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武器的批判:以马克思主义修正与修正马克思主义
二、生产劳动理论批判:斯密与马克思四重定义互相纠缠
自伯恩斯坦以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彻底梳理,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修正马克思主义,从来是令人望而生畏的艰难课题和巨大挑战。要彻底梳理并修正马克思主义,首当其冲必然是修正劳动价值论。因为如果你同意这个理论,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然而,大部分修正者都倾向于就事论事妄下结论,不愿深入也无暇考虑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部位修正劳动价值论,将对马克思主义产生怎样的影响和后果?邓小平也参与了对生产劳动教条的讨论,他说:
“承认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就连带要答复一个问题:怎么看待科学研究这种脑力劳动?科学技术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力,那末,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是不是(生产)劳动者呢?” 《邓小平选集》第二册,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邓小平对生产劳动理论的质疑,实际上是提倡脑力劳动或精神生产也创造价值。但是要在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仅着眼于局部而忽略全局是徒劳的。没有对劳动价值论的修正,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修正,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
事实上,仅仅引用马克思的特殊领域中的整体劳动,或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可以换算的观点,说明大多数从事科学技术发明的人也参加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并没有太多的说服力。因为马克思考察的整体劳动,仅仅局限在资本主义物质商品生产过程之内,超出资本主义物质商品生产领域的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不在马克思的考察范围。
因此,马克思所考察的整体劳动,都带有“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和物质商品”的烙印。马克思指出:
“在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许多工人共同生产同一个商品;随着这种生产方式的发展,这些或那些工人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直接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具有不同价值的劳动能力(虽然使用的劳动量大致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劳动者的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从单纯的劳动过程的结果来看---表现为商品或一个物质产品。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就象从整个生产过程来看,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同资本交换,把资本家的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就是说,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自行增大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另一方面,这一分离也丝毫不妨碍: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43-444页
从总体社会的角度看,大部分科学研究(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过程相距遥远,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研究专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产力并不是考察的重点。对于生产的效率和劳动时间消耗之间的关系,脑力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马克思并没有认真考察。马克思指出:
“生产总是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或者生产是总体。可是,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留待别处(后面)再说。
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 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也还不是这里所要说的。……
或多或少促进生产的条件,如象亚当.斯密所说的前进的和停滞的社会状态。要把这些在亚.斯密那里作为提示而具有价值的东西提到科学意义上来,就得研究在各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时期的生产率程度---究超出本题的范围,而这种研究同本题有关的方面,应在叙述竞争、积累等等时来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页
虽然马克思看到当科学与资本结合后将产生强大的生产力,但囿于在物质生产领域之外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的教条,为论证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没有深入探讨并解释最强大的生产力,科学和技术的来源,而只是简单地把它们归因于机器的使用和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归结为联合劳动的生产力,甚至把科学技术应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比作对自然力的利用,它不费资本分文,无须加以考虑。 马克思说:
“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等,也不费分文。可是,正像人呼吸需要肺一样,人要在生产上消费生产力,就需要一种‘人的手的创造物’。要利用自然力是如此,利用科学也是如此,电流作用范围内的磁针偏离规律,或电流绕铁通过而使铁磁化的规律一经发现,就不费分文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3-424页
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虽然一再强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他却没有对这一命题认真研究。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考察论证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是商品生产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这是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缺陷,是受亚当.斯密生产劳动一般是物化劳动教条的局限所导致。一个世纪以来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偏离历史发展规律的痼疾之根源。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与大卫.李嘉图是政治经济学的鼻祖,他们的理论后来被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形成宏大而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斯密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而劳动价值论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再生产理论、贫困化理论、危机理论,等等都是建立在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之上。无论马克思如何将错漏百出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推陈出新,斯密的生产劳动教条在马克思《资本论》中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每当提及劳动价值论,就必须用生产劳动理论来加以限定。劳动价值论证明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生产劳动理论则界定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只是在此基础上,剩余价值理论才被发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才能成立。在此意义上,生产劳动理论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具有举足轻重与承上启下的特殊意义。亚当.斯密说:
“有一种劳动加到对象上,就能使这个对象的价值增加,另一种劳动则没有这种作用。前一种劳动因为它生产价值,可以称为生产劳动,后一种动可以称为非生产劳动。例如,制造工人的劳动,通常把自己的生活费的价值和他的主人的利润,加到他所加工的材料的价值上。相反,家仆的劳动不能使价值有任何增加。虽然主人也向制造业工人预付工资,但后者实际上并没有使主人花费什么,因为由工人投入劳动的对象的价值增加了,通常通过这个增加了的价值,就把工资的价值连同利润一起偿还给主人了。相反家仆的生活费永远得不到偿还。一个人,要是雇用许多制造业工人,就会富;要是维持许多家仆,就会变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46页
这就是著名的生产劳动理论。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以整本书的篇幅展开对生产劳动定义和劳动价值以及剩余价值起源的考察,开宗明义地支持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马克思指出:
“把反对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的所有胡说八道总括一下,……他(们)尤其愿意把消费者当作“非生产劳动”的生产者加以辩护。对奴仆、仆役的颂扬,对征税人、寄生虫的赞美,贯穿在所有这些畜生的作品中。和这些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粗率嘲笑的性质,倒显得是对现有制度的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6卷上第312页
当然马克思是以犀利的批判眼光继承和发展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他指出:
“直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亚.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他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给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也是如此。我们发现,在他的著作中,他称为生产劳动的东西总是有两种定义混淆在一起,我们先考察第一种正确的定义。
从资本主义生产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他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使用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只有创造的价值大于本身价值的劳动能力才是生产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42页
马克思判明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并没有限定为物化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有与资本交换的劳动,无论其产品是物质形态或是生活、娱乐或精神方面的服务,如果在维持其自身生存之外还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都是生产劳动。
但是马克思从斯密那分离出来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并不能贯穿于整个《资本论》之中,被许多学者忽视,认为那只是特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特殊意义上生产劳动”,而非商品生产中“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没有普遍意义。因为如果以这个定义作为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将无法得出剩余价值全部由产业工人创造的结论,无法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看,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是基本正确的,只要稍加修订,将生产劳动定义不仅仅局限于与资本交换,而扩大到所有与劳动力的收入交换的劳动和服务,都是生产劳动。那么这个定义就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适用于社会主义甚至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并且,这个定义也与流行的其他价值学说,比如供求决定价值学说和效用决定价值学说,不发生冲突和矛盾,而且互相印证。
事实上,《资本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从斯密那里分离出来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即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之上。马克思指出:
“虽然家仆的某些劳动完全可以表现为商品(从可能性来讲),从物质方面来来看,甚至可能表现为同样的使用价值,但这不是生产劳动,因为实际上他们生产的不是“商品”,而是直接“使用价值”。而有些劳动,对它们的买者或顾主来说是生产的,例如演员的劳动对剧院的老板来说是生产的,但这些劳动看起来像是非生产的,因为它们的买者不能以商品的形式,而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把它们卖给观众。
如果把这一点撇开不谈,那么按照斯密的第二个定义,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生产个人服务的劳动。前一种劳动表现为某种可以出卖的商品;后一种劳动在它进行的时候就要被消费掉。前一种劳动(创造劳动能力本身的劳动除外)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肉,也包括书籍;后一种劳动包括一切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的劳动,甚至违背个人意志而强加给个人的劳动。
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基本的元素形式。因此,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比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资本的劳动,符合更基本得多的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63页
“非生产劳动者的劳动“不生产任何价值”,“不能使价值有任何增加”,“〈非生产劳动者的〉生活费永远得不到偿还”,“它不固定或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相反,“他的服务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或某种以后能够用来取得同量服务的价值”。最后,“它不固定或物化在任何耐久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
这里,“生产的”和“非生产的”这些术语是在和原来不同的意义上说的。这里谈的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本身就意味着为已消费的价值再生产出一个等价。这里谈的是:一个劳动者,只要他用自己的劳动把他的工资所包含的那样多的价值量加到某种材料上,提供一个等价来代替已消费的价值,他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这里就越出了和社会形式有关的那个定义的范围,越出了用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来给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下定义的范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53页
“因此,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商品、物质产品的生产,花费一定量的劳动或劳动时间。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64-165页
“关于生产劳动的补充定义:
生产劳动是物化在物质财富中的劳动
因此,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关系时,可以假定(因为资本主义生产越来越接近这个情况;因为这是过程的基本方向,而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才达到最高峰),整个商品世界,物质生产即物质财富生产的一切领域,都(在形式上或者实际上)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假定表示上述过程的极限,并且越来越接近于现实情况的正确表述。按照这个假定,一切从事商品生产的工人都是雇佣工人,而生产资料在所有物质生产领域中,都作为资本同他们相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生产工人即生产资本的工人的特点,是他们的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这样一来,生产劳动,除了它那个与劳动内容完全无关、不以劳动内容为转移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之外,又得到了与这个特征不同的第二个定义,补充的定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22页
马克思反复解释生产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并专门给了一个补充定义,强调物化劳动是不同于资本主义意义上,具有普遍意的生产劳动定义。马克思进一步将生产资本的劳动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等同,并且给商品下了一个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定义(一个件物品),由此,马克思实际上将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作为对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的隐秘限定。即马克思以物化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作为其全部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础。这样马克思就全盘接纳了他自己批评斯密的纠缠不清的双重生产劳动学说,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在《资本论》的写作中使用双重的生产劳动理论做推理和演绎的基础。
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使用双重价值理论进行分析论证,这就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崩溃所作的预言无法实现的原因。马克思给生产劳动下的第一定义在《资本论》中并不能贯彻,而必须受到物化生产劳动(第二定义)的限制。如果按照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构建劳动价值论,作为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批判的理论基础,将不会得出剩余价值全部来源于工人的直接劳动的结论。虽然马克思特别强调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是正确的生产劳动定义,是斯密的巨大科学贡献,是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理论具有多重面目,是一个理论陷井,令学术界争论不休的原因。马克思指出:
“这里,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给生产劳动下了定义,亚.斯密在这里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他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如马尔萨斯正确指出的,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仍然是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就在于,他下了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样一个定义,也就是说,他根据这样一种交换来给生产劳动下定义,只有通过这种交换,劳动的生产条件和一般价值即货币或商品,才转化为资本(而劳动则转化为科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
什么是非生产劳动,因此也绝对地确定下来了。那就是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凡是在劳动一部分还是自己支付自己,一部分直接同收入交换的地方,不存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和雇佣劳动。因此,这些定义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得出的,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得出来的。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到资本家家中为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前者的劳动同资本交换,后者的劳动同收入交换。前一种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劳动消费收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卷上第148页
显而易见,马克思在生产劳动问题深深地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首先,在研究方法上,马克思强调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重点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因此他必须承认所有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包括为资本家提供的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服务,只要能给雇主带来剩余价值,都是生产劳动。
但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条件---只有物化劳动,生产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商品才有价值,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工人的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是论证和推导剩余价值起源所必须的,尤其对论证工人阶级随生产力的发展而日益贫困化,对论证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对论证资本主义财产私人占有制度必然灭亡,是必须的。马克思说:
“只有使那种同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化了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并增殖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不过是对劳动能力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和方式的简称。但是,把生产劳动同其他种类的劳动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47页
“工人的消费,平均起来只等于他的生产费用,而不等于他的产品。因此,全部余额都是工人为别人生产的,所以工人的这部分产品全是为别人而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92页
“一定的货币额x变成资本,是由于它在它的产品中表现为x+h,也就是由于作为产品的货币额所包含的劳动量,大于这个货币额原来包含的劳动量。而这是货币同生产劳动相交换的结果,换句话说,只有那种在同物化劳动交换时能使物化劳动表现为一个增大了的物化劳动量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2页
更重要的是,物化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物质决定论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马克思无法超越亚当.斯密的局限,只能将劳动价值论建立在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之上,并且在《资本论》的写作中将斯密的生产劳动双重定义并行不悖地保留下来。
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创新了劳动价值理论(实际上是物化劳动价值论),并发现和推导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消费不足导致工人贫困化甚至是绝对贫困化理论,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的内在矛盾决定经济危机无法克服的危机理论,最后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结论。这铁一般的逻辑推理的主线就是物化劳动价值论,而物化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就是,只有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但是偶尔,马克思也流露出对生产劳动的第三种见解:
“工人支出在教育上的东西是微不足道的:凡是工人有这种支出的时候,这种支出都是生产的,因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工人在医生、律师、牧师的服务上支出,算是 他倒霉;还有一些别的非生产劳动或服务也花费工人的工资,不过那是很少的,特别是因为同消费有关的工作(做饭,打扫房屋,甚至在大部分情况下各种各样的修理工作)都是工人自己干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10页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第三种见解其实同样来源于斯密:
“如果某种劳动需要非凡的技巧和智能,那末为尊重具有这种技能的人,对于他的生产物自然要给与较高的价值,即超过他劳动时间所应得的价值。这种技能的获得,常须经过多年苦练,对有技能的人的生产物给予较高的价值,只不过是对获得技能所需费去的劳动与时间,给以合理的报酬。进步社会,对特别艰苦的工作和特别熟练的劳动,一般都在劳动工资上加以考虑。在初期蒙昧社会,可能也作过这种考虑。”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第53页
马克思完全赞成斯密的看法,并对此评论如下:
“整个“商品”世界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劳动能力;第二,不同于劳动能力本身的商品。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护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 ”,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不过,亚•斯密知道,“教育”费在工人群众的生产费用中是微不足道的。在任何情况下,医生的服务都属于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可以把它算入劳动能力的修理费。
…… 因此,很明显,医生和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入一般说来是创造一切价值的那个基金的生产费用,即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59-160页
但是转眼之间,马克思又摆出一副深恶痛绝的面孔,反驳纳骚.西尼耳在《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对斯密的质疑:
“一个医生开药方把病孩治好,从而使他的生命延续好多年,这个医生难道不是生产持久的结果吗?
胡说八道!如果孩子死了,结果同样是持久的。如果孩子的病没有治好,医生的服务还是要得到报酬的。照纳骚看来,医生只有把病治好,律师只有把官司打赢,士兵只有把仗打胜,才能得到报酬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99页
做为对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的补充和延伸,马克思还有第四种生产劳动定义如下:
“非生产劳动只要在如下的情况下就是生产的:它们节约劳动,并且使“产业资本家”或者生产工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己的劳动,由于别人代替他们去完成价值较小的劳动,他们就能完成价值较大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册第310页
这第四个生产劳动的定义,无疑是最符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正确的定义。但是此定义被马克思自己舍弃,而且也被后来的学者们忽略,是被埋没的真理。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马克思摇摆于生产劳动的多重定义之间。生产劳动理论的定义在斯密和马克思那里实际上不只是双重,而是四重或者是更多。它们互相纠缠,混乱不清。一种理论矛盾混乱至此,可想而知以此理论作为基础推理和演绎出的其它理论,其偏差谬误几何。
必须指出,斯密和马克思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上的混乱不是偶然的,其中包含历史局限的深刻原因。特别是从他们对生产劳动的第三重和第四重见解中,我们看到了自然的心灵睿智的闪光。马克思虽然看到了有别于物质生产形式的精神生产和各种为劳动者节省时间的生活服务也以某种形式参与了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却囿于物质决定论(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社会必须首先生产物质财富,才能对物质财富消费)和唯物主义历史观,而将其割舍抽象。马克思认为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的作用不是第一位的,而只是从属的、第二位的、是相互作用中的反作用;在考察资本主义物质财富生产过程,特别是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精神生产的作用无关大局,例如教育、训练和生活服务在劳动力再生产中的份额只是微不足道的,可以抽象或忽略。在矛盾和摇摆中,马克思做了艰难的选择,为了维护理论体系的完整和逻辑演绎推理的严密,他必须站在斯密一边。但马克思也坦率地承认,亚当.斯密和他自己都没有对另一种表现为精神生产的生产劳动进行研究。毕竟马克思也意识到,斯密和他对精神生产的忽略,也许是他们的理论的最大缺陷。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对于斯密所考察的东西——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且是这种生产的一定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但斯密没有考察它。最后,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也不在斯密的考察范围之内;而且,物质生产只有从它本身的角度来考察,才不致流于空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295页
毫无疑问,在资本主义初期,体力劳动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脑力劳动与精神生产的特殊使用价值和作用在整个物质商品生产中表现的并不明显,例如科学技术与知识技能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并不容易用直接劳动时间来衡量,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相互作用并不易察觉;同时,为了研究资本主义剥削与剩余价值的起源,马克思在研究方法中将资本主义生产高度抽象,将当时表现并不明显的劳动消耗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内在关系忽略不计,将劳动力再生产与创造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加以抽象,将科学技术的生产成本与其应用效能之间的关系加以抽象。
因此马克思相信:“非生产劳动(这种劳动是纯脑力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17页
马克思认为:“人口的自然增长是再生产的结果之一;第一,它本身是积累(人的积累),第二,是积累过程的前提(在一定范围内)。它并不花资本家分文,技能也是一样,工人阶级只是通过实践来积累技能,并把它作为成果(作为劳动特长)传授给自己的接替者。最后,是科学的积累和再生产,科学或多或少直接决定物质生产过程。在各种物化劳动中,科学是这样一种物化劳动,在这里再生产,即“占有”这种物化劳动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同原来生产上所求的劳动时间相比是最小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67-568页
马克思甚至说:“科学的力量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53页
“科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般精神产品在这里同样表现为直接包括在资本中的东西(而这种科学作为同单个工人的知识和技能脱离开来的东西,它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只可能依靠劳动的社会形式),表现为自然力本身,表现为社会劳动本身的自然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41页
在历史局限、研究方法高度抽象、受到亚当.斯密三重生产劳动学说影响下,为揭露资本主义私人财产占有制的不人道和不公正,为了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贯穿其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等等,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马克思放弃了对精神生产和生活服务与物质生产活动的相互作用和内在关系进行研究考察。 他仅仅论述科学技术与知识对生产和创造财富的巨大作用,不具体考察和计算科学技术与知识的来源,不考察计算科学技术与知识的生产成本;他仅仅讨论劳动力再生产中对物质商品的消耗,不计算评估劳动力再生产中的非物质商品的消耗;他仅仅强调科学技术的物化价值,不考察科学技术的大于其价值的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带来巨大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说:
“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因而,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但永远不能直接表现为活劳动本身(只有通过某种曲折的途径,才能表现为活劳动本身,这种途径在实践上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但在确定各种不同的工资的时候,则不然)。由此可见,斯密本应承认,生产劳动或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或者是直接把劳动能力本身生产、训练、发展、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亚•斯密把后一种劳动从他的生产劳动项目中除去了;他是任意这样做的,但他受某种正确的本能支配,意识到,如果他在这里把后一种劳动包括进去,那他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
因此,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商品、物质产品的生产,花费一定量的劳动或劳动时间。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4-165页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见,马克思承认所有直接参与生产、训练、发展和维持以及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劳动和服务,都应该视作生产劳动。因为劳动力本身也是一种商品,是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
马克思意识到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无解决教师和医生的劳动是否生产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创造价值的劳动力的智力和健康,对创造价值起某种程度的决定作用。很明显,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而劳动力就是那个创造价值的商品,因此,生产劳动力这个商品的劳动,包括教师、医生和各种生活服务或劳务都是生产劳动。他说:
“这样,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见解(更确切地说,同上述他的另一种见解交错在一起的见解)可归结如下: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不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斯密不否认,这两种劳动都是商品。请看前面讲的“后者的劳动也同前者的劳动一样,有它的价值,理应得到报酬”(就是说,从经济学来看;无论对这种劳动还是那种劳动,都谈不上从道德等等观点来看)商品的概念本身包含着劳动体现、物化和实现在自己的产品中的意思。劳动本身,在它的直接存在上, 在它的活生生的存在上,不能直接看作商品,只有劳动能力才能看作商品,劳动本身是劳动能力的暂时表现。只有这种观点才能使我们既弄清楚真正的雇佣劳动的概念,又弄清楚“非生产劳动”的概念,……由此可见,商品必须看作一种和劳动本身不同的存在。这样,商品世界就分为两大类:
一方面是劳动能力。
另一方面是商品本身。
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象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指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商品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或货币。使商品产生出来的那种具体劳动,在商品上可能不留任何痕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3-164页
但是,生产劳动定义一旦扩大,生产劳动这扇大门一旦打开,所有与劳动力再生产有关的劳动或服务就都包括进来了,都成为生产劳动了。那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理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必须改写了,剩余价值理论也不能得出原来的结论了,资本主义崩溃的结论也不能成立了。
马克思当然无法面对并解决这个尖锐问题,只能以其特有的辩证文笔,干脆把劳动能力再生产涉及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限模糊起来,说一些非常深刻但模棱两可的话,表明自己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划分的争论中的超然立场,或将问题的焦点束之高阁,或撇开不谈。马克思说:
“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能和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确实可以证明,所有人的关系和职能,不管它们以什么形式和在什么地方表现出来,都会影响物质生产,并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300页
为了维护其理论体系的整体和统一性,马克思不得不放弃对此类非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作深入研究,转而笼统地规定,所有脑力劳动,只要物化成商品,即有价值,即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此将物化劳动与否作为判别生产劳动的标准,作为全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这似乎合情合理,无可挑剔,实际上却暴露一个致命缺陷。试问,难道科学技术的价值仅仅只用其物化形态,其市场价格(比如书籍或机器)来衡量吗?
在此我们找到马克思把科学技术视为不费资本分文的自然力的答案了。毫无疑问,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理论大厦的基础部位产生了危及全局的问题。
当然,马克思对此不能说是浑然不觉,但至少是有意回避。他批判并澄清了斯密混淆不清的三重生产劳动理论,常常大声争辩并赞同遭到严厉批判的亚当.斯密,结果在马克思著作中,我们可以轻易地找到三重甚至四重生产劳动定义, 许多年来,多少学者为此争论不,他们往往各取所需,无所适从。
我们从斯密和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说中分离出第一定义是:生产劳动,就资本主义生产意义而言,是生产资本的工资劳动(雇佣劳动)。这个定义与只承认物化劳动是生产劳动(第二定义)相比是有进步,但仍然有其历史局限性。
首先,资本主义只是历史的一个阶段,在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工资劳动者都是很普遍的,因此该定义不够严谨。其次,在资本主义历史时期,商品生产也是多种形式并存的,并非仅仅雇佣劳动一种方式。例如美国的农业生产主要由家庭农场构成,按马克思所说是个体经济,老板本人或一家人都和雇佣工人一样工作。我们能否据此说美国家庭农场的农民不是商品生产者?不是生产劳动者?
马克思确实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个体工匠和农民不是生产劳动。他说:
“那些不雇用工人因而不是作为资本家来进行生产的独立的手工业者或农民的情况又怎样呢?他们---这是农民的典型情况{但是,比方说,我在家里雇用的园丁却不是这样}---可以是商品生产者,而我向他们购买商品,至于手工业者按定货供应商品,农民按自己资金的多少供应商品,这些情况并不会使问题有丝毫改变。在这种场合,他们是作为商品的卖者,而不是作为劳动的卖者同我发生一定的关系,所以,这种关系与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在这里也就用不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这种区分的基础在于,劳动是同作为货币的货币相交换,还是同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因此,农民和手工业者虽然也是商品生产者,却既不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畴,又不属于非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但是,他们是自己的生产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生产者。”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39页
在此我们看到马克思被自己的理论束缚了手脚。他怎能说商品生产者既不属于生产劳动,也不属于非生产劳动?果真如此,那么劳动价值论的意义何在?商品生产从封建社会就已普遍存在,与资本主义同时代的社会主义也存在市场经济和商品,怎么能将生产劳动限定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围?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是什么样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社会主义不使用生产劳动这个名词吗?但马克思转眼之间又可以否定自己的说法,表现出与亚.斯密一样的自相矛盾,甚至在同一个问题,在同一部研究笔记中表达绝然不同的对立观点。请看:
“但是,假定不存在任何资本,而工人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即他创造的价值超过他消费的价值的余额。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这种工人的劳动是真正生产的,也就是说,它创造新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43页
马克思说的上述情况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或者个体工匠或农民,则无从考察。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虽然不以物化劳动设限,对研究资本主义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普遍意义上适用的名词,尤其不是贯穿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真正基础。前苏联和中国的经济学家们曾把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等同于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划分,并且作为制定和规划国民经济发展的依据,就是例证。
我们从马克思生产劳动学说中分离出第二个定义是:只有生产资本的,生产可出卖的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商品的工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真正基层。它规定商品必须是物化产品,而且必须由雇佣劳动来生产。即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脑力劳动产品,只要以物品形式存在,也是商品。与此同时,音乐、舞蹈、诗赋、教育、医疗以及科学家的思维、哲学家的思辨、演说家的雄辩等等,统统都是非生产的,没有增加价。一旦科学为资本所利用,将不费资本分文。其价值只能以其存在的物质形态的市场价格来衡量。
现在问题出现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只能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吗?为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想要说的就是一句话---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为什么马克思再三强调随着生产的发展,工人的工资将下降至他们劳动力的价值之下?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第二个生产劳动定义,再生产劳动力的成本仅仅局限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生活必需品,不包括诸如教育、训练、服务、享受,以及精神上的陶冶等等。马克思说:
“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它的价值规定具有极重要的意义。这个价值等于把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创造出来的劳动时间,或者说,等于工人作为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出现劳动能力的价值和这个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任何别的商品都没有这个差额,因为任何别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它的使用,都不能提高它的交换价值或提高从它得到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页
因此,按照马克思的演绎推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再生产的成本将下降,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也将下降,工人的工资因此也随之下降,工人工资的下降就产生社会贫富悬殊,消费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甚至出现工人绝对贫困化的趋势。马克思指出:
“这就是说,随着劳动的生产能力愈来愈大,用于工资的生产费用就减少。同产品相比,工人人数就减少;因而在该产品中他们吃掉的部分就更小。……
事实上,剩余价值的增加意味着:工人能在比以前少的时间内,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因此,工人所消费的商品的价值就减少,就代表较少的劳动时间;工人得到的产品量同以前一样,但这个量是总产品的较小部分,这个量的价值则表现工作日产品的较小部分。……
在某一单个生产部门,由于采用机器等等使生产力增长从而引起劳动和资本的转移,总是在以后才能发生。这就是说,增加的人数,即新涌现的一批工人,将以另外的方式分配;这批人也许是被抛上街头的工人的子女,但不是他们自己。他们自己长时期靠旧职业糊口,在最不利的条件下干活,因为他们的必要劳动时间大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们或者成为赤贫者,或者在使用比较低级的劳动的部门中找到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15-218页
因此,马克思推论,工人阶级必须组织起来,改变这不合理的剥削制度……马克思的推理虽然严谨缜密,但他对精神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之间的复杂关系的忽略使他的推理偏离了社会发展现实。
自马克思逝世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给资本主义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生产方面,因科学技术应用而提高的生产率大得无法统计,过去由体力劳动占主体的生产方式发展为脑力劳动占主体的,甚至是电脑操纵的自动化生产方式。社会化大生产的迅猛发展不仅没有造成工人阶级的绝对贫困化,没有造成工人与资本家的激烈对抗,没有带来私有制的灭亡,反而部分实现了财产社会化,白领阶级的出现缓解了劳资对立的紧张关系,物质生产中的直接劳动者比例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缩小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就业人数以及创造的价值都在快速增长,绝对失业人口在下降,社会福利也在不断增进,剩余价值的相当部分通过各种渠道返回工人手中,中产阶级逐步成为社会的主体,他们购买股票,收取股息和红利。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所发生的一切视乎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在马克思的揭露和批判下,无产阶级政党通过走议会道路成功地参与了执政,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制度性的修正和调整,劳动者应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或多或少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各种渠道返还给了全社会的劳动者,因此改善了消费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建立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了劳动者的教育、训练和技术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缓解了阶级矛盾,缓和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经济危机。
其二,由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和批判在方法论上、在批判对象上没有原则性错误,马克思揭露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必然导致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生,而这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是正确的;这说明马克思仅仅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上忽略了某些重要的因素,遗漏了某些重要的环节,其逻辑推理输入的参数出现了误差,因而导致差之毫厘缪之千里的结果。究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根据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作为其劳动价值论的基础,而这个偏执的(物化)劳动价值论又作为再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推理论、危机理论和贫困化理论的推理基础,因此出现了逻辑推理的结论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只要我们找到发生错误和误差的逻辑推理原点,就可以修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曾举了一个法官的例子来证明必须区分生产与非生产劳动。他说:
“亚.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见解在本质上是正确的,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是正确的。其他的经济学家对这个见解提出的反驳,要么纯属胡说八道(如施托尔希,更卑鄙的是西尼耳,等等,他们硬说,任何行动总会产生某种结果,这样他们就把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混为一谈了;照这样说,小偷也是生产劳动者了,因为他间接地生产出刑事法典;(至少这种推论和下面的说法是同样正确的:法官也可以叫做生产劳动者,因为他防止偷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29-230页
应该指出,说任何行动总会产出某种结果,那是当然。但这些结果未必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未必具有某种使用价值,未必足以吸引他人用自己的劳动与之交换,因此小偷不能与其它社会劳动者相提并论。用小偷的可鄙行为来反驳他人的质疑是最不恰当的,因为任何生产劳动都必须满足马克思给出的标准,即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小偷的例子根本不能用作辩论的依据,这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法官,确实他是令人尊重的,它的服务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但不要忘记,法官的服务与第三产业服务的区别在于,法官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公民社会的公仆。其服务由税收支付,就像必须维持机器运转的燃油润滑剂等保养费用一样,法官的服务是维持社会公权与公正的职能和义务,必须勊尽职守。法官无须与任何人交换劳动以满足自己的生存,同样其它社会劳动者也无需与法官的服务交换或购买法官的服务来维生。货币制度的建立与等价交换的原则不是为法官的服务而建立。从交换价值的角度讲,法官的服务对国家有使用价值,但对人民大众则没有,仅仅是公仆与职责的关系。所有的政府与职能部门、国家机器以及武装力量,从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的角度,从获取生活来源以及为谁服务的角度看,仍可看作非生产劳动。他们不生产供他人消费的使用价值或价值,他们的服务通常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不随消费者对其服务的需求强度而发生价格上的变化,他们的服务是社会公仆应尽的义务,不能当作商品出售而换取自己的社会资料。什么时候国家消亡了,这些维护国家机器运作的杂费也将消失。问题不在于是否需要划分生产和非生产劳动,而是怎样划分。是把生产劳动局限在物质生产领域,或局限在与资本交换的特殊生产关系之下,还是以能满足劳动力全面发展需要,作为区分生产劳动的客观标准,社会发展的现实已经有了定论。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还可以找到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生产劳动包括所有直接生产、训练、发展、维持与再生产劳动力本身所需要的劳动或服务。工人在教育上的支出是生产的,因为教育将生产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毫无疑问,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这个定义是正确的。虽然此定义并没有作为基础理论贯穿于《资本论》的写作,但发掘和理顺这一定义并根据此基础修正建立在其上的所有理论,将巩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校正从基础推导出的一切偏差,从而修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有如下真知灼见:
“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生产费用的最低限度—和降到最低限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可见,决不是禁欲,而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的能力,因而既是发展消费的能力,又是发展消费的资料。消费的能力是消费的条件,因而是消费的首要手段,而这种能力是一种个人才能的发展,一种生产力的发展。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 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此外,直接的劳动时间本身不可能象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出发所看到的那样永远同自由时间处于抽象对立中,这是不言而喻的。劳动不可能象傅立叶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游戏,—不过,他能宣布最终目的不是把分配,而是把生产方式本身提到更高的形式,这依然是他的一大功绩。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物化中的科学。对于这两种人来说,由于劳动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就象在农业中那样,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
正如资产阶级经济体系在我们面前逐步展开那样,它的自我否定即它的最终结局也是如此。我们现在研究的还是直接的生产过程。如果从整体上来考察资产阶级社会,那么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总是表现为社会生产过程的最终结果。 具有固定形式的一切东西,例如产品等等,在这个运动中只是作为要素,作为转瞬即逝的要素出现。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在这里只是作为要素出现。生产过程的条件和物化本身也同样是它的要素,而作为它的主体出现的只是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下 第225-226页
马克思在1857-58经济学手稿展现的这一天马行空的思想是深邃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与其后来对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和服务都是生产劳动的观点(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一脉相承,而且,这一思想也是马克思人道主义的宣言。它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对共产主义社会关系的预测相辅相承,形成有机整体。马克思以此对人类发展的历史作总体深入考察,强调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显然,马克思在此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继承性。他在生产方式随劳动生产率而发展的情况下,在同时考察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下闲暇时间时说这话的。在这里,劳动力再生产必须与劳动力在生产中的创造能力的发展以及劳动力的全面发展相适应。而劳动力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社会化生产过程。因此无论是物化劳动或是一经提供必须消费的服务,只要能满足劳动力全面发展需要,都是生产劳动。
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么社会剩余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有很大部分追踪不到其来源,体力劳动者不断减少,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不断上升这一事实就无法解释,脑力劳动者和精神生产在科学、教育、管理和研究领域对生产力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就无法体现,社会财富因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而获得的巨量增长将找不到足够的劳动时间来承载。
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不以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转移,相反,它以经济规律的杠杆强制实现。例如,工人阶级的劳动异化现象,工人被视作“工作动物”,像野兽一样将维持生存之社会必需品降低至生理极限的现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由政府适当的政策干预和经济规律这一看不见的手的相互作用下得到缓解和改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决定人类的需求不会减退,因此劳动力再生产所不断增加的需要也必须随生产力的发展而获得满足,否则生产无法向前发展。一旦人类的发展需要在某一程度获得满足,又会产生新的需要,所以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必需品”也将随生产力的发展而扩大内涵,这不但符合人类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商品必须消费以实现其价值的规律。新的人类发展需要按规律也将转变为意识和现实的推动力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向更高层次发展,并要求生产关系作出与之相适应的调整。在这持续的运动过程中人类的潜能和本性将不断得以增强并展现和发挥,在此期间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从价值标准的角度来衡量,生产力不是别的,只是人类价值的实现,是人类的天性、本能和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社会的财富,生产力的物质条件都不过是人类本性力量的物化,不过是社会进程中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人类才永远代表着支配生产进程的主体和最终目标,才是所有物质生产、文化生产和娱乐生产的最终目的,而所有的生产实质上只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形式。然而,在延绵的经济与社会运动中,人类作为社会进程的主体,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由始至终都处于一种相互依存和衷共济的状况。所有的财产关系、所有权关系、等价交换的规则、货币制度的发展、普遍的效率与适用的规则,都是这种相互关系的表现。在这个永恒的进程中,人类不但再生产出这种相依相存的关系,而且更新他们创造的财富和生产关系,在此进程中人类将实现自己的本性回归,获得解放。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人道主义的基本理论。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容否定。证明所有生产、教育、训练、维持、发展和再生产劳动能力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证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人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终目的。马克思为了论证其关于人类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转而研究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早在1840年代作为哲学家的青年马克思就已发现,自从人类进入文明以来,生产力作为支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在任何时代都很有限,不能满足全社会人的发展需要,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进行,一部分人的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为前提。马克思敏锐地洞察到人类历史的对抗矛盾,意识到工人劳动的异化,因此他开始探讨劳动异化问题,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提倡节欲,刻薄对待工人的非人道行为。马克思指出:
“但是,国民经济学把工人只当作劳动的动物,当作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7页
“因此,在国民经济学看来,工人的需要不过是维持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的需要,而且只限于保持工人后代不致死绝的程度。因此,工资就与其他任何生产工具的保养和维修,与资本连同利息的再生产所需要的一般资本的消费,与为了保持车轮运转而加的润滑油,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可见,工资是资本和资本家的必要费用之一,并且不得超出这个必要的界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05页
“国民经济学家(和资本家:当我们谈到作为资本家的科学自白和科学存在的国民经济学家时,我们一般总是指经验的生意人)是这样论证的:(1)他把工人的需要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可怜的肉体生活,并把工人的活动归结为最抽象的机械运动;于是他说,人无论在活动方面还是在享受方面再没有别的需要了;因为他甚至把这样的生活都宣布为人的生活和人的存在;(2)他把尽可能贫乏的生活(生存)当作计算的标准,而且是普遍的标准:说普遍的标准,是因为它适用于大多数人。国民经济学家把工人变成没有感觉和没有需要的存在物,正象他把工人的活动变成抽去一切活动的纯粹抽象一样。因此,工人的任何奢侈在他看来都是不可饶恕的,而一切超出最抽象的需要的东西—无论是消极的享受或积极的活动表现—在他看来都是奢侈。因此,国民经济学这门关于财富的科学,同时又是关于克制、穷困和节约的科学。”《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34-135页
“它推崇节约是为了生产出财富即奢侈。它忘记了“考究的需要”,忘了没有消费就不会有生产;它希望仅仅生产“有用的东西”,但它忘记了生产过多的有用的东西就会生产出过多的无用的人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36页
马克思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而批判地继承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将其作为理论武器。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很低下,新生的资产阶级极力提倡禁欲,对工人的基本发展需求视而不见,因此马克思很容易接受亚当.斯密的物化劳动价值论,以论证工人阶级的解放是消除劳动异化的前提。在历史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影响下,马克思一方面强烈谴责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将工人视作“劳动动物”,像野兽一样将生存必需品降到生理极限;另一方面他又将他严厉批判的社会现象作为他建构理论体系的推理基础和社会背景,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逻辑推理自然就偏离了社会发展的现实。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当年推崇禁欲,对工人的基本发展需求视而不见的尖锐批判依然闪光,马克思的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的思想、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人类本性复归的思想、劳动能力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的思想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
毫无疑问,马克思按照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和与收入交换的劳动,作为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是错误的。马克思在此区分的基础上,将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局限在物质商品生产范畴,更是错误的。人们从事生产劳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精神和文化需要,因此,任何劳动产品或商品(包括服务),其价值的最终决定者是人们对该产品或商品的需求,而非生产劳动本身。毫无疑问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但决定价值实现的却是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
劳动者(人民群众)为维持和发展其劳动能力的需求与生产财富本身的需求(管理、训练、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是社会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不是生产决定需求,而是需求决定生产。因此,为满足需求而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也就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和服务本身,都是创造价值所必需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资本家如果作为管理者出现在生产过程,他的劳动当然也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对此并不反对,他指出:
“如果资本家的劳动被看作是在工人的劳动以外并且同工人的劳动并列的特殊劳动,如监督劳动等等,那么他也会象工人一样得到一定的工资,于是他也就属于工人的范畴,而决不是作为资本家同劳动发生关系了;他也决不会发财致富,而只会得到一个他必须通过流通来消费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 第278页
因此,生产劳动的定义必须扩大到所有与劳动者的收入相交换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劳动价值论才有真正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演绎和推导出正确的剩余价值理论,才能对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以及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向未来发展的前途作出正确的论证,才能解决马克思主义面对的理论脱离实际的所有困境。
所有能满足劳动力发展需要的劳动或服务都是生产劳动。所有能满足人类全面发展需要的劳动或服务都创造价值。这两个基本定义应该作为劳动价值论,作为全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
二、生产劳动理论批判:斯密与马克思四重定义互相纠缠
自伯恩斯坦以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彻底梳理,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修正马克思主义,从来是令人望而生畏的艰难课题和巨大挑战。要彻底梳理并修正马克思主义,首当其冲必然是修正劳动价值论。因为如果你同意这个理论,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然而,大部分修正者都倾向于就事论事妄下结论,不愿深入也无暇考虑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部位修正劳动价值论,将对马克思主义产生怎样的影响和后果?邓小平也参与了对生产劳动教条的讨论,他说:
“承认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就连带要答复一个问题:怎么看待科学研究这种脑力劳动?科学技术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力,那末,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是不是(生产)劳动者呢?” 《邓小平选集》第二册,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邓小平对生产劳动理论的质疑,实际上是提倡脑力劳动或精神生产也创造价值。但是要在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仅着眼于局部而忽略全局是徒劳的。没有对劳动价值论的修正,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修正,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
事实上,仅仅引用马克思的特殊领域中的整体劳动,或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可以换算的观点,说明大多数从事科学技术发明的人也参加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并没有太多的说服力。因为马克思考察的整体劳动,仅仅局限在资本主义物质商品生产过程之内,超出资本主义物质商品生产领域的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不在马克思的考察范围。
因此,马克思所考察的整体劳动,都带有“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和物质商品”的烙印。马克思指出:
“在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许多工人共同生产同一个商品;随着这种生产方式的发展,这些或那些工人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直接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具有不同价值的劳动能力(虽然使用的劳动量大致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劳动者的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从单纯的劳动过程的结果来看---表现为商品或一个物质产品。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就象从整个生产过程来看,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同资本交换,把资本家的货币作为资本再生产出来,就是说,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自行增大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另一方面,这一分离也丝毫不妨碍: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43-444页
从总体社会的角度看,大部分科学研究(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过程相距遥远,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研究专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产力并不是考察的重点。对于生产的效率和劳动时间消耗之间的关系,脑力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马克思并没有认真考察。马克思指出:
“生产总是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或者生产是总体。可是,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留待别处(后面)再说。
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 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也还不是这里所要说的。……
或多或少促进生产的条件,如象亚当.斯密所说的前进的和停滞的社会状态。要把这些在亚.斯密那里作为提示而具有价值的东西提到科学意义上来,就得研究在各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时期的生产率程度---究超出本题的范围,而这种研究同本题有关的方面,应在叙述竞争、积累等等时来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页
虽然马克思看到当科学与资本结合后将产生强大的生产力,但囿于在物质生产领域之外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的教条,为论证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没有深入探讨并解释最强大的生产力,科学和技术的来源,而只是简单地把它们归因于机器的使用和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归结为联合劳动的生产力,甚至把科学技术应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比作对自然力的利用,它不费资本分文,无须加以考虑。 马克思说:
“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等,也不费分文。可是,正像人呼吸需要肺一样,人要在生产上消费生产力,就需要一种‘人的手的创造物’。要利用自然力是如此,利用科学也是如此,电流作用范围内的磁针偏离规律,或电流绕铁通过而使铁磁化的规律一经发现,就不费分文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3-424页
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虽然一再强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他却没有对这一命题认真研究。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考察论证脑力劳动和精神生产是商品生产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这是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缺陷,是受亚当.斯密生产劳动一般是物化劳动教条的局限所导致。一个世纪以来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偏离历史发展规律的痼疾之根源。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与大卫.李嘉图是政治经济学的鼻祖,他们的理论后来被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形成宏大而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斯密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而劳动价值论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再生产理论、贫困化理论、危机理论,等等都是建立在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之上。无论马克思如何将错漏百出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推陈出新,斯密的生产劳动教条在马克思《资本论》中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每当提及劳动价值论,就必须用生产劳动理论来加以限定。劳动价值论证明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生产劳动理论则界定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只是在此基础上,剩余价值理论才被发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才能成立。在此意义上,生产劳动理论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具有举足轻重与承上启下的特殊意义。亚当.斯密说:
“有一种劳动加到对象上,就能使这个对象的价值增加,另一种劳动则没有这种作用。前一种劳动因为它生产价值,可以称为生产劳动,后一种动可以称为非生产劳动。例如,制造工人的劳动,通常把自己的生活费的价值和他的主人的利润,加到他所加工的材料的价值上。相反,家仆的劳动不能使价值有任何增加。虽然主人也向制造业工人预付工资,但后者实际上并没有使主人花费什么,因为由工人投入劳动的对象的价值增加了,通常通过这个增加了的价值,就把工资的价值连同利润一起偿还给主人了。相反家仆的生活费永远得不到偿还。一个人,要是雇用许多制造业工人,就会富;要是维持许多家仆,就会变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46页
这就是著名的生产劳动理论。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以整本书的篇幅展开对生产劳动定义和劳动价值以及剩余价值起源的考察,开宗明义地支持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马克思指出:
“把反对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的所有胡说八道总括一下,……他(们)尤其愿意把消费者当作“非生产劳动”的生产者加以辩护。对奴仆、仆役的颂扬,对征税人、寄生虫的赞美,贯穿在所有这些畜生的作品中。和这些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粗率嘲笑的性质,倒显得是对现有制度的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6卷上第312页
当然马克思是以犀利的批判眼光继承和发展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他指出:
“直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亚.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他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给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也是如此。我们发现,在他的著作中,他称为生产劳动的东西总是有两种定义混淆在一起,我们先考察第一种正确的定义。
从资本主义生产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他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使用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只有创造的价值大于本身价值的劳动能力才是生产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42页
马克思判明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并没有限定为物化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有与资本交换的劳动,无论其产品是物质形态或是生活、娱乐或精神方面的服务,如果在维持其自身生存之外还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都是生产劳动。
但是马克思从斯密那分离出来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并不能贯穿于整个《资本论》之中,被许多学者忽视,认为那只是特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特殊意义上生产劳动”,而非商品生产中“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没有普遍意义。因为如果以这个定义作为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将无法得出剩余价值全部由产业工人创造的结论,无法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看,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是基本正确的,只要稍加修订,将生产劳动定义不仅仅局限于与资本交换,而扩大到所有与劳动力的收入交换的劳动和服务,都是生产劳动。那么这个定义就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适用于社会主义甚至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并且,这个定义也与流行的其他价值学说,比如供求决定价值学说和效用决定价值学说,不发生冲突和矛盾,而且互相印证。
事实上,《资本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从斯密那里分离出来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即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之上。马克思指出:
“虽然家仆的某些劳动完全可以表现为商品(从可能性来讲),从物质方面来来看,甚至可能表现为同样的使用价值,但这不是生产劳动,因为实际上他们生产的不是“商品”,而是直接“使用价值”。而有些劳动,对它们的买者或顾主来说是生产的,例如演员的劳动对剧院的老板来说是生产的,但这些劳动看起来像是非生产的,因为它们的买者不能以商品的形式,而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把它们卖给观众。
如果把这一点撇开不谈,那么按照斯密的第二个定义,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生产个人服务的劳动。前一种劳动表现为某种可以出卖的商品;后一种劳动在它进行的时候就要被消费掉。前一种劳动(创造劳动能力本身的劳动除外)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肉,也包括书籍;后一种劳动包括一切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的劳动,甚至违背个人意志而强加给个人的劳动。
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基本的元素形式。因此,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比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资本的劳动,符合更基本得多的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63页
“非生产劳动者的劳动“不生产任何价值”,“不能使价值有任何增加”,“〈非生产劳动者的〉生活费永远得不到偿还”,“它不固定或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相反,“他的服务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或某种以后能够用来取得同量服务的价值”。最后,“它不固定或物化在任何耐久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
这里,“生产的”和“非生产的”这些术语是在和原来不同的意义上说的。这里谈的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本身就意味着为已消费的价值再生产出一个等价。这里谈的是:一个劳动者,只要他用自己的劳动把他的工资所包含的那样多的价值量加到某种材料上,提供一个等价来代替已消费的价值,他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这里就越出了和社会形式有关的那个定义的范围,越出了用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来给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下定义的范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53页
“因此,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商品、物质产品的生产,花费一定量的劳动或劳动时间。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64-165页
“关于生产劳动的补充定义:
生产劳动是物化在物质财富中的劳动
因此,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关系时,可以假定(因为资本主义生产越来越接近这个情况;因为这是过程的基本方向,而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才达到最高峰),整个商品世界,物质生产即物质财富生产的一切领域,都(在形式上或者实际上)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假定表示上述过程的极限,并且越来越接近于现实情况的正确表述。按照这个假定,一切从事商品生产的工人都是雇佣工人,而生产资料在所有物质生产领域中,都作为资本同他们相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生产工人即生产资本的工人的特点,是他们的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这样一来,生产劳动,除了它那个与劳动内容完全无关、不以劳动内容为转移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之外,又得到了与这个特征不同的第二个定义,补充的定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22页
马克思反复解释生产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并专门给了一个补充定义,强调物化劳动是不同于资本主义意义上,具有普遍意的生产劳动定义。马克思进一步将生产资本的劳动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等同,并且给商品下了一个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定义(一个件物品),由此,马克思实际上将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作为对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的隐秘限定。即马克思以物化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作为其全部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础。这样马克思就全盘接纳了他自己批评斯密的纠缠不清的双重生产劳动学说,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在《资本论》的写作中使用双重的生产劳动理论做推理和演绎的基础。
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使用双重价值理论进行分析论证,这就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崩溃所作的预言无法实现的原因。马克思给生产劳动下的第一定义在《资本论》中并不能贯彻,而必须受到物化生产劳动(第二定义)的限制。如果按照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构建劳动价值论,作为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批判的理论基础,将不会得出剩余价值全部来源于工人的直接劳动的结论。虽然马克思特别强调生产劳动第一定义是正确的生产劳动定义,是斯密的巨大科学贡献,是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理论具有多重面目,是一个理论陷井,令学术界争论不休的原因。马克思指出:
“这里,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给生产劳动下了定义,亚.斯密在这里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他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如马尔萨斯正确指出的,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仍然是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就在于,他下了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样一个定义,也就是说,他根据这样一种交换来给生产劳动下定义,只有通过这种交换,劳动的生产条件和一般价值即货币或商品,才转化为资本(而劳动则转化为科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
什么是非生产劳动,因此也绝对地确定下来了。那就是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凡是在劳动一部分还是自己支付自己,一部分直接同收入交换的地方,不存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和雇佣劳动。因此,这些定义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得出的,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得出来的。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到资本家家中为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前者的劳动同资本交换,后者的劳动同收入交换。前一种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劳动消费收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卷上第148页
显而易见,马克思在生产劳动问题深深地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首先,在研究方法上,马克思强调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重点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因此他必须承认所有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包括为资本家提供的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服务,只要能给雇主带来剩余价值,都是生产劳动。
但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条件---只有物化劳动,生产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商品才有价值,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工人的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是论证和推导剩余价值起源所必须的,尤其对论证工人阶级随生产力的发展而日益贫困化,对论证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对论证资本主义财产私人占有制度必然灭亡,是必须的。马克思说:
“只有使那种同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化了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并增殖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不过是对劳动能力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和方式的简称。但是,把生产劳动同其他种类的劳动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47页
“工人的消费,平均起来只等于他的生产费用,而不等于他的产品。因此,全部余额都是工人为别人生产的,所以工人的这部分产品全是为别人而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92页
“一定的货币额x变成资本,是由于它在它的产品中表现为x+h,也就是由于作为产品的货币额所包含的劳动量,大于这个货币额原来包含的劳动量。而这是货币同生产劳动相交换的结果,换句话说,只有那种在同物化劳动交换时能使物化劳动表现为一个增大了的物化劳动量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2页
更重要的是,物化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物质决定论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马克思无法超越亚当.斯密的局限,只能将劳动价值论建立在斯密的生产劳动第二定义之上,并且在《资本论》的写作中将斯密的生产劳动双重定义并行不悖地保留下来。
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创新了劳动价值理论(实际上是物化劳动价值论),并发现和推导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消费不足导致工人贫困化甚至是绝对贫困化理论,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的内在矛盾决定经济危机无法克服的危机理论,最后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结论。这铁一般的逻辑推理的主线就是物化劳动价值论,而物化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就是,只有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但是偶尔,马克思也流露出对生产劳动的第三种见解:
“工人支出在教育上的东西是微不足道的:凡是工人有这种支出的时候,这种支出都是生产的,因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工人在医生、律师、牧师的服务上支出,算是 他倒霉;还有一些别的非生产劳动或服务也花费工人的工资,不过那是很少的,特别是因为同消费有关的工作(做饭,打扫房屋,甚至在大部分情况下各种各样的修理工作)都是工人自己干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10页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第三种见解其实同样来源于斯密:
“如果某种劳动需要非凡的技巧和智能,那末为尊重具有这种技能的人,对于他的生产物自然要给与较高的价值,即超过他劳动时间所应得的价值。这种技能的获得,常须经过多年苦练,对有技能的人的生产物给予较高的价值,只不过是对获得技能所需费去的劳动与时间,给以合理的报酬。进步社会,对特别艰苦的工作和特别熟练的劳动,一般都在劳动工资上加以考虑。在初期蒙昧社会,可能也作过这种考虑。”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第53页
马克思完全赞成斯密的看法,并对此评论如下:
“整个“商品”世界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劳动能力;第二,不同于劳动能力本身的商品。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护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 ”,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不过,亚•斯密知道,“教育”费在工人群众的生产费用中是微不足道的。在任何情况下,医生的服务都属于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可以把它算入劳动能力的修理费。
…… 因此,很明显,医生和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入一般说来是创造一切价值的那个基金的生产费用,即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159-160页
但是转眼之间,马克思又摆出一副深恶痛绝的面孔,反驳纳骚.西尼耳在《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对斯密的质疑:
“一个医生开药方把病孩治好,从而使他的生命延续好多年,这个医生难道不是生产持久的结果吗?
胡说八道!如果孩子死了,结果同样是持久的。如果孩子的病没有治好,医生的服务还是要得到报酬的。照纳骚看来,医生只有把病治好,律师只有把官司打赢,士兵只有把仗打胜,才能得到报酬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99页
做为对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的补充和延伸,马克思还有第四种生产劳动定义如下:
“非生产劳动只要在如下的情况下就是生产的:它们节约劳动,并且使“产业资本家”或者生产工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己的劳动,由于别人代替他们去完成价值较小的劳动,他们就能完成价值较大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册第310页
这第四个生产劳动的定义,无疑是最符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正确的定义。但是此定义被马克思自己舍弃,而且也被后来的学者们忽略,是被埋没的真理。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马克思摇摆于生产劳动的多重定义之间。生产劳动理论的定义在斯密和马克思那里实际上不只是双重,而是四重或者是更多。它们互相纠缠,混乱不清。一种理论矛盾混乱至此,可想而知以此理论作为基础推理和演绎出的其它理论,其偏差谬误几何。
必须指出,斯密和马克思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上的混乱不是偶然的,其中包含历史局限的深刻原因。特别是从他们对生产劳动的第三重和第四重见解中,我们看到了自然的心灵睿智的闪光。马克思虽然看到了有别于物质生产形式的精神生产和各种为劳动者节省时间的生活服务也以某种形式参与了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却囿于物质决定论(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社会必须首先生产物质财富,才能对物质财富消费)和唯物主义历史观,而将其割舍抽象。马克思认为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的作用不是第一位的,而只是从属的、第二位的、是相互作用中的反作用;在考察资本主义物质财富生产过程,特别是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精神生产的作用无关大局,例如教育、训练和生活服务在劳动力再生产中的份额只是微不足道的,可以抽象或忽略。在矛盾和摇摆中,马克思做了艰难的选择,为了维护理论体系的完整和逻辑演绎推理的严密,他必须站在斯密一边。但马克思也坦率地承认,亚当.斯密和他自己都没有对另一种表现为精神生产的生产劳动进行研究。毕竟马克思也意识到,斯密和他对精神生产的忽略,也许是他们的理论的最大缺陷。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对于斯密所考察的东西——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且是这种生产的一定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但斯密没有考察它。最后,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也不在斯密的考察范围之内;而且,物质生产只有从它本身的角度来考察,才不致流于空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295页
毫无疑问,在资本主义初期,体力劳动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脑力劳动与精神生产的特殊使用价值和作用在整个物质商品生产中表现的并不明显,例如科学技术与知识技能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并不容易用直接劳动时间来衡量,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相互作用并不易察觉;同时,为了研究资本主义剥削与剩余价值的起源,马克思在研究方法中将资本主义生产高度抽象,将当时表现并不明显的劳动消耗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内在关系忽略不计,将劳动力再生产与创造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加以抽象,将科学技术的生产成本与其应用效能之间的关系加以抽象。
因此马克思相信:“非生产劳动(这种劳动是纯脑力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17页
马克思认为:“人口的自然增长是再生产的结果之一;第一,它本身是积累(人的积累),第二,是积累过程的前提(在一定范围内)。它并不花资本家分文,技能也是一样,工人阶级只是通过实践来积累技能,并把它作为成果(作为劳动特长)传授给自己的接替者。最后,是科学的积累和再生产,科学或多或少直接决定物质生产过程。在各种物化劳动中,科学是这样一种物化劳动,在这里再生产,即“占有”这种物化劳动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同原来生产上所求的劳动时间相比是最小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567-568页
马克思甚至说:“科学的力量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53页
“科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般精神产品在这里同样表现为直接包括在资本中的东西(而这种科学作为同单个工人的知识和技能脱离开来的东西,它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只可能依靠劳动的社会形式),表现为自然力本身,表现为社会劳动本身的自然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41页
在历史局限、研究方法高度抽象、受到亚当.斯密三重生产劳动学说影响下,为揭露资本主义私人财产占有制的不人道和不公正,为了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贯穿其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等等,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马克思放弃了对精神生产和生活服务与物质生产活动的相互作用和内在关系进行研究考察。 他仅仅论述科学技术与知识对生产和创造财富的巨大作用,不具体考察和计算科学技术与知识的来源,不考察计算科学技术与知识的生产成本;他仅仅讨论劳动力再生产中对物质商品的消耗,不计算评估劳动力再生产中的非物质商品的消耗;他仅仅强调科学技术的物化价值,不考察科学技术的大于其价值的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带来巨大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说:
“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因而,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但永远不能直接表现为活劳动本身(只有通过某种曲折的途径,才能表现为活劳动本身,这种途径在实践上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但在确定各种不同的工资的时候,则不然)。由此可见,斯密本应承认,生产劳动或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或者是直接把劳动能力本身生产、训练、发展、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亚•斯密把后一种劳动从他的生产劳动项目中除去了;他是任意这样做的,但他受某种正确的本能支配,意识到,如果他在这里把后一种劳动包括进去,那他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
因此,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商品、物质产品的生产,花费一定量的劳动或劳动时间。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4-165页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见,马克思承认所有直接参与生产、训练、发展和维持以及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劳动和服务,都应该视作生产劳动。因为劳动力本身也是一种商品,是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
马克思意识到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无解决教师和医生的劳动是否生产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创造价值的劳动力的智力和健康,对创造价值起某种程度的决定作用。很明显,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而劳动力就是那个创造价值的商品,因此,生产劳动力这个商品的劳动,包括教师、医生和各种生活服务或劳务都是生产劳动。他说:
“这样,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见解(更确切地说,同上述他的另一种见解交错在一起的见解)可归结如下: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不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斯密不否认,这两种劳动都是商品。请看前面讲的“后者的劳动也同前者的劳动一样,有它的价值,理应得到报酬”(就是说,从经济学来看;无论对这种劳动还是那种劳动,都谈不上从道德等等观点来看)商品的概念本身包含着劳动体现、物化和实现在自己的产品中的意思。劳动本身,在它的直接存在上, 在它的活生生的存在上,不能直接看作商品,只有劳动能力才能看作商品,劳动本身是劳动能力的暂时表现。只有这种观点才能使我们既弄清楚真正的雇佣劳动的概念,又弄清楚“非生产劳动”的概念,……由此可见,商品必须看作一种和劳动本身不同的存在。这样,商品世界就分为两大类:
一方面是劳动能力。
另一方面是商品本身。
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象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指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商品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或货币。使商品产生出来的那种具体劳动,在商品上可能不留任何痕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3-164页
但是,生产劳动定义一旦扩大,生产劳动这扇大门一旦打开,所有与劳动力再生产有关的劳动或服务就都包括进来了,都成为生产劳动了。那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理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必须改写了,剩余价值理论也不能得出原来的结论了,资本主义崩溃的结论也不能成立了。
马克思当然无法面对并解决这个尖锐问题,只能以其特有的辩证文笔,干脆把劳动能力再生产涉及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限模糊起来,说一些非常深刻但模棱两可的话,表明自己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划分的争论中的超然立场,或将问题的焦点束之高阁,或撇开不谈。马克思说:
“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能和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确实可以证明,所有人的关系和职能,不管它们以什么形式和在什么地方表现出来,都会影响物质生产,并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 第300页
为了维护其理论体系的整体和统一性,马克思不得不放弃对此类非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作深入研究,转而笼统地规定,所有脑力劳动,只要物化成商品,即有价值,即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此将物化劳动与否作为判别生产劳动的标准,作为全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这似乎合情合理,无可挑剔,实际上却暴露一个致命缺陷。试问,难道科学技术的价值仅仅只用其物化形态,其市场价格(比如书籍或机器)来衡量吗?
在此我们找到马克思把科学技术视为不费资本分文的自然力的答案了。毫无疑问,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理论大厦的基础部位产生了危及全局的问题。
当然,马克思对此不能说是浑然不觉,但至少是有意回避。他批判并澄清了斯密混淆不清的三重生产劳动理论,常常大声争辩并赞同遭到严厉批判的亚当.斯密,结果在马克思著作中,我们可以轻易地找到三重甚至四重生产劳动定义, 许多年来,多少学者为此争论不,他们往往各取所需,无所适从。
我们从斯密和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说中分离出第一定义是:生产劳动,就资本主义生产意义而言,是生产资本的工资劳动(雇佣劳动)。这个定义与只承认物化劳动是生产劳动(第二定义)相比是有进步,但仍然有其历史局限性。
首先,资本主义只是历史的一个阶段,在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工资劳动者都是很普遍的,因此该定义不够严谨。其次,在资本主义历史时期,商品生产也是多种形式并存的,并非仅仅雇佣劳动一种方式。例如美国的农业生产主要由家庭农场构成,按马克思所说是个体经济,老板本人或一家人都和雇佣工人一样工作。我们能否据此说美国家庭农场的农民不是商品生产者?不是生产劳动者?
马克思确实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个体工匠和农民不是生产劳动。他说:
“那些不雇用工人因而不是作为资本家来进行生产的独立的手工业者或农民的情况又怎样呢?他们---这是农民的典型情况{但是,比方说,我在家里雇用的园丁却不是这样}---可以是商品生产者,而我向他们购买商品,至于手工业者按定货供应商品,农民按自己资金的多少供应商品,这些情况并不会使问题有丝毫改变。在这种场合,他们是作为商品的卖者,而不是作为劳动的卖者同我发生一定的关系,所以,这种关系与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在这里也就用不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这种区分的基础在于,劳动是同作为货币的货币相交换,还是同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因此,农民和手工业者虽然也是商品生产者,却既不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畴,又不属于非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但是,他们是自己的生产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生产者。”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439页
在此我们看到马克思被自己的理论束缚了手脚。他怎能说商品生产者既不属于生产劳动,也不属于非生产劳动?果真如此,那么劳动价值论的意义何在?商品生产从封建社会就已普遍存在,与资本主义同时代的社会主义也存在市场经济和商品,怎么能将生产劳动限定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围?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是什么样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社会主义不使用生产劳动这个名词吗?但马克思转眼之间又可以否定自己的说法,表现出与亚.斯密一样的自相矛盾,甚至在同一个问题,在同一部研究笔记中表达绝然不同的对立观点。请看:
“但是,假定不存在任何资本,而工人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即他创造的价值超过他消费的价值的余额。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这种工人的劳动是真正生产的,也就是说,它创造新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43页
马克思说的上述情况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或者个体工匠或农民,则无从考察。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第一定义,虽然不以物化劳动设限,对研究资本主义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普遍意义上适用的名词,尤其不是贯穿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真正基础。前苏联和中国的经济学家们曾把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等同于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划分,并且作为制定和规划国民经济发展的依据,就是例证。
我们从马克思生产劳动学说中分离出第二个定义是:只有生产资本的,生产可出卖的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商品的工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真正基层。它规定商品必须是物化产品,而且必须由雇佣劳动来生产。即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脑力劳动产品,只要以物品形式存在,也是商品。与此同时,音乐、舞蹈、诗赋、教育、医疗以及科学家的思维、哲学家的思辨、演说家的雄辩等等,统统都是非生产的,没有增加价。一旦科学为资本所利用,将不费资本分文。其价值只能以其存在的物质形态的市场价格来衡量。
现在问题出现了。创造价值的劳动只能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吗?为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想要说的就是一句话---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为什么马克思再三强调随着生产的发展,工人的工资将下降至他们劳动力的价值之下?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第二个生产劳动定义,再生产劳动力的成本仅仅局限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生活必需品,不包括诸如教育、训练、服务、享受,以及精神上的陶冶等等。马克思说:
“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它的价值规定具有极重要的意义。这个价值等于把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创造出来的劳动时间,或者说,等于工人作为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出现劳动能力的价值和这个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任何别的商品都没有这个差额,因为任何别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它的使用,都不能提高它的交换价值或提高从它得到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16页
因此,按照马克思的演绎推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再生产的成本将下降,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也将下降,工人的工资因此也随之下降,工人工资的下降就产生社会贫富悬殊,消费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甚至出现工人绝对贫困化的趋势。马克思指出:
“这就是说,随着劳动的生产能力愈来愈大,用于工资的生产费用就减少。同产品相比,工人人数就减少;因而在该产品中他们吃掉的部分就更小。……
事实上,剩余价值的增加意味着:工人能在比以前少的时间内,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因此,工人所消费的商品的价值就减少,就代表较少的劳动时间;工人得到的产品量同以前一样,但这个量是总产品的较小部分,这个量的价值则表现工作日产品的较小部分。……
在某一单个生产部门,由于采用机器等等使生产力增长从而引起劳动和资本的转移,总是在以后才能发生。这就是说,增加的人数,即新涌现的一批工人,将以另外的方式分配;这批人也许是被抛上街头的工人的子女,但不是他们自己。他们自己长时期靠旧职业糊口,在最不利的条件下干活,因为他们的必要劳动时间大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们或者成为赤贫者,或者在使用比较低级的劳动的部门中找到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第215-218页
因此,马克思推论,工人阶级必须组织起来,改变这不合理的剥削制度……马克思的推理虽然严谨缜密,但他对精神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之间的复杂关系的忽略使他的推理偏离了社会发展现实。
自马克思逝世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给资本主义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生产方面,因科学技术应用而提高的生产率大得无法统计,过去由体力劳动占主体的生产方式发展为脑力劳动占主体的,甚至是电脑操纵的自动化生产方式。社会化大生产的迅猛发展不仅没有造成工人阶级的绝对贫困化,没有造成工人与资本家的激烈对抗,没有带来私有制的灭亡,反而部分实现了财产社会化,白领阶级的出现缓解了劳资对立的紧张关系,物质生产中的直接劳动者比例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缩小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就业人数以及创造的价值都在快速增长,绝对失业人口在下降,社会福利也在不断增进,剩余价值的相当部分通过各种渠道返回工人手中,中产阶级逐步成为社会的主体,他们购买股票,收取股息和红利。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所发生的一切视乎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在马克思的揭露和批判下,无产阶级政党通过走议会道路成功地参与了执政,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制度性的修正和调整,劳动者应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或多或少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各种渠道返还给了全社会的劳动者,因此改善了消费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建立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了劳动者的教育、训练和技术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缓解了阶级矛盾,缓和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经济危机。
其二,由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和批判在方法论上、在批判对象上没有原则性错误,马克思揭露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必然导致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生,而这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是正确的;这说明马克思仅仅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上忽略了某些重要的因素,遗漏了某些重要的环节,其逻辑推理输入的参数出现了误差,因而导致差之毫厘缪之千里的结果。究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根据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作为其劳动价值论的基础,而这个偏执的(物化)劳动价值论又作为再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推理论、危机理论和贫困化理论的推理基础,因此出现了逻辑推理的结论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只要我们找到发生错误和误差的逻辑推理原点,就可以修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曾举了一个法官的例子来证明必须区分生产与非生产劳动。他说:
“亚.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见解在本质上是正确的,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是正确的。其他的经济学家对这个见解提出的反驳,要么纯属胡说八道(如施托尔希,更卑鄙的是西尼耳,等等,他们硬说,任何行动总会产生某种结果,这样他们就把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混为一谈了;照这样说,小偷也是生产劳动者了,因为他间接地生产出刑事法典;(至少这种推论和下面的说法是同样正确的:法官也可以叫做生产劳动者,因为他防止偷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29-230页
应该指出,说任何行动总会产出某种结果,那是当然。但这些结果未必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未必具有某种使用价值,未必足以吸引他人用自己的劳动与之交换,因此小偷不能与其它社会劳动者相提并论。用小偷的可鄙行为来反驳他人的质疑是最不恰当的,因为任何生产劳动都必须满足马克思给出的标准,即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小偷的例子根本不能用作辩论的依据,这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法官,确实他是令人尊重的,它的服务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但不要忘记,法官的服务与第三产业服务的区别在于,法官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公民社会的公仆。其服务由税收支付,就像必须维持机器运转的燃油润滑剂等保养费用一样,法官的服务是维持社会公权与公正的职能和义务,必须勊尽职守。法官无须与任何人交换劳动以满足自己的生存,同样其它社会劳动者也无需与法官的服务交换或购买法官的服务来维生。货币制度的建立与等价交换的原则不是为法官的服务而建立。从交换价值的角度讲,法官的服务对国家有使用价值,但对人民大众则没有,仅仅是公仆与职责的关系。所有的政府与职能部门、国家机器以及武装力量,从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的角度,从获取生活来源以及为谁服务的角度看,仍可看作非生产劳动。他们不生产供他人消费的使用价值或价值,他们的服务通常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不随消费者对其服务的需求强度而发生价格上的变化,他们的服务是社会公仆应尽的义务,不能当作商品出售而换取自己的社会资料。什么时候国家消亡了,这些维护国家机器运作的杂费也将消失。问题不在于是否需要划分生产和非生产劳动,而是怎样划分。是把生产劳动局限在物质生产领域,或局限在与资本交换的特殊生产关系之下,还是以能满足劳动力全面发展需要,作为区分生产劳动的客观标准,社会发展的现实已经有了定论。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还可以找到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生产劳动包括所有直接生产、训练、发展、维持与再生产劳动力本身所需要的劳动或服务。工人在教育上的支出是生产的,因为教育将生产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毫无疑问,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这个定义是正确的。虽然此定义并没有作为基础理论贯穿于《资本论》的写作,但发掘和理顺这一定义并根据此基础修正建立在其上的所有理论,将巩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校正从基础推导出的一切偏差,从而修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有如下真知灼见:
“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生产费用的最低限度—和降到最低限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可见,决不是禁欲,而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的能力,因而既是发展消费的能力,又是发展消费的资料。消费的能力是消费的条件,因而是消费的首要手段,而这种能力是一种个人才能的发展,一种生产力的发展。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 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此外,直接的劳动时间本身不可能象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出发所看到的那样永远同自由时间处于抽象对立中,这是不言而喻的。劳动不可能象傅立叶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游戏,—不过,他能宣布最终目的不是把分配,而是把生产方式本身提到更高的形式,这依然是他的一大功绩。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物化中的科学。对于这两种人来说,由于劳动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就象在农业中那样,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
正如资产阶级经济体系在我们面前逐步展开那样,它的自我否定即它的最终结局也是如此。我们现在研究的还是直接的生产过程。如果从整体上来考察资产阶级社会,那么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总是表现为社会生产过程的最终结果。 具有固定形式的一切东西,例如产品等等,在这个运动中只是作为要素,作为转瞬即逝的要素出现。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在这里只是作为要素出现。生产过程的条件和物化本身也同样是它的要素,而作为它的主体出现的只是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下 第225-226页
马克思在1857-58经济学手稿展现的这一天马行空的思想是深邃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与其后来对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和服务都是生产劳动的观点(第三种生产劳动定义)一脉相承,而且,这一思想也是马克思人道主义的宣言。它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对共产主义社会关系的预测相辅相承,形成有机整体。马克思以此对人类发展的历史作总体深入考察,强调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显然,马克思在此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继承性。他在生产方式随劳动生产率而发展的情况下,在同时考察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下闲暇时间时说这话的。在这里,劳动力再生产必须与劳动力在生产中的创造能力的发展以及劳动力的全面发展相适应。而劳动力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社会化生产过程。因此无论是物化劳动或是一经提供必须消费的服务,只要能满足劳动力全面发展需要,都是生产劳动。
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么社会剩余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有很大部分追踪不到其来源,体力劳动者不断减少,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不断上升这一事实就无法解释,脑力劳动者和精神生产在科学、教育、管理和研究领域对生产力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就无法体现,社会财富因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而获得的巨量增长将找不到足够的劳动时间来承载。
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不以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转移,相反,它以经济规律的杠杆强制实现。例如,工人阶级的劳动异化现象,工人被视作“工作动物”,像野兽一样将维持生存之社会必需品降低至生理极限的现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由政府适当的政策干预和经济规律这一看不见的手的相互作用下得到缓解和改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决定人类的需求不会减退,因此劳动力再生产所不断增加的需要也必须随生产力的发展而获得满足,否则生产无法向前发展。一旦人类的发展需要在某一程度获得满足,又会产生新的需要,所以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必需品”也将随生产力的发展而扩大内涵,这不但符合人类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商品必须消费以实现其价值的规律。新的人类发展需要按规律也将转变为意识和现实的推动力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向更高层次发展,并要求生产关系作出与之相适应的调整。在这持续的运动过程中人类的潜能和本性将不断得以增强并展现和发挥,在此期间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从价值标准的角度来衡量,生产力不是别的,只是人类价值的实现,是人类的天性、本能和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社会的财富,生产力的物质条件都不过是人类本性力量的物化,不过是社会进程中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人类才永远代表着支配生产进程的主体和最终目标,才是所有物质生产、文化生产和娱乐生产的最终目的,而所有的生产实质上只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形式。然而,在延绵的经济与社会运动中,人类作为社会进程的主体,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由始至终都处于一种相互依存和衷共济的状况。所有的财产关系、所有权关系、等价交换的规则、货币制度的发展、普遍的效率与适用的规则,都是这种相互关系的表现。在这个永恒的进程中,人类不但再生产出这种相依相存的关系,而且更新他们创造的财富和生产关系,在此进程中人类将实现自己的本性回归,获得解放。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人道主义的基本理论。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容否定。证明所有生产、教育、训练、维持、发展和再生产劳动能力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证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人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终目的。马克思为了论证其关于人类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转而研究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早在1840年代作为哲学家的青年马克思就已发现,自从人类进入文明以来,生产力作为支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在任何时代都很有限,不能满足全社会人的发展需要,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进行,一部分人的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为前提。马克思敏锐地洞察到人类历史的对抗矛盾,意识到工人劳动的异化,因此他开始探讨劳动异化问题,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提倡节欲,刻薄对待工人的非人道行为。马克思指出:
“但是,国民经济学把工人只当作劳动的动物,当作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7页
“因此,在国民经济学看来,工人的需要不过是维持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的需要,而且只限于保持工人后代不致死绝的程度。因此,工资就与其他任何生产工具的保养和维修,与资本连同利息的再生产所需要的一般资本的消费,与为了保持车轮运转而加的润滑油,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可见,工资是资本和资本家的必要费用之一,并且不得超出这个必要的界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05页
“国民经济学家(和资本家:当我们谈到作为资本家的科学自白和科学存在的国民经济学家时,我们一般总是指经验的生意人)是这样论证的:(1)他把工人的需要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可怜的肉体生活,并把工人的活动归结为最抽象的机械运动;于是他说,人无论在活动方面还是在享受方面再没有别的需要了;因为他甚至把这样的生活都宣布为人的生活和人的存在;(2)他把尽可能贫乏的生活(生存)当作计算的标准,而且是普遍的标准:说普遍的标准,是因为它适用于大多数人。国民经济学家把工人变成没有感觉和没有需要的存在物,正象他把工人的活动变成抽去一切活动的纯粹抽象一样。因此,工人的任何奢侈在他看来都是不可饶恕的,而一切超出最抽象的需要的东西—无论是消极的享受或积极的活动表现—在他看来都是奢侈。因此,国民经济学这门关于财富的科学,同时又是关于克制、穷困和节约的科学。”《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34-135页
“它推崇节约是为了生产出财富即奢侈。它忘记了“考究的需要”,忘了没有消费就不会有生产;它希望仅仅生产“有用的东西”,但它忘记了生产过多的有用的东西就会生产出过多的无用的人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36页
马克思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而批判地继承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将其作为理论武器。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很低下,新生的资产阶级极力提倡禁欲,对工人的基本发展需求视而不见,因此马克思很容易接受亚当.斯密的物化劳动价值论,以论证工人阶级的解放是消除劳动异化的前提。在历史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影响下,马克思一方面强烈谴责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将工人视作“劳动动物”,像野兽一样将生存必需品降到生理极限;另一方面他又将他严厉批判的社会现象作为他建构理论体系的推理基础和社会背景,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逻辑推理自然就偏离了社会发展的现实。但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当年推崇禁欲,对工人的基本发展需求视而不见的尖锐批判依然闪光,马克思的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的思想、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人类本性复归的思想、劳动能力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的思想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
毫无疑问,马克思按照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和与收入交换的劳动,作为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是错误的。马克思在此区分的基础上,将与资本交换的劳动局限在物质商品生产范畴,更是错误的。人们从事生产劳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精神和文化需要,因此,任何劳动产品或商品(包括服务),其价值的最终决定者是人们对该产品或商品的需求,而非生产劳动本身。毫无疑问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但决定价值实现的却是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
劳动者(人民群众)为维持和发展其劳动能力的需求与生产财富本身的需求(管理、训练、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是社会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不是生产决定需求,而是需求决定生产。因此,为满足需求而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也就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和服务本身,都是创造价值所必需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资本家如果作为管理者出现在生产过程,他的劳动当然也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对此并不反对,他指出:
“如果资本家的劳动被看作是在工人的劳动以外并且同工人的劳动并列的特殊劳动,如监督劳动等等,那么他也会象工人一样得到一定的工资,于是他也就属于工人的范畴,而决不是作为资本家同劳动发生关系了;他也决不会发财致富,而只会得到一个他必须通过流通来消费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 第278页
因此,生产劳动的定义必须扩大到所有与劳动者的收入相交换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劳动价值论才有真正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演绎和推导出正确的剩余价值理论,才能对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以及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向未来发展的前途作出正确的论证,才能解决马克思主义面对的理论脱离实际的所有困境。
所有能满足劳动力发展需要的劳动或服务都是生产劳动。所有能满足人类全面发展需要的劳动或服务都创造价值。这两个基本定义应该作为劳动价值论,作为全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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