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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质疑

徐强 · 2008-10-0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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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质疑

——再论政府与市场和经济的关系

( 关键词;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政府与市场和经济的关系,张唯迎反对政府干预的逻辑错误,市场自动修复是不讲效率的表现)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学派。这个学派的出发点是市场机制的完善性和人能做出理性预期,由此得出了著名的政策无效论。其基本观点是,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是有规律的,人们就可以正确地预期到在某种形势下政府会采取的措施,并提前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政策实施之后无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政策起不到决策者预期的作用。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是随机的,人们无法正确预期到,也无法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政策就起到了作用。但这种作用靠的是欺骗人民。政府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不能永远欺骗所有人。当随机性经济政策无法借骗人起作用时,这种政策不仅不能稳定经济,反而会成为经济不稳定的根源。这种观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以2004年诺奖获得者普雷斯科特和基德兴德为代表的真实经济周期理论也属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他们论述了市场机制的内在稳定性,证明经济中周期性波动来自外在冲击,而不是市场机制本身。••••••他们还从更广泛角度分析了宏观经济调控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决策者规律会出于政治原因而出台某种政策,这就会引起政治性经济周期••••••这就人为地制造了经济波动。另一个问题是决策者言与行往往不一致,即所值的时间不一致性 问题。当决策者事先说和以后实行的政策不一致时,就会使人们不相信决策者,作出不正确的预期,并按这种预期行事,引起波动。”“许多经济学家还从操作层次探讨了宏观调控的实际困难。例如,经济形势的判断与预期,政策实施后见效的时间长短,等等。这些思想影响着宏观调控的力度和做法。”{引自梁小明的【宏观调控的功与过】,2005年1月24日第三版【21世纪经济报道】}
以上是梁小明先生所精辟的概括了,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的态度,逻辑推理和论证,以及在实际干预之中,所产生的许多问题。而无论是逻辑推理,还是指出实际上所必然产生的问题,都是为了证明:政府不应该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所以,在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看来,在政府与经济和市场的关系之中,是主张政府无为而治,即政府不要干预经济和市场的。
但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以上的推论,不仅仅脱离了现实,抛开了许许多多的,在现实之中难以抛开的前提和条件,因而得出的结果是错误的。而且,其在此的逻辑推理本身,也是错误的。这样的逻辑推理,在否定政府对经济和市场的干预的同时,也将完全葬送新古典经济学自己,成了否定新古典经济学和否定经济学整个学科合理存在的逻辑推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会看见,这样的逻辑推理,会使新古典经济学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何等尴尬的局面。
          1.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推理及结果将自掘坟墓
新古典经济学否定政府对经济和市场的干预的逻辑推理是这样的“: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是有规律的,人们就可以正确的预期到在某种形势下政府会采取的措施,并提前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政策实施之后无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政策起不到决策者预期的作用。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是随机的,人们无法正确预期的,也无法采取相应对策,从而政策就起到了作用。但这种作用靠的是欺骗人民。政府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引自以上梁小明先生的【宏观调控的功与过】}
对于以上的逻辑推理,我们只要把其中的“政府政策”类似的词,换成“经济学”或者是“新古典经济学”,就可以得出同样的逻辑推理的结果:如果经济是有规律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在探索并得出这一规律,被社会所认识之后,人们就可以正确的预期到经济发展的规律,并提前采取相应的对策,使规律无效。如果新古典经济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得出的经济规律是随机的,人们无法正确预期,也无法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规律就起到了作用。但这种作用靠的是欺骗人民。新古典经济学家和经济学家们的经济规律理论或言论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这样的逻辑推理,几乎与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政策与经济规律的推理完全相同。不过,其对象却不是政府,而是新古典经济学家和经济学家们。政府的政策是在经济学家们所揭示的经济规律基础之上而制定的。我们排除政府对于经济和市场的干预,而是纯粹从经济和市场的自然规律来作这样的逻辑推理:既然社会和人民对政府政策的预期有认识,因而可以预先采取相应对策,使政府的政策无效;那么,同样,社会和人民对经济规律有认识,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使经济规律不起作用。这样,政府的政策成了欺骗人民的政策,同样,经济学家们所揭示的经济规律,也成了欺骗人民的理论。这样的逻辑推理,难道和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干预政策的逻辑推理有不同吗?显然是完全相同的。这样,新古典经济学依据其对政府干预政策的推理所得出的结果,在对政府的干预政策下了死亡判决令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理论挖好了坟墓——自掘坟墓。
这样,在我们赞同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干预政策的逻辑推理的质难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将新古典经济学所揭示的经济规律,以至于把经济学这整个学科,判处死刑:既然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所揭示出来的经济规律,被社会和人民所认识之后,就无效了;那么,这样的经济规律和理论就是骗人的;这样的骗人的经济规律和理论就不应该存在;新古典经济学以至于整个经济学就应该取缔。
我们还可以从新古典经济学对于市场的极端崇拜之中,得出否定经济学{其中包括了经济学之一的新古典经济学}存在的结论:既然市场能够自然和自动修复其失灵,那么,有什么必要对经济规律进行探索并掌握之呢?这样,经济学既然不是为了认识经济规律,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经济学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建立的?难道是为了骗人?还是为了赚钱而出卖似是而非的,编造出来的经济学理论?既然经济学不是为了经济规律而存在,也就没有必要设立经济学了。所以,必须取缔经济学这门学科。这就是从市场经济能够自动修复失灵而得出的,否定经济学存在的必然结论。这样的,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推理基础之上的逻辑推论,难道不对吗?
这样的逻辑推理,我们还可以举出其他的例子。经济学界{包括新古典经济学}都承认存在“市场失灵”的可能性。但是,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预期说,既然社会和人们能够理性的预期到政府干预政策的结果,因而可以采取措施,使这种结果不会出现,使政府的预期不能实现,从而证明政府是骗人的;那么,为什么社会和人们不能理性对待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之前,就采取措施,避免市场失灵的出现呢?这样,既然社会的理性人,可以使政府的预期不能实现,那么,社会的理性人也可以避免市场失灵的出现,市场失灵就是可以避免的。这样,市场就不会失灵,就不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了,而经济学家们,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所如同的,存在市场失灵的可能性的这一论点,就是错误的,就是骗人的。所以,依据这样的逻辑推理,经济学界现在普遍认同市场失灵的可能性的这一命题,显然是无事生非,故意制造出来的,为了吸引社会和人们的眼球而应运而生的问题。那么,事实是如此吗?市场失灵是不存在的吗?如果市场失灵是不存在的话,经济学界对市场失灵的普遍认同就是在骗人!而不论我们是否承认市场是否失灵,按照以上的逻辑推理,经济学界对市场失灵的是否认同,都无法摆脱对经济学界在这一个问题上的被否定,被证明在这一个问题上是骗人的,因而经济学必须被取缔的命运,和这一逻辑推理对经济学的存在的合法性的否定。
对于以上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推理和结果,以及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所推论出的,否定新古典经济学和经济学本身存在的推论和结果,人们能否认定其是错误的吗?如果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逻辑推论本身是错误的,这样,其结果就未必是正确的;如果认同这一逻辑推理的正确性的话,那么,所得出的结果,就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甚至否定了经济学整个学科存在的理由。这样,无论是认同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逻辑推理本身,还是否定这一逻辑推理,其结果都是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甚至是整个经济学的存在。新古典经济学用这一逻辑推理来否定政府的干预政策的存在,那么,又是如何来回答这一个涉及到经济学的生死存亡的逻辑推理的呢?
以上都是我们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推理方法和其推论出来的结果,对其自身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以至于经济学本身是否应该存在所作的推论。而由此得出的结果,就是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甚至将经济学整个学科的存在都否定了。无论人们是否认同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逻辑推理,都必须认同这一否定经济学的存在的逻辑推理的结果。这就是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必然结果。经过了我们这样的比较之后,人们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以上的逻辑推理的方法及其结果,毫无疑问,应该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起码会对这样的逻辑推理和结果的正确性,有了疑问,而不再盲从。不再把这样的逻辑推理视为正确的,并沉醉于其中,视为否定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有力的逻辑证据。
当然,以上的逻辑推理,只是笔者的一家之言。其是否正确,必须由社会去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笔者不敢在此狂妄的对这一逻辑推理,下死亡判决令。但是,这一逻辑推理,确实是有问题的。至于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笔者无意妄下结论,避免误导社会和人民。如果社会对此有兴趣,或者这一个问题已经逼使社会必须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的时候,自然会做出正确的判断的。{就让我们用新古典经济学对待市场和经济的方法,来对待这些错误的逻辑和理论吧,就让这些错误的逻辑和理论继续发挥其作用吧!既然社会认为错误的逻辑和理论,对社会的影响是无足轻重的;既然政府之中的自私人认为,这些宣传错误的逻辑和错误的理论的经济学家们的步步高升,是中国的经济发展的有功之臣;中国的经济发展就是需要这样的逻辑和理论的,那就让其继续为非作歹吧。直到这些错误的逻辑和理论对社会和经济产生了严重的恶果,“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发生共振的时候,社会不得不对此进行反思和清算的时候,再来谈论其的错误之处吧!所以,笔者除了这一篇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质疑之外,也暂时不再把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后续的质疑文章,公诸于众。}
同样,在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政策可能带来的“政府失灵”的质难之中,社会对此也是会存有疑问的。既然社会对政府政策有预期,并可以作出正确的措施来使政府的预期无法实现,那么,为什么政府对其政策可以被社会所预期,并采取措施使政府的政策无法实现的情况,有此预期,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对冲措施,来保证政策的正确实施呢?换句话说,社会的理性人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做出正确的预期,那么,为什么由高收入的理性人所组成的政府,不能够正确的预期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的总趋势和方向?既然我们不应该让政府对市场和经济实行干预,而应该让市场和经济顺其自然的发展,那么,为什么应该让经济学家们的理论和舆论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呢?难道经济学家们关于市场和经济规律的理论和言论的发表,就不是和不会对市场和经济产生作用和干预吗?这些问题我们在后面再进行探讨。
由此可见,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干预政策的逻辑推理和由此得出的结果,是似是而非的。这种逻辑推理的似是而非,在被我们用来对其自身的时候,人们就比较容易察觉和判断这种逻辑推理的错误。
但是,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反对的逻辑推理的错误,并不仅仅只是这一个逻辑推理本身。而是在其推理之中,必须排除的许许多多的前提和充分条件。
        2.排除了许许多多前提和条件的,对政府政策的预期一致性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以上的推理和论证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可以说是决定其推理是否成立的前提和条件。这就是:社会的大多数人,对政府的政策的理性思考和由此而产生的预期的一致性。这一点,决定了其以上的推论的是否合理和能否延续下去的充分条件。没有这一点,没有社会大多数人对于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性或者形成为主流,以上的推论及其结果,就是无法实现的,就是不成立的和错误的。
政府的干预政策的提出,有两种情况。1。是防患于未然;2是在出现大问题之后才进行的补救。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既可以是政府的政策实施的结果,也可以是市场竞争机制自身发展的结果}政府的政策将顺应民心,使人们早已经想要改变这种现象的想法,名正言顺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不是在政府的政策出来之后才形成的。而是在政府的政策出来之前,就已经基本形成了。只不过是经过了政府之手,用政策或者法律而公开化和合法化而已。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政府的政策的实施,并不改变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这样,政府的政策是可以实现的。这种情况,显然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预期无法实现的预言的。所以,是新古典经济学以上的推论所必须排除在外的现象之一。这样,政府的政策顺应了社会的预期的这种情况,就是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政策的预期无法实现的推论,必须排除的前提和条件之一。这是众多的前提和充分条件之中的一种。
第二种情况,即政府的政策的提出,是防患于未然的时候,才是新古典经济学家们以上推论所得以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这也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的预期是否一致或者成为主流,就成了社会是否继续按照当时的发展趋势,继续下去的关键。如果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不一致,原来的预期还占主流的话,政府预计的情况,就还会出现。这样,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干预出现失灵的情况的出现,就又多了一个前提和条件。这一个前提和条件就是: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必须从原来的主流,改变成为另一种,并形成为主流。这种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显然是与当时的,已经在实行的政策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社会必须改变原来的,基于原有政策基础之上的想法和预期。但是,由于现实之中,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条件的限制,因此,社会对政府政策采取预期的一致性,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做到。{而在做到之后,所产生的预期的惯性问题,又会使政府产生新的预期。如此延续下去。••••••,这样,政府的政策将会不断产生。这一点,在后面论述。}
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或成为主流,是由很多要素组成的。也就是说,有很多的条件和情况,可以使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趋于不一致。这样,这些众多的条件和前提,就成为新古典经济学以上对政府政策的预期,能否实现的前提和充分条件之一。因而也使新古典经济学的以上的推理是否成立,所必须排除的诸多的前提和条件。
由于社会之中的人,在获取信息的时候,有一个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样,这种信息不对称,就促成了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的不一致的。社会大多数人,获得政府政策的信息,首先在时间上是有差距的。这样,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显然,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在这一段时间之前,这样的预期的统一,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会的大多数人,都获得了政府的政策的信息之后,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才可能发生。这一段时间差,就构成了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不一致性。要使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一致性,首先就需要保证社会对政府政策的获得,在时间上的一致性。这是前提和条件之一。
但是,仅仅这样也还不够。人们对政府的政策的理解,存在着差异,有人认为政府政策在某一阶段就已经达到了政府预期的目的;但是,也有人认为尚未达到。这样,在政府的政策实施力度和时间,以及达到的目的上,都存在着不一致性。这样,又成了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一致性的前提和条件之二。即在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之后,在如何理解政府的政策在力度,时间和目的上的一致性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显然只有在经过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而在这一段时间之中,政府的政策预期已经开始显现。
在社会获得政府的政策信息之后,由于人们在社会之中的分工和地位不同,对于政府的政策在实施后所必然带来的,社会利益的改变,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这样,有一部分原有的利益受损者,由于不愿接受这样的政策,而对政策的实施,采取种种阳奉阴违的作法,和散布种种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以期改变这些政策,因而这些言论和行动,使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产生不一致。这样,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性,又多了一个前提和条件。而这一个条件的解决,就是说,社会的人,必须抛开各自的经济利益,用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政府的政策,才能够实现。这一点,在现在,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并且还在继续着的例子:目前国内正在议论纷纷的房地产泡沫问题。在2004年底,国内房地产行业和一部分经济学家是坚决否认中国房地产行业有泡沫的,但是,同样是国内的经济学界,也有人认为,房地产泡沫是存在的。笔者在【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因素】之中指出:上海,北京人均负债率的“超英赶美”这一事实,已经清楚的解释了空置率下降的原因和说明了社会人均收入的真实状况,以及这种收入无法支持房地产行业继续高增长和房价超高速增长的原因。也清楚的说明了,房地产泡沫现实存在和其风险正在被转嫁到银行,国家和社会身上。笔者在此明确的指出:负债率的超英赶美这一个事实和数据,已经足以说明,房地产泡沫已经存在。其他任何数据,在这一个数据面前,都无法证明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不存在泡沫的事实和改变这一点。但是,至今,社会对于中国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也还是无法形成一致性的看法,又怎么谈得上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一致性呢?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提高房袋的利率以及提高首付房价比例。这一行动,毫无疑问的说明了,国家已经在对房地产行业的泡沫,釜底抽薪,加紧抑制。房地产泡沫在几个大城市的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也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们不认同中国房地产行业存在泡沫的事实的。这样,如何理性预期政府的政策的结果,并使之失败和失效呢?所以,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必须抛开其自身的利益,加以理性的对待。这是社会对于政府政策的预期一致性的前提和充分条件之三。
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政策,由于政府本身的种种问题,也可能出错,因而在以后不得不改变。政府官员本身及其家庭和朋友在社会之中也会有利益存在的,这样,如果政府政策的制订者,在制定政策时,有所偏颇,引起社会的不满,由此政策有可能被改变;政府官员的素质有可能不是很高,沉醉于和洋洋自得于试错法,造成政策失误,政策又可能改变;•••••等等。这么多的政策遭到改变的可能性,使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的一致性,又增加了新的前提和条件。在这里,造成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不一致性的要素,已经有了六,七种之多。
以上,是对政府提出改变政策在社会之中,形成社会的统一的预期的前提和充分条件,所作的论述和推论。事实上,这种前提和充分条件,还有很多很多:由于社会对于某一个产品或者某一个行业的利润率的认同或者不认同;由于市场的竞争,新产品代替老产品是否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等等。由此可见,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政策在社会之中形成预期一致和统一的推论,是有很多的前提和条件的。这些前提和条件达到了多不胜数的程度,以至于可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达成这些预期的一致性的。这样,没有预期的一致性,社会怎能统一行动,使政府的预期不能实现呢?
另外,即使我们按照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政策预期,由于被社会所认识而采取相反的行动所抵消,使政府的预期未能实现的话。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没有政府的政策的明确提出,社会对政府的政策预期是不可能了解的。这样,社会将按照原来的发展趋势,继续下去。然而,这一种趋势的继续下去,显然是会对经济造成不利影响。是一定要被纠正的。只不过是由谁{即是由政府还是由市场}来纠正的问题。这样,政府的政策的提出,对于纠正这一不利发展趋势,是有功劳的。没有政府的政策的提出,社会对于这一个问题的认识,还不能够和不可能认识这一个问题的严重性。而只有在这种发展趋势对经济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这些损失已经很严重,因而被社会所普遍认同的时候,市场才会开始调节。这样,政府的政策的提出,起码在此起到了警示的作用;起到了促使人们对于经济发展问题需要重视的作用;起到了减少经济损失的作用。所以,就纯粹从政府的政策的提出,可以使社会对经济发展的问题得到重视,和相对减少经济损失这两点,对经济发展有益的情况,也可以说,政府政策的提出,也是功不可没的。
在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基本统一的情况下,在达到了政府的所定目的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政府的政策实现之后。一方面,这种预期的统一,使资源迅速向政府所希望投入的领域和行业集中,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预期统一的惯性,{这是在政府引导下所必然产生的}和这种资源的投入所产生的利益被人们所普遍认识,{这是有没有政府引导,市场本身都必然产生的}而很可能使过多的资源进入这一领域,由此,泡沫极易产生。这样,矫枉过正,政府又必须采取新的政策,来对冲这样的偏差。这样,政府的新的调控政策又是必须的。
另一方面,在政府原有政策达到目的之后,由于社会,政治,军事,科技,自然等等因素的变化,又会产生新的问题,而可能危害国家的经济的发展,和需要重新配置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主要针对外部环境的要素的变化,而采取新的政策,又是必须的。所以,这两种情况的出现,无论是有政府政策引导的结果,还是没有政府引导,只是市场竞争机制在经济发展过程之中,自然产生的结果,都使政府必须提出新的政策来对经济进行对冲或者引导。
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是有很多前提和条件的。造成经济波动的原因,也有许许多多的原因。这些原因,可以依其在市场,政府和社会等三种情况的不同,而分成以下三种:1,是由市场本身内在的竞争所必然产生的;2,是由政府的决策失误和错误所产生的;3,是由于社会的发展过程之中,在经济,政治,军事,科技,自然••••••等等方面的情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由此,也就决定了,政府政策的干预,在客观上,在两种情况下,完全有利于社会的经济的发展;起码是一个次优的选择。
首先,由于市场的内在竞争机制,使经济发展必然有起伏,也就是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市场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的预期,多数情况下,无法立刻达成一致。比如,美国人在同样是美国政府减税的条件下,但他们对于增加消费的政策的预期,却由于受到种种因素,首先是经济条件的限制,而不可能立刻对政府政策的预期形成一致。比如 像比尔•盖茨这样的美国富豪而言,减税政策对他们本身消费的消费预期作用是微乎其微的;而对于与这些富豪处于完全相反的另一个极端的美国穷人而言,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在信用面临恶性透支的时候,他们就是想增加消费也无法做到。这是社会受到市场竞争机制所造成的贫富差距的不同,所产生的对政府政策的预期无法立刻一致的情况。同样,对于一些企业获得良好利润的人{无论是所有者,经营者还是打工仔},和一些受到竞争而利润下滑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必然会有一些企业的效率下降,而造成利润下降,这是市场竞争机制本身所必然造成的结果,而不是政府的政策干预的结果},他们对于政府政策的预期,也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这样,仅仅只是这两点的不同,就已经造成了美国人对政府政策的预期的不同了。那么,还有其他的因素,如:产品,企业,行业处于上升期和处于下降期的;家庭或者其成员处于经济收入增长期和下降期的;••••••等等。他们对于美国政府政策的预期,显然受到条件的限制,而无法立刻一致。这样,他们对美国政府的政策的预期,是不同的。这里的不同,就是纯粹从其个人,家庭,企业的情况出发,而对美国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作出了不同的判断,因而无法在对政府的政策预期上保持一致。这是在由于个人,企业等等各种情况的不同的基础上,对政府的政策作出的判断不同,而产生的对于政府政策的预期的不同。这种不同,并非是由于政府的政策的原因所致。而是由于市场竞争机制本身,所造成的社会的个人,企业,行业等等的贫富,利润率的不同,等等原因所造成的。
市场的竞争机制所造成的另一种情况,也会使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无法形成一致性。这就是上面所说过的,政府的政策是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出现大的问题时,为了纠正这一发展趋势而出台的政策,也可以说,就是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市场失灵的时候,也就是社会对于在市场竞争机制之中,某一个产品或者行业的利润率特别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使社会对于这一个产品或者行业的利润预期迅速提高。于是,资源迅速向这一个产品和行业集中。这是社会对于由于市场竞争机制下,某一个产品或行业的利润率迅速提高而引起的预期的一致性下,所必然发生的现象。在这情况下,由于社会被眼前的高利润率现象所迷惑,而不可能对政府的政策产生预期的一致性。这是由于市场竞争机制所造成的,社会对于某一个产品或者行业的利润率的预期的一致性,所产生的惯性,造成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不一致性的要素之二。
以上是由于市场本身的竞争机制所产生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为政府政策对市场失灵产生的市场波动的削减,提供了前提和条件。
第二,是由于政府的错误或者失误,引起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不一致的。这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政府的政策是骗人的情况,也就是政府的政策失败或者被重新改变的时候。政府对于政策的改变和提出,毫无疑问就意味着对于以前的政策的否定。这种情况,被新古典经济学称之为:政府对社会的欺骗。
不可否认,政府对社会的欺骗的这种情况是有的。有一些政府的政策制订者,对政策的实施过程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不作预测,迷信和洋洋得意于试错法。这样,政策在实施过程之中,必然会产生许许多多的,被政策的制订者,决策者所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被社会普遍反对,这个时候,这一政策的改变,将不可避免。这就是政策的失败,也就是政府失灵。而这每一项政策的错误,都被新古典经济学称之为政府对社会的欺骗。这是由于政府的决策者所作政策为眼前利益所支配;或者是政府的决策者为某一私利,而不顾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所作的政策,而必然产生的错误的政策的结果。这种情况,应该说,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政策是骗人的评价,是有道理和有根据的。当政府的政策,在高喊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而实际上只是为了少数人,某一个阶层的利益的时候,就是在欺骗社会的时候。这种情况,其实存在。当美国布什政府高喊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的口号,对伊拉克这个主权国家侵略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打着为美国人民安全着想,而实际上是为美国的某一个阶层——军工和石油化工阶层的利益服务。这就是被新古典经济学称之为政府的政策是欺骗社会的情况。
但是,政府的政策的改变,并非全部都是这样的情况。由于政府官员,政策制订者和决策者的素质;由于这些人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的规律有应该认识和熟悉的过程;由于社会,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等等外在要素的变化;由于已经基本达到了政府政策的预期;••••••等等。这些情况的变化,都是使政府的政策发生相应变化的,未可厚非的改变。这里的政策的改变,有的是必然的,一定需要的;有的是正确的,现在不改,以后也还会要改的;有的是需要改变,但是改变的方法或者力度有错误;但是,这里的改变,却是必须的。不这样改变的话,明显的,后果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改变所产生的问题,比不改变政策所造成的损失要少,是个次优的选择。这就是未可厚非的意思。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未可厚非,并非指其制订者可以不必对政策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而是相反,政策的制订者必须对其产生的后果,负上应该负的责任。
这样,由于对经济发展的规律的认识问题;或者是由于政策的制订者本身的水平问题;或者是政府的权力配置问题••••••等等,而产生的失误。这些都是政府的政策有意或者无意的产生失误,因而以后不得不改变原来的政策的原因。这一个政府政策决策的可能性错误,又会使社会对于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不一致性,增加了更多的因素和成分。由此,政府决策的失误,又是社会对政府的政策的预期,产生不一致性的原因。
但是,这一类政府在决策时,所产生的错误和问题,即被新古典经济学家称之为“政府失灵”的问题,和前面的那种,由于社会预期统一而必然产生的运动惯性和社会外在环境,要素变化而产生的问题,显然不是同一个原因——政府的错误所造成的。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划分,也已经表明了,在经济发展之中产生的经济规律和政府干预失灵的现象,是由于两种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所以,把这一切现象产生的原因,全部归咎于政府的欺骗,政府要负全部责任。显然是不应该的,显然是对政府的求全责备,是错误的。
第三,政府的政策在实施过程,由于社会,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等等,并非政府的政策直接面对的对象产生的变化,也非市场竞争机制所产生的问题,而是由于国外的,世界性的,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等的情况的发生,有的是无法预期的,有的虽然可以预期,但是,却无法准确把握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由此,这些突发情况的变化,是政策的制定,新政策的出台,所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对这些情况作出迅速的反应,则国家很有可能陷入危机:政府下台或者国家经济严重受损。政府将不得不为其不作为的行动,这一应对的错误而负上下台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政策的预期,虽然在开始时,可能不被社会所认同,但由于这一政策能够被以后所证明。因此,也还是可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政策预期,和社会对于今后的经济发展的预期,很可能是重合的。因此,社会对于这一政策的预期,并不会采取反对或者拖延的态度。
第四,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过程之中,当社会对于某一种发展趋势形成预期一致性的时候,无论这种预期的一致性,是由于政府的政策所造成,还是由于市场的竞争机制所造成,其结果都一样:必然会使社会产生预期一致性的惯性。这种惯性,必然使经济脱离常态,产生过热或者过冷。这是社会对于某一种事物产生预期一致性所必然产生的结果。这种情况,即使在政府不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的情况下,也必然产生的。在世界被评为最自由的市场经济的香港,1996年前后的房地产泡沫;在前几年的美国的互联网泡沫等等,这些都是市场竞争机制 所必然产生的,由于社会对于经济发展之中,某一个行业或者产品的利润率,产生的预期一致性的惯性,所必然出现的,无论有否政府的干预,都会发生的情况。这样,这一种预期一致性的惯性,又为政府的干预,催生了前提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政策干预,在正确的政策下,会产生预期的好的效果;在不是很正确的政策干预下,也还有可能会减少损失,是个次优的选择;而只有在完全错误的政策下,才会造成比不干预的经济损失更大的损失。所以,政府的政策干预,起码是一个有利的概率更大更多的选择。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社会对于政府政策的预期所产生的一致性,可以使政府的预期不能够实现的这一推理和推论,由于社会众多的变量要素的存在,而使这样的排除了这些前提和条件的推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实现。而在少数可以实现的情况下,又必然产生预期的惯性,而使经济发展必然陷入过高或者过低的状态。这样,又为政府对这种经济过热或者过冷而采取调控政策,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只要这些政策能够代表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的方向,能够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只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那么,政府的政策的预期,是能够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因而,政府的政策预期,也就可以实现。所以,归根到底,政府的政策的预期,能否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否为大多数人的利益预期相一致,能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才是其能否实现的关键。如果政府政策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社会的大多数人难道不会去执行和实行这样的政策吗?难道他们故意为了某一些经济学家的学说,而不去实行和执行对其有利益的,政府的政策吗?由这一点,我们反过来也可以看出,新古典经济学如果认为,他们所提出的学说和理论,如果违背了社会的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的话,这样的学说和理论是不可能有他们所希望的预期的;如果政府的政策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那么,新古典经济学所认为的,社会不会按照政府的政策的预期去做的预期,反而是不能够实现的。
其实,对于社会对政府政策的预期一致性问题,我们可以从一个在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之中,就可以很明确的得到答案: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经济学家们对于政府的政策,对于政府要如何发展和解决经济问题,几乎从来就没有过预期的一致性。自从凯恩斯的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理论出现后,在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问题上,就从来没有过一致。有的时候是不干预的理论成为主流,有的时候,是干预的理论成为主流。但是,即使在不干预的新古典经济学成为主流的时候,政府对于市场和经济的干预,也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美国大小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和克林顿政府在科技发展上对于数字技术和模拟技术的干预政策,都是这样的证据。所以,可以说,政府的政策预期,并不在于其是否被社会所认识,因而对政府的预期作出相反的行动,使政府的预期落空;而在于政府的政策能否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代表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或者被社会的大多数人所认同。如果这样的话,社会对政府的预期,是不会采取相反的行动的。      
对于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问题,当然应该反对市场和经济问题由政府包办和全部解决的作法。但是,也不应该走向反面和极端,反对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必须的干预。没有这样的干预,市场的失灵,所造成的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是很大的。
美国政府为什么在前不久,为了吸引资本回流美国,减免了一种税。就是他们已经认识到,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政府不进行干预的话。资本外流将给美国带来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必须防患于未然。而如果我们再看看在东南亚金融风暴之中,如果政府不进行干预的话,政府的下台,是无可避免的;同样,国家的经济损失也将会是巨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保持经济稳定是人心所向。而在上面的,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政策的干预,也没有绝对否定其有可能产生减少损失的这一个可能性,
以上所说的,可以归纳成:1。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干预政策的逻辑推理,是脱离实际的;是以许许多多的充分条件为前提的。2。政府的政策出错或者是改变,并非都是有意骗人的。其中有合理存在的,认识的,社会的,政治的,科技的和自然界等等的问题。
         3.政府干预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问题
在以上的论述之中,涉及了政府政策干预有可能产生错误,以及产生这些错误的有意和无意的问题。
在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干预政策的质难之中,对政府的错误政策及其实施之中对经济所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作了一些描述。而在国内,张维迎在2003年底,在经济学论坛上,与赵晓的对话之中,对政府的管制问题,所作的发言,正是这样的言论之一。“。。。。。。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政府管制的基本假设,即政府是一个无所不知,大公无私,言而有信的政府,是不成立的。实际上,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言而无信的。。。。。。”{引自【问计中国经济学家】}
在这里,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张维迎在这里的推理是错误的。他把“可能”——“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言而无信”,当作了“不成立”的理由。如果这样的逻辑推理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依据张维迎的逻辑推理,完全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市场可能失灵”——这是所有的经济学家们,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家们也承认的论点,这样,我们可以依次而推论出:“市场就是失灵的,所以,必须对其实行全面管制”。在这里,我们的这一推论,比张维迎的推论还更有依据:首先,“市场可能失灵”这一前提,是大多数经济学家们所认同的。这一点,比起张维迎的“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言而无信”的这一并不为大多数人所认同,而只是少数人认同的前提而言,我们的这一前提更为人们所认同;其次,我们不能够用一种情况的可能出现,来否定另一种情况出现的必然性。我们不能够用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言而无信来否定大多数的政府必须是无所不知,先公后私和言而有信的,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望。政府也必须尽可能符合和达到这样的社会的预期和要求;否则,政府必定垮台;而由先公后私,无所不知和言而有信的人,组成新政府,代替旧政府!这里,把“可能”当作“就是”,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错误的。既然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言而无信的,所以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任何一丝一毫的管制就是错误的;那么,市场可能失灵,所以,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全面的,完完全全的,具体到一针一线的管制和干预,就是必须和正确的。这样的推理,难道不是一模一样吗?这样的推理,恰恰为政府对市场和经济实行错误的全面管制,提供了有效的逻辑推论。这种用某一方面“可能”出现的错误,问题,来否定其大多数可能是正确的情况,并进而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的逻辑推论,其实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推理。这是其在逻辑推理上的错误之处。
这样的逻辑推理,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来。比如,经济学家可能是自私,{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毫不掩饰自己是为了私利而做学问的}偏见{100个经济学家几乎有100种不同的政策建议}和言而无信的。所以,经济学家们就不应该发表他们的言论,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程进行干预,让社会和经济在没有任何干预,包括政府的干预政策的干预,和经济学家们的言论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干预之中,自然而然的发展。这难道和以上的,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政策的否定和反对的理由及其逻辑推理,不是一模一样的吗?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是否认同和赞同这样的逻辑推理呢?如果你们反对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你们就是在反对你们对于政府政策对于市场和经济的干预的逻辑推理。一句话,你们在这里,就是自己反对自己。难道不是这样吗?除了这一点,还能够说明什么呢?
新古典经济学以上对于政府干预政策的言论可以归纳成:政府可能不是大公无私的;政府可能不是无所不知的;政府可能不是言而有信的。
不可否认,这些情况都极有可能产生和存在。政府官员可能有意或者无意的,利用政策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但是,在这样的政府的统制下,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家和地区,在政府对经济和市场没有一丝一毫的干预的情况下,那里的企业和经济难道能够发展吗?仅仅政府是言而无信而言,难道对经济和市场没有副作用?在一个政府是言而无信的市场之中,经济能够得到发展?如果可以的话,这反而说明了,政府的言而无信不是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既然政府的言而无信对经济没有负作用,就说明政府的言而无信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既然政府的言而无信对经济不会产生负作用,最起码就是不会对市场和经济产生坏处,这也就意味着最起码是个次优的选择;那么政府这样的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和管制有何不可呢?难道不是这样吗?
何况,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政府是只为自己的私利的;如果政府对经济和市场是一无所知的;如果政府是言而无信的。那么,这样的政府一定会垮台;而由另外的人执掌政府权力。所以,这样的政府是有的;但是,这样的政府是不长久的。是一定会被替换的。而我们又可以从中看到:在新古典经济学之中,其认定的:政府是自私的;是一无所知的;是言而无信的。在现实之中,是不可能持久;是一定要被改变的;因而政府的这些弊病,也必须和能够不断改变的。在这里,有一个奇怪的问题是: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的信誉看得很清楚,市场竞争逼使企业为了长远利益而必须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否则,企业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但是,为什么政府可以允许言而无信?这样的言而无信的政府却可以持久?并且以这一点来作为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是否成立的论据?所以,企业和政府一样,言而无信是无法持久的。新古典经济学在这一点上,看不到政府言而无信的后果,和这种后果对后来的政府的警示作用。难道不是一种失误或者是错误吗?这样,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这些质难,难道不是建筑在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吗?难道不是片面的吗?这里的片面,并非指其毫无根据,而是指其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由此形而上学,似是而非。
政府应该是大公无私的。这一点,其实并非是社会对于政府的期望。社会和人民对于政府的期望 ,首先是先公后私,其次是赏罚分明。而从来就没有大公无私的要求。事实上,世界各国政府官员的收入,从来都是在社会大多数人的收入以上。社会和人民并没有要求改变这一点。社会和人民并没有要求政府官员不食人间烟火,不应该保持比社会大多数人的收入更高的收入水平,不应该没有任何私利;而是承认和尊重政府官员比社会大多数人有更高的收入的私人权力的。但是,权力和责任是应该一致的。如果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或者是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所谓精英,却当了政府高官,把社会搞得一团糟,使社会和企业没有产生高效率,却千方百计为自己巧取豪夺,而且官运享通,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这和大公无私有什么联系呢?难道不是大公无私,就是大私无公,就可以和必然是这样作的吗?社会和人民是在赏罚的公平上,对政府官员的收入应该和其贡献相匹配的问题上,有要求和预期。而不是在对政府官员的收入比社会大多数人的收入高方面,有什么不同看法。所以,并非是要求政府大公无私,和对政府官员的任何私利都视而不见和全部剥夺。
至于政府的无所不知,如果就社会和经济的宏观层面而言,其实必须是这样。由于社会的专业分工,使社会的各个专业的人,都只能够以主要精力关注自己的专业领域之内的数据和发展。而不可能,也无法使社会对于整个社会的市场和经济的大的趋势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和作出决策。经济学家们可以对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对于经济的各个专业进行探索,掌握规律。在此基础之上,假如我们把所有的经济学家们的劳动成果都认为是正确的话{其实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了说明后面的问题,我们只能假设这一个不可能存在的现实为前提。否则,就无法说明后面的问题了},都认为是经济发展的规律的话。但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和改变,变化,并不仅仅只是在经济领域之内的经济规律才对之有影响和作用的。政治,军事,科技,自然等等因素都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作用的。所以,只有政府才能够全面掌握这些数据,因而也才能够在此基础上,依据科学的方法,作出比较正确的预测。所以,在宏观层面,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上,虽然不应该要求政府无所不知,但是,要求政府比社会其他人,包括经济学家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把握得更准确,是有依据和道理的。而这也和政府官员有更高的收入是相对称的。当然,如果政府官员并非是由有知识,科技和才能的人所组成。那么,的确不应该要求这些人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大方向作出预测。因为这样的预测,错误的可能性大于正确的可能性。至于一些无能的政府,以试错法来推行政策,其结果也必然是政府威信的逐渐丧失,而导致“政府失灵”。中国的股市,很可能就是这样的情况。由于以前政府在股市的政策是以融资为主,不讲回报,导致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未能随着资金的输入而相应发展,造成了目前这样的困局。这样,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弊多于利的。但是,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话,政府官员的更换,就是必须和应该的。
其实,从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以上的定位,和用可能性来作为政府的唯一性进行论证的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看出,在新古典经济学之中,是以政府的不用和无须改革为前提的。既然政府是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的,既然这种现象是无法改变的。那么,社会只能够在这样的现实下,不要期望这种现象可以改变;而只能够期望政府对市场不要干预,对经济不要干预。社会和人民千万不要想去改变政府的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千万不要让大公无私,无所不知和言而有信的人,去取代政府之中的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的人,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我们从新古典经济学以上的推论之中所得出的结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如果政府是由先公后私,无所不知和言而有信的,并获得较高收入的人所组成的话。那么,由这些人所组成的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对市场和经济实行干预呢?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定位,就是以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为标准,并且不必进行改革为前提的。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的这一个定位,很像是两个人在划分势力范围的讨价还价。新古典经济学家说:政府可能是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的;但是,我们并不反对你这样做,这也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默认并承认你这样做是合法的,社会和人民不应该试图改变这一点。但是,井水不犯河水,你不能够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市场和经济是我垄断的领域。于是,新古典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皆大欢喜,各自垄断着自己的,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社会其他人就被排斥在这两个领域之外了。难道不是这样吗?幸而,由理性人组成的政府,是不会采取这样的,与新古典经济学家签订互不侵犯各自垄断领域的条约的。
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干预政策是反对的,其原因之一是政府失灵。但是,为什么市场失灵是可以允许的,而政府失灵却是不可以的呢?中国有句古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在这里,却变成了“只许市场失灵,不许政府失灵”。二者身份和地位的颠倒,同样反映出封建官僚的霸道作风。这一点,和新古典经济学对于市场和社会,经济的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作风,是何等的不相同。岂不令人三思?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新古典经济学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对于企业的定位,都有一个共同点:重视政府和企业的外在的区别形式,而不重视甚至是无视其内在的组成和变化。就是说,只重视企业和政府的相互的定位,却不重视企业和政府的经营者{首脑}的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把其经营者和首脑的素质,知识,科技,才能等等,对企业和政府的效率的作用,完全排除在外了。更不用说,承认这些经营者,首脑的素质,对企业和政府的效率的决定性作用了。所以,在他们眼里,只存在着企业和政府的差别,而不存在着企业,政府里的经营者,首脑的差别和新陈代谢,优胜劣汰。不过,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如果政府的确是由自私无知和言而无信的人所组成的话,那么,这样的政府的确不应该干预市场和经济;因为这对市场和经济确实是弊大于利。比如说,当经济泡沫已经很大时,政府出于政绩或者某些阶层利益的需要,却认为没有泡沫,经济还要加速起飞,结果就是经济的大起大落。而且,我们认为,并不仅仅只是这样和只应该是这样。还应该让造成经济大起大落的人,必须为此负上责任,从政府之中退出。而这后一点,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很可能是反对的。
对于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所可能产生的错误和失误,可以说是必然的,是无可避免的。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必须用两种方法对待之,而不能简单反对政府的干预 。这就如同科学家们在研究新产品新设备时一样,不断的实践,不断失败;吸取教训,再进一步一样。政府对于市场和经济的干预的失误,会为以后的负责任的政府所重视和改正。既然理性人会对政府的政策有理性的预期,那么,为什么由理性人所组成的理性政府,不可能吸取教训而进步呢?没有这样的,经过多次的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或者教训的累积,政府当然不可能对社会和经济有全面的了解。如同经济学家们一样,经济规律是在经济学家们的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出错,不断的改进之后,不断的认识的。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对自己的政策的结果负责任。如果政府的政策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那么,这一政策的制订者,就必须负上相应的责任。对于一些无能的政府而言,试错法是可以试用的。但是,所出的错误,也是由政府承担责任的。如果政府言而无信,或者对必须负上责任的政府官员不予追究,其结果都是政府的威信的逐渐丧失,而累积的结果,最终导致政府的垮台。
所以,政府的政策尽管有可能出错,但是,社会对政府的预期和要求,会促使理性人组成的政府,不断提高与其收入相匹配的,对社会和经济有促进作用的政策水平,促使政府官员素质的提高。否则,社会就会对政府施加压力,政府面临着下台的危险。
          4.新古典经济学否定时间和生命存在的价值
在新古典经济学对政府干预政策的质难之中,有一个最为充分的理由:市场能够自动修复其失灵。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个理由,几乎从来就没有人对其有过质疑。质疑这中间有什么问题,和是否与经济学所探索的规律有冲突,以及是否有效率和有没有什么资源被浪费。
不可否认,市场会自动修复其失灵。但是,这必定是一个在时间上的较长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之中,除了市场之中的经济资源的损失{包括公有的和私有的资源的损失}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大的损失,被世人所忽视:时间上的损失;时间的损失,就是生命的损失;就是生命在时间上的缩短。生命在时间上的缩短,也就是生命的效率的减少!
我们都知道,资本主义的大工业,由于实行了社会专业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际上就是生产出同样数量的产品,而减少了时间。这样,一方面,这一减少的时间,也就意味着人的生命的相对延长。人就有了更多的空余时间享受生活,或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就是生命的相对延长。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财富的大量涌现,使人的生活质量得以提高,从而延长了人们的生命。这就是生命的绝对延长。
在这样的过程之中,资本主义和封建社会的资源的增长速度,显然是不同的。这里的不同,是以时间作为单位来进行比较的。也就是说,封建社会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所创造的财富,资本主义社会却可以在一,两百年创造出来,甚至还要多。同样的财富,在时间更短之内创造出来,就是效率高了。效率是以时间作为计算单位的,没有时间这一个单位作为效率的计算基础,效率就失去了可比性。时间的减少,就是效率的提高;也就是生命价值的提高,和生命成本的减少。
根据以上的推论结果,我们也就必须承认:让市场自动修复其失灵所需要的这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就是效率的降低;就是在浪费人的生命的价值,增加人的生命的生活成本。市场失灵所需要修复的时间,也就是人的生命的价值;时间越短,价值越高;时间越长,价值越低。这样,在市场自动修复本身的失灵所需要的时间越长,毫无疑问,也就是人的生命的价值的减少。在这里,时间的延长,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之中,是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的。也就是说,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眼里,时间的损失,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可以和容许市场在缓慢的时间的流失之中,修复市场的失灵。
在这里,我们终于可以看出:对于一切无为而治的思想和理论来说,时间和生命的流失,是无关紧要的。这就是政府干预政策和一切人类有所作为的思想和理论,与新古典经济学和历史上所曾经有过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和理论的不同之处。
不可否认,市场可以修复其失灵;社会的发展,终究会不断进步;社会的财富终究会不断增加。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快慢之分。人类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和发展,资本主义之所以可以代替封建社会,就在于其能够在同一的时间内以较快的速度,使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在同样的时间里,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增加,也就是经济和社会的效率的提高。在这里,时间和效率是密不可分的。而如果我们谈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谈论经济效率问题,却可以不必考虑时间的要素,将时间的长短视为无物;将市场自动修复失灵所需要的时间,看作与效率无关。这难道就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的经济理论?如果这样的理论能够成立的话,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效率的提高或者减少,是以什么来作为单位,进行比较的呢?要不要有一个计算的单位?没有一个计算单位的话,如何进行比较?
这样,我们终于弄清了,在新古典经济学里,谈论效率问题和时间的损失是无关紧要的;探讨效率问题是不必以时间作为基准的。否则,就不会理所当然的无视市场的自动修复失灵的时间的流失,来谈论效率问题;来反对政府政策对经济的干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市场修复其失灵的漫长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这样的时间的流失,就是效率的降低。而他们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理所当然的以市场失灵的不计时间损失的自动修复,来作为理由,反对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
在这里,政府的干预政策,在市场明显失灵的时候,无论是从资源的损失方面,还是从时间的流失和损失方面而言,最起码,是一个次优的选择。这一干预,完全可能减少资源和时间上的损失。如果人们不是带有偏见的话,是决不会排除这一个可能性,而否定政府的干预所带来的,减少资源和时间损失的这一个可能性的。
当然,并非是说,政府的干预政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完全有可能出现政府的干预对社会和经济产生大的破坏作用的可能性。所以,对政府官员的监管和激励,以及政府官员对政策的结果的负责,将不断出错的政府官员淘汰出去,等等的措施,就是必须的。这样,才可以使政府不断进步,和减少这一方面的失误和错误。
但是,我们不应该因此而否定和反对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所可能产生的,对社会和经济的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可能性。否认或者否定这种可能性,就是片面的,而不是客观的对政府的干预政策所产生的作用的公正的评价。
所以,以市场可以自动修复其失灵,而反对政府的干预政策,是以时间的流失为前提和条件的。因而是违反了经济学的效率原则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对此有什么可以辩解呢?在这里,笔者想指出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其实是想寻找一种一劳永逸的解决市场竞争机制的弊病的制度,也就是所谓“好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其实,和世界上的任何制度一样,在目前的历史阶段,是很难有一种十全十美的制度的。制度必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改革,不可能一劳永逸的,在现在就创造出无须在今后再进行改革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的。
在我们对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反对和否定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的逻辑推理和结论作了以上的分析之后,不知新古典经济学家们能否拿出更多的,更有说服力的逻辑推理,推论和证据,来反驳,补充和辩解?在保证公平和充分竞争的基础之上,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而在没有公平和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也无所谓真理,只有强权。在强权即是真理的时候,任何权威,精英所说的话,都会披上“真理”的外套。但是,假的就是假的,伪装终将剥去,靠拉大旗作虎皮,去吓唬别人,是终究无法持久的。在此,我们也应该将新古典经济学的那句名言改变如下,让我们和世界共享:错误的理论,如同错误的政策一样,可以暂时欺骗大多数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历史的选择,并非都是正确的;但是,历史的检验,则必定可以从正和反,这两个方面,对理论的正确性作出判断的。所以,历史——这个在长时间的实践里对理论进行检验的试金石,必定可以对理论的正确性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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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新古典经济学的学者们,在经济学里面许许多多的专业,细小分支领域,有不同凡响的建树。但是,不等于在政府与市场和经济的关系——这一个宏观问题上,也天然是正确的。这是一个从来就有争议,而且将来也还会有争议的问题。即使是诺贝尔得奖的经济学家们,对此也没有统一的看法。虽然,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的干预政策,持全盘否定的方法和态度,但是我们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却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全盘否定。这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态度和方法,是不值得仿效和学习的,错误的方法论。新古典经济学对于市场和经济的重视,有其合理的一面。这就是让市场各方发挥其积极性;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就是让人民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但是,这并不排斥政府的积极性的发挥。我们不能因为让人民和市场的积极性的发挥,而否定政府的积极性的存在和发挥;二者不可偏废。否定任何一方的积极性的存在和发挥,都是不利于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的。同样,发挥人民和市场的积极性,也并非只是发挥民企的积极性,而否定国企的积极性。
在笔者看来,政府与市场和经济的关系,应该是: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干预,是必须和应该的;就如同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理论和言论,对经济进行指导和干预一样。但是,这不等于说,政府对于社会和经济的所有细小问题都进行管制。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的管制和干预,不应该细小到一针一线。政府应该从以前的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管制的,即权力的泛滥之中,脱身而出,而转向对宏观的,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的把握上,进行干预和调控,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服务。政府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必须作出客观和科学的分析。这些,即政府对于市场和经济的哪些领域必须进行干预,哪些领域不应该进行干预,是完全应该和必须进行探讨的。但是,这不应该成为否定和反对政府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的理由。就如同经济学家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可以有不同凡响的建树,但未必都能够在经济学所有领域都是泰斗,不会出错,而我们不能够因此而否定和反对经济学家们对于社会和经济问题,进行探讨和发表言论一样。由此,也就决定了,政府官员必须是与其高收入相匹配的,在知识,科技,才能方面有较高水平的人所组成;必须实行优胜劣汰;必须对政策的结果负上相应的责任。就如同经济学家们对于自己的经济理论和言论要负上相应的责任,而不能信口开河,且可以不负责任,言而无信一样。如果经济学家这样做,且毫不悔改的话,将信誉全失,身败名裂。俄罗斯的精英们的下场,就是如此!
对于政府和市场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在前几年的挫作【“市场化”-一个走向极端的错误口号    论政府与市场和经济的关系】一文,有过探讨。{那篇文章对于中国股市的“市场化”——让上市公司在“市场化”的口号下,以几十倍的市盈率发行股票,作了一些粗浅分析。时至今日,人们回首几年前,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出,当时的“市场化”,为今天的股市,带来的是什么后果。}那篇文章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并未有分析,而本文则着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宏观经济理论的质疑而言。归根到底,都是对于政府和市场与经济的关系的探讨。本文只不过是再次重申这一点而已。欢迎对本文的批判和批评!
                                                                徐强
2005-03-15

对于笔者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宏观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相信在人们以理性和冷静的态度,看过笔者的文章之后,都应该不会认为笔者的质疑是捕风捉影,无事生非,为博出位,图虚名,而写出的;起码是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前进,有相当说服力的。或许有人会以笔者的非理论上的,非文章观点的理由,来质疑笔者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宏观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以否定笔者这一质疑的合理性的。确实,某些精英或者某些权威,会以种种理由来否定一些有说服力的文章的正确性的。这些理由,既可能是的地位,也可能是的身份;或者是的国籍,又或者是以前的文章。归根结底,是以并非文章本身的逻辑或者推理,推论,理论,而是以其他种种非理论的理由来否定文章本身的推理,推论和理论。像这样的言行,在2004年的“郎顾之争”之中,社会和人们就已经看到过。所以,社会和人民对此并不会感到惊奇。但是,社会和人民应该对此发出疑问,提出质疑。
如果说,在以前,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于新古典经济学之中的宏观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并不明显的话。那么,时至今日,这样的局面已经被打破了,已经有这样的经济学家出现了。
在2005年5月9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第3版,题为【2002年诺奖得主弗农•史密斯   经验击倒投资泡沫】的文章之中,“实验经济学之父”弗农•史密斯就投资泡沫的形成与暴破,作了一次实验。他依据这一实验的结果,对理性预期理论和模式提出了质疑。
“当时的实验假设是如果能够控制信息,就应能让股价偏离合理价,也就是制造投资泡沫,而这个假设的基础是‘理性预测论’”,“但在实验途中,以前事事讲求理论的史密斯却完全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多次强调拥有同样信息,并不足以让人们产生一致的预期。每个人拥有同样的信息,但行为上的不确定依然存在,他们不能确定其他人会怎样利用这些资料。”“相信理性预期论的人可能首先留意到••••••,有人竟然愿意用低于合理价卖出。如果是这样,你还会继续深信这以人的理性选择为基础的理论吗?”
史密斯并且这样回答有人的提问“如果你对‘不理性’的定义是偏离理性预期模式的话,对,我认为人们是很没有理性可言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是愚味的,通常人们都尽力而为。”{以上全部引自【2002年诺奖得主  弗农•史密斯     经验击倒投资泡沫】}
如果说,笔者人微言轻,对笔者的文章和言论,社会和人们大可不必理会的话。那么,现在,200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弗农•史密斯,这一个以国内经济理论界的精英们的标准看来,应该是一个比国内任何经济学大师更有权威的,得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起码是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的出面,提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应该足以说明,“理性预期学派”的理论,确有错误之处了。尽管笔者的文章,对于“理性预期学派”没有用数学去进行论证,甚至可能没有明确指出其理论的错误根源••••••。但是,笔者这一对被一些人“神化”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打破了社会对于被一些人所“神化”的经济学理论的盲目崇拜,这难道不是有所突破,有所发现?这样的突破和发现,被世界级经济学界大师,“实验经济学之父”弗农•史密斯的实验和其本人对“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从旁所论证和支持,难道还不足以证明,这样的质疑是有根据和理性的吗?
同样,还有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是认同政府对市场和经济要有干预的:“当看到市场经济可以带来的好处时,许多人会相信市场经济会解决所有问题,并认为政府规制会抑制经济增长。与对政府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盲目信仰一样,对市场会解决所有问题的盲目信仰也是十分有害的。”{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中国是不能承受这种浪费的】}
“新古典主义的合理预期学说是有一点有限的用途的。我相信其大部分只是一种内容夸大,没有什么用处。”{萨廖尔森【专访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82页}
在社会和人们看到这样的消息和文章之后,对笔者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宏观理性预期学派的质疑,恐怕就不会再以种种其他的,非文章本身的逻辑,理论,推理和推论的对与错,来评价笔者的文章了吧?!在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之上,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而在没有公正和公平的条件下,就无所谓真理!
笔者并非是要完全否定新古典经济学,而是想打破新古典经济学在目前经济理论界的独裁和垄断。新古典经济学如同其他经济学一样,有其科学的,合理的内容。但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只具有特殊性,而并没有普遍性;甚至有一些是错误的。现在的问题,并不是笔者和社会想完全否定新古典经济学。而是有一些经济自私人完全否定新古典经济学有错误和并不具有普遍性的一面。这些人把新古典经济学尊为十全十美,完美无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至高无上的,人类社会科学,经济学的最高峰的完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在今天所获得的独裁和垄断地位,并不仅仅只是由于“无形之手”所造成的;在很多情况下,而是由于政府的这只“有形之手”所创造出来的。
摆在社会和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经济学家?是哪些“饱读西书”,其实并没有了解所有经济学理论,而只是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条条,理论作为标准,来衡量和评价经济现象,改造经济的人;还是需要那些能够不仅仅在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之上,而且在所有的经济学基础之上,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前进的人?政府,社会和人们应该不难发现:世界经济学大师之所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不是这些人如何将新古典经济学解释成经济学的唯一选择;也并不是如何论证新古典经济学的完美无缺。而是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之上,探索得出前人没有论述过的;或者是研究的结果否定了前人的结论的条件下,获得诺贝尔奖的。这就是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前进。没有这样的发现,突破,创新,前进,经济学就无法获得发展。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也都是如此。如果后人不能够比前人有所突破,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如果后人只能够站在前人的脚下,永远以崇拜的眼神仰望前人,在前人的话语下生活,而不能站在前人的肩上,在某一些方面比前人看得远一点的话,社会如何进步?科技如何发展?
中国进行经济改革已经有不少的时间,在经济改革实践之中,也已经获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在国内经济学界,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们,都认同这一点:中国经济学界并没有在理论方面,获得与经济实践所相应的,能够在世界经济学界有一席之地的理论成绩。即使以目前在世界经济理论界之中流传的,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的“北京共识”,也是由国外的经济理论界人士所首先提出的。这中间当然有很多原因,包括用数学分析方法等等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的欠缺,和社会对于原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全面否定等等。但是,政府和经济学界之中的自私人,有意吹捧和神化新古典经济学在中国的影响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的行为,更是主要的原因。这一行为,实际上为中国的经济理论的发展,设置了透明的玻璃天花板,压制了许许多多的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和有所进步的,处于萌芽状态的见解,而本来这些见解完全可以发展成为既具有中国特色的,又具有世界普遍规律的经济理论的。在一个将新古典经济学视为当代无可超越的,已经穷尽了经济学所有的真理,享有至高无上的,不能批评,不可超越的最高峰,只能按照这些理论来检查现实,并否定现实的,这样的经济理论的国家和社会里,难道在经济理论方面还能够有所发现有所突破?还能够有不同的和超出这一经济理论的其他经济论点,观点和理论的出现?没有百家争鸣,那来百花齐放?没有公平公正,那来科学真理?中国在经济理论上,完全应该和可以不负其在实践之中的表现,吸取人类的一切有益的理论,包括新古典经济学的那些科学的理论在内,在人类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留下一笔值得自豪的遗产!这一点的取得,完全取决于政府在经济理论方面的开明和理性的,公开和公正的百家争鸣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没有这一点,中国经济学以及其他理论是难以在世界经济学之林和世界理论发展史有一席之地的。无论是在世界发展史上,还是在中国的发展史上,随着国家的发展壮大,在理论{包括文化的和经济的理论}上,也必然会有相应的表现。没有这样的表现,其实是不正常的。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原来的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思想理论界的垄断,暂时不争论,是正确的。 因为争论的结果,是无法摆脱原有的理论轨道,因而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的。但是,时至今日,在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的今天,依然不争论,依然在试错,只能有负于在实践之中的社会和人民,只能有负于世界的经济学界和理论界的期望的。
另一方面,正确的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在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超高速增长而引至的世界资源的紧张,和由此而带来的对世界资源的市场份额必定需要重新进行配置的条件下,政府要否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要否对由于企业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途的良好预期和暴利,而将资源过多配置在这一行业的市场配置的错误,进行引导和纠正,难道不是将对中国在2005年和今后的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意义吗?在这种条件下,政府要否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的正确的理论,难道不重要吗?难道还可以和应该大力宣传,市场配置资源是不可能产生错误的?政府对市场的资源配置的错误,不能和不应该进行干预吗?如果真的这样不干预的话,难道不是让政府在为企业的资源配置的错误的恶果而买单,将企业配置资源所造成恶果,通过银行转嫁给社会和人民吗?中国的大量的过剩的产能,难道不是市场配置资源所造成的吗?这样的市场配置资源所造成的错误的现状,难道不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必然结果吗?政府目前对中国宏观经济的调控,难道不是在削减由于市场配置资源所造成的产能的过剩吗?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原则,政府目前的宏观调控,难道不是在削减自己的基础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否是正确的?如果是正确的话,那么,显然目前政府是不应该对产能过剩进行调控的。因为这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原则的必然结果。政府目前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实际上就是在对市场配置资源所造成的恶果,进行干预和调控。这样的调控,难道不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原则的否定?社会和人们应该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原则”的正确性,进行反思和猛醒的时候了!否则,中国重蹈日本20世纪80年代末的覆辙,将是难于避免的!
面对着几年前以“市场化”的高市盈率的市场价发行新股所带来的泡沫,给目前的中国股市和决策层留下的沉重的包袱和负担,社会上依然有人会认为这是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结果。但是,这难道不是政府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和思路,并且是在“市场化”的口号下,所进行的“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吗?对中国股市的泡沫,经济学家们可以将其归罪于政府的干预。但是,在前几年的美国股市的泡沫之中,谁是这一成熟市场的股市泡沫的原凶?难道也是美国政府的干预?连世界上最自由的香港,在几年前也发生了股市泡沫,难道也是香港政府的干预所造成的?在如此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都无法避免股市泡沫的发生,难道不是说明和证明了,市场经济和泡沫的如影相随,合而为一吗?同样,中国的房地产泡沫,难道也是政府的干预所造成的吗?如果说中国的所有的泡沫都可以归罪于政府的干预的话,那么,美国和香港所发生的房地产泡沫,难道也是政府的干预所造成的吗?不可否认,中国的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之中,政府的干预确实是产生这些泡沫的原因之一。但是,首先,美国和香港的房地产泡沫和股市泡沫的产生说明,中国政府对股市和房地产的干预,并不是决定中国的股市和房地产发生泡沫的最主要条件,即不是充分条件。没有这样的政府的干预,泡沫依然会产生。其次,中国政府对中国股市和房地产行业的干预,遵循的是什么原则?是“市场化”的原则和思路。所以,正是“市场化”的原则和思路,才是造成中国股市和房地产产生泡沫的充分条件。所以,如果中国的改革,还是由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和思路的政府官员来制定和指导的话,几年后,中国经济也必将面对如今中国股市这样进退维谷的艰难局面。中国的改革面对来自两大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和误导。一种就是来自于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反对和误导,另一个就是来自于以精英自居的,以改革者自居的新贵阶层的反对和误导。在几年前推出了造成中国股市泡沫化的高市盈率发行新股的政府官员 ,其政策难道不正是以“市场化”的原则和思路为基础的吗?这样的政策和思路对中国股市的打击,难道还小吗?类似这样的政府官员在政府里的决策者的地位,难道不会重犯那样的错误,继续其在几年后才会被证实的错误的政策的道路?他们所处的决策者的地位,难道和他们的才能与政绩是相符的吗?难道这些政府官员可以对他们推出的政策和由此产生的结果,不必负上任何责任吗?难道中国股市泡沫所造成的资源的损失,竟然要由政府和社会来买单吗?难道中国股市泡沫和中国房地产泡沫,这两大泡沫与政府官员之中的自私人的经济理论,没有内在的逻辑的联系吗?由这样的政府官员来制定和指导中国的改革,难道能够避免重走日本的老路和拉美化的覆辙,甚至是苏东的覆辙吗?
目前的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的做法,其实完全违背了其奠基者的,在对于前人有所继承和有所创新的,在古典经济学基础之上,加以创新和发展的科学的方法。近几年,在国内经济学界有一种很时髦的现象,一些经济学家纷纷以新古典经济学的条条,理论,标准为准绳,对那些和这些条条,理论,标准不同的各种现象,进行简单的,而不是有充分说服力的抨击和否定,将一切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条条,理论,标准不同的现象,都视为错误的。在他们看来,新古典经济学是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错误的只能是现实和其他的经济学理论,而绝不可能是新古典经济学。这一点,不能不让人想起以前曾有过的,苏联式的军事理论和经济理论,在中国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历史。而时至今日,在2004年的“郎顾之争”之中,有一些人又把这些苏联式的经济理论打下十八层地狱,否认苏联曾用那套经济理论所创下的和有过的辉煌;与此同时,又把新古典经济学吹成至高无上的神学。政府本来应该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对待这样的学术之争,但是,社会和人们不难发现,有一些政府官员之中的自私人,以“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方法和态度对待公平和公正,有意和不公正的吹捧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压制其他观点的经济学家,助长了这种由于新古典经济学所流行而带来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的现象。在这样的现象面前,政府,社会和人民,难道不应该警惕吗?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公平和公正,也就没有科学的理论和真理!
笔者毫不怀疑,中国的经济理论在以后必定会得到发展。同样,尽管笔者的这一篇文章,未必能够在现在得到发表。但是,笔者也毫不怀疑,在以后的某一天,一定能够发表。而且,笔者相信,这一篇文章在将来,所得到的评价,一定会比现在的,许许多多的,大量的学术论文和权威,精英们的理论,获得更高的评价。因为笔者的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错误论点和理论的发现和纠正,冲击和突破了经济学界的自私人,人为地设置的玻璃天花板,为经济学冲破新古典经济学的某方面的束缚,打开了未来经济学发展之路,使经济学不再被新古典经济学的那些错误所限制;和撕破了那些拉着新古典经济学的大旗,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的经济学界的自私人的自私用心。让新一代经济学的学子们不被玻璃天花板所压制,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站在以前的经济学大师们的肩上,有所发现,有所突破,为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作出努力。
                                                       2005-07-31
以上一文是笔者在2005年所写的。时至今日,2008年的9月,笔者对主流经济学家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批判,已经被现实所证明,是正确的了。这种证明,不仅仅表现在历史实践的证明上,特别是由于被主流经济学家所顶礼膜拜的“市场化”的美国,所产生的次贷危机给世界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带来的冲击,使大多数国家的政府正在手忙脚乱的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而且表现在理论上,当今的经济学界之中,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包括其中有一部分主流经济学家也认为,“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是错误的。对于这些,社会大众可以看看笔者的【历史证明了什么?——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的一系列文章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是与非】的几篇文章。在此不多罗嗦。
笔者在此还想说明的是,笔者这篇文章在国内流传后不久,发生了几件事,其中是否有内在的联系,请读者自己作出判断。
其一是,国内主流经济学家所顶礼膜拜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先生,将国内主流经济学家所崇拜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市场化”,直斥为“市场原教旨主义”,给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以当头一棒,并且给中国的经济学界上了一堂课,让中国的经济学界第一次听到和了解了,什么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尽管主流经济学家们利用手里的话语权,拼命压制和防止这一消息扩散。但是,这一消息最终还是开始在国内流传开来。今年,2008年,当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先生再到中国,国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拜访他的时候,再次驳斥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种种错误,旗帜鲜明和一以贯之的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错误经济理论。
其二是,在2005年,当约瑟夫•斯蒂格里茨先生给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市场化”,作出“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宣判不久,国内的邹恒甫教授和香港科技大学的丁学良教授,以及国内和香港其他一大批经济学家,公开对国内一位著名的主流经济学家进行评价,质疑其是“九流经济学家”,由此,在国内的舆论层面,公开对主流经济学家“精英级”的经济理论水平,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打破了被一些政府官员用权力和话语权扶植起来的“假精英”。让社会大众开始认识和了解到了,原来那些所谓的精英,竟然如同国内普遍存在的大量的假货一样,是货不对版的假精英。他们的经济理论水平,远远不是什么精英级的;他们的用于指导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理论,远远不是什么科学的经济理论。社会大众以他们的亲身体验,在互联网上对主流经济学家的言论和理论,进行了一边倒的驳斥和喷怒的宣泻。
其三,此后不久,中国的“反思改革”的第三次大辩论,不以主流经济学家和支持这些理论的政府官员的意志为转移,在全国开展了起来。经过“反思改革”,在“市场化”的口号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等等的,连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在当今的工业化国家,也不容许存在的,我们国家的宪法对社会大众提供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权利也被抛弃的错误,已经被政府在近两年的实践之中,作了改正。同样,主流经济学家们在经济理论界的话语权的垄断,也已经开始被打破,虽然他们现在想方设法,依然要维持这种垄断,但是,非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与社会大众的结合,使他们的愿望将完全落空。
以上的事实,无论是在现实之中,也无论是在经济理论上,都清楚的证明和说明了,主流经济学家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口号是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是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要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的,由此证明了是错误的;也证明了,笔者对主流经济学家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理论的分析和批判,以及笔者所持的“政府必须对市场和经济进行干预”的观点,是正确的,是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的,也是符合我们的国家的经济要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的,因而是科学的理论。
现在,可能主流经济学家之中的一些人,依然坚持他们的观点。对此,笔者尊重他们的个人信仰和这种权力。但是,如果从知识阶层必须努力探索真理的历史使命而言,如果主流经济学家们在这一个问题上,认为主流经济学的“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和经济”的“市场化”的理论是科学的理论,笔者期待对此能够在社会上进行公开的辩论。如果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和经济理论的是否正确对现实的指导作用意义重大,从这两方面而言,公开辩论的时间越快越好。但愿主流经济学家们能够和敢于公开进行辩论!
真理是越辨越明的!
                                                   徐强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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