴也塞入上述矛盾范畴,使这种所谓的“矛盾范畴”复杂化、繁琐化,降低了其哲学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2 肯定—否定规律

肯定和否定是矛盾的存在形式,肯定和否定规律是宇宙世界中事物基本的矛盾规律。宇宙世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是独立于宇宙世界之中的,它与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有着对立性;同时,宇宙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也都联系于整个宇宙世界之中,它与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有着同一性。这样,宇宙世界中的各个事物都与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构成了一个基本的矛盾——肯定和否定的矛盾。

肯定和否定是宇宙世界寓于各个事物中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事物”具有肯定性,确立着自己存在的范围和过程;“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具有否定性,不允许任何“事物”无界限和无起止地存在。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是宇宙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肯定性”和“否定性”都是包容于宇宙世界之中的,是宇宙世界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宇宙世界”赋予了每一事物存在的必然性(肯定性)以及存在的有限性和暂时性(否定性),使得每一事物既会存在但又不能无限地延伸和无起止地存在。其实,脱离于各事物之上的“宇宙世界”是不存在的,由脱离于各事物之上的“宇宙世界”赋予事物某种特性是不合逻辑的。实际上,由无数事物联系而成的宇宙世界,其肯定和否定的本性是寓于每一事物之中、通过每一事物表现出来的。

肯定和否定是并存于每一事物之中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必然的理由,并且这种理由是唯一的、是独立于宇宙世界之“中”的,这是蕴藏于事物自身的肯定所在。宇宙世界是没有“边缘”、“开始”和“结束”的,任何事物的范围都不可能企及宇宙世界的“边缘”,任何事物的起止也都不可能企及宇宙世界的“开始”和“结束”,即,任何事物都是存在于宇宙世界之“中”的,都是有限的和暂时的,这是蕴藏于事物自身的否定所在。可见,只包含肯定而不包含否定的“事物”(即从来就有并永恒不变的“事物”)和只包含否定而不包含肯定的“事物”(即从来就没有存在理由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肯定和否定规律是关于质的矛盾(或矛盾着的质的)规律。任何事物都是以其质独立并联系于宇宙世界之中的,因此,事物的肯定和否定是其质的肯定和否定。

肯定和否定规律是矛盾着的质的体系运动规律。任何系统都是体系的运动和其质、量的并存,因此,任何系统也都是其质的体系运动和其量的体系运动的并存。矛盾作为一种特殊的(即只有两个要素的)系统,它是矛盾的体系运动、矛盾质和矛盾量的并存,因此,任何矛盾都是矛盾着的质的体系运动和矛盾着的量的体系运动的并存。矛盾着的质的体系运动与非矛盾质的体系运动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表现为鲜明的肯定和否定;矛盾着的量的体系运动与非矛盾量的体系运动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所表现出来的对称性。

一、矛盾的质差规律

矛盾质的体系即矛盾的质差,可暂称之为反正面。

构成矛盾质差的事物,其反面的反面是正面(即事物本身),这就是矛盾的质差规律。

由于空间维所具有的多维性和可逆性,构成矛盾质差的事物,其反面具有多样性和相对性。以三维空间为例,事物的反面具有上下左右前后的多样性和上下左右前后的相对性。

二、矛盾的质变规律

矛盾的质的运动,即矛盾的质变,就是人们常说的“否定”;矛盾的质的运动规律,即矛盾的质变规律,就是人们常说的“否定之否定” 规律。人们以往常说的“否定”是狭义的否定,它仅仅指矛盾的质变而不包括矛盾的质差;并且这个“否定”还混合着两种含义:作为名词的“除事物以外的那部分宇宙”和作为动词的“事物质变”。这里仍沿用狭义的否定来探讨质变的规律性;并且,究竟是作为名词还是作为动词,视语境而定。

1、否定之否定规律

凡物有生即有灭,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和灭亡,“产生”和“灭亡”对于任何事物来说都是不能单独存在的。任何事物,只要它不是从来就有的,只要它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产生”,那么,它就一定存在着相关意义上的“灭亡”。任何事物,只要它不是永恒不变地存在下去,只要它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灭亡”,那么,它就一定曾经存在着相关意义上的“产生”。事实上,只有产生没有灭亡的所谓“事物”和只有灭亡没有产生的所谓“事物”都是不存在的,这样的所谓“事物”要么是人们的臆想,要么是人们忽略了它的产生或误判了它的灭亡。

就某一特定的质来说,相关意义上的否定总是有两次 ,确立这一质的否定可称之为一次否定,而消灭这一质的否定则可称之为二次否定。这也就是说,宇宙世界的任何否定都存在着逆否定,宇宙世界中相关意义的否定总是有两次——一次否定和二次否定(即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由于任何事物的质都不是永恒的,都要发生变化,都要发生最后的、彻底的、矛盾性的变化,所以在发生确立一定事物的质的否定之后,总是会发生消灭这一质的逆否定。由于任何否定都是旧质的灭亡和新质的产生的统一,所以“否定”、“逆否定”、“一次否定”和“二次否定”都没有绝对的意义,都是对于一定的质而言的,都是相对的。

宇宙世界中经历相关意义上的两次否定之后,其第三阶段的事物总是与第一阶段的事物有着一定的类同。由于以往的辩证法都是把事物从宇宙世界中“拿出来”说明这种类同的,因此都没能较精准地说明这种类同。当把事物“放回到”宇宙世界中去以后(见下图),我

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事物都是存在于宇宙世界的两次相关意义的否定之间的——一次否定使它产生出来,二次否定使它灭亡掉。因此,

相关意义的两次否定总是使宇宙世界分成了两部分:某一事物和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图中的圆形阴影部分和其它非阴影部分)。因为某一事物产生以前(即第一阶段)的那些事物和这一事物灭亡以后(即第三阶段)的那些事物同属于 “除其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

 所以某一事物产生以前(即第一阶段)的那些事物和这一事物灭亡以后(即第三阶段)的那些事物存在着一种类同—— 一种基于宇宙世界的统一性的类同,一种基于前后两次否定之间的事物的特殊本质的类同,一种否定的类同。可见,尽管这种类同的现象往往表现为某种形式上的和回归式的,但这种类同的实质不是模模糊糊的“某种”、“形式上”、“回归式”的。

虽然宇宙世界中否定的意义千差万别,有着特殊性,但是相关意义的两次否定(即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却普遍地具有上述规律。那种认为“否定”有着特殊性,因而事物有时经过一个周期后可以向它事物转化、甚至认为“否定之否定”也可能被中断的观点,要么忽视了特定的两次否定的相关意义——把与特定否定非相关的另一否定看成了特定否定的二次否定,要么,则机械地看待第三阶段与第一阶段的类同,把不同意义的类同看成了不类同。

总之,由于时间维所具有的一维性和不可逆性,构成矛盾质变的事物,其否定具有新旧性和绝对性。事物的否定具有先后的新旧性和先后的绝对性。事物的否定分为先于它、曾经孕育它的旧事物和后于它、取代它的新事物;事物的否定不可逆转。

2、形核长大规律

如果说否定之否定规律定性地揭示了由宇宙世界固有的系统性所决定的事物质变的结果,那么,形核长大规律则将定量地揭示出由事物质变“动力学定律”所得出的事物质变的过程。

质变过程第一定律:事物质变的动力普遍而永恒地存在着。事物质变的动力来自于其肯定方面与(新、旧)否定方面的差距;事物肯定和否定之间的差距从不等于零,事物质变的动力也从不等于零。

质变过程第二定律:事物质变的动力与其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差距成正比。事物产生的动力来自于事物与旧事物的差距,差距越大,则事物产生的动力越大,差距越小,则事物产生的动力也越小;事物灭亡的动力来自于事物与新事物的差距,差距越大,则事物灭亡的动力越大,差距越小,则事物灭亡的动力也越小。值得注意的是,事物肯定和否定之间的差距是由事物内部所拥有的“落后”和“先进”这两个方面所决定的而不是单单由一个方面决定的,也就是说,既不是拥有“最先进”否定方面的事物质变的动力最大,也不是含有最“落后”肯定方面的事物质变的动力最大,而是其内部“先进”和“落后”之间差距最大的事物具有最大的质变动力。

质变过程第三定律:在事物的内部,事物质变的动力不均一、不平衡;动力大的局部将首先质变,形成一些新事物核心;事物的质变由新事物核心的增多和长大来实现整体完成。

总之,由于事物肯定与否定的差距不同,事物质变的动力也不同;事物的质变总是首先在事物质变动力较大的局部产生,形成一些核心,然后由核心的增多和长大来实现整体完成。这就是形核长大规律。不但象社会主义的确立这种人类社会形态的质变会呈现这种规律,即使是钢的淬火,这种常常在一瞬间完成的事物质变,其内部组织也经历形核、长大直至完成的过程。

3 对称规律

对称是宇宙世界所固有的本性,它寓于每一事物之中。

就事物的整体和外部而言,事物的肯定(即事物本身)与其否定(即除事物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的并存具有一定的对称性。这种对称性是建立在宇宙世界的统一性和具体事物的特殊本性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之上的,它表现为除事物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关于事物本身的对称,即否定关于肯定的对称。在体系上,事物的“反面—正面—(其它)反面”表现出一定的对称性;在运动中,宇宙世界的“否定—肯定—(新的)否定”也表现出这种对称性。

就事物的内部而言,事物要素的肯定与其否定的并存,也存在着这种对称性。

对称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规律”,它是要素的肯定和否定、要素的要素的肯定和否定以及更小的要素的肯定和否定综合而成的规律。事物整体和要素是相对的,事物内部的要素作为小事物,也同样有着其肯定和否定。更进一步,小事物中更小的事物也同样有着其肯定和否定。这样,事物内部的一系列小事物和更小的事物的肯定和否定已经不再仅仅有着肯定和否定的规律性了,它们包含着超出于肯定和否定规律之外的规律性了——它们构成了对称的规律。事物内部小事物的“否定—肯定—(重新)否定”似乎还只是肯定和否定规律在事物内部的表现,其对称性表现得还不明显。但是当我们的视野扩大到小事物中更小事物的肯定和否定之后,事物内部的小事物和更小事物的“否定—(小)否定—(小)肯定—(小重新)否定—(重新)否定”则表现出明显的对称性了。

对称规律是关于量的矛盾规律,确切地说,对称规律是矛盾事物的量的体系运动规律。事物内部的小事物和更小的事物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是事物的量。因此,由它们的一系列肯定和否定构成的规律是事物量的矛盾规律而不再是质的矛盾规律了。事物内部的体系和事物内部的运动就是事物量的体系运动,因此也可以说,由事物内部的一系列肯定和否定构成的对称规律是事物量的体系运动规律。

对称规律既然是矛盾(着的)量的体系运动规律,因而它必定分为两个方面:量差(即量的体系)规律和量变(即量的运动)规律。

一、量差(即量的体系)规律

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方面构成的,事物内部由诸多方面构成的体系,我们称之为量差。

在事物的内部,方面的肯定和否定以及方面中小方面的肯定和否定(即矛盾性的量差)存在着对称性的规律。它表现为“(某方面的)否定—(某方面中小方面的)小否定—(某方面中小方面的)小肯定—(某方面中小方面的重新)小否定—(某方面的重新)否定”。

但是,由于空间维的可逆性,这种对称性(至少在目前是)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二、量变(即量的运动)规律

任何事物都是要经历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阶段的,事物内部由各种各样的阶段构成的运动,我们称之为量变。

在事物的存在过程中,阶段的肯定和否定以及阶段中小阶段的肯定和否定(即矛盾性的量变)存在着对称的规律。

在以往的人们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事物内部矛盾性的量变是存在着一定的对称性的。首先,以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人们,事物的“发展”是“波浪式的前进”。它告诉人们,事物总是从波谷A出发,经过一次否定而到达波峰B,经过二次否定而“回到”新的波谷A′。我们可以看出,在事物存在的过程中,在事物从成熟走向灭亡的转折波峰B前后 ,形成了一个对

 称的过程 。即从A到A′的过程中,在B的前后存在着A a b c和c′b′a′A′的对称过程。其次,以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人们,事物的发展总是经历三个“阶段”和两次否定,事物经过二次否定以后的“第三阶段”总是与“第一阶段”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类同”。在事物的存在过程中,小事物的“第三阶段”与“第一阶段”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类同”;小事物中更小的事物的“第三阶段”与“第一阶段”也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类同”。即在事物B中 ,小事物b

的第三阶段 a′与第一阶段a有着“形式上的类同” ;小事物中更小的事物b1的第三阶段a1′与第一阶段a1也有着“某种形式上的类同”。这样,在事物的存在过程中,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发展阶段构成了一个具有对称性的过程。即在B中,小事物和更小更小的事物a 、a1 、b1、a1′、a′构成了a a1 和a1′a′关于b1的对称过程。再其次,在以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描述的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中,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发展阶段的肯定和否定也同样显示出一定的对称性。

总之,事物存在过程中由内部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大小阶段的肯定和否定构成的事物的量变不仅仅具有事物的质变那种单一的肯定和否定规律,而且更主要的是它具有发展中的对称的规律性。

一、事物的对称中心——核心小事物或转折事物

事物的对称中心是事物内部的核心小事物,也可以称之为转折事物。事物从产生到灭亡的过程是其存在的理由从产生到消失的过程。事物的内部充满着小事物,但只有一个或一类小事物是与事物存在的理由密切相关的,这个或这类小事物的质差和质变会带来事物存在理由的体系运动,这个或这类小事物就是事物的核心小事物或转折事物。核心小事物或转折事物在事物体系上表现为转折方面,在事物运动中则表现为转折阶段。

总之,事物量的体系运动总是在事物内部呈现出关于其核心小事物(转折事物)的对称。

第八章  唯物论

1 物质

茫茫宇宙世界,景象万千,这是宇宙世界存在形式的多样性所致。这千差万别的存在形式有没有共有的本质内容呢?有,至少在目前看来宇宙世界是统一的。目前已知的共有本质的内容是什么?是“物质”。我们已经懂得了宇宙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是物质的”——这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然而,人们目前却没有按照这个彻底的唯物主义去定义“物质”和“意识”。

关于物质,列宁说道:“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128页)根据列宁的论述,目前的人们把物质定义为不依赖于意识而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

关于意识,目前的人们将它定义为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或者说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

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当人们把物质定义为不依赖于意识而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时,当人们把意识定义为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时,人们都用到了“客观存在”一词,都用到了“客观存在”这个范畴(或概念)。这前后的两个“客观存在”相同吗?第二个问题是,当人们说“世界是物质的”时候,当人们说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的时候,人们都用到了“物质”一词,都用到了“物质”这个范畴(或概念)。这前后的两个“物质”相同吗?

如果这前后的两个“客观存在”是相同的,那么,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而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意识又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则我们必然得出两个结论:要么由于宇宙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不仅仅是客观存在,还必须包括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要么,意识是客观存在之外的,不属于物质之列。

如果这前后的两个“物质”是相同的,那么,“世界是物质的”,意识又是对“物质”的反映 ,则我们也必然得出两个结论:要么世界不仅仅是物质的,还必须是意识的;要么,意识是世界之外的(甚至有可能凌驾于世界之上)。

意识决不能既只在物质之中又只在物质之外,意识也不能既只在世界之中又只在世界之外。因此,目前定义物质的“客观存在”不同于定义意识的客观存在;标志着宇宙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物质”不同于定义意识的“物质”。

定义“物质”的“客观存在”与定义意识的客观存在有着怎样的不同呢?原来,人们定义意识时用的客观存在只是定义物质时用的“客观存在”中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名副其实的、客观的存在,客观存在是它的专用名词。除了这部分名副其实的客观存在以外的那部分存在,即意识,我们应该为之规定一个专用的名词,将其称之为主观存在。意识(即主观存在)的形式和特点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但意识的本质不是“映象”,而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是主观存在。意识是通过实践与客观存在联结在一起的、由客观存在所决定且对客观存在起能动作用的一种存在。

人们定义“物质”时所用的“客观存在”是什么呢?人们定义“物质”时所用的“客观存在”应该是指包括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人类已知的一切存在,或简称存在。

标志着宇宙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物质和目前人们定义意识时所用的“物质”有着怎样的不同呢?原来,目前人们定义意识时所用的“物质”只是标志着宇宙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物质中的一部分,即除意识以外的那一部分物质。我们应该为这一部分物质规定一个专用的名词,将其称之为客观物质。同样,除了客观物质以外的那部分物质,即意识,我们应该将其称之为主观物质。意识(即主观物质)的形式和特点是客观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但意识的本质不是“反映”,而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是主观物质。意识是通过实践与客观物质相联结而为客观物质所决定且对客观物质起能动作用的一种物质形式。

物质是什么呢?

人们目前对物质的定义显然是不确切的。人们目前定义的不是物质,而是客观物质。如果把客观物质看成“物质”,甚至认为“物质”这个宇宙世界的唯一本原还有什么对立物的话,则“世界是物质的”便成了一句空话。

首先我们应该懂得,物质是标志一切存在的哲学范畴。从宇宙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出发,恩格斯指出:“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6页)恩格斯这里所说的物质“这个概念”,就是哲学范畴的物质。“物质是各种具体实物的共性,物质范畴是从各种具体实物抽象概括出来的普遍的哲学概念。”(李秀林、王于、立淮春主编《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4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值得注意的是,“总和”是不能丢掉任何东西的,“各种具体实物”必然包括意识这种主观物质形式在内,否则,意识就会成为外在于物质的东西而游离于宇宙世界之外。

其次我们应该懂得,物质具有不依赖性和系统性。

物质具有不依赖性,这在列宁对物质的论述中已经说到了。“客观”包含着两种含义,一是与“主观”相对,表示主观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二是指宇宙世界的物质不依赖性。长期以来,“客观”所包含的这两种含义没有被人们严格地区分开来,以至于把除主观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与不依赖性等同起来,得出了混乱的结论。列宁在论述物质时所说的“客观”,应该是指宇宙世界的物质不依赖性,而不是指除主观以外的那部分宇宙世界;列宁所说的“客观实在”的真正含义应该理解为“具有不依赖性的(一切)存在”,而不应该被理解为仅仅是指除主观存在以外的客观存在。物质是不依赖任何东西而存在的,如果从宇宙世界无限多样的一切具体存在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内容还要依赖什么的话,则只能说明它还不是从一切具体存在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它至少丢掉了一样东西,即所谓的依赖物。

物质的不依赖性是对“从宇宙世界一切具体存在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内容”而言的。而物质的一种具体存在形式依赖于另一种具体存在形式是不足为怪的,它并不说明物质具有依赖性,它属于物质的一种具体存在形式与另一种具体存在形式之间的联系方式。例如:主观物质对客观物质的依赖和主观物质对客观物质的反作用,便是主观物质这一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和客观物质这一物质的另一具体存在形式之间的联系方式。主观物质不是什么神秘的、至高无上的东西,它与客观物质的联系方式除了其特殊性以外,也和物质的其它具体存在形式之间的联系方式一样,不是什么神秘和至高无上的东西。主观物质的物质不依赖性告诉我们,意识这种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是宇宙世界发展变化中的必然产物,将来还必将发展到更高级的形式中去。再例如在客观物质中,动物对食物的依赖和对食物地制约;在主观物质中,哲学对自然科学的依赖和对自然科学的指导,都是物质中的一种具体存在形式和另一种存在形式的联系方式。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物质除了具有不依赖性以外,还具有系统性。所谓系统性,就是相对独立性和普遍联系性的并存。物质的相对独立性使宇宙世界表现为多样的要素;物质的普遍联系性使宇宙世界表现为统一的整体。正是物质的相对独立性的存在,为物质的普遍联系提供了存在的前提。物质只有具备相对的独立,才能具有普遍的联系。正是物质的普遍联系,使物质的各种具体存在形式之间及其内部联系起来。

物质是从运动着的体系中抽象出来的,它同时具有运动性和体系性。物质的相对独立有两种基本存在形式,一种是相对稳定独立,另一种是相对分类独立;物质的普遍联系也有两种基本存在形式,一种是普遍发展联系,另一种是普遍综合联系。在宇宙世界,物质的一切存在形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时间这种基本存在形式也是如此(有科学依据表明160亿年以前和460亿年以后的时间形式不同于我们现在的时间形式)。物质的新存在形式取代旧存在形式的一种含义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有新旧之分。这说明,物质的任何存在形式都相对稳定地处于旧存在形式和更新的存在形式中间,都相对地独立于一连串的存在形式中间,这就是物质相对独立的一种基本形式——稳定。在宇宙世界,物质的一切存在形式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从而构成了唯一的宇宙世界整体,而不是“今天一个宇宙世界、明天一个宇宙世界”。物质的新存在形式取代旧存在形式的另一种含义是:物质的一切新旧存在形式之间普遍存在着联系。这就是物质普遍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发展。相对稳定独立和普遍发展联系并存与运动。在宇宙世界,物质的存在形式在任何时刻都是多种多样的,从来就不存在只有一种物质存在形式的“寂寞时刻”。任何时刻,物质的存在形式都是分门别类的、彼此相对独立的,这就是物质相对独立的另一种基本形式——分类。在宇宙世界,任一时刻下多种多样的物质的存在形式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从而构成了唯一的宇宙世界整体,而不是“这里一个宇宙世界、那里一个宇宙世界”。在任一时刻下,物质的各种各样的存在形式都是联系着的,这就是物质普遍联系的另一种基本形式——综合。相对分类独立和普遍综合联系并存与体系。物质的运动性是系统性的一个方面,是时间系统性;物质的体系性是系统性的另一个方面,是空间系统性。

总之,物质是没有任何依赖并系统地存在着的一切存在。换言之,物质是从一切具体存在中抽象出来的哲学范畴;它没有任何依赖,呈体系地运动着。

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客观物质对主观物质的决定作用和主观物质对客观物质的能动作用,表现为客观物质的可知性和主观物质的可拟性。

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之间的决定作用和能动作用是我们所熟知的。

怎样认识客观物质的可知性和主观物质的可拟性呢?客观物质是物质的一部分具体存在形式,主观物质是物质的另一部分具体存在形式,“客观”和“主观”相对地独立着,同时又普遍地联系着。一方面,这种联系表现为客观物质的可知性。那些与主观物质建立了直接联系的客观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便是我们所说的“已知”;那些通过“已知”尚与主观物质暂时处于间接联系的客观物质,便是我们所说的“未知”。不和主观物质发生任何联系的客观物质形式是没有的,也就是说,永恒的、绝对的“未知”是不存在的。“已知”既不是单纯绝对的,也不是单纯相对的,而是绝对和相对的同一体。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直接联系的事实告诉我们,“已知”具有绝对性的一面;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的间接联系以及这种间接联系通过实践向直接联系的不断转化则启示我们,随着一些“未知”不断转化成“已知”,原有的“已知”连同新转化来的“已知”一同变成了“新已知”,不断更新着的“已知”具有相对性。客观物质的永恒运动和无限体系决定了“未知”的无穷无尽,主观物质的永恒运动和它与客观物质的普遍联系则决定了“未知”将不断地、无限地转化为“已知”。客观物质的可知性告诉人们:宇宙世界的“一切”或“总和”是与一定的“已知”相对应的,因而宇宙世界的“一切”或“总和”是并存着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体。片面夸大其绝对性,就会跌入脱离实践过程的所谓“唯物主义”甚至跌入主观唯心主义;而片面夸大其相对性,则又会陷入否认实践成果的所谓“唯物主义”或陷入客观唯物主义。另一方面,主观与客观的联系表现为客观主观物质的可拟性。如果说维勒的发现(即1824年和1828年从无机物合成了两种有机物——草酸和尿素)打破了关于生命的一切神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相信,“电脑”的出现和发展应该使人们抛弃关于意识的一切神圣化的理解。人脑的思维过程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它是一种具体存在形式的运动过程。意识这种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的运动过程不会是永远不变地采取“人脑”的形式,它过去从非人脑的形式发展变化成人脑的形式,将来则必然会发展变化到新的非人脑的形式中去。人脑对客观物质的整理、综合和处理的过程完全可以由特殊的、再现在看来属于客观物质的东西来模拟;意识处理着客观物质,特殊的客观物质不仅处理着其它形式的客观物质,而且“反过来”处理着意识。无论我们把这种处理意识的特殊的客观物质称作“电脑程序”、“人工智能”或别的什么东西,反正它不是血肉之躯了。总之,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的普遍联系的事实是:客观物质总是不断地通过实践转化为主观物质,客观物质是可知的;主观物质(如思维)的存在能够转化为客观物质的存在(如人工智能),主观物质是可拟的。只看到客观物质具有可知性而看不到主观物质的可拟性,便会将人类的意识神圣化,便不能形成彻底的唯物主义。

正是由于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之间的紧密联系,使得历史上的人们误以为抓住了这两者之一便是抓住了宇宙世界的本原,并且误以为两者中必有其一是派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承认世界是统一的,都是一元论的世界观。但在世界统一于什么问题上,唯物主义一元论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唯心主义一元论认为世界统一于精神。” (李秀林、王于、立淮春主编《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6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以客观物质来统一宇宙世界的唯物主义,其实质是客观唯物主义,其片面(或不足)之处是以客观物质为“物质”。以精神来统一宇宙世界的唯心主义,其实质是主观唯心主义,其片面之处是以主观物质为“物质”。事实上,物质世界分裂为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只是宇宙世界的一个自然的、特殊的现象,没有任何神圣之处;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也没有派生关系。在物质世界分裂为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的整个过程中,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始终是相互依存的、互相转化的。最终,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还必将从分裂走向新的统一——发展到更高一级中去。“客观”与“主观”的相互依存是这样的:离开了客观物质,便不会有主观物质;没有主观物质,便无所谓“客观”而言,“客观物质”便不成其为客观物质了。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的联系是如此的紧密,以至于客观唯物主义从物质的不依赖性和客观物质对主观物质的(决定)作用出发,误认为客观物质就是宇宙世界的本原,主观物质不过是派生物而已;主观唯心主义从物质的系统性和主观物质对客观物质的(能动)反作用出发,误认为主观物质就是宇宙世界的本原,客观物质不过是派生物而已。当人类的科学技术还没有发展到拥有今天这样高超的电子技术、生物技术、并取得象系统论这样巨大的成就的时候,人们还看不到象今天这样明显的主观物质向客观物质转化的例证,人们还不可能认识主观物质的可拟性。那时,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之间的紧密联系足以将客观唯物主义对宇宙世界本原的认识囿于客观物质的范围内。与之相仿,主观唯心主义则一直被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之间的紧密联系所迷惑,认为抓住了主观物质便是抓住了宇宙世界的本原——物质。

现在可以看出,历来的唯心主义的本质其实是唯主观物质主义(无论其依托于神还是依托于人),而以往的“唯物主义”的本质其实是唯客观物质主义(尽管其自称是唯物主义)。这两种宇宙观各自所包含的对宇宙世界本原的一部分正确认识使它们都长期存在下来,而各自对宇宙世界本原的认识中(片面夸大主观物质或片面夸大客观物质)的片面性又使两者长期争论不休。现在应该携起手来,结束争论了。

客观唯物主义较之主观唯心主义有很大的进步。它在机械唯物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的启发下,阐明了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之间的许多联系,为我们现在认识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互相转化的另一个方面——主观物质的可拟性,从而为我们认识宇宙世界的真正本原——物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我们能够在人类历史一切思想成就的基础上建立更加彻底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铺平了道路。

2  时空

时空是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时间和空间是什么?一定会有人说:时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然而,物质的时空存在形式与物质的其它存在形式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事实上,时空是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物质是标志着一切存在的哲学范畴,他没有任何依赖,系统地存在着,而物质系统的各种具体存在形式都是运动着的体系或体系的运动。

时空是从各种具体的体系运动中抽象出来的一个本质内容。首先,时间是从物质的各种具体运动中抽象出来的;空间则是从物质的各种具体体系中抽象出来的。其次,由于运动和体系是物质系统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各种物质系统都是体系的运动或运动着的体系,因此,时间和空间也必定是“时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机械运动是(我们目前所能认识到的)物质运动的最简单、最基本的形式,各种复杂的、特殊的物质运动是由这种简单的、基本的运动形式衍化而成的;几何体系则是(我们目前所能认识到的)物质体系的最简单、最基本的形式,各种复杂的、特殊的物质体系是由这种简单的、基本的体系形式衍化而成的。机械几何系统是(我们目前所能认识到的)物质系统最简单、最基本的系统形式。

就机械运动和几何体系来说,时间是从各种具体的机械运动中抽象出来的本质内容,各种机械运动只不过是时间的具体表现形式;空间则是从各种具体的几何体系中抽象出来的本质内容,各种几何体系只不过是空间的具体表现形式。

可见,时空不仅是物质的存在形式,而且是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时空的系统性

时空具有开放性。

时间是永恒的,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空间则是无限的,既没有“原点”,也没有“边缘”。这是时空的开放性。永恒而连续的时间既没有“起止点”也没有“间断区”,无限而连续的空间既没有“边界线”也没有“空白区”——时空的开放性是绝对的。

各种特定的物质运动都是时间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时间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暂时的,它不但有“开始”,而且有“结束”。各种特定的物质体系都是空间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空间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有限的,它不但有“原点”,而且有“边缘”。这是时空具体形式的封闭性。时空的具体形式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因而时空的封闭性是相对的。

绝对开放是抽象的,相对封闭是具体的。时空的绝对开放寓于无限多样的相对封闭之中,也就是说,时空的各种特定的相对封闭中都包含着绝对开放。

时空具有整体性。

首先,时空是由时间和空间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构成的整体。时间和空间不仅既有所区别、又不可分割,而且可以相互转化。其次,各种具体时空形式的特性是唯一的,它不同于其内部各“阶段”和各“方面”的特性的简单加和。

时空是有层次和结构的。

具体事物的层次和结构体现了时空层次和结构的。一方面,时间是有层次和结构的。事物运动的“步骤”和“阶段”都是由“更小的步骤”和“更小的阶段”组成的,而“步骤”和“阶段”又都是比之更大的“步骤”和“阶段”的构成部分。“步骤”和“阶段”是时间层次和结构的体现。例如军事对抗中的两次攻击的间隔时间是长或短(即两个“步骤”是分属于两个时间层次或同属于一个时间层次),其效果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再例如在电影艺术中,如果改变摄影机所摄下的一组镜头的先后顺序(即改变事物“阶段”的时间结构),其蒙太奇效果的不同也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空间也是有层次和结构的。各种具体事物体系都是由“小事物”组成的,而事物体系本身又都是比之更大的事物体系的构成部分;并且,各个“小事物”的组合结构不同,则事物体系的性质也会不同。

总之,时空是系统的。也就是说,时空具有独立与联系并存的特性——系统性,时间确实不是“由于其本性而均匀地,与任何其他外界事物无关地流逝着”,空间也的确不“是与外界事物无关而永远是相同的和不动的。”时间是系统的。时间总是通过一定的时间特性表现出来,运动总是以一定的运动状态进行着,时间特性与运动状态密不可分。在科学上,机械运动状态与时间特性的对应关系目前已为人们所熟知。空间也是系统的。空间总是通过一定的空间特性表现出来,体系总是以一定的体系状态存在着,空间特性与体系状态密不可分。在科学上,几何体系状态与空间特性的对应关系也早已被非欧(几里得)几何学所阐述。

没有绝对的物质系统,各种物质系统都是相对的;也没有绝对的时空系统,各种时空系统也都是相对的。在不同的(机械)运动状态下有不同的时间特性而在不同的(几何)体系条件下则有不同的空间特性,这已被自然科学的相对论所验证;在不同的较为复杂的(如化学的、生物的或社会的)运动状态下有不同的时间特性而在不同的较为复杂的(如物理的、生物的或思维的)体系条件下则有不同的空间特性,也必将被未来的科学发现所证实。

可想而知,“按照整个人类的社会形态演变顺序过程中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的标准,去比较两个(或几个)具体国家、民族或地区的两个(或几个)社会形态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等等,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就同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来看,比较其先后经历的两种社会形态的高级和低级、先进和落后,才有真实的意义”,这一社会运动规律的发现与狭义相对论对机械运动规律的阐述,只不过是社会运动与机械运动这两个范畴在上述时空观下的一个契合罢了。

3 主观物质

我们不但探讨了物质,而且还探讨了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时空,现在轮到探讨物质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观物质了。

我们不能把主观物质等同于人类的意识,人类的意识只是主观物质在“人类”阶段的存在形式。物质世界分裂为客观物质和主观物质是一个自然的、特殊的且在我们人类看来很漫长的过程。科学家在探索意识的起源时常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即某些“智商”很高的低级动物的大脑活动会表现出具有我们人类意识的某些特征。这表明主观物质在发展到人类意识的形式之前,已经为人类的意识准备了雏形;它还表明,主观物质范畴远大于意识范畴。无论我们将主观物质的产生上溯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还是将其上溯到更底层的“刺激感应性”,这都无关紧要;而重要的是,主观物质的发展决不会止步于人类的意识,它必将超出且远远地超出人类的意识。

意识的本质

在人类存在的整个过程中,主观物质表现为人类的意识。这是因为,人类的意识包含了所有低级动物的脑的简单活动。

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和永恒的,因此,意识不是物质的对立物而是衍生物。意识是包含在物质范畴之中的范畴,它是宇宙世界中的一种物质形式。

意识和社会以及劳动一样,是人类的基本存在形式之一。也就是说,在“人类”这一物质形式中,包含着意识、社会和劳动这三种物质形式,这些物质形式既独立又联系,构成了“人类”这一整体。在意识产生以前,宇宙世界经过十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为意识的产生准备了前提;意识的产生是宇宙世界一系列漫长的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宇宙世界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但产生了以生命形式存在的物质,而且以生命形式存在的物质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到以“人类的形式”存在的地步。社会的形式、劳动的形式和意识的形式的总和就是人类的形式。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社会、劳动和意识分别是人类这一物质形式的不同方面,而不是互有先后顺序或互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人类的产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既不是社会引起了劳动和意识的产生,也不是劳动引起了社会和意识的产生,更不是意识引起了社会和劳动的产生。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社会、劳动和意识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三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离开整体而单独存在,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社会、劳动和意识不是人类在某一发展阶段的特定的存在形式,它们贯穿“人类”这一物质形式的始终,因此,社会、劳动和意识是人类的基本存在形式。

意识从(低一级的)动物简单的大脑活动发展而来,将来还必然发展到比人类更高一级的形式中去。我们知道,人类不是从来就有的。因此,我们有理由做出推断:人类不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的形式”只是宇宙世界中生命物质在某一阶段上的存在形式而不是生命物质永恒的存在形式。既然人类的存在形式是从猿的存在形式发展而来的,那么,人类的存在形式将来必定会(和猿类似地)发展到更高一级和更复杂一级的形式中去。那时,宇宙世界的生命物质除了以低等的、低级动物的和人类的形式存在以外,还将以比现今的人类更高级和更复杂的形式存在。

意识活动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发展变化而来,最终还必将发展变化到异常高级的非生命物质运动中去。一方面,我们知道,人类的意识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这个基础上发展而来,而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是从生命物质的“刺激感应性”这个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是意识的渊源,意识是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发展而来的。然而,低等生物及其刺激感应性不是“上帝”在一夜之间缔造的,而是经过漫长的演变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发展而成的。因此,归根结底意识活动是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发展而来的。非生命物质的运动是人脑意识活动的基础,这已被人类对自己的大脑的大量研究所证实,这也同样能够说明意识活动确实是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发展变化而成的。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懂得,既然意识活动是以非生命物质的运动为基础的(是非常复杂的非生命物质运动)、是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发展而成的,那么,它最终还必将发展到异常高级和异常复杂的非生命物质的形式中去。“电脑”的诞生给了我们以非常重要的启示,它验证了意识活动向高级和复杂发展的“最终”方向是异常高级和异常复杂的非生命物质。现在,发展为“电脑”运动的还只是非常低级和非常简单的意识活动;将来,“电脑”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进化”,其运动将越来越高级和复杂;再将来,“电脑”则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电脑”了,它会质变成一团异常高级和异常复杂的非生命物质,它会远比人脑高级和复杂,它的运动也会远比人类的意识活动高级和复杂——因为它已不再是由人类开发制造的而是由比人类高一级或更高若干级的生灵所开发和制造的了。

电脑的“学习”和“进化”是什么呢?人类以及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灵所进行的“软件开发”就是电脑的“学习”;电脑因为适应人类以及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灵的需要而得到的“硬件改进”就是电脑的“进化”。正象大自然用春夏秋冬、潮涨潮落和风雨雷电等“语言”教会了植物、低等动物、古猿以及人类怎样适应环境而生存并且改变环境而发展一样,人类、比人类高级或更高级的生灵也会用“计算机语言”、比计算机高级或更高级的“语言”教会电脑、“高级电脑”或“超高级电脑”等怎样“生存和发展”。如果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到生命物质的人类意识活动是宇宙世界某种意义上的一次否定,那么,从生命物质的人类意识活动到异常高级和复杂的非生命物质的运动则是宇宙世界同等意义上的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正因为从无生命物质到生命物质是宇宙世界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形式,所以,从非常高级和复杂的生命物质到异常高级和复杂的非生命物质是宇宙世界物质从高级到更高级、从复杂到更复杂继续发展的必然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通过到外太空寻找生命(及其存在的条件)而寻找智能的行为是不明智的——智能不等同于生命且有可能远远超越生命。这样的推断似乎过于令人惊讶,以至于有人会说机器及其智能是人制造的、无论如何发达也只能被人支配和操纵而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类智能并反过来支配和统治人类。当然,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在惊讶之余产生这种说法却表明他没有弄懂前述推断的真正含义——超越人类的机器及其智能不是由人类制造的而是由将来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灵制造的、超越制造者的机器及其智能是发生在将来比人类高出若干级的生灵身上的划时代的事情、超越制造者的机器及其智能是“为制造者服务”的而不会是“反过来的主宰和统治”(现在还无法推断那时的“为制造者服务”和“反过来的主宰和统治”是否还会具有今天这样截然相反的含义)。

总之,宇宙世界物质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表现为从无生命物质、生命物质到异常高级的非生命物质的过程;生命物质在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中要经历许多形式,人类只是一种以社会、劳动和意识的形式存在的生命物质而不会永远是宇宙世界最高级和最复杂的生命物质形式。因此,意识不是永恒不变的、不是物质的对立物而只是一种物质形式。

主观—客观物质系统

所谓主观—客观物质系统,就是“客观物质—实践—主观物质”系统。实践是宇宙世界的一种特殊结构,它是主、客观物质结构。通过实践,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互相区分开来,相对独立地存在着;通过实践,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互相作用和表现,普遍地联系在一起。

客观物质、实践和主观物质这三者处于不可分割的整体中。离开了实践,便无所谓“主观”与“客观”之分;如果没有了主观物质形式,客观物质形式便失去了“客观”的含义,便无所谓客观物质了;如果撇开客观物质,也无主观物质可言。

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是相对的,相对于具体实践而言。没有绝对的主观物质,也没有绝对的客观物质。例如,前人的著述对于其实践而言无疑是属于主观物质的,而对于后人对它进行整理和分析的新的实践而言,这些前人的著述又是这一新的实践中的客观物质了。再例如,对于心理学家的分析和研究实践而言,人的心理活动是属于客观物质的,但对于被分析和被研究者的实践活动而言,其心理活动是属于主观物质的。

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是相对独立的。主观物质是对客观物质起能动作用并且表现出客观物质可知性的那部分物质形式,它不能与任何一种客观物质形式混为一谈。主观物质是在实践中与客观物质相对的物质形式,即如果客观物质存在于实践的一端,则相应的主观物质就存在于这一实践的另一端。客观物质是主观物质以外的、对主观物质起决定作用并且表现出主观物质可拟性的那部分物质形式。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相对,存在于实践的另一端。

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不但是相对独立的,而且是普遍联系的。实践是主观物质与客观物质之间的结构,主观物质通过这一特殊的结构而与各种各样的客观物质联系在一起。通过实践,客观物质与主观物质相互作用、相互表现,形成不可分割的宇宙整体。这好比是一个“空间网架结构”,在每一实践活动的一端都联结着相应的客观物质,而另一端则联结着相应的主观物质;无数的客观物质之间则由其自身的客观结构联结着,不同的主观物质之间也由其自身的主观结构联结着。那些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与主观物质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客观物质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已知”;那些与主观物质还没有直接联系、但通过“已知”之间的客观结构而与主观物质间接地联系在一起的客观物质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未知”。随着实践的发展,“未知”将不断地转化为“已知”,这个“空间网架结构”也会变得越来越稠密;随着实践的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未知”和“已知”将会失去本来的意义(或融为一体),这个“空间网架结构”也会变得我们无法想象(亦或融为一团)。

“客观物质—实践—主观物质”系统是宇宙世界的一个系统方面,它从“非实践系统”发展而来,又必将发展到“更高级的非实践系统” 中去。因为,实践不是从来就有的和永恒不变的,它从“非实践”的低级简单的物质形式中发展而来,又必将发展到“新的非实践”的更加高级复杂的物质形式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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