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过犹不及”中领悟社会主义本质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源于对资本主义的本质的批判。但是,革命者在废除私有制之后长期的施政实践中,认识到公有制经济在现存的社会基础上难以获得生产力发展的持久动力。苏东巨变,多数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归顺了资本主义。追寻公平正义的人们陷入了困惑。
在中国,在融入全球化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大多数民众切身感受到国际和国内资本的危害在加深。30年了,如果仍然没有明晰的、得民心的理论,改革开放将失去动力和号召力。
历史的经验使头脑清醒的人们十分明白:盲目地返回公有制或者彻底地投向私有制都不是正确的选择,中国必须走一条有创新理论指导的社会主义道路。科学发展观是改革的正确方向,但是要解决改革的难题,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所有制理论都必须创新。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9页)
一、重新领悟社会主义所有制
1. 社会主义所有制不等于公有制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历史定位,首先,要全面地正确地理解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各种有区别的表述。
其一:“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其二:“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是以剝削别人的劳动为基础”。(《资本论》第一卷第833页)
其三:“共产主义并不剝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 (《马恩选集》第一卷第288页)
其四:“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三卷第832页)
很清楚,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強调了以下要点:
(1)消灭以剝削别人的劳动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私有制”;
(2)不剝夺生产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及产品;
(3)废除私有制后重建的不是公有制,而是个人所有制;
(4)这种个人所有制是包括生产资料的,不仅仅指生活资料;
(5)这种个人所有制的基础是协作和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其实,剝削他人的和不剥削他人的两种私有制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今天的个人劳动者凭其私人占有的增长完全可能成为明天剝削他人的雇主。马克思深知私有制是社会丑恶现象的总根源,为什么还要重新建立与私有制血脉相通的个人所有制呢?
这是因为,“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马恩全集》第四卷第366页) “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恩全集》第三卷第39页)
马克思认识到,“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马恩全集》第一卷第82页)在脱胎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阶段,人们还没有彻底脫离贫困,没有摆脫生存层次潜在的威胁和恐惧,个人利益观念依然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要动力。因此,所有制的性质如果与社会现状不相适应,就必然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恩选集》第二卷第33页)
马克思没有机会亲身实践社会主义,他对于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的推论,既有“社会所有制”的表述,又有“个人所有制”的思考;既要“消灭私有制”,又表示“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马克思给后人留下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遗产不是统一的、明晰的理论,这也是后代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中长期摸索但屡遭挫折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表述的“消灭私有制”,其实质目的是要否定私有制中“剝削别人”和“奴役他人劳动”的不合理性,并非要否定私有制中“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 滿足“他们的利益”的历史合理性;鉴于此,若以扬弃的形式否定私有制,即:找到一种既保留私有制的优点而又去除其缺点的所有制形式,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者们没有掌握好这个实事求是的“度”,无产阶级政权中的大多数都推行了与私有制截然相反的“公有制”,没有保留私有制的合理部分,是“过犹不及”,犯了超越时代的错误。
私有制的本性导致其在公平正义方面的致命缺陷,而其优点是产权明晰,提供了适应本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持久动力;公有制的优点和缺点与私有制正相反。作为新生事物的社会主义,应当兼有公有制在公平上和私有制在效率上的优点,另创立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
“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阶段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87页)列宁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领悟,己触及真理的大门。
社会主义所有制怎样才能兼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优点呢?
2. 准确定位社会主义所有制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人们以不同的形式同生产资料结合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的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和排除他人干涉这五个基本方面。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所有制以法律形式表现为所有权的五项基本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根本权利,是决定生产资料命运的权利。处分权的灭失或转移必然使所有权灭失或转移。握有处分权就有实质上的所有权;没有处分权就丧失了所有权。
在实际生活中,所有权中的处分权与其它权利是可以分离的。同一对象的生产资料,其所有者和其占有、使用、收益者可以是不同的主体。“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马恩全集》第二十一卷第190页) 恩格斯的这句话对土地以外的其它生产资料也是适用的。占有与所有的区别,就在于占有不具备处分权和不完全具备排除他人干涉权。
所有权的各项权利之间,存在一个黄金分割点。将处分权从所有权中分割出来构建“社会所有制”,表现为全体公民委托国家代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就拥有了公有制的公平正义的优势;其它权利留归个体公民属于“个人所有制”,则保留了私有制的产权明晰的优点。
社会主义所有制应当是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优化混血体系;其中,“社会所有制”具备了公有的属性,“个人所有制”则保留了民有的内核,实现了“公”和“民”的完美结合。这个“公”与“民”两种所有制的混血儿,将其命名为“公民所有制”或“兼有制”,都是准确而传神的。
“公民所有制”不是一个凭空臆造的概念,而是一个即将要诞生的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历史产儿。
3. 公民所有制的定义、内容和特征
公民所有制,是一种由国家掌握生产资料的处分权,全体公民平等自主地掌握生产资料的占用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以此产权要素自然组成社会化经济细胞的所有制形式,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
公民所有制兼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优点,却不能用混合经济的含糊概念来描述。公民所有制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其内部结构的兼有性质决定了其本质属性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混合经济指的是几种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在一个企业内或一个国家中的并存状态。
公民所有制兼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的部分内容而又独具特征:
(1) 生而自由平等;
起点平等。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相同的基本权利和额定资源。任何公民或团体均没有权利损害其他公民的法定权益。
以价值形式享有各项经济权利。每个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即享有社会保险基金、健康医疗基金和教育基金;公民成年后通过免费就业教育取得就业资质后,可享有就业基金、住宅基金和养老基金。
公民的基准福利将与国力同步增长。国家根据现有国力确定各基金的起始基数,并逐年调整增值,直至达到各项公共产品的全民足额享有。
保障公民基本经济权利。各种公民基金由国有基金银行和国有保险公司保存并增值,可专项转移支付但不可兑換现金。避免国家因公民基金的地域间流动而增加现金流动量的负担;同时,杜绝公民因丧失对基本福利和额定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而沦为赤贫和雇工。
企业可凭公民基金抵押融资。用工单位可将公民的入股就业基金作为信贷抵押额度,向国家基金银行贷款作为发展资金;但公民基金存贷的增值部分由国家基金银行统一支配。
保障居住自由。公民凭其住宅基金(含农民以宅基地和农村房产換取的住宅基金)可在任何一个城镇获取定额的免租住宅面积,超定额部分按廉租标准付租金;公民卖了农村住房后仅凭农用宅基地換取的公民廉租基金,只能在城镇享受定额标准的廉租房待遇。
修正地域级差不平等。参照级差地租的原理,公民在不同级差地域的基本待遇,应乘以有政策倾斜性的级差系数,鼓励公民在较低级差环境中创业和从业。
(2) 私权合法自主;
个人产权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个人产权包括个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合法取得的生活资料所有权以及依法配置的生产资料(以价值形式表现为公民就业基金)的除了处分权之外的其它权利。
自由择业。公民可凭就业基金在城乡自由选择在现有企业团体就业、个人创业、联合其他公民创业或在乡村从业;选择在农林牧渔业从业的公民,可凭就业基金在国土资源银行中选择合适的额定资源作为从业条件。
自由联合为主,个体为辅。鼓励公民以组织和参加各种合作社的方式优化经营规模。农林牧渔业的个体经济为了优化经营规模,可以向国土资源银行租赁超出公民额定标准的资源以获得其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
行业自然进入退出机制。配置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时,以原从业占有者为优先;农林牧渔从业者的生产资料、住房和宅基地,可评估入股合作社。公民转換行业时,由公民对条件的理智评估而自行抉择,完全遵循自由、自愿、自然的原则,以免政府承担大量失业的负担。
公民基金可在行业间自由流转,但不能变现。公民从农林牧渔业退出转入其它行业,其占用的生产资料在国土资源银行调換为就业基金,不能变卖为现金;其住房和宅基地评估后可在国土资源银行调換为公民住宅基金;其中:宅基地不能卖为现金;私有住房可自由买卖,但卖房后仅凭宅基地只能換为公民廉租基金。
公民基金不参与投机。公民有权利以个人资产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并自负其盈亏。为了规避资本市场的高风险,公民所有制企业不参与资本市场的投机。企业通过健康的金融市场筹集银行贷款和公民基金额度抵押贷款来获取发展资金。在未参与资本投机的前提下,若企业经营失败,其破产清盘应优先归还以公民就业基金额度为抵押的贷款;若不足,国家基金银行保障公民基金的原始基数不受损失。
私产可融资。个人创业所需资金,可凭私人财产、个人知识产权和公民基金的增值预期为抵押,向国家申请相应额度的低息或无息贷款。个人创业失败,抵押财产、个人知识产权和公民基金增值收益将受损失,但不损害由国家基金银行统一管理的该公民基金的原始基数,从而防止绝对贫困人口的出现。
(3) 公权共有共享;
公共资源包括土地、矿山、森林、河流等,归全民所有;其处分权为国有;其占有、使用权由国家组建的国有企业分级管理;其收益纳入全民共享的国家基金和公民均享的公民基金,保障公民的个人财富与国力同步增长。
关系到国家命脉的行业和战略产业一律为全民所有,不予外国资本进入。国家永不出卖土地、矿山等公共资源。
国家基金和国有企业的盈利只能用于全体公民基金增值和法定的全民事业,不能用于只惠及部分公民的支出和投资。
国家对生产资料的处分权体现为:公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一般以价值形式表现为对法定的公民就业基金的享有权,公民就业基金的发放、增值和注销由国家基金银行掌控其处分权。农、林、牧、渔业等不动产类型的生产资料的交換、分拆、集合、改变用途和灭失,由占有该生产资料的公民提出申请通过国土资源银行统筹进行,并纳入国家规划使国土资源的配置趋于“活而不乱”最优状态;公民个人仅拥有不动产型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 按劳分配为主;
在起点公平、自由择业的环境中,就业者和创业者的收入包括个人知识产权的收益,均属于按劳分配的性质。
公民就业时在用工单位(含外资企业)获得法定的就业基金入股权利和企业盈亏共享共担的权利,并以参加全体股东会议的形式行使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当用工单位辞退就业的公民时,该公民有权决定是保留或撤出就业时投入该单位的就业基金股。
个体企业用工需求超出直系亲属范围时,依照法律须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方可招收携带就业基金入股就业的公民,杜绝纯粹出卖劳动力的雇工剥削现象;其企业劳资盈亏分配的比例由全体股东会议决定。
(5) 反对资本投机;
坚守劳动创造财富和劳动致富光荣的理念;反对和取缔资本市场的一切掠夺、欺诈、投机和寄生行为。
承认公民之间因行业、能力和职位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鼓励凭个人能力和聪明勤奋而致富。
4. 公民所有制己经自然孕育在社会之中
马克思说:“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过程。” 社会主义的公民所有制的胚胎己“自然”孕育在现代社会的母体之中,她的诞生是历史的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列宁全集》第二十六卷第269页)在中国农村的广袤的土地上,半个世纪之后,合作社第二次大量地萌发出来。广大的中国农民,又一次向个体生产方式告别,努力探索农林牧渔业经营规模社会化、集约化和合理化的道路。
要防止中国的新一代农村合作社被国内外大资本吞噬,防止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和“市场失灵”的危害,就必须坚持土地处分权的公有性质,使国家拥有优化协调资源配置的必要能力;而要避免合作社又回到“一大二公”的老路上去,就必须保障土地的公民占有权,从而确保农民的自由联合是一种自然的过程,而非受官、商的外力诱迫的过程;能够有效地兼具这两种手段的所有制形式正是公民所有制。
中国农村的现状是:土地的处分权是公有的,农民掌握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事实上己经形成了公民所有制的雏形;在这个良性的基础上,只需由国家立法确定土地处分权的公有(国有)性质,建立相应的对生产资料行使处分权的国家职能机构,同时鼓励农民将民有权利自由平等地联合起来,抵御国内外大资本的兼并,在自然合理的流转中获得优化的资源配置和持久的动力,就会生长出大量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八卷第67页)这就是马克思所期望的新的经济细胞,而公民所有制是决定其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细胞核。
在这种“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 中,没有因丧失生产资料而被迫出卖劳动的被剥削者,人人都是真切握有并能充分运用经济自主权利和政治民主权利的主人翁,自然会以极大的自治热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因此,以这种“联合体”为主体的社会能够实现人类有史以来最真实的公平,并源源不断地迸发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強劲的动力。这将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稳健、彻底而得民心的正确途径。
在资本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演变中,也常常看到公民所有制的影子。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理论流派的争斗,几乎都可视为在公有制的公平理想和私有制的效率理念两端点之间的摆动,其运动规律恰似菲波那契数列趋近0.618黄金点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流派的理论立点将逐渐趋于公有(公平)和私有(效率)之间的结合点。
在实践中,从亚当·斯密提出自由放任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萨缪尔森主张国家干预计划的“看得见的手”,再到乔姆斯基、哈耶克抛出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我们看到了私有(市场)-公有(计划)-私有(市场)的摆动。而美国政府这次对“两房”和股市的拯救,又一次无奈地伸出了国有和计划的“看得见的手”。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飓风表明:新自由主义的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己经人格破产。世界人民在这场金融大洗劫之后将会认识到,全球化市场掠夺的金融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
社会主义的思潮再次在全球范围内涌动。这是历史向公平正义的又一次摆动。而当末代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律动到达并停摆于0.618点时,私有制就质变为公民所有制;同时,资本主义也就否定了自己。
从公有制的端点实事求是地退到公民所有制,或从私有制的端点唯物辩证地进到公民所有制,是向社会主义的殊途同归。在公民所有制基础之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可命名为公民社会主义。
公民社会主义具备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制度优越性。
二、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制度优越性
1. 公民社会主义的概念
公民社会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以公民所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公民自治组织为社会基础,以公民民主为治理基础的并由宪法赋予执政权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优越的社会形态。
在社会主义之前加上“公民”二字,其一,是必须区别于苏联式的和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其二,也要区别于现存的带有其它前缀和后缀的“社会主义”。例如,瑞典的“民主社会主义”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苏联式的和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沒有把握好否定私有制的“度”,推行了与私有制市场经济截然相反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过犹不及”,终究解决不了公平和效率的矛盾,其实质是没有找到客观途径的“主观的社会主义”。
瑞典的“民主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性质并沒有改变,雇佣劳动和剥削依然存在,只是用社会主义的公平手段缓和资本主义的危机,缓解两极分化,但又无法解决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其实质为向着社会主义方向改良的福利资本主义。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论,口头保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但苦于找不到比资本主义更有效率的发展途径,只好“补资本主义的课”,政府以弥补措施缓和日益加深的社会矛盾,其实质为保留了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
公民社会主义与上述四者均有本质区别。在公民所有制的基础上,国家拥有生产资料的处分权,掌握了宏观调控的上游条件,从根本上防止了私有化、雇佣剝削和两极分化;公民个体拥有除生产资料处分权之外的其它权利,其真实可控的经济民主和政治权利必将激发公民大众的无穷的活力。公民社会主义是找到了客观途径的社会主义。
公民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因此,本文中将社会主义与公民社会主义两种称谓混用。
2.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分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有必要借鉴帕累托最优的概念和方法。
在经济学领域的帕累托最优,被公认为是公平和效率的“理想王国”。帕累托改进,是指在不损害任何一方的情况下,至少有一方趋于优化状态的动态过程。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必经的路径。
假设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公平和效率处于一个杠杆的两端,两点之间的平衡点,我们称为和谐点。
(1)公平和效率的运动,带动和谐向上运动,视为进步;
(2)公平和效率的运动,和谐没有明显变动,视为停滞;
(3)公平和效率的运动,带动和谐向下运动,视为退步;
显然,只有第(1)种情况属于帕累托改进,是我们追寻的途径;第(2)和第(3)种情况均不属于帕累托改进,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可能,是我们必须避开的途径。
苏联式的和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在劳动阶级取得政治和经济权利的一段时期内,公平状况空前改善,生产资料的相对合理的配置和民众的政治热情的动力极大地提高了效率,属于第(1)种情况的帕累托改进的“双赢”状态,社会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好景不长,权力的异化形成了官僚权贵阶层,公平状况大打折扣;政治热情的消退和推行公有制使民众经济利益动力的衰减,严重地损害了效率,逐渐蜕变转入了第(2)和第(3)种状态,脫离了帕累托改进的轨道。这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不改革是没有前途的。
瑞典的“民主社会主义”,改善了公平状况,在一定的时期内因公平的改善而激发的民众动力也提升了效率,属于第(1)种情况的帕累托改进的“双赢”状态,社会经济取得了良性的发展。但在私有制和雇佣剝削的条件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资本家的逐利动力只能激发全社会效率的小部分,大多数民众本能地厌恶雇佣劳动,动力在高福利的浸淫中逐渐衰减,陷入了第(2)种状态,公平和效率呈反向运动。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论,恢复了私有制和雇佣剥削,较之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的晩期,的确调动了一部分人的逐利动力;但由于权贵资本和官僚买办的剥削、欺诈、贪腐和掠夺十分恶劣,两极分化加剧,严重的不公平使广大的劳动大众丧失平等创业和工作的机会,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有健康而持久的大众动力,以高昂的代价換来的发展要以更加沉重的代价来补偿,是公平和效率的双输的第(3)种状态,是没有前途的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公平不可能脱离劳工大众而存在,而效率必然与资本剝削纠缠在一起,劳资之间的根本性矛盾使得公平和效率也附有了本质对抗的阶级性,效率的提高通常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效率和公平的严重背离终将引发破坏性变革。变革的过程必然改变阶级之间的地位和利益,难以在不损害一方的情况下使另一方受益;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帕累托改进的充要条件,其发展的轨迹是波形的周期:矛盾积累-变革-矛盾再积累-再变革,直至质变为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合理结合,公平和效率不再具有分离和对抗的性质,而是和谐统一在全体公民的长远和现实利益中。在公民所有制条件下,公平的改善成为效率增长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增长又成为公平发展的充分条件,两者的关系由私有制条件下的对抗关系历史性地质变为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能够以帕累托改进趋于公平和效率的和谐状态。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在改善效率时能够不伤害公平,同时在改善公平时能够不伤害效率,在公平和效率兼有的过程中使整个社会趋于帕累托最优的和谐状态。
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时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剝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段话如果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不把公平和效率割裂开,当然是正确的。
解放生产力的改革在任何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中都存在,单纯地提高生产力的效率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看效率改善的同时是缩小了还是扩大了不公平,是分辨真假社会主义改革的照妖镜。
我们应当实事求是地认识到: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没有合理地结合,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缺乏必然而持久的效率;而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重现了私有制、剝削和两极分化,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显然,这两种“社会主义”都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兼有公平和效率的本质,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背离了社会主义。
3. 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
社会主义是一个具有自身本质特征的独立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也不能简单地定义社会主义是处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阶段,正如我们不能把封建社会说成是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阶段一样。
社会主义公民所有制的处分权的公有性质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性质,杜绝了剥削和两极分化,确己形似公有制;但其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民有性质又使其没有跨过成为公有制的质变点。因此,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仍然存在质的差别。如果把社会主义定义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第一阶段”或“过渡阶段”,忽略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实践中容易犯超越时代的“左”的错误。
同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也有质的差别。混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质的差别,认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可以“补资本主义的课”,认为瑞典的“民主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是犯了“右”的错误。
马克思说过,当全人类都能够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时候,才是世界的共产主义。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使物资极大地丰富,而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才能消除人的物质利益观念,从而使公民所有制中的个人占有属性逐步质变为社会占有属性,公有制才有了合理性。
由于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比“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要漫长得多,社会主义应当是一个比资本主义生命期更长的社会形态,在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还不能质变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4. 社会主义的制度“法宝”
社会主义的每一项优越性都是一件专利性“法宝”。
(1) 优越的精神信仰
社会主义拥有人类有史以来最崇高的价值取向,能够兼容人类思想的精华。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自由、平等、博爱、和谐、公正、民主、诚信、和平等价值观才有最起码的基础。換言之,在找到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之前,真正实践上述“普世价值”只能是空谈。
在大肆炫耀“普世价值”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看到的却是奴役、压迫、剝削、仇恨、欺诈、掠夺、血腥、战争、富人的“民主”和霸权的“公正”。资产阶级脚下的所谓“意识形态高地”是用人民的尸骨和血汗砌成的。
为了美好的人类理想,马克思主义诞生了,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诞生了,社会主义运动诞生了。为了崇高的精神信仰,无数的革命者抛头颅、洒鲜血、惊天地、泣鬼神,摧枯拉朽,成就了无数的人间奇迹。这是社会主义的精神原子弹,是资本主义的宗教信仰无法比拟的,是资产阶级无法剽窃的“崇高信仰法宝”。
(2) 优越的大众民主
社会主义拥有人类有史以来最广泛的大众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可以做到参与人数最多,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可以做到每个公民起点平等地运用经济自主权,从而使社会的宏观和微观决策都达到最佳选择。这是社会主义的“大众民主法宝”。
资本主义的民主只是少数权贵和富人的民主。资产阶级如果把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平等地赋予每个公民,就从制度根基上否定了资本主义自身。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的大众民主只能望而生畏。
(3) 优越的公平机制
社会主义在公平方面占有无以争辩的优势,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这是社会主义的传统“法宝”。
资本主义为了减缓其致命矛盾,几十年来努力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借鉴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以期延长自身的寿命。但是资本主义只能在公平方面做做样子,如果当真,就会质变为社会主义。
(4) 优越的效率机制
社会主义在效率方面是失败的,这似乎己成为共识。其实,这是个伪问题。本文前边述及,那种低效率的是假社会主义。
以公民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拥有人类有史以来最优越的效率机制。效率由动力和协调两要素组成。正如一辆车,动力决定跑得快慢,控制决定车的方向和安全。高效率=最強的动力+最有效的协调。
社会主义的崇高信仰产生的精神动力源,是资本主义不可想象的;人民参政产生的民主动力源,是资产阶级望而生畏的;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在消解社会矛盾的破坏力方面较之资本主义有无可争辩的优势;而公民所有制的科学结构既是优质经济动力源,又是有效协调的手段;在协调控制方面,看看资本主义的“市场失灵”、“金融飓风”,以及被大财团绑架的政府,其制度优劣便一目了然了。
社会主义的动力具有“人民性”。正如毛泽东所揭示的:任何战争都无法取胜于“人民战争”;同理,任何动力也无法取胜于“人民动力”。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性法宝”。
为了进行“武器的批判”,时代要求我们创新“批判的武器”。然而,“理论全是灰色,敬爱的朋友,生命的金树才是长青”。
若青 2008年10月13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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