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民主政治出路方略
一.民主与民,传统的民主精神支撑
右派谈“民主”,谈的是形式化的“民主”,左派谈“民主”,谈的是“民主”内容。
还有一个区别就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民主”。而选择资本主义道路还是社会主义道路,或者其它道路,不是某个政客或个别人说了算的,而是由人民群众的利益来决定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最大的,所以,我们的政策政治,所选择走的路都必须要围绕这个来。国家政府要做的是围绕全民的福址,不是利益集团的,小圈子的利益。什么叫人民?政治上说,就是绝大部分人,就是大众,这个是任何政治与社会都承认的观点。民主自然就是大众政治了。比如,我们的政治政策,不能让贫富差距两极化,不能让小部分非常富裕,而让大多数人生活在穷困中,我们也不能让即使很少的民众也没有生活保障,无家可归,如果政治就满足于这样,甚至被一些人乐于见到这样,那这个政治还是有问题的。我们要有理想,要有社会理想,要有责任。总之,一句话,谋求全民福址,这个才是真正的民主。民本主义是一种精神,决非是制度,我们的政治要以“谋求全民福址”为目标,才是符合这种“民本”精神。
有人说,中国五千年以来的政治史,对外是文明和野蛮的斗争史,对内是民本与精英集团专制的斗争史。我觉得说的很好。
“民”在君主时代,有“臣民”,“国民”之说,比如英国女王或英国国王,其辖下的共同体叫“英女王的臣民或国民”。这个是对英国女王来说的,也就是对君主来说的。“臣民”拆分开来,就是“臣”+“民”,但是,对“臣”来说,也就是除英国女王外的“英国政府官员”,其所管辖的就是“民”,而不是“臣民”,所以,相对来说,政府所对应的管辖人们的共同体,应该是“民”,在中国也俗称“老百姓”。“臣”就是官员的意思,在当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仍然保留“传统政府制”称呼,比如日本“外务省大臣”,“首相”,“农林水产部大臣”等等;英国也一样,保留了“商务大臣”,“财政大臣”,“首相”等等。整个“政府礼制”是没有变的。
随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行,英国的国民(Nation)含义发生变化,成为“同一宪法下作为立法机构主权代表的人们共同体”,这个时候,“臣民”只作为一个象征意义,就好象英国依然有女王,但作为一种英国国民的精神凝聚力一样。在日本也是这样。这个时候也出现了“公民”,而“公民”( burgher)多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因为中国选择的是“共和道路“,而不是“君主立宪”,中国的“民本主义”精神也随着走向共和,应该成为现代中国的“民主”精神。法的精神,中国传统的法的精神是“公正公平正义”,民主的精神当然就是“民本”精神。在“公正公平正义”的传统的法的道德精神下,我们去立法,执法,守法,护法,爱法,伸张正义,惩治邪恶;在“民本”的民主精神下,我们去探索民主制度,实施民主制度,维护民主制度,护民,爱民,保民,为民。
今天的“民”就是现代“共和”意义下的“国民”,“公民”,或者说“人民”。制度,国家,社会结构等虽然在变,但“精神”是不会随之变化的,就好象“爱国”,古人也有“爱国情操”,这个都是教育今人的难得源泉,否者,难道因为古人生活在君主时代,就否定吗?还比如,诚信,严谨,勤劳,俭朴,精神生活充实的生活态度,尚武的精神等等。否者,那么,基本上凡是古代都否定了。古代英雄也一样,不能说他生活在古代,生活在不同制度下,在今天看来,就不是英雄了,保卫人民的英雄,永远是人民的英雄。在国外也一样,国外推崇的“骑士”难道因为和封建主挂钩,就没有任何精神吗?英国人推崇荣誉勋章,比如爵士勋章,和维多利亚十字勋章, 英国军队最高荣誉,颁给临阵极端勇武的军人。难道和女王国王挂钩都失效了吗?“精神”是可以延续的,不是不可以。比如古代中国军人的传统精神“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里的“汉”是“中国”的意思,那是国家尚武精神的体现,新一军军歌等曾经引用了这种气魄,熏陶了后来的国共将领,这比今天念口号读报告强无数倍了。可见所谓尚武精神是深深埋藏在民族内心深处,是民族普遍价值观的一种表现方式,从辛亥革命开始的革命英雄主义都是如此。
任何进步发展,并不都是推倒或否定以前的,而恰恰大多时候都是发展过去的,延续过去的,合情合理的扬弃糟粕,继承精华。中国人近代以来太过于极端,凡是所谓“封建”的就推倒,凡是跟过去有关的就统统干掉,尤其是对传统文化,包括对古人。相反,这样不仅不能给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带来稳定和进步,却是混乱不堪,乃至倒退,陷入泥潭,不能自拔,一代代的皆是如此,也是对一代代人的毒害。
一战名将鲁登道夫写过《总体战》,他认为:“使用机械化或表面化的方法并不能获得真正的社会团结,例如群众大会、示威游行等等,用强迫的方式只能使人民在外表上一致。”他佩服日本人,认为这是民族统一团结的最高典型,这归功于日本的神道教。他认为要形成一种精神状态,然后能使现代工业社会的人民愿意忍受总体战争的艰苦生活条件。动员可以组织人的技术能力,但并不能透入其信仰的核心。鲁登道夫认为社会团结的根源为其深远的传统,而不是警察国家的有效组织。
二.西方民主制度缺陷和不适合中国之处
1.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弊端
两党制或多党制不好,容易引起党争不断。“党争”本身就是“亡国”,至少是“乱国”的征兆。有人说,现在的“党”是有党纲的,不同于过去的“党羽”。有党纲就不会出现党争吗?如今哪个党敢保证它不腐败,国民党,民进党,如今共产党也腐败。民进党以反腐败入场,又以腐败收场。陈水扁明明腐败,还有人挺扁,扁还往政治犯身上靠,这到底玩的是“政治”,还是玩的是“人民”,是非不分。过去还无党,不照样治国。“党争”不能因为换了个马甲,就以为不是“党争”了。照我看一党就足够了。有人说,你看人家美国英国没象台湾那样。这里要说的是,有的国家穷,但是老实,有的国家富,但是不老实的,他要用各种势力,金钱,舆论,经济去影响别国的政治,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目的,黑金政治就是其中一种表现而已。再说要论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怎么不看看泰国的君主立宪制呢,泰国为何是动荡轮回,难道是佛国信仰轮回,其政治就轮回?日本也是君主立宪制,相对比较稳定,那是因为日本人本身比较团结稳定,这个跟他的民族和强烈的传统政治习惯有关。这些是君主立宪国家的情况。对于共和国家呢?好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成功的。近在菲律宾也是动荡,先后有军人上台稳定政局。什么稳定,过渡期,我看是轮回。陷入了政治泥潭,就很难自拔了。
美国开国之初,共和党人受够了国会议员民主的叫嚣,回答道:“人民终日受那些别有用心的寄生虫和马屁精的欺骗,受到野心家、贪污犯、亡命徒的欺诈和坑害,受那些不值得信任的人的蒙蔽,受到巧取豪夺的人的耍弄。要说人民在经常受到这样一些干扰的情况下,也不会经常犯错误,勿宁说这是个彻头彻尾的神话”(《联邦党人文集》第七十一篇))。
每个党都有自己的特色,我们看一个党如何,主要看它的基层到高层,作为来自最基层(比如职工工人,农民)的党员以党员的身份是否可以和党内高层对话,虽然共产党也是精英集团,但是这方面要好的多。党派的内部组成结构才是最重要的。资本主义政党受大资本大财团影响和控制这个是资本主义政党的规律。不光是党的核心构成,党的运作需要资金链条的。不是说,侯选人参选的资金是募集的,就不存在这些本质了。况且,美国的大资本大财团太强盛了,因为目前美国是世界经济的中心,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国家,而中国的资本集团太弱不说,大部分媚外,欺软怕硬,没有责任感,没有道德感,怎么能把国计民生,人民和国家的命脉交给他们呢。当他们无法抗衡国外强势力的时候,只会让他们反过来与国际大财团一起瓜分中国的资源和老百姓的利益。
在这种政党政治道路下的执政集团的贵族意识都比较强烈,以上流上层社会意识和姿态来统治绝大部分底层人民,这个是极不合理的,这个不是大众民主,走的却是贵族路线,而不是大众路线。
2.大选问题
中国根本不需要什么大选,成本又高,涉及面又广,问题复杂,所起的意义不大。有人说,奥巴马当选说明任何人都有机会当选。这个是错误的,在这里,大选的种族宗教之类潜规则先不谈,首先当选也要是党员,共和党或民主党,根本就没有无党派人士可以参选的任何机会的,你讨厌入党也罢,但是这个跟入共产党有何区别?每次推选的侯选人只有几名。而且侯选人还的经过党集团组织,而且还有一连串的预选条件和过程,几率是很小的,有的国家甚至更严格。过去的参选总统,都是美国的政治世家,政治家族,奥巴马具有侯选人资格参选并不能说明什么,也不是他有多大自由权利来决定的。我们都知道,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财团阶层实质上是两党的决定核心力量,谁具有侯选人资格,不是谁都可以的,奥巴马情愿也好,不情愿也好,这些都不是他能说了算的。中国的地理,人口,民族,周边等背景构成复杂,肯定有人拿这些特殊问题作为大选的话题,即使是地方选举也是如此,这些都可能导致族群关系撕裂,而且也会形成严重的地方势力,黑社会行为。小小台湾即是如此,何况要是发生在大陆,那是多少倍的放大和蔓延,甚至可能会产生内乱,乃至发生外部战争,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美国的国父们还有这么一段议论:“阴险的野心多半会用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即便在所谓民主制度最完善的美国,选举制发展到今天又能怎样呢?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说:“美国的大选已彻底沦为大公司的商品”。西方选举民主已经沦落到选秀民主,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则演变成民粹运动。当然,老百姓对政治和政治人物终归有个正确的判断,纳粹总归会被抛弃,陈水扁民进党终于败选,但这一过程是漫长的,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老百姓只有从亲身经历中才看得清这些政客的嘴脸。其次,即便老百姓能认清这一伙政客的嘴脸,那么是否能认清另一伙,下一批政客呢?如今,台湾民众即便抛弃了民进党,却不得不选择国民党,难道国民党就一定会给他们带来好运吗?
3.移民国家的国民构成和非移民国家的国民构成
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为例,因为这些国家的国民都是移民,他们并没有多少共同的历史共同心理,群体心理,甚至传统共同认同。所以,这些国家的宗教,社团,独立群体,独立组织相对比较发达,比如华人社会,印度人社团,黑人聚居区,穆/斯/林聚居区,各大基督教会以及其它各种教会,贫民窟等等,甚至有专门针对女人的拉票,就好象希拉里。这些群体既独立,又在核心价值观下认同于这个国家,相当于一个国家内部有很多小利益集团。美国政客把这些都当成票仓,他们都是政治投机者。他们关心的不是全民福址,而是如何和各种利益集团,阶层周旋,拉票的时候是一回事,当选的时候又是另一回事情,很多人把这种政治手段当作游戏一样,就好象中国的应试考试,考试初衷是考评能力和学习情况,选举初衷是选出贤能者富民强国,结果就成了一种游戏手段,还带有作弊,考试高手,代考和选举老手性质是一样的,舞弊贿选,千奇百怪之类。中国不是移民国家,不需要形成这样的结构,中国政府面对的是全民,在民众中间不会去刻意区分考虑什么狭隘地方民族势力,宗教势力,各种社团,乃至帮会,地方保守势力等等,也不能去做这种政治投机游戏。这种政治游戏,即使在西方民众看来,也是逐渐很厌倦的,然而事实是陷入泥潭,就很难自拔,所以,对此也很迷茫。
4.美国的民主政治本质
如果世界出现了两个美国,全世界都要乱的。当然,美国也不希望另一个美国出现。美国是世界经济的中心,世界经济秩序的主要制定者,其它国家都深受影响。又比如美国人花全世界人民的钱,亚太和欧美在买美国国债支持美国人的超前消费。美国政府不是最终的主导者。背后的主导者是庞大的银行体系,比如IMF,美国银行是私人的,军火是私人的等,主要是美联储是私人的,美联储控制了钞票的发行,所以,政府不是最终的主导者,政府是傀儡,是利益集团斗争后的产物,要是放中国来说,就是财阀,那样的民主与老百姓利益很难有所一致。台湾的太幼稚,不伦不类,一个畸形。正如美国民主放到发展中国家就容易变成民粹运动。
社会主义被一些人排斥,也有一些误解,排斥是因为冷战思维,误解的地方如社会主义有无正宗问题。这里谈谈社会主义正宗性问题,社会主义没有正宗性,也要适应一下中国的土壤和环境,也要有所发展。有人说,社会主义为什么还不完蛋,全世界还有几个社会主义。可以这么说,人们要生活啊,要谋求全中国人的福址,要吃饭穿衣等等,就的把这些问题当作头等的大事情,尤其是表现在国家政治上,那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表现了,社会主义不是一种运动,而是一种理想追求,解决吃饭问题,就是社会主义追求最基本的东西。相反不是为了GDP,不是为了赚钱,或个别人个别集团的赚钱。中国比之美国等发达国家并不富裕,要解决全民幸福问题,不能跟着发达国家走,必须尽量有效组织资源。另外中国要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短见,改为提高综合国力的远见。
三.提出的中国民主道路的出路
以下制度,还需要逐步完成,循序渐进,有的要等待时机,还需要大量专业人士进一步研究,作大量的细化工作,可行性考察。
1.对官吏的品行要求逐渐提高,这些制度成立之初应先松后严,条件成熟后,要求官员们公布自己的财产,亲属工作收入情况。这个过程需要一个过渡缓冲期,主要是防范阻力太大。
2.最高领导人产生办法,不能效仿美国大选。可以由党内提前培养几个侯选人,培养数目不能太多,恰当就可以,遴选候选人资格,可以由上一届核心领导集团,有责任的老一辈等组成一个临时顾问会来主持,最终物色“有能力,有形象,有气质,有品行”的人选。这种物色,不是一时决定下来的,而是提前就培养的,长期观察的,可能会经历很长时间。有人说,这会不会造成“近亲繁殖”,不会的,这个不是一个人指定,他们总会有负责任的,即使一个不负责,难道都不负责吗,不对人民负责吗,难道顾问会全是家族成员吗?当然不是。想想美国,日本等等的政治世家,政治家族,难道没有人想过他们的国家政治被这些政治家族垄断吗。
最后,由人民代表大会最终选举产生。有人说,我不想入党,无党派可以当侯选人吗。这里可以说,即使美国也只能是两党党员中产生,同时也是党内核心力量决定,也要经过一连串的预选条件和过程,有的国家甚至更严格,这个和一党没有多大区别,不是说谁想做就做,也不可能存在谁都有机会的,这种几率和中国相差又有多少,想想美国总统又有多少任,中国主席也才几任,那本身就是很渺茫的。
主席任期可以是六年或八年,根据情况合理而定。对于重大错误或明显的品行方面负面影响,一旦确定,人大可以对最高领导高人提出弹劾,最高领导人也可以引咎辞职。当初遴选几个侯选人,还有个好处,就是万一最高领导人因为品行问题引咎辞职,至少可以紧急补充,继续选举一个。
3.国务院内阁总理由当选的最高领导人提名决定,国务院主要官员也不需要选举,由国务院总理为主等提名决定。任期和最高领导人一样。对于重大错误或明显的品行方面负面影响,一旦确定,人大可以对总理提出弹劾,总理也可以引咎辞职。
4.由于采用了省管县模式(郡县制),省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市)长由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市)长的侯选人资格不应分党派。少数民族自治区,严格说应该取消,改为省。由于边疆如西藏 ,新疆之类分裂独立意识太强,或者容易形成封闭狭隘的地方势力,理论上说,当地人大代表的汉族比例应该占据绝对优势,以保证稳定。
5.考察人大代表,我们应该考察最基层的组成。比如,一个县下涉各个“村、镇、县城社区”,除此外,还有特殊群体,比如该县的学校教师等等,他们不一定都属于该县下的任何“村、镇、城市社区”,不过可以称呼为特殊群体,“村、镇、城市社区、特殊群体”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村、全镇、全社区、特殊群体中全体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侯选人可以自荐,可以由群众推举,选举出的人数可以不止一人,具体数目待定。这里我建议,取消“乡”,实现“县管村,管镇,管城市社区”。实现“村、镇、县城社区”处于同一个平台上。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了,然后就是“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的侯选人”是在基层人大代表中提名,提名可以是自荐,推荐。由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依次类推,省人大代表的产生是在县,市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数目不止一人,数目待定。县市应该处于同一平台上,市是由“城市社区,特殊群体组成”。
总体来说,人大代表是:基层(村,镇,县市社区)人大代表,县(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三级。这个过程中,不需要什么比例结构,为了照顾谁谁谁的特殊政策。
6.关于人大代表的监督权。人大代表作为群众代表,由群众选举产生的正直、耿介之人,主要是用来监督官员品行的,比如,官员有没有以权谋私的劣迹,有没有不诚信的行为,也是反映民意重要渠道之一。对于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代表可以随时传唤当事人。人大代表每年定期对主要政府官员和热点人物做品行鉴定,在品评官吏之初,先向社会公布考评名单,征求老百姓对这些官吏的意见,在考评时当面向他们质询。然后依据情况,打出信任、不信任、警告、调换岗位等多项结论,决定这些官员的仕途。
7.立法机关仍然是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法院审理可以设立陪审团,允许旁听等等。
再论中国民主道路的出路
说明:中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先用“民本主义大旗”统一全民意识,先将国民统一了意识形态之后,在统一的思想基础之下再来设想行政制度改革,包括选举制度。
中国之所以不同于西方,就是因为中国坚持民本主义,中国政府应是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政府每一个举措包括行政、司法、立法都站在绝大多数人民的一边,不搞利益集团,政府不应把利益集团合法化。每个社会组织都自觉的以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就不会有所谓的相互制衡的机构组织存在的必要。
因此要统一意识形态,统一意志,所以要坚持一党制,党来确保每个社会组织的方针路线不发生偏差,不以私利代替公利。立法,司法都要“以民为本”,考虑的也是人民的利益,社会的影响。而不是现在搞的西方法学体系,"以人性为本",大搞“法理事实”,“法理”司法,造成司法和社会道德良俗激烈冲突,因此不能搞司法独立。
如果大家都立足于“民本主义”,当官不当官都是立足于为人民服务,那么民选与非民选是不是实现了民主,其意义自然就被淡化了。票选肯定会闹出党争和民粹,各为各自集团的私利而奔忙。没被选中的不服气,不甘心。选上的凝聚不了全体人民的民心。
以下提供参考,需要进一步研究:
1.对官吏的品行要求逐渐提高,这些制度成立之初应先松后严,条件成熟后,要求官员们公布自己的财产,亲属工作收入情况。这个过程需要一个过渡缓冲期,主要是防范可能阻力太大。
2.最高领导人产生办法,不能效仿美国大选。可以提前在党内考察培养几个来自民间的代表作为侯选人,考察培养数目不能太多,恰当就可以。可以由上一届核心领导集团,有责任的老一辈等组成一个临时顾问会来主持这个组织系统,来物色“有能力,有品行”的人选,这种挑选,不是一时决定下来的,而是提前就开始的,是符合自组织系统,是德与能的公正考察,之后是培养加考察,可能会经历很长时间。对这些人员最大的要求就是品行端正,清廉公正。而这样的人正是老百姓看得清的,选举出来组织部门成员必然是品行正派、民望高。而并没有要求老百姓对其执政方略有选择,这点要注意。有人说,这会不会造成“近亲繁殖”,不会的,这个不是一个人家族内部指定,难道都不负责吗,不对人民负责吗,难道这里的人全是家族成员,自私自利的吗?当然不是。想想美国,日本等等的政治世家,政治家族,难道没有人想过他们的国家政治被这些政治家族垄断吗。
即使要民选,也是要在该组织成员中选出。最后,可以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人说,我不想入党,无党派可以当侯选人吗。这里可以说,即使美国也只能是两党党员中产生,同时也是党内核心力量决定,也要经过一连串的预选条件和过程,有的国家甚至更严格,这个和一党没有多大区别,不是说谁想做就做,也不可能存在谁都有机会的,这种几率和中国相差又有多少,想想美国总统又有多少任,中国主席也才几任,那本身就是很渺茫的。
主席任期可以是六年或八年,这个根据情况合理而定。对于重大错误或明显的品行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旦确定(只要不是造谣),人大可以对最高领导高人提出弹劾,最高领导人也可以引咎辞职,正常情况下自己也可以选择辞职。当初遴选几个侯选人,还有个好处,就是万一最高领导人因为发生品行严重问题可以引咎辞职,至少可以紧急补充,继续选举一个。
最高领导人一旦当选,必须具备或逐渐具备(更替可以有个过渡期,根据情况定)最高军事领导权,也就是军委主席与国家主席于一身,想想即使国外也是如此,总统统领海陆空。至于是否可以同时成为党的总书记,可以根据情况而定。
其实选上不选上,做官不做官没有关系,选上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不是感觉风光的,或凑热闹而已,更不会是投机行为,做了领导人是要负责任的。
3.国务院内阁总理可以由当选的最高领导人在党内提名决定,国务院主要官员也不需要选举,由国务院总理为主等提名任命决定。任期和最高领导人一样。对于重大错误或明显的品行方面的严重负面影响,一旦完全确定(只要不是造谣),人大可以对总理提出弹劾,总理也可以引咎辞职,正常情况下自己也可以选择辞职。
4.由于采用了省管县模式(郡县制),省长可以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市)长由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市)长的侯选人资格不应分党派。少数民族自治区,严格说应该取消,改为省。由于边疆如西藏 ,新疆之类分裂独立意识太强,或者容易形成封闭狭隘的地方势力,理论上说,当地人大代表的汉族比例应该占据绝对优势,以保证稳定。
5.考察人大代表,我们应该考察最基层的组成。比如,一个县下涉各个“村、镇、县城社区”,除此外,还有特殊群体,比如该县的学校教师等等,他们不一定都属于该县下的任何“村、镇、城市社区”,不过可以称呼为特殊群体,“村、镇、城市社区、特殊群体”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村、全镇、全社区、特殊群体中全体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侯选人可以自荐,可以由群众推举,选举出的人数可以不止一人,具体数目待定。这里我建议,取消“乡”,实现“县管村,管镇,管县城市社区”。实现“村、镇、县城社区”处于同一个平台上。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了,然后就是“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的侯选人”是在基层人大代表中提名,提名可以是自荐,推荐。由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依次类推,省人大代表的产生是在县,市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数目不止一人,数目待定。由于郡县制,县市应该处于同一平台上,市是由“城市社区,特殊群体组成”。
总体来说,人大代表是:基层(村,镇,县市社区)人大代表,县(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三级。这个过程中,不需要什么比例结构,为了照顾谁谁谁的特殊政策。
6.人大代表有品行监督权和反映民意权,不可任意发挥,而并没有要求对执政方略有选择,其它的立法也要通过人大,和以前一样。人大代表作为群众代表,由群众选举产生的正直、耿介之人,主要是用来监督官员品行的,比如,官员有没有以权谋私的劣迹,有没有不诚信的行为,同时,也是反映民意重要渠道之一。对于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代表可以随时传唤当事人。人大代表每年定期对主要政府官员和热点人物做品行鉴定,在品评官吏之初,先向社会公布考评名单,征求老百姓对这些官吏的意见,在考评时当面向他们质询。然后依据情况,打出信任、不信任、警告、调换岗位等多项结论,决定这些官员的仕途。
7.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把监督权加严和下放,包括上面所说的人民代表大会,还包括法律监督,包括社会监督。对官员的品行监督要从严。
本文:继续上文,有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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