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有化”帮凶的自我撇清与美化——评周炯然的《评新“万言书”》
:李宪源516
读完周炯然《碰撞出更鲜明的分野――评“新万言书”》一文,最鲜明的感觉,就是在中国竭力鼓吹“只有资本主义可以救中国”的哈耶克主义信徒,开始撇清赖账,开始把中国特色“私有化”路线所造成的种种恶果和天怨人怒状况,说成跟他们一度为之欢腾雀跃的“自由主义终于浮出水面”毫不相干的现象。 首先,对“新万言书”所愤怒揭露批判的“由于中国资本原始积累有其特殊性,主要源泉之一就是蚕食国有资产,两极分化趋势特别剧烈,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另据美林04年度财富报告,中国内地千万富翁24万,掌握财富近万亿美元,大约为03年GDP的2/3”之现象,用故作赞扬的口气,煞有介事地问道:“这样的分析,比起老的“万言书”更具国际眼光,不知是否借助、引用了自由民主主义者的社会分析”。 对此,我不仅要反问: 一、所谓“自由民主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的确切界线在哪里?以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为代表,中国所有哈耶克主义信徒中,有多大比例人士属于所谓“自由民主主义者”? 二、这十几年来,这些“自由民主主义者”从理论上到实践上,是主张私有经济蚕食国有资产,还是国有资产蚕食私有经济? 如果对第一个问题感到难以精确回答,对第二个问题敢于坦率承认“自由民主主义者”一贯竭力主张“私有经济蚕食国有资产”的真实立场,那么,暗示中国左派“借助引用了自由民主主义者的社会分析”,又是什么涵义呢?是否意味着所谓的“自由民主主义者”,可以凭借一句提示性的、缺乏必要注解说明的所谓“社会分析”,就能否定在中国鼓吹“私有化”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之因果联系?就能逃脱难辞其咎的必然罪责?
其次,一面批评“新万言书”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问题上,“表现出严重的思维混乱”,一面强调:《万言书》“在实现民主的对策建议中,却体现出与自由主义的某种‘呼应’”。并且一口咬定“新万言书”所提出的:“第一,在国有企业中,必须恢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要赋予职代会民主管理权,对职代会和工会行使权力给以切实的支持和保护;在私人企业和三资企业中要帮助建立和完善工会制度,鼓励和保障职工行使合法权利;第二,在农村中要允许和鼓励农民组织农民协会以便保护自身的利益;第三,在社会上要保护各种群体以各种方式进行维权的言论和行动,要使宪法规定的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以及罢工、游行、示威的自由能真正实现。……已经踏入他们所激烈反对的‘自由主义’的立场,以至出现话语重合。” 如果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们,真地那么渴望看到据朱学勤先生断言受“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之“两大精神病灶”“毒害”很深的中国广大工农底层民众,获得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以及罢工、游行、示威的自由,那么,当年有人公然取消宪法中明确规定的类似公民权利时,为何就不吭一声、甚至拍手叫好呢? 必需澄清的是,“新万言书”所追求的,明明是多数民众的民主自由权利,而你们所追求的,则是由少数资本财团所操纵控制的西方“金权假民主”制度;这两种根本对立的追求,怎么可能“在旋律上与自由主义者、民主宪政追求者形成‘交响’,至少是有同频共振之效的‘二重奏’?请解释之。
再次,“新万言书”强调:造成诸多中国严重问题的总根源,“就在于执行了一条修正主义路线,走了一条资本主义复辟道路,其代表人物取社会主义之名,行资本主义之实,挂马克思主义羊头,卖修正主义狗肉”之判断,对中国社科院左翼学者群有关“新自由主义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关于全球化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它的核心是经济上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政治上‘西化’,是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思想武器,对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更是一个实行和平演变,从根本上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把软刀子”。 对于这一理直气壮、言之确凿的重要政治结论,词缺理亏的批“新万言书”,也许觉得不好也不便正面争论,于是再一次不作任何资料注释地提示标榜道:“我国自由—社会民主主义追求者对中国所谓‘私有化’即‘权力私有化’的批判更早、更为深刻尖锐”;而中国左派批判“新自由主义”的目的,就是“将中国的‘权力私有化’改头换面为与国际社会所有私有化问题完全相同、相等的问题,将经济全球化妖魔化,再将两者生硬地扯在一起。将中国改革开放本来意义及其对中国带来的变化基本抹煞,将中国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基本否定”。
在此,人们不禁首先要问:所谓“国际社会”普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化”,跟中国所谓的“权力私有化”,是在促成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替代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这一根本方向目标上,还是仅仅在如何实行这一方向目标的具体形式和实施手段上,存在某种区别? 其次我们要问:中国新自由原教旨主义者(因名声太臭,现在又自加了一顶“自由——社会民主主义追求者”的漂亮新帽子)认定模仿西方制度的“俄罗斯式”“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才恰恰是腐败泛滥根本成因”的结论,是否就是确证“我国自由——社会民主主义追求者对中国所谓‘私有化’即‘权力私有化’的批判更早、更为深刻尖锐”的典型事实和突出证据? 如果是,那好,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所谓的“自由派高见”,到底“更为深刻尖锐”在哪里。 一,依周炯然大作所言,如果“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权力制衡、司法独立、政务公开等体现先进政治文明的制度,必然包括权力划分制度、权力产生制度、权力任期制度、权力转换制度、权力监督制度,必然包括公民选举、监督、罢免权力掌握者的民主制度。国家社会生活纳入宪政框架,走上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本上创造治理腐败的社会环境”的结论是正确的,怎么解释早已全面完成这一整套学习模仿任务的俄罗斯,会出现连共产党著名叛徒戈尔巴乔夫先生都要痛加揭露控诉的“俄国前所未有的最为腐败的历史时期”? 在回答这一追问时,请不要把“历史后遗症”之类作为勉为其难的辩解理由。因为很显然,如果“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万应灵膏”无法应付前苏联“极权主义制度”的“历史后遗症”,那么,也就显然无法疗救具有类似“历史后遗症”的中国!所谓的“万应灵膏”,就变成了具有“假冒伪劣药品”之嫌的“不应灵膏”;继续向十几亿中国人民起劲兜售“假冒伪劣药品”,就不仅是一个道德品质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是否应该严肃追究查处的法律问题。 再次,我们不能不问:在中国存在既定集权制度的现实“改革”起始条件下,存不存在跟中国目前“权力私有化”方式绝然不同的、符合“国际社会”普遍意义上的“私有化”途径和方案?如果有,为何不早早推而行之? 中国诸多能言善辩的自由派高手名人,一向把“政治改革不配套”,作为造成中国目前恶劣社会经济环境的根源。但当我反诘追问他们:如果在经济改革启动时,就全面配套、当机立断地同时革掉中共的“一党专制”,能够确保少数贪官污吏占尽便宜好处、让广大工农承担惨重成本的、启动和不断推动“改革开放”进程所必须的利益推动力,又从何而来? 如果中国不存在一个高度集权型的、以“社会主义”为名义的国家暴力机器,1989年当北京工人高举毛泽东像上街游行示威时,靠什么力量以什么名义来镇压这类与自由派心意“对着干”的反抗? 如果真如中国激进自由新右所主张的那样,所谓“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自我或强制剥夺中共当权派所掌握的巨大权力和政治能量,在当时中国各类现实政治力量和派别中,谁有那份能耐、必要的组织系统、统治经验和相应资源,能够如此巧妙又敢如此强暴地压制十几亿底层民众的利益愿望、肆无忌惮地推动“拉美化”两极分化路线长达三十余年? 没一个人,没一个人敢于和能够正面回答我这类有关中国现状和原因之间内在联系的核心追问。 澳大利亚的杨小凯和清华大学秦晖有关“好资本主义”和“坏资本主义”的种种解释,无视每个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方式,必定要符合该国特定“路径依赖”和主客观条件限定之规律,纯属欺人之谈。 真正符合客观理性之分析要求的解释应该是:如果不以社会主义作对比参照,各国资本主义本身,其实并无“好”与“坏”的区分;而只可能是:发生在美国的资本主义,自有美国资本主义的相应特征;发生在中国或俄国的资本主义,则必然具有中国或俄国资本主义的相应特征。 用美国或瑞典资本主义的“完美成熟”,来为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的丑恶血腥作辩护,大谈特谈“应该是怎么样”,而不敢研究探讨和勇敢揭露批判“实际是怎么样”,强调“黑乌鸦不是错,黑乌鸦没按照白乌鸦的完美理论漂白自己的羽毛才是错”,真是非常地不严肃,一点学者认真探讨问题实质性原因的真诚,都不具备! 中国自由新右们所憎所怕的“新万言书”明确申明:“共产党几十年的历史证明,走群众路线才是真正反腐的根本之道,在当前党和政府内部积重难返的时刻,更是非发动群众所不能奏效的。要发动群众就要相信群众,认为群众一起来就会搞乱局面的想法是错误的。”
对此,批“新万言书”概括为“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根本分歧,……包括(了)价值层面的根本分歧”。“其中,随着左派对‘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等毛泽东主义话语的反复重提和张扬,对‘公民’与‘群众’的概念理解和选择对立成为十分突出的交锋”。
按上述表达推测,在的眼里,似乎公民只有在单独行动时,才能体现作为公民的资格和素质,才可能形成“对权利、义务主体的充分确认与尊重”。而当制度无法保障处于政治经济双重压迫下的、状如散沙的工农大众之“公民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实现”的时候,当这些“个体的公民”认识到自己必须集合为有组织的群众,才能向处于政治经济优势地位之精英阶级进行有效抗争的时候,他们却突然丧失了“公民”的身份、资格和权利,就成了以“阶级、政党、社团、集体、国家……利益”为名义,采用种种“理由损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暴民”!单个的“中国公民”与群体的“中国人民”,就必然成了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 是谁给了《评新“万言书”》这种权利,凭哪一条国内法国际法的普适条款,就可以从“笔杆子可以杀人”的舆论导向层次上,任意剥夺他人的“公民资格”?单凭他个人所崇拜的新自由主义“话语理论”? 如果象“新万言书”所建议的那样,处于政治经济劣势地位的社会底层公民,为确保自身在全民所有制资产总额中的法定权利和应有份额,不得不集合为有组织、守纪律、懂法规、顾大局的群众,自觉运用现行宪法所明确规定的“维护公有制资产神圣不可侵犯”之基本原则,向少数疯狂掠夺侵吞全民所有资产的暴富阶层,展开合情合理合法的清算经济犯罪之“人民战争”,鉴于斗争动力和斗争对象都非常之明确,周炯然先生敢于坦率回答我,在这种形势下,你们所担忧的“基本权利”将会受到伤害的“公民”,到底是指哪一类人? 对照现实生活中资本剥削压迫者的种种野蛮血腥暴行和罪恶,如果必须以伤害甚至剥夺极少数人的“公民权利”作前提,来确保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受伤害,你们打算站在哪一边? 如果不敢明确回答你们的理论主张和诉求归根到底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的根本性问题,不阐明自由派批判中国“权力私有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所谓的“更早、更为深刻尖锐”,就会成会一种面目模糊的、充满有口难言之隐情的暧昧符号。 而“新万言书”的左派人士就不同,为无所隐瞒、无所畏惧地表明自己坚决站在中国工农大众一边的明确利益立场,在“依靠广大职工立即刹住私有化的恶风”的标题下一针见血地指出: 国企产权改革以来,私有化的恶风刮得很猛烈,各种露骨的私有化言论公开为其保驾护航,什么“抓大放小论”、“国退民进论”、“卖光送光论”、“靓女先嫁论”、“快送冰棍论”甚至“吐痰论”,各种荒谬诡辩和无耻辩护一时甚嚣尘上;有时候暗流涌动,只做不说,真可谓“闷声大发财”。国有企业养肥了大批私人企业,无数的私人企业通过从国企吸血而一夜暴富,而国有企业则因失血过多而日渐羸瘦,使国有制企业遭到极大的削弱和打击,一再宣称的以公有制为主体早已名不副实,却毁了整个国家和民族,工农更是再度沦为资本的奴隶。 对此,周炯然先生不得不承认:“平心而论,左派万言书的们此番评论有一半是颇有道理的”。 但他认定“没有道理的另一半”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难道,是指中国左派竟然没有认识到,中国“工人阶级也好、人民群众也罢,根本就没有真正成为‘主人’”吗? 难道,包括本人这些年的揭露批判文字在内,中国左派从没提到过,直接或间接掌握权力的“资本”乃是重新奴役中国工农之“主人”的基本事实吗? 针对这些有目共睹的、“每个毛孔都充满着血腥”的不争事实,《评新“万言书”》不仅曲解中国左派人士的明确看法和基本立场,而且再次司空见惯地奏起了“资产问题,更为根本的是宪政问题”之老调。 众所周知,建立所谓“现代民主宪政”的基石,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民主宪政”的目的,就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对此,每一个具有基本政治常识和正常思维头脑的人,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均不会加以否认。 而鼓吹拥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中国自由主义学者们,却试图告诉中国人民,解决中国“国有”(确切的说法应是“全民所有”)经济由谁来管理的问题,明确谁是“国有资产”真正所有者之类的前提,竟然要依靠建立和完善资本主义的“现代民主宪政”!这样的离奇故事,也只有饱读哈耶克主义经书的中国自由主义大学者们,才能编造出来,并且毫不羞赧地到处传播宣扬。
对于“何以人民群众根本无法决定企业的命运和资产的归属,‘一夜之间’就被转移了”之类的问题,周炯然先生的解释是:“原来的‘国有资产’的体制、‘国有经济’的体制,与今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体制、‘崽卖爷田’的体制,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在此需要澄清的关键问题是:这里的所谓“本质上的完全一致”,是指毛式体制和现在实行的体制,在本质上均是为确保中国实行资本主义私有化经济之制度目标的吗?还是借用了类似的制度形式,却实行政治经济目标完全相反的所谓“社会变轨转型”? 不澄清这类最具本质涵义的基本事实,所谓前毛后毛体制“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结论,就是公然的欺人之谈! 在高潮迭起、余波未平的“郎旋风事件”中,象秦晖《中国能否走出“尺蠖效应”的怪圈?——从“郎旋风”看国企改革的困境与经济学的窘境》文章那样,把“起点公正”等同于“公正分家”,把整体人民利益的范围,缩减为个体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的获得,貌似天经地义地和所谓“合情合理的”、本质上仍然是化公为私的“公正分家”挂上钩,并且主观武断地裁定:私有化改革过程中一切错乱和偏差都是分家不公造成的,“矛盾的尖锐化往往不是因为‘要不要分家’的争论——尽管这种争论似乎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而是由于‘如何分家’的争执。”1 作为一名令人注目的哈耶克教义信徒群中的左翼色彩人物,秦晖的这类高论,是否可以作为“我国自由——社会民主主义追求者对中国所谓‘私有化’即‘权力私有化’的批判更早、更为深刻尖锐”的另类事实和证据呢? 令人遗憾的是,此人恰恰是在去掉了社会演变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和历史前提,从有违中国人民长远利益的产权改革的起点开始,在远非不证自明的私有化理论框架内部,非常片面地起劲地论证分析所谓“公正”之必要性。而这类似乎充满“超阶级”同情和关爱之心的论证分析,不过代表了中国极少数所谓“自由民主主义者”企图在中国实现某种不存在社会阵痛的、根本缺乏现实可行性的“私有化”路径探索;作为点缀中国新生资产阶级帮闲文化群体的一种“社会良心”体现和政治姿态,可以。 如果要试图拔高为比“新万言书”对“中国所谓‘私有化’……更为深刻尖锐”的批判、否定和清算,那就差得太远了!根据这类差别所具有的南辕北辙性质,根本无法以公里或光年来计算。
1 参见小蝎〈“公正”与“分家” ——对秦晖文的一点看法〉 当代文化研究网 www.cul-studies.com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